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交叉口视距线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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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面交叉口视距线控制

1、郑州市路口红线控制采用视距三角形法,视距长度依据道路等级所对应的停车视距确定;交叉口侧石转弯半径一般按相交道路的较低等级道路红线取值。

郑州市路口视距控制长度与侧石转弯半径表

注:①视距为强制性指标,侧石转弯半径为指导

性指标;②渠化路口侧石转弯半径参照相应道路标准段取值。

2、道路交叉口控制线应严格按照规范视距控制标准执行。对中心城区以内(西三环以东、北三环以南、南三环以北、中州大道以西,均包含以上道路),老城区现状建筑占压规划道路交叉口视距线的情况,应通过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速等措施加以解决,待建筑更新时退至规划控制视距线外,附属临时建筑随道路改造拆除或退至视距线外;新建、改造地块交叉口控制视距线均严格按规范视距控制标准执行。

3、当级别差距较大的道路相交(支路及以下等级道路与45m及以上宽度道路相交)或者道路斜交达到30度以上、75度以下或105度以上角度时,会产生视距线过小情况。此时应根据路口人行道宽度不小于路段人行道宽度原则进行校核,即利用较窄道路的路口侧石转弯半径减4米(R-4=R1)作为半径绘制圆弧,取其与道路切点连线,与规划视距线进行比较,取其大者作为控制视距线标准(见图1、图2)。

图1 道路等级相差太大

图2 道路斜交

道路斜交为30度以下角度时,直接按10米半径绘圆弧与道路切点连线,与视距线进行比较,取其大者作为控制视距线标准。

4、部分畸形交叉口、设置路口安全渠化岛的道路交叉口,以路口的详细设计控制为准;其他另有详细设计的以批准的详细设计为准;对无法绘制视距线的交叉口,按照第3条标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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