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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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

1、关税: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2、国境和关境:国境是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

包括陆地、领水、领空和领海。

关境是指实施同一海关法规和关税制度的境域,即国家(地区)行使海关主权的执法空间。

3、行邮税: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由于其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故也为对个人非贸易性人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

4、最惠国税率:某国的来自于其最惠国的进口产品享受的关税税率。

5、协定税率:协定税率是一国根据其与别国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而制订的关税税率。

6、特惠税率:特惠税率又称优惠税率,是指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税率或免税待遇。

7、普通税率:普通税率是对产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8、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是一种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税率,对于在某一限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或免税,但对于超过限额后所进口的货物则适用较高或一般税率。

9、暂定税率:暂定税率是调整后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执行的关税税率。

10、报复性关税:报复性关税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11、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是指进口海关对国外的倾销商品,在征收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的在于抵消他国补贴。

12、保障性关税:保障性关税是指当某类商品进口量剧增,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按照WTO 有关规则。

可以启动一般保障措施,即在与有实质利益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

1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4、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税法名词解释大全

税法名词解释大全

税法名词解释大全税法名词解释大全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法名词解释1.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物件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种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物件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于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税率。

2.起征点和免征额①税法规定对征税物件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

征税物件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②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物件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当课税物件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物件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物件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物件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3.从价税和从量税①从价税是以课税物件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种。

②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

4.价内税和价外税①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

②价外税: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

5.资源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6.土地增值税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7.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物件,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9.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税法学名词解释

税法学名词解释

: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指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事件或行为: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也称为课税对象或者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的临界点。

:也称税基,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时开始征税的临界点。

: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指以纳税人的纯收益额或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指以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指以特定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指依法设立,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权利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

:是规定各级政府税务机关的具体构成机构和各机构的职能,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制度。

: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规定的代理权限和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税收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

:是规定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的纳税义务后,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按规定的内容,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的书面报告的法律制度;是规定纳税主体必须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具体时限的法律制度。

:即通常所说的“三自”纳税方式。

是由纳税人依据税法和财物会计核算资料及报表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税款缴款书,自行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银行税款,并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有效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情况,为确保税款征收而采取的措施。

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等税收管理相对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税务机关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的措施: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缴纳税款的方式。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财税法规专题》形成性作业及答案1-4

《财税法规专题》形成性作业及答案1-4

《财税法规专题》综合作业(一)答案一、名词解释1、税法: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关于调整和确认在税务活动中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法律关系: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税务关系中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税收转嫁:是指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纳的税款通过一些方法或手段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行为。

4、税收法律事实: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事件和行为。

二、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由(C)制定A国务院B国家税务总局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财政部2、税法的效力包括(ACD)A对人效力B对物效力C时间效力D空间效力3、下列机关中,具有征税权职能的是(ABCD)A国家税务总局B上海市地税局C深圳海关D恭城县财政局4、税收基本原则包括(ABC)A税收法定原则B税法公平原则C税法效益原则D税法简化原则5、反映征税对象广度的要素是(A)A税目B征税对象C税率D计税依据6、反映征税对象深度的要素是(C)A税目B征税对象C税率D纳税人7、一般情况下,纳税地点为纳税人的(AB)A住所地B生产经营所在C财产所在地D营业行为地8、按照(A)标准税法可以分为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A税法功能B征税对象C能否转嫁D适用主体9、下列商品中,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是(B)A化肥B出口的棉花C粮食D自来水10、在我国,下列商品中,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的有:(234)A 牙膏B 香烟C化妆品D石油三、判断题1、关于税法的对人效力,我国采取的是属人原则(错)2、税收中性原则又叫做税收适度原则(对)3、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法可以划分为涉内税法和涉外税法(错)4、按照课税目的,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对)5、综合所得税制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税制模式(错)四、简答1、征税主体的具体权力有哪些?答:(1)税务管理权(2)税款征收权(3)税务检查权(4)税务违法处理权2、纳税主体的具体权利有哪些?(1)税法适用的公正权(2)法定最低限额纳税权(3)获取信息权(4)保护隐私权(5)忠诚推定权(6)享受专业和礼貌服务的权利(7)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权3、税法具体原则有哪些?答:(1)社会政策原则(2)税率适度原则(3)税法简化原则(4)实质征税原则五、分析计算题李某(中国公民)系某高校教师,2006年9月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1)工资1800元。

税法名词解释及习题

税法名词解释及习题

1、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内为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3、企业重组: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饿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成的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4、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5、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6、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又叫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7、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8、超额累计税率:吧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为若干等数,每一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有纳税人的征收对象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部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相应的纳税额9、征税对象: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得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11、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12、一般纳税人: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13、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关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14、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15、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遇负担的增值税额16、消费税: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税的一种商品税17、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资》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18、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19、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20、非居民纳税人:既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对我国来说,既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1、委托加工方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底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1200元。

税法名词解释1

税法名词解释1

一、名词解释1.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利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

2.税制: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本身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具体情况。

3.税法: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

4.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约束的特性。

5.税收固定性:是指国家税收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其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多次适用的特征。

6.税收效率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征税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

7.偷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8.海关保税制度:海关对进口货物暂时不增税,保留征税权,使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然后复运出境,给予一定关税的优惠制度。

9.税收绕让: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所得因来源给予的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纳税款给予抵免。

10.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11.税收抵免:各国政府单方面或者多方面采取措施对国际间双重征税加以免际的一种方法,分国不分项,限额抵免。

12.税收征收管理法:广义上则是通常所指的税收程序法,是调整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税收征收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组织税收的征收过程中的工作环节程序和方法的综合。

14.税收实制征收原则:指国家征税应该注重纳税人的实质,而不能只从形式上去审查税收的要件。

税法

税法

第一章一、名词解释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社会产品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2.税法:从狭义上看,税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关于调整和确认在税务活动中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文件的总称。

从广义上看,税法是指国家有权机构制定或承认的关于调整和确认在税务活动中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税法属于法律范畴。

但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税收是内容,税法是形式,没有税收就没有税法,没有税法,税收也无法实现。

税务关系包含:1、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形成的税收经济分配关系;2、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形成的税收程序关系;3、税收权限关系。

税收法律: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针对某特定的税务关系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税收新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制定的关于税收方面的各种法规的总称。

税收部门规章:是指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根据法律、新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或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发布的关于税收方面规范性决定或命令的总称。

WTO原则:wto原则是wto各成员国立法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国际税收协议或者协定:国际税收协议或者协定,是指我国与相关主权国家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关于税收方面的书面协议或协定。

税法的效力:是指税法的适用范围,即税法的约束力所能达到的范围。

税法的效力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税法的空间效力:是指税法生效的地域范围,包括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

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的有效时间,包括税法的生效、终止和有无嗍及力的问题税收管辖权方面,各国一般遵循下列三原则: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3、这种原则关于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立法实践中采用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所标准;2、居所标准;3、居住时间标准。

关于非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立法实践中采用的标准主要有:1、非自然人注册成立地标准,即以非自然人在何国依法注册成立来确定其居民身份;2、非自然人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3、非自然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即以非自然人的总机构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其居民身份。

税法名词解释 简答

税法名词解释 简答

1、商品税(又称流转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种。

2、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国家或政府以纳税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所得额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3、收益税是指以所得额、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类别4、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的采掘、利用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种。

5、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种。

6、行为税也称特定行为税,它是对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征收的一类税种。

7、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的税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进行征收和管理,税权集中于中央、税收收入归中央政府的一类税种。

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8、地方税,是指税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一类税种。

地方税的税权是集中于中央还是归属于地方,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

9、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归中央和地方共同分享(通常按规定的比例或数额进行分摊)的一类税种。

它一般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税权集中于中央。

10、消费税,狭义的消费税,仅指由消费税法规定的以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间接税。

11、消费税法,就是国家规定的调整消费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因而也称销售税。

1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因该税是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和画销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故称之为印花税。

14、增值税就是以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15、关税是指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征对象的一种税。

它既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和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16、企业所得税是对公司性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课征对象的一种税。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应含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关税: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车船税: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属于对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国家对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征收的一种税。

筵席税:筵席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筵席支付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该税实行有起征点的幅度比例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率一次性征收的税种,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税法名词解释(PPT 38页)

税法名词解释(PPT 38页)
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 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 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25、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 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 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 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 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 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 船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 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 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 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 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 影响。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 额调至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 率表.docx
19、营业税改增值税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 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 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 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
范围
试点行业范围具体为“1+6”:“1”
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 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 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 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 服务。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 航空、管道运输服务(二)、部分现代 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1、研 发和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 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 展览服务等)4、物流辅助服务5、有形 动产租赁服务6、鉴证咨询服务7、广播 影视服务(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 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 性服务业(四)电信业

税法名词解释与简答题整理

税法名词解释与简答题整理

税法复习题一.概念题12-16分1.税制:税制是税收制度的简称,指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称。

2.税收: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它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3.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动服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组成的总体。

4.所得税:所得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期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组成的总体。

5.直接税:直接税一般是指税收负担不能由纳税人转嫁出去,而必须由自己负担的税种。

6.间接税: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可以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的税种。

7.从价税:从价税即从价计征的税种,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为计量依据,按一定比率计算征收的税种。

8.从量税:从量税即从量计征的税种,是指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为计量依据来计算征收的税种。

9.价外税:价外税是指税金附加在课税对象价格之外的税种。

10.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11.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12.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代缴纳税人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3.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必须征税的客观对象,表明国家征税的标的物。

14.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规定相同征收比例的税率。

15.累进税率:指同一征税对象,随数量(包括绝对量和相对量)的增大,征收比例随之升高的税率。

16.速算扣除数:即为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去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之间的差额。

17.起征点:是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

18.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收的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收范围。

19.税收负担:是指因国家的课税行为而相应地减少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的数量或份额,从而对其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或使其承受的经济负担。

税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税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纳税义务人:又叫纳税主体,是谁发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1。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甲酸货款,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他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只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

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

税目:是在税法中対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应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的界定.4.比例税率:即对统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5。

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对象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使用税率越高.6。

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登记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7.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8.免征额:是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规定免予计税的数额,达不到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不征税。

9.起征点:又称“起税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计税的界限。

达到或超过的就起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不征税.10。

一般纳税人:这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11.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之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2。

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即涉及货物又设计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

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管理财政体制。

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稽核,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以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等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

税法解释: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对税法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理解和说明。

税务登记: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就其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在法定时间内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税务管理制度。

税法要素:一般是指各种单行税种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构成要素的总称。

税收优先权:是一般优先权,即当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收债权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税法主体:指依据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法权利和税法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两类。

纳税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纳税申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一项征管制度。

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是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法定立法程序对进出境的货物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税目税率表,以及对分类总规则和税目税率表的运用进行规定和说明的法律规则。

税收管理体制:指确认和保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权关系的法律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权权限。

连带纳税人:指同一纳税义务,数人同负清偿或担保责任,或数人因共有而负有同一纳税义务,或经合并而负有同一纳税义务,连带纳税人中任一纳税人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或提供纳税担保,其效力及于其他纳税人。

协定关税:是两个或若干个国家通过缔结关税贸易方面的协定而制定的关税法和税则,并据以征收的关税。

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2021年湖南自学考试 07946《税法原理》知识强化训练(名词解释)

2021年湖南自学考试 07946《税法原理》知识强化训练(名词解释)

2021年湖南自学考试07946《税法原理》知识强化训练名词解释1、税是作为法律上全力与义务的居民和非居民,为了国家提供公共物品的需要,依照合宪的法律向国家承担的公法上的金钱给付。

2、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国家与其征税机关和纳税机关等各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税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税收法定原则:税收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题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4、税之法律关系是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再税法主体之间给予税法事实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税权:是税法主体依法享有与税收有关的权利。

5、税权:是指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与税收有关的权力(利)。

6、税收执法权:是法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一定的行为,采用一定的措施,征收税款及实现税收立法权确定的目标活动。

7、税收司法: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在宪法与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税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有关税收刑事诉讼、税收行政诉讼、税收民事诉讼的活动。

8、税收司法权:是指法院和检察院适用税法,解决有关税收方面争讼的裁决权力。

9、税务管理权:是指税务机关具有办理税务登记、审核纳税申报、发票、账簿、凭证管理、推行税控装置等权力。

10、税法主体:是指依据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法权利和税法义务的承担者,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限的征税机关,另一方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以及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即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两类税法主体。

1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13、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对哪些人征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2、注册地标准:又称为法律标准,即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域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3、常设机构标准: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4、实际所得原则又称归属原则,是指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征税,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5、国际重复征税:是指国与国之间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同时行使税权而导致的重复征税。

6、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与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少其在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7、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与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

8、资本弱化:是指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股权融资的比重。

9、预约定价协议:是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协议。

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与多边预定协议。

10、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二、简答题1、所得税的管辖分类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

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1)、将产品低价打入国外市场。

跨国公司集团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打入某一国市场,就可以采取有公司集团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向该国的关联企业低价销售的做法,该国的关联企业因以低价得到这批产品就可以用低价的价格在当地出售,使当地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无法与之相争。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

税收的三要素是: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

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又称课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课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是征税的依据,即确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目的物。

课税对象规定着征税的范围,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

其中累进税率有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比例税率的优点表现在: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同,能够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利于公平竞争;计算简便,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

但是,比例税率不能体现能力大者多征、能力小者少征的原则。

定额税率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定额税率的优点是:从量计征,不是从价计征,有利于鼓励纳税人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计算简便。

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金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

在征税对象提高到一个级距时,对征税对象金额都按高一级的税率征税;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级的税率计税。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无限纳税义务,指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全球范围内的所得或财产对其所在国负有纳税义务。

无限纳税义务只适用于本国居民(公民)。

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企业间接税是指在流通型企业的税收,以此区别生产型企业的税收——直接税,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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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基于政治权利和法律规定,由国家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由国家认可、制定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它是国家政治权利参与税收分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确认和保护国家税收权益和纳税人权益为基本任务的法律形式,简而言之,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税法解释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解释和说明。

税法渊源是指税法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即税法的效力渊源,也就是说,税法由什么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各种法律类别。

实体税法即税收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和确认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责为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程序税法即税收程序法,是指以保证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主要规定征税机关的征管程序和纳税人的纳税程序等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基于税收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规定,税法构成要素也必须且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只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无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

税权也称征税权、课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停征、减征、免税、补税、退税,管理税收事物的权力的总称。

税收征管体制是指确认和保护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权关系的法律制度,核心是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

分税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管理财政体制。

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

理论增值额是指个人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包括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进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或称销售税,是以纳税人生产销售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的纳税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将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每一类都按照单独的税率纳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取得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以其存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是一种典型的直接税。

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中国企业),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关税是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行为税亦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变动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买方税。

印花税是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租金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是在中国境内的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按照《车船税暂行条列》应缴纳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或个人,就其所取得的收入的增值
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土地等级征收的一种级差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教育费附加是为加快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而征收的一项专用基金。

税务登记,也称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就其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在法定时间内向其住所地的税务机关书面登记的一项税务管理制度。

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是指纳税人记载生产经营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统一制定,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征收税款或纳税人向国家金库缴纳税款所使用的一种专用凭证。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一项征管制度。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状况,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组织入库的具体方式。

纳税担保是指在规定的纳税期之间,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的商品、货物以及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时,由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以其未设置抵押的财产作为对国家税收的担保或者由纳税人提供并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担保。

纳税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就债权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办有关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和。

税收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税务人伪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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