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调研报告范文
僵尸企业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
僵尸企业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僵尸企业”,它们处于萎靡不振的状态,占用了大量资源却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对于这种现象,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出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僵尸企业现状原因分析1. 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是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
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波动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尤其是在经济周期下行的时候,许多企业面临着经营艰难,部分企业甚至面临破产清算,形成了大量的僵尸企业。
2. 行业竞争加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传统行业面临着产能过剩、价格战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导致了企业的僵化。
3. 资金链断裂企业的资金链断裂是造成企业僵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经营不善、经营风险等因素,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无法及时支付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等,导致了企业经营活动的瘫痪,进而形成了僵尸状态。
4. 管理不善企业管理不善也是企业僵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管理层的失误、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流动大等因素都会导致企业的僵化,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对策研究1. 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于僵尸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促进市场环境的优化。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引导,遏制僵尸企业的产生。
2. 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引导企业走向高附加值产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 资金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4.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5. 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的公平竞争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调研报告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调研报告僵尸企业是指那些存在但没有实际经营活动,无法偿还债务或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面临着严重的经营困境,无法维持正常运营。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僵尸企业的现状、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僵尸企业的现状根据国家统计数据,僵尸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
许多企业陷入了经营困境,债务负担沉重。
同时,僵尸企业往往缺乏创新能力,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二、僵尸企业的原因1. 行业结构调整欠缺许多僵尸企业处于市场竞争的弱势地位,行业结构调整缺乏方向,导致企业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2. 金融支持不足许多企业融资渠道有限,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导致无法满足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剧了经营困难。
3. 企业管理不善部分僵尸企业由于管理层水平低下,无法有效运营,导致企业无法盈利。
4. 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是造成企业僵化的一个原因。
许多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无法脱颖而出,导致企业停滞不前。
三、僵尸企业的影响1. 劳动力浪费僵尸企业无法支付员工工资,导致大量的劳动力被闲置,浪费了社会资源。
2. 债务风险由于无法还债,僵尸企业带来的债务风险增加,给金融机构带来不小的信贷风险。
3. 市场秩序扰乱僵尸企业存在的现象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健康企业的发展,造成市场资源的浪费。
四、解决方案1. 行业结构调整政府可以通过引导投资和政策支持,促进行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市场竞争力,避免僵尸企业的产生。
2. 金融支持措施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低利贷款和风险补偿等政策,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3. 加强企业管理能力企业管理者应注重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学习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 促进市场竞争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为优质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创新和科技进步。
综上所述,僵尸企业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各界的共同合作来解决。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摘要:本报告通过对僵尸企业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僵尸企业的定义、成因、影响以及相关政策,并提出了应对僵尸企业问题的建议。
调研结果显示,僵尸企业对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政策制定者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应对。
一、引言僵尸企业是指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资金链紧张、不能按时支付债务、无法应对市场风险,并且没有退出市场的企业。
僵尸企业问题不仅涉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
调研目的是深入了解僵尸企业的状况,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调查方法与数据分析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的财务报表、经济指标和相关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以及对业内专家和企业代表的访谈,获得了关于僵尸企业的详细数据和信息。
三、僵尸企业的成因1.外部因素:经济周期波动、市场竞争加剧、政策环境变化等使得企业陷入困境,无法进行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升级。
2.内部因素:管理不善、技术滞后、生产效率低下等导致企业盈利能力降低。
四、僵尸企业的影响1.对金融系统的影响:僵尸企业容易积累大量不良资产,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
2.对就业市场的影响:僵尸企业无法提供稳定就业机会,造成就业结构性失衡。
3.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僵尸企业存在时,无法释放资源和市场份额给更具竞争力的企业,阻碍行业优胜劣汰。
五、政策建议1.完善退出机制:加大企业破产法制建设力度,提高破产审判效率,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2.优化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对僵尸企业的识别和评估,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减少金融资源的浪费。
3.加强企业转型支持:推动僵尸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和技术创新,提供专业培训、融资支持和市场开拓指导。
4.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僵尸企业的监测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整顿和处罚。
六、结论与展望僵尸企业问题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需要通过相关政策和措施的积极应对来解决。
未来应继续加大对僵尸企业的研究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体系,推动僵尸企业健康退出,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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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范文】僵尸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而放弃对僵尸企业的救助,社会局面可能更糟,因此具有绑架勒索性的特征,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精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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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东北的僵尸企业现状】“壳企业”数量不少在东北三省,“壳企业”数量不少。
这些企业要么由基层政府管理,每年拨付一笔财政资金给职工发放救助款,补齐社保费用;要么由尚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大型国企背着,企业有利润时吃利润,无利润时吃资产。
辽宁省国资委的一份资料显示,全省目前仍保留的国有“壳企业”为830户,它们一无有效资产、二无生产经营活动、三无偿债能力,只留下人员和债务包袱。
这些企业涉及职工15万人,而其拖欠各类债务的具体数额,则无从统计。
沈阳市铁西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下辖数十家“僵尸企业”,中心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问,规模庞大的职工群体如何安置?企业拖欠的巨额债务如何补偿?这些问题不解决,“壳企业”就不能轻易破产退出市场。
总部位于沈阳市的北方重工集团,即将引入管理经验丰富的中国建材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却由于背负十几家“壳企业”和沉重的离退休职工管理任务,混改推进缓慢。
集团副总经理苏学祥无奈地说,公司现在就像二婚女子拖家带口改嫁,谁碰到都会犹豫再三、仔细斟酌。
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官员仍然对以“放手”为重要特征的国企改革感到不适应。
吉林省四平市一位政府官员告诉记者,全市竞争性国企已经改制得一家不剩了,而政府对民营企业又说了不算,“这让我们在搞经济、调结构时没有了抓手”。
【东北僵尸企业出路在哪里?推进“混改”难度不小】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式,在国企主要布局于重化工业的东北三省,推进“混改”难度不小,其中既有困惑也有顾虑。
辽宁紫竹集团是一家以开发、加工钢铁高科技产品为主,年产值近50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
谈起对国企混改的态度,董事长洪海直言“不能轻易参与”。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一、调研概述僵尸企业是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正常运营的企业,但它们仍然继续存在,不断吸取社会资源。
为了了解当前国内的僵尸企业状况,本次调研对一些知名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希望能从中获取有关信息,解决相关问题。
二、调研对象本次调查共涉及30家中小企业,涵盖多个行业,如制造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这些企业都有各自的特点,规模较小,且经营时间较长。
三、调研内容1.僵尸企业的定义本次调查对参与者给出的六个不同的企业定义进行了统计。
结果表明,只有一小部分受访者清楚知道什么是僵尸企业,大部分受访者对此概念不够了解。
2.僵尸企业的危害大部分受访者都认为僵尸企业会带来一系列危害,包括浪费社会资源,并损害行业利益。
同时,受访者也认为僵尸企业对整个经济系统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3.僵尸企业的特点本次调查对参与者给出的六个不同的企业特点进行了统计。
结果表明,受访者认为,生产力低、负债率高、管理混乱、技术水平较低、市场能力弱是僵尸企业最典型的特点。
4.产生僵尸企业的原因本次调查采用了开放式问题的方式,对参与者提出了产生僵尸企业的原因进行统计。
结果表明,经营者个人问题、市场萎缩、产能过剩、国家政策及行业环境等是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5.解决僵尸企业的方法本次调研采用开放式问题的方式对参与者提出了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方法,结果表明,在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和产业重组的帮助下,加强管理和技术改善,并注重市场营销是减少僵尸企业数量的有效解决方法。
四、调研总结尽管大部分受访者不了解僵尸企业的定义,但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僵尸企业对经济和社会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寻求解决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支持产业重组和技术改善,以减少僵尸企业数量的增加。
企业家也应加强对市场的了解,注重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努力跨越陷入僵局的困境。
尽管解决僵尸企业问题是一项长期且困难的过程,但通过政府和企业层面的协作,我们相信这一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
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一)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中国也面临着一个严重的问题——僵尸企业的存在。
僵尸企业指那些长期亏损、缺乏竞争力,但通过政府支持或其他手段继续运营的企业。
中国僵尸企业的问题并非突发,而是多年来逐渐形成的。
最初,这些企业是在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形成的。
由于国有企业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享有垄断地位和政府支持,许多企业缺乏竞争力和效率。
虽然改革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市场化,但一些企业仍然未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压力,导致长期亏损且无法自主生存。
这些僵尸企业的存在对中国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它们占据了宝贵的资源,包括资金、土地和人才。
这些资源本应该用于更有潜力和竞争力的企业,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由于僵尸企业没有退出市场,这些资源被浪费和滥用,导致了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浪费。
其次,僵尸企业的存在也阻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这些企业通常集中在传统行业或过剩产能行业,如钢铁、煤炭等,导致这些行业的过剩和低效率。
同时,长期亏损的企业无法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也无法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
这从根本上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升级。
为了解决僵尸企业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加大了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惩罚和整顿。
此外,政府还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推动企业效益的提高。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以减少过剩产能和市场竞争。
但是,要解决中国僵尸企业问题,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努力。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政府还应该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和培训机会,帮助那些有潜力的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此外,政府应该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让企业更加竞争力和效率。
总之,中国僵尸企业的存在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
关于上报僵尸企业的报告
关于上报僵尸企业的报告> 日期:2022年10月15日1. 引言僵尸企业是指已经停业或无法偿付债务的企业,由于长期不进行注销登记,其法律责任和风险仍然存在,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清理僵尸企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良性竞争,我们对本地区的僵尸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审视,并在此报告中提出了相关结果和建议。
2. 僵尸企业的现状根据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数据,截至2022年9月底,本地区共有2000家僵尸企业,其中大部分企业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没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占比超过70%。
这些僵尸企业所占用的土地、资源以及注册资本等都是被闲置的,对本地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
3. 僵尸企业带来的问题3.1 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僵尸企业未经注销,仍享受土地、水电等资源,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此外,这些闲置企业也容易产生环境污染,例如废弃物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3.2 社会信用风险未注销的僵尸企业也会给社会信用系统带来一定的风险。
其未能清偿的债务会对企业信用记录造成影响,从而影响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对其的信任度。
3.3 不公平竞争影响僵尸企业未注销,理论上仍具备企业法人身份,这使得它们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无租金、无工资、无税费的竞争。
对于正规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对市场秩序和正常经营造成了较大威胁。
4. 解决方案4.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僵尸企业管理的立法和执行,明确相关处置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能够提高清理僵尸企业的效率,加快注销流程,并对拖延清理的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4.2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共同推进僵尸企业的清理工作。
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加强数据交换,实现快速识别和整合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4.3 强化社会监督力量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僵尸企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同时,公众应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鼓励正规企业进行诚信经营,减少不良企业的存在和发展空间。
僵尸企业职工思想调研报告
僵尸企业职工思想调研报告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僵尸企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丧失经营能力、长期亏损却一直依靠银行信贷或政府出资维持最低生存状态的企业。
这些企业不仅使得经济效益低下,还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然而,多数僵尸企业的维持离不开职工的稳定就业,因此职工思想对于僵尸企业的变革至关重要。
为了深入了解僵尸企业职工的思想状况,本次调研旨在分析职工对于僵尸企业的认知、态度以及可能的变革观念。
通过调研结果,我们可以为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有助于制定出更有效的变革策略。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
我们在北京地区选择了5家僵尸企业作为调研对象,每家企业随机选择了100名职工参与问卷调查。
问卷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认知、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期望等方面。
调研结果职工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认知在对职工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认知方面,调研结果显示,超过70%的职工认为企业经营困难,且长期亏损。
这表明职工对企业的处境有着清晰的认识,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
职工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期望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大部分职工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抱有一定的期望。
超过60%的职工对于企业的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认为企业有可能走出困境。
这表明职工对于企业的未来充满了期待,他们希望能够通过企业的变革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职工对变革的态度对于企业变革的态度,职工表现出了褒贬不一的情况。
约有45%的职工对于企业变革抱有一定的担忧,他们担心变革可能造成职位丧失、收入减少等问题。
然而,超过50%的职工认为变革对于企业发展是必要的,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变革振兴企业。
变革观念在调研中,我们还对职工的变革观念进行了探讨。
结果显示,近60%的职工认为变革应该以改进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出发点,以实质行动推动企业发展。
这表明职工对于变革的理念是务实的,他们希望能够通过改进内部管理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与建议根据以上调研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职工对于僵尸企业的经营状况有较清晰的认识,这可以作为变革的基础。
僵尸企业处置调研
僵尸企业处置调研摘要:一、僵尸企业概述1.僵尸企业的定义2.僵尸企业产生的原因二、僵尸企业的影响1.对经济发展的影响2.对社会就业的影响3.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三、僵尸企业的处置方法1.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2.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3.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四、僵尸企业处置的实践案例及启示1.我国僵尸企业处置的实践案例2.国际上僵尸企业处置的经验借鉴五、僵尸企业处置调研的结论与建议1.我国僵尸企业处置的成效与不足2.对未来僵尸企业处置的建议正文:僵尸企业处置调研一、僵尸企业概述僵尸企业是指那些债务负担沉重、经营状况不佳,但依靠不断融资苟延残喘,无法实现市场出清的企业。
这些企业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导致资源错配,影响经济健康运行。
二、僵尸企业的影响1.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僵尸企业占用大量信贷资源,导致金融系统风险累积,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同时,僵尸企业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产生阻碍,降低全要素生产率。
2.对社会就业的影响:僵尸企业往往无法为员工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导致失业率上升,影响社会稳定。
3.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僵尸企业挤占了优势企业的生存空间,使得产业结构无法得到优化,削弱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僵尸企业的处置方法1.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例如设立专项基金,对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员工安置等。
2.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僵尸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3.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鼓励僵尸企业进行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自救。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四、僵尸企业处置的实践案例及启示1.我国僵尸企业处置的实践案例:近年来,我国在僵尸企业处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通过破产重整、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实现企业重生。
2.国际上僵尸企业处置的经验借鉴:借鉴国际经验,如德国的“双轨制”改革、美国的破产重组制度等,为我国僵尸企业处置提供有益启示。
关于僵尸企业清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僵尸企业清理情况的调研报告1. 引言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许多企业面临着经营困难,导致经营状况恶化,甚至陷入僵局的局面。
这些无法偿还债务、无法维持正常经营的企业被称为“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的存在不仅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隐患,也影响着整体经济的稳定。
本调研报告将就中国地区僵尸企业清理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旨在了解当前僵尸企业问题的严重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先,我们向经济学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相关人士发放了问卷,收集了各方对僵尸企业清理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其次,我们对一些成功清理僵尸企业的案例进行了深入访谈,了解了具体清理过程和取得的成效。
3. 僵尸企业问题的严重性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僵尸企业问题在中国地区日趋严重。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整体僵尸企业的数量约为30万家,涉及行业广泛,包括制造业、房地产、服务业等。
这些僵尸企业不仅无法为经济增长贡献力量,还对就业市场和金融风险带来潜在威胁。
4. 僵尸企业清理政策的实施为解决僵尸企业问题,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首先,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鼓励对有希望恢复正常经营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和减税政策。
其次,设立专项基金。
政府出资设立基金,用于清理僵尸企业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再次,加强信贷监管。
加强对银行信贷流向的监管,尽量减少对僵尸企业的金融支持。
5. 僵尸企业清理案例分析在本次调研中,我们选择了上海市某化工企业清理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该企业原本是一家重点支持的化工企业,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一直陷入亏损状态。
政府调查发现,该企业虽然有一定的市场潜力,但由于管理层无力改善状况,被列为僵尸企业清理目标。
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成立清理小组,对企业进行全面调研,并制定清理方案。
其次,对企业进行重组和改造,引进新的管理团队。
最后,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和优惠税收政策,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篇一:20xx年县域企业调查分析报告联社公司业务部9月份对企业摸底调查报告县联社: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进入L型轨道,再加上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出现了经济“三期叠加”大背景,民营实体经济出现两极分化,县域企业由于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手段、资金运用等多方面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水平,造成悲观气氛浓厚,同时也出现了“隐形不良”和“僵尸企业”,尤其是“僵尸企业”长期占用资金等资源却难以产生效益,对我部“三个月欠息压降、利息收入和到期收回率”等各项任务产生较大影响,在社会上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司法冻结、恶意逃废、联手欺诈等种种现象,对联社支持实体经济的效果产生较大障碍,同时也带来较多社会负面影响。
为此,我部集中力量对我部涉及贷款的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调查结果如下:一、企业各项分类情况公司业务部月贷款余额万元,笔数笔,企业家。
按照行业分类:1、棉纺类企业贷款万元,笔数笔;2、电子科技类贷款万元,笔数笔;3、涉农加工类贷款万元,笔数笔;4、制造业及酒店其他类贷款万元,笔数笔。
按结息方式分类:1、能够按月结息的户数户,占总户数%,金额万元,占总贷款余额%;2、不能及时按月结息(使用保证金或注入资金)或长期欠息的户数户,占总户数%,金额万元,占总贷款余额%。
(9月日企业欠息清册显示:欠息笔数笔,欠息金额万元,欠息万元)按目前摸底调查生产情况分类:1、目前正常生产家企业,贷款金额万元;2、半生产企业家,贷款金额万元;3、停产企业家,贷款金额万元,(其中停产企业涉及棉纺企业家,占企业户数%,占棉纺企业家的%,贷款金额万元,占棉纺行业贷款%。
)二、根据目前现状,我部对准县域企业分析目前成因:1、国家经济形势硬着陆,造成部分行业持续走弱,我县大部分企业属于基础低附加值、科技含量较低的行业,前期组建资金来源部分属于民间借贷,中期商业银行压、抽、限贷,造成资金成本进一步上升,每月生产利润不足付息(银行利息、借贷利息等),最近形势随平稳,但应收账款不断增长(坏账、死帐一般占50%以上),企业自身流资极其短缺,造成部分企业不愿或不能结息。
中国的僵尸企业报告 现状
中国的僵尸企业报告现状1.引言1.1 概述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也催生了一批僵尸企业。
这些僵尸企业大多数由于各种原因,如技术滞后、管理无序、资金链断裂等导致无法健康发展,但又得不到有效清理和淘汰。
这些僵尸企业对中国经济和市场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本报告将对中国僵尸企业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将概述本文的主题和目的,并介绍文章的整体结构。
在正文部分,将对僵尸企业的定义和特征进行分析,探讨中国僵尸企业的现状,并分析僵尸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在结论部分,将提出对策建议,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对全文内容进行总结和概括。
通过这样的文章结构,可以系统地分析中国的僵尸企业现状,以及对未来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展望。
1.3 目的本报告的目的是对中国的僵尸企业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以期能够全面了解这一现象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对僵尸企业的定义和特征进行梳理,我们将对中国僵尸企业的现状进行详尽的分析,探讨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风险。
最终,我们将提出一些建议和未来展望,以期对中国僵尸企业问题有所帮助,并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正文2.1 僵尸企业的定义和特征在经济学中,僵尸企业是指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但却得以存活的企业。
它们依靠不断的借贷、政府补贴或者其他非正常手段来维持自己的经营。
这类企业通常没有竞争力,产品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消耗了大量资源却没有创造真正的价值。
僵尸企业具有以下特征:1. 长期亏损:僵尸企业面临长期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的情况。
2. 借贷依赖:它们依赖于不断的借贷才能维持企业的运转,无法依靠自身盈利。
3. 低效益:僵尸企业的管理低效,生产成本高,产品质量低劣,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4. 资源浪费:这些企业消耗了大量资源,却没有形成实际的价值创造。
处理僵尸企业情况汇报
处理僵尸企业情况汇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也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甚至陷入僵尸状态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处理这些僵尸企业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僵尸企业的定义和特征。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长期亏损或者无法偿还债务的企业,它们虽然没有宣告破产倒闭,但实际上已经失去了经营能力,成为了经济的“沉渣”。
这些企业通常表现为产能过剩、效益低下、管理混乱、资金链断裂等特征。
二、僵尸企业对经济的影响。
僵尸企业的存在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首先,它们占据了市场资源,使得优质企业难以生存和发展;其次,它们无法偿还债务,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加剧了金融风险;再者,它们还给社会带来了就业压力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处理僵尸企业的对策。
针对僵尸企业的存在,我们提出了以下一些对策:1. 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引导优胜劣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 加大对僵尸企业的淘汰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清理僵尸企业,释放市场资源;3. 改善企业环境,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水平;4.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避免僵尸企业对金融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四、处理僵尸企业的效果。
通过我们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方面,市场化清理僵尸企业取得了初步成果,一大批僵尸企业被淘汰,市场资源得到了释放;另一方面,企业环境得到了改善,一些企业开始注重创新和提高整体运营水平,经济发展呈现出了良好的态势。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力度,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我们还将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为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六、结语。
处理僵尸企业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不断探索和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努力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以上是我们对处理僵尸企业情况的汇报,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word范文文档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一)20**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
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
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
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
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
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
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范文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一)20**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审判庭搭建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民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
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
所以在破产工作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中级法院无法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刑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
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实施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预处理宣告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
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突出保障,也有助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紧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成果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这项积极推动这项工作。
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
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仍未审批之前,要坦耶尔米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基层工作。
从目前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退案件强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私营企业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并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强制和企业案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普伊隆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申请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
僵尸企业调查报告范文
僵尸企业调查报告范文咯尸公司就是指这些遥遥无期修复发火,但因为得到发放贷款者或政府部门的适用而可免于破产倒闭的债务公司。
下边是我收集整理的僵尸企业调查报告范文,热烈欢迎阅读文章,期待对您有一定的协助,大量新闻资讯请再次关心调查报告频道!僵尸企业调查报告国资公司研究所研究者王绛表明,上年年末中间经济发展工作报告曾明确提出,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适用、不良贷款处理、失业人员下岗再就业和生活保障及其重点奖补等现行政策。
这种有关配套设施现行政策也有益于取缔僵尸企业,为僵尸企业给予善后处理之途。
业界觉得,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性改革创新,重中之重是解决一些领域比较严重的过剩产能,以“托底改革创新”合理释放出来风险性,根据“断臂求生”完成新发展理念变换。
什么是“僵尸企业”,其为何而成?说白了“僵尸企业”,就是指已停工、半停产、年年亏本、资金链断裂,关键靠国家补贴和金融机构续贷保持运营的公司,国家工信部部长冯飞说。
(新华通讯社)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研究员冯立果在接纳《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明,“僵尸企业”产生的缘故不仅有结构性要素,也是有行业周期循环的危害。
在其中,行业周期诱因关键是由于伴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变缓,促使市场的需求逐渐变弱,从而加重了领域内的生产过剩。
可是,因为贷款银行、当地政府帮扶及其考虑到员工下岗再就业等难题促使这类公司难以从销售市场中真真正正退出来,长久以往,“僵尸企业”总数就愈来愈多。
原攀钢集团执行董事、高级讲师工程师职称周家琮把“僵尸企业”的来源于分成四类:历史时间类敬计划经济体制和战备训练经济发展的财产,也是今天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时间思想束缚。
在计划经济体制、战备训练经济发展阶段修建的很多公司,并不是按市场经济体制规定配备資源,潜藏着在市场经济体制标准下沦落丧尸的遗传基因。
如同吴敬琏老先生所曾强调,很多公司从建成投产生效日,也不具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合理布局迎战优先选择,背靠分散化、避开销售市场炕通麻烦,资源分配不惜代价、开办社会发展一应俱全。
2021僵尸企业调研报告范文五篇
2021僵尸企业调研报告范文五篇僵尸企业调研报告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绛表示,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要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
这些相关配套政策也有利于淸退僵尸企业,为僵尸企业提供善后之路。
业内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务之急是化解一些行业严重的过剩产能,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通过“断臂求生”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何为“倔尸企业”,其缘何而成?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工信部副部长冯飞说。
(新华社)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研究员冯立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形成的原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行业周期轮回的影响。
英中,行业周期成因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内外经济放缓,使得市场需求逐步减弱,进而加剧了行业内的产能过剩。
但是,由于银行贷款、地方政府扶持以及考虑职工再就业等问题使得这类企业很难从市场中真正退出来,长此以往,“僵尸企业”数疑就越来越多。
原攀钢集团董事、教授级髙级工程师周家琮把“僵尸企业”的来源分为四类:历史类敬计划经济和战备经济的遗产,也是今日中国经济的历史路径依赖。
在计划经济、战备经济时期兴建的许多企业,并非按市场经济要求配宜资源,潜藏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沦为僵尸的基因。
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曾指出,许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就不具备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能力。
企业布局备战优先,靠山分散、远离市场炕通不便,资源配宜不计成本、自办社会一应俱全。
有些企业是领导人或汁划部门拍脑袋或算“政治账”的产物,并无经济性可言。
计划经济时代都吃大锅饭,无忧破产、更不会出现僵尸企业。
然而在后来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这些企业除少数成功转型或搬迁外,大部分先天不足被市场淘汰,这也是上世纪末国企大量关闭的原因之一。
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或因尚未完全摆脱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或因经济过热需求旺盛、竞争力不行的企业也有生存空间;或因政府优惠和救助;或因市场经济初期容易寻租野蛮生长;各种环境条件的的掩护,使部分上述企业得以幸存。
僵尸企业情况汇报
僵尸企业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最新的调研数据和企业实地走访情况,我们对目前我国的僵尸企业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全国范围内,僵尸企业的问题依然突出,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以下是我们对僵尸企业情况的详细汇报:首先,从企业数量来看,我国的僵尸企业数量依然较多。
这些企业大多处于停业、破产、倒闭的状态,但却没有进行清算,仍然占用着资源和名额。
这不仅影响了市场资源的配置,也给企业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其次,从企业经营状况来看,僵尸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链断裂、技术更新滞后、市场竞争力下降等问题。
这些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需求,导致了经营困难和效益下降。
再次,从企业管理水平来看,大部分僵尸企业存在着管理混乱、内部制度不健全、人才流失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企业内部的管理效率低下,无法有效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也使得企业无法进行有效的改革和转型。
最后,从社会影响来看,僵尸企业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这些企业无法为社会创造价值,也无法为员工提供稳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建议加大对僵尸企业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淘汰僵尸企业,释放市场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同时,要加强对僵尸企业的监管和引导,鼓励企业进行自我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僵尸企业员工的再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僵尸企业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大隐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整治和引导,才能够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谨此汇报,望领导审阅。
关于美国僵尸企业的报告
关于美国僵尸企业的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对美国境内存在的僵尸企业进行分析和评估。
僵尸企业在这里定义为那些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无法偿还债务或继续经营的企业。
通过了解僵尸企业的现状和原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美国经济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支持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
僵尸企业的特征僵尸企业通常具备以下特征:1. 长期亏损经营:这些企业在过去几年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无法盈利。
2. 无法偿还债务:僵尸企业由于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债务。
3. 低效率和过时技术:许多僵尸企业由于管理问题或过时的生产技术而无法提高效率,使其无法与竞争对手保持竞争力。
僵尸企业的原因造成僵尸企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 不良金融环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导致很多企业无法维持盈利能力。
2. 行业结构调整:某些传统行业经历了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导致一些企业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从而沦为僵尸企业。
3. 恶意竞争:恶意竞争、不公平竞争和产能过剩等问题也导致了许多企业的困境,使其无法持续盈利。
僵尸企业的影响僵尸企业对美国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1. 破坏资源配置:僵尸企业持续经营,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也阻碍了资源向更有竞争力的企业进行有效配置。
2. 压制行业创新:僵尸企业过多存在,会限制新进入者和创新企业的发展空间,阻碍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3. 增加金融风险:僵尸企业偿债困难,会给金融机构带来风险,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对策建议为应对僵尸企业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环境,注重提供贷款支持给有潜力的企业,减少对无望企业的救助。
2. 促进行业调整:鼓励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提供转型培训和职业转移支持,帮助员工顺利转移到其他行业。
3. 加强监管和执法:严惩恶意竞争和不公平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产能过剩。
结论美国境内的僵尸企业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可以减少僵尸企业的数量,并为更有潜力的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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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调研报告范文导读:本文是关于僵尸企业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20**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
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
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
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
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
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
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
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
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
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
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
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
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
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
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
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
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
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
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
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
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
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
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
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
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
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
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
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
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
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
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07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
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
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
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
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
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
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
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
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
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
“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
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
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
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
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
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
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
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
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