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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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8•【字号】六政办[2012]111号•【施行日期】201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2〕111号)金安区、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0〕229号),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六安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六政〔2012〕5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规划调控作用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和科学指导市区内城乡规划的编制,按法定程序报批,统一组织实施。

各类相关专业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综合管线、地下空间开发、户外广告设置等所有建设行为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确保城乡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二、全面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六安市区(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市示范园区)范围实行市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体制。

依据收放有度、协调一致、科学高效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将市区划分为三个区域:(一)中心城区范围:即《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

边界为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至三元河,西至商景高速。

管理模式: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审查工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六政〔2015〕1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六政〔2015〕1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毕小彬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以市“两会”精神为动力,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加快幸福六安建设而努力奋斗。

2015年1月30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1月20日在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毕小彬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幸福六安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14年,全市人民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保持了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预计实现生产总值1091亿元,增长7.5%;财政收入142.1亿元,增长11.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78元,增长9.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54元,增长11%。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强化政策落实,稳定经济增长。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88亿元,减免缓抵各项税费17.2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1户、总数达1010户;预计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0亿元,增长10%。

六安市:三年督办议案推动社区建设

六安市:三年督办议案推动社区建设
为 增 强交 办针 对 性 , 2 0 1 1 年 3月 。 时 任 市委 副 书记 、 市人 大 常委 会 副 主任 李乔 带领 调 研组 . 对 社 区居 委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情 况进 行 了较 为 深 入 的 调 研, 全 面 了解 代 表议 案 的有关 背 景 和
题 督 促落 实 到位 。 确 保 实现 社 区用 房 3 2个 不 达标 社 区和应 提 供 骨头”
2 0 0 2年成 立 的东 苑社 区 .属 比
真实内涵 , 形 成 了《 关 于 推 进 社 区 居 较 老 的社 区之 一 ,一 直无 办公 用 房 , 委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代 表 议 案 审查 在 议 案 办 理 过 程 中成 了最 后 一 个 难 处 理 意见 的报告 》 ,与议 案一 并 交市
级共 同 负责 的基 本原 则基 础上 . 形 成 政 府 多 次 就 社 区建 设 的推 进 和基 础 会组 成人 员 要求 市 政府 动 真格 、 花 大 了严 把 土地利 用关 、规划 审批 关 、 建 设 施建 设 的完 善 , 组织 召开相 关 部 门 力. 切 实 完成 中心城 区社 区工作 和 服 设 督 查关 、 工程 验 收关 、 移 交使 用关 、 论 证 、 协 调 会议 , 编制 社 区建设 规 划 , 务用 房达 标任 务 。2 0 1 2年 7月 , 围绕 规范 管理关 等 “ 六关 ” 机制 , 确保 今 后
中心 前 2 0米 的 空地 上新 建一 幢综 合 服务 楼 , 面积 1 6 2 0平米 . 集活动 、 居 家养 老 、图书 阅览 、社 区服 务 于 一
体 。随着 这个 “ 硬 骨头 ” 的解 决 , 社 区
用房达标全部实现 . “ 社 区 ”议 案 的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三年实
施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六政[2008]21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9
【实施日期】2008.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六政〔200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六安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三年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六安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为了进一步推进六安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好旧改工程、畅通工程、治污工程、活
水工程、增绿工程、整容工程、亮化工程、配套工程、安居工程、提升工程(简称“十大重点工程”),加快城镇化进程,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特制定六安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三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六安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基本完成60平方公里规划区建设,加快城市路网建设,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达深度,解决关键路段、节点的堵塞问题;突出淠河总干渠城区段和淠河城区段两条景观带建设,加快推进污水管网与污水泵站建设和城区雨水排水体系的治理;实施临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市容市貌整治和违法建筑拆除;旧城改造有新的突破,加快安置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未达标小区公共设施逐步。

推动科学发展加速跨越崛起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六安而奋斗

推动科学发展加速跨越崛起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六安而奋斗

孙云飞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全文)推动科学发展加速跨越崛起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六安而奋斗各位代表、同志们:中国共产党六安市第三次代表大会,是在六安加速跨越崛起进程中召开的一次解放思想、开拓奋进的大会,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

大会的主题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六安而努力奋斗!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六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六年的工作2005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二届市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第一要务,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完成了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夺取了科学发展的新成就,推动六安迈上了跨越崛起的新阶段。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8%,2010年达到676.1亿元,是2004年的2.4倍,总量由全省第十位跃升第七位;人均生产总值由4499元增加到12047元。

2010年完成财政收入68.6亿元,是2004年的4.3倍。

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3.3%,2010年达到246.7亿元,亿元企业由2004年的25个增加到2010年的192个。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总产连续七年创历史新高,霍邱县连续六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寿县第五次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

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1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9.9亿元,是2004年的2.8倍。

二三产业比重由2004年的71.3%上升为2010年的76.5%,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积极融入合肥经济圈,全面启动皖江示范区建设,省级开发区由8家增加到12家,建成区面积由13.5平方公里增加到77.8平方公里,6年累计招商到位内资915亿元、外资6亿美元。

六安开发区综合实力由2005年的全省市属省级开发区第十五位跃升2010年的第七位,市示范园区在全省率先完成规划评审、率先启动基础建设。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2006]40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2006]40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2006]40号)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理顺关系,完善城市管理体制1、健全管理网络。

按照网络化、属地化、纵深化、市场化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中的各种关系,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以市为核心、区为重点、街道(乡)为基础、社区为支撑的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2、明确责任体系。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城市管理职责体系作如下划分:市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依据《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各类专业市场、环卫基础设施、停车场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办法;对城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转运进行管理;维护城市建设管理秩序,会同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落实市直相关部门直管的环卫保洁、占道出店经营、户外广告、交通秩序、绿化及市政设施维护等各项管理任务;负责城区出殡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三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督查考核。

“三区”管理职责: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提出本区管理任务,并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乡)、社区;抓好辖区内(除市直管理以外)的环卫保洁、占道出店经营、市政设施和绿化维护及小街巷工商流动摊点的管理;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巡查,及时发现、依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负责组织拆除辖区内在建的违法建筑;指导街道(乡)搞好城市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分解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协调区属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社区,解决职能交叉和管理“盲区”问题;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对辖区内街道(乡)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六安市委员会,六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6.16
•【字号】六发〔2015〕10号
•【施行日期】2015.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六发〔2015〕10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六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效果评估规定》,我市组织对市本级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包括原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即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启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六办发[2006]7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3.20
【实施日期】2006.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
程启动工作的通知
(2006年3月20日六办发[2006]7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六发[2006]1号)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示范村镇,落实建设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启动50个重点镇建设的要求,各县区要尽快明确和上报省、市级示范村镇,同时确定相应的县级示范村镇。

省级示范村镇由县区确定,市里审批,报省备
案;市级示范村镇由县区确定,报市备案。

100个省、市级示范村建设规划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全市村庄布点规划工作要在今年底前完成。

各县区要将省、市级示范村镇名单及基本情况于3月29日前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创建六安市市直文明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创建六安市市直文明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创建六安市市直文明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发文字号】住建办[2012]39号【发布部门】六安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12.06.16【实施日期】2012.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创建六安市市直文明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住建办〔2012〕39号)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保证六安市市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按照《六安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六市文明〔2005〕3号)的要求,现就我委创建六安市市直文明单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与创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机关硬件环境建设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改善机关办公环境,提升工作人员文明素质,为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贡献。

通过创建市直文明单位活动,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努力树立“廉洁、高效、创新、务实”形象;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具有较高政治水平、较强业务能力、德才兼备、人民满意的队伍。

二、创建措施和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城乡建委创建市直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组长:魏力生;副组长:谢元璋、王会成;成员:王源祥、曹德林、朱世祥、李安林、王克、周培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设在委办公室,由罗福骧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同时,根据创建目标,委党委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制度、有步骤、有成效地组织实施。

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委办公室和委机关党总支抓落实的组织体系。

(二)强化思想道德教育。

坚持每月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月“集体学习日”、“工会活动日”、“党员活动日”、“科室活动日”制度。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创建省级卫生
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六建办[2013]35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3.01
【实施日期】201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建办〔2013〕35号)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依据《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和《六安市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幸福六安的奋斗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完善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建设事业服务全市环境卫生创建的水平。

同时以创建卫生城市为契机,发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市住房城乡建委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为:组长为魏力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副组长为李安林(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成员由陈礼红(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克(市建材工业局局长)、许本荣(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副局长)、罗福骧(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市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主任)、江承章(市住房城乡建委城建科主任科员)、曹盛平(市住房城乡建委法规科科长)、李晓勤等组成。

各单位成立爱国卫生工作。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政办[2012]36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27【实施日期】2012.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12〕36号)舒城、寿县、霍邱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做好我市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的试点工作,市发改委根据国家、省发改委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起草了《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舒城县杭埠镇、寿县炎刘镇、霍邱县姚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和《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507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体改函〔2012〕299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示范先行、试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基本思路,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抓手,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为重点,注重基础立镇、产业强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重点示范、突出特色,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努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增强财政实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试点镇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政策优势,通过3-5年的努力,杭埠镇、炎刘镇、姚李镇初步建成工业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实验区、人口转移集聚区、要素利用集约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收入分配制度、就业制度、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形成,发展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差距大幅度缩小,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基本达到。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09]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09]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0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现将《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四日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中等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注重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资源,迅速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总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做好“滨水城市”、“绿色城市”、“文化城市”三篇文章,把六安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2009年初开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力争2011年申报并通过现场考核。

到2010年底,我市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达到2100公顷,绿地率达到37%,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以60万人口计)。

形成生态优良、景观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创建任务(一)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结合我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按照高于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和河流水系、文化资源,注重植物地带性风貌特色,高标准修订《六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线”并严格保护,编制《六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 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 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六安市委员会,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2•【字号】六办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六办发〔2015〕17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细化措施,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2日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1.生态环境保护优良。

力争三年内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五年内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2%、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湿地保有面积达到9.4万公顷,城乡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生态环境总体质量保持在国内前列。

2.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力争到2030年单位GDP能耗低于0.35吨标煤/万元,用水总量不超过34.2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2吨/万元,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左右,矿产资源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均有显著提升,能耗、物耗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力争到203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5%,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38%,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人均GDP达到6.2万元,产业空间布局更为集中合理,低污染、低能耗的生态型产业快速发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3日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基本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

各县区要统筹协调,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前提,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组织农民群众全过程积极参与,主动投身到美好家园的建设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融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各县区要充分尊重当地乡情、村情,根据各村的资源禀赋、风俗传统等方面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一村一策”建设方法,坚持分类指导、分类实施。

根据平原、山区、丘陵、城郊实际,因地制宜,保持皖西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要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生态建设,突出地域特色。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2•【字号】六政办[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同城共管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六安中心城区“八街、一乡、一区”范围内,建立领导机关包片、市直单位包路段、区直单位包社区和业主单位门前三包的文明创建包保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城市管理格局。

根据六安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包保内容和标准(一)市政设施管理1、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洼、裂缝、隆起、溢水等。

2、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

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应当保持畅通,无窨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街道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现象。

4、路灯、供电、邮政、通讯、人防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无零乱、废弃杆线,无乱涂写、乱张贴等违章现象。

(二)市容市貌管理1、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

2、主次干道两侧无出店经营现象,摊群点规范有序,不得占道清洗车辆,取缔露天废品收购点。

3、无违章占道摊点、店外设摊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现象。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14•【字号】六政办秘〔2023〕55号•【施行日期】202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4日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皖发改规划〔2023〕69号)、《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3〕9号)、《安徽省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皖城融组办〔2023〕2号)、《“一县(市)一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重点举措》(皖城融组〔2023〕1号),加快落实《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3年远景目标纲要》(六政〔2021〕17号)、《六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六发改综合〔2022〕194号)有关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到2025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能力不断提高,农村人口不断向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六政〔2017〕5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六政〔2017〕5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六政〔2017〕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2日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1.支持新建项目。

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3000万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按照《六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实际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且引领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市、县(区)联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配套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对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奖励资金,市、县(区)财政按照省奖励金额1:1配套,其中,市与区按4:6分摊,市与县按3:7分摊。

3.支持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对首次列入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补助资金最高1000万元,县(区)财政要按照1:1给予资金配套。

补助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基地内重大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0•【字号】六政办[2011]39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1〕39号)本办各科室、机关党委:现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1〕23号)精神,做好文明创建包保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包保片区为金安区东市街道,包保路段为皖西路的五里墩至东城路段、皋城路的长安路至正阳路段、长安路的解放路至梅山路段和新河东路全段。

牵头包片、包路段的责任为督促、检查和指导责任片区落实管理任务,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包保的各成员部门、单位开展争创“市容环境示范街”和“环境改善示范社区”活动。

二、工作步骤(一)部署启动(2011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市政府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动员会议精神,学习《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到东市街道召开对接会,并现场调研,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包保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和东市街道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2011年4月25日至8月20日)按照要求,牵头责任领导每周带领工作人员对照包保内容和标准开展一次明查、一次暗访、一次点评。

明查活动通知街道负责同志参加,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

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也及时反馈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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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六办发〔2006〕17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5月10日六安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我市顺利实现争创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目标。

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争取三年内达标,确保“十一五”期间成功争创全省文明城市的目标,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小康六安,根据全国和省文明城市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重点,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把我市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二、创建目标(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与从政道德教育,特别是“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机关干部学习和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二是加强政务行为规范建设,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落实社区民警值班、巡逻、群众报警接待等制度。

二是加强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建立未成年人教育“三结合”网络和权益保护网络。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法制教育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五是加强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完善居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群众对法治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抓好诚信政府建设,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二是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注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窗口”行业特别是医疗、供电、电信、邮政、金融、供水、交通、旅馆等单位实行优质服务、文明服务、承诺服务、依法服务,无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理论宣传与研究,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文明市民教育等,公民道德教育有阵地。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三结合”网络建立健全。

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行严格管理。

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

三是舆论引导,树立典型。

四是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城区公共图书馆建成,藏书量达到一定标准,市档案馆达到省要求标准。

五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建立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管理与培训制度,80%以上的居委会社区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经常开展群众性业余文体活动。

六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落实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完好率达到95%以上;无非法出版物在市场销售。

七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

八是营造有利于市民文明行为养成的浓厚氛围。

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城市入口处等地段设有不少于20%的公益广告和文明提示牌,公共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九是加快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建立专门的扶贫帮困机构,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

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志愿者人数占人口总数的8%以上。

健全完善公益性活动机制,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80%以上。

(五)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一是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生产总值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低于3%以下。

二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城市规划评审报批工作规范,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畅通无阻,道路名称、标牌、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规范,护栏等设施无毁坏、侵占现象;公交站点分布合理,市民对交通满意度在70%以上。

三是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事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布局合理,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系统信息网络健全,应急服务完善。

四是提高人口与生活质量。

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人民生活显著提高,收入稳定增加,人均住宅面积达21平方米以上。

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逐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投入,对城市低收入者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在95%以上,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

(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一是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

二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加强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环保投资指数达到2.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社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七)扎实有效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方案并积极实施。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督促任务落实。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

各级文明委工作制度健全,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文明办组织机构健全,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人员落实,职级明确,经费按规定足额拨付。

三是筑牢创建的群众基础。

创建文明城市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到80%以上。

四是文明社区建设方面。

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和具体的保障措施,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到80%以上;“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覆盖率达到100%;文明单位、文明工地、文明村镇等创建工作制度健全,考核评比严格,效果显著。

五是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加强创建工作管理。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创建专题或专栏,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达到总广告数量的20%以上;地方财政把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创建活动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实施步骤分三年实施:第一年(2006年):重点抓好“四个建设”、开展“十项整治”,在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创建活动上打好基础。

第二年(2007年):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启动政务、法制、市场环境的综合整治。

第三年(2008年):全面提升政务、法制、市场、人文、生活、生态、社会等七个环境的综合整治水平,努力实现争创目标。

四、工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至少每半年听取1次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亲自抓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亲自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市文明委常务班子及市文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搞好组织协调,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细则》,把创建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到岗、责任到人。

建立创建工作奖惩机制,把创建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奖励、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市、区两级财政要把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挖掘一切潜力,千方百计保证创建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到位。

结合招商引资,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经营城市力度,吸引外来资金和社会各方面的投入,逐步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创建文明城市投入机制。

(三)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新闻媒体要精心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开辟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关于创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

要通过设置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有关宣传标志等多种方式,全天候、全方位地扩大宣传,真正使创建工作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要公开曝光,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齐心协力打总体战。

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形成上下一心、各方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创建任务的落实,巩固达标项目,加强薄弱项目,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攻克未达标项目,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决不允许扯皮推诿。

同时,要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人为创建出力、个个为六安增辉”的全民创建热潮。

(五)认真搞好督促检查。

各级党委、政府督查、考评部门要把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果。

市文明办要经常深入一线督查、暗访,及时了解掌握情况。

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不大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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