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doc14)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doc14)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 级、A 级和B 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实施考核细则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实施考核细则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实施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道路运输企业在河南省的运营过程中,质量信誉的评估和考核是确保企业运营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管理,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了《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实施考核细则》。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该考核细则的实施内容和执行步骤。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实施考核共包含以下内容和指标: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运营管理:道路运输企业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车辆的安全运营、驾驶员的合法从业等方面。

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道路运输企业需要制定和实施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并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道路运输企业需要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包括按时到达、货物完好无损等方面,同时需要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

4.经营规范和合规性:道路运输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程序开展运营活动,确保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5.企业信用情况和社会责任履行:道路运输企业需要维护良好的信誉,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

三、考核标准和权重分配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权重分配。

具体标准和权重如下: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运营管理:占总分的20%。

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占总分的30%。

3.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占总分的25%。

4.经营规范和合规性:占总分的15%。

5.企业信用情况和社会责任履行:占总分的10%。

四、考核流程和步骤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实施考核的流程和步骤如下:1.考核通知: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对所有应考核的企业发出考核通知,并明确考核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2.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考核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和文件,并按时提交给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3.考核现场检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组织考核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管理能力。

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专项运输或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以及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企业,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第五条省交通厅设立由厅分管领导任主任,道路运输管理、交通稽查、交通规费征收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审核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厅质量信誉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道路运输局,并有交通稽查、规费征收等有关部门参加,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根据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对考核结果有疑义的企业组织复核。

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市级质量信誉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认定企业质量信誉等级。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对象本实施细则所称道路运输企业,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注册登记的经营单位。

第三章考核内容(一)道路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行业资质等。

(二)道路运输企业的运营情况,包括车辆数量、运输线路、运输范围、运输量等。

(三)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车辆安全设备、驾驶员资格、安全维护保养等。

(四)道路运输企业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等。

(五)道路运输企业的信誉度,包括交通违法记录、投诉处理情况、信用等级等。

第四章考核方法(一)定期考核:每年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确定,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年度评审依据。

(二)不定期抽查: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会不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抽查,查看企业的运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服务质量等。

(三)应急检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服务质量问题或信誉度下降情况时,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应急检查。

第五章考核结果处理(一)优秀企业: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将获得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二)合格企业: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将继续按规定经营,没有特殊处理。

(三)不合格企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将被责令整改,情况严重者可能被暂停经营许可或吊销经营许可。

第六章考核监督(一)监督主体: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监督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数据比对、投诉举报等方式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

(三)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考核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七章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企业。

对违反规定的道路运输企业,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所有。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 质量信誉等级
第七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B级表示。
第八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运输安全指标
1、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次数占该企业所有营运客车车辆数的比率。
(三)服务质量指标
社会投诉率:经查实,道路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服务质量原因,损害他人正当权益,受到旅客、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等的次数总和占该企业所有营运客车车辆数的比率。
(四)社会责任指标
1、国家规费缴纳情况:企业所属客运车辆按国家规定应缴交的交通规费(含运管费、养路费、客运附加费),不得漏缴、少缴。
1、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和完善考评台帐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等情况。
2、企业稳定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稳定工作。道路客运企业不得因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具体考核记分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条 道路客运企业考核总得分为考核项目与加分项目得分的累计。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第十一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优良(AAA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以上情况的。
第十四条 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B级):
(一)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发展。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概要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概要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294号精神,结合我省道路客运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及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车站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细则所称的客运企业,是指从事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

本细则所称的汽车客运站,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履行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应与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综合安全检验、企业等级评定、新增道路客运经营项目及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等挂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发展。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负责审定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全省三级及以上客运企业和一级汽车客运站的质量信誉评定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为了促进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的发展,加强对企业质量信誉的监督和考核,特制定本《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本考核实施细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包括货运企业和客运企业。

二、考核指标(一)质量指标1.政府监管部门的评价指标:a)企业运输车辆的年度事故率;b)投诉量和处理效果;c)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和教育;d)合同履行情况。

2.客户评价指标:a)企业服务质量;b)企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c)运输过程中的及时性。

(二)信誉指标1.遵法守规程度;2.合同履行情况;3.在市场中的声誉。

三、考核方法(一)质量评价方法1.道路运输企业每年应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a)企业运输车辆的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划分等;b)客户投诉记录,包括投诉原因、处理结果等;c)培训和教育记录,包括培训的时间、内容和参与人数等;d)合同履行情况记录,包括合同的签订时间、履行情况等。

2.政府监管部门根据上述资料进行评估,制定评价指标,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道路运输企业。

(二)信誉评价方法1.道路运输企业应主动公开承诺书,承诺合法合规运营,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

2.可以通过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客户对企业的评价。

3.监管部门可以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以了解企业在现场的运输情况和服务质量,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四、考核结果和措施(一)考核结果的公示1.每年,政府监管部门应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包括企业的质量评价和信誉评价。

2.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低于三个月,以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

(二)对考核结果的利用1.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政府下达奖惩措施的依据。

良好的考核结果可以获得政府的奖励和扶持政策;不良的考核结果可能面临罚款、限期整改等处罚措施。

2.道路运输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考核结果来提升市场竞争力,良好的考核结果有助于获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前言为贯彻《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我省客运企业(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我们组织了常年在道路客运工作第一线的有关人员,结合我省客运企业(站)工作实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汇集了道路客运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写了本指南。

其目的和宗旨是为了使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时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本指南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的制作;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的编写;第四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

第一、二部分请用电脑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制成电子版。

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自评报告的内容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的六大项二十四小项内容逐一对照本企业的工作实际进行简明扼要自评并实事求是按规定自我打分。

若企业在经营生产中有创新或具有推广的突出经验可在报告中进行综述。

第三部分仅列出道路客运企业最基本企业管理法规和各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最低要求目录,各客运企业要根据企业管理现状自主完成编写规章内容并印刷装订成册。

各客运企业可扩大详尽丰富规章的内容,但不能压编目录要求内容。

第四部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制定的范本内容要求,采样收集、统计分类、整理汇总构成本企业原始基础管理资料(范本的内容可丰富),按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范本中涉及到的管理机构或单位都应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原始记录或资料及个人签名应人工填写,其余格式及内容均应电子制成,不得以空表出现,凡台账类均以封面装饰。

本指南罗列的管理制度和各种原始管理记录表格都是在质量信誉考核当中必须体现的内容。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湘运管发〔2010〕142号No.:00000000000007283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运管处(局):为加强我省道路客运站诚信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道路客运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定了《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九日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客运站诚信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道路客运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所辖地区道路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经营行为、企业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质量信誉考核核定的对象为在我省从事客运站经营,依法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并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站。

第四条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且站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客运站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终审。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的客运站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进行复核。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进行初评,没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市(县)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初评。

其中设立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驻客运站办公室(简称驻站办)的客运站,由驻站办具体负责所驻客运站质量信誉日常考核和参与年度考核。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5 (三)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继续申请经营的,其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班线经营期限内每年都不低于AA级,且其中两年以上达到AAA级的,在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许可机关应当予以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四)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达不到本款第(三)项要求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10%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如果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两年以上为B级或三年以上为A级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30%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应收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足一条的,收回一条。在经营期限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中,如果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大服务质量事故或长期不规范经营的,必须收回。需要重新分配的,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本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鼓励货源单位在选定货物承运单位时优先选择货运质量信誉等级高的道路货运企业。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第二十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 (一)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 (二)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限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个体运输经营业户的质量信誉考核,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记分标准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人们提供长途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服务质量和信誉度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因此,为了确保道路客运企业服务质量和信誉度,需要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本文介绍了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南。

一、考核目的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评估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准确地检测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和品牌形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也有利于道路客运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度,加强行业监管。

二、考核侧重点1.服务质量: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应当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包括乘客感受、车辆状况、车队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其中重点考虑乘客满意度、服务态度、安全标准、车辆维护、车辆清洁等方面。

2.信誉度:道路客运企业的信誉度要考虑安全性、合法性、规范性三个方面,其中重点考虑公司注册情况、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合法派遣驾驶员、驾驶员驾证等,同时还要关注企业的承诺和公告是否真实、员工是否有违规行为等。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该准确和实际的反映道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这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发布的规定、行业标准,还应该参考乘客反馈和社会评价,对道路客运企业的评估可能因地区和城市环境而异。

四、考核方法考核方法需要建立科学、客观、有效的机制。

应根据预设标准,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其中实地调查是核心环节。

考核前应征得道路客运企业的同意,并将考核结果告知企业,以便其改进未及格项。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以成绩单的形式报告,同时建议道路客运企业做出改进。

考核结果按考核标准和重要性分项体现,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将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而道路客运企业的考核结果将在该市区内进行公开展示。

总之,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质量和信誉水平直接影响到乘客的乘车体验和公众对交通系统的满意度。

因此,为了对汽车客运站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评分,制定适用的质量信誉评分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质量考核评分标准1. 安全指标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是质量考核的首要指标之一。

评分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1.1 事故记录:评估汽车客运站的事故发生频率、事故类型和后续处理情况。

1.2 安全设施:评估汽车客运站的防火设施、紧急救援设施和安全疏散通道等情况。

2. 运营管理指标汽车客运站的运营管理水平是评价其质量的重要依据。

评分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2.1 营运时间:评估汽车客运站的运营时间是否稳定,如早晚高峰期是否有加班运营。

2.2 车辆管理:评估汽车客运站对运营车辆的管理情况,包括定期检查、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等。

2.3 班次准点率:评估汽车客运站的班次是否准点发车,是否有延误现象。

3. 服务质量指标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乘客的出行体验和满意度。

评分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3.1 乘车环境:评估汽车客运站的候车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整洁度和舒适度。

3.2 服务态度:评估汽车客运站员工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包括乘客咨询、投诉处理等方面。

3.3 旅行线路信息:评估汽车客运站提供旅行线路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信誉考核评分标准1. 企业信誉度汽车客运站的企业信誉度是评价其信誉水平的重要依据。

评分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1.1 守信度:评估汽车客运站是否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承诺。

1.2 敬业度:评估汽车客运站员工的工作态度、精神面貌和服务意识。

2. 客户满意度汽车客运站的客户满意度关系到其在市场中的声誉和口碑。

评分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2.1 服务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对用户的满意度调查,评估其对汽车客运站服务的评价。

2.2 处理投诉能力:评估汽车客运站对用户投诉的及时反馈和问题解决能力。

3. 社会责任履行汽车客运站的社会责任履行是评价其信誉的重要依据。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加快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是指依据考核标准,对取得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的运输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企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指标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细则所称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在我省已取得经营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考核。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六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其管理职能、权限具体实施。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客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 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伤人率、企业安全管理等;(二)经营行为指标:超载情况、经营违章率等;(三)服务质量指标:被媒体曝光情况、向各级相关部门投诉情况等;(四)社会责任指标: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荣誉称号情况等。

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为贯彻《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我省客运企业(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我们组织了常年在道路客运工作第一线的有关人员,结合我省客运企业(站)工作实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汇集了道路客运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写了本指南。

其目的和宗旨是为了使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时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本指南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的制作;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的编写;第四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

第一、二部分请用电脑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制成电子版。

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自评报告的内容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的六大项二十四小项内容逐一对照本企业的工作实际进行简明扼要自评并实事求是按规定自我打分。

若企业在经营生产中有创新或具有推广的突出经验可在报告中进行综述。

第三部分仅列出道路客运企业最基本企业管理法规和各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最低要求目录,各客运企业要根据企业管理现状自主完成编写规章内容并印刷装订成册。

各客运企业可扩大详尽丰富规章的内容,但不能压编目录要求内容。

第四部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制定的范本内容要求,采样收集、统计分类、整理汇总构成本企业原始基础管理资料(范本的内容可丰富),按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范本中涉及到的管理机构或单位都应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原始记录或资料及个人签名应人工填写,其余格式及内容均应电子制成,不得以空表出现,凡台账类均以封面装饰。

本指南罗列的管理制度和各种原始管理记录表格都是在质量信誉考核当中必须体现的内容。

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详尽丰富本指南的内容,但不能压缩本指南要求的内容。

本指南不可能涵盖《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望各客运企业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其工作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企业经营需要,对本指南中未尽事项和内容,自行制定相应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格式要与本指南的要求保持一致。

道路客运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事务十分繁杂,存在诸多动态因素。

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难免有不妥之处,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修订和完善,望各企业将自己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书面形式上报省运管局,以便来年修正。

编委会20一三年11月27日目录第一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1)一、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 (2)二、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 (3)第二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6)一、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7)二、道路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8)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明细表 (9)四、道路客运企业营运客车明细表 (10)五、交通责任事故情况 (11)六、责任事故记录 (12)七、企业经营情况…………………………………………………………一三八、违章情况记录 (14)九、企业服务质量情况……………………………………………………一五十、投诉曝光信息记录 (16)十一、企业稳定情况 (17)十二、汽车客运站涉稳工作记录…………………………………………一八十三、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 (19)十四、企业系统管理水平 (20)十五、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情况 (20)十六、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 (21)十七、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22)十八、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清单 (22)十九、企业管理情况 (23)第三部分: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 (25)一、企业简介 (26)二、企业组织结构 (26)三、岗位职责 (27)四、安全管理制度 (28)五、经营生产制度 (29)六、财务管理制度 (30)七、人力资源管理 (30)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预防预案 (30)九、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30)第四部分: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规范本 (31)一、月质量信誉(经营行为)考评表 (32)二、月质量信誉(服务质量)测评表 (34)三、季度质量信誉(重大事件)监控表 (35)四、月份安全检查培训计划表 (36)五、驾驶人、乘务员培训记录登记表 (37)六、特殊天气安全叮嘱登记表 (38)七、驻外召回培训记录表 (39)八、实时监控情况登记表 (40)九、违章处罚记录表 (41)十、车辆运行路检路查记录表 (42)十一、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记录表 (43)十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 (44)十三、“四不放过”工作流程......................................................45十四、营运车辆台账 (46)十五、车辆档案目录 (47)十六、车辆违章记分登记台帐 (48)十七、年度旅客投诉登记台账 (49)十八、月度受理旅客质量投诉统计 (50)十九、受理旅客质量投诉登记表 (51)二十、月份旅客满意度调查汇总 (52)二十一、服务质量意见调查表 (53)二十二、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服务质量意见征求表 (54)第一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现申请对我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

附: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企业名称(章)年月日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第二部分: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企业名称:填报日期: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道路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明细表道路客运企业营运客车明细表交通责任事故情况交通责任事故次数次交通责任事故率次/车交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次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人/车交通责任事故受伤人数次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人/车发生同等及较大责任事故次数:次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填报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填写,同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报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

附:责任事故记录责任事故记录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肇事车辆牌号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肇事地点责任事故时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损失(万元)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经营情况违章经营行为次数次经营违章率次/车填报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填写,同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附:违章情况记录违章情况记录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违章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违章经营时间违章地点违章事实:查处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投诉和曝光次数次社会投诉率次/车填报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填写,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

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附:投诉曝光信息记录投诉曝光信息记录投诉人被投诉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投诉方式曝光媒体名称投诉内容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投诉人被投诉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投诉方式曝光媒体名称投诉内容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投诉人被投诉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责任人姓名投诉方式曝光媒体名称投诉内容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稳定情况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起填表说明:本表由道路客运企业如实填写,报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认定。

属地运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附:汽车客运站涉稳工作记录汽车客运站涉稳工作记录时间到何部门上访参加人数主要原因事情经过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时间到何部门上访参加人数主要原因事情经过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时间到何部门上访参加人数主要原因事情经过社会影响受理机关处理情况注:此记录必须如实认真填写,不够使用可复印续后。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请在□内划√)企业系统管理水平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情况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请在□内划√)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清单企业管理情况第三部分: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一、企业简介(一)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表、成立时间、固定资产、人员数、营运车辆数等(二)主要业务(三)取得成绩二、企业组织结构(示意图,仅供参考)三、岗位职责(一)总经理岗位职责(二)安全生产经理岗位职责(三)经营经理岗位职责(四)安全员岗位职责(五)技术员岗位职责(六)会计员岗位职责(七)出纳岗位职责(八)统计员岗位职责(九)经营管理员岗位职责(十)考核员岗位职责(十一)办公室内勤岗位职责四、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组织机构(示意图,仅供参考)安技部运输经营部(二)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5、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6、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8、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三)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行车安全管理办法2、安全目标责任制3、行车安全督察制度4、周务安全会议制度(1)安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驾驶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驾驶人管理规定(驾驶人聘用审核制度)7、车辆技术管理办法8、汽车管理考核规定9、事故统计与报告制度10、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11、行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五、经营生产制度(一)客运管理办法(二)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三)公司化改造方案及进度时间表(规划)六、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七、人力资源管理(一)人事管理办法(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八、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重特大事故,客流高峰时段的道路运输组织和运力储备应急处理及预防预案。

九、节能减排管理办法(一)节能减排机构 (示意图,仅供参考)(二)宣传、培训及相关活动的制度(三)减排目标(四)编制节能减排规划(五)制定节能减排技改措施(六)驾驶人节能操作规范(七)节能减排统计与报告制度(八)节能减排考核奖罚制度第四部分: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规范本月质量信誉(经营行为)考评表客运企业(盖章)年月日月质量信誉(经营行为)考评表客运企业(盖章)年月日月质量信誉(服务质量)测评表客运企业(盖章)年月日季度质量信誉(重大事件)监控表客运企业(盖章)年月日月份安全检查培训计划表单位月份填表日期企业负责人签字:驾驶人、乘务员培训记录登记表企业名称:年月日地点:特殊天气安全叮嘱登记表单位:年月日驻外召回培训记录表企业名称:实时监控情况登记表违章处罚记录表(一月一汇总)客运企业名称:年月日车辆运行路检路查记录表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记录表事故填报单位:填报人:负责人: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x:报出时间:年月日“四不放过”工作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