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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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2024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2024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____字稿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明确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和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程序,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设立、隶属于国家机关或者地方机关,依法履行非企业、非营利性公益服务职能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包括登记注册、登记备案、资格认定、备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七条事业单位登记注册是指事业单位的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过程。

第八条事业单位登记注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业单位范围;(二)具有合法、稳定的资金来源和设施设备;(三)具备从事相应公益服务活动的能力和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九条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程序:(一)申请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二)初审: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三)公示和听证: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公示和听证的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申请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四)审查和决定: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事业单位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登记注册;(五)颁发登记证书:对予以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颁发登记证书。

第十条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届满后经审查合格可以延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的变更:事业单位在登记注册后,有以下情况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一)法定代表人变更;(二)名称和地址变更;(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变更;(四)法定资金和设施设备的变更;(五)其他需要变更登记的情况。

第三章登记备案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登记备案是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活动的备案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事业单位的良好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登记机关第二条事业单位的登记机关为全国各级人民,其处于县级以上地方的,事业单位的登记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第三条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可以选择本地登记机关登记,也可以选择在登记机关设立分支机构登记。

第三章登记申请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设立和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第六条事业单位登记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单位的批准文件;(三)事业单位的章程;(四)事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五)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第四章登记核准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申请进行核准。

第八条登记机关在核准事业单位登记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于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当核准其登记并颁发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五章变更登记第十条事业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法人组织机构或者名称发生变更;(二)事业单位的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地发生变更。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变更文件。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变更登记证书。

第六章注销登记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解散;(二)法定解散条件之外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事业单位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解散文件。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修正)四川省政府令第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确认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依据本办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事业单位资格或者非法人事业单位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未经核准登记的,不得享受国家给予事业单位的待遇,不得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非法人事业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人事业单位,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需要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登记。

事业单位兴办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第五条事业单位登记的事项包括: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机构规格、编制员额、经费来源、资金数额、单位住址及下设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登记主管机关第六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七条各级登记主管机关按照下列分工实施登记管理:(一)省级所属事业单位,由省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二)市(地、州)所属事业单位,由市(地、州)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三)县(市、区)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

中央和省外驻川事业单位,由省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登记主管机关可以设立相应的登记机构,具体实施登记、赋予代码标识和实行年度检验等工作。

第三章设立登记第十条设立事业单位,必须自主管机关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本文将结合现行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该细则的内容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一章总则该章节主要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目的和原则进行了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保障事业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活动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此外,还强调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合理使用社会资源。

第二章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是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机构,该章节规定了登记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其中明确了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确保登记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同时还规定了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系统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登记报告登记报告是事业单位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重要材料,该章节规定了登记报告的具体内容和填报要求。

明确指出登记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并接受法律、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登记审核登记审核是登记机关对登记报告进行审查评估的程序,该章节规定了登记审核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其中明确指出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登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依法核准或者不予核准事业单位的登记申请。

同时还规定了对登记报告的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核准的原因,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或提出复核申请的权利。

第五章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事业单位经过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将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登记保存的程序。

该章节规定了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登记备案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签署备案登记表、缴纳登记费用、领取登记证书等环节。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指南一、申请事项名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二、办理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鲁编办发[]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济宁市红星中路号市政府院内西楼房间)四、办理条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第一类:由监督管理机构公开过的登记管理信息。

主要包括是否已在本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

第二类: 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信息。

主要包括设立登记日期、变更登记结果、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土Ah 绝报告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第一类信息的,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第二类信息,确定其合法利用目的的,予以提供。

五、申请材料(一)现场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信息查询申请表,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信函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者提供经当地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本人身份证明。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仅限现场查询方式。

查询人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机关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有关公函和查询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公函、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其他单位委托查询的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查询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公民个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基本流程.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查询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一)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二)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接到查询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内予以答复;(三)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查询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登记条件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二节资产负债状况
第三节经费收支状况
第四节业务范围及质量
第三章登记程序
第一节初次登记
第二节变更登记
第三节注销登记
第四节补充登记
第四章登记备案
第一节登记备案的内容
第二节登记备案的方式
第三节登记备案的期限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一节监督检查
第二节处理措施
第三节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组建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应向设区的市级政府登记;已经设立的事业单位,应向设区的县级以上政府登记。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审核,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要注释如下:
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是一份实施细则,主要涉及到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程序和备案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包括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这些法律名词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些法律概念。

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三、登记管理机关(一)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机关为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登记管理内容(一)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1. 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2. 人员变动情况,包括聘用、解聘、调动、辞职、退休等。

(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登记1. 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

2. 聘用合同变更、解除情况。

(三)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登记1. 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情况。

2. 人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结果。

3. 人员奖惩情况。

五、登记管理程序(一)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1. 事业单位应于人员聘用、解聘、调动、辞职、退休等变动情况发生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 登记管理机关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

(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登记1. 事业单位应于聘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情况下,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聘用合同登记表。

2. 登记管理机关对报送的合同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

(三)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登记1. 事业单位应于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奖惩等情况下,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关登记表。

2. 登记管理机关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

六、监督管理(一)登记管理机关应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事业单位应如实报送人员登记信息,不得隐瞒、篡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宜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8年4月第一部分:宜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一、登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流程(一)事业单位设立登记:1、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2、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设立登记”链接,进入登录页面,进行用户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申请设立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二)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年度报告:采用二维码登录:1、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2、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注销登记、申请证书补领、申请年度报告)”链接,进入登录页面;3、登录方式选择“图片登录”,点击“浏览”打开浏览窗口,找到电子图片文件所在的目录,并选中电子图片文件后点击“打开”,粘贴二维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后,进入“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或者办理年度报告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三)二维码发放(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1、新设立事业单位(未使用光盘)二维码发放程序(1)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端),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图片密码管理”。

(2)右侧显示“已绑定图片”、“未绑定图片”两个单选框,选择“未绑定图片”按钮。

如果有新设立或光盘解绑的事业单位名单,则按钮右侧会出现“创建”按钮,点击后将自动给本级登记管理分配图片(一旦创建成功,该按钮将不再可见,直到有新设立或光盘解绑的事业单位出现)。

(3)点击创建成功后,提供“绑定”操作按钮。

输入查询条件找到具体事业单位,点击指定事业单位后的“绑定”按钮,将出现绑定确认提示界面,点击“是”将绑定该事业单位。

(4)图片绑定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切换到“已绑定单位图片”并显示该单位的相关信息,点击“下载”,将图片保存至本地,然后发送邮件或当面用U盘拷贝给事业单位用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境内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关和登记职责第三条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的登记机关为国务院民政部门及其下属的地方民政部门。

第四条登记职责登记机关的职责如下:1. 对符合《事业单位法》规定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2.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变更、注销等进行登记;3. 在登记机关网站公示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4. 监督事业单位的依法运行,及时准确处理事业单位的登记变更问题;5. 依法追究事业单位登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登记条件和要件第五条登记条件事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行登记:1. 组织者具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资格;2. 组织者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3. 组织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4. 组织者具备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第六条登记要件事业单位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要件:1. 事业单位登记申请书;2. 组织者的联系明和资格证明文件;3. 组织者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4. 事业单位的章程和组织结构文件;5. 事业单位的场地、设备和人员情况介绍;6. 其他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登记程序和时限第七条登记程序事业单位登记的程序如下:1. 事业单位向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2.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登记条件,发出登记证书;3. 登记机关将登记信息公示于登记机关网站。

第八条登记时限事业单位的登记时限为30个工作日,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九条监督管理登记机关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查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情况;2. 监督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3. 监督事业单位的守法行为,及时处理违法问题。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服务指南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服务指南⼀、申请条件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起30个⼯作⽇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地名或门牌等调整变化的,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

(三)开办资⾦⽐原登记的开办资⾦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四)《事业单位法⼈证书》上刊载的举办单位因机构改⾰或名称发⽣变化的按照审批⽂件规定,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作流程(⼀)⽹上申请:访问“事业单位在线”⽹站(/doc/7585e2cb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0a.html . cn),点击“事业单位⽤户登录”,利⽤⼆维码登录事业单位⽹上登记管理系统申请变更登记,点击并填写《事业单位法⼈变更登记申请书》,扫描上传相关⽂件、材料的图⽚⾄对应栏⽬,所有上传的图⽚须⼩于100KB(事业单位图⽚压缩程序可在“事业单位在线”⽹站右侧“相关程序下载”栏⽬下载)。

变更法定代表⼈的还需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变更申请表》。

完成后点击“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具体操作见变更登记⽹上登记系统操作指南)(⼆)受理: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初步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审查的主要内容:申请是否属于本级登记管辖范围,提交表格的填写是否规范、清晰,是否符合规定的变更登记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三)审核:对已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审查或派员实地核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审核不通过的决定,审核不通过的要说明理由。

(四)核准:对变更登记申请分别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对不予变更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五)回复查询:事业单位可于提交材料后的5个⼯作⽇内在⽹上登记系统“回复信息查阅”栏⽬查看回复意见。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修正)四川省政府令第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确认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依据本办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事业单位资格或者非法人事业单位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未经核准登记的,不得享受国家给予事业单位的待遇,不得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非法人事业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人事业单位,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需要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登记。

事业单位兴办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第五条事业单位登记的事项包括: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机构规格、编制员额、经费来源、资金数额、单位住址及下设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登记主管机关第六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七条各级登记主管机关按照下列分工实施登记管理:(一)省级所属事业单位,由省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二)市(地、州)所属事业单位,由市(地、州)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三)县(市、区)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

中央和省外驻川事业单位,由省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管理。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登记主管机关可以设立相应的登记机构,具体实施登记、赋予代码标识和实行年度检验等工作。

第三章设立登记第十条设立事业单位,必须自主管机关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流程

事业单位登记流程

事业单位登记流程
事业单位登记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登记前准备: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法定代表人id明、事业单位章程、财务报告等。

2. 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申请书等提交至当地事业单位登记机关。

3. 材料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 现场核验:登记机关会进行现场核验,核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设施、人员等。

5. 审批:登记机关根据审核和核验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审批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6. 领取登记证书:如申请通过审批,登记机关会发放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将申请人的信息登记在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

7. 办理税务登记:获得登记证书后,申请人还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
续。

8. 办理人事、财务等相关手续:根据具体需要,申请人还需办理人事、财务等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事业单位登记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等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登记前先咨询当地事业单位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登记要求和流程。

服 务 指 南 - 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服 务 指 南 - 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服务指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一、工作流程(一)报送:在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事业单位登记栏目(/)或江西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如实填写后,将所填表格(含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文件、材料提交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报告人应当对提交的年度报告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形式审查: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法人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形式规范的,送转公示。

不符合形式规定的予以退回。

(三)监督检查:通过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情况提出应予实地核查或其他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处理意见。

(四)公示:受委托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进行公示。

二、提交材料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含电子版);(二)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年末资产负债表;(三)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五)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填表说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如下:事证第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事证号。

()年度:填写上一年。

如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填写(2013)年度。

单位名称:封面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表内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

法定代表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名字。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2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2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县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均应当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备案。

第二条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对所属事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所填报的项目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第三条事业单位在正式申报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材料前进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绑定。

在规定时间内运行光盘,将举办单位____后的材料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填入相应表格进行网上申报,完成材料申报后适时上网查看回复信息。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事业单位在网上申报的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申请后,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修改,对于审核通过____通知事业单位携带相关纸制材料在____个工作日前来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复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事业单位根据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的信息提示,将已通过的申请书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

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纸质材料____后盖章,并由事业单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后,与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应的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手续,并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第七条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遵守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关制度,牢记本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用户名,并严防外泄。

如忘记用户名,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可将其告知。

第八条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事业单位须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待登记管理机关将该单位光盘删除后,事业单位再另行购买光盘。

第九条登记管理____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认真____事业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务求严谨细致,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登记管理____工作人员须严守本机关系统各用户名及登陆____,坚决杜绝用户名和____外泄情况的发生。

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登记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国家财政拨款或者利用国有资产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事业单位。

3.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活动。

二、登记管理机构1. 设立专门的登记管理机构,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2. 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定期更新信息,并对事业单位的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登记程序1. 事业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构提交登记申请。

2. 登记申请应当包括事业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资金来源等基本信息。

3. 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四、登记事项变更1. 事业单位发生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 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五、年度检查1. 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向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

2.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事业单位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变动等信息。

3. 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六、监督管理1. 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登记管理机构所有。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组织、运作和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登记原则1.依法登记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登记,取得合法地位。

2.自愿登记原则:事业单位登记应当是自愿的,不得强制登记。

3.平等登记原则:事业单位登记应当依法平等对待,严禁歧视。

三、登记程序1.登记申请(一)事业单位申请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事业单位登记申请,并告知申请人有关申请材料的齐备性。

2.审核审批(一)登记机关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审批,并发放相关登记证件。

3.公示公告(一)登记机关应当在其公示栏或者依法规定的媒体上公示申请事业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相关信息。

(二)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即可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备案(一)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将登记证件及相关材料备案。

(二)备案材料包括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组织机构、业务范围等相关内容。

四、登记要求1.事业单位登记应当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

2.事业单位应当具备独立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享有法人资格。

3.事业单位应当具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宗旨,依法开展相关业务。

4.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内部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的连贯性和效率。

5.事业单位应当制定详实的管理制度和内部规章,规范运作和决策程序。

6.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7.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五、登记证件1.事业单位登记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发放相关登记证件,包括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变更登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一)工作流程(二)提交文件目录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下表中所列的其它相应文件:注:1、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2、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参照设立登记中的相关样式。

(三)《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1、事证第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证号。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仍由现任(即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从下列事项中选择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法人证书上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文件的文号),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变更开办资金的,再加盖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9、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简化程序、高效办理的原则。

第二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第四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职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包括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的办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设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确保良好的工作机制和人员配置。

第三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程序第六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程序的一般要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办理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第七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流程1. 事业单位登记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单位名称、机构设置、经费来源、资产状况等相关信息。

2.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查、核准事宜,并向申请单位发出登记证书。

3. 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应当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

第八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变更和注销1. 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报告变更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事业单位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设置等内容。

3. 事业单位注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需向社会公告并进行相应程序。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对登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效能。

第十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公开和透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纪律和责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工作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日期:2014-09-01 浏览量: 3757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一、工作流程(一)申领数字证书1.需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持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和《数字证书领取申请表》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银行临时开户许可函;2.需变更单位名称的事业单位持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和《数字证书变更申请表》到登记管理机关确认。

(二)申请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等并导入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三)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登记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四)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五)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复核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携带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现场复核;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

(七)公告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二、申请登记时限和提交文件目录(一)设立登记1.时限事业单位要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2.需提交文件目录(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3)事业单位法人章程草案;(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上签字);(7)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8)住所证明;(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成立登记服务指南一、工作流程1、下载《事业单位法人成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申请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的资料。

1、查验申请登记资料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受理2、从法人条件、政治、政策、保密、文字和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初审。

3、吻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吻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对受理的成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或派员核查;分别作出提请赞成或予以驳回的处审查置。

赞成对经审查的成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颁发《事业单位法证人书》。

发证通知通知赞成登记(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和赞成登记的事项。

二、提交资料目录1、事业单位法人成立登记(备案)申请书;2、审批机关赞成成立的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4、房屋无偿或有偿使用证明及相关资料5、经费本源证明;6、经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举办单位出具事业单位创立资本确认证明;事业单位、社会合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财富举办、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和管理的事业单位由法定中介机构出具验资报告;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7、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8、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9、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0、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11、专办员委托书;12、行政同意资料清单;1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其他证明资料。

三、《事业单位法人成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1、单位名称:封面的单位名称栏中填写经审批机关赞成的第一名称。

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经审批机关赞成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2、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资料的日期。

3、住所:应当填写邮政可以送到的详细地点。

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做事机构所在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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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年度报告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一)工作流程
(二)提交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2014年12月31日结算后的资产负债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文件复印件。

(三)《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1、事证第号:填写本单位法人证书号;
2、()年度:填写上一年。

如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3)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6、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7、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8、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证明有效期;
9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10、受奖惩和有关评估及诉讼投诉情况:“受奖惩情况”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填写是否接受过评估以及评估的结果,“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1、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2、人员编制: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
13、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14、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15、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6、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
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同时由举办单位保密部门对年度报告书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签署“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意见,并加盖保密部门印章;
(注:举办单位没有保密部门印章的,则由举办单位签署“情况属实。

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7、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笔填写。

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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