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部检验规程及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规程
质量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1.1 目的本质量检验规程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以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
1.1.2 依据本质量检验规程的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客户要求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
1.2 适用范围本质量检验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检验活动,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等的检验过程。
1.3 质量检验责任1.3.1 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是公司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质量体系建立、产品质量的检验和监控。
质量部门应对质量检验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1.3.2 各部门责任除质量部门外,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自己所属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和监控,并配合质量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质量检验内容和方法2.1 质量检验内容2.1.1 原材料质量检验原材料质量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验、物理性能检验、化学成分分析等,以确保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2.1.2 中间产品质量检验中间产品质量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尺寸检验、结构检验、可靠性检验等,以确保中间产品具备进一步加工和使用的基本要求。
2.1.3 最终产品质量检验最终产品质量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验、功能性能检验、安全性检验等,以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和相关标准。
2.2 质量检验方法2.2.1 抽样检验针对大批量生产的产品,采用抽样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具体抽样方案和抽样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确定。
2.2.2 全检对于关键性产品或对可靠性要求较高的产品,采取全检的方式进行检验,确保每一件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2.2.3 检测设备和工具质量检验过程中,应使用适当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
第三章质量检验记录和报告3.1 质量检验记录质量检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检验所得数据和结果,以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检验过程的完整性。
产品检验规章制度
产品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的产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产品检验是指通过对产品的外观、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测量、检验,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的过程。
第二章产品检验的责任第四条产品检验属于生产部门的职责,生产部门必须配备足够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经过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才能参与产品检验,检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检验工作。
第六条进行产品检验的检验人员必须对产品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有充分的了解,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产品检验的程序第七条产品检验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一)接收产品:产品到达时,需要经过接收检验,检验接收产品的完整性和数量是否与送货单相符;(二)首检:首检是对产品进行外观、结构等方面的初步检验,确保产品的基本质量;(三)过程检验: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生产要求;(四)成品检验:对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五)出厂检验:最终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八条对于不合格品,需要进行返工或销毁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市场。
第四章产品检验的记录和报告第九条每次产品检验都需要进行记录,包括产品的检验时间、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检验报告需要详细记录产品的各项检验结果,同时标明产品的批次和生产日期,以便产品追溯。
第五章产品检验的监督第十一条公司管理层有责任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有责任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十五条对于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产品质量检验规程
《全尺寸检验报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状态 A B CD E F GH
更改/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附表 2:适用配件毛坯的来料检→GB/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表(AQL=;外观检查水平=Ⅱ,尺寸检查水平=S-3, AQL=。Ac 为接收
数,Ae 为拒收数。
批量(N)
2至8 9 至 15 16 至 25 26 至 50 51 至 90 91 至 150 151 至 280 281 至 500 501 至 1200 1201 至 3200 3201 至 10000 10001 至 35000 35001 至 150000 150001 至 500000 500001 以上
进货质检员(IQC): 根据仓管员的报检信息,对照《外购、外协件检查作业指导书》、《机械加工工序卡片》、
图纸和相关附表进行验收作业。
1.4 缺陷定义:
A 类为致命缺陷: 预计能引起产品功能丧失的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顾客会索赔的。如:功能性能,抗拉强
度不良,化学成份不达标、错装,漏装等。
B 类为严重缺陷: 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引起产品局部功能失效。如:特殊特性,主要尺寸不良等。
3 成品检验规程
目的: 规定成品检验方法,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把关,最终满足客户要求。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产成品的检测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检测责任1.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测管理体系,明确检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企业负责人应当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负最终责任。
1.3 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的资质和技能,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检测工作,严格遵守检测流程和要求。
第三章检测流程2.1 产品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产品检测包括初检、复检和确认检测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职责,配合协调完成检测任务。
2.3 产品检测前需要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检测标准3.1 产品的检测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2 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性能测试等内容,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3.3 如果产品有特殊要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标准,并在检测中加强重点检测内容。
第五章检测记录4.1 产品检测过程应当记录详细的检测数据和结果,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4.2 检测记录应当真实可靠,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4.3 检测记录应当保存一定的期限,以备日后查阅和核查。
第六章不合格处理5.1 如果产品检测不合格,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或处理。
5.2 不合格产品应当及时隔离和标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会流入市场或影响正常生产。
5.3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原因应当进行分析和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第七章监督检测6.1 企业应当建立监督检测机制,对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6.2 监督检测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6.3 监督检测结果应当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对检测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三篇)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升我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三、质量检验职责1.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本部门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质检人员:根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
3. 生产人员:负责配合质检人员进行产品的抽样、测试等操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四、质量检验流程1. 采样:质检人员根据产品的抽样方案,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进行产品的采样。
2. 检验:质检人员根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对采样的产品进行检验。
3. 检测:质检人员对产品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测试和物理测试。
4. 记录:质检人员将检验和检测结果填写在检验报告中,并及时记录到质量管理系统中。
5. 评定:根据产品的检验结果,确定产品的质量等级,并作出相应的评定。
6. 处理: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产品质量标准1. 根据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确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2. 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质量标准,并能正确使用相应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3. 质检人员要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标准的更新和变动情况,并及时调整检验方法和设备。
六、质量检验设备和工具1. 公司要配备适当的质量检验设备和工具,确保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设备和工具要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
3. 严禁私自更改、调整或使用不合格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七、质量检验记录和报告1. 检验人员要将检验结果及时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并签名确认。
2. 检验报告要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
3. 检验报告要保存密封,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存档。
4. 检验报告要可以追溯,可供相关部门和客户查阅。
八、质量检验结果评定1. 根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改进,提高客户满意度,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活动。
二、术语和定义1.质量检验:对产品或工艺过程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价的过程。
2.质量检验记录:质量检验活动的结果和相关信息的记录。
三、质量检验的责任和权限划分1.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检验方案,并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质量检验工作。
2.各部门负责按照质量检验方案进行质量检验工作,并记录相关检验结果和信息。
3.质量部门对各部门的质量检验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生产部门负责配合质量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工作,并按照质量检验结果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改进。
四、质量检验的程序和要求1.根据产品特性和工艺要求,制定质量检验方案。
2.明确质量检验的频率和方法。
3.质量检验前准备工作:- 检查质量检验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 准备质量检验所需的标准和规范。
- 培训和指导质量检验人员,确保其掌握质量检验的知识和技能。
4.进行质量检验:- 根据质量检验方案进行检验。
- 准确记录质量检验结果和相关信息。
-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理,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质量检验的记录和报告:- 对质量检验活动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 定期对质量检验活动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编制质量报告。
6.持续改进和总结经验:- 通过质量检验的结果和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对质量检验活动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以提高质量检验水平。
五、质量检验的管理和控制1.制定质量检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2.定期对质量检验工作进行内审,确保检验活动符合要求。
3.建立质量检验数据的管理和追溯体系,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可靠性。
4.定期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持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更新。
5.对质量检验活动进行监控和评价,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改进性。
6.根据质量检验结果,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不良趋势和提高质量水平。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5篇)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 目的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 适用范围确保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 职责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 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 检验规程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 进货检验或验证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
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
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 过程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 出厂检验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2)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入厂检验。
1、凡在生产上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购进时,必须经质管部门的质量检验人员作入库检验,对受控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须专职检验人员作入库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入库,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2、当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购进时,由供应部门提出报检,原材料、元器件必须提供合格证或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配套产品购进时,必须提供合格证,并说明其质量水平是否与配套产品质量水平相适应。
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验收单签字合格后验收入库;对属安标管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供货方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防爆检验合格证、安标证、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检验报告等”证有效件。
3、购进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按规定办理检验,合格者予以验收入库,不合格者填写不良品通知单,交供应或采购部门办理退货或办理代用手续。
4、对于既无标准又无技术要求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检验人员应拒绝接受检验,直至提供或相应标准,方给予检验。
5、已检验合格并验收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半成品配套产品应做好妥善存放、保管,要摆放整齐,防止磕碰划伤。
二、机械加工质量检验1、检验员应按分担的检验范围,每班上班后以较快的速度,对每台机床生产工作加工出的第一个零件,认真进行检验,首件检验时,做到“三对照”即对照工艺、对照工装与加工出的零件相比较。
2、首件检验时,发现不符合图样、工艺规程要求的项目,应及时通知生产工人找出原因,以便及时改进。
3、首件检验时在确认达到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经检验确认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检验员的标志。
4、对检验不合格的零件应交操作者及时返修,修后再次检验。
三、机械加工完工质量检验1、明确完工检验的任务与要求,认真执行技术标准或完工检验工艺,完工检验是零件加工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应严格按技术标准、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
公司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的产品,在公司的全部生产环节中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产品检验的目的是在产品交付前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客户的要求。
第二章产品检验的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产品检验部门,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向公司管理层负责。
第五条产品检验部门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一)订立和完善产品检验方案、标准和方法;(二)组织和实施产品的全过程检验,包含原材料子、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检验;(三)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分类、处理和追溯分析;(四)负责对外合作单位的产品质量审核和抽检合格率监督;(五)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和连续改进;(六)帮助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产品检验部门由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设若干检验员。
部门负责人和检验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保持专业水平。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搭配产品检验部门的工作,供应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搭配产品抽检和审核工作。
第三章产品检验流程第八条产品检验流程包含产品准备、抽样检验和结果评定三个阶段。
第九条产品准备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准备检验所需的设备、工具和仪器;(二)确认检验标准和方法;(三)对检验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操作规范、准确;(四)准备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条抽样检验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依照检验方案和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二)对抽样的产品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三)记录检验结果和数据;(四)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分类、处理和追溯分析。
第十一条结果评定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依据检验结果和标准进行评定,判定产品的合格性;(二)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报告给上级管理层;(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质检部规章制度
质检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质检部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质检部全体成员,包括质检部主管、质检员等。
第三条质检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持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二章质检部职责。
第四条质检部负责对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质量要求。
第五条质检部负责制定和完善质量检验标准、检测方法和工作流程,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第六条质检部负责对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验和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三章质检部工作流程。
第七条质检部应按照公司生产计划和产品出厂标准,制定检验计划和工作安排。
第八条质检部应及时收集产品质量问题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
第九条质检部应定期对质量检验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质检部工作纪律。
第十条质检部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质检任务,不得违规操作或篡改检验结果。
第十一条质检部成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等机密信息。
第十二条质检部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违禁药物。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
第十三条质检部主管负责监督质检部成员的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的可控。
第十四条质检部主管应定期召开质检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质检部主管应建立健全质检部工作档案,记录重要工作事项和检验结果,以备查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质检部成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质检部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经质检部主管签署确认。
如有修改,应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质检部规章制度,质检部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纪律处分。
质检部规章制度
质检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质检部工作,提高质检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质检部负责对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三条质检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第四条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改进情况。
第五条质检部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公司要求。
第六条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公司
管理层报告质量状况。
第八条质检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确保质量
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检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质检
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条质检部负责对公司内部各部门进行质量管理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质检部负责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质
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质检部负责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确保产品质
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质检部有权进行纠正和
处理,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质检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检验管理制度及规程范本
检验管理制度及规程范本一、总则1.1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制定本检验管理制度及规程范本。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1.3 检验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二、检验组织结构2.1 设立检验部门,负责公司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2.2 检验部门设立检验员岗位,负责具体的产品检验工作。
三、检验范围3.1 检验部门应对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样检验。
3.2 检验部门应对公司所有成品进行验收检验。
四、检验程序4.1 检验准备4.1.1 检验员应熟悉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
4.1.2 检验员应按照检验规程准备检验工具和设备。
4.2 检验实施4.2.1 检验员应按照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
4.2.2 检验员应真实、完整地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
4.3 检验结果判定4.3.1 检验员应根据产品标准和检验规程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4.3.2 检验员应填写检验报告,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4.4 不合格品处理4.4.1 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存放,防止误用或误安装。
4.4.2 检验员应将不合格品报告给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五、检验记录和追溯5.1 检验员应填写检验记录,记录应包括检验日期、检验员姓名、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5.2 检验记录应保持清晰、完整,便于追溯和查询。
六、检验设备和工具管理6.1 检验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6.2 检验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防止损坏和误用。
七、人员培训和考核7.1 检验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检验技能和质量意识。
7.2 公司应定期对检验员进行考核,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八、质量改进和持续优化8.1 检验部门应定期对检验过程进行回顾和改进,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8.2 检验部门应积极参与公司的质量改进活动,推动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
九、文件控制9.1 本制度应作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并进行文件控制。
产品质量检验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产品质量检验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检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产品质量检验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产品质量检验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检验规程和检验方法;2.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4. 监督指导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相关部门执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5. 定期向上级汇报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情况。
第三章检验流程第六条产品质量检验分为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三个阶段。
第七条进货检验:1. 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必须经过进货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2. 进货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性能测试等;3. 进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第八条过程检验:1. 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应进行过程检验,确保产品质量;2. 过程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性能测试等;3. 过程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查找原因,采取措施纠正。
第九条成品检验:1. 成品必须经过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2. 成品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性能测试等;3. 成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隔离存放,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纠正。
第四章检验方法与设备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公司内部标准作为检验依据。
第十一条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验、量具测量、仪器检测等。
第十二条检验设备应定期校准、维护,确保其精度和可靠性。
第五章不合格品处理第十三条不合格品处理流程:1. 检验员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隔离存放,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2. 生产部门、采购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接到不合格品报告后,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3. 不合格品经处理后,需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品部门规章制度
检品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品部门的工作,提高检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检品部门是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工作的部门,其任务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要求进行检验、评估,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检品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持客观公正,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条检品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检验进货产品的合格性、组织产品抽检、评估产品质量、参与产品投诉处理等。
第五条检品部门的工作要求是:服从上级指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合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检品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办事,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企业形象。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七条检品部门的主要岗位包括:部门负责人、检验员、抽检员、评估员等。
各岗位的职责如下:(一)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检验、评估和处理工作,对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检验员: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三)抽检员: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样品数量和抽检频率根据标准和要求确定,确保抽检结果真实可靠。
(四)评估员: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参与产品质量改进和问题处理。
第八条检品部门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各尽其责,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检查任务。
第九条检品部门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标准和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检品部门的工作流程包括:接收样品、制定检验方案、执行检验和评估、编制检验报告、产品抽检和评估、投诉处理等。
第十一条接收样品:检品部门应当接收来自各个部门和渠道的产品样品,登记样品信息,确保样品来源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制定检验方案:根据标准和要求,检品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并确定检验项目和方法,确保检验流程规范。
第十三条执行检验和评估:检品部门应当按照检验方案,对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检验部检验管理制度
检验部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验部的运作,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检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验部门,包括检验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权利、管理制度及运作程序等。
第三条检验部负责对公司的各类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要求。
第四条检验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信。
第五条检验部应对所有被检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同时要保证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检验部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检验技术和装备,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七条检验部负责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公司应为检验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支持,确保检验部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检验部的组织结构包括检验部门主任、检验员和技术人员等。
第十条检验部门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检验部的日常工作,对检验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检验员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和可信。
第十二条技术人员负责对检验技术进行研究和改进,提高检验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三条检验部应建立完善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四条检验部门主任有权对检验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对检验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检验员有权对产品进行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第十六条技术人员有权对检验技术进行研究和改进,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七条检验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各类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要求。
第十八条检验部门有权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检验部门有权要求公司的其他部门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确保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检验部门主任应制定公司的检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检验部门主任应编制检验工作流程图,并定期对检验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质量手册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第三十章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一、目的为验证采购产品质量,保证只有合格品才投入使用或加工,必须对进货质量检验、验证工作加以管理,以达到预防和控制目的.二、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本企业外购产品的检验程序,适用于本企业进货检验的控制。
三、职责1、质量检验科负责对购进原辅料、包装物的检验、验证。
2、供应销售科和有关使用部门予以配合.四、工作程序1、货到后,由仓库保管员通知质量检验科进行检验,并对其数量做好登记。
质量检验科依据相应检验标准实施进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2、入库过程中,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核对并检查到货数量、等级是否与发货单和本企业采购合同一致;验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3、质量检验科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
出具完整检验报告,明确判定合格与否,由检验人员签名,检验报告经质量检验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有效。
4、检验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合格的由仓库据此办理入库手续,对不合格品,仓库不予以入库,不允许投入生产使用。
对特殊情况下先入库后检验的产品,仓库要做出待检标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管理办法》执行。
(二)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程序一、目的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检验,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半成品才能转序。
二、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生产过程中半成品检验的控制要求,适用于本企业过程检验和试验.三、职责质量检验科负责半成品检验和实验的控制。
四、工作程序1、过程检验包括原料、半成品的检验,车间或小组按检验计划要求取样并进行标识,存放于适宜的环境中,检验人员到指定地点取回进行检验.2、半成品的检验由质量检验科按检验计划和检验规程执行。
3、在所要求的检验未完成之前或检验未通过之前,生产车间主任不得将产品放行。
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可将产品例外放行,但仍要检验,若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管理办法》。
4、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生产车间做好标识和记录,并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处置。
检验规程管理制度
4.2.1.4.包装材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包装管理办法》编制。
4.2.2.编制内容
4.2.2.1.检验规程内容:检品名称、标准依据、处方、原料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外观性状、检查、鉴别、含量限度和检验方法操作要点等,检验验方法必须制检验使用的试剂、仪器设备、计算公式、允许误差、注意事项等。滴定液、指示液、缓冲液、试液、标准比色液及酸碱度、微生物限度单项检验方法,参阅药典或有关制度,将必要的内容编入检验规程。
4.4.所有检验操作规程,由质量部存档一份,各检验人员分发一份。
4.5.检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增删后,在发新修订版本的同时,将旧的版本收回,仅留一份在档案室存档,其余作销毁处理。
题 目
检验规程管理制度
制 定
部门审核
质量部审核
制定时间
审核日期
审核日期
批 准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
质量部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规程的编制依据内容、修订、管理等内容。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规程的编制、管理。
3.职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质量部长: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QC室主任、各检测组组长:负责执行规定。
4.内容
4.1.检验规程目录:质量部应编制下列检验规程及操作规程。
—— 原辅材料检验规程
——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包装材料检验操作规程
——介质检验操作规程
4.2.编制与修订
4.2.1.编制依据
4.2.1.1.进厂原辅材料检验规程依据法定标准、食品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制。
4.2.1.2.出厂成品检验规程依据《中国药典》、部颁及本企业内控标准编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进厂检验规程7.1目的确保产品在生产前的材料、设备等符合产品生产要求,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7.2范围本公司采购回来的所有生产用材料、设备等。
7.3职责7.3.1产品质量部检验责任人负责本规程的执行与修正。
7.3.2检验员负责执行《进厂检验规程》,填写《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焊材验收入库通知单》、《外购/外协件验收入库通知单》。
7.4检验规程7.4.1每种材料、设备进厂前,物资管理部应向原材料检验员提交《材料检验委托单》和进厂材料、设备的出厂文件。
7.4.2原材料检验员对进厂材料、设备进行进厂检验。
7.4.3管道元件和材料应具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7.4.4受压元件用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8163、GB5310、GB6479、GB/T14976、GB/T9711.1~2的要求。
当有特殊要求时(如特殊冶炼方法、低温冲击指标、无损检验、力学性能检验率等),应进行相关的检验与试验,并有合格报告。
7.4.5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钢管,应按材料标准的要求进行复验。
7.4.6受压元件用无缝管件应符合GB/T12459的要求,外观不应有裂纹、重皮。
7.4.7法兰应符合HG/T20592的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法兰密封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径向划痕、砂眼及气孔;对焊法兰的尾部坡口处不应有碰伤;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好。
7.4.8钢管和管件按批或按包装进行抽查,用游标卡尺测量外径和壁厚.如发现有不合格,应扩大范围检验,必要时逐根检验。
7.4.9锻件当用于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管路时,应按相应标准进行复验。
7.4.10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阀门应有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质量证明书,带有侍服机械装置的阀门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7.4.11阀门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阀体、阀盖、阀外表面无气孔、砂眼、裂纹等。
2)垫片、填料应满足介质要求,安装应正确。
3)丝杆、手轮、手柄无毛刺、划痕,且传动机构操作灵活、指示正确。
4)铭牌完好无缺,标识清晰完整。
5)备品,备件应数量齐全、完好无损。
7.4.12用于高压管段(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螺柱应进行无损检测,不得存在裂纹。
7.4.13进厂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标记、铭牌应清晰、牢固。
7.4.14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填写相应项目入库通知单,经材料责任人核准后通知库管员入库。
7.4.15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检验员做好标记并通知库管员,由库管员按不合格材料处理程序处置。
8工序检验规程8.1目的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工序完整、合理,产出产品符合产品生产要求,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8.2范围本公司产品生产的所有工序。
8.3职责8.3.1产品质量部检验责任人负责本规程的执行与修正。
8.3.2检验员负责执行《工序检验规程》,批准工序流转,填写各工序的检验记录。
8.4检验规程8.4.1下料和机加工检验1)下料前检验a)目测检验管子切割下料前的材料标记移植,应正确、齐全、清晰。
b)目测检验钢管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凹坑等缺陷。
c)用钢卷尺检验其规格尺寸,应与设计图样及工艺要求一致。
有材料代用的应有手续齐全的材料代用单。
2)下料检验a)目测检验钢管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b)用钢卷尺检验下料尺寸符合图样和工艺规定的公差范围。
c)用90º角尺、塞尺检测断面与轴面垂直度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并满足设计图样及工艺要求。
目测最大偏差部位,用90º角尺的一边沿钢管轴向贴紧外表面,用塞尺测量角尺另一边与钢管端面的最大间隙值。
3)机加工检验a)目测检验(钢管、管件、法兰、接头)机加工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且光洁度达到图纸要求。
b)用角度尺和卡尺测量机加工件加工后的坡口角度和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及工艺规定要求。
8.4.2管段组对检验1)检查管道焊接坡口及其内外侧不小于10 mm范围内,无油、漆、锈、毛刺等污物。
2)管子对口时,在距焊口中心200 mm处测量平直度。
当管子公称直径<100 mm时,允许偏差为1 mm;当管子公称直径≥100 mm时,允许偏差为2 mm。
用300 mm钢板尺的一边沿管子的轴线贴紧两对接管口外壁,再用塞尺检测钢板尺的一边与两对接管口外壁的最大间隙。
3)不等厚管道组件对接,壁厚偏差不超过10%,且不大于1mm。
4)图纸无特殊要求时法兰螺栓应跨中布置,并用钢角尺和150mm钢板尺检测法兰密封面与管道轴线垂直度偏差,其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8.4.3管道焊接检验1)检查焊工应具有施焊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焊材及管道焊接符合焊接工艺规程及设计图样规定。
3)用焊口检测器检查焊接接头外观尺寸,焊缝余高≤1+0.1b(b为焊缝宽度),且不大于3mm。
4)目测角焊缝应表面平整,圆滑过渡至母材,图样无规定时,焊角高度取焊件较薄者壁厚,且无气孔、夹渣、咬边、未焊透等缺陷,不得保留有溶渣与飞溅物。
5)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
6)做好施焊记录,检查施焊记录和施焊标记齐全、正确、一致。
7)用单线图准确标明焊接接头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等有可追溯性记录。
8.4.4无损检测1)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进行无损检测。
2)按图纸及企标Q/BTDS001-2012《燃气调压装置通用条件》及图纸的相关规定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图纸要求。
3)无损检测人员出具无损检测报告。
8.4.5压力试验1)压力试验应在各管段无损检测合格后,组装前单独进行。
2)压力试验一般应以洁净水为试验介质。
当管段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或不具备水压试验条件时,也可以用空气或氮、氩等惰性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水压试验a)压力试验应使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过校验的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精度不得低于1.6级,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4倍。
b)试验水温不低于5℃,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加热措施。
c)试验压力应为管段设计压力的1.5倍。
d)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时,保压10分钟,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对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验,以压力不降、无渗漏、无明显变形为合格。
e)按试验工艺逐级检验,应无渗漏、无变形、无异常。
f)水压试验合格后,及时将水排净、吹干。
检验管道内无水、干燥为合格。
g)检验员填写《耐压试验报告》,并由检验责任人签字确认。
4)气压试验a)对于碳素钢或低合金钢管件,气压试验时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
b)气压试验的试验压力为管段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低于0.4MPa。
c)气压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对焊缝及其他部位进行检查,若未发现异常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分钟,直至试验压力。
保压10分钟,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时间以查漏工作需要确定,对焊缝和其他部位用起泡剂进行检查,以无泄漏和明显变形为合格。
d)检验员填写《耐压试验报告》,并由检验责任人签字确认。
8.4.6产品管段零件涂漆1)产品组装前各管段应涂漆,所有单件喷漆的零部件,均应采取悬挂的方式喷涂。
待漆膜充分干燥后方可进行组装。
2)检查管段除锈质量,各管段外表面应无铁锈、焊渣、毛刺、油、水等污物,表面干燥清洁应并应露出金属光泽。
3)喷漆环境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4)检验油漆的颜色及涂层和标记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5)喷漆表面应均匀,颜色一致。
漆面完整,无流挂、皱纹、气泡、气孔等缺陷。
6)检验员填写《设备/管道保温、保冷、涂漆记录》。
8.4.7组装检验1)组装前检验a)检验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毛刺、机械损伤、电焊损伤、飞溅等缺陷。
b)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压力,到当地具有资质的校验机构对安全阀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并出具校验报告后安全阀方可使用。
c)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安装前到计量监督检测院进行检定。
d)各段管道与球阀、紧急切断阀、调压器、换热器、安全阀等型号、规格、数量、压力等级,并按气体流向正确安装,管道安装尺寸及管口方位均应与设计图样一致。
e)与法兰连接使用的同一规格的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贴紧,不得有楔缝,需要加垫时,每个螺栓不得超过一个;紧固后的螺栓应与螺母齐平,螺纹外露一致(通常螺纹外露不大于2牙)。
f)管道各配对组装法兰之间应保持平行。
用游标卡尺检测,沿法兰圆周方向间隔90°检测法兰之间的间隙其偏差≤0.3 mm;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平行偏差≤0.5 mm。
2)管路组装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3)支架安装应牢固可靠、平整,与管道连接紧密。
4)填写《组装项目质量检查表》。
8.4.8气密性试验1)产品组装完成后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介质应为干燥洁净的压缩空气或氮、氩等惰性气体。
2)试验用压力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精度不得低于1.6级,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4倍。
3)试验环境温度不低于5℃。
4)试验压力为系统各段的设计压力。
5)系统各段调至试验压力, 保压24h,用发泡剂检验焊缝、法兰密封面以及螺纹和其他连接口,无泄漏、无异常为合格。
6)填写《气密性试验记录》。
9调试及出厂前检验规程9.1目的确保产品在出厂前符合产品出厂要求,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9.2范围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9.3职责9.3.1产品质量部检验责任人负责本规程的执行与修正。
9.3.2检验员负责执行《调试及出厂前检验规程》,填写《产品调试记录》,整理产品出厂检验资料。
9.3.3检验责任人负责收集、检查检验资料,编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9.4检验规程9.4.1调试1)整体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根据图纸工艺要求进行系统调试。
2)设定各级调压后压力。
3)设定各级紧急切断阀的切断压力。
4)检查各级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9.4.2外观检验1)整体涂漆完成,无漏涂、错涂,涂漆质量合格。
2)检查铭牌内容齐全、正确,符合工艺文件要求,装钉牢固。
3)辅助设施已完成,该加固的已加固,该防护的已防护。
9.4.3检验资料检查1)检查各工序软、硬件应同步。
2)检查各种工艺卡及检验记录卡,内容填写应真实、齐全、正确、规范,操作人、检验员及审核签字和签署日期齐全。
3)检查竣工图、工艺文件、检验记录、附件合格证齐全,与实物一致。
4)检查中如有不一致情况,应及时要求检验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