氨压力容器和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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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饱和蒸汽压(表压):50℃--1.96MPa;40℃--1.43MPa ;30℃--1.06MPa;20℃--0.75MPa; 0℃--0.32MPa。
液氨是合成氨装置的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硝酸、尿素和其 他化学肥料,还可用作医药和农药的原料,也可用作有机化工 产品的氨化原料。
氨具有良好的热力学性质,临界温度高,气化潜热大,单 位容积制冷量大,导热系数大,节流损失小。因此,是一种很 好的中温制冷剂。
(4)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 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5)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安全 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液氨,顾名思义,是液化的氨气,属于低压液化气体(常 见的低压液化气体有:液氯、液化石油气、丙烷、丙烯、氯甲 烷、氟利昂,等等)。
氨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渗透性强,对人 体的眼、鼻、喉等有刺激作用 。标准状态下,密度为0.771 kg/m3,沸点为-33.5℃,临界温度132.4℃。
氨有腐蚀性,易溶于水。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1. 使用单位应遵守的特种设备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TSG R500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D500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容积5 m3分界的由来:19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P·V≥10MPa·m3,为第三类容器,其制造技术要求比第二类 容器要高的多,主要包括:材料、无损检测、热处理等方面)。
氨压力管道级别:一般为GC2级。
Leabharlann Baidu
三. 杭州地区液氨储罐和管道简介
安全状况:
大多数化工企业的液氨储罐,一直以来在进行定期检验、安 全监察,通过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随着老化工企 业的外迁,80年代的液氨储罐基本报废。大的化工企业特种设备 管理相对比较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人员持证 等相对健全,行业整体安全状况较好。
制冷系统(冷库)的储氨器(包括氨制冷系统其他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有一些是2006年整治后才纳入监管的范围,有一 些依然游离在监管之外,有一些是八、九十年代制造、安装的产 品。加上设计、制造、安装标准较低,管理相对薄弱,绝大多数 企业不具备氨液成分定期分析的能力和条件,安全状况较差。
四. 氨制冷系统的几个安全要求
液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一. 氨的特性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三. 杭州地区液氨储罐和管道简介 四. 氨制冷系统的几个安全要求 五. 采用不同规范标准设计制造的液氨储罐的区别 六. 氨压力容器和管道的主要失效模式 七. 氨制冷系统压力容器和管道的检验 八. 2个事故案例
一. 氨的特性
1. 压力容器容器设计制造标准: NB/T47012-2010(JB/T475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2. 冷库设计标准: 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 冷库规模:小于5000m3为小型冷库;5000m3~20000 m3为
中型冷库;大于20000 m3为大型冷库。
四. 氨制冷系统的几个安全要求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1)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 、改造和维修单位,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的告知义务、申报检验义务。
(2)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3)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 ,向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设备的显 著位置。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 检查,并作出记录。
(8)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 验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得继续使用。
(9)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10)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 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1. 氨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 (1)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 并应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2)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所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 (3)氨制冷机房应设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设置值宜为50ppm), 当浓度达到100或150ppm时,应自动开启防爆排风机。氨气浓度 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或储氨容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爆炸极限(20℃,在空气中,体积含量):15~27%。最 大允许浓度:0.03mg/L,中毒浓度:0.2 mg/L,最大允许充装 量:0.52t/ m3。
按照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I、II、 III、IV级对应于极度、高度、中度、轻度),液氨为中度危 害介质。
一. 氨的特性
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0.5~0.6%时,人在其中停留半小时 就会中毒。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5~27%时,遇明火可引起 爆炸。
(11)违法使用的法律责任。
三. 杭州地区液氨储罐和管道简介
杭州地区有涉氨企业约190家。 液氨主要应用于化工、制冷,部分用于医药和其他行业等。
与液氨相关的主要压力容器有:液氨储罐(或储氨器)、氨 液分离器、冷却器、集油器、低压循环桶等。
化工等行业使用的液氨储罐容积较大,以50 m3、100 m3为主 。2000 m3球罐4台,20~200 m3左右约70台;制冷系统的储氨器容 积以5 m3以下为主,近年来随着冷库规模的大型化,10 m3 以上 数量在增多,共200多台。
(4)每台氨制冷机组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开关。 (5)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6)氨制冷系统宜设紧急泄氨器,将氨溶于水中。 (7)活塞式制冷压缩机排出口处应设止逆阀;螺杆式制冷压缩 机吸气管处应设止逆阀。
液氨是合成氨装置的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硝酸、尿素和其 他化学肥料,还可用作医药和农药的原料,也可用作有机化工 产品的氨化原料。
氨具有良好的热力学性质,临界温度高,气化潜热大,单 位容积制冷量大,导热系数大,节流损失小。因此,是一种很 好的中温制冷剂。
(4)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 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5)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安全 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液氨,顾名思义,是液化的氨气,属于低压液化气体(常 见的低压液化气体有:液氯、液化石油气、丙烷、丙烯、氯甲 烷、氟利昂,等等)。
氨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渗透性强,对人 体的眼、鼻、喉等有刺激作用 。标准状态下,密度为0.771 kg/m3,沸点为-33.5℃,临界温度132.4℃。
氨有腐蚀性,易溶于水。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1. 使用单位应遵守的特种设备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TSG R500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D500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容积5 m3分界的由来:19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P·V≥10MPa·m3,为第三类容器,其制造技术要求比第二类 容器要高的多,主要包括:材料、无损检测、热处理等方面)。
氨压力管道级别:一般为GC2级。
Leabharlann Baidu
三. 杭州地区液氨储罐和管道简介
安全状况:
大多数化工企业的液氨储罐,一直以来在进行定期检验、安 全监察,通过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随着老化工企 业的外迁,80年代的液氨储罐基本报废。大的化工企业特种设备 管理相对比较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人员持证 等相对健全,行业整体安全状况较好。
制冷系统(冷库)的储氨器(包括氨制冷系统其他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有一些是2006年整治后才纳入监管的范围,有一 些依然游离在监管之外,有一些是八、九十年代制造、安装的产 品。加上设计、制造、安装标准较低,管理相对薄弱,绝大多数 企业不具备氨液成分定期分析的能力和条件,安全状况较差。
四. 氨制冷系统的几个安全要求
液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一. 氨的特性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三. 杭州地区液氨储罐和管道简介 四. 氨制冷系统的几个安全要求 五. 采用不同规范标准设计制造的液氨储罐的区别 六. 氨压力容器和管道的主要失效模式 七. 氨制冷系统压力容器和管道的检验 八. 2个事故案例
一. 氨的特性
1. 压力容器容器设计制造标准: NB/T47012-2010(JB/T475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2. 冷库设计标准: 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 冷库规模:小于5000m3为小型冷库;5000m3~20000 m3为
中型冷库;大于20000 m3为大型冷库。
四. 氨制冷系统的几个安全要求
二.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要求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1)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 、改造和维修单位,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的告知义务、申报检验义务。
(2)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3)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 ,向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设备的显 著位置。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 检查,并作出记录。
(8)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 验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得继续使用。
(9)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10)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 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1. 氨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 (1)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 并应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2)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所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 (3)氨制冷机房应设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设置值宜为50ppm), 当浓度达到100或150ppm时,应自动开启防爆排风机。氨气浓度 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或储氨容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爆炸极限(20℃,在空气中,体积含量):15~27%。最 大允许浓度:0.03mg/L,中毒浓度:0.2 mg/L,最大允许充装 量:0.52t/ m3。
按照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I、II、 III、IV级对应于极度、高度、中度、轻度),液氨为中度危 害介质。
一. 氨的特性
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0.5~0.6%时,人在其中停留半小时 就会中毒。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5~27%时,遇明火可引起 爆炸。
(11)违法使用的法律责任。
三. 杭州地区液氨储罐和管道简介
杭州地区有涉氨企业约190家。 液氨主要应用于化工、制冷,部分用于医药和其他行业等。
与液氨相关的主要压力容器有:液氨储罐(或储氨器)、氨 液分离器、冷却器、集油器、低压循环桶等。
化工等行业使用的液氨储罐容积较大,以50 m3、100 m3为主 。2000 m3球罐4台,20~200 m3左右约70台;制冷系统的储氨器容 积以5 m3以下为主,近年来随着冷库规模的大型化,10 m3 以上 数量在增多,共200多台。
(4)每台氨制冷机组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开关。 (5)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6)氨制冷系统宜设紧急泄氨器,将氨溶于水中。 (7)活塞式制冷压缩机排出口处应设止逆阀;螺杆式制冷压缩 机吸气管处应设止逆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