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质押登记,商标质押登记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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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近年来,商标成为企业在市场上所占的重要资源之一。

然而,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资产,其价值更多隐蔽在商标持有人的品牌知名度、市场份额、消费者认知中,而不是明显表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价值上。

因此,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增加融资渠道,实现知识产权担保来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则成为了一个很好的选择。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是什么?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是将商标的所有权转移给独立的贷款人,以作为抵押品的一种方式。

原商标持有人可以将其商标专用权质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此来获得贷款。

质押登记的流程大体分为五个步骤: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权证书、等待商标局审批、登记缴费和领取商标登记证书。

申请质押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首要步骤是提交申请,并将相关文件和材料提交到商标局。

一般来说,申请人必须具备完整的商标权,即已经在商标局注册了这个商标,才能够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提交质押权证书申请人还必须提交质押权证书。

这份证书将具体说明质押情况,证明原商标持有人已授权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银行或其他机构。

这份证书应该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附有质押人的申请信和贷款申请信,排版清晰,有一定的正式性。

等待商标局审批商标局在接到申请之后,会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如果认为申请符合规定,则会进行质权登记,同时会对商标名下的质权作出公告。

相应权利登记机关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当发布登记在案的公示,公示期为两个月。

公示期内,持有商标的其他人有权就是否应当登记该质押权提出异议。

登记缴费在商标局审批通过并质权登记完毕之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此后,会领取到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证书。

领取商标登记证书质押登记证书领取之后,申请人就可以将商标专用权作为抵押品用于获得融资。

贷款方可以选择按照商标登记价格的几倍进行贷款,但是这个额度一般会比商标真实价值的贷款要高,因为商标的价值会随着品牌知名度、市场份额等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各类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流程大全

各类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流程大全

各类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流程大全一、不动产抵押(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章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所需材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7、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金融圈的干货文章、模块知识、实务课程助您成为金融界的实力派!欢迎关注金融干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税费发票等);4、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5、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7、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权属证明(原件);8、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未预售证明(原件)。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6篇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6篇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6篇第1篇示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出质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质权人(受让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申请书编号:(申请受理时填写)申请书一、质押商标基本情况1.商标名称:2.注册号:3.注册日期:4.商标类别:5.质押登记期限:6.质押标的证明材料(商标注册证、质押合同等附件):二、申请人基本情况1.申请人(出质人)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出质人的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2.质权人(受让人)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受让人的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3.申请人(出质人)基本情况说明:三、质押登记申请事宜陈述1.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目的和依据:2.质押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证明材料。

四、其它补充材料1.其它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声明: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接受中国法律的调查和制裁。

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上述材料如有异议,愿接受中国商标局的调查和核实,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出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盖章单位:注意事项:1.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出质人)和质权人(受让人)各持一份申请表,并对全部附件进行逐页复印,各自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确认。

2.申请表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自然书写,如有修改,请在修改处做出规范的修改标记。

3.根据《商标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的申请费缴纳和申请业务指南,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申请费,并提供缴纳证明原件。

4.贵单位提供的上述资料及信息仅用于办理质押登记事项,未征得相关当事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商标质押合同、质押方证件复印件、被质押商标证书复印件。

(以上为一份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具体申请时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申请指南进行填写。

)第2篇示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的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登记,特提出如下申请:一、【商标基本情况介绍】1、商标基本信息:商标注册号:商标申请日期:商标类别:商标名称:2、商标权利人情况: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质押登记证号:二、【质押登记申请内容】1、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质权人资格证明文件:3、质押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1、甲方声明:本人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同意将上述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登记,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法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法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法一、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取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等。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产权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率,促进创新发展,一项重要的制度是知识产权质押登记。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相关办法和流程。

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定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是指将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由权利人或权利人授权的质权人与质押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向相关知识产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行为。

通过质押登记,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作为资产,获取贷款和融资,并提高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主体1.权利人:指拥有知识产权并享有权益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质押权人:指向权利人提供质押贷款或其他金融支持,并与权利人签订质押合同的金融机构或个人。

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流程1.准备材料:权利人向知识产权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质押,应提供以下材料:–质押合同及其登记申请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复印件;–质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文件;–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提交申请:权利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并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3.审核登记: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则予以登记,并颁发质押登记证书。

4.公示公告:质押登记完成后,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将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质押权人、质押的知识产权类型、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等。

5.变更和注销:在质押期限届满或质押权人同意解除质押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向知识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注销质押登记。

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意义和作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具体包括:1.创新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使权利人能够将知识产权作为资产,通过质押获得融资和贷款,为创新研发提供资金支持。

2.提高市场价值:质押登记提高了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力和价值。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0.04.22•【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8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的公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价值,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4月22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

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办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共有商标办理质权登记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二)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三)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四)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押一担产品管理指引

三押一担产品管理指引

各县区(开发区)经贸局、工商局(分局),各担保机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们制定了《“三押一担”产品管理指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附件:“三押一担”产品管理指引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三押一担”产品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担保产品,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商标权质押地管理规定,结合临沂中小企业、担保行业和金融市场地实际制定本管理指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条“三押一担”产品是指符合规定地法人或自然人以其合法拥有地动产、股权或商标权向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抵(质)押作为对担保机构地反担保措施,同时由担保机构向贷款地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实现抵押人或出质人融资地金融衍生产品.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章动产抵押规范第三条动产抵押是指债权人相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地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地权利.国家工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地以及将有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地,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条登记范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以及在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民事活动中而产生地债权债务关系,均可以将现有地以及将有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立抵押权.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五条登记管辖(一)企业(包括内资、外资、私营企业)申请动产抵押物登记地,需到动产抵押人住所地地县(区)级工商局(分局)办理登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动产抵押物登记地,需到动产抵押人住所地地工商所办理.(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住所地以营业执照载明地地址为准,农村生产经营者地住所地以农村户口簿载明地地址或村委会证明地常住地为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六条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地动产(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地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地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地财产;(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财产;(四)法律、法规规定地不得抵押地其他财产.第七条办理动产抵押应提交地材料(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地《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地,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第八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二)代理人名称(姓名);(三)被担保债权地种类和数额;(四)担保地范围;(五)债务人履行债务地期限;(六)抵押财产地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第九条登记机关收齐必备文件后,符合受理条件地,当场办理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地,说明理由,退回文件.第十条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地,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地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地《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地,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第十一条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地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地《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地,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第十二条动产抵押其他注意事项(一)动产抵押权人进行动产抵押登记变更,如已办理反担保抵押登记地,必须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材料.(二)农业生产经营者地身份证明(身份证)与住所地不一致地,当事人需提交住所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地证明,证明其住所地为经营居住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反担保抵押应在《动产抵押登记书》备注栏写明“本抵押为反担保抵押”,同时提供担保主合同、保证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手续.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章股权质押规范第十三条本规范所称“股权”,是指出资人合法持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地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地股权.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本规范所称“股权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地股权作为债权地担保,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获得融资地活动.提供股权作为担保地单位或个人为出质人,接受股权担保地贷款人为质权人.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本规范所称“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地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地行为.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四条股权融资形式包括:(一)出资人(股东)作为出质人,以其合法持有地股权,直接向质权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中心)、典当行、企业、自然人)办理融资业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出资人(股东)以其合法持有地股权,质押给担保人(担保公司(中心)、典当行、企业、自然人),由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向放贷机构办理融资业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五条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办理各自所登记注册地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地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六条拟质押股权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质押地股权须是出质人合法持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二)申请质押地股权依法可以流通和转让,即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对公司股权地质押、转让未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申请质押地股权依法可以出质,即出质人对所质押地股权必须拥有完全地所有权与处分权,在此次质押之前必须是未设立质押或已有效解除质押、被人民法院冻结地股权已解除冻结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外商投资公司申请质押地股权,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七条具体操作流程:(一)出质人向质权人提出股权质押融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二)质权人进行授信调查和融资审查;(三)质权人合理确定股权质押融资金额,双方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地,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地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地,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地,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撤销登记.第十八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应在法定和约定地时限内,共同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公司股权地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股权出质登记地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九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地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地名称;出质股权地数额.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出质人和质权人地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地,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地姓名;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地,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地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地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地事业单位名称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地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公司名称.出质股权地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地出质股权财产地数量.第二十条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出质人、质权人共同签署地股权质押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地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地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地加盖法人印章,下同);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出质人持股地公司同意股权出质地股东(大)会决议或证明文件;(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地,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地证明;(七)以外商投资公司地股权出质地,按照外商投资地公司股权出质地相关规定执行;(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地其他材料.第四章商标权质押规范第二十一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地,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二条出质人应向有资质地商标评估机构对其持有地出质商标专用权进行价值评估.第二十三条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共同办理.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四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地,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地《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二)出质人、质权人地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四)直接办理地,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地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地,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出质注册商标地注册证复印件;(六)出质商标专用权地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地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其他需要提供地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地,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第二十五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出质人、质权人地姓名(名称)及住址;(二)被担保地债权种类、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地期限;(四)出质注册商标地清单(列明注册商标地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五)担保地范围;(六)当事人约定地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地,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七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凭《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办理融资事宜.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担保机构应根据本指引制作格式文书、业务流程和产品说明书并向市典当担保行业协会备案,操作中要积极审慎,确保稳健发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十九条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应积极协调,向客户推介“三押一担”产品,让客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扩大客户地融资渠道,满足客户地融资需求.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条担保机构应加强“三押一担”产品地风险管理,定期对“三押一担”产品进行风险压力测试,并应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年终星级担保机构评选时一并对“三押一担”产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二条开展“三押一担”产品地担保机构应严格执行抵(质)押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地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和指导.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十三条担保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三押一担”产品地报表和工作情况.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指引适用于全市具备合法资格地担保机构.第三十五条本指引由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共同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南(商标权、专利权、版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南(商标权、专利权、版权)

❖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问题的进一步说明
价值?
知识产权出质
?
产权人
客观、公允的价值
?
银行
知识产权 评估机构
案例
雅鹿集团经我司评估后以其中国驰名商标“雅鹿” 商标权进行质押,获得了中国农业银行太仓支行3 亿元贷款。
专利权质押融资常见的模式
❖ 1 、银行+专利权担保(+其他资产)

这套模式是政府部门倡导和推行的一种标准模式,特别在物权法出
1)商标权质押所具备的条件 第十二条 用于质押的商标权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商标应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井颁发商标注册证的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农业银行不接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提供的质押担保。
(二)商标权处于有效期内。 (三)商标用于出质人的主营产品或主营业务满2 年,使用出质商标的 产品或服务与商标注册范围一致并已实现盈利。 (四)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 标一并质押给农业银行,并承诺在信贷业务发放后、本息偿清前新申请的 与质押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一并质押给农业银行。 (五)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卡及复印件; ❖ (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要点
❖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 二、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

商标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商标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

商标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物权法对商标质权的规定: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中规定,“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商标质权登记取得: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怕我们不能时候承担还款,在贷款时就会让我们拿出自己的动产来作为质押,其实除了银行贷款需要质押物,在我们生活中的其他领域也经常会碰到一些因为暂时的资金紧张需要拿自己的动产来做质押物的,质押物除了实体的房子等外,其实我们的商标权也是可以当质押物的,那么商标权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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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商标质押登记
1、商标质押登记就像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等商标的使用一样,都需要经过商标局审理登记,因为商标局是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2、我们常说商标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在现代经济中商标也和品牌运营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充分发挥商标的隐藏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注册商标也可以为企业进行质押融资。

3、需要强调的是,商标质押登记的主角是“注册商标”,也就是成功注册了的商标才能拿来质押融资。

商标权人以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商标质押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二、商标质押登记怎么办理
1、申请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2、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

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

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3、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三、不予质押登记的情况
1、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2、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3、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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