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科规章章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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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基建质量,保障医院运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工程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工程、改建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医院工程基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合理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优先选择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技术。

第七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织成立相应的管理团队。

第十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工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档案,全面记录项目的工程进展和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和完善项目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满足医院的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的设计单位编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遵循“合理、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第十八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医院的规划和未来发展需求,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第十九条医院工程基建项目的设计应当注重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优先选择绿色建材和绿色设计理念。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一、总则1.1本规章制度是为规范医院基建科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院基建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1.2医院基建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时刻保持对医院工作的忠诚和纪律意识。

二、职责及权限2.1医院基建科是负责医院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和修缮工作的科室。

2.2医院基建科应确保医院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3医院基建科有权对医院设备、设施的更新和修缮提出建议,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工作机制3.1医院基建科应组织编制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修和更换工作。

3.2医院基建科应定期对医院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3医院基建科应做好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工作,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更新设备档案。

3.4医院基建科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设备的验收工作,保证设备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

3.5医院基建科应定期组织开展设备的维修及维保培训,提升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安全管理4.1医院基建科应制定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规定,并向医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2医院基建科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4.3医院基建科应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设备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防范。

五、禁止事项5.1医院基建科人员禁止将医院设备、设施用于个人目的,禁止擅自移动、拆卸、改变设备设施的布局和功能。

5.2医院基建科人员禁止泄露医院设备、设施的技术和保密资料。

5.3医院基建科人员禁止违反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

5.4医院基建科人员禁止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购买设备设施过程中的回扣、礼金等。

六、违纪处分6.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基建科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记过、降级或者辞退等处分。

6.2对于违法乱纪行为,医院基建科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严格追责。

七、附则7.1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基建科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所有。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模板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模板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建部管理,保障医院基建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基建部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第三条医院基建部负责编制医院基建规划,组织实施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医院的用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确保医院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的环保工作,推动绿色医院建设,减少医院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的设备采购工作,组织设备的招标采购,确保设备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八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能源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医院的能源消耗。

第九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的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医院的清洁和卫生管理,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健康。

第十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基建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长由院长任命,副部长由部长任命。

第十二条医院基建部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部长任命。

第十三条医院基建部设规划设计组、工程管理组、设备管理组、环境卫生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由工作组成员推荐,经部长任命。

第十四条医院基建部设绩效考核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组设组长一名,由部长任命。

第十五条医院基建部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部长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各工作组组长、院感科负责人和院办主任等。

第十六条医院基建部设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医院基建部设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汇总工作信息。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规划设计组负责医院基础设施规划和设计工作,组织编制医院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和监督施工单位的设计方案。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一、医院基建科的职责和任务1.医院基建科是负责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监管;-负责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采购、安装和维护;-负责医院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养;-负责医院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2.医院基建科的任务包括:-编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采购工作;-监督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安装和验收;-组织医院建筑物和设备的巡查、维修和保养;-指导医院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医院基建科的组织与管理1.医院基建科设有科长、副科长和工作人员。

科长由医院领导班子任命,副科长由科长推荐并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任命。

2.医院基建科为具有独立经费、人员和工作办公条件的科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基础建设相关的制度、规定和工作计划。

4.医院基建科应定期向医院领导班子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医院基建科的工作流程1.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长组织编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医院发展目标和需求;-科长与相关科室和部门协商,确定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方案;-科长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送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2.医院设备和设施采购:-科长组织编制医院设备和设施采购计划,明确规格、数量和标准;-科长组织制定采购文件,进行采购招标或询价;-科长组织评标和谈判,确定供应商;-科长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安装合同;-科长监督和验收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和交付。

3.医院设备和设施维修:-科长组织编制医院设备和设施维修计划,明确维修内容和时间;-科长组织维修人员进行设备和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养;-科长组织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修和保养;-科长协调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4.医院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科长制定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科长组织环境卫生人员进行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科长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检查;-科长组织生态保护工作,保护医院周围的生态环境。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和职责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和职责

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综述
(一)医院基建科的职责
1、负责医院建设项目前期论证、费用核定、监理和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按标准质量标准施工,协调各部门和施工单位,保证项目实施无误;
2、负责医院建设和其他大型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检验、材料采购等工作;
3、负责医院内部工程的预算、招投标、施工、维修维护等工作;
4、及时发现医院内部的设备安全隐患,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并及时应付意外事故;
5、协助医院专家组完成建设项目的检测、巡视、审核等工作;
6、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院基建科的工作制度
1、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

医院基建科科长负责科室的全部工作,负责审查、批准基建项目的各项文件,负责根据领导的指示,安排下属人员的工作,督促、考核项目进度,指导下属人员的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相关部门的技术沟通和协调工作。

2、实行专业责任制。

下属负责人根据组织部署要求,负责设计、招投标、施工、维修维护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无误。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程基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医院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基建项目。

第三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合理布局,高效利用;(四)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工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工程基建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基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医院工程基建规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负责工程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三)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四)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五)负责工程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工程基建项目管理第六条工程基建项目立项:(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立项后,工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工程基建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工程基建项目招标:(一)工程基建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合同条款等内容;(三)招标过程中,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第八条工程基建项目施工:(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二)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三)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基建项目验收:(一)工程完工后,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四、工程基建档案管理第十条工程基建档案是医院的重要资产,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基建档案主要包括:(一)项目立项、审批、招标、合同等文件;(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三)工程图纸、变更、竣工图等;(四)工程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医院基建部是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部门,负责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

为了确保医院基建部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2.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质高效、节约投资的原则。

3.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环境保护,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就医环境。

4.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 医院基建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工作人员若干。

2. 部长负责基建部的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并对部长负责。

3. 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

4. 基建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2)组织项目前期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等工作。

(3)组织招标采购、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工作。

(4)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

(5)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6)组织项目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

(7)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气、暖等供应和保障。

三、工作流程和制度1. 项目申报: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各部门向基建部提出项目申请,基建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2. 项目立项: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基建部负责组织项目立项手续,包括申报、审批等。

3. 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后,基建部组织招标采购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 施工监理:基建部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基建部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6. 固定资产管理:基建部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7. 后勤保障:基建部负责医院水、电、气、暖等供应和保障工作,确保医院正常运行。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建管理,提高基建管理水平,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三)科学合理,经济高效;(四)安全可靠,质量第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的决策、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制定医院基建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二)负责组织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三)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四)负责协调解决基建工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基建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编制基建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三)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四)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工程规划与设计第七条医院基建工程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满足医院发展需求。

第八条基建工程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规模、建设地点;(二)工程功能、结构、布局;(三)工程投资估算;(四)工程进度安排;(五)工程环保、安全、消防等要求。

第九条基建工程规划应经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基建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满足医院发展需求。

第四章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基建工程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监理、设计、设备采购等。

第十三条招标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三)组织投标;(四)开标、评标、定标;(五)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一)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二)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核;(三)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医院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管理工作,确保基建工程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

第三条医院基建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2. 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4.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到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院基建工作。

第五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研究制定医院基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审批基建工程项目;3. 监督检查基建工程质量和进度;4.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基建工作;5. 处理基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医院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基建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等工作;2. 组织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3. 负责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4. 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5.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三、招投标管理第七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投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

第八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2.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函;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4. 签订合同。

四、工程质量与进度管理第九条医院基建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工程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五、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投资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六、竣工验收与移交第十四条医院基建工程完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七、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一、岗位职责1. 科长:负责基建科的全面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 副科长:协助科长开展工作,负责具体任务的执行和监督。

3. 科员:负责基建科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文件归档、资料整理、图纸绘制等。

二、工作流程1. 接受任务:接到医院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基建任务后,基建科应及时安排人员负责执行。

2. 现场勘查:对任务涉及的场地进行实地勘查,了解场地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3. 方案制定: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制定合理的基建方案,包括施工计划、预算、安全措施等。

4. 方案审核:将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5. 执行任务: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组织人员执行基建任务,确保进度和质量。

6. 验收:任务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建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要求。

三、工作纪律1. 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基建工作的合法性。

2. 确保基建项目质量,严格按照图纸和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3.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4. 保守医院秘密,不泄露医院涉密信息,不得将医院基建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5.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任务。

6. 做好文件归档和资料整理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考勤制度1.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玩手机、上网聊天等。

3. 病假需提前请假,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告知科长并安排补假。

4. 事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5. 旷工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6. 考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奖惩制度1.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 对于工作懈怠、经常迟到早退的员工,将给予口头警告,如屡教不改,将视情况给予处罚或辞退。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的管理,规范基建部的各项工作,确保基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部的组织管理、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投资控制、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基建部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高效廉洁的原则,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院基建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内部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基建部是医院基本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医院基本建设工作。

第六条医院基建部应设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基建部应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业人员,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为基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第三章工程招投标第八条医院基建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九条医院基建部应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医院基建部应依法依规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基建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十二条医院基建部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基建部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基建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医院基建部应加强对投资控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基建部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医院基建部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医院基建部应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工程质量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基建科的工作行为,加强管理,并维护医院基建科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基建科是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的职能部门,承担医院基础设施改造、维护、运行管理、医疗设备采购和维修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基建科的工作宗旨是“安全、高效、环保、协调”,为医院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支持。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基建科科长负责医院基建科的全面工作,并对下属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科长由院长或副院长任命。

(一)参与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工作;(二)监督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三)定期检查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四)参与医疗设备采购和维修工作,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条基建科技术员负责医院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检查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二)处理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维修工作;(四)记录和整理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修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医院基建科全体员工应本着对集体负责、互相尊重的原则,积极配合并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医院基建科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科长统一安排。

第十条基建科工程师和技术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和工作内容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医院基建科全体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不得擅自占用或挪用医疗设备和工作用品。

第十二条医院基建科全体员工应保护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安全,不得擅自拆卸或移动设备。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对医院基建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医院基建科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停职或开除等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基建科所有,并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生效。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建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保养和维修,以及对医院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基建部下设机电工程组、设备管理组、环境卫生组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医院基建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确保医院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五条医院基建部严格执行医院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基础设施建设、设备保养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础设施建设第六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房屋建筑、供水供电、空调通风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基建部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必须遵守国家建筑法规,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院基建部要做好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第九条医院基建部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院基建部要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基建部要建立设备档案,对医院所有设备进行登记和编号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基建部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医院基建部要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医院基建部要做好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及时淘汰老化设备,引进新技术设备。

第十六条医院基建部要对设备管理进行台账记录,做好设备清单、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的管理。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基建部负责医院环境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基建部要加强对医院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十九条医院基建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管理,做好医院内部的垃圾分类和处理。

第二十条医院基建部要定期对医院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院基建部要加强与保洁公司的合作,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度。

医院基建方面的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方面的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方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基建工作,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基建工作,主要包括医院建设、设备采购、维护保养等相关方面。

第三条医院基建工作必须遵循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院的建设和设备采购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医院基建工作由医院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责任分工由医院管理层确定并明确。

第五条医院基建工作应注重质量管理,确保医院的设施和设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能够满足医疗服务需求。

第六条医院基建工作应注重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

第七条医院基建工作应注重安全管理,保障医院的各项建设工作和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第八条医院基建工作应注重环境保护,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第二章医院建设第九条医院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

第十条医院建设项目应经过论证审批程序,依法申请相关批文,确保医院的建设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医院建设项目的设计应满足医疗服务需求,注重功能布局和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医院的服务效率。

第十二条医院建设项目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保障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医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医院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医院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拆迁等问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医院设备采购第十六条医院设备采购应根据医院的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和方案。

第十七条医院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明确采购范围和要求,保证设备质量和性能。

第十八条医院设备采购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医院设备采购应严格审核,避免重复采购和浪费资源,提高采购效率。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基建部的工作秩序,保障医院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基建部是医院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医院建筑、设备、环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部的工作原则是以服务医院为宗旨,以安全、高效、合理为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基建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下设建设组、设备组、环境组等职能组织。

第五条基建部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基建部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职能组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执行。

第六条基建部设立工作制度,明确各职能组的职责分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三章基础设施建设第七条基建部负责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建设项目需经过合理论证和评估,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基建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条基建部负责医院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设备的质量、性能和适用性。

第十二条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延长设备寿命。

第五章环境管理第十三条基建部负责医院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医院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五条环境安全要加强监测和防控,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基建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演练要定期组织进行,加强员工应急意识和能力的培训。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基建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对存在问题的基础设施要及时整改,确保医院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八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医院基础设施安全和工作效率的行为,基建部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基建部将给予奖励。

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医院基建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基本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部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有关工程建设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按工程建设程序办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各级预算内专项投资及医院自行筹资安排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和大型修缮项目。

(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二章工程建设程序第四条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各项工作依次进行的次序。

第五条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必须按照程序和各项工作次序进行。

第六条医院成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规财处、审计办公室、基建处、动力处、行管处、医务部、护理部、保卫处等单位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处,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工作小组职责见附件〈六〉第七条 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院长办公会审定立项。

第八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选择确定设计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建设项目设计由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协调。

建设项目设计必须充分征求使用部门及所涉及到的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设计应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实行限额设计。

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程序见附件〈一〉第十条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建设监理制。

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建设项目招标应遵循以下规定:1、国家财政拨款100万元以上和自筹资金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自筹资金60万元—200万元的建设项目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但必须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医院基建科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生活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院基建科生活卫生,提高医院员工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科的全体员工,严禁违反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积极参与卫生工作,共同维护医院基建科的整洁和卫生。

第四条医院基建科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卫生清洁,确保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第二章工作管理第五条医院基建科应设立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第六条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保洁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保持工作工具的清洁和安全,及时更换破损的工作设备。

第八条保洁员应经过岗前培训,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清洁工作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保洁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安排。

第三章生活卫生第十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第十一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每天洗澡更换干净的衣物,保持身体清洁。

第十二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允许将私人物品堆放在公共区域。

第十四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按时清理办公区域的垃圾,保持卫生。

第十五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注意环境保护,禁止烟灰丢弃在非指定区域。

第四章用餐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在指定的区域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及其他非指定区域吃饭。

第十七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保持用餐区域的整洁,不得将食物残渣、纸巾等乱丢。

第十八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遵守食堂餐饮规定,不得将食物带出食堂或乱丢食堂器具。

第十九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定期清洁餐具,使用过的餐具及时清洗、消毒。

第五章外来杂物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注意外来杂物的清理,不得将垃圾带入工作区域。

第二十一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妥善处理窗户、门口积水、打扫走廊等,确保通行畅通。

第二十二条医院基建科员工应保持庭院、花坛、绿地的整洁和美观,注意定期除草和修剪。

第六章外来人员管理第二十三条非医院基建科员工的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需经过基建科员工同意,并佩戴访客证。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基建管理,确保基建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基建质量和效益,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医院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科学合理,确保基建项目符合医院发展需要;(三)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四)廉洁自律,规范基建项目管理,杜绝腐败现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基建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基建管理工作,主任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副院长、基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

第五条基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决定基建项目规划、投资规模、建设方案等重大问题;(二)审批基建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三)监督基建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四)协调解决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基建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基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编制基建项目计划,组织项目招投标;(二)监督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三)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资料管理等;(四)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基建项目立项:(一)编制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核;(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三)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批。

第八条基建项目设计:(一)组织招标选择设计单位;(二)审查设计方案,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需求;(三)监督设计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第九条基建项目施工:(一)组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需求;(三)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确保按时、按质、按安全要求完成。

第十条基建项目监理:(一)组织招标选择监理单位;(二)审查监理大纲,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需求;(三)监督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基建项目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二)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三)满足医院使用需求。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一、基建科工作制度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观,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守院纪院规,热爱本职工作,加强政治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范及法令、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3.在医院基建立项、报建审批过程中,尽力维护医院利益,处理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设计、监理等关系,为医院基本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如有重要的业务活动和接待宴请开支,应坚持节约的原则并经院领导同意。

4.服从组织安排,对安排和下达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及时制订工程进度计划,定时检查落实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而造成损失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记过和其他处罚。

5.严格执行医院基本建设年度预算计划,勤俭建设,不得随意突破和变更,确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医院建设需要而增加的项目,须建设经费落实后才能组织实施,遵守工程款支付程序。

6.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爱岗敬业,出勤出力。

7.精心施工,优质服务,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按照有关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勤下工地。

对待施工单位和医院职工要热情和气,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负责人终身制,如因监督失职而给国家、医院造成损失,则依法处理。

二、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建设法规,遵守廉政建设制度,遵守院与科室签订的廉政协议规定,任何人不准在工作中谋私利,不得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

2.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

不得私下介绍施工队伍承接基建工程,不得为施工程队拉关系、接任务、收受贿赂。

3.不准介绍亲友承接医院基建工程,不得安排自己的家属、亲友进入施工队工作。

4.必须通过招标采购主材、设备,提高材料购买的透明度,进场时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验,严禁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人民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基建科工作制度
一、负责医院整体规划,根据本单位领导的决定,进行新建、扩建计划的制订和修订。

二、做好基建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熟悉图纸,搞清工程的每一细节、数据及预算的审定(初审工作)。

三、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检查施工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汇报。

有关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涉,监督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收集好工程图纸、资料,确保资料、图纸齐全,做好决算的审定。

四、基建会计应遵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及时处理好帐务,核好基建支出与核算,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预、决算审核工作,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五、基建采购必须严格按材料计划、指标购货,若需计划外材料采购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保质保量,就近购货。

六、工程材料保管员要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入库和发放制度,做到帐实相符,定时做好材料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同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凡应归档基建资料,必须字迹清楚,资料齐全,及时归档保存,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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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一、基建科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观,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守院纪院规,热爱本职工作,加强政治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范及法令、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3.在医院基建立项、报建审批过程中,尽力维护医院利益,处理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设计、监理等关系,为医院基本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如有重要的业务活动和接待宴请开支,应坚持节约的原则并经院领导同意。

4.服从组织安排,对安排和下达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及时制订工程进度计划,定时检查落实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而造成损失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记过和其他处罚。

5.严格执行医院基本建设年度预算计划,勤俭建设,不得随意突破和变更,确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医院建设需要而增加的项目,须建设经费落实后才能组织实施,遵守工程款支付程序。

6.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爱岗敬业,出勤出力。

7.精心施工,优质服务,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按照有关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勤下工地。

对待施工单位和医院职工要热情和气,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负责人终身制,如因监督失职而给国家、医院造成损失,则依法处理。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建设法规,遵守廉政建设制度,遵守院与科室签订的廉政协议规定,任何人不准在工作中谋私利,不得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

2.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

不得私下介绍施工队伍承接基建工程,不得为施工程队拉关系、接任务、收受贿赂。

3.不准介绍亲友承接医院基建工程,不得安排自己的家属、亲友进入施工队工作。

4.必须通过招标采购主材、设备,提高材料购买的透明度,进场时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验,严禁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5.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下请施工队为个人装修房屋;不准向施工单位索拿、卡、要、借。

6.不准占用挪用公物,不准变相廉价向施工队伍购买基建物资。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基建科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每日须有完整的考勤记录。

3.有事须事先请假。

在批准权限内,一般人员请假由科室主任审批。

超出三天者,提书面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到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需书写请假条。

未请假和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打电话请假或让人代请的,事后需补交请假条。

4.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及相关病历记录,超过三个月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5.在上班时间看病、打针、理疗等均须向直接领导请假。

6.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须请示直接领导,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7.由于工作需要安排的值班、加班,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执行:
①科员加班由科长安排,科室主任加班由分管院长审批。

每月各科室将加班天数及事由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批。

②科长在安排科员加班时应提前通知。

③将加班视同上班,努力工作,提高效率。

8.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等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建科职责
(1)负责全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规划和房屋的新建,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和职工生活的需要。

(3) 根据下达的基建任务,负责相关的各项组织准备工作。

制定实施计划,经常监督检查,加强内外协调,按期总结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基建中存在的问题。

(4)经常深入工地,现场了解情况,检查督促,并按规定时间完成。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做好安全和文明施工,同时做好工程竣工的验收。

(5)认真编制审核新建、扩建工程的预算、结算,做好"双增双节"工作。

(6) 领导和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政治和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7) 协助有关职能科室做好工程审计、结算工作。

(8)加强科室之间团结协作,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不推脱,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五、基建科科长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基建工作,有科学合理的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并认真做好基建项目的申报工作。

(2) 负责基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具体的设计、招标、审图、报建、施工等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在基建工作中,密切配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关,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验收规范。

(4)定期召开基建工作会议,通报基建工作情况,解决有关事宜。

(5)做好招标工作,规范操作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主持科室会议,研究、布置、总结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水平。

六、基建科工作流程
一、新建
建房报告—→上级审批—→确定建址—→设计图纸—→办理红线手续—→会审图纸—→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归档
二、改建
改建报告—→会审图纸—→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归档
三、扩建
扩建报告—→上级审批—→设计图纸—→办理有关手续—→会审图纸—→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归档
基建科工作基本程序
一、工程项目确定阶段
1、由使用部门提出实际改造方案,明确阐述改造的原因和必要性,发展前景
及相应功能要求。

2、领导结合医院长远、整体规划、资金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确定立
项和原则、要点等指示
3、基建科组织使用部门及机关人员按照领导批示项目进行充实完善,并做出
较完整的可行方案。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委托设计院进行单位规划及方案设计,待方案确定后,报发改委立项和规
划部审批方案。

2、待立项报告、规划方案批复后,可全面设计阶段及施工图审批过程。

3、在施工图纸审批后办理招标代理及图纸交底,招标过程中相关手续事宜。

4、招标完成后办理工程公证书、中标书,上缴劳动保险等事宜。

5、在国家及合肥市规定范围内的小的项目及维修、改造、扩建等,都应组织
招标,由校领导、审计处、纪委、财务处、基建科、使用部门参加,竞标企业不应少于3家,在这其中选择企业,造价底、信誉高、保质保量的企业施工。

6、组织中标企业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表,工程定位测量办理。

三、工程施工阶段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施工方案,各项规章、制度、措施,确定临时设
施、材料堆放位置,三通等情况。

2、组织工地例会,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并做
好隐蔽工程记录。

3、深入工地检验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各种施工配合及出厂合格证,掌握工程
进度,跟踪检查质量、安全情况。

4、做好设计工程更改签证单,根据检查各项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合格。

四、竣工验收阶段
1、收集和整理竣工图纸、备案资料,认真填写申请质检部门要求的竣工,各
种表格上报。

2、组织好医院内部自检验收工作,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日常管理单位、施
工企业、监理公司、专业人员。

3、对工程设计变更及其它工程签证单进行,实测、复检,为竣工决算提供真
实可靠的依据。

4、凡是按照规定要求的同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移
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五、竣工决算阶段
1、认真核对竣工图纸及相关各种签证单、设计更改是否达到外审标准和要求。

2、认真配合市、校审计人员进行工程项目,全面复审是否工程项目属实、合
理、准确。

3、凡是医院所建的工程项目都由校审计处统一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报市
审计和校内审计。

4、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由审计处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盖印,送发基建科、财
务处、档案馆、施工企业存档和办理相关事宜。

六、工程项目拨付款项程序
1、基建科根据国家规定、现场实际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及经监理初审后
的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款报告提出申请,由财务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后方可支付款项(按月、季拨款)。

2、在确定项目方案审批后,由基建科对此项目应报财务部、工程概况、概算、
工期及追加概算情况表,以便掌握和调配资金。

3、基建科要及时掌握拨付的工程款是否用在该项目是否能保证工期和质量。

基建项目办事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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