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核查系统说明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操作手册
一、操作流程
1. 登录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系统网址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确保登录权限正确,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2. 进入交单模式
登录成功后,在系统主界面中选择“交单模式”,进入到交单操作界面。
3. 新建交单
在交单操作界面中,点击“新建交单”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如交易方名称、交易信息、货款金额等。
确保信息填写准确,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4. 提交交单
填写完交单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交单信息提交至系统。
系统将进行核查并生成相应的结算单据。
5. 查看结果
系统核查完成后,用户可以在交单操作界面查看交单结果和相关结算单据。
确认信息无误后,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注意事项
1.在填写交单信息时,请务必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2.提交交单后,请耐心等待系统核查结果,切勿重复提交。
3.如有疑问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结束操作
完成交单操作后,用户可选择退出系统或返回主界面进行其他操作。
确保信息提交完整准确,避免后续问题发生。
以上即是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的操作手册,希望用户在操作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准确性。
联网核查系统说明
附件4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技术总体方案概述1.系统架构1.1系统架构图1、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架构联网核查体系中有三种参与角色:核查申请方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系统、账户系统、征信系统及其他系统)、核查服务方系统(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代理方系统(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其中,核查服务方是公安部,负责提供身份信息核查的服务,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核查代理方是人民银行,负责为申请方转发申请,向申请方转发服务结果;核查申请方是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是核查服务的最终用户。
1.2总体架构(接口行)(非接口行)征信系统账户系统图2、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总体架构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最终用户通过多种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进行身份核查。
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完成核查转接和存储功能,提供多种接入方式。
1. 建立集中的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系统部署在总行信管中心。
2. 人民银行用户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采用浏览器方式直接访问总行集中的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采用接口方式通过安全的网络通道访问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城乡信用社等少数银行机构采用浏览器方式访问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3.采用面向对象的JAVA语言建设,采用J2EE的应用架构1.3接入方式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一点接入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各申请核查机构(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通过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获取身份信息核对和查询服务。
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对外提供两种服务方式:接口方式和非接口方式。
在接口方式下,申请核查机构调用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提供的核查接口,获取核查服务;在非接口方式下,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提供独立的核查终端(浏览器),供接入的申请核查机构通过浏览器进行身份信息的核实和查询,核查申请方可以通过3种方式访问信息转接系统:一是通过其自身已有的账户系统终端进行查询,账户系统页面提供到信息转接系统的链接,二是通过其自身已有的征信系统终端进行查询,征信系统页面提供到信息转接系统的链接,三是直接通过输入IP地址,用浏览器方式访问信息转接系统。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完整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接口方式、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通过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和公民身份。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第八条核查行采用单笔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将待核查人的、公民身份以及业务种类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系统简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是为了规范企业在出口收汇过程中的操作而设计的,该系统集成了收款、结汇等功能,帮助企业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操作,保证了出口交易的顺利进行。
功能特点1.收款管理–提供收款账号管理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和删除收款账号信息。
–实时监测收款情况,及时更新收款信息。
2.结汇管理–提供结汇申请功能,方便企业提交结汇申请。
–系统自动核查结汇信息,确保结汇操作的准确性。
3.核查功能–提供核查功能,检查企业的出口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提醒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建议。
4.数据分析–显示企业的出口收结汇情况,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帮助企业监控经营情况。
操作流程1.登录–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收款管理–点击“收款管理”菜单,进入收款账号管理界面。
–点击“新增账号”按钮,填写收款账号信息并保存。
–对已存在的账号,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3.结汇申请–点击“结汇申请”菜单,进入结汇申请界面。
–填写结汇信息,包括金额、用途等,并提交申请。
–系统自动核查信息,若通过核查,则结汇操作完成。
4.核查功能–点击“核查”菜单,进行出口收结汇信息的核查。
–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根据提示进行调整。
5.数据分析–点击“数据分析”菜单,查看出口收结汇的数据报告。
–分析报告包括收款金额、结汇金额等信息,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经营情况。
注意事项1.操作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确保操作步骤的准确性。
2.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
3.出口收结汇涉及资金安全等重要问题,请勿随意泄露账号密码等信息。
通过本操作手册,您可以快速了解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操作流程和功能特点,帮助您更加高效地管理出口收结汇事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祝您操作愉快!。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简介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是一种用于验证和核实公民身份信息的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保障公民身份安全和防止身份信息被盗用的需求日益增加。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应运而生,通过与多个部门和机构的数据库进行实时联网查询,确保公民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功能和特点1.实时验证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可以与居民身份证、社保、教育、医疗、金融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数据库进行实时联网查询,提供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验证,有效防止身份信息被盗用和冒用。
2.快速响应和查询结果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身份信息的验证和查询,提高了办事效率和便利性。
3.全面覆盖数据源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整合了各个部门和机构的身份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全面覆盖,确保了查询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该系统还支持不同地区、不同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实现了信息的互通互联。
应用场景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可以在以下场景中发挥重要作用:1.公安机关办理证件业务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时,可以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来验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真实性,提高核发证件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银行、金融机构开户和贷款业务银行、金融机构在开户和贷款业务中,可以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来验证客户的身份信息,防止身份信息被盗用和冒用,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可靠。
3.学校、医院处理相关业务学校、医院在处理学生、教职工、患者等相关业务时,可以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来确保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处理公民身份信息,必须要重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以下是一些保护措施:1.数据加密:对于传输的身份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访问权限控制: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系统的相关信息。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主要功能
主要功能
企业信息联核查系统的三大主要功能分别为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 核查。
上线银行
上线银行
2019年6月26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 等8家银行首批上线运行企业信息联核查系统。
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
建设意义
一是有利于落实账户实名制,二是有利于防范企业账户风险,三是有利于提升企业账户服务。
谢谢观看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6月26日上线的平台
01 主要功能
03 发展目标
目录
02 上线银行 04 建设意义
基本信息
企业信息联核查系统是为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等而建设的平 台。
2019年6月26日,央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委联合召开企业信息 联核查系统启动会,共同运行企业信息联核查系统。
央行将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组织有意愿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接入企业信息联核查系统, 拟在2019年年底前在全国分批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不断深化跨部委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机制,逐 步扩大企业信息联核查系统功能,并依托系统加大在企业和个人账户服务、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建设意义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外汇局版)国家外汇治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名目前言 (1)1.1系统目标 (1)1.2适用范畴 (1)1.3业务流程简介 (1)1.4系统功能简介 (1)第二篇具体操作讲明 (3)1.1 进入系统 (3)1.2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5)第二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 (7)2.1 功能介绍 (7)2.2 操作流程 (7)2.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9)第三章来料收汇比例调整查询 (10)3.1 功能介绍 (10)3.2 操作流程 (10)4.1 功能介绍 (13)4.2 操作流程 (13)4.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5)第五章企业核注金额查询 (16)5.1 功能介绍 (16)5.2 操作流程 (16)5.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8)6.1 功能介绍 (19)6.2 操作流程 (19)6.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1)第七章企业可核注余额查询 (22)7.1 功能介绍 (22)7.2 操作流程 (22)7.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4)第八章银行核注金额查询 (25)8.1 功能介绍 (25)8.2 操作流程 (25)8.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7)第九章银行核注明细查询 (28)9.1 功能介绍 (28)9.2 操作流程 (28)9.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9)第十章进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 (30)10.1 功能介绍 (30)10.2 操作流程 (30)10.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30)第十一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 (31)11.1 功能介绍 (31)11.2 操作流程 (31)1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33)第十二章退出本系统 (34)12.1功能介绍 (34)12.2 操作流程 (34)第三篇权限讲明 (35)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认真阅读本操作手册。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接口方式、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通过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链接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链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 7 时至 23 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 7 时至 19 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附件:xx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总行及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总行及分支机构可以接口方式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或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以链接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直接核查的,营业网点使用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工号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如我行联网核查系统出现异常,不能正常进行联网核查时,营业网点可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进行联网核查的各级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核查行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第五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第七条核查行采用单笔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将待核查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以及业务种类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行一次可提交不超过5人的待核查信息。
核查行收到联网核查系统返回的核查结果后,应将其与待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照片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第八条核查行采用批量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按相关接口规范制作批量核对请求文件,并将批量核对请求文件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行可以报文编号、报文文件名、提交日期等为条件,查询和下载批量核对结果。
核查行收到联网核查系统返回的核查结果后,应将其与待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照片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接口方式、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通过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链接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链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接口方式、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通过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链接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链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流程
附件5: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流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业务操作,依据《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银行所辖营业机构在办理业务核查客户提交身份证时,适用本操作流程。
第三条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根据办理业务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当结业务核查与结前业务核查,当结业务是指当场办理完毕的业务,如:存取款等支付业务、柜员办理的挂失等特殊业务;结前业务是指当时受理,经过审批等一段时间了结的业务,如: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准类账户的开立、变更、个人代收代付批量开户业务等。
业务处理时间不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时间不同。
第四条联网核查系统分为批量核对和单笔核对,营业机构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五条联网核查公民身份证信息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营业机构应该通过居民身份鉴别仪对身份证真伪或与公安部联系进一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业务。
第六条同一营业机构网点在办理规定业务时,如先前在为相关个人办理银行业务时已对其进行联网核查且其公民身份信息尚未发生变化,可不再对其进行联网核查;如对先前获得的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存在疑义,应当重新进行联网核查。
第七条营业机构应当设臵“客户身份信息核实登记簿”,对于核查不一致的身份证信息及客户联系方式进行详细登记。
第二章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第八条联网核查业务处理步骤:一、当结业务处理:经办员受理客户提交的业务申请,判断该项业务是否需核查客户身份证件,若需要核查,该交易需要授权的,由授权人将客户提交的身份证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信息比对,该交易不需要授权,由经办人员将客户提交的身份证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无误,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
二、结前业务处理:经办员在为客户办理批量开户业务前,根据客户提交的文本文件,在联网核查系统通过批量核查交易,对客户身份进行核查,对于核查结果与反馈结果一致的客户,可继续办理开户业务。
农信身份证联网核查终端操作说明
一,客户端软件安装
1,运行setup(如果不能运行请先安装dotnetfx插件.exe)
2,客户端软件设置,“联网核查管理”,修改“核查网址”,“登陆用户名”,“密码”,保存。
3,“打印位置调整”,选择打印机,注意:“直接打印”那个勾去掉。
保存。
4,“串口设置”:如果是PC机参数分别为:com1,57600,None,8,,1。
如果是图形终端,需要看插在第几个串口上了。
其它参数都相同。
保存。
设置完串口,请完全关闭程序,重新启动程序。
二.客户端软件已经设置为开机自动启动,因此设置完毕并测试成功后,请将桌面图标删掉,防止柜员误操作。
三.串口线请插在身份证鉴别仪“黑色圆口”上。
四通S10-1七合一身份证终端硬件使用说明
设置:
为了安装便捷,身份证读卡器不需要直接与打印机相连。
点击F5进入功能设置,初始密码“666666”(按F6即为数字6)
在功能设置主页面,点击“快捷键设置”
将“本地打印机”全部更改为“网络打印机”。
务必“保存”。
使用:
身份证放置于读卡区域,“滴”的一声过后开始操作。
一.按F1:联网核查结果回馈、打印核查结果。
按F2:联网核查结果回馈、打印核查结果、打印身份证正反面。
按F3:打印身份证正反面(不做联网核查)
按F4:联网核查结果回馈(不做任何打印)
按F5:功能设置
注:遇到未知问题,请先重启该设备。
每天注意开关机。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
未确认〕、未用〔已上传海关可报关〕、已用、退 关
• 核销单交单状态: • 未交、已交、已修改未交、已修改已交
6、退 出 系 统
退出系统1
退出系统2
四、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
1、出口收汇核销单撤销备案不成功?
2、外管局给企业做核销单注销操作,但是已“注 销〞的核销单的状态又恢复成“有效〞,什么原 因?
3、核销单口岸备案
核销单口岸备案1
输入9位 核销单号
核销单口岸备案2
核销单的 三个状态
核销单口岸备案3
输入关区代码 点“回车”,在 下拉菜单中选
择备案关区
批量备案1
填写起始 号和份数 终止号自
动返填
在复选框中 选择核销单 号或点全选
批量备案2
输入关 区代码
撤销备案1
撤销备案2
撤销条件: 核销单的 海关使用 状态为未 用(已上 传海关可 报关)
电子口岸出口收汇 联网核查系统
提纲
1 出口收汇总体介绍 2 出口收汇系统功能介绍
一、出口收汇总体介绍
相Hale Waihona Puke 术语• 出口收汇:国家外管局制发?出口收汇核销单?,由 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外汇管理部门凭 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证明联〕收 汇核销。
• 出口收汇核销:是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 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3、出口收汇已经打印报关单结汇联,但无法进行交 单操作,为什么?
谢 谢!
企业子系统
1、进 入 系 统
进入系统1
进入系统2
“出口收汇”为灰色,如何处理: 1、检查是否已修改初始mi码; 2、检查是否注册95199上网卡; 3、检查当前操作员卡是否有“出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说明书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9年10月目录第一篇系统介绍 (2)第一章系统简介 (2)第二章系统目标 (2)第三章运行环境 (2)第二篇操作说明 (4)第一章系统登录 (4)第二章操作介绍 (5)2.1税单下载 (5)2.2税单查询 (8)2.3新税单下载 (10)2.4新税单查询 (13)操作手册 (14)第三篇退出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 (16)3.1退出系统 (16)1第一篇系统介绍第一章系统简介不法分子利用海关、国税之间的管理漏洞骗抵增值税现象早已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重视;根据领导指示,国信办组织技术、经济、法律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与国税总局和海关总署一起对“进口增值税核查系统方案”进行论证,并确定实施方案。
数据中心根据专家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开发“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
第二章系统目标1、实现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在海关和国税局之间的联网传输。
2、实现企业对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查询、确认、下载和打印功能。
3、实现国税局对经企业确认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查询和统计功能。
第三章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2000professional sp4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3window2000serverwindow2003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windows Vistawindows7windows Vista sp1及以上网络环境能够连接电子口岸专网;能够以各种宽带方式登录internet,256k以上的网络带宽; 支持代理、拨号等多种上网方式。
第二篇操作说明第一章系统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主运行的访问网址,调出中国电子口岸主运行界面,如图1所示。
图1将IC卡插入IC卡读卡器中,或将Ikey卡插入USB接口(注:两者不可同时使用),输入登录密码,然后点击“确定”按钮。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
设计高效的查询和检索算法,确保数 据查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配置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确保数据 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系统建设步骤
系统设计
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系 统架构、数据库结构、界面布 局等。
系统测试
对开发完成的系统进行全面的 测试,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 能。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用户管理模块
管理用户信息,包括用户注册、登录、权 限管理等。
系统管理模块
管理系统的配置信息,包括系统参数设置 、版本管理等。
基本信息管理模块
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企业信息、汇率信息 等。
日志管理模块
管理日志数据,包括操作日志、异常日志 等。
业务数据管理模块
管理业务数据,包括出口收汇数据、核查 数据等。
系统采用了多种安全措施,包括数据 加密、权限控制、操作日志等,确保 数据安全和系统稳定运行。
02
系统建设方案
系统建设目标
实现出口收汇信息的 实时联网核查,提高 监管效率。
优化系统性能,确保 系统的稳定性和高效 性。
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 制度,保证数据安全 和准确性。
系统建设内容
建立出口收汇信息数据库,存储和管 理出口收汇信息。
04
系统实施方案
系统实施准备
确定实施范围
明确系统实施的具体范围,包括所辖区域、 业务领域等。
资源准备
确保人力资源、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 准备充分。
建立项目组
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制定 实施计划。
数据整理
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标准化,确保数据质 量。
系统实施步骤
系统安装与配置
根据实施计划进行系统安装和配置,确保系 统正常运行。
联网核查系统
H2000电子手册系统的重要特点
➢ 合同分段式备案
企业预先备案一个加工合同的商品范围和加工料件的总 价值(被称之为合同备案),在此范围内,企业可以在实际 生产过程中备案实际进出的料件和成品且不需要经过海关人 工审批,海关实行自动备案(被称之为通关备案),计算机 逻辑检查通过之后,企业就可以申报报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做到24小时通关,能够极大方便企业。
2、总署将把该系统的使用作为联网监管的考核指标。
3、已发E帐册的企业启用该系统的时机:企业的一个核销周期 结束后,下个核销周期开始前;企业应及时根据总署新下发的 24张表报文结构,对原有接口程序进行修改。
联网核查系统总体功能
➢ 联网核查系统的总体介绍
➢ 标准报文的修改 ➢企业数据的申报管理 ➢ 海关端设置 ➢海关联网核查 ➢ 其他辅助功能
➢ 网络化管理
第二代标准版联网监管电子手册系统的设计完全基于网 络化管理,设计核心思想在于企业大部分的行为在企业本地 即可完成,仅在需要递单证或者海关风险管理需要人工干预 的环节才会到海关现场办理有关手续。
H2000电子手册系统的重要特点
➢ 料号级数据管理
第二代标准版联网监管电子手册和普通手册区别在于普通 手册是基于HS编码级数据管理,而电子手册是基于料号级数 据管理,企业在做加工贸易前按照本企业内部管理的货号级 料件向海关作预备案,海关对其数据进行预归类审核;同时 企业应按照海关要求的归并原则进行归并,海关审核后产生 其以后所有向海关申报HS编码级的基础数据,这是一项基础 性预备工作,不需要每本手册都进行申报审核。
第二代联网监管标准版 H2000电子手册系统介绍
总署加贸司
H2000电子手册系统介绍讲课目录
➢系统开发背景 ➢系统总体功能和流程介绍 ➢系统重要特点介绍 ➢系统推广其他相关问题解答
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指引
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指引一、环境配置系统可以通过普通PC机或WIN网络终端进行网页登录,网页设置方法:1、WIN网络终端设置直接在收藏夹选择“省联社身份证核查系统”,点击进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
2、普通PC机网页设置http://154.0.189.85,打开进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
二、操作步骤(一)单笔核对1、点击菜单“单笔核对”,在新窗口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2、点击“执行核对”,将返回结果主要看核对结果,若有照片则在上图红色方框部分显示。
(二)批量核对1、点击菜单“批量核对”2、录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添加“新增数据”3、添加多个身份证之后,点击“发送核对”发送后,若之前提交的数据不存在,则表示发送成功,需等待人行返回异步结果。
查看结果请看下面“批量核对结果”。
(三)200笔批量核对操作和“批量核对”一样,区别在于“200笔批量核对”限制身份证笔数在200笔以内。
(四)批量核对结果1、点击菜单“批量核对结果”在新窗口中,会显示“批量核对”和“200笔批量核对”的结果,可通过下拉框选择查看“已反馈”、“未反馈”记录。
2、查看反馈结果选择“已反馈”,再选择对应记录右边图标进行查看,如下图:对于“200笔批量核对”,若存在照片则会在上图红色方框中显示,而对于“批量核对”,只有核对结果,不会返回照片信息。
兰亭序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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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技术总体方案概述
1.系统架构
1.1系统架构
图1、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架构
联网核查体系中有三种参与角色:核查申请方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系统、账户系统、征信系统及其他系统)、核查服务方系统(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代理方系统(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其中,核查服务方是公安部,负责提供身份信息核查的服务,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核查代理方是人民银行,负责为申请方转发申请,向申请方转发服务结果;核查申请方是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是核查服务的最终用户。
1.2总体架构
EMBED Visio.Drawing.11
图2、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总体架构
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最终用户通过多种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进行身份核查。
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完成核查转接和存储功能,提供多种接入方式。
1.建立集中的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系统部署在总行信管中心。
2.人民银行用户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采用浏览器方式直接访问总行集中
的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采
用接口方式通过安全的网络通道访问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城乡信用
社等少数银行机构采用浏览器方式访问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3.采用面向对象的JAVA语言建设,采用J2EE的应用架构
1.3接入方式
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一点接入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各申请核查机构(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通过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获取身份信息核对和查询服务。
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对外提供两种服务方式:接口方式和非接口方式。
在接口方式下,申请核查机构调用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提供的核查接口,获取核查服务;在非接口方式下,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提供独立的核查终端(浏览器),供接入的申请核查机构通过浏览器进行身份信息的核实和查询,核查申请方可以通过3种方式访问信息转接系统:一是通过其自身已有的账户系统终端进行查询,账户系统页面提供到信息转接系统的链接,二是通过其自身已有的征信系统终端进行查询,征信系统页面提供到信息转接系统的链接,三是直接通过输入IP地址,用浏览器方式访问信息转接系统。
1.4核查流程
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作为信息交互的桥梁,提供核查请求和核查结果的转发功能。
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申请核查方向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提交核查请求。
2.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收到核查请求后,将核查请求信息转发给公安部信息
共享平台。
3.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收到核查请求后,将请求信息中的数据与本地身份信息
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核查结果信息,并将核查结果信息返回给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4.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收到核查结果信息后,将核查结果信息转发给申请核
查方,并对核查日志进行存储。
2.商业银行接入方式
2.1联网核查用户分类
按照访问流程的不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用户分为:
1.人民银行(包括总行和分支行)征信业务部门个人用户;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3.分支行账户系统;
4.全国性商业银行用户;
5.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用户;
2.2网络逻辑结构图
图3、接入网络逻辑图
具体说明如下:
1.人民银行(包括总行和分支行)征信业务部门个人用户访问流程描述如
下:
1)用户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访问连接在总行网间互联平台上的人民银
行信息转接系统。
2)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通过总行网间互联平台访问公安部信息共享
平台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并将核查后的结果告知人民银行(包括总
行和分支行)征信业务部门个人用户。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访问流程
1)征信系统通过总行网间互联平台访问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2)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通过总行网间互联平台访问公安部信息共享
平台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并将核查后的结果告知征信系统。
3.分支行账户系统访问流程
1)分支行账户系统通过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发起核查请求;
2)分支行账户系统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访问连接在总行网间互联平台
上的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3)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通过总行网间互联平台访问公安部信息共享
平台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并将核查后的结果告知分支行账户系统。
4.全国性商业银行用户
1)全国性商业银行用户向其总行发起核查请求;
2)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人民银行总行网间互联平台访问人民银行
信息转接系统;
3)信息转换平台通过总行网间互联平台访问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
身份证信息核查,并将核查后的结果通过人民银行总行网间互联平台
返回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
4)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将核查结果返回自身或其分支机构。
5.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用户
1)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用户通过访问人民银行省级
分支行网间互联平台,提出核查请求;
2)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将商业银行核查请求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提交
到人民银行总行局域网;
3)人民银行总行局域网将该请求发送到连接在总行网间互联平台上的
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4)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通过总行网间互联平台访问公安部信息共享
平台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并将核查后的结果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返
回给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
5)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再将核查结果返回给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
行、城乡信用社省级机构;
6)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用户省级机构将核查结果返
回自身或其分支机构。
4.接口实施计划安排
1.全国性银行机构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全国性银行机构,原则上应以接口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平台,在2007年6月底之前实现其所有机构网点都能够进行联网核查。
2.地方性银行机构和外资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地方性银行机构和外资银行,最终应以接口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平台。
在过渡阶段,地方性银行和外资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采用接口方式或非接口方式。
3.接口联调时间
采用接口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的银行机构,2007年5月8日~2007年5月14日完成与人民银行之间接口联调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