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儿童医院“瑞华儿科规培医师奖学金”管理办法
医院培训奖罚制度
医院培训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为提升医院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参与培训的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
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奖励机制
1. 优秀学员奖:对于在培训中表现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
表彰和奖励。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在培训过程中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一
经采纳,给予奖励。
3. 积极参与奖:对于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主动分享经验的员工,给予
一定的奖励。
三、惩罚机制
1. 缺勤惩罚:无故缺席培训的员工,将根据缺勤次数和情节轻重,给
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2. 考核不合格:连续两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员工,将被要求参加补训,补训期间不享受培训津贴。
3. 违反培训纪律:在培训过程中违反纪律,如玩手机、睡觉、大声喧
哗等,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培训资格。
四、培训成果应用
1. 培训成绩将作为员工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对于在培训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医院将优先考虑其参与更高层次的
专业培训或学术会议。
五、申诉与复核
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给出最终决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请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AA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AA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AA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AA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卫办财务发〔2014〕177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我市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要求,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筹集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由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出资。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原则:(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二)权责明确,规范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来源与用途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市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经费(以下简称培训经费)。
第六条参培住院医师(以下称住培学员)的收入待遇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委托培训单位、培训医院4方面共同承担。
(一)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数量,采取定项与定额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各项补助经费。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3用于补助住培学员,1/3用于补助基地建设管理和带教师资等相关费用。
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额用于补助住培学员。
(二)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全市统一的公共课程培训、结业考核组织工作、住培基地评估及监管、培训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经费,由市级政府预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工作经费负担。
该经费由AA市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帐管理。
第七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住培基地)承担以下费用:(一)社会人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和福利待遇。
(二)单位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不低于1500元/月)。
(三)住培学员夜班费、值班费及其他体现绩效的补助。
(四)住培基地为改善培训条件安排的建设资金。
(五)住培基地组织管理、师资培养、住宿等经费。
医院奖励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奖励种类第四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类:1. 表彰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包括荣誉称号、奖状、奖杯等。
2. 岗位奖金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岗位奖金奖励。
3. 考核奖励:对在医院年度考核中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考核奖励。
4. 创新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五条表彰奖励条件:1. 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 在医院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第六条岗位奖金奖励条件:1. 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
3. 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考核奖励条件:1. 在年度考核中,综合评分达到优秀等级。
2. 在医院年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 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创新奖励条件:1.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2. 对医院发展、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3. 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具有开拓精神。
第四章奖励程序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1. 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医院奖励申请表》。
2. 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奖励意见。
3. 经医院奖励委员会审议,确定奖励名单。
4. 医院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奖励实施与监督第十条奖励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由医院年度预算中安排,具体数额由医院领导研究确定。
全科医生培训奖惩管理制度
全科医生培训奖惩管理制度全科医生培训奖惩管理制度一、前言近年来,社会和医疗保健系统不断发展,全科医生这一职业也不断发展和完善。
全科医生是一类高水平医学人才,具有较强的诊断能力、治疗能力和管理能力,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推动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升全科医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全科医生培训奖惩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奖励措施1. 职称晋升奖励对全科医生工作表现出色、专业能力突出的人员进行职称晋升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助理医师晋升为医师,奖励现金5000元。
(2)医师晋升为主治医师,奖励现金1万元。
(3)主治医师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奖励现金2万元。
(4)副主任医师晋升为主任医师,奖励现金3万元。
2. 业绩表现奖励对在全科医生岗位上工作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运用现代化医学技术、手段及设备,提高全科服务质量,并获得良好的口碑和评价的,奖励现金5000元。
(2)在全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方面获得重要成果或工作效果突出的,奖励现金1万元。
(3)在健康促进、疾病预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承担过全民健身活动、疫苗活动、慈善医治等,奖励现金2万元。
(4)在全科医生专业技术水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如参与过临床研究、学术交流、教学、科普宣传等,奖励现金3万元。
3. 培训奖励对参加全科医生专业发展性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参加全科医生专业发展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奖励现金5000元。
(2)优秀结业生,奖励现金1万元。
(3)在培训期间成为培训班骨干,为本次培训做出杰出贡献的,奖励现金2万元。
(4)在培训结束后,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奖励现金3万元。
三、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处罚(1)在全科医生工作中严重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给予严重警告或取消职称。
(2)造成患者身体或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罚。
医院规范化培训学员薪资管理制度
医院规范化培训学员薪资管理制度在培训期间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薪酬由毕业后培训部考核后发放。
毕业后培训部依据学员的培训身份、学历、年级、考核情况,遵照医院制定的标准发放;属于国家财政拨款的,按照当年政策标准向学员发放。
规培学员薪酬组成部分社会人:医院为社会人发放奖学金、助学金、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培训期间逐年按标准上涨。
值班费、夜班费由科室核算后报经管部门后直接发放。
委培学员:按照国家财政拨款及当年经费使用办法按月发放助学金。
值班费、夜班费由科室核算后报经管部门后直接发放。
新进学员起薪1.规培学员培训报到日为其起薪时间。
当月15日前(含15日)报到的新学员发放全月奖助学金,15日以后报到的新学员发放半月奖助学金。
2.起薪标准以学员报到时提交审核的学历、学位原件证件为准。
因特殊原因推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学员暂不发放起薪。
直至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起薪时间为发证日期(不补发未取得证书期间的差额)。
3.学员因学历、学位变更,以提交有效证书的时间为准,审核合格后按相应学历标准起薪。
奖学金、助学金发放1.规培学员的奖助学金补贴按年级发放,并逐年上涨。
2.规培学员通过每月的工作量考核、审核后,于次月15日发放上月的奖助学金;规培学员当月工作量考核、审核不合格者,暂停发放当月奖助学金,考核合格后于次月补发。
3.规培学员培训中未结业而中途申请终止培训的,当月15日前(含15日)终止培训的,发放半月助学金,无奖学金;15日后终止培训的,发放全月助学金及半月奖学金。
专科医师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1.专科住院医师从进入专科培训起,其助学金由毕业后培训部发放;奖学金由毕业后培训部考核后报医院经管办,经管办将酬金额度下拨至学员定科科室,由科室发放。
2.当月工作量考核、审核不合格者,暂停发放当月奖学金、助学金,直至考核合格后,于次月补发。
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结业考核者的薪酬福利待遇1.规培医师应在在训期间、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儿科绩效考核奖分配方法
儿科绩效考核奖分配方法
一、科室奖金系数分配:科主任(总体负责三级医生:一名):基本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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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二级医生(带组医生:3名):基本系数:1.2
科一级医生(四名):基本系数:1.0
科初级医生(待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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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措施:
1、收病人奖励:按每月奖金总额的5--10%奖励。
2、值夜班奖励:每班次奖励50元.
3、夜间病区值班医生收病人:10元/人次.
4、医疗组工作考核优良,奖励200元。
三、处罚措施:
1、迟到(小于等于30分钟):第一次罚100元。
第二次200元。
第三次,扣当月绩效奖的一半.迟到大于30分钟按上述处罚方法加倍处罚,最高为当月绩效奖的一半,考核周期为月。
2、值班人员未按规定书写交接班,未完成值班人员工作程序,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及以上罚200元,考核周期为月.
3、病历未能按时上交,罚所在医疗组:第一次200元,第二次及以上每次500元,考核周期为月。
4、未能完成科室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罚所在医疗组:每项100元,三项以上300元,考核周期为月。
5、出现乙级病历每份罚所在医疗组:200元。
出现丙级病历每份罚所在医疗组:500元。
6、以各种理由推诿院、科交办的各项任务,每次罚200元。
儿童医院规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的管理,提高规培医师的医学水平和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进行规培的住院医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规培医师的日常行为,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确保规培医师在培训期间取得优异成绩。
第二章规培医师职责第四条规培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事,关爱患者,维护医院声誉。
第五条规培医师应按照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规培医师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规培医师应关爱患者,尊重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
第八条规培医师应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第三章规培医师培训管理第九条规培医师培训分为基础培训、临床培训、科研培训三个阶段。
第十条基础培训阶段,规培医师应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入临床培训阶段。
第十一条临床培训阶段,规培医师应按照培训计划,在指定的科室轮转,完成临床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入科研培训阶段。
第十二条科研培训阶段,规培医师应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第四章规培医师考核第十三条规培医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由医院组织,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工作表现等。
第十五条中期考核由医院组织,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技能考核、临床工作表现等。
第十六条结业考核由医院组织,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技能考核、临床工作表现、科研能力等。
第十七条规培医师考核不合格者,应根据情况延长培训时间或取消规培资格。
第五章规培医师待遇第十八条规培医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待遇。
第十九条规培医师在培训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公休假、年休假等。
第二十条规培医师在培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医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处理。
新生儿科科室奖罚制度
新生儿科科室奖罚制度新生儿科科室奖罚制度应综合考虑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团队协作、专业发展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建议性的内容:1. 医疗质量奖励- 无医疗差错事故的医护人员可获得月度奖励。
- 定期对新生儿科医疗质量进行评估,表现优异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2. 服务水平奖励- 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或锦旗的医护人员可获得额外奖励。
- 定期评选“最佳服务奖”,表彰服务态度好、患者满意度高的医护人员。
3. 团队协作奖励-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团队协作能力强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
- 鼓励跨专业团队合作,对于成功协作完成复杂病例的团队给予奖励。
4. 专业发展奖励- 鼓励医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会议,对于取得显著进步或获得认证的个人给予奖励。
- 对于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
5. 创新与改进奖励- 鼓励医护人员提出工作流程、设备使用等方面的改进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建议给予奖励。
- 对于在新生儿护理领域有创新实践,提高护理效率和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6. 惩罚制度- 对于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的医护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 对于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较多的医护人员,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
-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 考核与反馈机制- 建立定期的考核机制,对医护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 设立反馈渠道,鼓励患者及家属对医护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 透明公正原则- 奖罚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医护人员都能了解并认同。
- 奖罚结果应公正执行,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不公。
9. 持续改进- 定期回顾奖罚制度的有效性,根据科室发展和员工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
10. 员工关怀- 对于长期表现优秀但偶尔犯错的员工,应给予关怀和指导,而非简单惩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建议性框架,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新生儿科奖惩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奖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生儿科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新生儿科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实习生等。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规章由新生儿科主任负责执行,并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五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态度端正的医生、护士和实习生,将给予以下奖励:1. 优秀医生奖:给予奖金,并在医院内进行表彰;2. 优秀护士奖:给予奖金,并在科室内进行表彰;3. 优秀实习生奖:给予学习机会和培训机会,并在实习结束时颁发证书。
第六条对在临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医生,将给予以下奖励:1. 科研成果奖:给予奖金,并在医院内进行表彰;2. 学术贡献奖:给予奖金,并邀请参加学术研讨会。
第七条对在学习和培训中成绩优异、临床实践表现突出的实习生,将给予以下奖励:1. 学习成绩优秀奖:给予奖金,并在实习结束时颁发证书;2. 临床实践能力奖:给予实践机会和实习经验;第八条对在医疗服务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受到患者家属肯定的医生、护士将得到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贡献给予重大奖励,需报医院领导进行审批。
第十条奖励的形式可包括奖金、荣誉称号、学习机会等。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十一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医院声誉和工作秩序的行为,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对轻微违规行为,首次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再次给予书面警告;2. 对严重违规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工作或辞退处理;3.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对在工作中失职、玩忽职守、造成患者伤害的医生、护士,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吊销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对在临床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害的医生,将立即停职并接受调查,最终结果将决定是否吊销医师资格。
第十四条对虐待患者、滥用职权、对抗检查调查的医生、护士,将取消其在医院的任职资格。
年度儿科医疗奖罚制度内容
年度儿科医疗奖罚制度内容年度儿科医疗奖罚制度内容:1. 奖励制度- 优秀团队奖:年度内整体表现突出的团队,如患者满意度高、医疗事故率低等,将获得团队奖金及表彰。
- 个人贡献奖:对儿科医疗领域有显著贡献的个人,如发表重要学术论文、创新治疗方法等,将给予个人奖金和荣誉证书。
- 患者满意度奖:根据患者反馈,年度内患者满意度最高的医生或护士,将获得额外奖金和表彰。
- 创新实践奖:鼓励创新实践,对在儿科医疗实践中提出并实施有效新方法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 安全医疗奖:年度内无医疗事故记录的医生或团队,将获得安全医疗奖,并予以表彰。
2. 惩罚制度- 医疗事故惩罚:对于因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降职或解聘。
- 职业道德违规惩罚: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如收受贿赂、泄露患者隐私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 工作态度惩罚:对工作态度消极、经常迟到早退、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或降职等处罚。
- 患者投诉惩罚: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患者投诉的员工,根据投诉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 绩效考核惩罚:年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员工,将接受培训、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3. 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全面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 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奖罚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4. 培训与发展- 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 鼓励员工参与专业培训和进修,提升个人专业水平。
5. 申诉机制- 建立公正的申诉机制,确保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申诉并得到公正处理。
6. 持续改进- 定期审查和更新奖罚制度,确保制度与儿科医疗实践的发展同步,持续改进。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的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儿科室奖惩制度模板
儿科奖惩制度一、总则为充分调动儿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儿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1. 年度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业务技术创新奖:对在儿科业务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优秀团队奖:对在患儿救治、护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4. 优秀管理者奖:对在科室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管理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学习进步奖:对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6. 好人好事奖:对在科室发生的好人好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1. 工作失职:因个人原因导致患儿受伤、病情加重等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等处罚。
2. 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3. 违规操作: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患儿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罚款、降级等处罚。
4.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次数达到规定上限的,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5. 工作态度恶劣:对患儿及家长态度恶劣、不尊重患者权益的,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6. 泄露患者隐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隐私的,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四、考核1. 工作业绩:根据患儿救治、护理质量、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考核。
2. 团队协作:评估科室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精神、团队凝聚力等方面。
3. 学习成长:评估员工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以及业务水平的提升。
4. 患者满意度:根据患儿家长对科室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评估。
5. 科室管理:评估科室管理水平、工作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
五、考核结果应用1.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调整、奖励惩罚的依据。
3. 考核结果作为科室评优评先、分配奖金的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儿科全体职工大会。
医师奖惩制度范本
医师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医师奖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医疗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奖惩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医师全面发展。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在医疗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突出事迹的医师。
第五条奖励方式:(一)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医师进行通报表扬,给予精神鼓励。
(二)荣誉称号:设立“优秀医师”、“杰出医师”等荣誉称号,对获奖医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晋升晋级:对表现突出的医师,在职称晋升、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四)其他奖励:根据医师的突出贡献,可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条件:(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患者,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三)业务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在医疗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四)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取得重要成果。
(五)在其他方面为医疗机构作出突出贡献。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惩罚对象: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医师。
第八条惩罚方式:(一)警告:对违反规定的医师给予警告,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二)记过:对情节较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三)降级降职: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医师,降低职称或职务,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四)取消执业资格: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医师,取消其执业资格,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五)其他惩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给予其他形式的惩罚。
第九条惩罚条件:(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的,给予相应惩罚。
(三)违反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影响医疗安全的,给予相应惩罚。
(四)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惩罚。
医院奖励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医院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奖励原则第四条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奖励应面向全体职工,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职工。
2. 公开原则:奖励条件、标准、程序和结果应向全体职工公开。
3. 透明原则:奖励过程应透明,便于职工监督。
4. 实效原则:奖励应与工作绩效挂钩,激励职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奖励种类及标准第五条奖励种类:1. 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职工给予表彰。
2. 优秀个人奖励:对在某个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奖励。
3. 先进集体奖励:对在工作中团结协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给予奖励。
4. 创新成果奖励:对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改进措施,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六条奖励标准:1. 表彰奖励:根据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品质、突出成绩等因素,给予表彰。
2. 优秀个人奖励:根据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3. 先进集体奖励:根据集体在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4. 创新成果奖励: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成效和推广价值,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第四章奖励程序第七条职工提出奖励申请,经所在科室或部门审核后,报医院奖励评审委员会。
第八条奖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
第九条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对获奖职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奖惩制度说明
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期间的奖惩制度说明1、找个老师当面传授;2、从VCD或者网上的视频教程开始;3、从书本开始能够有老师当面传授最好,可以及时解答你的各种问题,但是目前在国内不大好找。
跟VCD练习和阅读书本也是可行的。
目前国内有很多人都是最开始从书本和VCD开始的。
但是这种一定要加强交流,以防止对书本理解产生的偏差。
练习最好是早晨空腹,中午空腹或者晚上饭后3个小时后。
其他时间也可以选择在饭后的3小时后。
尽量争取在每天的同一时间练习。
地点没有严格的限制,但尽量选择在通风,空气新鲜并且安静的地方。
在家里开着窗户练习也是可以的。
练习最好在地板上铺张半厘米厚的地毯,但要求整洁。
最好是穿着宽松,柔软的运动服。
裤子最好是束脚的,以便于练习倒立。
瑜伽练习时间的问题上,每天最好练习一小时,如果你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的话,那么你安排半小时或者10分钟也都是可以的,关键是要你持之以恒的练习即可。
坚持每天练习半小时,比一周练习2个小时效果好的多。
练习瑜伽,贵在坚持。
你在呼吸吗?呼吸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会的养生法宝,只是我们平时只做到了百分之三十的呼吸,其余不但未能完全运用,甚至忽略了!其实,只要回归到婴儿时期的单纯探索,你将惊觉原来瑜伽的呼吸法是如此单纯简易。
在此我要大声疾呼:呼吸吧!大大地做深呼吸,接着再深呼吸几次——现在是不是觉得整个人变轻松了呢?让我们配合瑜伽的练习,找回其余百分之七十的潜能,发现自己的单纯与能量!你常常固定一个姿势几分钟后再活动身体时,觉得全身发麻动弹不得吗?小心,小心,你的血液循环缓慢到以发麻来向你抗议了!现在正稳如泰山坐着的你,小心就快成化石了——化石如果掉落会坏了、折了、裂了、伤了的道理,你一定知道!所以如果你是完全不运动的.人,快起身动一动僵硬的身体。
但是记住,一定要先暖身才不会像化石一般伤了身子喔!“暖身是做运动前一定要做的事,尤其是进入瑜伽练习前。
不管你是完全不动的化石人还是经常有运动的活动人,做任何运动前,“暖身都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运动平安概念,才可防止不必要的运动伤害。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及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及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一、背景说明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院为了提高住院医师临床技术和综合素质而设立的一项培训体系,旨在通过规范化的培训流程和科学的考核机制,提升医院住院医师的医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为了保障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权益,制定本人事管理及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二、人事管理1.员工岗位设定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不同培训阶段和职业发展需求,设定不同的岗位等级,并对应相应的工作量、工作内容和工作评价体系。
2.员工职务任免医院应根据学员的培训成绩、综合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进行定期评估,给予学员相应的职务晋升或调整。
3.劳动合同医院应与学员签订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职责和权益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4.培训期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培训期限需根据培训计划和学员的情况确定,一般为3-5年。
5.绩效考核医院应根据学员的职位级别和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定期评估学员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潜力。
1.基本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和津贴等组成。
2.工资标准根据学员的职位级别和培训阶段,制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应每年进行调整,以适应通胀和人力资源市场变化。
3.工资发放时间工资应按月发放,工资计算周期为每月底至下月底。
4.工资调整医院应每年组织考核评估,根据学员的工作表现,对基本工资进行调整。
1.绩效工资考核指标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包括学员的工作业绩、职业发展潜力、学术成果和专业能力等。
2.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工资比例根据学员的绩效评分确定,评分越高,绩效工资比例越高。
3.绩效工资发放时间绩效工资应每季度或半年度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确定。
4.绩效工资调整医院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学员的绩效表现和职业发展潜力,对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五、总结制定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及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能够保障学员的权益,激发学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动力,提高医院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医疗水平。
全科医生培训奖惩管理制度
全科医生培训奖惩管理制度全科医生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起到了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的关键作用。
由于工作岗位特殊性,培训奖惩管理制度对全科医生的规范和引导至关重要。
一、奖励制度:1.优秀业绩奖励:对于在临床工作中表现突出,善于沟通、患者满意度高的全科医生,可以给予额外的奖金或晋升机会。
2.学术研究奖励:对于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全科医生,可以给予科研资金或提供学术交流机会。
3.整合卫生资源奖励:对于善于整合团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全科医生,可以给予绩效奖金或相关岗位晋升。
二、惩罚制度:1.严重不当行为惩罚:对于违反医疗伦理准则、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全科医生,可以给予停职、降职等处罚。
2.严重失职惩罚: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严重失职的全科医生,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等处罚。
3.诊疗错误惩罚:对于由于医疗技术不规范或疏忽导致严重后果的全科医生,可以给予扣减工资、降职等处罚。
三、培训制度:1.全科医学培训:提供系统的全科医学培训课程,包括基础科目知识、临床诊疗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使全科医生能够胜任基层医疗服务工作。
2.继续职业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继续职业教育,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和交流,提高全科医生的专业水平和学术素养。
3.临床实践培训:定期组织全科医生赴不同医疗机构进行实践培训,开展全科医生轮转,提供多样化的临床病例,提升全科医生的临床经验和综合运用能力。
四、督导和评估制度:1.督导全科医生:派遣专业团队对全科医生的临床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2.评估工作表现:定期对全科医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包括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临床技术水平等方面,对工作出色的全科医生进行肯定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纠正和指导。
全科医生培训奖惩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引导和规范全科医生的工作行为,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居民的医疗需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
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一)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助学金和补贴,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并保留向兄弟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二)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包括主任、带教老师签名),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之前所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
(三)不按轮转计划转科的、不拿派科单自行到科室报到者、出科未经考核者,均视为培训计划(时间)无效。
(四)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在医务科登记并及时到相关机构注册,如不按时注册的将不予晋升工资标准。
(五)两次执业医师执照考核未通过者,将终止培训。
(六)学员在第一年培训期间,应为24 小时负责制。
在整个阶段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事假。
如有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自动留级。
(七)病假在三个月以上者,第三个月开始只发基本工资,直至开始上班。
(八)旷工者,按每天100 元均标准扣发工资,超过五天者扣发全部工资及补贴,并视情节终止培训。
(九)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只发放该月基本工资;轮科期间两个科室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培训。
(十)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科室投诉到科教科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必须在该科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此培训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和补贴。
(十一)培训过程中,因严重违反医疗制度和操作规程而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及我院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理(包括经济赔偿)。
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培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对工作认真积极,为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医院将给予奖励。
(十三)住院医师享有同本院职工相同的奖励待遇,如:文章奖励、行政奖励、婚育、假期、夜班补助等参照人民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或合同内容执行。
医院培训计划考核奖罚规定
医院培训计划考核奖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培训计划的考核奖罚制度,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级医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成绩进行奖励和处罚,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培训计划考核规定第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技能、医学知识、护理能力、沟通能力等,其中涉及国家医学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知识、效劳规定等。
第六条医院应当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并严格执行,确保全体医务人员都能参与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成绩进行考核,采用考试、评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务人员培训成绩档案,对每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成绩进行归档管理,以便今后参与奖惩评定。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务人员考核通报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成绩进行通报,公示。
第三章奖励规定第十条医院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医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优秀成绩者,可以给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二)在培训中表现突出者,可以提拔或者调整岗位;(三)在培训中取得业绩,可以给予物质奖励等;(四)其他应当奖励的情形。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培训成绩档案,定期进行评选,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医务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发放等,并作为评优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明确的奖励标准和程序,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确保奖励的公正、公平。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医院对在培训中表现不合格的医务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在培训中成绩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警告、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二)在培训中违反规定者,可以进行适当的处罚;(三)在培训中拒绝接受培训者,应当进行适当处罚;(四)其他应当处罚的情形。
新生儿科奖惩制度
新生儿科奖惩制度新生儿科奖惩制度一、奖励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2.(1)在抢救危重患儿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3.(2)在科室管理、院内感染控制和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4.(3)在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或技术创新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5.(4)在临床带教、培训和科研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6.(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奖励形式:8.(1)通报表扬;9.(2)嘉奖;10.(3)记功;11.(4)晋级。
二、惩罚1.违反医德医风、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恶劣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辞退等处罚。
2.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按医院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3.收到患者及家属投诉,经查实确有违规行为者,按投诉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者,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扣罚奖金或其他惩罚。
5.对于不适应新生儿科工作要求的人员,经培训仍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者,可给予调岗或辞退处理。
6.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医疗质量1.严格执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监督。
2.对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要求。
3.定期对医生进行医疗质量考核,包括病历书写、诊断符合率、治疗有效率等指标。
4.对医疗质量不良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护理质量1.严格执行护理质量控制标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监督。
2.对护理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要求。
3.定期对护士进行护理质量考核,包括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健康教育等指标。
4.对护理质量不良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科室管理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科室运行流程和操作规程。
2.加强科室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4.对科室设备、器材和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使用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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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市儿童医院“瑞华儿科规培医师奖学金”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医生素质,培训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稳定儿科住院医师队伍,更好地鼓励儿科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掌握扎实的儿科临床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发扬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宣传互帮互助、诚信友爱的公益理念,携手AA市儿童医院、AA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共同设立“瑞华儿科规培医师奖学金项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支持儿科人才培养,经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AA市儿童医院、AA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联合AA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共同组建“瑞华儿科规培医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另行聘任),负责住院医师“瑞华儿科规培医师奖学金”的评审、发放与监督工作。
第二章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三条奖励对象为AA市儿童医院在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社会化和委培学员)、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单位人。
第四条申请条件
1. 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2. 爱岗敬业、关爱患者、受到带教老师和同事好评。
3. 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积极主动,完成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相关考核(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且成绩优良。
4.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 同等条件下,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主持(前三名负责人)省级及以上(含省级)科研课题项目者;在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者优先考虑。
(论文和课题符合科研科相关要求,且在科研科备案,提供相关复印件)。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未经同意擅自更改轮转计划者。
(2)本年度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记录者(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三基”考核的其中任意一项在80分以下)。
(3)本年度大病历数量不满24份者。
(4)本年度病历抽查不合格者。
(5)本年度发生旷工(旷课)者。
(6)本年度累计病事产假天数超过7天及以上者。
(7)应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而未参加者或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者。
(8)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而未参加者或参加结业考试但未通过者。
(9)在医院规定时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课未通过者。
(10)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者。
(11)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人。
(12)违法乱纪、受到公安部门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13)其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