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回归
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境外上市,主要是通过红筹架构进行回归。
红筹架构是指通过设立离岸公司来控制内地公司的一种经营模式。
然而,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一些企业开始考虑回归境内上市。
下面将介绍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并回归境内上市的具体方法。
首先,拆除红筹架构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企业应该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并制定详细的计划。
拆除红筹架构需要涉及香港和内地两地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其次,企业应调整组织架构和控股结构,以满足回归境内上市的要求。
这可能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分立等操作。
企业应审查现有的控股股东结构,并与相关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四,企业应做好财务准备工作。
拆除红筹架构后,企业需要根据境内上市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整理和审计。
企业还需要与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五,企业应与交易所进行申请和审核。
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交易所进行上市,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企业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定编制相关文件,并提交给交易所进行审核。
最后,企业还应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联络。
回归境内上市后,企业需要与境内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并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
企业可以通过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财务报告等方式来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总而言之,拆除红筹架构并回归境内上市是一项复杂的操作,需要企业仔细谋划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企业应与专业机构合作,并制定详细的计划和策略。
拆除红筹架构后,企业需要调整组织架构和控股结构,解决税务问题,并做好财务准备工作。
最后,企业应与交易所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和联络,确保顺利回归境内上市。
《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研究》范文
《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和深化,越来越多的红筹架构企业开始考虑回归境内上市。
红筹架构企业,通常指的是在海外注册但实际业务主要在中国内地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海外上市后,由于各种原因,如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选择回归国内市场上市。
本文旨在研究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的背景、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的背景与现状1. 背景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的背景主要源于国内资本市场的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一方面,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为红筹架构企业提供了更好的融资环境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国家政策对海外上市企业的回归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引导。
2. 现状目前,越来越多的红筹架构企业开始回归国内市场上市。
这些企业在海外上市后,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选择回到国内市场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国内资本市场的开放和政策支持也为这些企业提供了更好的融资环境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的问题与挑战1. 法律与政策问题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法律与政策问题。
由于企业在海外注册,其法律地位和业务模式与国内企业存在差异,因此在回归国内市场时需要了解并适应国内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估值与定价问题红筹架构企业在海外上市后,其估值和定价往往以国际市场为参考。
然而,在回归国内市场时,企业需要重新考虑其估值和定价策略,以适应国内市场的特点和投资者需求。
这需要企业在回归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投资者沟通。
3. 资本市场环境问题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市场时,需要适应国内资本市场的特点和环境。
这包括了解国内投资者的投资习惯、风险偏好等信息,以及适应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和交易规则等。
四、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的解决方案与建议1. 加强法律与政策研究企业在回归国内市场前,应加强法律与政策研究,了解并适应国内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上市专题研究56:红筹回归专题小结
3)这种方式程序上极为简单,也不涉及第一种公司治理的问题,但是因为系境外法人,可能存在法律障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设立、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为中国公司。当然,上交所的博士并不认为这种障碍是实质性的,并且认为这是最恰当的回归方式。或许这是监管层的一种态度,毕竟在优势比较明显的情况下,法律上的小小问题往往并不会成为问题,虽然可能与公司法违背。近期有关监管部门曾在不同场合表示将倾向于红筹股公司以直接发行A股的方式回归境内资本市场,部分红筹股公司也表达出类似的想法,例如中国移动。
上市专题研究56:红筹回归专题小结
1、红筹回归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名正言顺”的回归,也就是探讨已经在香港发行H股之后怎样在国内发A股的问题;还有一种是“山寨”的回归,就是已经搭成红筹结构上市未果而欲转投国内的情况。
2、先说第二种情况。一般来说可以借鉴的模式是将红筹公司的股份转给国内实际控制人,并将其改组成一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A股市场直接上市。红筹公司的控制人或被控制人必须是注册地在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1)将红筹公司的股份转给实际控制人个人名下还是转到公司名下,要根据实际情况做税收方面的考量。2)该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所占份额需保持在25%以上。
5、关于红筹回归理论上还可以探讨的方式,上交所几位博士的专题研究中曾做出了一些成果:1)红筹公司在境内设立一家子公司,由子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2)以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回归。3)以在境内直接发行A股的方式回归。
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红筹架构是指在中国大陆境外注册的公司,但其主要业务活动、财务核算、管理决策等均在中国大陆。
由于中国大陆市场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一些红筹公司希望能够回归境内上市,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便利。
然而,红筹架构的拆除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1.确定拆除方式与目标市场:首先,红筹公司需要明确拆除红筹架构的方式。
目前常见的拆除方式有两种:接受发审委审核,选择合适的境内主板上市交易所,如上交所或深交所;选择境内创业板上市,实施以新股发行方式上市。
公司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求选择合适的拆除方式。
2.汇合股权:红筹公司需要将在境外注册的一系列子公司的股权进行汇合,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股权结构。
这一步骤需要与相关的境外合作伙伴进行协商和谈判,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妥善处理。
3.隐藏架构重组:在汇合股权的基础上,红筹公司需要进行隐藏架构的重组。
具体来说,就是将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业务实体进行合并,形成一个整体性的业务结构。
这就需要红筹公司与境内的相关机构进行合作,确保各项业务顺利进行。
4.制定借壳计划:在隐藏架构重组完成后,红筹公司需要与合适的境内上市公司进行借壳计划。
借壳计划是指红筹公司通过收购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权,从而将自身业务整合进入境内上市公司,实现回归境内上市的目标。
这就需要红筹公司与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合作,确保双方的共赢。
5.完善相关法律文件和手续: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需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较为复杂,红筹公司需要与境内的财政、税务、审计、证监等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所有法律和制度要求都得到满足。
红筹公司还需要准备完备的财务报表、业绩预测和规范披露,以满足境内上市的审计和审核要求。
7.成功回归境内上市: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红筹公司将获得回归境内上市的资格,进行发行新股或借壳上市。
成功回归境内上市后,红筹公司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政策优惠和市场便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和动力。
红筹回归
红筹架构所谓红筹,广义指企业主要利润来源于中国大陆,上市地是境外的这种架构;狭义指由中国大陆居民企业或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通过系列的股权\协议安排,将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到境外,并最终在境外上市。
简单讲就是主要业务、利润来源可能还是在国内,但是利润最终归属方变成了外国公司,方便引进国外私募、上市。
使用红筹架构的私募股权投资,先由国内公司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壳公司(法律上称为“特殊目的公司”),然后利用这家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境内权益,最后以这家特殊目的公司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进行私募融资,乃至最终实现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海外上市。
红筹上市又称为“造壳上市”。
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不同发展出不少变种,其中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
“协议控制”,又称“新浪模式”、“搜狐模式”、“VIE架构”,在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
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资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基金这种财务投资者不属于合格投资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
有说法说是搜狐最先使用了该方法,也有说法说是新浪最先使用了该方法,故有前述两种别称。
所谓未上市红筹回归,是指已搭好了红筹架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企业,通过拆除红筹架构等安排,实现A股上市。
未上市红筹架构企业回归模式之一在各种红筹回归模式中,最为清晰明了的方法是完全去除海外架构,并对其中所涉及的股权转让过程予以明确披露。
263上市即是完全去除海外架构的的典型案例。
在这种回归模式下,拟上市企业需要将之前建立的红筹架构一层层的剥离、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外汇登记手续。
红筹回归专项问题研究【共17页】
红筹回归专项问题研究红筹回归专项问题研究目录一红筹发展的历史回顾1 二境外间接上市的监管法规及其主要内容3 三股权控制模式下对于境内监管法规的遵循7 四10号文后股权控制模式的一个特例9 五合同控制模式下对于国内法的遵循10 六红筹回归的产业政策问题11 七红筹回归的业绩连续计算问题12 八取消红筹架构的细节问题12 一红筹发展的历史回顾本文所指的“红筹”是指境内股东(包括公司和自然人)将其持有的境内资产在境外间接上市,即以其境内拥有或控制的权益为基础,在境外设立或者控制一家壳公司,以该壳公司名义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行为。
境外间接上市的关键有两个:一是将境内企业的原有资产、权益注入境外壳公司或者以其他形式(主要是合同形式)使该壳公司控制境内资产、权益;二是境外壳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回归”是指境外上市受挫或者主动放弃,试图转回境内A股市场上市。
境内红筹架构上市主体几乎全部在开曼群岛设立,因为(1)红筹模式下,香港联交所只接受开曼和百慕大注册的公司,最近才开始接受其他BVI公司。
(2)美国只接受开曼群岛注册的上市公司,因此如果拟以红筹架构在美国上市,那么拟上市主体一定要在开曼设立。
大型国企发行H股之后再在境内发行A股的情形不是本节所述“红筹回归”;仅仅多了一层外资架构的股权结构并也不能称之为红筹模式,更准确的定性是返程投资“假外资”问题。
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都不在本节讨论范围内。
在过去的30年间,中国企业境外间接上市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国企到民企,经历了如下五个阶段,目前出于基本停滞状态。
阶段主要活动代表事件法律监管萌芽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期中资背景的香港公司出于获取壳资源、救助或其他目的在香港收购上市公司中银集团和华润集团联手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康力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嘉华银行空白形成期: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多家中资公司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公司开始在美国境外上市中信泰富完成收购和更名;华晨汽车在美国上市开始起步,强调必须接受监管,否则均不具合法性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大批内资国有企业在香港间接上市上海实业香港间接上市;北京控股香港间接上市加大境外间接上市监管力度,颁布97红筹指引,主要规范国有企业成熟期:1999年至2005年大批境内民营企业开始采取红筹模式“绕道"上市裕兴电脑先被叫停然后放行;搜狐、网易开始由单一的证监会审批向由投资管理、外汇管理、证券监管、工商部门共同作用的多元监管模式转变衰退期:2005年以后先是极度兴旺,然后物极必反,基本上戛然而止盛大网络,无锡尚德10号文、106号文,基本封闭了此后新设公司进行操作的空间二境外间接上市的监管法规及其主要内容红筹上市或者回归,是一种股权融资方式的选择。
红筹回归的相关问题
未上市
中小板
2011.02.18
化工行业
湖南
未上市
中小板
2011.07.28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
浙江
未上市
创业板
2011.11.23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北京
未上市
主板
2012.02.20
电子器件制造业
江苏
台湾退市
据不完全统计,应该有29家以上红筹公司回购A股,主要集中在深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
红筹模式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股权控制
汉得信息 凯美特气 世纪华通 海联讯 环旭电子
上市板块
上市时间
行业
注册地
境外情况
中小板
2009.08.29
房地产
广东
未上市
中小板
2009.09.03
纺织和服装
广东
未上市
中小板
2009.09.10
医药制造业
江苏
未上市
中小板
2009.12.03
电信及增值业务
广东
未上市
中小板
2009.01.06
食品饮料
山东
后,一般该上市主体会在上市前引进VC/PE 投资人); 3. 境外上市主体再在香港、BVI设立一个全资壳公司; 4. 将境内股权或资产以增资扩股的形式注入壳公司; 5. 以境外上市主体上市融资。
股权控制模式面临的挑战
2006 年8 月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 号文) • 对BVI 公司跨境换股的细节进行了规定,并规定境内自然人或法人设立BVI 须报商务部审批
• 第一次培训强调:红筹公司必须清理简化股权结构,控股权要回归,不管红筹 公司注册在何地均须清理
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初步探讨
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初步探讨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是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以香港为主要股权结构的境外公司回归境内进行上市。
这一措施的出台旨在推动境内资本市场的发展,扩大境内投资者的投资选择,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本文将对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进行初步的探讨。
首先,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的意义在于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相对于国际上的成熟市场,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红筹架构的回归可以引入更多的境外资本,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
其次,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可以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
目前,境内投资者的投资选择相对较为有限,而随着红筹架构的回归,境内投资者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境外公司的投资当中。
这不仅能够丰富境内投资者的投资组合,还能够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的实施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需要解决监管机构的合作问题。
境外公司回归境内上市,涉及到两个不同的监管体系,需要监管机构之间进行有效的合作与协调。
其次,需要明确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红筹架构的回归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回归的条件和程序。
最后,需要解决税收问题。
红筹架构的回归将涉及到企业的税收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确保境外公司回归境内上市的税收成本合理可行。
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还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红筹回归需要解决境外公司的治理问题。
由于境外公司与国内公司在治理结构、财务报告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加强对境外公司的监管和管理。
其次,红筹回归需要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流动性相对较低,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提升市场的吸引力。
综上所述,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是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红筹回归可以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非VIE结构红筹回归介绍
3 通过逐级分红/回购股权的方式将香港公司所获得 的股权转让收益分配至中国创始人/高级管理层。
4 中国创始人和高级管理层将外汇汇回境内。
典型红筹架构回归后股权结构示意图
中国创始人 境内实体 1
私募投资者
高级管理层 境内实体 2
BVI 3 原境外拟上市主体
香港公司
可 视 情 况 简 化
境外
香港公司
境外 境内
外商独资企业
境内运营企业1
境内运营企业2
境内运营企业3
典型红筹架构回归基本路线图
中国创始人
BVI 1
4
3
中国创始人/高级管理层
1
境内实体
高级管理层
BVI 2
3
原拟上市公司(境外)
3
香港公司
2
外商独资企业
私募投资者 BVI 3
境外 境内
境内运营企业1
境内运营企业2
境内运营企业3
1 中国创始人/高级管理层在境内设立境内实体。 2 境内实体向香港公司购买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权
2006年 搭建红筹架构
2012年4月18日 通过发审会审核
2011年初 红筹架构落地
2014年1月 A股上市
红筹架构回归前股权结构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君合简介
_公众号-金融圈干货(ID:dimi-GG)
红筹架构回归后股权结构图
君合简介
重组步骤
设立4家境内持股公司
杜应流等190人分别设立衡宇投资、衡玉投资、应 流投资、衡邦投资;
设立2家境外持股公司 股权转让
处置境外公司
设立CDH公司和CEL公司,即鼎晖投资和光大控股 的境外持股平台;
红筹企业回归相关问题
一、红筹企业介绍及证监会审核政策 (1)(一)红筹企业及“红筹落地” (1)(二)红筹架构基本模式 (2)(三)红筹架构的典型设置 (3)(四)证监会对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的审核政策 (5)(五)证监会/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6)二、“红筹落地”重组方案选择 (8)(一)重组方案一:收购外资股权 (8)(二)重组方案二:增资方式 (10)(三)其他重组方案 (13)三、红筹企业A股上市具体操作中主要关注点 (14)(一)股权转让中的税务问题 (14)(二)股权转让中的定价问题 (17)(三)税收优惠问题 (17)(四)外汇问题 (19)(五)SPV的处置 (21)(六)实际控制人的连续性 (21)一、红筹企业介绍及证监会审核政策(一)红筹企业及“红筹落地”1、红筹企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内企业境外上市有两种路径,一种是国内公司直接到境外上市,根据登陆交易所的不同,相应成为H 股公司、S 股公司、N 股公司;二是以红筹模式( 指通过在海外设立控股公司,即特殊目的公司SPV,将中国境内企业的资产和权益注入境外控制公司,并以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义在海外上市募集资金的方式)。
业界通常将红筹分为“大红筹”和“小红筹”,“大红筹”指“国企红筹”,而“小红筹”指“民企红筹”。
以下阐述均围绕“小红筹”展开。
2、红筹回归与“红筹落地”广义上的红筹回归是指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回归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H股上市公司回到国内直接发A股的“联通模式”;二是指公司已搭建好红筹构架准备境外上市,但由于境外资本市场等原因又准备回到境内A股上市,因为将原来搭建的红筹架构拆掉,恢复到搭建前的结构并筹备上市,可以将此过程简称为“红筹落地”。
3、“红筹落地”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等六部委2006年第10号令)(2006年9月8日起施行,2009年6月22日修订,以下简称“10号文”);(3)《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75号文”);(4)《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698号文”);(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2008年2月27日);(二)红筹架构基本模式红筹架构一般指拟上市企业境内实际控制人在英属维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或者上市目的地如中国香港、美国等设立特殊目的公司,通过特殊目的公司收购或协议控制(VIE结构)境内经营实体,以境外壳公司名义实现在海外上市的目的。
《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研究》范文
《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开放,越来越多的红筹架构企业开始考虑回归国内上市。
红筹架构企业是指那些在海外上市,但实际业务和资产主要在中国内地的企业。
这些企业回归国内上市,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对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上市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二、红筹架构企业概述红筹架构企业是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现象,这些企业大多在海外上市,但业务和资产主要在中国内地。
这些企业的回归,对于中国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红筹企业的回归可以增加国内资本市场的活力,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其次,红筹企业的回归可以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此外,红筹企业的回归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三、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上市的动因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上市的动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国内资本市场的开放和成熟为红筹企业回归提供了更好的市场环境。
其次,国内市场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可以为红筹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此外,国内市场的监管环境也更加透明和规范,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另外,红筹企业回归国内上市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四、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上市的挑战虽然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上市具有很多优势,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企业需要重新适应国内市场的监管环境,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
其次,企业需要重新建立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这需要时间和资源的投入。
此外,企业还需要面对国内市场的竞争压力和挑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另外,企业在回归国内上市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与海外市场的协调和沟通问题。
五、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上市的策略和建议针对红筹架构企业回归国内上市的挑战和问题,本文提出以下策略和建议。
首先,企业需要加强与国内市场的沟通和协调,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适应国内市场的监管环境。
红筹回归及关注问题课件
某金融企业在海外上市后,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内市场和客户,决 定进行红筹回归。
回归过程
该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和资产重组,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 理体系。
关注问题
在回归过程中,该企业面临了国内外监管政策差异、风险管理、 信息披露等多方面挑战。
05
红筹回归的未来展望
红筹回归的市场前景
资本市场发展
直接上市
红筹企业通过符合条件的 发行审核后,直接在A股 上市。
借壳上市
红筹企业通过借壳A股上 市公司,实现回归A股的 目的。
造壳上市
红筹企业通过在A股市场 造壳,然后实现资产注入 和上市。
红筹回归的优劣势分析
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回归A股市场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知名 度和品牌影响力。
融资渠道拓宽
回归A股市场后,企业可以通过增发股 票、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红筹回归的意义和影响
总结词
红筹回归的意义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推 动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市场竞 争力、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促进国内外资 本的双向流动。
详细描述
红筹回归对于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 增加市场活力、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国际化水平。 同时,红筹回归也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 力,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关注和投资。此外,红筹 回归还可以促进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的优化,推动 企业更加规范、透明地运营。最后,红筹回归还有助于 促进国内外资本的双向流动,提高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 平。
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风险。
跨境监管问题
跨境监管政策
关注跨境监管政策的变化,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公司合规 经营。
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
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红筹结构公司开始考虑回归A股上市。
红筹结构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并上市的公司。
回归A股上市对于红筹结构公司而言,可能涉及到一系列法律实务和注意事项。
本文将重点探讨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的法律实务和注意事项。
法律实务结构调整首先,红筹结构公司需要对其当前的法律结构进行调整。
这可能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境外实体清盘/合并:红筹结构公司需要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将其境外实体进行清盘或合并。
这是为了确保公司在回归A股上市后能够顺利进行交易和运营。
合规审查:红筹结构公司需要对其合规性进行审查。
这包括审查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关交易、关联方交易等。
红筹结构公司需要确保其合规性,以避免回归A股上市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
资本金回流:红筹结构公司需要将其在境外的资本金回流到中国境内,以满足A股上市的相关要求。
这可能涉及到一系列审批程序和资本管制措施。
境内投资者准入在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过程中,需要考虑境内投资者的准入问题。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实务:合规审查:红筹结构公司需要对其境内投资者进行合规审查。
这包括审查投资者的资格、投资合同的合规性等。
红筹结构公司需要确保其投资者符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境内投资者配售: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后,需要将一部分股份配售给境内投资者。
这涉及到配售方法、比例和程序等问题。
红筹结构公司需要遵守中国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配售过程的合规性。
税务安排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过程中,还需要考虑税务安排。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实务:企业所得税: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后,可能面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红筹结构公司需要了解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确保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时合规。
资本利得税: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后,如果存在股份转让,可能涉及到资本利得税。
红筹结构公司需要了解相关税法规定,确保在转让股份时履行纳税义务。
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如何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是指将已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通过解除外资控制,重新回归国内股市上市交易。
这一举措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增加国内市场流动性、提升市场活力、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简要介绍红筹架构及其问题红筹架构是指中国内地公司通过设立境外公司,在海外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并通过红筹架构把在中国企业的经营权转让给境外公司的一种架构。
其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绕过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一些行业的限制,另一方面是获得更多的海外投资者资源。
然而,红筹架构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国内投资者享受不到红筹架构所上市公司的利好政策,从而市场可以形成较大的偏离;其次,部分在境外上市的红筹公司对国内投资者信息披露不透明;再者,红筹架构向境外流失的企业经营权和利益,直接损害了国内投资者的权益;最后,红筹架构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二、拆除红筹架构的必要性与意义1.强调公平公正原则:拆除红筹架构能够重塑中国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国内投资者的利益,消除市场的不公平现象。
2.增加境内市场流动性:返回境内上市后,红筹企业可以与境内投资者更紧密地进行互动,增加境内市场的流动性,有效提升市场活力。
3.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红筹企业回归境内上市,有利于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增加了市场的风险分散程度,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
三、拆除红筹架构的实施策略1.完善政策法规:由相关法规完善与调整,为红筹企业回归境内上市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如设立相应的准入机制和监管制度。
2.引导红筹企业回归:通过税收优惠、市场准入等措施,鼓励红筹企业回归境内上市,同时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融资环境。
3.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要求红筹企业回归境内上市后,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保护境内投资者的权益。
4.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红筹企业的监管,防止其借利他国上市规避监管,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
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一、背景介绍红筹结构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但主要经营业务在中国境内的公司。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中国企业选择在海外上市,形成了红筹结构。
,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市场。
本文将重点介绍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
二、回归A股的法律程序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包括审批、重组和上市等步骤。
1. 审批阶段:红筹结构公司需要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文件材料,如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等待中国证监会的审批。
审批流程一般需要一段时间,公司需要配合相关程序。
2. 重组阶段:一旦审批通过,红筹结构公司需要进行股权重组。
这通常包括不同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资本金调整等。
公司需要与投资者、股东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3. 上市阶段:重组完成后,红筹结构公司可以申请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
公司需要准备上市材料,包括招股说明书、股东结构、财务报表等,并提交给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可能会要求补充提供资料。
4. 监管合规:一旦公司成功上市,红筹结构公司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工作。
三、注意事项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上市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合规:公司在回归A股上市的过程中,应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符合中国法律和监管政策要求。
确保公司的资产、融资等业务合规。
2. 审计和财务报表:红筹结构公司在回归A股上市前,需要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审计工作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司应配合提供必要的会计数据和相关文件。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红筹结构公司回归A股后,需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问题。
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定期发布重要信息,维护市场稳定。
红筹公司回归重组方案
黄治国:红筹公司回归重组方案以如下案例为示范,初步解答红筹公司回归股上市的重点关注问题与程序、步骤。
一、项目背景公司系一家从事医疗疫苗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其架构为红筹架构,现拟拆除红筹架构,并实现股上市。
目前的股权架构如下:二、可供选择的重组方案由于中国公司法、证券法明确规定,拟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必须为注册在中国境内的股份公司,为实现股上市的目的,需要将红筹结构中已经在境外形成的股权平移到境内,并完成境内外资产、业务的重组,我们建议的方案如下:第一步:红筹回归,完成境内上市主体的股权重组。
境内自然人持股公司、名境外投资者(“受让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
受让方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在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注册资本的原始出资价格,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豁免上述受让方支付对价的义务。
第二步:境内外资产和业务重组,将主要资产和业务集中于境内上市主体。
公司收购原母公司公司股权,从而将海外公司纳入上市架构公司收购境内自然人持有的其他境内公司股权,从而将境内内资业务纳入上市架构。
三、重组后的架构红筹回归及资产、业务重组后的股权架构如下:四、采取上述方案的原因(一)关于豁免() 为何不支付而豁免对价境内自然人在本项目中并未按照号文办理外汇补登记。
因为公司的股东公司系由境内自然人通过向境外人士借款而设立的公司,不涉及外汇出境,且公司在境外实际经营业务,公司的设立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
虽然号文对境内自然人境外投资外汇补登记做了扩大解释,但是在企业与外管局的沟通中,外管局并未要求企业办理外汇补登记。
现在办理外汇补登记存在一定难度,取得无须办理外汇补登记的证明亦存在不确定性。
在外汇补登记不确定的情况下,如果购汇出境,可能构成号文项下的逃汇行为,有可能受到处罚。
[]另外,在号文出台之后,税务局对于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情况,若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价格,有权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如何搭建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如何搭建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搭建和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操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如何搭建、拆除红筹架构,并进行回归境内上市。
一、搭建红筹架构1.准备资料:首先需要准备好企业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证券监管部门对红筹回归的相关要求、公司财务状况报告等。
同时需要对公司的结构、业务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符合红筹回归的要求。
2.设立境外公司: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在境外设立一个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公司。
这可以是一个全资子公司、合资公司或独立公司,目的是为了将公司的主体业务和资产转移至境外公司,并通过境外公司发行股票。
3.境外公司上市:境外公司需要在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境外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发展业务。
上市过程中需要与当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满足相关要求。
4.红筹架构建立:在境外公司上市后,需要将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进行股权关系的重新调整,实现红筹架构的建立。
这可以通过境外公司发行股票,与境内公司进行交换,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
5.完善治理结构:在红筹架构建立后,需要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团队等。
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保护股东利益。
二、拆除红筹架构1.提前评估:在拆除红筹架构前,需要对公司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前景等。
同时需要了解国内证券监管部门对红筹拆除的相关要求和政策。
2.撤销境外公司上市地位:首先需要撤销境外公司在境外的上市地位,这可以通过向境外交易所提交撤销上市申请等方式实现。
同时需要与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满足相关程序和规定。
3.复审和审批:拆除红筹架构后,需要向国内证券监管部门申请复审和审批。
这个过程中,需要向证监会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分析探讨
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分析探讨红筹企业是指原本在中国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通常是由于市场发展需求、公司治理结构、融资渠道等多个因素导致选择在海外市场上市。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以及监管政策的放宽,一些红筹企业开始考虑回归A股市场。
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的动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政府对发展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一方面鼓励企业通过科创板等新兴市场融资,另一方面通过引导红筹企业回归境内,推动高质量发展。
其次,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有利于合规化和规范化,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此外,红筹企业回归境内还可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改善融资环境,实现更有效的资本运作。
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也不容忽视。
首先是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问题。
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需要依靠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保证红筹企业回归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其次是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需要一个稳定、透明、公平的交易市场,才能吸引更多红筹企业回归。
最后是与海外市场的竞争问题。
一些红筹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已经取得了较高的市值和知名度,回归境内IPO后可能面临与其他公司的竞争和市场份额争夺。
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的实施路径可以有多种方式。
一种是通过海外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将原本在海外上市的企业通过股权交易方式引入境内市场。
另一种是通过设立中国境内的新公司,将现有企业的业务和资产转移到新公司,并在境内市场上市。
不同的方式有各自的优缺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
总体而言,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发展前景。
对于红筹企业而言,回归境内IPO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红筹企业回归境内IPO可以增加市场活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
与此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政策引导、规范监管,为红筹企业回归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支持。
红筹回归详细资料
1999 年和 2004 年,又掀起连续两波在美上市的高潮,主力都是网络股。前一波的代表 是中华网和三大门户网站;
2.注册制助推互联网企业上市
目前来看,注册制落地只是时间问题。在注册制下,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 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也会做出相应的改变,可以 从源头上减低互联网公司上市的门槛,帮助发展初期亏损的互联网公司上市。
3.高市盈率吸引 VIE 企业回归
去年年底至今,我国国内资本市场牛市行情持续。特别是创业板在今年行情更可谓是热得发 烫,在 4 月 30 日,创业板的市盈率已经飙升到 104.4 倍。在创业板上市的互联网公司中,市 盈率最低的顺网科技目前也有 97.24 倍。暴风科技自 3 月 24 日登陆创业板上市以来,创纪录 经历了 27 个涨停,市盈率达到 147.05 倍。而再看赴美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中,市盈率均 值在 40 倍左右。土豆和唯品会等企业的流血上市,也让我们看到境外上市似乎并没有想象中 美好。拆分 VIE,回归境内资本市场怀抱,成了许多中概股的新选择。今年两会总理提出了 互联网+的概念。稀缺的互联网题材站在被热炒的风口之上。若是注册制解决了互联网公司上 市门槛的问题,互联网企业必定会成为新一轮被爆炒的标的。
一、解构 VIE VIE,也即 variable interest entity,通常是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全资子 公司(外商独资企业、WFOE)来以协议控制的方式控制一家内资公司,从而实现境外特殊目 的公司对内资公司的并表,进而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得以基于此在境外融资或上市。用于控制 内资公司的协议包括控制权、利润转移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一系列合同。
基小律观点【红筹回归系列之一】红筹架构企业的主要类型
基小律观点【红筹回归系列之一】红筹架构企业的主要类型基小律说:近年来,伴随着新兴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兴经济企业和创新企业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选择搭建红筹架构,走海外融资和境外上市的道理。
自去年以来,为了吸收创新企业回归境内,国家推动修订证券法、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近期继续推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旨在营造和创建更加包容、多样化的资本市场环境,允许和鼓励不同类型的红筹架构创新企业回归境内上市。
在此背景下,有越来越多的红筹企业考虑境内直接上市或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基于此,我们结合经办的多个红筹企业拆除架构项目经验以及目前已经在科创板注册并上市的红筹架构企业或含有红筹架构历史的企业情况,研究讨论:红筹架构企业的主要类型;境内外上市环境和政策的主要变化;红筹企业境内直接上市的主要条件与难点;红筹企业拆除红筹架构的主要路径;红筹企业拆除架构的主要关注要点等系列问题。
希望通过此番探讨,为投资方、红筹企业的投融资及红筹架构的重组及未来上市,提供些许的启发和思路。
快来和基小律一起看看吧~路银雷周蕾马桢 | 作者目录一、前言二、红筹架构:股权控制三、红筹架构:协议控制(VIE)四、红筹架构的部分特殊类型1前言近年来,伴随着新兴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兴经济企业和创新企业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选择搭建红筹架构,走海外融资和境外上市的道理。
自去年以来,为了吸收创新企业回归境内,国家推动修订证券法、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近期继续推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旨在营造和创建更加包容、多样化的资本市场环境,允许和鼓励不同类型的红筹架构创新企业回归境内上市。
在此背景下,有越来越多的红筹企业考虑境内直接上市或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基于此,我们结合经办的多个红筹企业拆除架构项目经验以及目前已经在科创板注册并上市的红筹架构企业或含有红筹架构历史的企业情况,研究讨论:红筹架构企业的主要类型;境内外上市环境和政策的主要变化;红筹企业境内直接上市的主要条件与难点;红筹企业拆除红筹架构的主要路径;红筹企业拆除架构的主要关注要点等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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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回归:法律实务分析随着境内资本市场的活跃以及境内上市公司市盈率远高于境外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原本搭好红筹架构拟在境外上市的公司都转而寻求回到A股上市,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外商投资企业返程投资回归在A股上市的问题(下称“返程投资回归”)。
本文将根据证监会对返程投资回归的基本政策以及从实际操作的案例出发,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返程投资回归的概念及相关背景介绍返程投资近年来被广泛应用,其最早的明确定义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75号文》”)。
《75号文》规定,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
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
从返程投资的定义可以看到,返程投资的主体是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返程投资的手段是境内居民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等多种方式。
返程投资的目的是境内居民通过前述手段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
可见,返程投资的核心在于“以境内企业权益在境外融资”,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海外红筹上市。
由于目前海外红筹上市的市盈率、募集资金、维护费用、外汇管制等多种因素造成很多已经搭好红筹架构、完成返程投资的企业转而将目光投回国内A股市场,甚至个别已经在新加坡等地上市多年的企业也在考虑将境外上市公司私有化退市后重新回到境内A股上市。
这就引出本文所述的返程投资回归问题。
返程投资回归可认为是:境内居民将其通过返程投资方式在境外取得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转回境内由境内居民或其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持有。
这一定义也包含几重含义,其一持有境内资产或权益的主体为境内居民,境外居民也就是俗称的“真外资”不属于返程投资回归的范畴(真外资企业在境内A股上市,需要符合《公司法》发起人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半数以上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的规定,这是另外的问题,本文将不做展开论述);其二境内居民已经完成了返程投资的程序;其三为了在境内A股上市,境内居民将其返程投资在境外取得的境内企业权益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转回由境内个人或者境内公司持有。
在完成返程投资回归后,境内居民或其在中国境内的公司持有的境内目标企业将成为内资股份公司或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
返程投资企业之所以有回归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中国证监会认为返程投资企业主要的股权结构系在境外搭建,股权结构不清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此种结构实际控制人为境内居民,但公司控股权在境外,对于公司的监管具有很大的困难。
证监会对于返程投资企业的基本态度是海外架构要拆除,控股权要回到境内。
目前已经有多家企业根据证监会这一要求进行返程投资回归,并成功在A股上市。
可以预见未来返程投资回归的案例将越来越多,因此本文拟对返程投资回归涉及的法规体系,中国证监会审查的基本原则,返程投资回归的基本流程,可能存在的瑕疵,市场已有的案例等几个方面来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介绍,希望对今后返程投资回归在境内A股上市方面的法律理论与实践有所帮助。
二、返程投资回归涉及的法律规定简介返程投资回归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主体审批设立登记方面的法规1、《公司法》、《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其配套规定《公司法》、《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企业变更、审批事项的通知》、《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指引手册(2008年版)》等规定都是返程回归涉及的主体审批设立登记方面的法规,篇幅原因,本文对前述规定不再赘述。
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根据2006年9月8日起施行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10号令”),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的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
(二)外汇登记涉及的法规1、75号文(境内居民自然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根据75 号文及其操作规程,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应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居民将其拥有的境内企业的资产或股权注入特殊目的公司,或在向特殊目的公司注入资产或股权后进行境外股权融资,应就其持有特殊目的公司的净资产权益及其变动状况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三、证监会对返程投资回归的基本态度及实际操作总体而言,证监会对于返程投资回归是持肯定态度的。
我们总结归纳了2008年以来证监会主板和创业板历次保荐人培训、发行申报交流等等的态度,总结起来,证监会有以下态度:1、为实现海外上市而存在返程投资行为的中外合资企业,如果又从外资架构重新变更为内资企业,并以该内资企业为拟发行上市主体。
对该类公司,将外资架构恢复为境内直接控股,如在数次股权结构变化及外资化和落地过程符合外资、外汇管理规定,无违反外汇、海外投资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管、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则返程投资行为不会构成该公司申请发行上市的障碍。
对于境内企业外资化后转让股权的部分,可以保留,仅要求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恢复为境内直接控制。
2、红筹架构的公司若拟回归A股,最好能做股权结构的调整。
若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原则上要求控股权必须留在境内。
发行人最近三年持有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发生变化,发行人以股东间存在代持股协议为由而主张不构成实际控制人变化的,考虑到发行人可以倒签有关文件,如无其他证据佐证,证监会不倾向于支持该主张。
3、红筹架构、返程投资问题的核心是海外的红筹架构必须拆除,控股权必须回来。
境内自然人或者法人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解除间接持股的控制权形式,要求股权清晰,明确披露,不能通过境外公司持有股权。
4、如果直接以实现海外上市而存在返程投资行为的中外合资企业为拟发行上市主体,则证监会建议各中介机构慎重处理。
因为该类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中存在各种约定,架构不够透明,境内中介很难进行相关核查工作。
证监会正在对该类公司的发行上市问题进行相关调研,研究这种架构的公司是否存在监管风险或法律风险。
同时,如红筹结构内存在员工股权激励、代持股、或最终受益人超过200人等情况,在境内完全复制该等方案将存在一定困难。
综上,我们可以认为,返程投资本身不构成返回A股的障碍,只要其能够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将返程投资架构撤销,同时将实际为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权返回到境内,由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如果存在代持股情况,需要确定代持协议的真实性。
随之产生的问题就是返程投资架构的搭建以及返回程序应该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目前我们不完全统计的返程投资回归并实现A股上市的案例,多数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已经办理了75号文登记,全部都将控股权由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转回境内居民控制的境内公司持有(详见下文“部分红筹回归的参考案例”,也可查询各案例之招股说明书)。
四、返程投资回归的具体流程如发行人拟在A股上市,则根据前述证监会的审核原则,需恢复其实际股权结构状况,从外资架构重新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如有实际境外投资者)或内资企业,并以该企业为拟发行上市主体。
即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将其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转回其境内控制的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根据其境内、境外身份的不同做相应调整,以符合证监会的要求。
(一)股权转让审批程序及时限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股权变更的审批机关为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为原登记机关。
审批机关应自接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企业应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二)股权转让审批需提交的文件根据《若干规定》,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2、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3、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5、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三)股权转让登记程序及时限根据《若干规定》,企业应自变更或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言是受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左右。
(四)股权转让登记需提交的文件一般而言,工商登记机关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要求提供文件如下: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 依法作出的决议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 股权转让协议6 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7 * 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8 * 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9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0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股权转让的价格关于股权转让的价格,法律法规均未对境内投资者收购境外投资者持有外资企业股权的价格作出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