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
学校师德师风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师德师风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校师德师风的定义师德师风是指教师应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在工作中遵守职业规范、尊重学生、尊重同事、尊重家长,发挥良好的教育教学作用,促进行风正气,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达到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二、学校师德师风的要求1.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恪守职业操守。
2.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风建设,维护学校形象。
3.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家长和同事要公平公正,遵循教育规律,不偏不倚。
4.师德高尚,廉洁奉公,言行端正,言传身教;要作为学生模仿的榜样。
5.团结合作,和谐协作,团结同事,与学生、家长积极合作,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
6.热爱生活,积极进取,注重自身修养,提高专业能力,不断追求进步。
7.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兴趣,耐心细致地为学生提供教育指导。
8.沟通有效,与学生、家长、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三、学校师德师风的具体规定1.教师要穿着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得穿着暴露、不雅或不得体的服装。
2.教师要严格遵守上课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上课不得吃零食、玩手机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3.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到正直、守诚、尊重学生,不得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等不良行为。
4.教师要关爱学生,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状况、兴趣爱好等,耐心倾听学生的心声,关心和帮助他们。
5.教师要尊重家长,支持家庭教育,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6.教师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7.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进修,不断完善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8.教师要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益。
四、学校师德师风的考核评价1.学校将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评价,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梨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

梨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日常行为,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梨园小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梨园小学教师。
第二章师德建设第三条教师应具备高度的教育道德观念和职业操守,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第四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各项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师应尊重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任何学生,要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
第六条教师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进行任何侵犯学生肖像权、隐私权等的行为。
第三章师风建设第七条教师应注重个人仪表的修养,保持良好的形象,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八条教师应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对待教育教学工作,遵守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纪律。
第九条教师应讲究言行一致,言谈举止文明规范,不说脏话,不有意伤害他人。
第十条教师应教书育人,尊重学术权威,不传播错误的知识和信息。
第四章违纪处分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师德教育教育。
第十三条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纪录在教师的档案中。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停职、降职等相应的处分,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特别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解除其教师职务,并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梨园小学教师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梨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各位教师应认真遵守,并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师风,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通用10篇)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通用10篇)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篇1一、责任制度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
各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对师德师风建设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会议制度学校班子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总结师德师风工作;学校每年要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建设大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学习培训制度各校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教师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
教师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
今后,凡教师培训都必须讲师德、必须讲教师礼仪。
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找教职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和校园文化。
五、档案制度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
其内容为:教师的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等。
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精选5篇)

关于师德师风建立制度〔精选5篇〕关于师德师风建立制度〔精选5篇〕师德师风建立制度1教育是一项宏伟的育人系统工程。
要教育出具有高道德素质的学生,就必须有一支道德素质高的教育队伍。
因此,老师对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开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进一步标准老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我校老师良好的师德师风的形成,特制定师德师风检查制度如下:一、检查内容:1、老师必须按时参加师德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
学校将按此要求检查师德的学习情况。
2、老师通过学习后,应联络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实际写体会、写心得。
学校将检查心得体会的质量并评出等级。
3、老师的行为是否符合师德标准的要求,学校将采取听、看、查等方法进展量化评分。
二、检查方法:1、“听”。
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和老师对该老师的评价。
2、“看”。
看学习记载,学习心得的质量,教学方面的情况。
3、“查”。
调查老师职业道德的施行情况,采取自查、互查相结合,对照“八要”、“十不”的详细内容,组织老师向社会、向家长公开承诺,承受社会和家长的监视。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一次,并公布检查结果,记入老师个人档案。
师德师风建立制度2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老师职业道德建立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老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进步老师职业道德程度,树立老师的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老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成立老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那么1、劳动纪律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老师会议等学校详细要求到会的场合。
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答应,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0.5分。
师德师风管理的规章制度

师德师风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规范教育教学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条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准则,师风是教师职业品格的表现。
学校将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基础,以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倡导“道德、学识、文明”的教育教学风尚。
第四条学校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教职工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第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管理机制,成立师德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具体措施。
第六条学校将设立师德师风档案,对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进行记录,一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二章师德基本准则第一条教职工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准则,维护教育教学秩序,言行举止得体,言行举止端正,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第二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不搞小团体,不参与违规活动,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
第四条教职工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行动传播正能量,为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榜样。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不断提升专业素养,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追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章师风管理措施第一条学校将建立师风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师德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二条学校将举办师德师风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提高教职工的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条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培养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四章师德师风建设奖惩办法第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扬奖励,树立榜样,激励更多教师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条对于违反师德师风准则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薪留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三)坚持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注重预防和教育。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发挥教师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作用。
第三条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应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涵盖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生活行为。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教师应坚持原则,公正公平,不偏袒、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七条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八条教师应遵守教育教学纪律,诚实守信,不抄袭、不剽窃、不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第九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自觉接受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师德素质。
第十条教师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师德建设工作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和分工,确保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
第十四条建立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重要范畴。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激发教师投身师德建设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查处机制,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规定内容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规定内容
第一条:爱岗敬业
中小学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服务。
第二条:严守纪律
中小学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管理,言行举止得体端庄,不得违背道德底线。
第三条:热情关爱
中小学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倾听他们的心声,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状态。
第四条:师生平等
中小学教师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偏袒、歧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发展特点,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五条:言行一致
中小学教师要言行一致,做到说到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表率和楷模。
第六条:勤勉教学
中小学教师要尽心尽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守法敬业
中小学教师要守法办事,严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有教学失职、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八条:自主发展
中小学教师要不断学习进取,自主提升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综合素质
中小学教师要注重个人修养,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第十条:团结协作
中小学教师要团结互助,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与同事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规定内容,希望每一位中小学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做到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楷模和引路人。
师德师风管理规章制度

师德师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维护学校的声誉,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1、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从事危害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2、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认真履行教学任务。
第三条、严守底线1、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底线,不得有过错行为,不得有失职失责情事。
2、教师应当文明待人,谦虚礼貌,尊重学生,帮助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伤害学生感情。
第四条、言行举止1、教师应当言行举止得体,言谈举止文明,不得有粗鲁、不文明的言行举止。
2、教师应当言行一致,言行相符,不得言行不一,诋毁学校形象。
第五条、敬业爱生1、教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教态和学风得体,严格要求自己,提高业务水平。
2、教师应当爱生如子,关心学生,引导学生,不得以责任怠慢、漫不经心对待学生。
第六条、自强不息1、教师应当自强不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努力创新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发展。
2、教师应当不自满,不骄傲,不得以偏听偏信,不得以偏见影响教学工作。
第七条、勇于担当1、教师应当勇于担当,服从学校领导,不得推卸责任,不得逃避困难。
2、教师应当有责任感,有使命感,不得只顾自身利益,忽略学生责任。
第八条、守法守纪1、教师应当守法守纪,不得有违法乱纪之行为,不得有贪污腐败之行为。
2、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不得违背组织原则,不得破坏学校正常秩序。
第九条、教书育人1、教师应当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关爱学生,在教育学生的同时,提高自身修养。
第十条、优化教风1、教师应当优化教风,倡导学生健康的学习方式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2、教师应当排斥低俗和不良的学风,不得教唆学生违规违纪。
第十一条、领导指导1、教师应当服从学校领导,接受领导的指导,不得擅自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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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学校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
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
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
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如:评选学校“文明班级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
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十项教学禁令。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意识。
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
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有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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