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进场交易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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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约谈制度
为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规范运作和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特建立十堰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约谈制度。
一、约谈范围
凡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招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招标人实行项目进场交易约谈制度。
二、约谈组织方式
对招标人项目进场交易约谈由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组织,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招标人分管领导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参加。需约谈的招标项目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由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向招标人发《招标项目进场约谈通知书》,在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公示期内进行约谈。约谈地点一般在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约谈活动作书面记录并由参加人员签字。
三、约谈内容
1、招标人负责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和招标组织情况,就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规章、程序、廉洁纪律等进行表态。
2、市招标局负责人就招投标过程中应把握、遵循的事项提出要求。
3、招标人签订《招标人承诺书》。
本制度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招标项目进场约谈通知书》
2、《招标人承诺书》
十堰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招标项目进场约谈通知书
:
你单位项目招标工作已在相关部门备案,现进场交易。为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规范运作和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约谈制度相关规定,定于年月日
在举行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约谈会,请你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十堰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招标人承诺书
我单位在项目招标活动中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招标,履行(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不违法违规操纵招投标活动,不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串通招标投标。
3、不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不泄露招投标活动的保密信息。
4、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合同、协议。
5、加强项目施工管理,严禁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6、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收受投标人的贿赂及其它好处。
招标单位负责人(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