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是与非——西班牙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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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初级)考试题库

2014年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初级)考试题库

“光伏双反”中“双反”是指 参考答案: 反倾销,反补贴,“三鹿奶粉事件”的演化过程,三鹿集团经历了从婴幼儿奶粉危机,到液态奶危机,再到奶制品危机的过程。

上述2011年底开始,哪些国家或区域对我国展开“光伏双反”?() 参考答案: 美国,欧盟,2012年8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包括了哪几个专题规划? 参考答案: 太阳能财税是国家治理的( )。

参考答案: 基础,重要支撑,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我国的市场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下列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

参考答从技术与政策角度而言,智能电网存在哪三大推动力?() 参考答案: 低碳经济,电力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从危机预测的角度来说,下列哪些属于易出现危机的情况( )。

参考答案: 企业的脆弱环节、薄弱环节、易受当企业出现质量或营销危机时,下列哪些是可能使消费者向“行动主义”发展的原因( )。

参考答案: 意识到当前我们国家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有( )。

参考答案: 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发展风电的缺点有哪些? 参考答案: 在一些地区,风电的经济性不足,设备有比较高的安装成本,发电机会发风电的优点有哪些?() 参考答案: 在陆地上或海上都能建设,运行和维护成本低,无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取得哪些成就( )。

参考答案: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综合国力迈上了新台阶改革牵涉到中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参考答案: 资源,价格要素,根据危机传播的周期理论,组织在哪个阶段发布信息可以影响人们的认知( )。

参考答案: 潜伏期,初步显现期关于危机处理的“情、理、法原则”,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运用情、理、法手段时,应该把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哪三大部分组成? 参考答案: 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控制器,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包括( )。

参考答案: 消费领域,投资领域,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如( )。

西班牙可再生能源发展启示_王乾坤

西班牙可再生能源发展启示_王乾坤

国家电网报/2010年/2月/11日/第006版能源西班牙可再生能源发展启示国网能源研究院王乾坤周原冰宋卫东方彤西班牙是世界上可再生能源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

2008年,西班牙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0.8%,其中,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容量和风电装机容量的规模分别位居世界第二位和第三位。

西班牙可再生能源在发展规划、价格机制、发输关系、并网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对于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发展规划明确清晰西班牙政府在1999年提出,2010年该国12%的能源以及29%的电力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欧盟2001年《可再生能源法规》要求西班牙2010年发电量的29.4%来自于可再生能源。

2005年8月,西班牙政府批准了新的《可再生能源规划》,取代1999年的《可再生能源促进法》。

新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基于稳定性和利润率的具有足够吸引力的体制框架,力争到201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12%。

按规划目标,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到2010年的年发电量分别为382亿千瓦时、455亿千瓦时和19亿千瓦时,其中太阳能发电在2008年已经提前实现。

2009年11月,由于《可再生能源规划》中设定的目标均已提前实现,西班牙部长会议决定将2010~2013年太阳能热发电装机容量目标调整为244万千瓦。

电价政策稳定合理西班牙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实行“双轨制”,维持着较为稳定的电价政策,在保证基本收益的前提下,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1997年实施的《电力法》规定,风电场可以在固定电价和市场电价中任选其一,且每年有一次选择权。

固定电价是指电网企业必须按照平均终端销售电价的90%收购风电,超过平均上网电价的部分由国家补贴;市场电价是指风电企业需要按照电力市场竞争规则,与常规发电企业一起参与竞价上网,但政府会额外提供溢价,溢价即政府补贴电价,通常为平均参考销售电价的50%。

按照2007年新的《皇家法案》,2007年12月31日以后开工的风电场固定电价为7.32欧分/千瓦时,运行20年后下降到6.12欧分/千瓦时;对采用市场电价售电的风电场,风电上网的市场电价与溢价之和不能高于8.49欧分/千瓦时,也不能低于7.13欧分/千瓦时。

欧美“双反”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影响

欧美“双反”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影响

欧美“双反”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影响2019-08-03摘要:近⼏年,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光伏企业却屡遭欧美的“双反”调查。

因此本⽂分析了欧美对我国光伏产业进⾏“双反”调查的原因及产⽣的影响,最后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我国光伏产业乃⾄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光伏产业;欧美“双反”在过去的⼏年⾥,我国见证了光伏产业的迅速发展。

但是⾃2011年光伏产业辉煌不再,多次遭到国际市场各国家贸易保护的影响。

各国家对我国光伏企业实施经济制裁,涉及⾦额巨⼤,影响⼴泛。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临空前危机。

⼀、欧美对我国进⾏的“双反”措施概述2011年10⽉19⽇,由德国Solar World美国分公司Industries America Inc. 发起并联合了其它6家相对较⼩的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希望美国政府⽴即进⾏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

次年10⽉10⽇,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业做出最终裁决,将对中国的光伏企业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11⽉8⽇做出终裁,认为从中国进⼝的晶硅电池、组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将对其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在美国的带领下,欧盟的贸易制裁也来了。

2012年9⽉25⽇,德国Solar World怂恿欧洲⾏业协会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认为欧洲市场的光伏产品价格低于成本,存在倾销⾏为,且企业获得过多的政府补贴。

随后欧盟正式⽴案调查,并于8⽉27⽇披露终裁结果,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合并税率为33.7%—64.9%。

⼆、欧美对我国光伏产业实⾏“双反”的原因分析:1. 我国光伏产品的出⼝规模⼤幅攀升我国光伏产业具有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的特点。

我国光伏产品出⼝额中欧美占⽐⼏乎达到了80%之多。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1年11⽉美国国内光伏企业提起“双反”申诉前,中国出⼝美国的太阳能光伏电池⼤幅增长。

国外对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措施的经济效应

国外对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措施的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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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意义
通过研究双反措施的经济效应,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清洁能 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国内光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 。
02
国外对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措施 概述
双反措施的定义和实施背景
双反措施定义
双反措施是指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是进口国为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 竞争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
影响范围
双反措施的实施范围通常针对特定国家和特定产品。例如,一些国家可能会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双反措施 ,以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这些措施会对全球光伏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改变贸易流向、提高产品价格、影 响企业利润等。
03
国外对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措施 的经济效应分析
对光伏产业的影响
产业规模缩减
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建议
加大科研投入,提高技术水平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
品质量和竞争力。
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降 低对外依存度,实现国内和国
际市场的平衡发展。
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实 现产业链的优化和升级。
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强 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沟通与协 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THANKS
双反措施
为了保护本国光伏产业,该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双反措施,包括对进口光伏产品征收高 额关税和对出口光伏产品进行数量限制。
影响范围
双反措施对该国光伏产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不仅涉及产品出口,还涉及到产业链上下 游企业。
该国实施双反措施后的经济效应分析
对出口的影响
双反措施导致该国光伏产品出口受到限制,出口额大幅下降。这使得该国光伏企业失去了部分国际市场份额,对企业 的盈利和生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欧盟光伏“双反”双刃剑

欧盟光伏“双反”双刃剑

式 ”解 决 光伏 产 品 贸易争 端提 供 “ 机 会 窗 口” ,实 质上 是 抢 占谈判 主 动 , 将 谈 判 压 力 甩 给 中方 ,逼 迫 中方 在 2
2 4 中 圈 经 济 和 信 息 化2 0 1 3 . 0 6 . 2 5
月 内达 成价格 承诺 等解决 方案 。
划 ,至 少有 1 0 个成 员 国 已在 2 0 1 2 年实
方在 两月 内与其 达成 解 决方 案 。这 一 事 件 从侧 面 表 明 ,中方 之前 所开 展 的 工 作 是有 成效 的 ,至少 争取 到 了解 决
争 端 的时间 。
现其 在2 0 2 0 年的光伏装 机 目标 。
经 济 动 向 热 点
欧盟光伏 “ 双反 ’ ’双 刃剑
欧盟在市场快速发 展时没有保 护本 土市场 ,在市场快速下滑 时却与 中国打贸易战 , 得不偿失 。
◎ 王釉华 王世江 l 文 黄俐 I 编
欧 至
布 对 产 自 中 国 的 光 伏 产 品 征 收 临 时
性 反倾销 税 ,从 6 月61 3至 8 月 51 3征 收 1 1 . 8 %, 自8 月6 日至终 裁征 收4 7 . 6 %。 欧盟 贸 易委 员会 不顾 中方 强烈 反对 , 在李 克 强访 欧 就此 事进 行 沟通 、欧盟 多个 国家领 导 人公 开表 示 反对 ,且 在
受 到冲击 是 由于其 产业 竞 争力 不强 ,
推动 “ 双反 ”只会 “ 杀 敌 一 千 自损 八百 ” ,纯 属损 人 不利 己 ,其 用意 在 于一 方 面顺 水 推舟 、浑 水 摸鱼 ,图谋 其他 利益 ;另一 方 面角 色互 换 ,避 免 直接 对抗 ,抢 占谈判 主动权 ,逼迫 中

申请西班牙移民后是否需要为房屋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

申请西班牙移民后是否需要为房屋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

申请西班牙移民后是否需要为房屋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几年前,西班牙政府采取措施打击自产太阳能的家庭,此后,转向可再生能源对于西班牙移民来说通常被认为是不可行的。

在2015年10月生效的皇室法令900/2015有效地提高了外来移民私自运行太阳能设备的成本。

新法规定了两种针对并网太阳能用户的收费:第一种是针对来自配电公司的合同电量的固定收费,因为这种用户仍然连接到传统电网。

第二种是可变的收费,它基于你发电多少太阳能,通常被贬称为“太阳税”。

除此之外,你还得支付从传统电网中抽取的任何电力。

这基本上意味着,作为一个太阳能用户,申请到西班牙移民后必须为你使用的所有电力付费,不管它是来自诸如Endesa这样的电力设施还是来自你自己的太阳能系统,你已经为之付费并在家里建立起来。

当然,这项立法引起了西班牙房主的强烈反对,但是目前仍然有效。

安装太阳能电池板、电池等背后的一个基本想法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你可以通过节省电费来弥补最初的成本,因为你不支付你产生的费用,而只支付你从电网中拉出的费用。

由于西班牙法律对你所生产的产品征收额外费用,乍一看,家庭太阳能系统似乎是该国最不明智的投资。

然而,这并不那么简单。

西班牙移民根据他们的电费调整剩余能量给电网的费用,从而得到补偿。

在西班牙,这种选择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首先,只有超过100千瓦(家庭使用容量相当大)的家庭才能向电网出售电力,其次,那些有能力(第二类用户)必须注册为电力生产企业,这涉及增加的成本和费用。

到目前为止,西班牙移民在个人层面的太阳能发电前景相当暗淡。

但是这些规则有一些例外。

例如,安装太阳能容量为10kW或更少的电网连接用户可以免缴其发电的可变费用(“太阳税”),尽管他们确实需要支付公用事业的合同电力。

此外,加那利群岛、休塔、梅利利亚、伊比扎的用户也可以免收可变费用,而马略卡和梅诺卡的用户可以免收50%的费用。

当然,如果你决定完全脱离电网,那么你就不必支付合同电力费用——因为你将没有合同电力——或者太阳能发电,不管它多少。

太阳能光伏产业——明天的希望之星.ashx

太阳能光伏产业——明天的希望之星.ashx

本刊记者/姚伟。

张薛太阳能光伏产业明天的希望之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和太阳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光伏产业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

1太阳能光伏技术太阳能光伏技术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力的技术,其核心是可释放电子的半导体物质。

电池是太阳能光伏系统中最重要的单元,也是收集阳光的基本单位。

大量的电池合成在一起构成光伏组件,有时还有逆变器,转换电流以适合不同电器的使用或与电网相匹配。

太阳能光伏电池主要划分为:晶体硅电池、非晶硅电地、非硅光伏电池。

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制作工艺从成熟的微电子工艺转化而来,具有硅材料和工艺技术成熟、转换效率高、性能稳定等优点。

其规模生产的单晶硅电池的转换效率可达16%~17%,实验室最高可达24.4%。

规模生产的多晶硅电池的转换效率可达14%~15%以上,实验室最高可达16.6%。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是目前太阳能电池市场上的主流产品,市场占有率为85%。

薄膜太阳能电池是在玻璃、不锈钢、塑料基板上沉积几微米厚的薄膜而构成,具有成本低、能耗低、单片电池面积大、高温性能好、弱光响应好等优点,便于工业化大规模生产。

其中,非晶硅薄膜电池是目前技术最成熟的薄膜电池,也是目前薄膜电池中最富增长潜力的品种。

近年来,由于原材料多晶硅价格不断上涨,从而致使晶体硅电池的成本大幅攀升,刺激了非晶硅薄膜电池的迅速发展,成为当前技术发展的重点,预计到2013年将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此外,各国研究者正围绕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两大目标,致力于下一代太阳能电池的研究,主要包括量子点、多层多结、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有机聚合物电池等。

2国外光伏产业的发展情况德国、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太阳能利用方面走到了世界的前列。

其中,德国还被业内人士称为“光伏黑洞”,其国内市场去年吸收了太阳电池组件600多兆瓦,占当年全世界太阳能电池产量的一半;德国的太阳能发电已占全国装机总容量的1%。

新闻评论关于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遭受双反问题

新闻评论关于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遭受双反问题

关于中国光伏遭欧盟双反的评论6月4日,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

欧委会4日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

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有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光伏企业的总出货量中,美国市场约占15%,欧盟市场约占75%。

欧盟市场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有多重要,中国光伏产品对欧洲的影响都是不言而喻的。

一项独立研究已经证明,征收60%的关税将导致欧盟今后3年最高损失24.2万个工作岗位和270亿欧元;征收15%的关税将摧毁欧洲85%的光伏产品需求市场。

既然中国光伏产品对欧盟国家如此重要为何还要实行“双反”引起贸易摩擦呢?(一)我国频繁遭受双反调查的外部原因我国遭遇双反调查与当今的国际环境是分不开的。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化石能源供应危机的忧虑,以光伏和风电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受到追捧,并被誉为全球第三次产业革命的核心。

欧盟和美国等相继出台多种举措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欧盟甚至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

但美国次贷危机及欧州债务危机接连爆发,政府对光伏市场的补贴政策大幅削减,欧美光伏市场容量迅速萎缩,产能过剩矛盾开始凸现。

因此为阻挡迅速发展的中国光伏企业抢占国际市场,美国及欧盟部分企业去年以来不断申请对中国光伏进行反倾销调查,主要是为了保护和发展本土新能源企业。

尤其以此次欧盟“双反”为最甚。

(二)我国频繁遭受双反调查的内部原因1. 我国出口产品符合被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相关国际法律法规。

根据WTO反倾销规则和反补贴规则,如果存在专向性补贴和倾销,并且由此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损害威胁或者对产业建立产生障碍,那么就具备了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事实条件”。

《能源宪章条约》下可再生能源投资仲裁案及启示--以西班牙投资仲

《能源宪章条约》下可再生能源投资仲裁案及启示--以西班牙投资仲

《能源宪章条约》下可再生能源投资仲裁案 及启示——以西班牙投资仲裁案为主线的考察刘志一(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摘 要: 为了加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激励措施以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

但是,随着政策的变化,相关的法律争端也随之产生。

除了国际贸易争端以外,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投资争端也大量出现,其中以西班牙最为典型,所涉投资案件也最多。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投资者在海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会大幅增加。

与此同时,我国能源领域对外开放的幅度正在加大,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外资也会越来越多,但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并不足以规范可再生能源的未来发展。

本文分析西班牙相关法律政策变化及仲裁庭的裁决,以期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海外投资者保护提供启示,也为我国分析评估是否加入《能源宪章条约》提供借鉴。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政策调整;投资仲裁;《能源宪章条约》中图分类号:D99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20)01-0096-13近些年来,为缓解财政压力,西班牙、意大利、捷克、希腊、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等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政策频繁修改,给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外国投资者带来很大损失,由此导致了大量投资仲裁案件的出现。

本文以西班牙为例,分析相关政策变化及仲裁庭的裁决,以期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的海外投资者保护提供启示,也为我国分析评估是否加入《能源宪章条约》(ECT)提供借鉴。

一、ECT下能源投资仲裁案的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环境污染低,资源潜力大,可永续利用,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能源。

但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通常需要大量的前期投资,而这些投资成本的收回却需要很长的周期。

在过去的10多年里,许多国家通过采取政府补贴等政府支持计划以鼓励投资者向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由此,该领域的投资大幅增加(Talus, 2015;Tirado,2015)。

西班牙电力公司太阳能收购价格约为0.3欧元/(kW·h)

西班牙电力公司太阳能收购价格约为0.3欧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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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学 硕士 , 事 电厂 设 计 方 面 的工 作 。 从 【程
该 工程启 动/ 用变 压器作 为机组 的启 动/ 用 备 备 电源 , 是启 动/ 不 备用/ 用 变压 器 , 动/ 用 变压 公 启 备
器 的容量 无 法 完成 2台机 组 的 同时启/ 。 当一 台 停
以及 打 印机等 组 成 , 通信 管 理 层经 过 10M 以太 与 0
双网连接 。上 位机 系统层 可通过 通讯 接 口接 收到厂 用 电系统 的数据 应 , 并且 能在显 示器 进行显 示 、 报表
站 油 泵跳 闸 , 进而 D磨煤 机 掉 闸 。部分 公 用 负荷 的
接 收 D S或后 台机 下 达 的 命 令 并转 发 现 场 保 护 测 C
控单元 层 系列 单元 , 完成 对 厂 用 电 系统 各 开 关设 备 的参数 整定 , 实现遥 凋功 能 。同时 , 它还 配备 了多个 通信接 口, 方便 与 电厂 内各个 电气 系统如 直流 电源 、 U S等设备 通信 。各通 信管 理单 元 与后 台机 系统 通 P 过 以太 网分别接 入 1 0 以太 网 ( 网) 0 M 双 。
电系统 的科 学运 行维护 。
( 辑: 编 白银 雷 )
作者简介:
5 结 束语
7机 组 2 0 0 6年 l 1月 1 日整 组 启 动 、2月 4 6 l
王 士博 (9 3 ) 男 , 东 郓 城人 , 电 芜 湖 发 电 何 限 公 司工 程 17 一 , 山 华 师 , 事 电厂 基 建 工 程 管 理方 面 的 : 。 从 】作 林 勇 ( 96 ) 男 , 16 一 , 山东 济 宁 人 , 电 国 际邹 县 发 电 ,一 华 高级 工 程 师 , 事 电 厂基 建工 程 管 弹 方 面 的 工作 。 从

中国光伏产品遭到欧美“双反”相关事件解读 PPT

中国光伏产品遭到欧美“双反”相关事件解读 PPT

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过程 中应该如何应对贸易与投资的壁垒?
国际贸易中的壁垒主要分为:
技术性贸易壁垒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关税性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 非关税性贸易壁垒
贸易壁垒(Barrier to trade) 又称贸易障碍。对国外
商品劳务交换所设臵的人为限 制,主要是指一国对
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 关税壁垒是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它是指一国(地 区)政府所设臵的海关对进出口本国(地区)关境的商品 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常见的关税壁垒包 括以下几种: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
⑥针对蓝色(社会壁垒)、 绿色(环境壁垒)贸易壁 垒:
我国企业在提高产品或者服务
水平的前提下,还应该关注世
界对于绿色地球的看法,不断 增强绿色产业的竞争力,推进 环保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可
再生能源的利用率,环境修复
与保护等相关产品的外贸发展, 实现商品化的绿色经济在东道
国的长久健康发展。
光伏产业发展前景
2017-2022年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行情监测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表示, 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以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行 业正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应用。2002-2012年间,全球 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从 0.8%升至 2.4%,到 2014 年,新能源 消费占能源总消费的比重上升至 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达到全球发电 总量的 6.0%。 。
欧盟委员会在反补贴调查通知中指 控的我国政府的非法补贴项目
优惠政策性贷款 金太阳示范工程 低于适当的报酬提供土地、多晶硅和电力 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 出口买方信贷政策等

分析西班牙光伏产业的兴衰带给我们的经验

分析西班牙光伏产业的兴衰带给我们的经验

分析西班牙光伏产业的兴衰带给我们的经验西班牙光照条件得天独厚,同时拥有大量的空闲土地。

早期由于政府对太阳能产业实行高额补贴,西班牙太阳能产业风生水起,大量的太阳能电厂在短时间内迅速涌现。

西班牙一度成为世界最大的太阳能光伏市场。

然而,由于政策失当,西班牙的太阳能产业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挫折。

这次失败的教训不但使得西班牙太阳能产业受到了重创,而且也遏制了全球太阳能发电行业发展的势头。

那么我们能从西班牙太阳能发电市场的大起大落中学到什么呢?2006年西班牙的太阳能装机容量仅为88MW,当2007年夏季用于鼓励欧洲发展太阳能可再生能源馈电税收返还(Feed-intariff)补贴公布后,西班牙政府提供的补贴最为优厚,高达每度电58美分,而且几乎没有什么附加条件。

由于政策的激励,2008年装机总量飙升到2.3GW,西班牙的太阳能装机容量占据全球半壁江山,一度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

尽管西班牙曾计划到2012年实现太阳能发电达400兆瓦,但事实上,到2007年,这一目标就已经提前实现了。

2008年,西班牙2500兆瓦太阳能电力实现并网。

但同时也给电力公司带来数十亿欧元的债务。

然而,由于设计不良、或者所在地光照不足等等,许多仓促建立的太阳能电站根本无法与传统电厂进行竞争。

西班牙政府开始意识到他们势必被迫无限期地补贴其中许多电厂,而他们渴望有效生产绿色能源的美梦可能无法真正实现。

为了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2009年9月,西班牙政府突然改变政策,减少补贴,同时限建太阳能电站。

一时间,西班牙人的太阳能泡沫碎了。

工厂倒闭、商店关门、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国外企业和银行纷纷取消了原本达成的协议。

加之严重的经济危机的到来,使得西班牙的光伏市场陷入了停止状态。

2009年安装量下降了95%,仅为150MW。

在这之后,西班牙产业、观光、交易部宣布,计划将落地式太阳能电池厂的补贴额调降45%,大型屋顶太阳能系统厂的补贴额调降25%,而小型屋顶太阳能系统厂的补贴额则将调降5%。

固定电价收购制度和配额制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比较

固定电价收购制度和配额制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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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 , 市场上的均衡被打破 , 由于风电行业的高 资本收益率 , 社会上的更多的资本就会流入 , 这时 , 很多以前没有利用的风场开始被利用 , 将会达到以 下的均衡 :
ri + m = Pq i + m - C i + m = � r Ci + m
市场上将有另外 m 个风场被利用 , 新增的风力 发电量为 : ΔQ = Δq 1 + Δq2 + … + Δq i +
这一结果与上述的分析也是相当吻合的德国在固定电价制度的推动下风电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而与此同时的政府补贴额度的快速增长也使德国面临了很大的财政压力反观配额制下的英国风电总量一直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风电的发展虽然徘徊不前但政府为此所付出的补贴也比较少价格及政府的补贴另一方面德国的固定电价收购制度需要政府极大的财政支持随着电量的增长补贴额度会极大的增长德国正是由于财政上的压力才在新的固定电价收购制度中确立了逐年递减的收购价格一方面英国的风电价格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会有一个逐渐的下降下图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fo以来wh英国政府在19901999年期间接连五次以竞标的gw的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大致相当于英国总电力供应的德国和英国近年来的风电总量变化比较在一个具有很大风力发电量的国家来说风力发电量会有效的促进这个国家的风力发电机市场的发展只有这个大的发电量才会有更多的风力发电机的需求这样就会导致更多的资本流入风力发电机行业他们之间相互竞争技术进步更快过来极大的降低了风力发电的成本促进风电行业的发展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反之本国的风电市场得不到发展风电生产能力低下投资于风机行业无疑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只会使本国的风机行业逐步萎缩然后进口风机装备来发展本国的风电行业必然面临着高昂的成本这样便形成了一个恶性的恶循环就现实情况来看世界上风力发电机的几个著名的企业都集中在德国丹麦西班牙这几个实行固定电价收购制度的国家比如estagamesaenerconemenacciona

定了!越南正式出台太阳能发电收购电价

定了!越南正式出台太阳能发电收购电价

定了!越南正式出台太阳能发电收购电价都知道越南电力短缺,因为煤电依然是最大可靠来源,水电已经开发几近到达峰值,风电和太阳能不成规模,且购电机制不完善,鼓励和市场刺激的政策不够。

越南电力集团副总裁武光林先生表示,目前整个越南电力装机容量是48000MW,而可用性仅为39000MW,电力损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电力需求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随着太阳能技术发展迅速,该技术应用的电力项目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但仍然无法解决电力短缺的难题。

一是因为太阳能发电有限,杯水车薪,另外的原因是太阳能发电的购电政策一直没有得到落地。

随着4月6日越南政府的一纸文件,或将改善太阳能发展的前景。

据悉,该文件规定了针对越南太阳能发电的鼓励政策,正式明确了国家电网针对太阳能发电的购电价格。

这个公布国家电网购电的价格,是所有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者期盼已久的事情。

以往的情况是太阳能上马项目多,并网发电之后什么价格,怎么收购都没有明确规定,如今这一切都得到了落实。

根据规定,2019年11月23日以前获批投资的并网太阳能项目,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投入商用的,适用的收购电价如下:地上太阳能项目7.09美分/度,水上漂浮太阳能项目7.69美分/度。

该购电价格不包括增值税,根据越南盾和美元之间的汇率波动进行调整。

适用汇率是电力项目开发商开具售电发票之日的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中央税率。

公布的购电价格自商运之日起20年内适用。

另外,针对太阳能发电大省——宁顺省,并网的太阳能发电项目,属于纳入电力发展规划且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商运的,累计总容量不超过2000 MW的项目,购电价格为9.35美分/度,公布的购电价格自商运之日起20年内适用。

对于屋顶太阳能项目,购电价格是8.38美分/度。

适用的汇率是国家银行在上一年最后一天宣布的中央汇率,用于计算下一年支付的电费。

屋顶太阳能项目的购电价格,适用于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投运及记录电表数据的项目,价格适用时间是20年。

日本实行新的太阳能发电收购制度

日本实行新的太阳能发电收购制度

日本实行新的太阳能发电收购制度
佚名
【期刊名称】《中外能源》
【年(卷),期】2010(15)9
【摘要】日本社会高度关注"太阳能发电收购新制度",新制度通过普及扩大住宅用等太阳能发电装置,旨在促进太阳能利用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同时,也推动了经济景气和就业,增强了日本太阳能电池关联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总页数】2页(P118-119)
【关键词】太阳能发电装置;日本;收购;全球气候变暖;太阳能利用;国际竞争力;太阳能电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M615
【相关文献】
1.日本实施自然能源发电收购制度 [J],
2.日本大力普及太阳能发电计划家庭太阳能发电将达三成 [J],
3.日本太阳能发电剩余电力收购价格翻番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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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本大力普及太阳能发电计划家庭太阳能发电将达3成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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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并网光伏系统上网电价对我国的启示

欧共体并网光伏系统上网电价对我国的启示

欧共体并网光伏系统上网电价对我国的启示
谢传胜;徐欣;贾晓希
【期刊名称】《科技和产业》
【年(卷),期】2011(11)2
【摘要】分布式发电能够显著影响电力系统,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及配电网能效.目前由于全球应对气候问题及发电燃料价格的增长,支持政策相继出台,光伏系统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的产量逐渐增加.本文分析了欧盟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的光伏产业支持政策及上网电价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并网光伏系统上网电价政策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总页数】5页(P106-109,118)
【作者】谢传胜;徐欣;贾晓希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2206;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2206;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220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10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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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并网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浅析 [J], 侯国青;蒋方新;崔海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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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根据新电池指令制订本国法例

西班牙根据新电池指令制订本国法例

西班牙根据新电池指令制订本国法例(SMQ)时间:2008-06-18来源:SMQ作者:clariceyan 发表评论进入论坛投稿今年2 月12 日,西班牙刊登根据欧盟有关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和蓄废电池的第2006/66/EC 号指令制订的第106/2008 号皇家法令。

上述的欧盟电池指令于2006 年颁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就电池的回收、处理、循环再造及弃置定立具体规定,并与1991年颁布的原有电池指令一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镉及铅含量超出规定的电池,但限制更加严格,禁止以下电池在市面出售:不论是否装嵌于电器内的电池和蓄电池,其汞含量按重量计超过0.0005%,但汞含量低于2% 的钮型电池除外;便携电池和蓄电池,包括装嵌于电器内的电池,其汞含量按重量计超过0.002%,但用于紧急及警报系统、医疗设备或无电线电动工具的便携电池和蓄电池除外。

第2006/66/EC 号指令又规定,含有超过0.0005% 汞、0.002% 镉及0.004%铅的电池、蓄电池及钮型电池,必须标示有关金属的化学符号,即Hg、Cd 或Pb。

此外,被视为危险的废电池和废蓄电池,如钮型电池及镉或铅蓄电池废料,必须运往认可的危险废料管理公司处理。

每家电池生产商必须根据所属成员国的注册程序,在每个成员国注册。

成员国有责任确保已制订合适的电池回收计划,生产商则须就在市场出售的电池负责,有关责任视乎所选择的回收计划而定。

西班牙已于第106/2008 号皇家法令阐述各种各类的回收计划,包括由主管当局主导的计划,以及由生产商担当主要角色的计划,如个别回收计划及综合回收计划等。

设立个别回收计划或综合回收计划的生产商,须为计划申领授权书,有效期最长为5 年,可以连续续期。

电池指令第11 条( 即西班牙第106/2008 皇家法令的第17 条) 规定,制造商的电器设计须确保废电池易于拆除,但在以下情况可获得豁免:基于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整合理由,电源供应须持续不断,因此电池必须与设备永久连接。

为什么西班牙扩大太阳能征税引发公众质疑?

为什么西班牙扩大太阳能征税引发公众质疑?

为什么西班牙扩大太阳能征税引发公众质疑?
一直以来,西班牙拥有着成熟的太阳能发电体系。

对于自发自用的太阳能光伏,无论是接入大电网的还是独立微电网系统,西班牙的政策框架相当完善。

然而就在10 月,西班牙部长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新的自发自用法案,引起了诸多争议。

早在2013 年,深陷经济危机泥潭的西班牙政府就提出了对阳光征税的想法。

西班牙出台的新法律规定,使用太阳能电池板的个体,必须将其太阳能组件连接到国家电网的计量装置里,并按照能源使用量向国家交税,否则将面临上限为4000 万欧元的罚款。

当时法律一出台,舆论一片哗然,不少居民因为担心罚款甚至开始拆除太阳能光伏板。

而不久前新出台的法律则对准了自发自用太阳能光伏系统。

新法案扩大征税范围
自从经济危机以来,西班牙经济陷入迅速衰退之中,至今未有大的起色。

大量企业倒闭,失业率攀升,国家收入锐减,诸多行业负债累累。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加大太阳能使用者的税赋是可笑的。

太阳能的拥护者认为,新法律的主要问题是,其对所有自发自用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者征税,即使该系统发的电并不向电网输出。

西班牙光伏部门称这项新法律为阳光税。

西班牙光伏联盟表示,自发自用太阳能系统的业主本来就与所有电力消费者一样,支付统一的过网费,现在新法律又要求他们额外支付阳光税。

具体来说,比如A 先生想在自己家屋顶安装一套光伏系统自发自用,A 先生在整个设备安装过程中缴纳第一道阳光税,并在设备发电运营后缴纳第二道阳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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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发电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是与非——西班牙的教训2011/04/12因地震而改变的电力政策受3月11日发生的东日本大地震及其后续核电站事故的影响,日本面临着电力供应短缺的反常局面。

对于以2020年前增设9座核电站、提高现有设施运转率为前提的日本中期能源供求预期,乃至以此为基础的防止气候变暖目标,都已经到了必须重新审视的地步。

当前,应对电力短缺只能依靠化石燃料,而另一方面,以太阳能发电为中心,可再生能源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期待。

地震发生当天早上,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确定了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宗旨的“电力运营商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调度的特别措施法案”。

希望通过导入、扩大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上网电价),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在太阳能发电方面,更是制定了到2020年使装机容量增至2800万kW,达到2005年(140万kW)的20倍(是2009年的9.3倍)的目标。

这次地震后,日本政府恐怕还会考虑继续提高目标,但是,如果导入更多高发电成本的太阳能,势必会反映到电费之中。

政府不应该只盯着增强发电能力,还应当思考怎样实现费用的最小化。

核能伴随着危险,但发展可再生能源成本高,而且发电能力无望替代核能。

可是,改用化石燃料又会导致CO2排放增加。

因此,日本必须以此次事故为契机,再一次从能源稳定供应、防止气候变暖、对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出发,从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角度,冷静探讨能源的最佳配置。

本文并不是要严肃地整体讨论这一问题,而是希望介绍西班牙为促进太阳能发电实施FIT的“现实”情况,为今后日本国内可能日趋高涨的太阳能发电强化讨论提供一个观点。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得到了官政府和民间各方面专家的大力指导。

在此深表感谢。

如内容存在错误,责任由笔者承担。

西班牙的太阳能发电泡沫2001年,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为宗旨的欧盟指令(2001/77/EC)通过,西班牙也根据该指令,在2004年和2007年新颁布了意在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政令(RD436/2004,RD661/2007)。

结果,到2009年,太阳能在西班牙的总装机容量中占3.8%,在发电量中更是占到了2.3%(数字为暂定值。

作为对比,日本2008年的推定值分别为0.9%和0.2%)。

但是,在对太阳能发电实施过度的促进措施(2007年的政令)后,西班牙的太阳能发电能力大幅超越了政府目标,承担收购义务的配电公司无法把追加负担部分全部转嫁到电力价格中,蒙受了巨额亏损。

因此,西班牙政府只得在2008年9月出台降低太阳能固定收购价格的政令(RD1578/2008),着手平息事态。

到2010年又追加了若干对策,再次降低固定收购价格,对于已经建设的太阳能发电设施,也对作为收购对象的运营时间进行了限制。

由此,西班牙太阳能发电市场的泡沫在2009年破灭,陡然缩小。

表1展示了2007年实施过度促进措施和之后市场急剧缩小的情况。

过高的收购价格在这里,笔者将参考研究西班牙能源政策的胡安卡洛斯国王大学博士卡尔扎达(Calzada)的论文,对该国的太阳能发电促进政策进行讨论。

2004年,当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政令(RD 436/2004)生效时,西班牙的太阳能装机容量仅为12MW(1MW=1000kW)(100kW以下的小型设备共计9MW,非小型设备共计3MW)。

政令特别强调了促进小型太阳能发电,收购价格也按规模拉开了差距。

当时,太阳能电力的收购价格并未采用FIT,而是以电力市场批发价为基础计算出参照值,根据参照值按比例决定。

根据这项政策,到2006年底,小型设备的总装机容量猛增至140MW。

非小型设备在同期也达到了5MW,二者之和在3年间增加到了原来的12倍。

尽管如此,这一数字与2007年以后的增长相比,在绝对量上也并不算大(表1)。

之后,西班牙政府再次采取措施促进太阳能发电导入。

在2007年的政令(RD 661/2007,6月1日生效)中导入了保障长期高额固定价格收购的FIT。

并且缩小了小型和大型的收购价格差。

具体来说,小型(100kW以下)设备为44欧分/kWh(与2004年政令的水平基本相同),大型(100kWh~10MW)设备41.75欧分/kWh(从之前23.2欧分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在那以后,西班牙政府又以与消费者物价指数挂钩的形式,继续推行太阳能发电优惠措施(高价收购)。

固定价格的收购期为25年。

“成果”很快显现了出来。

由于收购价格得到大幅提升,大型地面设置型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新建陆续展开,按照预期,2010年的目标(371MW)到同年10月即可达成,于是,在政令生效刚满3个月的2007年9月,修正案出台了。

修正案把2010年的目标从当初的371MW提高到了1200MW(2004年的100倍),并且规定,如果装机容量达到目标,则之后的受理部分依照08年生效的新政令的规定。

但对于受理上限的规定很快就做了变更,对于2008年9月底之前登录(sign up)的计划,在超过1200MW之后,仍然适用2007年政令的条件。

在修正案出台的阶段,预定于2008年颁布的新政令的内容还不明朗,但可以设想的是条件必然不如2007年政令,因此,投资家盯准2008年9月这一期限,大幅增加了投资。

房地产商、宾馆,卡车生产商等外行领域也纷纷投资太阳能发电。

促进技术革新的口号灰飞烟灭,太阳能变成了单纯的挣钱工具(根据当地的消息,为了赶在期限内,对于西班牙国内太阳能生产无法满足的部分,甚至出现了不分对象,拼命从外国进口的情况)。

西班牙政府忙着紧缩西班牙国家能源委员会表示,根据2008年12月的统计,在期限内登录的装机容量增加到了2934MW。

这相当于政令修订后2010年目标的2.4倍(2004年的244倍)。

实际上,在期限过后,登录仍然络绎不绝,其总和超过了4500MW。

发生在2007年6月到2008年9月期间的这一疯狂举动被比喻成“淘金热”。

收购价格在此期间高得反常,达到了市场价格的约9~10倍。

根据卡尔扎达博士的估算,100kW的太阳能发电设施的投资收益率高达17%。

如果以10万欧元为本金投资25年,可以获利500万欧元。

与西班牙30年期国债不到5%的收益率相比,其投资优势一目了然。

2008年,西班牙的累计装机容量暂时超过德国,成为了世界第一。

西班牙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增加陷入了失控状态。

出于平息事态的目的,新政令(RD 1578/2008)于2008年9月颁布了。

为了遏制投机行为,新政令降低了新设施的收购价格(例如100kw以下的建筑设置型从此前的44欧分/kWh调整为20kW以下34欧分/kWh,20kW以上32欧分/kWh),并且为可享受优惠措施的装机容量设定了上限。

太阳能泡沫自然也就破灭了。

上面是卡尔扎达论文的概要(部分由其他资料补充)。

在太阳能发电方面实施过度促进措施的结果十分明显。

关于日后的情况,根据笔者等人今年2月开展的当地调查和回国后获得的资料,作为平息太阳能发电的过热状况、防止配电公司亏损扩大的追加措施,西班牙政府在2010年11月的政令(RD1565/2010)中下调了太阳能收购价格,降幅分别为地面设置型45%,大规模建筑设置型25%,小规模建筑设置型5%。

其目的是抑制激增的大型发电站。

接着,次月,即2010年12月的政令法(RDL 14/2010)又针对“已经建设”的发电设施,强制要求追溯变更合同内容。

具体来说,就是针对淘金热期间导入的太阳能发电设备(从表1来看,可以认为是此前装机容量的大部分),限制2011年后作为FIT 对象的运营时间,作为补偿,固定价格收购期从25年延长至28年。

关于收购时间,低效(不随太阳移动改变角度)太阳能发电设备为一年1250小时,高效型最高为一年1707小时。

到2014年之后再考虑地区差异,根据日照条件增加收购时间。

但西班牙的太阳能发电协会并不同意这项措施,有意通过诉讼手段向政府要求赔偿。

利用政府担保债券填补亏损配电公司虽然肩负着以高于市场批发价的价格收购可再生能源的义务,但在自由化后,对于用电量不足10kW的小规模用户,电力零售价格实际上依然存在限制,而且受限对象比例很高(*)。

因此,收购价格的增加部分无法完全转嫁到零售价格中,2000年后,配电公司的亏损越来越大。

配电公司的累积亏损随着太阳能发电的激增滚雪球似的增大,如果加上2012年前的估算,亏损将高达216亿欧元,未来预计还会以每年30亿欧元的速度持续递增。

这就是政府把政策账单分给电力公司的结果。

但继续把亏损推给电力公司是不行的,于是,西班牙政府只得为消灭累积亏损、实现2013年后单年度零亏损采取特别措施。

其机制如下。

首先,成立特殊目的基FADE(电力亏损偿还基金),收购电力公司的债权,发行以债权为抵押资产的债券。

债券由西班牙政府担保,向国内外投资家销售,电力公司支付的利息部分将采用提高电费的方式应对。

按照预定,FADE将根据市场动向,陆续发行相当于配电公司累积亏损总额的债券。

西班牙的教训显而易见。

脱离经济合理性的高价收购制度虽然表面上有助于促进太阳能发电,但最终却使该国被迫蒙受各个方面的牺牲,不仅电费大幅上涨造成国民负担,其带来的经济影响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丧失等也不容忽视。

接二连三的政策变更更是令政府威信扫地。

情况虽然没有西班牙严重,但对于正在修改太阳能FIT政策的德国,国际能源署(IEA)认为该国采取的措施可能导致CO2减排的费用范围达到每吨1000欧元,劝告其“高昂的FIT不符合成本效益,应当采用其他政策”。

今后,有关可再生能源的讨论估计会愈发热烈。

到那时,讨论的目的将不再是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等量性扩大,而是需要从经济影响、能源安全保障、环保效果、促进就业、技术革新等综合观点进行讨论。

作为重要因素,政策成本及其在电费中的反映、最终对国民负担和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也必须予以充分考虑,实施冷静的分析评估。

(特约撰稿人:山口光恒)(*)对于10kW以下的用户,若供应对象不发生改变,则适用政府认可的费用(last resort tariff)。

适用比例为家用约9成,非家用近3成(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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