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Ⅰ目的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不适用于部分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3.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患者,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4.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5.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1.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
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2.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医院激素类药物应用原则及管理制度
医院激素类药物应用原则及管理制度根据本院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制定以下激素类药物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激素类药物用药原则1.确切诊断,按照适应症用药,只有在危害更小的其他治疗方法失败时才使用。
2.明确适应症、禁忌症和药物相互作用。
3.使用最小的有效量。
只有在危及患者生命时,才可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缓解症状。
4.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慢性疾病如一些自身免疫疾病,应注意合理利用内源性糖皮质激素分泌的昼夜节律,宜在清晨用药(6-8时),以减少对下丘脑-垂体前叶的反馈性抑制。
5.应逐渐停药。
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适应症:1.替代疗法:用于急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的替代。
2.严重感染或炎症:在应用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可用做辅助治疗。
也可用于防止某些炎症的后遗症,如脑炎、风湿性心瓣膜炎、非特异性眼炎等。
3.免疫性疾病或过敏性疾病。
4.抗休克。
5.血液病及抗肿瘤。
6.局部应用。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禁忌症:癫痫精神病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的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骨质疏松妊娠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真菌感染等。
四、药物相互作用: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
2.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氨鲁米特能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加速地塞米松的代谢,使其半哀期缩短2倍。
4.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时,可加重低钾血症,应注意血钾和心脏功能变化.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5.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6.与制酸药合用,可减少强的松或地塞米松的吸收。
7.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8.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糖皮质激素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9.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10.甲状腺激素可使糖皮质激素的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糖皮质激素合用时,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绥阳县人民医院THE PEOPLE S HOSPITAL OF SUIYANG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内一科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内一科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它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一、引言激素类药物是一类重要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各种疾病。
然而,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为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制定了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二、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1. 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原则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副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优先选择疗效确切、副作用较小的激素类药物。
2. 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应遵循最小有效剂量、最短疗程的原则,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类药物。
3. 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选择。
常用的给药方式有口服、注射、局部外用等。
4. 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
5. 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糖、血压、电解质等指标,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三、激素类药物管理制度1. 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应根据医生的资质、经验和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考虑。
应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才能开具激素类药物的处方,并规定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要求医生详细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病历,以便于对患者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估。
3. 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应根据医院的规模、患者的需求和药物的特性进行综合考虑。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医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临床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临床应根据患者病情、病历资料等综合评估,确定激素类药物的使用适应证和剂量,避免滥用和荒唐使用。
2.指征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应明确证据支持和临床适应范围,避免非指征使用。
3.个体化治疗:针对每位患者的特殊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激素类药物治疗方案,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个案定制。
4.治疗监测:对激素类药物治疗患者应定期进行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调整治疗方案。
5.风险提示: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醒激素类药物的潜在风险,包括副作用、依赖性、戒断症状等。
三、临床使用管理1.医疗团队合作: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团队,由主治医师、药师、护士等组成,共同制定患者的治疗方案。
2.临床路径管理:医院应制定激素类药物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适应证、剂量、疗程和治疗方案,以提高临床治疗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不良反应监测: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对使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出现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药物储存管理:医院应对激素类药物进行分类储存,并制定专门的存放规则和使用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和药物混乱等问题。
5.医疗文书管理: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包括记录患者病史、体征、用药情况等,以便随时跟踪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
四、患者知情权保护1.患者知情权:医院应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介绍激素类药物的性状、适应范围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全面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2.风险告知书:医院可以与患者签订激素类药物使用风险告知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作用、风险和责任。
五、不合理使用处理1.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具有重要生理和药理作用的药物,广泛用于治疗炎症、免疫性疾病、过敏性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多种疾病。
由于其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患者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健全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激素类药物的定义激素类药物是指具有激素作用的药物,包括激素类激素和非激素类激素两大类。
激素类激素包括皮质类固醇激素、甲状腺激素、胰岛素等;非激素类激素包括雄激素、孕激素、雌激素等。
这些激素类药物具有多种生理和药理作用,有着广泛的临床应用。
二、激素类药物的作用机制激素类药物的作用机制非常复杂,不同类型的激素类药物有着不同的作用机制。
以皮质类激素为例,其主要通过与细胞膜表面的细胞膜受体结合,形成复合物,然后通过转录调控因子的活化或抑制来调节一系列基因的表达,最终实现其生理和药理作用。
三、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激素类药物具有广泛的临床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在治疗炎症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2)抗过敏和抗变态反应作用:在治疗过敏性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皮炎等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3)调节内分泌功能:在治疗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4)抗肿瘤作用:在治疗肿瘤和恶性肿瘤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四、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尽管激素类药物具有着广泛的临床应用,但其不良反应也是不可忽视的。
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免疫抑制作用:激素类药物具有显著的免疫抑制作用,易导致感染。
(2)内分泌功能紊乱: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易导致内分泌功能紊乱,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情况。
(3)代谢紊乱: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易导致糖尿病、骨质疏松症等代谢紊乱。
(4)消化系统损伤: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易导致消化系统损伤,出现消化性溃疡、胃肠出血等症状。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 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证、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2. 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①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②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③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证、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④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⑤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管办、医务部、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药事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治疗方案包括选择品种、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等;根据不同疾病糖皮质激素的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 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 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嘱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14:00-15:00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6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6、下列情况应尽量避免使用或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1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2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和真菌感染等3病毒感染;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5新近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6严重糖尿病;7严重高血压病;8妊娠初期和产褥期;9癫痫、严重精神病的患者,儿童也应慎用;10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11活动性肺结核;12较严重的骨质疏松;13寻常型银屑病;14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若是必须使用糖皮质类激素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二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性激素对其他器官的影响;对其他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2、勿间断治疗;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3、治疗期限;人工周期疗法以连用3个周期为宜,然后停药观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调整恢复,必要时经一定时期的停药后,再酌情使用;4、性激素类药物性能上的特点;1雌激素类药对绝经后妇女应慎用,乳腺癌及女性生殖器恶性肿瘤禁用;此类药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头昏、水钠潴留等副反应,如在睡前服,并与维生素B6、C及镇静剂同服,可减轻反应;必要时可改为肌注;用于功血时,血止后,不可骤然停药,而应逐渐减量,以免影响疗效;2孕激素类药大剂量应用强效孕激素类药对肝脏有损,有肝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或禁用;3雄激素类药不宜长期或过量应用,以免引起男性化;每月总量以<300mg 为宜,年青妇女应慎用;4LHRH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及克罗米芬用药过程中应适当注意卵巢可能出现囊性增大,并可能破裂以及蒂扭转等;5个体反应机体对激素的反应常用明显差异,相同的剂量可能引起不同的效果和反应,用药应注意个体反应;五、激素类药物的分级管理根据治疗疗程分限制使用级和非限制使用级两级使用;冲击疗法、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为限制使用级,其他方案为非限制使用级;六、医师处方权限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三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四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七、监督管理一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二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三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四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五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六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七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八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是现代医学的重要成果,具有较强的治疗效果和广泛的应用范围,广泛应用于内分泌、消化、呼吸、皮肤、神经等各个领域的疾病治疗。
但激素类药物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甲泼尼龙等在使用时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因为它们的不当使用会带来一系列副作用和严重后果。
因此,在系统管理下使用激素类药物,对于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的意义1.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规范激素类药物使用,能够有效避免激素类药物被滥用和误用,减少严重的副作用和后果的发生,有利于优化医院的医疗资源。
2.保障患者的权益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能够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利益,让患者充分了解药物的威力和使用须知,预防假冒药物的使用隐私,提高患者的就医信心和体验。
3.优化医院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能够优化医院的管理,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纠纷和治疗风险,是医药卫生管理的重要一环。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1.激素类药物的配药必须遵循医嘱。
每一次使用激素类药物,都必须根据医生的医嘱进行正确的使用,如需频繁更改剂量、时间、配方等方面,必须经过医生的同意才能实施,严禁自行调整用药。
2.激素类药物需要医师负责,并注明用药理由。
激素类药物需要医师负责,医师应具有相应的激素类药物的知识并精通其药物的副作用、用药原则等规定,由医生在医疗机构病史记录上注明用药原因、药物用量及治疗情况等。
3.激素类药物不能在未经过完整的检查之前随意使用。
临床医生必须经过全面、系统的检查后方可应用激素类药物,以确保患者诊断正确、症状明确、用药安全。
4.激素类药物应用必须遵循科学规范。
在药物应用中必须遵守使用的效果、用药的剂量、副作用限制,合理配合其它治疗手段,达到激素类药物的最大利用效果。
5.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应备有相关记录。
所有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都必须备有相关记录,包括使用的药品名称、用量、频率、病人信息等,并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减量、停药、引导治疗等。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全院医疗、药学和相关管理
人员。
2.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
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短(疗程小于1个月)、中程(疗程3个月以内)糖皮
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严
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
的品种。
5.长程(疗程大于3个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
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6.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内
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
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7.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8.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组织医务管理、临床、药学等专家进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开展专项处方医嘱点评,分析反馈,促进、指导、监督临床合理使用。
9.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0.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临床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能力和水平。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级原则激素类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激素类药物。
2. 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激素类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患者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激素类药物;新上市的激素类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第三条临床用药选择原则临床选用激素类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因、病程及药物的药理作用、疗效、安全性、患者耐药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虑。
2. 参照相关临床指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合理选择药物的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3. 优先选择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仅在非限制使用药物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
第四条医师培训与考核1. 医师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激素类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分级管理要求等。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师进行激素类药物知识考核,确保医师合理、规范使用激素类药物。
第五条处方权限1. 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可根据临床需求处方。
2. 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
3. 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同时需经过科室主任审批。
第六条用药监测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分析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对异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是医学上重要的药物之一,它们广泛应用于临床上治疗各种疾病。
但是,激素类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可能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副作用和并发症。
因此,医院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应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首先,医院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应制定明确的适应症。
激素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炎症、过敏反应等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哮喘等。
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严格控制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范围,在确实需要使用时才予以开具。
其次,医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确定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病情等因素进行个体化调整。
医院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专家共识指南进行合理用药,避免过量使用或过长时间使用。
第三,医院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应进行监测和评估。
激素类药物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监测,包括对患者的生命体征、症状、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方面进行定期监测,以及对疗效进行评估。
医院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调整用药方案以确保疗效和患者的安全。
第四,医院应加强患者教育和沟通。
激素类药物使用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副作用和并发症,包括增加感染风险、骨质疏松、代谢紊乱等。
医院应向患者详细说明激素类药物的作用、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并告知患者在用药期间应及时向医生报告任何不适或异常反应。
第五,医院应遵循激素类药物的逐渐减量原则。
激素类药物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逐渐减量,以避免突然停药带来的反跳现象和副作用。
医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减药方案,并定期复查患者的病情和相关指标,以保证减药的安全和有效。
最后,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药物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是一类特殊的药物,容易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医院应加强对激素类药物的管理,建立药物审查、药物使用评估和药物监测等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合理性和知识水平。
总之,医院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应遵循一系列的规范,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概述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常用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这些药物在临床上有着广泛的应用,但其滥用、乱用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会带来较大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用药,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应症激素类药物通常用于治疗炎症、过敏等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适应症:•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风湿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皮肤病,如湿疹、丘疹性荨麻疹等;•心血管疾病,如心力衰竭、肾病综合征等;•神经系统疾病,如脑水肿、颅内压增高等。
三、管理制度1. 开药时需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医师应该按照患者的病情和病史,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
对于用药前需要进行详细评估,包括患者的病史、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2. 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和疗程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应该控制药物的剂量和疗程,避免出现滥用、乱用现象。
特别是针对剂量的控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避免过量用药,造成患者的身体健康风险。
3. 监测患者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患者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医师应该密切监测其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
特别是对于长期用药的患者,应该定期进行复查,掌握用药的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
4. 安排专人负责管控建议医疗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激素类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负责人应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合理控制药物剂量和疗程。
5. 定期进行评估和优化建议医疗机构定期进行对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四、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常用的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科学合理地运用。
建立严格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避免发生滥用、乱用等不良现象,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规范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指南和规范为了规范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临床应用,加强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一)激素类药物分为五大类:肾上腺皮质激素类、性激素类、甲状腺激素类、胰岛素类和垂体前叶激素类。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非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激素类药物;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可滥用。
3.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和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于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于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于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
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6)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1、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感染无法有效治疗的水痘和霉菌感染、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疹性角膜炎和角膜溃疡、消化性溃疡、近期接受胃肠吻合术、骨折或创伤修复、糖尿病、高血压、妊娠初期和产褥期、癫痫和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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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诊断明确、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药物。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
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6)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禁用糖皮质激素:
(1)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
(2)对感染缺乏有效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
(3)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4)消化性溃疡;
(5)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
(6)糖尿病;
(7)高血压病;
(8)妊娠初期和产褥期;
(9)癫痫、精神病的患者。
(二)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性激素对其它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2、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3、人工周期疗法以连用3个周期为宜,然后停药观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调整恢复。
必要时经一定时期的停药后,再酌情使用。
三、激素类药物的管理
(一)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半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四)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