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二)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小伙伴们来说,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而《法规》这门科目,虽说不像实务那么让人头疼,但也有不少需要我们牢牢掌握的知识点。
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汇总一下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的重要考点。
咱们先来说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部分。
这里面啊,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那可得搞清楚。
就拿我之前遇到的一个事儿来说吧,有个刚入行的小伙子,愣是把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给弄混了,结果在一个项目的前期准备中出了岔子。
那时候,我们在一个大型商业建筑的工地上,甲方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来准备文件。
这小伙子呢,把本该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当成了行政法规,文件准备得乱七八糟。
后来还是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发现了问题,及时纠正,这才没耽误事儿。
所以说,这部分知识点一定要扎实掌握。
然后是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效期,还有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相关规定,那都是重点。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项目因为资金问题中止施工了,结果负责的人没搞清楚恢复施工的手续和期限,导致项目拖延了好久,损失不小。
再说说发承包法律制度。
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必须牢记在心。
我曾经参与过一个政府项目的投标,那竞争叫一个激烈。
就因为我们对投标的各项规定了如指掌,准备充分,最后才成功中标。
这里面要是有一点疏忽,那可就前功尽弃啦。
还有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是考点。
特别是劳动合同,这关系到工人的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合规经营。
有个朋友的公司就因为在劳动合同上出了点小漏洞,被员工告上了法庭,赔了不少钱。
接着是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环保措施、节能规定,还有文物保护的责任,都不能忽视。
我有次去一个古建筑修缮的工地,就发现有些工人对文物保护的意识特别淡薄,差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最后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1-4章)考试重点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知识点分值2011年2012年2018年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1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 1 1分值 1 1第2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 2 1 1 1分值 4 1 2第3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 2 3分值 2 3第4节建设工程物权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 2 1 6 1分值 4 6 1第5节建设工程债权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分值第6节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 1分值 2第7节建设工程担保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 1分值 1第8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分值第9节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题型单选多选单选多选单选多选题量 1 1 2 1分值 3 2 1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序号法律部门包括的主要法律1 宪法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2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 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4 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5 社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等6 刑法刑法7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例1】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13真)A、《公司法》B、《建筑法》C、《合同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参考答案】D(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2019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法人不是人。
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陷阱:注册地)【法人的分类】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注意区分)【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每年必考题)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例如: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①姓名或者名称、②代理事项、③权限和④期间,⑤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重点)————理解这两种代理责任关系。
无权代理(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追认才有效,拒绝、否认都是无效代理)表见代理(无权,有效)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3)【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益物权包括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宅基地使用权和④地役权【地役权】√分)1.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二)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二)21.有效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包括()。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仲裁事项C.具体的仲裁事实、理由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答案】C【解析】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法定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考点来源】2Z208031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22.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2月1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月1日工程由发包人接收;4月1日承包人提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月1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
该工程应付款时间为()A.2月1日B.4月1日C.6月1日D.3月1日【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考点来源】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23.关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B.墙体保温材料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C.见证人员应当由施工企业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D.施工人员对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答案】D【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B选项说法错误,见证取样的范围并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而是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
2019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科目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考生来说,掌握重点知识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以下为大家梳理 2019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的重点内容。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法律规范。
2、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3、代理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常见的考点。
4、物权制度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5、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6、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 10 年。
7、担保制度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考点试题二
8【多选题】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方式有( )。
A.重点检查
B.突击检查
C.抽查
D.普查
E.专项检查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方式有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参见教材P266。
A.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已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B.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有明显缺陷或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相抵触
C.需要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做局部补充规定
D.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与某些行业标准不一致时
E.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A.总承包单位单独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B.分包单位单独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C.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分别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E.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总分包单位的责任。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9【单选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B.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C.工程事故报告不包含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见
D.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属于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之一
C.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条文
D.直接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文
2019年二建工程法规历年考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华备考资料2Z201000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017多;2013单)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㊁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㊁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2018多;2017单;2012单㊁多;2011单)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4层含义:①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②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③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④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2Z201020㊀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法人的概念及种类(2018单)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具有法律人格的一项制度.法人分为营利法人㊁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机关法人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㊁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2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分类(2016多)法人应具备的4个条件.企业法人是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㊁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非企业法人是指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㊁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2017多;2015单;2014单)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2Z201030㊀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2018单;2016单)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㊁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代理的4个法律特征.代理包括委托代理㊁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 (如招标代理).法定代理,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如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由法院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是解决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欠缺问题的代理.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2018单;2017单;2015单;2014单;2013单㊁多;2012单)(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3类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㊁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工程代理活动大多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㊁代理事项㊁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2)建设工程中的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有3种情形.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存在着委托关系和合同关系.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无权代理的3种表现形式;表见代理的2种法律后果.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Z201040㊀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有关的物权(2018单㊁多;2017单;2016单㊁多;2015单;2014单;2012单;2011单)(1)所有权包括占有权㊁使用权㊁收益权㊁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㊁土地承包经营权㊁宅基地使用权㊁地役权等.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㊁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 房随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走,地随房走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合同.土地上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㊁建设用地使用权㊁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物权的设立㊁变更㊁转让㊁消灭和保护(2015单;2014单;2013单;2012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㊁变更㊁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㊁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㊁变更㊁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常见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权利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可以请求修理㊁更换㊁重作或恢复原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等.2Z201050㊀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2018多;2017多;2013单;2012单㊁多)产生建设工程债的根据主要有合同㊁侵权㊁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㊁最普遍的依据.建筑物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㊁悬挂物发生脱落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㊁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2Z201060㊀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2016单)我国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㊁专利权㊁商标专用权㊁发现权㊁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①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②专有性;③地域性;④期限性.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㊁保护和侵权责任(2018单;2017单;2015单;2014单;2012多)(1)在建设工程中常见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㊁商标权㊁著作权㊁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发明创造是指发明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㊁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㊁形状㊁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新设计,保护期限为1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注册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文字作品,如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投标文件㊁工作报告等.图形作品,如工程设计图㊁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㊁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㊁示意图等.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从事文学㊁艺术㊁科学等领域的创作出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公民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2)对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侵权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相关职权.承担侵权责任的8种主要方式.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3)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①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④权利人的损失㊁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㊁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2Z201070㊀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2012单)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㊁违约金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 抵押权㊁质权㊁留置权㊁定金的规定(2018单;2016单㊁多;2015单;2014单;2013单;2012单㊁多;2011单㊁多)(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可以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个方面;不得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个方面.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㊁拍卖㊁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①生产设备㊁原材料㊁半成品㊁产品;②交通运输工具;③正在建造的船舶㊁航空器.抵押合同自签字盖章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㊁违约金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㊁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相关规定清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Z201080㊀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2018单)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㊁人身保险合同.在建筑工程活动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索赔的证据一般包括保单㊁建设工程合同㊁事故照片㊁鉴定报告以及保单中规定的证明文件.2 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2017单)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㊁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始终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2Z201090㊀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018单;2017多;2011单)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㊁重作㊁更换;⑦继续履行;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㊁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包括返还财产㊁修理㊁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其中,返还财产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㊁被撤销后,应当返还财产.2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017单;2016单;2015单;2012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在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㊁重大责任事故罪㊁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串通投标罪.2Z202000㊀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202010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2018单;2015单)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㊁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㊁管道㊁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①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②抢险救灾工程;③临时性房屋建筑;④农民自建低层住宅;⑤按规定已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2018单;2017单;2016单;2014单;2013单㊁多;2012单㊁多;2011单)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城市㊁镇规划区,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㊁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已增加的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主要是消防设计审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2017单;2016单;2014单;2013单;2012单)(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采用欺骗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3万元罚款.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3万元罚款.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3万元罚款.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2Z202020㊀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申请㊁延续㊁变更(2017单)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企业发生合并㊁分立㊁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而非直接承继原企业的资质登记.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㊁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撤回.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应当注销.2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015单)(1)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㊁设计㊁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50万~100万元的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2)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筑施工企业转让㊁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2Z202030㊀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 建造师注册的规定(2018单;2017单;2016单;2013单;2012单㊁多)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人不予注册的11种情形,注册证书㊁执业印章失效的8种情形及注销的5种情形.2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2018单;2017单;2015单;2014单;2012单;2011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除外.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包括:①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②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③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014单)注册建筑师㊁注册结构工程师㊁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2Z203000㊀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Z203010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和招标方式(2018单㊁多;2017单;2016单㊁多;2015单㊁多;2014单;2012单)(1)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㊁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
2019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19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造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备知识点汇总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备知识点汇总要说这二级建造师的法规考试啊,那可真是让不少小伙伴们挠头。
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里那些必备的知识点,希望能帮大家理理头绪,顺利通过考试!先来说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块儿。
这里面的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那可得搞清楚。
就比如说,宪法是咱们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地位可高着呢。
还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它们的效力层级可要记牢了。
我之前有个朋友,参加考试的时候就把这几个的效力顺序给弄混了,结果白白丢了分,那叫一个可惜呀!再来讲讲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这俩可别弄混咯。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什么已经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啊,取得规划许可证啊,等等,一个都不能少。
我记得有一次去工地,看到有个项目因为施工许可证没办下来就匆忙开工,结果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损失惨重啊!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也是重点。
招标的范围和方式,必须得符合规定。
招投标的程序,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到中标,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
还有那个联合体投标,成员之间得相互配合好,不然出了岔子可就麻烦了。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项目,联合体投标的时候因为内部沟通不畅,导致投标文件出现了不一致的地方,最后直接被淘汰了。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也不能忽视。
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都有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更是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就像我认识的一个工人大哥,因为劳动合同的问题和用人单位产生了纠纷,最后费了好大的劲才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的法律制度也是常考的点。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做到位,节能减排的要求也不能马虎。
对于文物保护,那更是要小心谨慎。
曾经有个工地在施工的时候不小心挖到了文物,结果因为处理不当,不仅耽误了工期,还受到了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是重中之重。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等,每一项都关乎着生命安全。
2019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复习重点(参考)
二零一九年一月
前言
自 2019 年 1 月 8 日建工社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及考试 大纲出版发售消息后,很多考生看到 2019 年版教材较 2018 年版教材变化 很大,引起了不小的恐慌。经仔细对照教材和历年考试涉及到的知识点, 本版教材删除了很多过时的知识点,增加了最新的相关法规标准内容,对 一些知识点进行了必要修改,教材的框架和重要知识点并没有发生多大变 化,广大考生按最新教材认真复习,一定能够顺利通过考试的基本法律知识 ................................................................................................... 1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 1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 3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 4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 7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 9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 10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 11 2Z2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 14 2Z2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 15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涵盖了众多重要的知识点。
以下为大家汇总了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中的一些关键要点。
首先,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是基础中的基础。
在这部分,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要清晰明确,比如不同法律部门的划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代理制度是一个重点,要理解代理的种类、权限以及代理行为的效力。
物权制度中,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点与区别需要牢记。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期限和侵权责任也要熟练掌握。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不容忽视。
必须清楚招投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的范围、方式,投标的禁止性规定,以及中标和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
另外,联合体投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的认定及处理也是常考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十分关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都要熟知。
尤其是关于工程价款的结算、索赔等要点。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的解决等内容,都是高频考点。
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也常常出现在考题中。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要清楚。
在节能方面,掌握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一般规定,以及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
对于文物保护,要了解文物保护的范围和级别,以及在建设工程中涉及文物保护的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是重中之重。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申请条件、有效期等必须牢记。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比如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的安全责任。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也是常考点。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需要重点把握。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比如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以及返修保修的规定。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也不能忽视。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也很重要。
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要清晰。
2019年二建《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 理人负连带责任。P12 重要(必考点) 9、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P14 重要(必考点) 10、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P16 1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 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 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 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P18 1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 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P8 13、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 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P20 重要(必考点) 1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 自申请日起计算。P23 15、作权的保护期由于权利内容以及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 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 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P25 16、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 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P27
2019二建《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建筑法
2019二建《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建筑法【章节重点】(一)掌握施工许可制度1、中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中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2)己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己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己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己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己委托监理)(7)建设资金己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3、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停工,可以予以处罚;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和处罚。
4、不需要中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⑶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施工许可证的管理⑴废止条件: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⑵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2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019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二)
2019二建《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二)目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2)《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4)《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仲裁制度 (7)《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民事诉讼制度 (8)《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0)《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1)《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2)《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3)《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4)《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4)《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一)掌握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二)熟悉法的形式1、法律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2、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3、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二)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1、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
2019二建《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019二建《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规定:产权人委托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
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违法超期使用,产权人承担责任。
2.保修义务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通过建设单位向其索赔。
(2)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谁采购谁负责。
3.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缺陷责任金5%。
(1)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进行竣(交)工验收,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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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建《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二)目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2)《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4)《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仲裁制度 (7)《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民事诉讼制度 (8)《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0)《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1)《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2)《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3)《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4)《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4)《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一)掌握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二)熟悉法的形式1、法律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2、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3、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二)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1、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
A、建筑法B、保险环境保护法C、合同法D、安全生产法【参考答案】C2、下列法律中,属于商法的是()。
A、担保法B、公司法C、招标投标法D、消防法【参考答案】B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参考答案】C4、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参考答案】C5、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
A、行政法规B、司法解释C、地方性法规D、行政规章【参考答案】A6、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参考答案】A,B,C,D《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一)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3、分级别、分专业:一级和二级;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二)掌握考试管理1、二级: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二加一:两门综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加一门专业管理与实务(六选一)2、一级: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三加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掌握注册管理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4、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四)掌握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4、注册建造师不得从事的行为:(五)掌握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年学时: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20学时(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七)掌握监督管理1、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义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经典例题】1.根据一定的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规规范的总称,称之为()。
A.法律体系B.法律类别C.部门法律D.法律部门【答案】D【解析】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是()。
A.行政法B.劳动法C.经济法D.民法【答案】D【解析】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以下关于法律法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新的法律与旧的法律不一致时,一定采用新的法律B.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C.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D.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很有可能国务院的意见不是最终的裁决【答案】D【解析】A注意法律如是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必须由国务院来裁决,不能直接采用新的。
B应由国务院裁决。
C非裁决,而是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因为还有一种可能性最终的裁决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4.我国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
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C.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D.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E.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答案】ABCD5.以下()属于经济法。
A.环境影响评价法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C.土地管理法D.标准化法E.建筑法【答案】CD【解析】ABE为行政法,建筑法在13年之前的教材中为经济法,在新教材中变为了行政法。
6. 设立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C.有独立产权的经营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E.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答案】ABDE【解析】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仲裁制度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仲裁制度1.仲裁三项基本制度(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2.仲裁协议3.申请仲裁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4.仲裁庭组成,包括合议仲裁庭(3人)和独任仲裁庭(1人)两种。
独任庭仲裁员和合议庭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
4.仲裁审理开庭审理,可协议不开庭;仲裁不公开为原则,除国家秘密可协议公开。
5.仲裁中和解,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中调解,仲裁庭可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或裁决书(作出即生效)。
6.仲裁裁决:(1)仲裁裁决少数服从多数,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字,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
(3)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4)仲裁裁决一裁终局,立即生效;不得再仲裁,也不能提起诉讼7.不予执行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无权仲裁的;(3)组成或者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证据是伪造的;(5)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民事诉讼制度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归纳民事诉讼制度(一)级别管辖基层、中院、高院、最高院。
(二)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2)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4)协议管辖:协议管辖的范围: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三)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1)移送管辖:移送方:只能移送一次。
接收方:必须接受。
(2)指定管辖: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四)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广义)(1)原告:狭义的当事人(2)被告:狭义的当事人(3)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或共同的。
(4)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1)特别授权:①承认;②放弃;③变更;④和解;⑤反诉;⑥上诉。
(2)一般授权:可全权代理证据的种类(1)提交书证和物证应当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原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证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证人不能旁听。
(4)只有本人陈述而无其他证据佐证,其主张不予支持。
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5)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条件可申请重新鉴定(情形)。
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期间一般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短期诉讼时效1年。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P316。
(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情形。
一审程序(1)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结期限为6+6+n。
(2)起诉条件:①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特殊情况处理——原告/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第二审程序(1)上诉期间(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2)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审判监督程序——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