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关于发放精神文明奖的情况说明
关于发放精神文明奖的情况说明1. 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发放精神文明奖规定如下计算:一、全额发放的人员和标准: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体外循环和特岗老师。
全年工作仔细,完成任务,听从支配,恪守校记,成果平稳,出勤正常。
二、扣除发放的规定:以下任何一种状况的作相应的扣除。
首先,算出全年的总额除以上班天数得出的平均值。
1、旷工的:按旷工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到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
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百分之60。
4、属于工伤的,不扣除。
5、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检查,如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假如没有、中缀、规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依据情节的轻重,扣除肯定百分数的额度。
6、消失影响学校声誉和有关利益的事故,视情节的轻重,扣除该教工全年文明奖的百分之20至百分之60,直至全部扣除。
7、不听从学校工作支配的,不协作学校处理问题的,不讲组织纪律的,扣除其全年奖的百分之50。
2. 精神文明奖的发放包括离退休人员吗一般状况下包括退休人员,详细看单位规定。
举例说明(太原理工高校):为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奖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讨论打算,为我校教职工发放精神文明奖,详细发放范围如下:发放范围:以财务处2021年12月份工资表为统计基础,统计范围包括退职在编在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扩展材料精神文明奖发放管理方法(试行)第三条精神文明奖发放的范围:全校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和在册临时工)。
第四条精神文明奖发放的标准: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准绳确定,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按确定标准全额发放、临时工减半。
第五条精神文明奖发放的基本条件:1、能仔细贯彻上级和院党委、院行政精神文明建设决议打算和其他重要决议打算的;2、能模范执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和其他管理规定的;3、能积极参加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的;4、能按时完成学院精神文明创建任务的;5、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河南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2020
河南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2020
河南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2020 以河南省为例,单位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
未规范津补贴的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退休人员按上年度12月份退休费计发;企业奖励金的发放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省会市级文明单位(乡镇、学校)的奖励金按不超过省级奖励幅度的80%发放;市级文明单位(乡镇、学校)奖励金按不超过省级奖励幅度的60%发放。
精神文明奖顾名思义是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旨在各类活动,项目上各种团体或者是个人在精神和文明上表现突出,精神文明奖一般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为发放对象,以干部职工的工资应发数为发放基础。
山东精神文明奖标准2020
山东精神文明奖标准
精神文明奖的发放标准,其实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不同省份、不同级别、不同单位的精神文明奖的发放标准也是千差万别的,因为在有些地方这是可以自主确立的。
以山东为例,根据《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全国文明单位一般不超过人均2个月的工资,省级文明单位一般不超过人均1个半月的工资,省直文明单位一般不超过人均1个月的工资。
再比如思之想之的家乡河北省,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一般为每年9600元/人。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6月23日公开发布通知,2019年市直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为每年9600元/人,并在此基础上上浮50%计发创城奖励,合计发放精神文明奖(含创城奖)14400元/人。
学校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学校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巩固我校省级文明单位成果,激励教职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特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奖的发放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激励与导向作用。
一、本办法中所指的精神文明奖,是指依照《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所发放的专项精神文明奖金。
二、精神文明奖发放的范围:1、在岗在编教职工。
2、校聘教师。
3、离退休人员。
三、精神文明奖发放的标准和时间:1、在岗教职工每人年终发放1-2个月的基本工资。
2、离退休人员年终按基本离退休费减半发放。
3、年内办理退休:工作期间按其本人年终1-2月基本工资的月平均数乘以在岗月数发放,其后时间按其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减半的月平均数乘以退休月数发放,两项之和即为年内办理退休人员的年终文明奖。
4、新进人员,从报到次月起可发给文明奖,按其本人年终1-2月基本工资的月平均数乘以在岗月数发放。
5、调离、因事因病离岗人员,从离校或离岗次月起停发其文明奖。
四、精神文明奖发放的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公正廉洁、助人为乐,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3、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无责任事故,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讲究卫生,举止文明;5、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良嗜好;6、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一)精神文明奖由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年底造册发放给个人。
文明奖发放方案
文明奖发放方案
为了持续推进我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馆职工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的热情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同时规范我馆文明奖发放形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形式
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发放
二、发放范围
全体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奖惩标准
个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单位认定后,扣发文明奖:
(1)未经单位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的;
(2)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3)不遵守单位组织纪律的,无故旷工的。
四、发放办法
文明单位奖金每年发放一次。
根据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审核并提出发放意见,由财务科室造册发放。
XXX单位
2017年1月12日。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待遇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待遇
1、精神文明奖是什么:精神文明奖,是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考核评比各机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的公民道德文明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评比有县区级的,也有市、省级的,奖励以物质为辅,以精神奖励为主。
2、精神文明奖如何发放:有按月计入工资发放的,也有年终统一发放的。
有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数额基本相同的,也有设立标准,按级别系数发放的。
3、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待遇:精神文明奖”按照职工月均工资一至三倍发放。
山东精神文明奖标准
山东精神文明奖标准
山东精神文明奖标准是指山东省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设立的一种奖项,旨在表彰那些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该奖项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该在工作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传递社会正能量。
2.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该具备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
3.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该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尊重文化多样性,推动文化传承和创新。
4.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该在工作中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5. 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素质。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该具备较高的生态文明素质,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6. 具备其他突出贡献。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该在工作中具备其他突出的贡献,能够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山东精神文明奖标准是山东省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设立的一种重要奖项,旨在表彰那些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山东文明奖发放标准
山东文明奖发放标准山东文明奖是山东省对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重要奖项。
为了更好地发挥文明奖的激励作用,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效果,山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的文明奖发放标准,以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下面就山东文明奖的发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奖项设置。
山东文明奖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两大类,单位奖分为省级和市级奖项,个人奖分为先进个人和优秀个人奖项。
各级文明奖的评选对象和标准有所不同,但都以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 单位奖的评选条件包括,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作出突出贡献;在文明实践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社会公德树立典范;在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方面积极开展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2. 个人奖的评选条件包括,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言行举止符合社会公德规范;在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方面积极开展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在文明实践活动中树立良好榜样,为社会树立典范。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各级文明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提名推荐,提名推荐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 材料审核,文明办对提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提名对象符合评选条件。
3. 评审筛选,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提名对象进行评审筛选,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公示,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 颁奖表彰,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奖励标准。
1. 单位奖的奖励标准包括,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获奖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2. 个人奖的奖励标准包括,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获奖个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五、奖励效果。
山东文明奖的发放标准严格规范,奖励对象公平、公正、公开,有效激励了广大单位和个人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推广,促进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是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激励和肯定,也是对文明单位所应具备的标准和要求的具体体现。
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也是对全国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有效管理和激励。
首先,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要求,包括单位文明创建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如单位文明创建的宗旨、目标、原则、内容、标准、要求等。
2. 文明单位创建的奖励标准,包括单位文明创建的奖励标准和奖励措施,如单位文明创建的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方式、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
3. 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办法,包括单位文明创建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如单位文明创建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等。
其次,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公正评价和激励。
2. 激励鼓励原则,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坚持激励鼓励原则,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积极激励和肯定。
3. 规范管理原则,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最后,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实施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宣传引导工作,应当加强对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宣传引导工作,使各单位充分了解和认识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督促检查工作,应当加强对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单位严格执行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不断提高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 激励奖励工作,应当加强对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激励奖励工作,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优秀成绩给予及时的奖励和肯定,激励各单位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有效管理和激励。
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7.31•【字号】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文化正文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7年6月22日经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7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7月31日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6月22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方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第四条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公共财政予以保障。
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制度
The so-called inner happiness is the happiness that a person feels when he leads a healthy, normal and harmonious lif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制度长子县文明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建设工作总结近年来,我们照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对各级各类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我们在推进文明和-谐创建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一、建立健全了各级各类创建活动标准。
近年来,我们以“三优四有五无”和“五无十有三联”为主载体,以“11125”和“五个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为抓手,对各级各类创建活动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标准和操作办法。
比如:“三优四有五无”达标创优先进单位,“三优”即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业绩;“四有”即有阵地、有队伍、有载体、有典型;“五无”即无封建迷信活动、无法-轮-功习练者、无恶性案件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五无十有三联”达标创优先进村,“五无”即无封建迷信活动、无法-轮-功习练者、无恶性案件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十有”即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文艺宣传队(鼓书队、八音艺术团)、公民道德建设宣传街、农民素质学校、广播宣传室、阅报栏、红白理事会、禁赌会、文明监督员。
这些标准制定和实施,既体现了长子的创建特色,又体现了中央、省、市文明委各类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和评选标准,做到了执行政策不走样、坚持标准不降低、结合实践有创新。
二、充实完善了评选、考核、奖励等各项制度。
为确保各级各类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在各类评选活动中都要严格执行以下制度:一是逐级申报制度。
各类县级先进典型都必须由基层推荐申报,再由各乡镇、各大口统一收集把关,向上申报,最后报送到县文明办。
文明奖发放管理办法
文明奖发放办法
根据长财字〔2016〕58号(写全称)文件精神,文明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文明奖待遇。
为确保资金具有激励、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标准
1、我单位获“”,按规定执行元的奖励
2、文明奖按月发放。
二、发放范围
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文明奖:
1、每月累积请事假15天(国家规定假日除外)以上者,不享受文明奖待遇。
2、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在请假期间不享受文明奖待遇,待销假上班后方可享受文明奖待遇。
3、文明奖直接与考勤制度挂钩,当月出现五次以上迟到、早退或当月旷工一次者不享受文明奖待遇。
4、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不享受文明奖待遇,以本单位
和上级部门实名红头件通报为准。
5、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执行不力的科室和个人不享受文明奖待遇,指对本单位制定的为加强公司文明建设而制订的规章、制度、规定等执行不力。
三、监督管理
1、分管领导对科室,科室长对本科室工作人员付有监督责任。
2、纪检监察室负责如实反应执行纪律情况。
3、办公室负责如实反应各科室公共财物使用、环境卫生、集体活动参与、学习制度落实、工作配合等情况。
本办法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文明奖发放标准
"文明奖"的发放标准通常是由相关管理机构或组织根据一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设定的。
文明奖旨在表彰和激励个人或集体在文明行为、社会责任、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具体的文明奖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机构而异,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发放标准:
1. 文明行为标准:对于个人,可能需要展现出良好的品德、言行举止文明,对社会公共秩序有积极影响的表现。
对于集体,可能需要体现出文明单位的形象,具有社会责任感。
2. 社会责任标准:考察个人或组织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3. 公益事业贡献标准:衡量参与公益事业的深度和广度,包括捐赠、志愿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贡献。
4. 创新与领导力标准:对于集体,可能会考察其在文明建设方面的创新性做法,以及对团队的领导和引领作用。
5. 社会影响力标准:考察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否在文明风尚的倡导中起到了积极的榜样作用。
这些标准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最终的评选结果通常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或机构负责。
在实际中,文明奖的设立和评选往往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关注社会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文明单位奖励制度
文明单位奖励制度文明单位奖励制度文明单位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形式,也是全局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
下面爱汇网店铺整理了文明单位奖励制度范文,欢迎大家的阅读!文明单位奖励制度篇1一、奖励范围和对象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所属法人单位。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1、凡被所在地、省政府(直辖市)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单位,地质局将分别给予2O000元和30000元的奖励。
2、凡被授予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地质局将给予50000元的奖励。
3、地质局在对其进行奖励的同时,并发文进行通报表彰。
4、地质局发给的文明单位奖金,50%用于党群工作部门的硬件建设,50%由各单位党委奖励在文明单位建设中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5、所发奖金从核地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中支付。
三、奖励审批程序1、荣获省级及其以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在省(直辖市)批件下发后即可申报。
申报时需向地质局主管部门提交《省级文明单位奖励申报表》2份,事迹材料及相关批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地质局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由局文明单位奖励评审小组讨论研究同意,报地质局党组审批。
3、地质局党组审批后由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奖励事宜。
四、附则1、本奖励办法实施前已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单位,并按原规定享受过地质局的奖励,现仍为省级文明单位或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从享受地质局最近一次奖励后,符合本附则第2条的按第2条执行。
2、有的省份每两年或三年对文明单位进行一次复查,经复查连续两次合格;有的省份每五年复查一次,经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可凭有关证明资料享受上述奖励。
(本款所讲的复查是指省级及其以上机关复查,有关证明必须是省级及其以上机关复查结论材料)。
3、本办法由地质局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施行。
此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时,以本办法为准。
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学校文明奖发放办法(试行)为了持续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职工文明素质,规范我校文明奖发放形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形式1、每人每月200元按月发放到个人。
2、预留文明奖每人每月200元以节日福利形式发放到个人。
3、学校预留文明奖每人每月200元作为文明创建奖励基金。
二、奖惩标准1、个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学校认定后,酌情扣发文明奖:(1)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的;(2)打架、斗殴的;(3)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4)搬弄是非、诬陷诽谤他人的;(5)随地吐痰的;(6)说粗话、脏话和服务忌语的;(7)损坏花草树木的;(8)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的;(9)乱倒垃圾、乱堆废弃物的;(10)乱停乱放车辆的;(11)乱穿马路、闯红灯的;(12)工作日中午饮酒的;(13)其他不文明行为。
2、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后,停发所有文明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不服从学校分配,不完成工作任务的;(2)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故旷工的;(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4)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因个人原因,或个人责任心不强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7)有黄、赌、毒和贪、嫖、盗现象的;(8)不赡养、不孝敬双方父母或虐待子女者;(9)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10)其他情节较重的不文明行为.3、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除停发文明奖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者,经学校认定后,酌情给予奖励.5、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者,经学校研究后,酌情给予奖励。
6、各科室每月10日前可申报本科室人员上月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经学校认定后,酌情给予奖励。
三、说明1、扣发的文明奖从个人每月发放的文明奖内扣除,扣发部分纳入学校文明创建奖励基金。
2、奖励部分从学校预留的文明创建奖励基金中支出。
陕西省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陕西省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一、定标发放精神文明奖。
这种定标发放的方式主要是确定几个等级的标准,大部分是以行政级别来作为发放的依据,或者以单位的类别作为发放依据。
比如按正科级人员、副科级人员、科级以下人员分不同标准发放。
二、参照个人工资额度发放精神文明奖。
这种方式较为普遍,主要是参照个人在岗期间的工资作为发放的依据,有些是参照基本工资发放,有些是参照全部税前工资发放。
这种形式的发放,每一个人的额度都不一样。
三、全员标准一致发放精神文明奖。
这种方式是以一个标准按人数来发放,与个人的级别或者单位的类别没有关系,每一个人的奖金额度都相等。
精神文明奖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之间在很多地方的标准大多也不一样。
省级精神文明奖励标准
省级精神文明奖励标准
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精神文明单位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酌情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但具体政策,可能各地不一样。
在XX省,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每人每月XXX元,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每人每月XXX元,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精神文明奖每人每月XXX元,县(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每人每月XXX元。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年终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2
年终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2.doc-免费下载年终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2年终奖年终奖金发放办法(含目标管理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等各类奖项)1、年终奖金只发给经编委办审核认可的当年实际在编在岗的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
2、当年干部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发奖金。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目标多少、难易和具体完成优、良、一般等情况,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及岗位考核情况进行考评,拉开档次发放奖金。
4、符合享受国家规定条件,并经组织批准的各种假期,如生育产假、婚假、男方护理假、干部疗养、休假、探亲假等,奖金照发,不享受以上假期的可按事假扣发奖金。
5、病假(含工伤)全年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按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奖金;病假超过3个月(含3个月)者,不发奖金。
6、事假累计在5天以上(5—14天)的扣发1个月奖金,累计15天以上(15—19天)的扣发2个月奖金,20天以上(20—29天)的扣发半年奖金,超过30天(含3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7、无故旷工1天扣发1个月年终奖,旷工2天扣发2个月年终奖,旷工3天扣发半年年终奖,旷工5天扣发全年年终奖。
8、参加学习人员,半脱产学习减半发放奖金;全脱产学习者不发放奖金;函授学习者,实际面授时间按事假对待;组织委派或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种培训班的人员,年终奖金正常发放。
9、当年受党纪、政绩处分和治安处罚、刑罚处罚者不发奖金。
10、被纪检监察及公安、检察机关依纪、依法审查者,审查期间暂时不发奖金,待问题查实后再作处理。
11、受到组织部门诫免者,在诫免期内不发奖金。
12、由于个人工作过失,给单位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不发奖金。
13、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不发奖金。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1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发奖金。
15、单位部门被降低文明单位等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减半发放奖金。
16、离退休人员按当年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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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我所精神文明奖的发放管理,提高其使用效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有效促进作用,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和完成本职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精神文明奖,是指我所在创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文明单位活动中,依照有关政策规定所发放的专项精神文明奖金。
第三条精神文明奖发放的范围:全所在职干部职工。
第四条精神文明奖发放的基本条件:
1、能严格遵守单位日常工作纪律的;
2、能模范执行市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和其他管理规定的;
3、能踊跃参与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的;
4、能按时完成所精神文明创建任务的;
5、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第五条精神文明奖发奖的方式:凡符合规定发奖条件的,由所财务室造册发奖。
第六条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直接从本人精神文明奖中扣发:
1、凡违犯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罚文明奖20元。
(迟到早退以打卡时间为
2、当年无故旷工1天扣发1个月精神文明奖;旷工2天扣发2个月精神文明奖;旷工3天扣发半年精神文明奖;旷工5天扣发全年精神文明奖。
3、在精神文明创建和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市里通报批评的,直接取消有关责任人当年精神文明奖。
4、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被局通报批评,扣罚当事人当月精神文明奖。
5、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扣发精神文明奖;受治安处罚、刑罚处罚者,扣发全年精神文明奖。
6、干部职工发生不文明事件,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扣发当月精神文明奖。
7、被纪检监察及公安、检察机关依纪、依法审查者,审查期间暂时不发精神文明奖,待问题查实后再作处理。
8、被上级纪委(含局纪检组)检查工作组暗访发现有违规现象并通报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精神文明奖。
9、其它扣发精神文明奖的事宜,由所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七条每季度最后一月月底各科室对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自查,依据拟发文明奖人员工作、病事假等情况,提出对所属人员的发奖意见,并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
第八条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的提出发奖意见。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或被群众举报经查核实的,将追究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并扣发其当月精神文明奖。
第九条涉及到扣罚干部职工个人精神文明奖的,由局人事教育科和财务室在本人当月精神文明奖中扣除,本月精神文明奖不够扣除的,转到下月扣除。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