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学分制及学分绩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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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分流学分绩点计算及百分制

大类分流学分绩点计算及百分制

大类分流学分绩点计算及百分制分数转换办法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华政办〔2017〕270号)中关于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换算方式及对照表的内容,考虑到我校书院等大类招生学院教学改革与培养计划中课程学分设置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平与合理原则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选取学生的成绩总体上包括学生大一学年修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文化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实践实训课等成绩,其中文化基础与学科基础等课程的计分方式采取百分制,通识教育等选修课程的计分方式采取中文五级制。

鉴于此,教务处建议使用如下步骤与方式核算学生大一期间课程成绩情况: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一)依据学分制要求,采用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能较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

单门课程成绩与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见表一。

表一:课程成绩与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表(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范围: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学科专业课程、综合实践课程等成绩都计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内。

(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平均学分绩点=二、学分绩点转换百分制分数的方法因绩点对应表(如表一)最低分数是从60分(对应绩点为1.0)计算,因此采用60分作为基础分,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分数公式即:百分制分数=60+(平均学分绩点-1.0)*10。

例:某一位同学平均学分绩点为3.53,则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60分+(3.53-1.0)*10=85.3分。

三、对于补、缓考等特殊情况的成绩处理方式 1.申请课程缓考者,缓考课程的成绩与学分均不计入该生参与大类分流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内;2.参加补考和申请重新修读课程者,该生补考和重修成绩都不计入其参与大类分流的平均学分绩点核算范围内,仅选取其每门课程首次考核的总评成绩与学分计算平均绩点。

四、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9年本科生学分绩点计算说明

2019年本科生学分绩点计算说明
本科生学分绩点计算说明
摘自:《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17]26号)
学校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课程学习的综合评价指标。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将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数的总和,即得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
即:
课程绩点计算办法:
(一)百分制记分
课程成绩不足60分的绩点为0,课程成绩超过60分(包含60分)绩点算法为:
(二)十分制记分(A+、A、A-、B+、B、B-、C+、C、C-、D)
A+折合4.7绩点点;B折合3绩点;B-折合2.5绩点;C+折合2绩点;C折合1.5绩点;C-折合1绩点;D折合0绩点。
(三)五分制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优秀折合4.5绩点;良好折合3.5绩点;中等折合2.5绩点;及格折合1.5绩点;不及格折合0绩点。
(四)二分制记分(P通过、F不通过)
通过折合3.5绩点;不通过折合0绩点。
2017年9月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计量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体学生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弹性灵活原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质量保障原则: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学分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分制度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均设定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二)选修课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

(三)实践环节学分: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学分计算方法:(一)课程学分:以课程学时为依据,每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学分:根据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果等因素,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第八条学分绩点:(一)学分绩点是指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绩点。

(二)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学分要求第九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本科生毕业学分要求:(一)总学分要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二)课程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80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50学分。

北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

北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

北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条为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探求真理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3、使学生受到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4、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教育的培养效果。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是学生本科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工科专业以设计为主,文科专业做论文,其他科类的专业可做设计,也可做论文。

各专业都要使学生受到以下训练:1、阅读和利用文献资料;2、阅读并翻译外文资料;3、使用计算机;4、运用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5、撰写开题报告,并作口头报告;6、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7、答辩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第四条选题是毕业设计(论文)的第一个环节,对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十分重要。

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能体现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理工科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需要、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任务。

文科选题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2、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3、题目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适当,学生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限内能够完成。

4、学校能提供设计或研究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由教师拟定,也可以是学生自拟的题目。

设计题目:1、教师以生产、工程建设实际项目和工程类科研项目为背景拟定的题目;2、教师根据教学要求,充分考虑给学生工程设计的基本训练而拟定的题目;3、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产、学、研”实践等科技活动,根据活动项目自拟的题目。

论文题目1、教师根据自己承担的科研课题拟定的题目;2、教师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拟定的学术探讨题目;3、教师根据现实问题拟定的题目;4、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长期关注的问题自己拟定的题目。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与学籍管理条例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与学籍管理条例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与学籍管理条例(试 行)(2001年8月修订)实行学分制管理其目的在于增强教学管理的灵活性,进一步调动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学生提供更大范围的适合自己特点的全面发展机会,给教师提供更好地进行因材施教的空间,利于推动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满足国家对人才的多方位的要求。

教 学 管 理(一)教学计划的制定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多方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的专门人才。

学生所学课程分为必修、指选、任选三类。

任选课分为校级公共选修课、学科及跨学科选修课。

教学计划中明确必修、指选、任选课的最低学分。

校级选修课按艺术、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分类。

理工经管类学生:艺术1学分、人文社科2学分、跨学科选修课2学分;文法类学生:艺术1学分、人文社科1学分、自然科学1学分、跨学科选修课2学分。

毕业总学分180学分左右(含理论课与实践环节,具体学分数见各专业培养计划)。

(二)学分计算必修课(含指选):理论课:16学时1学分 体育课:32学时1学分 实验课:20学时1学分(独立设课) 实践课:军训1学分、毕业环节(理工16学分、文法6学分、经管12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各类实习及课程设计等每周1学分任选课:校级公共选修课:24学时1学分学科、跨学科选修课:同必修课(三)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

学习期限可以提前或延长,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4年以后按当年入学学生标准收费,学校只提供四年住宿条件)。

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一)入学与注册1.经我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超过两周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在德智体三个方面进行复查。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为了推动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能力培养,制定本细则,明确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学分评价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根据学分的积累和学业指标,确定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三条:学分制实行学分计算、学分认定、学分转移和学分累积四个环节。

第四条:学分计算是根据课程的学时和难度进行量化,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值。

学分认定是通过考试、论文或其他考核方式评价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成果,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或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能够将已获得的学分在新的学校或专业中予以承认。

学分累积是学生通过学习一定数量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分计算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课程的难度和学时,确定课程的学分。

学分认定应根据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应由学生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和学分认定证明,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审核和转移。

学分累积应以学生在学期内完成的学分为基础,考虑课程的学分值,对学生的学分进行累积。

第六条: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分制实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制的管理机制,建立学分课程库和学分认定库,规范学生的学分管理和毕业要求。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学分制的实施办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学分制的全面实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2)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学分制教育政策,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规范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实施学分制教育的学校。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学生在学校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时,根据一定的制度和标准,根据学习成果和学业完成情况,获得相应学分,累计达到规定要求方可毕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具体办法按照《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长学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学时与学分。

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

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专业学分要求。

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

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该学院认定。

校际交流学分由学院认定。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置换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认定及置换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十条学分制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方式,学生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第十一条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预存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方可选课。

北华大学教学科研业绩量化指标体系

北华大学教学科研业绩量化指标体系

北华校字[2013]178号北华大学教学科研业绩量化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高校强省行动计划”所确定的相关任务,调动广大教师、科研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校风、学风及学术环境建设,特制定以教学科研业绩、学术及人才类荣誉影响等要素为主要内容的量化指标体系,并将以此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级评定、学术人才遴选推荐以及学术水平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教学业绩量化指标(一)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从事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环节产生的教师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计算。

1.基本工作量标准2.赋分标准(1)达到基本工作量标准,赋基础分值28分;在2倍基本工作量以内,每超过基本工作量的10%加0.5分;达2倍基本工作量以上时,每超过基本工作量的20%加0.5分。

(2)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出现教学事故、不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师、教授和副教授实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低于基本工作量标准1/2的其教学工作量分值记零分;工作量达不到基本工作量标准的按:基础分值×(实际工作量/基本工作量标准)×0.5计分。

(二)教学质量(三)教学建设成果(四)教学研究与成果(五)重点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参照著作)执行。

2.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学科建设中各团队成员业绩赋分与科研业绩量化标准中科研团队、科研平台等团队性业绩赋分标准一致。

3.省级以上大学生竞赛竞争性命题(征集题目)命中并被采用的教师按个人竞技获奖对待,比照科研业绩艺术体育类获奖同级平均水平加分标准执行,省级竞赛命题命中加4分,国家级加12分。

4.未列入表中的项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新设立的项目和学校为打造特色、提高教学质量设立的项目经教务处或研究生处认定后按同级别项目对待。

二、科研业绩量化指标(一)纵向项目及成果1.计分标准得不改变排序时,事先必须经科研管理部门核准的,方可享受相应的科研业绩计分待遇。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形成合理的智能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院实行学分制的对象是全体在校大中专学生。

第三条我院学分制的基本内容:1.各系室根据所属专业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2.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3.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4.允许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5.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分制实施性专业课程设置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系室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五条我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划分为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拓展学习领域及实习实训领域四类,并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同一起点、同一学制、同一类型的学生要求修习的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必修课占学分:三年制(约20—30%);专业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从事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

专业必修课占学分的30%左右。

(二)选修课1.限选课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根据社会的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也可2—3门课捆绑进行。

限选课应尽量综合化,形成小模块组合,并以培养技能为主,限选课占学分15%左右。

2.任选课任选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北华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

北华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

北华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一、学分制内涵学分制是以学分来反映课程的地位、要求,并以此计算学习量,以学分绩点计算学习质量的制度。

二、修业年限一般定为本科四年(医学类五年)。

本科生应修满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和总学分,且符合毕业的其它要求,方可毕业。

本科生符合国家学位条例及北华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对于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和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的要求,亦可提前毕业和提前授予学士学位。

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提前一年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学习成绩和最后一年的学习计划,系、院审查合格通过后,上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列入下一年度的毕业生计划。

对在修业年限内,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但本科不得超过两年。

在延长修业年限内按有关政策交费读书。

在延长修业年限后,仍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时,不准予毕业,做结业处理,并发给结业证书。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院审查同意,经教务处批准,可延长二年,在校期间可享受原待遇。

三、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北华大学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由三个平台组成,既通识教育及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通识教育课是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的素质教育,由必修课(简称“通修课”)和选修课(简称“通选课”)组成,要求学生修满54.5学分。

通修课由思想政治理论课、交流与表达、健康与体育和国防教育课、计算机技术课四个模块组成。

在通识教育课中,通修课学分约占6/7,通选课学分约占1/7。

通选课:通选课由人文社会科学课和自然科学课两个模块组成,共8学分。

其中理科类学生必须选修人文社科类5学分,其中工科类学生必须选修经管理类课程2学分;文科类学生必须选修自然科学课程5学分。

公共基础课是指一级学科门类需要相关学科门类支撑的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平台按六大版块构建,即工学、医学、教师教育、经管、农林、其它类。

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篇: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本科生参加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培养本科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其创新与素质拓展能力,根据05版《北华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是指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主持或参与的科学研究、科技发明、科技制作、调查报告等;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 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 , 还应获得不低于4 学分的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 方可毕业。

第三条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的内容包括:参加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校级科技、文体竞赛,组织校内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主持或参加学校许可的科研项目、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及其他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出版物;参加国家职能部门组织的水平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等。

第二章:实施细则第四条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者,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 10 学分,各奖级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5 学分;、省部级:最高奖级计 7 学分,各奖级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3 学分;、校级:最高奖级计 3 学分,各奖级按 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1 学分。

第五条参加科学研究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者,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 1、被 SCI,EI,SSCI 收录论文,每篇计8 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0.5 学分顺次递减;、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4 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0.5学分顺次递减;、在一般期刊(含增刊)及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学术文章,每篇计 2 学分。

北华大学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意见(试行)

北华大学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意见(试行)

北华大学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已将本科生参加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并计学分。

为落实这一改革措施,做好学分认定工作,实现预期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本科生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创作、职业技术实训、大学生风采展示以及其他有利于培养创新能力和促进素质全面发展的实践活动。

活动的内容包括自主创新实验、科技竞赛、成果展示、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社会调查、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水平考试、职业资格鉴定、文体比赛、知识竞赛、青年志愿者等。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则是对学生参加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的学习量(工作量)和成效的考量。

二.学院是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的主要组织者。

其任务是:1、积极举办各种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拓展学生素质的教育活动。

这些活动应具有大学品位和专业特点,应能吸纳众多学生参加。

2、制定本学院“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项目”实施细则。

内容包括规定各项活动赋学分标准,明确学分认定程序及办事规则。

3、发动并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

4、动员并协助学校选拔本院学生参加学校及以上机构举办的各种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

三.教务处对全校的创新与素质拓展教育活动行管理职能,主要任务是:1、对全校各学院开展的创新与素质拓展教育活动进行指导、检查;促进学院之间的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2、审批各学院制订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协调全校同类活动的赋分标准。

3、审定以学校名义参加并计学分的校外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事项。

4、裁定有争议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事项。

四.制定赋学分标准应贯彻注重过程,不惟成果的原则,体现教育效应。

为使各学院在同类活动上赋学分一致,现就常见的几种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的赋学分标准建议如下:1、完成“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专家鉴定通过,国家级项目得6学分为上限,校级项目得4学分为上限,院级项目得2学分为上限。

北华大学学分制及学分绩点章程

北华大学学分制及学分绩点章程

学分制时代学分制内涵学分制是与学年制对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年制是以学年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而学分制则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北华大学现在试运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即为学分制。

修业年限一般定为本科四年(医学类五年),本科生英修满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和总学分,符合毕业的其他要求方可毕业,本科生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条例和北华大学学位管理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科学分简介首先,学分的多少是决定你是否能够毕业的重要条件。

如果你是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则有该学院该专业规定的学分要求,即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专业要求最低学分才能拿到学位证。

具体学分在北华教务系统可以查到。

北华大学本科教育课程体系有通识教育及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组成。

通识教育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要求学生修满54.5分。

理科类学生必须修满人文社科类5学分,工科类学生必须修满经管类课程2学分,文史类学生必须修满自然科学类5学分。

学分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息息相关。

为了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北华大学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由理论学分,实验课学分,实践课学分组成,三部分之间不能相互代替。

理论课学分:每周一学时,上满十八周,一学期为1学分。

室验课学分:学分成半,包括理科实践,音乐美术体育课等课程减半。

教育实习见习:每周一学分,医学类级长周实习2周1学分。

社会调查、劳动每周1学分,军训2周1学分。

各专业的本科毕业分数一般在160——170分左右,医药学200学分左右。

学分绩点计算一般学分只反映学生完成学习量的情况,课程考试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而不能区分学生各自在学习质量的差异,绩点学分制的优点可以区分学习成绩的优劣。

学分制的成绩按A、B、C、D、F分为五个等级,赋予对应的绩点成绩值为4、3、2、1、0,如下表:一学期所修各门课程的学分几点想家为该学期的总分绩点,计算方法为:各门学分绩点之和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之和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超过3.5者可作为选拔优秀学生和推荐面试硕士的智育方面条件之一,大于2.5可授予学士学位,修满3以上的可提前毕业。

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适应新一轮教学改革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学分制订原则第三条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也是衡量学生学习进程与决定能否毕业的依据。

总学分以大多数学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可以完成的课程总量为基准来确定。

四年制本科专业根据不同的专业,其最低修读总学分为160-180学分,其中必修课(包括各类必修课)学分占70%左右,选修课(包括各类选修课)学分占30%左右。

第三章学分的计算第四条课程的学分数以授课学时为依据来确定,一般按标准学期周学时数计算。

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采取“2舍3入”、“7退8进”的取舍原则。

具体计算方法为(教学周数一般以16周计算):1.理论教学:课程学分=课程学时÷16周;2.体育课、实验课、音乐课、美术课等:课程学分=课程学时÷(16周×2或16周×1.5);3.集中进行的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为1学分,一般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5.网络课程的学分计算原则另行规定。

第四章学分的取得第五条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必须经过考试,成绩及格,才能取得学分。

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

第六条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

补考及格课程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记载,并取得相应学分;补考不及格,必须申请重修该课程,直至取得学分。

第七条学生根据《泰州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申请缓考的课程,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八条学生根据《泰州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申请重修的,课程成绩以原成绩与重修成绩中最好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免修某些学科专业课程。

北华大学基本管理制度介绍

北华大学基本管理制度介绍
北华大学基本管理制度介绍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校园管理规定 • 教学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制度 • 教职工管理制度 • 学校行政北华大学作为一所历史悠久的综合性大学,为适应教育改革 和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学校基本管理制度,旨在提 高管理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03
教学管理制度
教务工作规定
规定概述
01
教务工作规定是北华大学教学管理的基础制度,旨在规范教学
管理流程、提高教学质量和保障学生权益。
规定内容
02
教务工作规定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质量
监控与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特点与亮点
03
教务工作规定注重规范性与创新性的结合,引入了现代化教学
理念和管理方法,强调了教学质量的重要性。
学校基本管理制度是全校师生员工行为规范和办事准则,具 有全局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对于维护学校秩序、提 高工作效率、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涵盖范围
北华大学基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科 研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涵盖了 学校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
学校基本管理制度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 ,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指导意义,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和重 要保障。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卫生管理
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床铺、书桌等物品摆放整齐,定期 清理宿舍垃圾。
宿舍作息管理
学生应按时就寝,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尊 重宿舍成员的共同生活习惯。
宿舍用电管理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 使用违规电器设备。
学生社团与活动管理
学生社团管理

2014年1月3日北华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程管理专业)

2014年1月3日北华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程管理专业)

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土木工程及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毕业后能够胜任工程项目运行及管理等多种岗位的技术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管理人才。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和工程经济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本专业必需的课程设计、试验操作和现场实习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同时学习计算机技术、外语、人文等课程,具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2、掌握土木工程设计的基础知识和初步能力,熟悉土木工程施工主要工艺和技术方法,具备审核施工图、确定施工程序、制订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知识与基本能力;3、熟悉基本经济理论,了解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初步具备经济工作的理论分析能力和思维方式;4、熟悉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的基本运行规律和管理技能,熟悉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过程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要领;5、熟悉建设领域技术经济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执法要求,或房地产开发、销售中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执法要求,熟悉签约、履约、索赔和纠纷处理的法定程序;6、了解本专业领域及相关学科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科研和创业能力;7、具有有效地口头和写作交流的能力;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9、掌握一门外语的基本说写能力;10、熟悉有利身体健康的体育锻炼知识和方法;11、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学制为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

基本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各类课程学分和总学分,且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符合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对于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可提前一年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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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时代
学分制内涵
学分制是与学年制对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年制是以学年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而学分制则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北华大学现在试运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即为学分制。

修业年限
一般定为本科四年(医学类五年),本科生英修满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和总学分,符合毕业的其他要求方可毕业,本科生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条例和北华大学学位管理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科学分简介
首先,学分的多少是决定你是否能够毕业的重要条件。

如果你是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则有该学院该专业规定的学分要求,即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专业要求最低学分才能拿到学位证。

具体学分在北华教务系统可以查到。

北华大学本科教育课程体系有通识教育及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组成。

通识教育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要求学生修满54.5分。

理科类学生必须修满人文社科类5学分,工科类学生必须修满经管类课程2学分,文史类学生必须修满自然科学类5学分。

学分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息息相关。

为了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北华大学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由理论学分,实验课学分,实践课学分组成,三部分之间不能相互代替。

理论课学分:每周一学时,上满十八周,一学期为1学分。

室验课学分:学分成半,包括理科实践,音乐美术体育课等课程减半。

教育实习见习:每周一学分,医学类级长周实习2周1学分。

社会调查、劳动每周1学分,军训2周1学分。

各专业的本科毕业分数一般在160——170分左右,医药学200学分左右。

学分绩点计算
一般学分只反映学生完成学习量的情况,课程考试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而不能
区分学生各自在学习质量的差异,绩点学分制的优点可以区分学习成绩的优劣。

学分制的成绩按A、B、C、D、F分为五个等级,赋予对应的绩点成绩值为4、3、2、1、0,如下表:
一学期所修各门课程的学分几点想家为该学期的总分绩点,计算方法为:
各门学分绩点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
各门课程学分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超过3.5者可作为选拔优秀学生和推荐面试硕士的智育方面条件
之一,大于2.5可授予学士学位,修满3以上的可提前毕业。

当然,获得学分的方式并不仅限于上课,军事理论课程学时实践内容归入军事训练
即军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即大三下学期的实习)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均有相应学分。

总之,了解与学分有关内容对以后大学四年的学习规划是很重要的,我介绍的这些
可能不是很完整,等你们来北华慢慢亲身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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