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届挑战杯规程与评奖办法
挑战杯评分标准
挑战杯评分标准挑战杯是全国性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挑战杯评分标准是评价参赛作品的重要依据,本文将从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五个方面来介绍挑战杯评分标准。
一、创新性创新性是挑战杯评分标准的重要方面之一。
创新性是指参赛作品在技术、理论、方法、应用等方面具有新颖性、独创性和前瞻性。
创新性是评价参赛作品的核心指标,也是评委们最为关注的方面。
在评价创新性时,评委们会考虑参赛作品的创新点、创新思路、创新成果等方面。
创新点是指参赛作品在某一方面具有独特的创新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创新思路是指参赛作品的创新思路是否新颖、独特、前瞻性。
创新成果是指参赛作品的创新成果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二、实用性实用性是挑战杯评分标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实用性是指参赛作品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实用性是评价参赛作品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评委们关注的方面之一。
在评价实用性时,评委们会考虑参赛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推广价值、市场前景等方面。
实际应用价值是指参赛作品是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推广价值是指参赛作品是否具有推广价值,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得到应用。
市场前景是指参赛作品是否具有市场前景,能够在市场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三、科学性科学性是挑战杯评分标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科学性是指参赛作品是否符合科学原理和科学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科学性是评价参赛作品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评委们关注的方面之一。
在评价科学性时,评委们会考虑参赛作品的科学原理、科学方法、科学性和可靠性等方面。
科学原理是指参赛作品是否符合科学原理和科学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科学方法是指参赛作品是否采用了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科学性和可靠性是指参赛作品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是否能够得到科学验证和证明。
四、完整性完整性是挑战杯评分标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挑战杯奖励政策
一、对学生的激励政策:1、给予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和校内表彰(见学生手册第101页和挑战杯文件)2、创新学分认定《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教育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第三条学科竞赛的学分认定。
学科竞赛的学分数按参赛获奖等级认定(表3)。
3、奖学金奖励《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1.校外竞赛奖励。
学生在参加校外各项学科竞赛活动中,有发明创造、突出事迹或成绩优异者,按以下标准奖励:学生的奖金统一纳入学校学生奖励经费中支付。
2、挑战杯国赛获奖,可作为申请上海校友会奖学金条件之一。
(见学生处相关文件)4、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省级以上挑战杯比赛中获奖(团队取前3名)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对老师的激励政策:1、进行校内表彰(见挑战杯文件)2、工作量补贴《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二)竞赛指导工作量补贴。
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除按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外,另按以下标准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1.校级竞赛:15学时/队;2.省级竞赛:30学时/队;3.国家级竞赛:50学时/队(各级竞赛为同一项目时不累计)。
3、教学效果认可在教授副教授聘任和续聘中有对教学效果的要求,在要求的条件中,教学效果的认可与科研课题、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是并列的。
三类(省赛的二等以上)教学效果与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二类科研奖励或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列,二类(国赛三等以上)教学效果与主持三类科研课题或一类科研奖励或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列。
4、教学科研奖励《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安工大〔2003〕12号三、对学院的激励政策:1、进行校内表彰,评出优秀组织奖,纳入到学生工作和共青团考评要求中。
“挑战杯”注意事项
如上届有作品附有光盘,评委在讨论时就用“附光盘的”来代替作品名称呼,多媒体表演。项目本身的特点很重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要做到有最有特色的一句话(有一个亮点、一句话说清)。
5。注意巧用图表来解释
图表特别是有说服力来形象直观特点,图表要规范:注解、说明、数据、表是否规范、有利于得分。
2。创业计划竞赛是近几年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围绕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概念,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包括企业概述、业务与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内容的创业计划书,最终通过书面评审和秘密答辩的方式评出获奖者。
①执行总结(5%)要求:简明、扼要,能有效概括整个计划;具有鲜明的个性,具有吸引力;有明确的思路和目标;能突出自身特有的优势。⑦产品(或服务)介绍(15%)要求:描述详细、清晰;技术领先,且适应现有消费水平;对技术前景判断合理、准确;特点突出,有较高的商业价值;需求分析合理。②公司战略(5%)要求:公司背景及现状介绍清楚;商业目的明确、合理;公司市场定位准确;形象设计及创业理念出色;全盘战略目标合理、明确。④市场分析(10%)要求:市场竞争状况及各自优势认识清楚,分析透彻;对市场份额及市场走势预测合理;市场定位难确。⑤营销策略(10%)要求:成本及定价合理;营销渠道通畅;促销方式有效,具有吸引力;有一定创新。⑥经营管理(5%)要求:开发状态和目标规划合理;操作周期和实施计划安排恰当;在各发展阶段目标合理,重点明确;对经营难度和资源要求分析准确。⑦创业团队(15%)要求:团队成员具有相关的教育及工作背景;能力互补且分工合理;组织机构严谨;产权、股权划分适当。⑧企业经洲财务状况(10%)要求:财务报表清晰明了,且能有效揭示财务绩效;列出关键财务因素、财务指标和主要财务报表;财务计划及相关指标合理推确。@融资方案和回报(10%)要求:列出资金结构及数量、投资回报率、利益分配方式、可能的退出方式等;需求合理,估计全面;融资方案具有吸引力。⑩关键的风险和问题(10%)要求:对风险和问题认识深刻,估计充分;解决方案合理有效。四创业计划表述(5%)要求:专业语音运用难确;表述简洁清晰、少有冗余。
挑战杯大流程
怎样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参赛流程图:二、具体说明:(一)开题参加“挑战杯”竞赛,你得从选择一个题目入手。
从现在开始,利用你已掌握的知识和你敏锐的头脑,挖掘你感兴趣的学科中有科研价值的课题。
首先,你必须知道“挑战杯”竞赛的参赛作品类别: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
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指南》(参见附件)范围内选题题目示例:无“网”不胜——私营企业家的成长探析贫困学生怎么上大学?——中国高校学生贷款运行机制分析及其国际比较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的遗传学求证——汉族遗传结构初探3、科技发明制作(包括化工、机械与控制、计算机、电工、电子、电信、农医等)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根据我校的专业设臵情况,参赛的主要是第二类,即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方面)。
要知道,一个好的选题,在“挑战杯”的成功中占有重要的份量。
在本手册的附件中,列出了部分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的标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最好把你的想法和老师沟通一下,征求老师对于该课题的意见。
其次,你得知道“挑战杯”对参赛者以及参赛作品的资格的要求:■对参赛者的身份要求:凡2007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并尚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
■对作品内容的规范:参赛作品必须是距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距竞赛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是指作品完成最后工作的时间距竞赛申报日不到两年,而非在两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以下四类作品不在申报范围内:A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B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C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D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对作品形式的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挑战杯评选标准
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系初赛评审标准一、作品陈述限定参赛队员4人,请对本团队所进行的创业计划进行陈述,限时7分钟。
评定团队正式陈述的各项标准是:1、产品/服务介绍:全面客观地介绍和评价产品/服务的特点、性质和市场前景。
2、市场分析:对市场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加以严密和科学的分析。
3、公司战略及营销战略:公司拥有短期和长期发展战略及应对不同时期的营销战略。
4、团队能力和经营管理:对本公司的团队能力有清晰的认识。
掌握并熟知本团队经营管理的特点,明确公司经营和组织结构情况。
5、企业经济/财务状况:公司不同经营时期的经济/财务状况均清晰明了,财务报表具有严密性。
6、融资方案和回报:有完善且符合实际的企业融资方案,并进行企业的资本回报的测算。
7、关键的风险及问题的分析:对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关键风险和问题进行先期考虑和分析,并附有实质性的对策。
二、评委提问限定参赛队员4人,限时3分钟,评委可提问2-4个问题。
评定团队回答提问的各项标准是:1、正确理解评委提问:对评委问题的要点有准确的理解,回答具有针对性。
2、及时流畅做出回答:尽可能在评委提问结束后快速的回答,回答内容连贯、条理清楚。
3、回答内容准确可信:回答内容建立在准确的事实和可信的逻辑推理上。
4、特定方面的充分阐述:对评委特别指出的方面能做出充分的说明和解释。
三、整体表现评定团队整体表现的标准是:1、整体答辩的逻辑性及清晰程度:陈述和回答提问的内容具有整体一致性,语言清晰明了。
2、团队成员协作配合:团队成员在陈述时有较好的配合,能协调合作,彼此互补,对相关领域的问题能阐述清楚。
3、在规定时间内有效的回答:在规定时间内回答评委提问,无拖延时间的行为。
注意:团队服装应尽量统一,尽量结合创业计划项目选择服装风格。
“挑战杯”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东农(团)字【2009】5号东北农业大学“挑战杯”系列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著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
“挑战杯”系列竞赛包括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项赛事,每项比赛两年举办一届,两项比赛交叉轮流举行。
“挑战杯”系列竞赛一般分为校级选拔赛、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管理“挑战杯”系列竞赛实行课题制管理,分为课题申报、中期考核制度和结题参赛三个环节。
课题申报由各学院团委书记(或参与比赛学生的辅导员)负责把关,审核其项目参与比赛的可操作性,帮助学生联系指导教师(或教师组);中期考核由校团委负责,凡是中期考核合格的项目,校团委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预支一定的经费 (其中科技制作类300元—2000元,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创业计划类200元—1000元),预支经费将在学生获得的一次性奖金中扣除;结题参赛由校团委和指导教师组共同负责,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和国家级比赛,并根据全国决赛情况指导学生现场答辩。
二、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在国家级、省级、校级的“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的团队(或个人)和指导教师组(或指导教师)。
三、对个人的奖励(一)对学生的奖励1、在国家级、省级、校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团队(或个人)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一次性奖金,奖金由团队负责人(第一作者)分配。
标准如下(税前):2、在国家级、省级、校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团队成员,其年度综合测评中的德育加分按照《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挑战杯”详细介绍
“挑战杯”竞赛第一部分:为什么要参加“挑战杯”学习钻研的机会——参加“挑战杯”,可以在与同学合作中互相学习激发灵感,更能得到名师指点延伸,令你常常有茅塞顿开的欣喜,使你拥有更好的陶然书海,求索真知的机会。
发掘潜力的舞台——“挑战杯”的宗旨就是重在挑战,它所考验的就是你的勇气和灵感。
只要你踏上征途,必会有所收获。
探索过程可能漫长而艰苦,也可能漫长而曲折,但这正是你吸取教训,完善自我,获得宝贵科研经验的有效途径。
在大功告成之时,你会欣喜地发现,除了成功之外,你更大的收获是否发掘了自己无穷的潜力!明天腾飞的准备——参赛者的获奖情况将存入个人档案,并通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毕业分配办公室。
同时,经专家组评选的优秀作品将送交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为校争光,为己添彩。
参赛作品中确有实际价值的作品,我校会积极对外推介,使作品能够真正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一句话,“挑战杯”将会一个学生描绘多彩明天的重要一笔。
它将给我们充分的自由空间发挥我们的想象,开拓我们的思维,实践我们的梦想,最终证明我们的价值!第二部分什么是“挑战杯”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和组织开展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
到目前为止,“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是“挑战杯”大学生活课外学术科技学术作品竞赛。
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这项活动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自1989年以来先后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举办过十届,近几届参与高校、关注媒体的数来数量都在不断地增加。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竞赛也是十分重视,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亲自题写“挑战杯”杯名,李鹏、吴邦国等也为竞赛题词,苏步青、朱光亚等著名科学家也纷纷寄语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的“奥林匹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模板】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销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取销该校、该省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十一条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味议召开时成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代表、全国组织委员会高校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0名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
2023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分细则
2023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分细则社会实践:项目结合社会实践、社会观察,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与成效。
在科技创新、扶贫助困、社会民生、生态环保、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社
会贡献度。
未来在持续吸纳、带动就业的能力等。
实践过程:项目通过深入社会、行业、实验场所、实训基地,开展调
查研究、试点运营、试验论证,获得实践成果。
项目成果对于了解社会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社会问题等具有参考价值。
创新意义:项目在科学技术、社会服务形式、商业模式、管理运营、
应用场景等方面的创新程度。
创新成果对于赋能传统产业、解决社会问题,助力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积极意义。
发展过程:项目在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方面
设计完整、合理、可行。
目标定位、市场分析清晰、有前瞻性。
盈利能力
推导过程合理,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前景乐观。
团队协作:团队成员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具备一定解决社
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创业意识、创业素质、价值
观念与项目需求相匹配。
团队组织架构与分工合理,凝聚力、执行力、整
体竞争力强。
关注学长,后面分享挑战杯系列内容!#三创赛#创青春#挑战杯大学
生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
书#商业计划书PPT#SYB创业计划书#创新创业#挑战杯#中国创翼#创客中
国#考研保研#专升本#大创。
挑战杯简介及奖励措施
集美大学文件集大学“2003”37号关于印发《集美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等竞赛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现将《集美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等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实施。
二○○三年六月六日集美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等竞赛活动实施办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是我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两项赛事,也是各高校展示科研成果和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的领导和组织机构(一)成立‚集美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规划和协调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顾问,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团委、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图书馆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各学院(系)相应成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担任组长,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
成员由院(系)分团委负责人以及具有科研能力和指导经验的老师组成。
二、竞赛参加对象我校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竞赛时间安排学校在每年3—5月份期间开展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每两年各举办一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优胜者推荐参加第二年全国和全省竞赛的选拔。
全国、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一般在每年十月份举行,参赛作品选拔安排在当年的五月下旬举行。
全国、全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一般在每年的十一月份举行,参赛作品选拔定于当年的六月下旬举行。
四、参赛作品选拔和评审(一)选拔范围:1、学校‚挑战杯‛竞赛的获奖项目;2、各院(系)推荐的优秀作品;3、学校重点资助的学生科研立项项目。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本办法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
一、评选方式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评选采取计分制,主办单位根据各项评分指标,计算最后总得分,按排名先后确定获奖单位。
评选基础分为100分,总分不限。
二、评选名额每届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
三、评分标准1.重视程度(1)成立相应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并及时上报全国组委会加30分。
(2)举办与全国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加50分。
(3)党政领导对活动高度重视,省部级以上领导出席本省活动每位加20分,省级团委书记、科协主席、教育厅长等出席每人加5分。
(4)符合竞赛宗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竞赛规章、制度等指导本地活动加20分。
(5)主办单位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参会人员涉及省级团委分管领导或学校部负责同志时,按要求出席会议加30分,因故无法出席但委派其他同志参加会议加20分,缺席会议扣10分。
主办单位组织培训班或其它活动,要求保证参加人员时,按照要求完成加10分,每缺一人扣10分。
2.推进情况(1)按要求及时上报参赛作品加20分,延迟报送每天扣10分。
(2)在上报到全国组委会的作品中审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20分。
(3)终审决赛期间,按要求制作展板,按时布展、及时撤展加20分,延迟布展或撤展每天扣10分。
(4)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加10分,延迟报送每天扣5分。
3.作品质量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获得特等奖每件加4分,一等奖每件加3分,二等奖每件加2分,三等奖每件加1分。
4.成果转化组织省级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活动加10分。
符合竞赛宗旨,探索工作新载体,创新活动方式,效果明显加10分。
5.新闻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挑战杯”竞赛活动进行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其中,中央级媒体对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报道,每篇加10分;省级媒体对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报到,每篇加5分。
清华大学第32届“挑战杯”规程与评奖办法
清华大学第三十二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清华大学“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清华大学教务处、清华大学科研院、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办,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迎接挑战、服务奉献。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我校学生以院(系)为单位按照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或科研的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各院系主管教学或科研的副院长(副系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筹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筹备委员会,由各院系团委书记或科技辅导员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由校学生科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兼任。
筹备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由校、系两级学生科协组成,负责竞赛日常筹备工作的执行。
第七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组织评审及展览活动;4.议决其它应由筹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教学或科研主管教师、教务处以及校团委相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名,由副校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秘书一名,由校团委科创中心主任或科协主席担任。
评审委员会下设6个作品学科类别群(基础建设、机械控制、信息技术、能源材化、基础科学、社会科学及实践调研)分委会。
挑战杯竞赛作品评奖标准
“挑战杯”竞赛作品评奖标准甲类:学生课外学术科学作品竞赛甲Ⅰ.自然科学类学术作品(仅限在校本、专科学生参加,限定在理学、工学和医学等)。
基于以下方面评分(满分100分)1.可行性(10分)(1)考虑论文和报告的工作量大小(2)考虑论文和报告的工作难易程度是否超出合理范围(3)课题选择是否有意义2.创新性(30分)(1)课题的选择是否有独到之处(2)对所研究的课题是否有新见解(3)是否填补某一领域空白3.科学性和先进性(20分)(1)论文和报告的理论水平(2)论文和报告的学术价值(3)论文和报告是否处于该领域前沿位置4.实用性(20分)(1)论文和报告的实际运用价值(2)论文和报告的现实社会意义5.评委评审意见(20分)对项目作出综合书面评价或就其某一方面的突出优势和不足予以指出,并在20分额度内打下主观分。
甲Ⅱ.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两项比赛(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
基于以下方面评分(满分100分)1.可行性(10分)(1)考虑论文和报告的工作量大小(2)考虑论文和报告的工作难易程度是否超出合理范围(3)课题选择是否有意义2.创新性(30分)(1)课题的选择是否有独到之处(2)对所研究的课题是否有新见解(3)是否填补某一领域空白3.科学性和先进性(20分)(1)论文和报告的理论水平(2)论文和报告的学术价值(3)论文和报告是否处于该领域前沿位置4.实用性(20分)(1)论文和报告的实际运用价值(2)论文和报告的现实社会意义5.评委评审意见(20分)对项目作出综合书面评价或就其某一方面的突出优势和不足予以指出,并在20分额度内打下主观分。
乙类:学生课外创新作品大赛乙Ⅰ.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成本较高的制作(只要求对其产品作较为详尽的分析报告,重点放在技术操作的可行性分析)。
基于以下方面评分(满分100分)1.可行性(30分)(1)考虑该作品本身是否可行(2)考虑该作品中技术操作的可行性分析是否到位(3)国内是否已有同类作品且与本制作相比不具明显优势2.创新性(30分)(1)构思是否新颖(2)设计制作方法是否独树一帜(3)关键技术和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有独特之处(4)是否填补某一领域空白3.科学性和先进性(20分)(1)设计是否合理、精巧(2)性能是否优良(3)与现有技术相比是否具有较突出的实质性技术特点和显著进步(4)是否有较高的学术价值4.评委评审意见(20分)对项目作出综合书面评价或就其某一方面的突出优势和不足予以指出,并在20分额度内打下主观分。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及申报选手单位评奖细则
附件5:
西安邮电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赛作品及申报选手单位评奖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特制定本评奖细则:
一、参赛作品评奖细则
1、参赛作品得分包括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评审环节的得分,其中取书面评审成绩60%、答辩评审成绩40%。
两个环节成绩之和为该参赛作品成绩。
2、参赛作品分别依据成绩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比例分别为10%、20%、30%和40%。
二、申报选手单位评奖细则
1、参赛作品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70、40分,优秀奖不计分。
2、第一作者系(院)分值占30%;其余70%按照团队学生人数平均加到学生所在系(院)。
3、依据获奖参赛作品参赛选手所在系(院)的分值高低,评出西安邮电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集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三、本细则为暂行稿,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下次竞赛中适当修改、改进,但当次比赛按照此规定执行。
四、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安邮电学院委员会。
关于学生举办挑战杯经管类学术文化作品竞赛的规定
关于学生举办“挑战杯”经管类学术文化作品竞赛的规定“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全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受到政府、高校、教师和学生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已经成为对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具有导向性和示范作用的竞赛活动。
为保证我院学生在该项竞赛中继续获取优秀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高校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学院决定每年举办“挑战杯”经济管理类学术文化作品竞赛。
一、活动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立志成材,迎接挑战二、竞赛委员会:主任:委员:三、参赛时间:每年6月1日——9月30日四、参赛办法:1、参赛对象: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考虑到省、全国竞赛要求作者为在校生,毕业生如需参加比赛必须与非毕业生合作)。
2、竞赛委员会已邀请学院专家教授提供多项经济管理类参考选题(附后),参赛学生可以从中选取合适的课题进行研究、论证,并可以请相应的专家作论文指导教师。
3、参赛作品9月30日上交时,必须含打印作品一份,复印件两份(含摘要、主题词、参考文献),及磁盘一份。
作品正文字数在5000 — 8000范围为宜。
五、评奖办法:(一)评奖时间10月1日――10月30日(二)评审方式1、每份作品均由二名以上学院专家评分。
学院学生会根据不同专家评分采用综合计分方法,计算出每份作品最终得分,并排出名次。
如果作品为非经济管理类论文,将交由学生选题类别所属学院的专家评分。
2、竞赛同时设立组织奖。
组织奖评选以班为单位,计分方法以下:(1)班内学生提交作品每篇得1分;如果作品为合作成果,则第一作者所在班加0.5分,其他作者所在班加0.3分;(2)班内学生提交作品如获奖,班级加分按“一等奖每篇10分、二等奖每篇7分、三等奖每篇加5分、优秀奖每篇加2分”计算;如果作品为合作成果,则第一作者所在班加分占1/2权重, 其他作者所在班加分平摊另外1/2权重。
(3)如果同一篇论文有多个同班作者,该班不重复加分。
六、奖励方法:(一)论文单项奖一等奖3%;二等奖6%:三等奖9%:优秀奖12%(二)优秀组织奖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附:获得优秀奖以上论文推荐参加学校竞赛。
“挑战杯”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中山大学第十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中山大学青年科技协会二零零八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挑战杯历史-------------------------------------2第二部分组织机构---------------------------------------4第三部分参赛须知---------------------------------------5?第四部分作品要求---------------------------------------6第五部分评审流程---------------------------------------11第六部分评审模式---------------------------------------14第七部分相关活动 --------------------------------------17第八部分联系我们---------------------------------------17附录1“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18附录2全国挑战杯参赛作品参考选题------------------------22附录3论文文稿格式建议----------------------------------27附录4报名表--------------------------------------------28一“挑战杯”发展历史科技挑战当代青年,青年主宰未来科技。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着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每两年举办一次。
竞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宗旨,其目的是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发掘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关于挑战杯”竞赛的奖励办法
关于“挑战杯”竞赛的奖励办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是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的重要载体。
为了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设计研发型创新创业人才,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本科生和教师。
二、“挑战杯“项目的培育学院从教学和学科运行经费中培育“挑战杯”项目3至5项,每项资助5000元。
三、“挑战杯”竞赛的奖励(一)对学生的奖励1.在国家级、省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得等次奖的项目除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一次性奖金外,学院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奖励标准如下:注:个人项目学校奖金减半,学院配套奖励减半。
奖金由学院和教师组负责人进行分配。
2. 自2011级学生开始,在国家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得等次奖的项目可获得学分奖励,奖励学分可冲抵学院认定的学分,奖励标准如下:注:学分奖励仅限本科生。
3. 对于获奖学生,学院在其评奖评优、入党等予以优先考虑。
4. 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考评中,“挑战杯”竞赛的加分不受学期及100分的限制,自获奖之日起至毕业止。
加分计算标准如下:注:集体项目加分,由学院和指导教师组负责人进行协商分配。
5、研究生参加“挑战杯”全国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该团队前三名成员等同于在SCI-E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论文,学院给予相应的奖励。
6.凡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学院均按就高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对教师的奖励1.教师(或教师组)指导学生项目在国家级、省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获得等次奖的除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一次性奖金外,学院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学院配套的奖金由学院进行分配。
3.学院将根据项目作品的获奖情况,给予指导教师组教学工作量补贴,可用于冲抵下年度的教学工作量,但不发放相应课时费,奖励标准如下:每位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由学院和指导教师组负责人协商分配。
4.对于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挑战杯”竞赛等次奖的指导教师组或指导教师,学院在其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岗位考核中等予以优先推荐。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草案)一、本规则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
全国评审委员会依据本规则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全国评审委员会的组成1.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非高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4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和2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组成;2.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下设若干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二名;3.全国评审委员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4.全国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正、副主任、秘书长除外)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后可以公布; 5.全国评审委员会在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终审结果后解散。
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全国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两阶段进行。
预审要评选出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作品的80%左右的作品进入终审。
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按照3%、8%、24%、65%的比例评出特、一、二、三等奖。
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各奖励等级之间的标准是相对的。
4.评审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5.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
6.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评委不得参与对其同省(区、市)高校、其本人亲属作品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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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文件清团发﹝2014﹞45号★关于发布《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规程》与《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奖办法》的通知各院系团委:清华大学“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校团委和校学生科协共同主办的全校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至今已举办了三十二届。
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我校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实践、促进不同学科间交流、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十三届“挑战杯”竞赛评审工作定于2015年3-4月举行,为指导院系进行赛事申报,特制定《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规程》与《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奖办法》。
希望各单位以本次“挑战杯”竞赛为契机,统筹规划,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挑战杯”赛事体系,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2014年11月4日附1: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清华大学“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清华大学教务处、清华大学科研院、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办,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方式:我校学生以院(系)为单位按照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或科研的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各院系主管教学或科研的副院长(副系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筹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筹备委员会,由各院系团委书记或科技辅导员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由校学生科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兼任。
筹备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由校、系两级学生科协组成,负责竞赛日常筹备工作的执行。
第七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组织评审及展览活动;4.议决其它应由筹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教学或科研主管教师、教务处以及校团委相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名,由副校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秘书一名,由校团委科创中心主任或学生科协主席担任。
评审委员会下设6个作品学科类别群(基础建设、机械控制、信息技术、能源材化、基础科学、人文社科)分委会。
各院系评审委员会由副院长(副系主任)担任主任。
学校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各院系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教师,及其他高校、校外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组成。
评审委员会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审查作品参赛资格,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十条竞赛设立仲裁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副主任1名、根据三大类别推选评审委员3名、筹委会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名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职责如下:1.在指导委员会的授权下,在第一轮评审开始至评审结束前接受学生、评委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2.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公正。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第十二条凡在竞赛举办学期初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可通过院系申报作品参赛。
在学校有关部门正式注册的社团协会或学生组织可以以集体作者的名义通过校学生科协申报参赛,不占用院系推荐作品名额。
如作品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来自不同院系,可以通过校学生科协交叉学科专场申报参赛,不占用院系推荐作品名额。
第十三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其主要研究成果必须在申报前一年内完成。
作品必须有本校指导教师,并获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方能申报参赛。
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四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型。
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主题限定在人文、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艺术设计等七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六个学科类型:信息技术、机械控制、基础建设、能源材化、基础科学、人文社科。
第十五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六条考虑到优秀作品需要连续积累和较长时间的制作,部分创新点比较突出、有望取得较大成果的往届参赛作品,如有重大改进和提高,经院(系)严格评审并报组委会批准后,可再次参加竞赛。
在申报时,需说明作品新做出的重大改进与提高,并通过院系参赛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对于各类参赛作品,原则上要求第一作者的工作量应该占整个项目工作量40%以上,其余作者每人工作量不低于10%。
作者总数不超过6人。
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团队名义参赛。
第十八条申报参赛的作品,需完整填写作品报名表、作品简介和作品正式文档。
改进后参赛的往届参赛作品,还需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
申报信息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不得修改,否则竞赛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第十九条参赛作品须由作者申报,指导教师或院(系)推荐,经本院(系)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确定其主要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独立完成。
第二十条作品报名表经作者签字确认后,竞赛筹备委员会拥有宣传、传播与结集出版参赛作品,介绍作品作者的权利。
第四章评审与奖励第二十一条评审分为院系初审、校级复审、校级终审三轮进行。
1.各院系评委会对本院(系)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按照《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院系评审指导意见》进行评审,确定作品排名,并提交作品材料;各院系(不包括交叉学科专场)排名前六(最多六件)的作品进入第二轮评审。
2.交叉学科专场的作品由校学生科协按照《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院系评审指导意见》组织进行评审。
3.院系材料提交,院系科协需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作品材料、院系第一轮评审结果(纸版与电子版作品推荐表)和院系参赛作品统计表。
其中,作品材料包括所有参加第一轮评审作品的作品报名表(纸版与电子版)、作品简介、作品正式文档。
作品报名表(纸版)需有作品指导教师签字和院系科研科或教务科盖章。
作品推荐表(纸版)需有各院系第一轮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往届作品改进参赛资格审查表需有指导老师和院系评审第一轮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4.校级复审为材料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作品所属学科(以作品申报信息中的学科类别及对应二级学科信息为准),邀请校内外相关专业评委进行评审,每件作品的评委不少于三人。
若评委对作品所属学科类别提出质疑,且合议认定作品参赛学科类别与实际不符的,将向作者建议更改至其他学科类别,否则将失去参加校级终审的资格。
校级复审后,将根据评审结果产生入围校级终审的作品名单。
5.校级终审为现场答辩,作品依照学科类别进行分场答辩,根据参赛作品材料评审成绩与终审答辩成绩,确定特、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名单。
基础科学分场在答辩结束后加设学术海报展示环节。
6.评委由评审委员会邀请,评委名单不对外公布。
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校级复审与校级终审时,评委不参与对指导作品的评审工作。
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第二十二条竞赛获一、二、三等奖作品数目分别约10、30、60件,应兼顾学科均衡与本科生、研究生分布合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特等奖不超过6件,可空缺。
设最佳新秀奖若干,由本届挑战杯获二等奖以上(含)奖项的大一、大二学生(要求为第一作者)获得。
第二十三条本届挑战杯竞赛设“挑战杯”1个和“优胜杯”6个。
竞赛以院(系)所在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参赛院系按照文、理、工分成三类,各类院系团体总分按照高低进行排序。
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由三类院系中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获得;剩余两大类院系中团体总分最高者获“优胜杯”,其余“优胜杯”按三类院系总分确定。
设“优秀组织奖”5个,综合考虑团体总分、参赛作品总数、成绩进步等条件,授予非“挑战杯”和“优胜杯”院系。
团体总分包括作品参赛分、作品获奖分和挑战杯系列赛事分。
参赛获奖的集体作者可获得相关奖励,通过校学生科协报名的社团协会或学生组织获奖得分不计入院系团体总分。
团体总分加分方案另见《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评奖办法》。
第二十四条根据指导项目的参赛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指导教师,具体评选办法另见《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评奖办法》。
第二十五条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院系评审会可设立评选相应的院系级奖励。
清华大学教务处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学生科协2014年11月附2: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清华大学第三十三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定本评奖办法。
第二条评审应充分考虑作品的实用性、创新性和学术价值,院系评审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可根据专业特色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
第二章单项奖第三条本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设特等奖(不超过6件,可空缺),一等奖(约10件),二等奖(约30件)以及三等奖(约60件)。
获奖由作品总分决定,同时兼顾学科均衡与本科生、研究生分布合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