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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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制度具体如下: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2024 年,医疗行业对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这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在遇到复杂、疑难或特殊病例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或组织会诊,确保患者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恰当的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2 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1 次,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1 2 次。

各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要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和调整治疗方案,指导下级医师的医疗工作。

三、会诊制度当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诊疗范围或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认真查阅病历,提出会诊意见,并对会诊结果负责。

四、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将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护理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的护理服务。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包括临床科室值班、医技科室值班、护理值班等。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等。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于诊断或治疗存在困难的病例,应组织相关科室的医师进行讨论,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应定期举行,并做好记录。

七、术前讨论制度在手术前,手术医师团队应针对患者的病情、手术指征、手术方式、手术风险等进行全面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和应急预案。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于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

分析死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

九、查对制度在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医嘱开具与执行、药品发放与使用、手术操作等,都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医疗操作和用药的准确性。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 、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和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wei)险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者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允许,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允许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 医疗卫生安全制度: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3.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解决医患纠纷和提供合理赔偿方案。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防止费用虚高。

6.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7. 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8.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9.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管理和运用医疗信息以优化医疗服务。

10.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制定和执行医疗诊疗的规范。

11. 医疗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12. 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培养医疗人才和管理医务人员。

13. 英才引进和激励制度:吸引和激励优秀医疗人才。

14. 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评估和奖励医务人员的绩效。

15. 疾病防控制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病。

16. 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药品以确保安全和有效。

17.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医疗信息和网络安全。

18. 工作流程优化和改进制度:不断优化和改进医疗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和效果。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年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年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年版2024年,我国医疗体系迎来了一次重大的变革。

为了构建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全民的医疗服务水平,我国推出了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解决当前医疗领域面临的问题,从而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制度一: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为全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通过建立统一的基金池,实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确保全民享有基本的健康保障。

制度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通过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质量付费、按效果付费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实现医疗价格的合理、透明和可控。

制度三:医联体建设。

通过推进医联体建设,将医疗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整合,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制度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通过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差异化的管理政策,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提升。

制度五:医生职业培养和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医生的职业培养和管理,提高医生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促进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制度六: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通过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可靠,保障公众的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制度七: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通过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和程序,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制度八:预防和控制医疗器械事件制度。

通过建立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降低医疗器械事件的发生率。

制度九:医药卫生产业发展政策。

通过出台医药卫生产业的发展政策,促进医药卫生产业的协调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

制度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通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家庭医生和居民之间的联系机制,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

制度十一: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2023年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3年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3年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1. 患者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医院内部接受安全的医疗服务,包括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流程规范化,提高医疗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

2. 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全员参与的质量体系,制定质量目标和标准,落实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和处理程序,及时解决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稳定。

4. 科研与创新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并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医院科研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5. 师德建设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师德教育和考核,推动医师诊疗规范、尊重职业道德,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6.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病案质量评审和管理机制,确保病案记录准确、完整、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医疗安全。

7. 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制定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监测和评估院内感染发生情况,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8.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各个环节,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9. 资产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医疗设备和仪器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更新制度,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

10.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和储存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用药,预防药品误用和滥用。

11. 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医院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对医疗服务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12. 特殊患者管理制度:针对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的医疗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个性化、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13. 紧急医学救援制度: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事件和灾害中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生命安全。

14. 患者信息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加强信息系统的保护措施,防止患者信息泄露和滥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1.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为全民提供医疗保障。

2.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物可及性。

4.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5. 科研和创新支持:加强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6. 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完善医疗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

7. 医药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医药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8. 医疗设备和器械管理:加强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9. 药品供应保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良好的药品供应。

10.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1. 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教育: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率。

12. 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供需平衡。

14. 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建立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提高医疗救援效率。

15. 中药发展和保护:推进中药发展和保护,发挥中药在医疗中的作用。

16. 医疗健康促进和预防:加强医疗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7. 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18. 综合管理和监督:建立综合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行业的生命线,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也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发展。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2024 年推出了最新的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为医护人员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这一制度确保了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能够得到连续、有效的医疗服务,避免了因责任不清而导致的医疗延误。

二、三级查房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通过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主治医师查房和住院医师查房的三级查房,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患者的医疗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或医疗机构之间,以保障患者治疗效果为目的,通过多学科或跨科室的协同诊疗活动,为患者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的制度。

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级会诊等多种形式,能够充分发挥各专业医师的优势,为疑难杂症患者提供更精准的治疗方案。

四、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是指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不同的护理级别对应着不同的护理要求和频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恰当的护理服务,促进康复。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等部门,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工作时间等。

交接班时,应当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等,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政府为改善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所推出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

这些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水平,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推动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

具体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1.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平衡医疗资源的供给和需求,降低就医费用负担。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3.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规范药品流通和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4. 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允许医师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增加医疗资源供给。

5.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 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分级诊疗制度,让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

7.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患关系管理。

8.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宣传,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9. 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10. 医疗技术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价机制,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应用。

11.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1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对医疗资源的调控和监管。

1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或减费。

15. 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建立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引导医疗行业良性发展。

16. 老年人医疗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的保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17. 就医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就医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业绩。

18. 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2.医疗机构应加强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预防,确保输血安全。
3.医疗机构应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动员,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支持。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医疗机构责任与监督机制: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医疗核心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医疗机构应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教育与沟通机制: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工作程序、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安全管理体系等。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十一、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学教育和科研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科研能力培养。
2.医疗机构应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医学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科研伦理审查机制,确保科研活动的合规性和伦理性。
十二、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报废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1.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伦理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尊重、关爱和责任意识。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 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评审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3.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人才储备和流动。

4.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监管和处理。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定价和支付方式。

6.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7.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8. 中医药管理制度: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的治疗水平。

9. 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10.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1.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制度,保证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1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保障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14. 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建立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5. 国际合作交流制度: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合作和交流,促进医疗发展。

16. 医疗科研评价制度:加强医疗科研的评价和管理,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17. 医疗发展规划制度:制定医疗发展规划,推动医疗事业的整体发展。

18. 医疗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管,保障医疗秩序和正常运行。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全面建立医疗联合体:鼓励医疗机构间的合作,建立区域性的医疗联合体,整合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倡导“大病找大医、小病找社区医生”,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轻大医院的压力。

3.推进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建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医院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4.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步伐,合理调整医疗费用的定价机制,降低药品和检查费用等医疗成本。

5.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深化医保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6.加强药品监管: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减少药品滥用和浪费。

7.推动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进程,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系统,方便医生和患者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

9.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10.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药的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传承。

通过上述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为改善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疗质量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对于实现全民健康目标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年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年版
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查处违反医德医风的行为。
3.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医德医风典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十七、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透明、合理的医疗费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2.医疗机构应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3.医疗机构应规范医疗费用结算流程,简化患者报销手续。
2.医疗机构应确保远程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远程医疗服务的管理,定期评估服务效果。
……(继续省略剩余制度内容,仅展示五分之二内容)
十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管,防止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年版
一、医疗机构资质与人员资格认定制度
1.医疗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医疗活动。
2.医疗机构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医疗信息安全。
2.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信息系统的开发、使用、维护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3.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医疗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二十、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制度
1.医疗机构应制定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八、医疗机构评估与监督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自我评估与监督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服务流程等进行自查自纠。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民参保,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2.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疗结果付费等新的医保支付方式,从费用付出向价值回报转变。

3.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调出不必要的药品,并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医疗费用监管:对医疗服务费用进行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机制。

5.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推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医疗设施和人员的建设和培养,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可持续发展。

6.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差异化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7.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维护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8.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医疗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9.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质量。

10.患者权益保护:加强患者权益的保护,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1.对疑难病例进行研究:加强疑难病例的研究和探索,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2.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全程、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13.综合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对医院进行绩效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4.优化住院医疗服务:推进住院医疗服务的优化,加强疾病预防和康复治疗,减少住院次数和住院时间。

15.建立健全急诊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急诊医疗救助制度,确保急诊病人得到及时医疗救助。

16.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提高医师的收入和服务能力,满足患者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17.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推动医药卫生体制,破除利益固化的体制障碍,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最新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最新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最新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1.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服务中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重大疾病风险防控与救治中心为备选的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实现患者就近就医。

2.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医学生“定向培养”政策,鼓励更多优秀学生选择医学专业,提高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薪酬待遇,加强医疗人才的培养和流动。

3.健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推动医疗机构间的联合办医、合作共赢,构建区域性的医共体,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4.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机制。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制定全面、公正、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防止价格虚高和乱收费。

5.建设电子健康卡系统。

推动电子健康卡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和应用,方便患者就医和病历查询,提高医疗卫生信息的管理和服务质量。

6.建立全国医疗卫生大数据中心。

构建全国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数据的整合和利用效率,推动医疗卫生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应用。

7.完善医疗质量监管体制。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8.推进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建立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解决渠道,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维护医患关系稳定。

9.强化医疗安全管理。

加强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推动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保障患者用药和治疗的安全性。

10.推动医养结合。

加强医院、养老院、社区等机构间的合作,推动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融合,提供更加全面和便捷的医养服务。

11.建立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远程医疗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就医。

12.加强医疗机构绩效评价。

制定医院绩效评价的相关标准和指标,加强对医疗机构质量和效益的评估,推动医疗机构的提质增效。

13.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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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是指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伤)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负有直接责任的制度。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休息时间晚查房一般由晚班医师完成。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来院查房并指导诊治。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的问题;审查对新入院、急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危重病人三天内诊断不明确者、疑难特殊病例入院七天内经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后仍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或有特殊病情者等均应组织讨论。

2、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院内讨论时由主管病人的科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并负责通知相关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参加,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例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并提交纸质病例病情摘要给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医师。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将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5、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讨论。

讨论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讨论的目的,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讨论记录。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和特别注意事项等。

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会诊制度1、会诊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的过程。

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凡病情危急需会诊者,申请科室医师填写会诊单并注明“急”字(注明时间,具体到分秒),并电话通知拟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急会诊值班医师可以担任,但本科室有危重病人时应由二线班担任急会诊。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疗者,三日内需行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和会诊通知单,会诊申请单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签字。

所有科室建立会诊通知单签收登记本,被邀科室值班医生负责接收会诊通知单,并在邀请科室的会诊通知单签收登记本上签收,通知会诊医师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医师及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填写会诊记录,如因病情需要复诊时,被邀科室应主动前往复诊。

某些特殊专科会诊时,可由本科医护人员陪同病人或自行到专科进行会诊。

4、院内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科室病例主管医师必须提交纸质病例病情给参加讨论的他科会诊医师各一份。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请业务副院长参加,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5、外院来院会诊:①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所邀医院及专家),科主任签字送医务部,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

会诊由相关科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必要时业务副院长参加。

特殊情况时,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批准,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外院会诊。

②邀请外院医师来本院会诊、手术,邀请科室原则上要求通过医务部与所邀医院医务科联系,科室自行联系时必须报医务部备案,被邀请的医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需要手术者于术前先行来院诊察患者病情,必要时参与术前讨论,其诊疗意见均应记录在案,并有手术医师或科主任的签名。

危重抢救的急会诊可直接电话报请医务部及主管院长同意后实施。

6、外院外出会诊:①拟请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含手术),应出具对方医疗机构的邀请函(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给我院医务部,非正常上班时间与总值班联系。

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请专家姓名、会诊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必要时应和拟请专家直接通话交流情况。

②接到外院会诊邀请后,由医务部安排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外院会诊,外出会诊前后,会诊医师应到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③各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或坐诊。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各科室必须根据专业要求制定本专业常见危急重病抢救技术流程与规范、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急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并填写病重或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部,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并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避免医疗隐患。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总则①各科室要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②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

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③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④若遇特殊情况(例如:急诊、病情不允许等),医师可超范围开展与其职、级不相称的手术,但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给予指导或协助诊治。

2、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手术分类如下:①四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②三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③二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④一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或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3、各级医师手术范围①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四、三、二、一各类手术,但应侧重四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的手术。

②副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三、二、一类手术,但应侧重三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

③主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四、三、二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二、一类手术。

④住院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四、三、二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一类手术。

⑤助理医师(医士):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二、一类手术,做助手。

考虑到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培养问题,高年资医师(取得现有职称3年以上)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高一类手术。

对无主任医师的专业,科室可根据副主任医师技术水平状况,选择一位可以完成主任医师手术范围的副主任医师承担主任医师工作;若选择不出,不可超范围开展此类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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