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XX省道路客运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doc
黑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我省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建设道路旅客运输诚信体系,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人民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结合我省道路客运市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道路客运质企业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经营行为、企业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从事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客运经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四条省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区域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第五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职责是:(一)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考核工作,负责建立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二)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档案;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本辖区个体运输户的质量信誉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
ﻫ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不定期对客运单车进行稽查考核,并定期向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被考核车辆所属企业抄告单车稽查考核结果。
第六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进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全部分和营运客车进行考核,汇集分、营运客车考核情况,建立本企业的考核档案,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检查。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和B级表示.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得分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考核总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三
服务质量300分
承诺服务250分
未建立站务人员服务制度的,扣15分,未执行站务人员服务制度的扣10分。
未按要求实行联网售票的扣20分。
站场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站场秩序混乱的,扣20分。
未在候车室公开监督投诉电话96520的,发现一次扣10分。
因违章或服务质量差被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起扣20分。
厕所卫生差,每次扣20分。
小计
总分
附件3-4:
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日期:年月日
站名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车站级别
隶属客运企业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发车场地面积
平方米
候车室面积
平方米
现有职工
人
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
(含技师)
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人
现有职称人员
占在职职工的
%
售票员
人
检票员
人
管理人员
小计
四
车站管理200分
档案管理100分
质量信誉档案不健全的,ຫໍສະໝຸດ 缺一项,扣10分;不按要求上报质量信誉情况但能及时纠正的,扣30分。
未与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依法签订服务合同的,每起扣10分。
客运站经营者未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的,每次扣10分。
企业稳定100分
由于车站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不得分;情节不严重,或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每次扣50分。
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每次扣10分。
经营许可150分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 质量信誉等级
第七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B级表示。
第八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运输安全指标
1、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次数占该企业所有营运客车车辆数的比率。
(三)服务质量指标
社会投诉率:经查实,道路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服务质量原因,损害他人正当权益,受到旅客、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等的次数总和占该企业所有营运客车车辆数的比率。
(四)社会责任指标
1、国家规费缴纳情况:企业所属客运车辆按国家规定应缴交的交通规费(含运管费、养路费、客运附加费),不得漏缴、少缴。
1、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和完善考评台帐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等情况。
2、企业稳定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稳定工作。道路客运企业不得因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具体考核记分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条 道路客运企业考核总得分为考核项目与加分项目得分的累计。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第十一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优良(AAA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以上情况的。
第十四条 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B级):
(一)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发展。
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前言为贯彻《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我省客运企业(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我们组织了常年在道路客运工作第一线的有关人员,结合我省客运企业(站)工作实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汇集了道路客运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写了本指南。
其目的和宗旨是为了使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时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本指南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的制作;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的编写;第四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
第一、二部分请用电脑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制成电子版。
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自评报告的内容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的六大项二十四小项内容逐一对照本企业的工作实际进行简明扼要自评并实事求是按规定自我打分。
若企业在经营生产中有创新或具有推广的突出经验可在报告中进行综述。
第三部分仅列出道路客运企业最基本企业管理法规和各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最低要求目录,各客运企业要根据企业管理现状自主完成编写规章内容并印刷装订成册。
各客运企业可扩大详尽丰富规章的内容,但不能压编目录要求内容。
第四部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制定的范本内容要求,采样收集、统计分类、整理汇总构成本企业原始基础管理资料(范本的内容可丰富),按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范本中涉及到的管理机构或单位都应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原始记录或资料及个人签名应人工填写,其余格式及内容均应电子制成,不得以空表出现,凡台账类均以封面装饰。
本指南罗列的管理制度和各种原始管理记录表格都是在质量信誉考核当中必须体现的内容。
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详尽丰富本指南的内容,但不能压缩本指南要求的内容。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和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下统称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客运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客运分公司、客车队。
第三条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客运企业发展。
第五条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分工与职责是:(一)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二)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建立考核体系,监督指导考核工作,公告考核结果。
(三)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客运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档案,对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考核情况公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交通稽查站负责不定期对客运单车进行稽查考核,并向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被考核车辆所属企业抄告单车稽查考核结果。
(五)四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负责对进入本站的客运班车进行考核。
(六)客运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全部分支机构和全部客运单车进行考核。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
(二)由客运站原因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违章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九条 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千分制,由考核项目和加分项目得分合计组成。其中考核项目满分为1000分,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期内符合以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所辖地区道路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经营行为、企业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质量信誉考核的对象为在我省从事客运站经营,依法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并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站。
第四条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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ﻩ
附件1
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
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客运站诚信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道路客运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人们提供长途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服务质量和信誉度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因此,为了确保道路客运企业服务质量和信誉度,需要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本文介绍了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
一、考核目的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评估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准确地检测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和品牌形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也有利于道路客运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度,加强行业监管。
二、考核侧重点1.服务质量: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应当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包括乘客感受、车辆状况、车队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其中重点考虑乘客满意度、服务态度、安全标准、车辆维护、车辆清洁等方面。
2.信誉度:道路客运企业的信誉度要考虑安全性、合法性、规范性三个方面,其中重点考虑公司注册情况、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合法派遣驾驶员、驾驶员驾证等,同时还要关注企业的承诺和公告是否真实、员工是否有违规行为等。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该准确和实际的反映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这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发布的规定、行业标准,还应该参考乘客反馈和社会评价,对道路客运企业的评估可能因地区和城市环境而异。
四、考核方法考核方法需要建立科学、客观、有效的机制。
应根据预设标准,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其中实地调查是核心环节。
考核前应征得道路客运企业的同意,并将考核结果告知企业,以便其改进未及格项。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以成绩单的形式报告,同时建议道路客运企业做出改进。
考核结果按考核标准和重要性分项体现,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将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而道路客运企业的考核结果将在该市区内进行公开展示。
总之,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294号)精神,结合我省道路客运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及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车站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细则所称的客运企业,是指从事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
本细则所称的汽车客运站,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 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履行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 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应与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综合安全检验、企业等级评定、新增道路客运经营项目及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等挂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发展。
第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负责审定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全省三级及以上客运企业和一级汽车客运站的质量信誉评定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加快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是指依据考核标准,对取得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的运输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企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指标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细则所称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在我省已取得经营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考核。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六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其管理职能、权限具体实施。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客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 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伤人率、企业安全管理等;(二)经营行为指标:超载情况、经营违章率等;(三)服务质量指标:被媒体曝光情况、向各级相关部门投诉情况等;(四)社会责任指标: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荣誉称号情况等。
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我省客运企业(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我们组织了常年在道路客运工作第一线的有关人员,结合我省客运企业(站)工作实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汇集了道路客运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写了本指南。
其目的和宗旨是为了使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时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本指南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的制作;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的编写;第四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
第一、二部分请用电脑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制成电子版。
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 纸,自评报告的内容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的六大项二十四小项内容逐一对照本企业的工作实际进行简明扼要自评并实事求是按规定自我打分。
若企业在经营生产中有创新或具有推广的突出经验可在报告中进行综述。
第三部分仅列出道路客运企业最基本企业管理法规和各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最低要求目录,各客运企业要根据企业管理现状自主完成编写规章内容并印刷装订成册。
各客运企业可扩大详尽丰富规章的内容,但不能压编目录要求内容。
第四部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制定的范本内容要求,采样收集、统计分类、整理汇总构成本企业原始基础管理资料(范本的内容可丰富),按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范本中涉及到的管理机构或单位都应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原始记录或资料及个人签名应人工填写,其余格式及内容均应电子制成,不得以空表出现,凡台账类均以封面装饰。
本指南罗列的管理制度和各种原始管理记录表格都是在质量信誉考核当中必须体现的内容。
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详尽丰富本指南的内容,但不能压缩本指南要求的内容。
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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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贯彻《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我省客运企业(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我们组织了常年在道路客运工作第一线的有关人员,结合我省客运企业(站)工作实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汇集了道路客运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写了本指南。
其目的和宗旨是为了使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时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本指南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的制作;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的编写;第四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
第一、二部分请用电脑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制成电子版。
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自评报告的内容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的六大项二十四小项内容逐一对照本企业的工作实际进行简明扼要自评并实事求是按规定自我打分。
若企业在经营生产中有创新或具有推广的突出经验可在报告中进行综述。
第三部分仅列出道路客运企业最基本企业管理法规和各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最低要求目录,各客运企业要根据企业管理现状自主完成编写规章内容并印刷装订成册。
各客运企业可扩大详尽丰富规章的内容,但不能压编目录要求内容。
第四部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制定的范本内容要求,采样收集、统计分类、整理汇总构成本企业原始基础管理资料(范本的内容可丰富),按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范本中涉及到的管理机构或单位都应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原始记录或资料及个人签名应人工填写,其余格式及内容均应电子制成,不得以空表出现,凡台账类均以封面装饰。
本指南罗列的管理制度和各种原始管理记录表格都是在质量信誉考核当中必须体现的内容。
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详尽丰富本指南的内容,但不能压缩本指南要求的内容。
本指南不可能涵盖《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望各客运企业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其工作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企业经营需要,对本指南中未尽事项和内容,自行制定相应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格式要与本指南的要求保持一致。
道路客运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事务十分繁杂,存在诸多动态因素。
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难免有不妥之处,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修订和完善,望各企业将自己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书面形式上报省运管局,以便来年修正。
编委会20一三年11月27日目录第一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1)一、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 (2)二、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 (3)第二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6)一、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7)二、道路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8)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明细表 (9)四、道路客运企业营运客车明细表 (10)五、交通责任事故情况 (11)六、责任事故记录 (12)七、企业经营情况…………………………………………………………一三八、违章情况记录 (14)九、企业服务质量情况……………………………………………………一五十、投诉曝光信息记录 (16)十一、企业稳定情况 (17)十二、汽车客运站涉稳工作记录................................................一八十三、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 (19)十四、企业系统管理水平 (20)十五、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情况 (20)十六、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 (21)十七、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22)十八、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清单 (22)十九、企业管理情况 (23)第三部分: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 (25)一、企业简介 (26)二、企业组织结构 (26)三、岗位职责 (27)四、安全管理制度 (28)五、经营生产制度 (29)六、财务管理制度 (30)七、人力资源管理 (30)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预防预案 (30)九、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30)第四部分: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规范本 (31)一、月质量信誉(经营行为)考评表 (32)二、月质量信誉(服务质量)测评表 (34)三、季度质量信誉(重大事件)监控表 (35)四、月份安全检查培训计划表 (36)五、驾驶人、乘务员培训记录登记表 (37)六、特殊天气安全叮嘱登记表 (38)七、驻外召回培训记录表 (39)八、实时监控情况登记表 (40)九、违章处罚记录表 (41)十、车辆运行路检路查记录表 (42)十一、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记录表 (43)十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 (44)十三、“四不放过”工作流程 (45)十四、营运车辆台账 (46)十五、车辆档案目录 (47)十六、车辆违章记分登记台帐 (48)十七、年度旅客投诉登记台账 (49)十八、月度受理旅客质量投诉统计 (50)十九、受理旅客质量投诉登记表 (51)二十、月份旅客满意度调查汇总 (52)二十一、服务质量意见调查表 (53)二十二、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服务质量意见征求表 (54)第一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现申请对我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
附: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企业名称(章)年月日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填报日期年月日考核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企业名称:填报日期: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道路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明细表道路客运企业营运客车明细表交通责任事故情况交通责任事故次数次交通责任事故率次/车交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次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人/车交通责任事故受伤人数次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人/车发生同等及较大责任事故次数:次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填报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填写,同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报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
附:责任事故记录责任事故记录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经营情况违章经营行为次数次经营违章率次/车填报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填写,同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附:违章情况记录违章情况记录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投诉和曝光次数次社会投诉率次/车填报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填写,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
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附:投诉曝光信息记录投诉曝光信息记录投诉人被投诉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投诉方式曝光媒体名称投诉内容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投诉人被投诉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投诉方式曝光媒体名称投诉内容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投诉人被投诉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投诉方式曝光媒体名称投诉内容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稳定情况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起填表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如实填写,报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认定。
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附:汽车客运站涉稳工作记录汽车客运站涉稳工作记录时间到何部门上访参加人数主要原因事情经过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时间到何部门上访参加人数主要原因事情经过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时间到何部门上访参加人数主要原因事情经过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请在□内划√)企业系统管理水平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情况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请在□内划√)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清单企业管理情况本表不够填写,可另外附表第三部分: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一、企业简介(一)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表、成立时间、固定资产、人员数、营运车辆数等(二)主要业务(三)取得成绩二、企业组织结构(示意图,仅供参考)三、岗位职责(一)总经理岗位职责(二)安全生产经理岗位职责(三)经营经理岗位职责(四)安全员岗位职责(五)技术员岗位职责(六)会计员岗位职责(七)出纳岗位职责(八)统计员岗位职责(九)经营管理员岗位职责(十)考核员岗位职责(十一)办公室内勤岗位职责四、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组织机构(示意图,仅供参考)运输经营部(二)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5、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6、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8、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三)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行车安全管理办法2、安全目标责任制3、行车安全督察制度4、周务安全会议制度(1)安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驾驶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驾驶人管理规定(驾驶人聘用审核制度)7、车辆技术管理办法8、汽车管理考核规定9、事故统计与报告制度10、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11、行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五、经营生产制度(一)客运管理办法(二)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三)公司化改造方案及进度时间表(规划)六、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七、人力资源管理(一)人事管理办法(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八、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重特大事故,客流高峰时段的道路运输组织和运力储备应急处理及预防预案。
九、节能减排管理办法(一)节能减排机构(示意图,仅供参考)(二)宣传、培训及相关活动的制度(三)减排目标(四)编制节能减排规划(五)制定节能减排技改措施(六)驾驶人节能操作规范(七)节能减排统计与报告制度(八)节能减排考核奖罚制度第四部分: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规范本月质量信誉(经营行为)考评表月质量信誉(经营行为)考评表月质量信誉(服务质量)测评表季度质量信誉(重大事件)监控表月份安全检查培训计划表企业负责人签字:驾驶人、乘务员培训记录登记表特殊天气安全叮嘱登记表驻外召回培训记录表实时监控情况登记表违章处罚记录表(一月一汇总)负责人:车辆运行路检路查记录表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记录表填报人:负责人: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x:报出时间:年月日“四不放过”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