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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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院学位管理行为,切实保证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评定和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院学士学位按照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进行评定和授予。

第三条本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定本院学位评定的学术规格标准。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学位评定和授予工作;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位申请、初审和推荐工作。

第四条凡本院2014年后毕业(含2014年)并具有本院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毕业生,具备本实施办法中学士学位评定和授予条件者,均可以向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章授予条件第五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达到下列学术要求,经本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一)必备条件: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经学院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者。

(二)选择条件:满足下列条款之一(艺术类专业毕业生不受此款限制):1.按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外国语等级要求,参加国家统一外国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或近两年内(以毕业当年6月30日为准)参加雅思(IELTS)考试,总成绩达到5.5分以上者;或参加托福(TOEFL)考试,总成绩达到65分(iBT)以上者。

2、参加本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国际知名机构、国内一级学会、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得二等以上奖励者。

3、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内外正规大学或科学研究机构硕士研究生正式录取资格者;或在校期间已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资格证书者(凭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可查阅审核的证书);或考取国家公务员、选调生者。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是指在完成学士学位课程学习后,需要通过一系列考试来评估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掌握程度,以确定是否达到学士学位的要求。

这些考试可能包括课堂考试、论文撰写及答辩、实习报告等形式。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在学生的学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对学生知识理论和实践能力的综合测试。

通过考试,学校可以评估学生对所学领域的掌握情况,同时也是学生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通常是在学期末或者课程结束后进行,根据不同的学科和学校,具体的考试形式和内容有所不同。

学生需要通过这些考试来证明自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如果学生在学士学位课程考试中表现出色,将有助于提升他们的学术声誉和就业竞争力,同时也是进入更高教育阶段(例如硕士或博士课程)的基础。

因此,学生在学士学位课程考试中的成绩非常重要,需要付出充分的努力和准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自评报告长春师范学院教务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自评报告长春师范学院教务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自评报告按照省学位办《关于开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06第【13】号)精神,信息技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学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为进一步规范和依法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工作,保证人材培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对本专业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评情形报告如下: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大体情形长春师范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开办于2003年,2003年招收本科生。

到目前为止,有在校本科生250多人。

专业教师有教授3人,副教授1人,讲师1人,助教7人。

其中,硕士学历4人,在读硕士3人。

拥有专业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教学设备290台,实验设备总价值约300多万元。

专业培育目标:为广电系统培育适用型人材。

二、评估指标介绍1.定位与计划专业定位与计划我院是师范院校,除教育专业外,还拥有必然数量的非师范专业。

按照我院的办学特点及社会对广电人材的需求,咱们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定位为:为广电系统培育适用型人材。

此项指标自评结果为:A培育方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立于2003年,按照专业特点,重点研究了广播电视产业所需人材的层次和知识结构;明确了该专业的定位和培育目标;构建了人材培育模式;肯定了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强化了人材培育进程中的实践环节;制定了专业教学计划;研制了教学课件,完成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材培育方案的设计。

2005年,按照广电行业的进展动态和人材需求状况,在2003年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又从头修订了教学计划,新的教学计划加倍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育,使之加倍科学合理。

此项指标自评结果为:A2.师资队伍与学科水平整体结构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2人,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名,讲师1名,助教7名,硕士学历7人(其中在读3人)。

为了更好的完善师资队伍,咱们在吉林电视台聘请了该专业方面的专家,并计划引进硕士、博士若干名。

a、年龄结构b、学历结构:主讲教师a、职称情形b、主讲教师资格:从上表能够看出,本专业师资队伍从年龄结构来讲,35岁以下教师占66%,硕士学历占58%,其中青年教师(≤35)占50%,符合职位资格的教师占75%,多数教师来自国内重点大学或省内重点大学,具有专门大的发展空间,结构大体合理。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_任务分解表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_任务分解表

河南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指标体系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2.4.. .6.. .8.. .10............ .32.. .34.. .36.. .38.表1.1(办学指导思想)学院领导基本情况一览表. .表2.1(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填表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2.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表2.2(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新增本科专业师资一览表专业:单位:设立时间:年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表2.3(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新增本科专业经费情况一览表专业单位:设立时间:年.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填报人:表2.4(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新增专业发展情况一览表专业名称:单位:设立时间:年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表2.5(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新增本科专业实验条件.专业单位:设立时间:年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表2.6(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一览表.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表2.7(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特色专业建设一览表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表2.8(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一览表.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表2.9(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一览表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并按要求准备数据支撑材料。

表2.10(专业建设)河南工程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一览表。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3:
湖北省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
参评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注:“权重”为本指标项占所对应上一级指标项的权重
一级指标:1.办学思想二级指标:1・2办学思路专家测评等级:
注: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X 0.5),其中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
员。

注:1•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2.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优良者指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分值达75分(含75分)以上者。

3.课程教学水平含理论课与实验(实训)课的教学水平。

注: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4.教学管理二级指标:4.5质量控制专家测评等级:
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5.教学质量二级指标:5.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专家测评等级:
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5.教学质量二级指标:5.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专家测评等级:
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学士学位评估知识竞赛试题

学士学位评估知识竞赛试题

“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个人知识竞赛(本试卷共有 11 页,共100题,满分150分。

)注意事项:1.在答题卡上填写自己的姓名、系别、专业。

2.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整洁,考试完后试卷跟答题卡一起上交。

3.试卷上交时间截止为2011-10-19号下午前统一交到学习班班长处。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道,每道1分,共50分)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的评审时间在什么时候?A.当年的9到10月份B.当年的5到6月份C.当年的3到4月份D.当年的4到5月份2.教育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中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什么?A.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B.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6%C.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7%D.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3.学士学位授权要使我们增强学位意识,实质上是什么意识?A.竞争意识B.教育模式意识C.就业意识D.质量意识(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4.“综合性实验”指的是什么?A.指课程外进行实验学到的综合知识B.指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C.指课程外进行试验学到的综合知识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D.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5.广东省学士学位评审方案要求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是多少方为良好及以上?A.50%B.60%C.70%D.80%6.教学管理的基础是什么?A.学校校风的建设B.规范学校规章制度C.切实抓好学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D.抓好教学环节建设7.以下哪一项是好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项目?A.课堂教学、实习实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B.课堂教学、课外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C.课外实习、实习实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D.课堂教学、课外实习、实习实验8.____是学校办学的必要物质保障。

A.教学资源B.教学条件C.教学物质D.教学场地9.教学条件的利用情况是____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志。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授予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1.学士学位由高等教育机构授予,授予的学士学位属于国家承认的学位。

2.学士学位是对学生完成本科教育阶段学习任务,获得学科相关知识和能力的认可。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1.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包括:获得相关学科的学分,完成学科相关的学习任务,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学校的学业要求。

2.学士学位授予各专业的细化条件由学位授予学校制定并公示。

第四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程序:1.学士学位授予遵守校内学位授予程序的相关规定。

2.学士学位授予需要申请并经学校审核通过。

第五条学士学位授予的评定标准:1.学士学位评定标准应基于国家相关法规和学士学位授予学校的学科特点制定,并公示于相关渠道。

2.学士学位的评定标准应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术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程序:1.学士学位授予是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学位证书应使用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时间:1.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应根据学位授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生完成学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2.学士学位授予应定期进行,可与毕业典礼等相关活动结合。

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管理:1.学士学位授予应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

2.学士学位授予机构应建立学位授予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学士学位授予的互认:1.学士学位授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学位互认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2.学位授予学校应积极与其他高校开展学位互认的工作,提升学位的国际认可度。

第十条学士学位授予的追认:1.学士学位授予学校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政策,对非学位授予学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个案进行追认。

2.学士学位授予学校应对追认工作进行审核,确保获得学位的个案符合学校授予学位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年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士学位预评估

年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士学位预评估

年“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士学位预评估专家反馈意见评估指标名称:专业建设规划.自评报告:标题应严格按三级指标书写本专业历史应谈一下,近几年招生情况,对人才需求作市场分析,培养方案修订、执行情况说明?其余修改部分见附件.简况表:专业建设说明太笼统,具体建议见附件。

.支撑材料:①专业审批材料复印附上。

为实现专业定位的措施及效果材料可将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年度计划,就业分析总结,专业教研室年度总结附上②.撰写的专业定位的措施与效果分析问题错误较多,语句不通,特色分明缺。

按年培养方案原则意见,指导意见及培养方案的顺序装订③.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均语句不通。

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分析可列成表格更清楚评估指标名称:建设规划与效果建设目标与规划还可以进一步推敲建设规划中的文字和前后描述。

具体修改见纸质阅件。

专业特色专业教育特色要进一步凝炼。

建议从培养目标上体现与别的学校不同,要有自己的教育理念,服务面上定位,培养模式的不同,课程体系的特色,实践教案特色等方面凝炼提高。

提供一份外校的特色写作稿供参考。

建设成效页最后一段中的描述有矛盾。

另外,建设成效中所列内容要收集相应的支撑材料。

评估指标名称: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专业负责人职称为教授,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篇,承担国家、省部级项目项。

学术水平较高。

.专业课教师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人,讲师人,助教人,教师来自所以上大学。

专业教师数量与结构符合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指标“”.实验教师人,均有本科学历和讲师职称,能较快的掌握实验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建议:.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实验教师应补充学历职称支撑材料。

.增加实践教案人员业务考核结果及分析资料。

.重新审查归档资料更换字迹模糊部分。

评估指标名称:教师教案水平与科研能力指标内容:教师讲课与指导实践教案环节的教案质量综合测评达优良的教师的比例达任课教师的()教师讲课与指导实践教案环节的教案质量综合测评达优良的教师的比例达任课教师的,教案过程规范,教案质量有保证()自评报告:()现有专任教师总数人,其中自有教师为人,且兼职的教师为人,本专业实验室教师人,主讲教案岗位资格合格率达,教师讲课与指导实践教案环节的教案质量综合测评优良率比例达。

通过学士学位评估工作 提高三本独立学院工科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通过学士学位评估工作  提高三本独立学院工科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四 、对 老 师 的 要 求
学院毕业设 计工作 在 主管院 长 的统 一领 导下 进行 ,实行分 级管
理 。教学事务部统一管理全院 的毕业设计 ・ ( 论文 )工作 ,系部负 责具 体安排和落实实施 工作 。系部成立毕业设计 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由系主任 、责任教授、系办公室及系学生工作 办公 室负责人组成 ,负 责本系毕业设计 ( 论文 )工作的组织 、管理和协调 。工作小组成 员定 期研究讨论毕业设 计 ( 论文 )有关事宜 ,负责制定 毕业设计 ( 文 ) 论 教学大纲和工作计 划。负责把握 、检查毕业设计 ( 论文 )个环节 的工 作进度 ,确保毕业设计 ( 论文 )的质量 。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负 责保 证学生联系畅通 ,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工 作。系办公室人员负 责各 方面联络 ,收集 、整理毕业设计工作 的资料 ,上报相关表格 。根据各 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毕业设计 的要求 和学院毕业设计工作条例 ,本科 毕业设计工作原则上本科生在第八学期进行 ,也可根据学生 的专业 特 点在第七 、八学期内完成 。学生用于毕业设计 ( 论文 )的时 间不得少 于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周数 。
( 文 )质 量 的方 法 和 措 施 。 论

审 题 结 束 后 各 专 业安 排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动员 会 后 导 老J 加。会 上各专业责任教授 负 币参 责给学生讲解毕业设 计的任务及 意义. 绍毕业设计工作安排 ,对 学 .介 生 提 问进 行 解 答 。
2 .下 达 任务 书及 开 题 答 辩 工 作
毕业设计选题结束后 ,指导老师详细填写 《 毕业设计任 务书》 并 给学生下达 ,任务书 ( 纸质 )签字后 由指导老师交毕业设计工作组 存 档 。工作组秘书认 真填写 《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览表》 及 《 安排 汇总 表》,经系主任签字后上报教学事务部 ,此 后毕业设计题 目不再 更改。 如 因特殊情况毕业设计题 目需要修 改的 ,需由学生本人 申请 ,指 导老 师签字后报责任教授批准方 可修改 。要求 学生按照任务书完成任务 和 开题报告 ,各专业安排进行 开题答辩: ,答辩 后开题报告及答辩 记 【作 录交毕业设计工作组存档。 3 .答辩工作 在答辩前成立系毕业设计答辩 工作 小组 ,小组成员 由系主任 、责 任教授 、教研室主任等组成 ,组织全 系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负责 审定 答辩学生资格 ,主持本系毕业设计答辩 和成绩评定工作 。制定详 细的 《 毕业设计答辩 工作安排》,并将答辩 I 问及具体安排提前上报教 学事 j 寸 务 部 ,做 好 各 项 答 辩 准备 工 作 。要 求 学 生 应 在 毕 业设 计 ( 文 ) 答 辩 论

关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关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两个层次。

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如果学校被评专业全部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所评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

评估全称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评估。

二、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什么关系?答: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教育部对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实施的全方位评价。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在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学期进行,由省学位办公室或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我院接受评估的时间预计在2011年4月或5月。

新办本科院校首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且必须具有三届以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我院接受教育部评估的时间在2013年前后。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虽然这两个评估层次不同,但环环相扣,评价结果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今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因此,两个评估对我院既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也是一次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好机遇。

三、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依据是什么?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四、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基本方针是什么?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学位评估学生座谈会问题以及相应答案

学位评估学生座谈会问题以及相应答案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预评审学生座谈会问题(供评估专家参考)附答案1、您感觉本专业是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自己将来打算从事什么工作方向?入校以来,您是否感觉对本专业越来越有兴趣?为什么?答:(1)本专业培养具有历史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历史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文化开发的各类人员。

(2)我热爱教育行业、文职类、教学研究,在新闻编辑、管理工作、文化研究方面也有兴趣。

(3)学起来越来越有劲头,。

通过一些实践类课程,知识面开阔了,人也开朗豁达了很多,感觉自己寒窗苦读十多年的理想终究要实现了,动力也上来了。

说到兴趣这一点,我们专业也设置了外出考察这样的一个实地技能训练,我们在06~07学年去了陕西西安实地考察,07~08学年去珠江三角洲一带考察,听到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领悟到历史的博大和精深,这样也让我更好地进行我的学习路程。

2、您感觉专业课教师整体水平如何?您认为教过自己课的老师中最好的教师是谁?好在哪里?最差的课是什么样的?您理想中的课程是什么样的?答:都很优秀。

我觉得他们都是最好的,卢老师精通中国古代史,在文化史、思想史上造诣颇深;刘老师对中国近代史研究非浅;蒋老师擅长于共和国史;王老师在文献学上独领风骚……所以说他们都是很好的老师,是我们求学道路上很好的领路人。

3、您对专业实验室设备、校内外实习基地设施情况感觉如何?实验室老师、实习指导老师是否给予您有效的指导?通过前一阶段的实验或实习,您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答:很好。

指导老师在我们试讲和实习期间都是手把手教的,对实习设备精心传授使用方法,对实习技能严格要求,手把手落实训练的时间。

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教学方式的改变,课堂上不再是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而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师生交流互动的学习过程。

说到建议嘛,继续发扬我们历史系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学习风貌,相信我们系会越办越好。

仰恩大学召开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自评会议

仰恩大学召开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自评会议

仰恩大学召开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自评会议
10月31日下午,仰恩大学在第一教学区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共
事业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自评会议.校长
官鸣、副校长谢火木出席会议,校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相关院系领
导及专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谢火木主持.
会上,仰恩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和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负责人分别
从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实践教学、毕业设
计(论文)等方面,详细汇报了本专业建设情况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汇报.
校学位委员会委员们仔细审阅了相关评估材料,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经研究讨论,委员们一致认为,仰恩大学公共事业
管理和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设置合理,
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师资力量较强,课程建设、教学水平、
科学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士学位评审材料详实充分,达到了国
家对此两个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要求,全票通过了预评估.
校长官鸣在会上讲话,他对上述两个专业的自评报告给予肯定,并对自评报告的完善提出修订意见.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评估工作,他提
出几点要求:一、突出地区特色,将仰恩大学专业建设与海峡西岸经
济区发展相融合,并反映到实际教学和实践活动上来;二、突出学校
特色,充分体现仰恩大学奉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经验和成果;
三、全面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专业评估.他强调,学校要借此次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专业内涵建设,提
高科研水平,改进教风学风,使仰恩大学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学位评估系统分析与设计

学位评估系统分析与设计
中 图 分 类 号 :TP 1 . 2 3 1 5 文 献 标 识 码 :A
AB TRACT W ih t e i f r t n t c n l g e e o me to i s n o d r t o r i a e t e d g e u h rz t n c n e o ” S t h n o ma i e h o o y d v l p n ftme ,i r e o c o d n t h e r e a t o ia i e t r t o o b c eo h e r e a t o ia i n a h l rt e d g e u h rz to ”ma a e n ;Usn s a sc a d t e ACC S d t b s e i n f c h n g me tu e ’ n g me t i g Viu lBa i n h ES a a a ed sg a e t e ma a e n s r S De k o r c d r s a a re n t e ma a e n o h d n s r tv e s n e O t e s u e ti f r t n s t p p o e u e ,h s c r id o h n g me tf r t ea mi it a i e p r o n l h t d n n o ma i .Th n t g s s t o e o s a eu e t e AS r c d r n u r a a a e r vd st e i f r to n u r e v c o h t d n .I h sp p r o t r n i e rn h P p o e u e i q iy d t b s ,p o i e h o ma i n i q iy s r ief rt e s u e t n t i a e ,a s fwa e e g n e i g n

在学士学位授权评审专家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

在学士学位授权评审专家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

在学士学位授权评审专家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尊敬的×××组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上午好!根据省教育厅学位办的安排和部署,专家组对我校进行了为期2天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的审核工作。

2天来,专家组以极其认真严谨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实高效的作风,按照学士学位审核方案的要求,分别听取了学校、5个本科专业的自评报告,查阅了相关资料,召开了教师、学生座谈会,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实地走访考察了学校的办学设施、实验实训场所、校容校貌及校园文化建设等。

时间短、任务重、工作量大,大家非常辛苦!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校党委、行政及全体师生员工向不辞劳苦、辛勤工作的各位专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刚才,×××组长代表专家组对我校评估情况进行了反馈,各位专家们根据2天来的考察和审核情况,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在充分肯定我校本科办学成绩的同时,也非常诚恳、用心地帮助我们诊脉分析、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意见明确、中肯,建议高瞻远瞩。

这是专家们心血和汗水的结晶。

所以,就刚才专家对学校作出的评价和提出的建议,我代表学校表示衷心的感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是我校发展的新起点和新跨越。

我们以这次评估为契机,一要认真整改。

本次评估中,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切中要害,使我们深受鞭策、深受教育,我们对此要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消化吸收,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尽快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要继续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更新观念,不断加大投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办学的同时,加大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更多实用人才,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做好准备。

三要完善评建长效机制。

本次评估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全面学习提高的机会,我们将持续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把评建工作质量转化为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要求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要求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要求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高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旨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与评价,确认其在所学专业领域内所取得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从而最终颁发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对于保障学位的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大学教育的终结性工作,也是学生们顺利踏入社会、开展职业生涯的重要保障。

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学分制度。

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所修读的课程需要符合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包括专业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选修课程等。

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数,达到规定的课程要求,才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学业考核制度。

学校需要通过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实习实训等方式,对学生所获得的知识、能力和素养进行全面评估。

只有在通过了学校规定的学业考核,并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

并且,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还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需要对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成绩、实习经历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学生学业情况有据可查。

学生获得学士学位时,学校需要对其学生档案进行审查,核对学业成绩和学分情况,确认学生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还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校需要设立专门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教授和专家组成,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定。

学位评定委员会需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对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实习实训情况等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

学士学位不仅仅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证明,更是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认可和社会的信任。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大学教育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引起学校和教师的高度重视。

学士学位评估

学士学位评估

学士学位评估
学士学位评估是对学生在大学期间所学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考核和评价。

它通过对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专业技能的掌握以及创新能力的发展等多方面进行评估,来判断学生是否达到学士学位的要求。

首先,学士学位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术表现。

学术表现是学生在大学期间所学课程的学习成绩、学术能力以及学术潜力的综合体现。

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的灵活运用,都是评估学术表现的重要指标。

此外,学生的科研经历、参与学术报告和发表论文等也是评价学术表现的重要参考。

其次,专业技能的掌握是学士学位评估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学生在大学期间通过学习和实践培养了一定的专业技能,例如科研能力、实验操作能力、数据分析能力等。

评估学生的专业技能掌握程度可以通过考试、实验报告、项目实践等途径进行测评。

此外,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是学士学位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创新能力包括学生的思维方式、问题解决能力、创造性思维等方面。

学生在大学期间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活动、学术竞赛等,培养了一定的创新能力。

评估学生的创新能力可以通过创新项目的质量和影响力、创新成果的发表和应用、专利申请等方面进行评价。

总体来说,学士学位评估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旨在确定
学生是否具备获得学士学位的能力和资格。

学生需要通过学术表现、专业技能掌握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来展示自身的学术能力和发展潜力。

学校通过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和专业能力,提供学位证明,对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和进一步学习提供保障。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简介学士学位是指通过大学学习和考试取得的一种学位。

对于很多人来说,获得学士学位是他们教育生涯中的里程碑,也是为未来职业发展做准备的重要阶段。

然而,获得学士学位并不仅仅是毕业离校的标志,学校会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评估学生是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本文将介绍一般情况下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

课程要求学士学位授予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完成一定的学分和课程要求。

一般来说,学校会规定学士学位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核心课程通常包括学科的基础课程,例如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

选修课程则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课程。

学校也可能对某些专业设有特定的课程要求。

此外,学士学位通常会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在学术课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的单位。

学校会为每门课程规定一定的学分,学生需要累计足够的学分才能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要求。

具体的学分要求会根据不同学校和专业而有所不同。

成绩要求除了完成课程要求外,学生还需要达到一定的成绩要求才能获得学士学位。

学校通常会设定一个最低的平均绩点要求,这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的指标。

学生需要确保自己的平均绩点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的要求。

平均绩点是通过将每门课程的绩点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绩点通常与学生在该门课程中所获得的成绩有关。

此外,学校还可能对一些重要的核心课程设置特定的成绩要求。

例如,某些专业的核心课程可能要求学生获得不低于某个学分的成绩,或者达到特定的课程平均绩点。

学术研究和实习要求除了课程和成绩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还可能涉及学术研究和实习要求。

一些学校和专业可能要求学生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独立研究或撰写学术论文。

这些要求旨在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科学思维,以及提供实践机会。

另外,一些专业也会要求学生完成实习或实践项目,以获得实践经验和行业认可。

这些实习或实践项目帮助学生将课堂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为就业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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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湖工院字〔2009〕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保证我院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培养合格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我院学士学位按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二章学士学位评定
第三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我院的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学位办负责学士学位评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设立学位分委员会,由若干人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人,负责本系部学生学士学位的初审、推荐工作。

第五条学位委员会职责
(一)依据《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当年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二)审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三)审查批准不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四)做出撤消学士学位的决定;
(五)审批各系部学位分委员会名单;
(六)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和其它事项。

第六条系部学位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对本系部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的审查;
(二)受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逐一审核相关材料,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在本系部内公示,并上报学位委员会;
(三)研究系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问题,并将处理建议报学位委员会;
(四)完成学位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七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我院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立志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毕业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且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经考核具有从事所学专业的工作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4、非外语专业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并按学院要求通过相应的等级考试或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外语专业按教学计划要求通过相应的专业等级考试或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并按学院要求通过相应的等级考试;
6、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按成人教育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1、凡有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之一者;
2、在校学习期间因违纪受过两次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曾受到留校察看行政处分;
3、参加补考(或重新修读)课程学分总和大于30学分者(留级的学生,留级前一学年的补考不记入);
4、按照学院其它有关规定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

在校期间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

第九条已达毕业条件的学生,只因参加补考(或重新修读)课程学分总和大于30学分且少于或等于40学分,或只受到一次记过处分,在校学习期间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部同意,学位办审核,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仍可授予学士学位:
1、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者;
2、参加各类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者;
3、在国家级专业期刊正刊以第一作者(注明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与本专业知识密切相关)或获得专利等相应成果者;
4、已取得研究生复试资格或公务员录用者;
5、获得国家程序员、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证书之一者;
6、参加各类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获奖(包括省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八名、文艺竞赛或文艺汇演二等及以上奖、艺术作品展评二等及以上奖)者。

第四章学士学位评定的工作程序
第十条凡达到本规定所要求的政治思想及专业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可依照本办法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需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报系部学位分委员会审查。

第十一条各系部学位分委员会按每年学院规定的日期,根据上述评定条件,对学生历年的学业成绩(包括课程学习和各种实践环节)和品行鉴定,逐人进行检查登记和统计,全面审核,提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和学生名单,送院学位办复核。

第十二条学位办汇总各系部学位分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的材料
并进行复核,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对于有争议的同学,由系部学位分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交院学位委员会复议。

第十四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各系部提出的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第十五条学位办根据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结果,向学士学位获得者填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将授予学士学位的人数分别上报省政府学位办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院务会议研究批准,报省学位办备案。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自2011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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