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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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重点对医疗风险分担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利用损失分散、损失减少和损失承受原则进行了经济学分析,提出了加强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必须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树立对医疗风险的正确认识,依靠制度、法律和政策层面对医疗风险进行科学的、合理地、及时分散,以实现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和促进医学事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存在问题;途径方法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of medical risk sharing

Qiaolan Chen

AbstractThis article focused on the status and problems of medical risk-sharing. On this basis, the principles of loss dispersion, loss reduction and loss acceptation for economics analysis were used. Strengthening the risk-sharing health care system must integrate theory with practice. We should set up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medical risk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ystem, law and policy, to distribute the risks of medical care scientifically, reasonably and timely. In order to resolve medical disputes, maintain the order and improv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enterprise. The full text was

divided into 3 chapters: Chapter I: significance of creation of risk-sharing health care system. Chapter II: study of the status and main problems of medical risk-sharing. Chapter III: methods to set up the risk-sharing health care system.

Key wordsrisk-sharing health care system; problems; method

The Central Hospital of Xuhui District, Shanghai 200031,China

Correspondence to:Qiaolan Chen,Email:

重视风险分担是管理学的一贯思想。对高风险、高责任的医疗行业,加强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通常情况下,风险管理常用的方法是回避、减少、自留和转移。鉴于疾病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以及医学技术的局限性,决定了医疗风险的客观存在。回避救治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高危病人以及以转诊推脱较大难度的医疗处置等做法亦有悖于医疗事业救死扶伤的价值趋向,提高各级医务人员治病救人的医疗专业技能和应具备的职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医疗风险,但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减少医疗风险的发生。而医疗机构作为福利性、公益性机构,是社会的一个整体,让肩负社会普及医疗保障重任的医疗机构来全部承担客观存在的风险,不利于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依法、合理性、及时分担医疗风险,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1 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的意义

本章内容旨在对医疗风险理论的描述,并重点阐述其特点、成因和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1.1 医疗风险分担制度的内涵

1.1.1 医疗风险的定义医疗风险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履行正常的医疗职务时,由于不可抗性的原因,而发生医疗相对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等不良后果的一切意外事件。

1.1.2 医疗风险的特点医疗风险除了一般风险具有的客观性、永恒性、危害性和不定性特征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医疗的负面效应,且这种负面效应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二是具有不可抗性,即不可预知性,或者具有预知,但由于医学科学的局限性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三是在履行正常职务时发生,依照法律规定,在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和经行政许可,具有行医资质的医务人员才能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而非经国家批准的医院和无医疗资质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生的医疗事件,则不属于医疗风险,上述三个特征缺一不可。

1.1.3 医疗风险形成的主要因素常见的造成医疗风险的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药物的不良反应,所谓“是药三分毒”是可预知,但由于个人体质差异,药物毒性是否发生以及作用程度难以预知;二是医疗手段给医院对象造成的直接伤害,同样具有可预知和不可预知性,例如,开刀切除病灶,会同时伴有创伤,出血等可预知的伤害,但也有可能出现出血过多,甚至猝死等不可预知的伤害;三是患者的特殊体质;四是疾病的自然转归,这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并不

以医生意志为转移。

1.1.4 医疗风险分担制度的内涵[1] 医疗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分配,称为风险分担。风险分担方式主要有风险分散与风险集中两种,风险集中指风险由一个或少数几个的集体或个人承担;风险分散是由多个团体或多个人承担。医疗是一种高风险的实践活动,在采取风险集中的形式下,医疗机构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风险,避免风险发生所带来的损失,会尽心尽力地工作来保障医疗安全,从这个角度上说集中是有意义的。但是在风险集中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主体的风险承担能力有限,必然导致医疗机构主体和医务人员个体为规避风险而使得医疗实践活动受到限制,阻碍了医学事业的发展,所以对于作为福利性、公益性和高风险下的医疗实践活动所产生的医疗风险而言,有效途径就是分散风险,形成政府、社会团体、医疗机构、和个人共同科学、合理的分担制度,即有明确的风险分散形式和内容为保障的医疗风险分担制度,以减少医疗机构主体承担的风险,从而在总体上提高整体风险承担能力。

1.2 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加强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建设,依法、合理、及时分担医疗风险对于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和促进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

1.2.1 有利于缓解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经营秩序医疗纠纷是患者或其他相关者对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的服务或医疗结果不满意而引发的纠纷,医疗风险是医疗纠纷最直接的根源。近年来,不仅是我国,包括许多发达的国家医疗纠纷发生频率也在迅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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