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命名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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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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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一、园区概况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是湖北省、武汉市和武昌区三级政府重点扶持、打造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

2003年起,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型的推动下,武昌区全面开启“退二进三”步伐,确立了文化产业为全区四大支柱产业的功能地位,先后实施了武昌古城、首义文化区、武昌·中部设计之都、东湖西岸--沙湖南岸文化传媒产业带等一系列文化项目工程。

为促进文化产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企业集聚,2011年创意设计产业确定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并启动《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2012年成立武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入2亿元资金撬动文化资源整合、开发,2014年成立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建设,同时,《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5年1月,在《文化部关于命名第五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决定》中,湖北实现零的突破,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成为我省首家被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其基本情况如下:1、园区产业结构布局规划总面积约151公顷。

分为“一心两轴四区”。

一心,即武昌·长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区总部。

两轴,即“长江—沙湖—楚河—东湖”生态水轴和“中南路—中北路”设计文轴。

四区,即四大功能组团,分别为:东湖西岸传媒设计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约44公顷,重点发展新闻传媒、移动终端、动漫网游等传媒产业,资产总额逾200亿;世界工程设计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约28公顷,重点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等设计产业;楚河汉街创意生活体验区,规划面积约34公顷,重点发展演艺娱乐、旅游休闲、商贸服务等高端文化及关联产业;武昌古城艺术设计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约45公顷,重点发展文化旅游、艺术品创作与交易等相关产业,展示千年古城文化精髓。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部24日在京举行2012年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命名授牌会议,命名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据了解,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和成都青羊绿舟文化产业园区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福建闽台文化产业园等4家园区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文化部部长蔡武指出,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活跃,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热情高涨,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精品力作大量涌现,重点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呈现强劲发展势头,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上升,凸显出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

他说,文化产业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新形势,肩负着新任务,承担着新使命。

文化部将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支柱性产业的战略定位,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开拓创新,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为此将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不断强化政府引导、规范和服务职能。

——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分层次指导,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打造市场主体。

——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努力扩大文化消费,为产业发展增加内生动力。

——着眼两个市场,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发展。

据介绍,自2004年至2010年,文化部已先后命名了四批200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三批6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培育形成了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文化产业集群和骨干文化企业。

据测算,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总体经济规模已经从2008年的600亿元扩大到2011年的3000亿元。

文化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01号(文化宣传类1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化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01号(文化宣传类1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化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01号(文化宣传类161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30•【文号】文非遗函〔2017〕1027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文化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01号(文化宣传类161号)提案答复的函文非遗函〔2017〕1027号闫冰竹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的提案由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现答复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活态呈现的主体内容。

提高非遗传承发展水平,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文化部不断深化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识,坚持“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的指导思想,坚持“在提高中保护、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工作理念,以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为重点,积极稳慎开展探索,推动非遗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有些已实施,有些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关于加强非遗保护的重点与优先项目选择(一)关于做好不同等级非遗的申报与收录工作2011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建立了非遗代表性项目确认和保护制度。

到2016年底,国务院批准公布了4批共137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了13087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各市、县人民政府也都公布了当地的非遗代表性项目。

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实现了对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有效保护。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我国四级非遗名录体系,修订非遗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细化认定和申报规定,秉持精准施策、精确管理理念,不断提高我国非遗保护水平。

(二)关于抢救濒危遗产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文化部对非遗资源的普查、记录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厚成果。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8.05.08•【文号】文旅非遗发〔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5号)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15〕537号)的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组初评、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082人),现予以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082人)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5月8日。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08.08•【文号】文产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

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对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民、乐民、富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还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知名品牌较少、高端创意和管理人才不足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精神,加快实施《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传承文化,科学发展。

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街区、特色村镇、园区基地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村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立足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和区域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重点,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促进多样化、差异化发展。

文化部出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文化部出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北 京 市 副 市 长 苟 仲 文 讲话 指 出 ,
《 法 指 出 ,所 称 园 区是 指进 行 流转和实施 ,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 要 抓 住 三 网 融 合 契 机 ,加 强 相 关 产 业 办 文 化 产 业 资 源 开 发 、文 化 企 业 和 行 业 集 联合下发 了 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 布 局 。 要 加 强 对 重 点 试 点 区 域 的 指 导 ,
市三 网融合工 作协调小 组 3 8家成 员单
位 审 议 通 过 了 北 京 市 三 网 融 合 试 点 方 案 。 据 了 解 , 试 点 方 案 由 北 京 市 三 网融合 试点总 体方案 ( 案 ) 及 8 草 》 个 实 施 方 案 组 成 ,下 一 步 还 将 报 请 市 委 、
定资金支持 。
m【 文化 产 业 】
管理办法( 行) 试 为 规 范 国 家 级 文 化 产 业 示 范 园 区
开 第 二 次 会 议 。会 上 ,市 三 网融 合 工 作 源总 量 、生 态 服务 价值 、碳 汇量 的 增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报 告 了三 网 融 合 工 作 长情况和 全市国 民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 , 进 展 情 况 和 北 京 市 三 网融 合 试 点 方 案 。 合理核定 生态效益促 进资金增 加额度 ,
我 国将 组 织 实 施 -  ̄ 重 大 项 目。 成 立 产 业 示 范 园 区 的 申 报 、 命 名 、 管 理 和 可 等 方 式 实 现 专 利 商 用 化 的 突 出 项 目 l : t 国 家 教 育 体 制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 根 据 统 考 核 。 省 级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进 行 资助 。 申请 资 助 的 专 利 转让 、专 利 筹 规 划 、 分 步 实 施 、试 点 先 行 、 动 态 辖 区 省 级 的 文 化 产 业 园 区 的 申 报 、 命 许 可 应 当依 法 签 署 合 同 ,并在 专 利 合 同 调 整 的 原 则 , 选 择 部 分 地 区 和 学 校 开 名、管 理 和考 核 ,并 负 责对 国家 级 文 登 记 机 构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等 。

文化部关于文化产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关于文化产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关于文化产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文化产业正成为我国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新动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企业的改革发展,文化部发布了关于文化产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文将针对这一指导意见进行详细阐述,并探讨其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

一、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带动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文化产业企业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亟待进行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

针对这一情况,文化部发布了《关于文化产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跨界融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文化产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它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导向,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提供了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明确了文化产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只有依靠指导意见的支持和引导,文化产业企业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良性发展。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关于文化产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2.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鼓励文化产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文化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加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国际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企业,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 推动跨界融合发展。

鼓励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科技、教育、旅游等行业进行跨界合作,推动文化产业在多领域的融合发展,提供多元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5.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文化产业企业的管理和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指导意见的影响和作用文化部发布的《关于文化产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推动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9.04•【文号】•【施行日期】2003.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现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就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一)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

目前,文化产业已形成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门类。

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通过市场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经济价值。

(二)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步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大举措。

对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三)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我国社会对文化的需求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人们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更加自觉,更多关注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文化需求不断增长;文化与市场的结合更加紧密,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实现更加依赖于市场;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文化消费选择更具自主性;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消费手段和方式更加科技化和现代化;国际文化交流更加频繁,文化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发展文化产业对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决定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决定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8.20•【文号】文产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决定(文产发〔201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近年来,在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的精神指引下,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培育扶持、发展壮大了一批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了集聚效应和孵化功能,为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确引导我国文化产业园区由规模式增长转变到内涵式提高,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有效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按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文化部决定命名湖南省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和四川省成都青羊绿舟文化产业园区为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决定命名福建省闽台文化产业园、山东省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星海湖文化产业园区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和成都青羊绿舟文化产业园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把文化产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充分发挥了园区在品牌打造、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以主导产业为龙头,带动关联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消费市场逐步成熟,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为推动文化产业加快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全国文化产业领域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文化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化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市发[2005]31号
52
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
文市发[2006]7号
53
文化部关于对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通知
文外发[2006]17号
54
文化部关于完善审批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市发[2006]18号
55
文化部关于发布《古籍定级标准》等5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或发布日期
1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文群发[1992]28号
2
文化部关于发布实施文化行业标准《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的通知
文教发[1993]50号
3
文化部关于发布实施文化行业标准《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的通知
文教发[1994]4号
4
文化部关于发布《调光设备常用术语》文化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市发[2002]46号
24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计发[2002]50号
25
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意见
文教科发[2002]52号
26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教科发[2002]53号
30
文化部关于印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市发[2003]31号
31
文化部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专用章”的通知
文市发[2003]37号
32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11•【文号】国办发〔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5月11日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为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有关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文化文物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其他文博单位等掌握各种形式文化资源的单位。

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创造的博大精深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是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渠道,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增强文化文物单位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的必然要求,对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推陈出新、以文化人,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在履行好公益服务职能、确保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的前提下,调动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性,加强文化资源系统梳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优秀文化资源实现传承、传播和共享;要充分运用创意和科技手段,注意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文化资源与现代生产生活相融合,既传播文化,又发展产业、增加效益,实现文化价值和实用价值的有机统一。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水平,规范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命名和管理工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园区,是指经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文化企业集聚并形成良好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对区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园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基地,是指经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较强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在推动文化业态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产业融合与创新发展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企业。

第四条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遵循“统筹规划、择优命名、动态管理、突出示范”的原则,坚持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文化和旅游部依据本办法统筹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命名、建设和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具体负责。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申报推荐、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示范园区创建与命名第六条示范园区采取创建方式进行命名。

园区要创建成为示范园区,应当先取得创建资格并开展创建培育。

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合格后,命名为示范园区O第七条示范园区的创建主体为所在市(地、州、盟)、直辖市辖区(县)、省直辖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示范园区申报、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为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八条申报创建示范园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园区设立满2年,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三)创建主体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已将园区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重点建设项目,并有专门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支持园区建设发展;(四)园区四至范围明确,产业布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注重土地集约利用,不存在违规用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或者以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行为;(五)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园区建设发展工作,管理有序、运转良好,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较强创新管理能力;(六)园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文化企业聚集程度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建设发展水平居所在省(区、市)同类园区前列,具备持续发展条件和进一步优化提升潜力;(七)园区及其运营管理机构近2年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者负面社会影响事件;(八)已是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或者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重点培育园区。

文化部关于不再担任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等5家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不再担任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等5家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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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文化部关于不再担任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等5家社团业务主管单
位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中有关机构分离的要求,文化部已取消与中国文化产业协会、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关系,不再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

特此公告。

文化部
2016年11月15日
来源: /fg/detail2031209.html。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9.06.20•【文号】文旅非遗发〔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19〕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相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从2018年12月31日前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且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多于30项。

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和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程序(一)遴选项目。

申报地区提出申请,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5.07•【文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文化部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文化部门和单位及全国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全国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全国文化系统的单位或工作部门。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国文化系统的在职人员。

已获得“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及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160个,“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26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一)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廉洁自律,干部队伍素质高,单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制度健全;3.在艺术生产与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教育和科研、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4.准确把握文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为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作出突出贡献;5.5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4.01.28•【文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经评审和公示,同意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等36个产业集聚区为第五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上报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产业配套和服务环境,提高创建发展质量,使示范基地切实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始终走在行业前列。

二、要将示范基地的发展纳入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

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在产业规划布局、技术改造、重大专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集中资源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完善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支持政策,健全部省两级创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按照《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推动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2014年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部署。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06.25•【文号】国发[2001]25号•【施行日期】2001.06.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2001年6月25日国发〔2001〕25号)国务院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18处)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共计23处),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518处)(一)古遗址(共144处)序号分类号名称时代地址11金中都水关遗址金北京市丰台区22泥河湾遗址群旧石器时代河北省阳原县33南庄头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北省徐水县44西寨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北省迁西县55代王城遗址春秋至汉河北省蔚县66井陉窑遗址隋至清河北省井陉县77元中都遗址元河北省张北县88柿子滩遗址旧石器时代山西省吉县99东下冯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山西省夏县1010晋阳古城遗址春秋至五代山西省太原市1111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唐至明山西省永济市1212曲回寺石像冢唐山西省灵丘县1313萨拉乌苏遗址旧石器时代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1414岱海遗址群新石器时代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1515庙子沟遗址新石器时代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1616架子山遗址群青铜时代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1717大井古铜矿遗址青铜时代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1818城子山遗址青铜时代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1919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汉至唐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2020黑山头城址金、元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2121金界壕遗址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盟、包头市,黑龙江省甘南县、龙江县、齐齐哈尔市2222应昌路故城遗址元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2323海城仙人洞遗址旧石器时代辽宁省海城市2424新乐遗址新石器时代辽宁省沈阳市2525东山嘴遗址新石器时代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2626汉书遗址青铜时代吉林省大安市2727西团山遗址青铜时代吉林省吉林市2828万发拨子遗址战国至晋吉林省通化市2929龙湖古城遗址战国吉林省梨树县3030罗通山城汉至魏、晋吉林省柳河县3131八连城遗址唐、五代吉林省珲春市3232宝山一六道沟冶铜唐、五代吉林省临江市遗址3333塔虎城辽、金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3434三江平原汉魏时期汉、魏黑龙江省佳木斯遗址市、双鸭山市、友谊县、宝清县、富锦市3535奥里米城址金黑龙扛省绥滨县3636八里城遗址金黑龙江省肇东市3737福泉山遗址新石器时代上海市青浦区3838龙虬庄遗址新石器时代扛苏省高邮市3939罗家角遗址新石器时代浙江省桐乡市4040马家浜遗址新石器时代浙江省嘉兴市4141下菰城遗址春秋浙江省湖州市4242临安城遗址南宋浙江省杭州市4343铁店窑遗址宋、元浙江省金华市4444陈山遗址旧石器时代安徽省宣城市4545凌家滩遗址新石器时代安徽省含山县4646尉迟寺遗址新石器时代安徽省蒙城县4747寿春城遗址战国安徽省寿县4848寿州窑遗址南朝至唐安徽省淮南市4949柳孜运河码头遗址唐至宋安徽省濉溪县5050繁昌窑遗址宋安徽省繁昌县5151万寿岩遗址旧石器时代福建省三明市5252昙石山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福建省闽侯县5353建窑遗址唐至宋福建省建阳市5454仙人洞、吊桶环遗址新石器时代江西省万年县5555筑卫城遗址新石器时代至东周江西省樟树市5656铜岭铜矿遗址商、周江西省瑞昌市5757吉州窑遗址宋、元江西省吉安县5858西河遗址新石器时代山东省章丘市5959桐林遗址新石器时代山东省淄博市6060丁公遗址新石器时代山东省邹平县6161景阳岗遗址新石器时代山东省阳谷县6262安邱固堆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山东省菏泽市6363即墨故城遗址东周至北齐山东省平度市6464裴李岗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新郑市6565贾湖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舞阳县6666八里岗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邓州市6767北阳平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灵宝市6868庙底沟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三门峡市6969大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郑州市7070孟庄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河南省辉县市7171古城寨城址新石器时代河南省新密市7272府城遗址商河南省焦作市7373番国故城遗址东周河南省固始县7474城阳城址东周河南省信阳市7575古荥冶铁遗址汉河南省郑州市7676黄冶三彩窑址唐河南省巩义市7777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宋河南省宝丰县7878鹿邑太清宫遗址宋、金河南省鹿邑县7979学堂梁子遗址旧石器时代湖北省郧县8080关庙山遗址新石器时代湖北省枝江市8181门板湾遗址新石器时代湖北省应城市8282走马岭遗址新石器时代湖北省石首市8383阴湘城遗址新石器时代湖北省荆州市8484磨盘山遗址东周湖北省当阳市8585龙湾遗址东周湖北省潜江市8686鄂王城城址东周湖北省大冶市8787季家湖城址东周湖北省宜昌市8888楚皇城城址东周至秦、汉湖北省宜城市8989湖泗瓷窑址群五代至明湖北省武汉市9090玉虚宫遗址明湖北省丹江口市9191玉蟾岩遗址新石器时代湖南省道县9292彭头山遗址新石器时代湖南省澧县9393八十档遗址新石器时代湖南省澧县9494老司城遗址五代至清湖南省永顺县9595石峡遗址新石器时代广东省曲江县9696莲花山古采石场西汉至清广东省广州市9797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宋广东省潮州市9898落笔洞遗址旧石器时代海南省三亚市9999百谷和高岭坡遗址旧石器时代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100100甑皮岩遗址新石器时代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101101顶蛳山遗址新石器时代广西壮族自治区邕宁县102102高家镇遗址旧石器时代重庆市丰都县103103罗家坝遗址新石器时代至东汉四川省宣汉县104104成都平原史前城址新石器时代四川省新津县、郫县、温江县、都江堰市、崇州市105105十二桥遗址商至西周四川省成都市106106汉庄城址汉云南省保山市107107黔西观音洞遗址旧石器时代贵州省黔西县108108可乐遗址战国至汉贵州省赫章县109109拉加里王宫遗址13世纪至18世纪西藏自治区曲松县110110甜水沟遗址旧石器时代陕西省大荔县111111花石浪遗址旧石器时代陕西省洛南县112112元君庙--泉护村遗址新石器时代陕西省华县113113康家遗址新石器时代陕西省西安市114114老牛坡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陕西省西安市115115栎阳城遗址战国至汉陕西省西安市116116京师仓遗址西汉陕西省华阴市117117良周遗址秦、汉陕西省澄城县118118东渭桥遗址唐陕西省高陵县119119玉华宫遗址唐陕西省铜川市120120南佐遗址新石器时代甘肃省西峰市121121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西周至春秋甘肃省礼县122122黑水国遗址汉至魏、晋甘肃省张掖市123123悬泉置遗址汉至魏、晋甘肃省敦煌市124124许三湾城及墓群汉至唐甘肃省高台县125125白塔寺遗址元甘肃省武威市126126喇家遗址新石器时代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127127塔温搭里哈遗址青铜时代青海省都兰县128128开城遗址元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129129奴拉赛铜矿遗址青铜时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130130圆沙古城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131131克孜尔尕哈烽燧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132132孔雀河烽燧群汉至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133133罗布泊南古城遗址汉至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134134莫尔寺遗址汉至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135135托库孜萨来遗址汉至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136136米兰遗址汉至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137137安迪尔古城遗址汉至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138138石头城遗址晋至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39139七个星佛寺遗址晋至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140140热瓦克佛寺遗址南北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141141白杨沟佛寺遗址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142142大河古城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143143乌拉泊古城唐至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144144台藏塔遗址唐至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二)古墓葬(共50处)序号分类号名称时代地址1451景泰陵明北京市海淀区1462赵王陵战国河北省邯郸县、永年县1473汉中山王墓汉河北省定州市1484逯家庄壁画墓东汉河北省安平县1495北齐高氏墓群北朝至隋河北省景县1506梳妆楼元墓元河北省沽源县1517马茂庄墓群东汉山西省离石市1528方山永固陵北魏山西省大同市1539马村砖雕墓宋、金山西省稷山县15410宝山、罕苏木墓群辽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15511析木城石棚青铜时代辽宁省海城市15612叶茂台辽墓辽辽宁省法库县15713干沟子墓群战国至西汉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15814完颜希尹家族墓地金吉林省舒兰市15915普哈丁墓宋江苏省扬州市16016淳泥国王墓明江苏省南京市16117浙南石棚墓群商、周浙江省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16218印山越国王陵春秋、战国浙江省绍兴县16319临安吴越国王陵五代浙江省临安市16420皖南土墩墓群西周至春秋安徽省南陵县、繁昌县16521曹氏家族墓群东汉、三国安徽省亳州市16622朱然家族墓地三国安徽省马鞍山市16723仙水岩崖墓群春秋、战国江西省鹰潭市16824汉济北王墓西汉山东省济南市16925北寨墓群东汉山东省沂南县17026汉鲁王墓西汉山东省曲阜市、邹城市17127邙山陵墓群汉至北魏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17228恭陵唐河南省偃师市17329后周皇陵五代河南省新郑市17430朱载育墓明河南省沁阳市17531明楚王墓明湖北省武汉市17632成都古蜀船棺合葬墓东周四川省成都市17733江口崖墓汉四川省彭山县17834安丙家族墓地南宋四川省华蓥市17935石寨山占墓群战国至汉云南省晋宁县18036李家山古墓群战国至汉云南省江川县18137烈山墓地唐西藏自治区朗县18238吉堆吐蕃墓群唐西藏自治区洛扎县18339西汉帝陵西汉陕西省咸阳市、西安市18440唐代帝陵唐陕西省富平县、蒲城县、三原县、泾阳县、礼泉县、乾县18541果园--新城墓群魏至唐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18642汪氏家族墓地元至明甘肃省漳县18743雷台汉墓东汉甘肃省武威市18844三海子墓葬及鹿石青铜时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18945焉不拉克古墓群青铜时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19046察吾乎古墓群青铜时代至春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19147切木尔切克石人及石棺青铜时代至汉、魏新疆维吾尔自区阿勒墓群泰市19248扎滚鲁克古墓群青铜时代至魏、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19349山普拉古墓群汉至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19450吐虎鲁克·铁木尔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汗麻扎城县(三)古建筑(共248处)序号分类号名称时代地址1951潭柘寺清北京市门头沟区1962可园清北京市东城区1973孚王府清北京市朝阳区1984景山明、清北京市西城区1995白云观清北京市西城区2006万佛堂、孔水洞石刻及隋、唐至明北京市房山区塔2017法源寺清北京市宣武区2028先农坛明、清北京市宣武区2039碧云寺明、清北京市海淀区20410大慧寺明北京市海淀区20511十方普觉寺清北京市海淀区20612清净化城塔清北京市朝阳区20713天津广东会馆清天津市南开区20814临济寺澄灵塔金河北省正定县20915药王庙明、清河北省安国市21016昭化寺明河北省怀安县21117鸡鸣驿城明河北省怀来县21218幽居寺塔唐河北省灵寿县21319定州贡院清河北省定州市21420溥仁寺清河北省承德市21521源影寺塔金河北省昌黎县21622泊头清真寺明河北省泊头市21723普利寺塔北宋河北省临城县21824涿州双塔辽河北省涿州市21925南安寺塔辽河北省蔚县22026释迦寺元、明河北省蔚县22127腰山王氏庄园清河北省顺平县22228古莲花池金至清河北省保定市22329庆化寺花塔辽河北省涞水县22430万荣稷王庙金山西省万荣县22531大同九龙壁明山西省大同市22632广济寺大雄宝殿元山西省五台县22733介休后土庙明、清山西省介休市22834正觉寺金至明山西省长治县22935龙岩寺金、明山西省陵川县23036荆庄大云寺大雄宝殿金山西省浑源县23137窦大夫祠元至清山西省太原市23238观音堂明山西省长治市23339潞安府城隍庙元至清山西省长治市23440阿育王塔元山西省代县23541边靖楼明山西省代县23642淳化寺金山西省平顺县23743明惠大师塔五代山西省平顺县23844九天圣母庙北宋至清山西省平顺县23945慈相寺北宋至清山西省平遥县24046平遥文庙金至清山西省平遥县24147兴东垣东岳庙金至清山西省石楼县24248大悲院宋、金山西省曲沃县24349太符观金至清山西省汾阳市24450沁县大云院宋至清山西省沁县24551觉山寺塔辽山西省灵丘县24652资寿寺明山西省灵石县24753清凉寺元山西省芮城县24854广仁王庙唐山西省芮城县24955芮城城隍庙北宋至清山西省芮城县25056泛舟禅师塔唐山西省运城市25157洪福寺金山西省定襄县25258洪济院金至清山西省武乡县25359武乡县大云寺宋至清山西省武乡县25460会仙观金至清山西省武乡县25561大王庙金至明山西省盂县25662临晋县衙元至近代山西省临猗县25763香严寺金至明山西省柳林县25864洪洞玉皇庙元山西省洪洞县25965浑源永安寺元山西省浑源县26066太阴寺金山西省绛县26167三峻庙金至清山西省壶关县26268乔家大院清山西省祁县26369泽州岱庙宋至明山西省泽州县26470安国寺明山西省离石市26571小会岭二仙庙北宋至清山西省陵川县26672崔府君庙金至清山西省陵川县26773西溪二仙庙金至清山西省陵川县26874崇明寺北宋至明山西省高平市26975开化寺北宋至清山西省高平市27076游仙寺北宋至清山西省高平市27177定林寺元至清山西省高平市27278福胜寺元、明山西省新绛县27379稷益庙明山西省新绛县27480柏山东岳庙元至清山西省蒲县27581青龙寺元山西省稷山县27682原起寺宋山西省潞城市27783汇宗寺清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27884福会寺清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27985喀喇沁亲王府及家庙清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28086和硕恪靖公主府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8187开鲁县佛塔元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28288广济寺古建筑群辽至清辽宁省锦州市28389徐霞客故居及晴山堂石明江苏省江阴市刻28490退思园清江苏省吴江市28591宝带桥明江苏省苏州市28692耦园清江苏省苏州市28793龙王庙行宫清江苏省宿豫县28894水绘园清江苏省如皋市28995古月桥宋浙江省义乌市29096黄山八面厅清浙江省义乌市29197国清寺清浙江省天台县29298刘基庙及墓明浙江省文成县29399南阁牌楼群明浙江省乐清市294100庆安会馆清浙江省宁波市295101湖镇舍利塔宋浙江省龙游县296102如龙桥明浙江省庆元县297103通济堰南朝至清浙江省丽水市298104凤凰寺元至清浙江省杭州市299105文澜阁清浙江省杭州市300106俞源村古建筑群元至清浙江省武义县301107八字桥宋浙江省绍兴市302108吕府明浙江省绍兴市303109功臣塔五代浙江省临安市304110台州府城墙宋至清浙江省临海市305111桃渚城明、清浙江省临海市306112郑义门古建筑群清浙江省浦江县307113盐官海塘及海神庙清浙江省海宁市308114绮园清浙江省海盐县309115斯氏古民居建筑群清浙江省诸暨市310116时思寺元至清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311117永昌堡明浙江省温州市312118嘉业堂藏书楼及小清浙江省湖州市莲庄313119庙沟后、横省石牌坊宋、元浙江省鄞县314120水西双塔宋安徽省泾县315121亳州古地道宋、元安徽省亳州市316122白崖寨元至清安徽省宿松县317123程氏三宅明安徽省黄山市318124呈坎村古建筑群明、清安徽省黄山市319125渔梁坝唐至清安徽省歙县320126宏村古建筑群明、清安徽省黟县321127西递村古建筑群明、清安徽省黟县322128寿县古城墙宋至清安徽省寿县323129查济古建筑群元至清安徽省泾县324130天中万寿塔宋福建省仙游县325131安贞堡清福建省永安市326132陈太尉宫宋至清福建省罗源县327133蔡氏古民居建筑群清福建省南安市328134泉州府文庙宋至清福建省泉州市329135宝山寺大殿元福建省顺昌县330136崇妙保圣坚牢塔五代福建省福州市331137漳州府文庙大成殿明福建省漳州市332138江东桥宋福建省漳州市333139赵家堡--诒安堡明、清福建省漳浦县334140流坑村古建筑群明、清江西省乐安县335141关西新围、燕翼围清江西省龙南县。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5.24•【文号】国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国发〔2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国务院2021年5月24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一、民间文学(共计12项)二、传统音乐(共计19项)三、传统舞蹈(共计13项)四、传统戏剧(共计9项)五、曲艺(共计18项)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共计27项)七、传统美术(共计17项)八、传统技艺(共计46项)九、民俗(共计2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一、民间文学(共计9项)二、传统音乐(共计8项)三、传统舞蹈(共计9项)四、传统戏剧(共计14项)五、曲艺(共计2项)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共计13项)七、传统美术(共计22项)八、传统技艺(共计36项)九、传统医药(共计11项)十、民俗(共计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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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命名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
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近年来,在党的十七大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精神指引下,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市场竞争力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骨干文化企业,为保护、传承和发展我国优秀民族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强示范、树立典型,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的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按照《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文化部决定命名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等69家企业为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传播手段创新,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附件: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文化部
2012年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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