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外教录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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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国际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外籍教师,包括全职、兼职及短期访问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籍教师在我校享有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外籍教师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外籍教师资格与聘用第四条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相关专业背景,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资格证书;3. 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能够胜任英语教学任务;4. 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1. 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提出聘用需求,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经审批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面试,确定人选;3. 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工作职责与待遇第六条外籍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3.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 积极参与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国文化。

第七条外籍教师享有以下待遇:1. 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薪酬体系执行;2.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3. 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住宿、医疗保险等福利;4. 学校协助外籍教师办理居留、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外籍教师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籍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1. 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外籍教师工作表现、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 任期考核:在教师任期结束时,学校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随着学院办学规模的发展,外聘兼职兼课教师(以下简称“外聘教师”)己成为学院任课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聘用,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保障外聘教师的利益,对《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华职教(2010)55号)进行修订完善。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外聘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同时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二)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实践工作经验,为本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本职业技能技师(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资格的能工巧匠,同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三)具有丰富的本职业技能实践工作经验,为行业、企业中的能工巧匠或具有本职业技能技师(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资格的技能人才,同时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授徒能力和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外聘教师的聘用(一)聘用原则1 .应具有承担本专业课程或承担本职业(工种)技能工艺理论和国家三级以上技能等级实训课程的能力;2 .应能弥补在职教师的专业课程授课专业的缺陷,有利于教师队伍学缘、职称、专业结构的改善;3 .应有助于本系(部)、本教研室青年教师的成长,有助于本系(部)、本教研室教师资源的培养和开发。

(二)招聘与推荐各教学系(部)因教学需要聘用外聘教师,可由各教学系(部)向人事处提出书面要求,由人事处负责招聘,或各教学系(部)根据教学需要向人事处推荐适用人选。

(三)聘用审批1 .如实填写《学院外聘教师(专家)审批表》,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技能资格、职务(含行政、技术)等资历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

2 .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用人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根据面试、试讲的评价确定是否聘用和适授课程。

3 .应聘人员与用人系(部)相应教研室负责人确认授课课程及授课安排,依次报系(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拟批;人事处核定课酬标准,报学院领导审批。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各级学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引入外聘兼职教师。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有效引导外聘兼职教师的工作动向。

本文将详细阐述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任职要求1. 学历要求:具备相关学科或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 专业背景:具备相关学科或专业的专业背景,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3. 教学经验: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4. 授课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聘期与解聘1. 聘期:外聘兼职教师聘期一般为每学期,具体聘期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而定,可以酌情延长;2. 解聘:外聘兼职教师违反聘用协议规定,教学效果不理想或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校有权解聘,解聘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和福利待遇1. 薪酬: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按照每课时支付,具体金额根据学校制定的标准执行;2. 福利待遇:外聘兼职教师享受学校同等级别的教职工福利待遇,包括年度体检、节假日福利、师资培训等。

五、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管理要求1. 课程安排:学校安排具体的课程教学任务,并提前告知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需按时备课和上课,不能随意更改或调换课程;2. 教学要求:外聘兼职教师需根据学校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与标准相符,注重学生的学习效果;3. 考核评估:学校将对外聘兼职教师进行定期的教学考核和绩效评估,以确保教学质量;4. 备课与教材:外聘兼职教师需按时进行备课,并使用学校指定的教材,不得擅自更换或使用不合适的教材。

六、外聘兼职教师的权益保障1. 合同签订:学校与外聘兼职教师签署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支付薪酬:学校按时支付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不得拖欠或者随意扣除教师的工资;3. 专业发展:学校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帮助外聘兼职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4. 职称评定:外聘兼职教师有权参与学校的职称评定工作,享受与全职教师相同的评定机会。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兼职教师在教育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兼职教师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各教育机构需制定相应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兼职教师作为教育机构中的外来力量,在聘用前应根据教育机构要求制定明确的条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兼职教师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与其从事的教学科目相匹配的学历背景,例如,数学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数学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 专业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职业素养: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有耐心、关心和理解。

二、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为了确保聘用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教育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教育机构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和联系方式等。

2. 收集申请材料:教育机构应要求申请人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3. 筛选评估:教育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筛选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聘用条件。

4. 面试选拔:符合聘用条件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面试。

面试过程中,教育机构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5. 聘用决定:根据面试结果和其他评估指标,教育机构将作出最终的聘用决定,并与被聘用人进行签约。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教育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要求:1. 教学指导:教育机构应为兼职教师提供详细的教学指导和教学资源,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教育机构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工作。

2. 定期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供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兼职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 评估考核:教育机构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评估考核,评估其教学质量、教育观念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学校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学校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5)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非我校在编教职工。
三、聘用程序
1.需求申请:二级学院根据教学需求,向人事处提出兼职教师聘用申请。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3.面试考核:二级学院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人事处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合同
1.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个学期或1个学年,根据教学需求可续签。
2.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5)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的。
2.兼职教师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
八、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3.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合同签订: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书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管理与考核
1.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二级学院负责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量等进行考核。
3.兼职教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遇
1.兼职教师劳动报酬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
学校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外教聘用考核管理

外教聘用考核管理

外教聘用考核管理
一、外籍教师聘任条件:
1.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讲授语言为母语,有教学从业经验者优先。

讲授其它专业课程的外籍教师,除上述条件外还要求相关专业毕业、有相关工作经验并经系主任批准,主管院长审批。

2.健康要求:6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要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个人素质要求:具有教师的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感;如本人有宗教信仰,应不违反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在教授课程中不掺杂个人宗教倾向。

4.教学要求:口齿清晰,语音纯正,教学内容准确,开展多形式的教学活动,教授口语的同时,展示相关国家的特色文化、风情、习俗、经济及文化等多方面知识,开阔学生视野。

二、外籍教师招聘流程:
正式上岗
三、外籍教师的管理
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由经理直接领导,具体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经理负责外籍教师的聘用人选审核工作,行政部负责对外籍教师的聘用、教学考核、评定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公司确定一名兼管外事的外事系人员,主要职责之一是处理外籍教师事务,与外籍教师保持密切的联系,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做好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四、外籍教师的考核办法
(-)指标体系、权重、评定标准(见下表)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教师和管理者用)
部门提出拟聘 外籍教师人数
申请
与外籍教师正 式签订工作合
同 办理各项手 续这个流程图 调整好
招聘组与外籍教师签订意向
合同
协助办理入境
手续
2.教学常规、敬业精神评价标准(管理者用)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学生用)
备注。

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正式聘任的、能独立承担一门及以上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企业(行业)及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有特长的技术人才。

根据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要求,我校鼓励各专业在人才培养中采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由学校教师与校外的实践教学兼职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为了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基本条件1.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

2.来自行业及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3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熟悉行业及企业工作程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二、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的工作内容1.参加专业教学团队的教学活动,在学院的安排下可以承担一定量的教学任务。

2.在校企合作单位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

3.为学生做报告,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三、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由教研室提出意见,于每学期初提出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聘任计划,填写《大连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一览表》(附件1)和《大连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2)并附拟聘人员基本材料(包括技能等级证书、职务或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报学院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2.学院与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签订聘任协议,向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二年,期满可以续聘。

聘书样式见附件3。

四、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的管理1.学院要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对教学不认真、学生反映差的兼职教师随时予以解聘。

2.学院要收集、整理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基本情况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对其教学任务所涉及的教学文件要求与在校教师相同。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3.4面试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使用与管理
4.1外聘兼职教师在学校工作期间,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4.2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由所在教学单位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4.3外聘兼职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4.4学校对外聘兼职教师实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六、其他
6.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6.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4.5外聘兼职教师在聘期内享有以下权利:
(1)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
(3)获得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4)享有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4.6外聘兼职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声誉的;
(2)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
2.3具有两年以上相关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
2.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
3.1学校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和要求。
3.2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相关教学成果及荣誉证书;
(4)其他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
3.3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பைடு நூலகம்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教育宗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考核。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兼职教师管理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满足教育资源需求,教育部决定制定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本文就兼职教师聘用提出相关要求和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标准1. 教学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优良的教学能力,包括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灵活的教学方法;能够根据教学需求与教材内容灵活调整教学计划,提高课堂效果。

2. 学历和专业背景:兼职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确保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3. 身体素质:兼职教师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完成教学任务,不影响教学进程。

4. 职业道德: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履行教育职责,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榜样。

5. 评估考核:学校应对兼职教师进行评估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从中筛选合格的人员进行续聘或解聘。

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1. 公开招聘:学校应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兼职教师招聘,招聘职位、要求和待遇应明确公示。

2. 面试评估:学校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估其教学能力、专业背景和职业素养。

3. 试讲环节:学校可以要求招聘人员进行试讲,以进一步了解其教学风格和能力。

4. 聘期约定:学校与兼职教师应签订明确的聘期协议,约定教学任务、薪酬待遇和其他相关事宜。

5. 教学监督:学校应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教学监督,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和教学交流活动,提升教学水平。

6.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兼职教师,学校应予以奖励和激励;对于教学不合格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兼职教师,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并及时终止其聘用。

7. 培训机制:学校应为兼职教师提供相关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

8. 合同解除:在兼职教师聘期结束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合作,若有需要可顺延聘期;若无续聘意向,学校应及时解除与兼职教师的合同关系。

总结:兼职教师的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教育资源的利用和提高教学质量而制定的,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招聘与管理。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具体由学校人事部门审批。
三、聘用程序
1.兼职教师岗位需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提出兼职教师岗位需求,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2.招聘与选拔
人事部门根据教学单位提出的岗位需求,组织招聘与选拔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等。
(2)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等纳入所在单位教学考核体系;
(3)兼职教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全日制工作;
(4)学校有权对兼职教师进行解聘,解聘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低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等。
2.待遇标准
兼职教师的待遇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课时费、交通补贴等。同时,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支持。
3.聘用
人事部门根据选拔结果,与拟聘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培训与考核
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所需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同时,建立兼职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四、管理与待遇
1.管理规定
(1)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及管理办法。
二、聘用条件
1.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五、合同期限与续签

外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外聘兼职老师,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对外聘兼职老师开设的各类课程。

第三条外聘兼职老师指被邀请来校执教、担任讲师或授课教师的个人。

第四条学校对外聘兼职老师实行严格管理制度,要求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教学任务,提升教学质量。

第五条外聘兼职老师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规定。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所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选拔与聘用第七条学校根据需求开展对外的兼职老师招聘工作,招聘条件和流程应当公开透明。

第八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并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

第九条学校对外聘兼职老师进行考核选拔,评审合格者签订合同,确定教学任务和教学计划。

第十条外聘兼职老师在聘用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备课,结合教材和教学大纲,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积极参与教学评估,接受学生和领导的监督和评价。

第十三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外聘兼职老师教学过程中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进行不正当交易,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学校对外聘兼职老师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学生评价等因素,评定绩效等级。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外聘兼职老师聘用续聘、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认真对待绩效考核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考核结果。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外聘兼职老师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薪酬,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外聘兼职老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有机会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为外聘兼职老师提供兼职老师服务平台,方便进行教学工作和信息交流。

第二十一条外聘兼职老师应当爱护学校财产,不得私自借用或挪用学校设备和资源。

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为规范我校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聘请的社会兼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
2.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
2.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2社会兼职教师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4.3学校为社会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4.4社会兼职教师的考核评价参照校内同类教师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4(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声誉的;
5.3社会兼职教师享有与校内教师同等的教学、科研资源使用权。
5.4学校支持社会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提供相应的培训、交流机会。
六、附则
6.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6.2本办法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6.3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其他兼职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3.2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院(系)。
3.3申请院(系)根据审核结果,组织面试、试讲等选拔程序,确定拟聘人选。
3.4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同意后,与拟聘人选签订《社会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4.1社会兼职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根据教学需要可续签。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4)因病等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的适用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学校可以按程序聘请校外人员承担本校教学任务:L新设课程暂无合适教师,已设课程现有教师暂无力承担。

2.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安排时,因师资紧张,经过调整、挖掘现有师资潜力后仍无法解决。

3.出于学术交流或提升职场实践能力或特殊比赛的需要。

4.专业建设及其他特殊情况。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L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5.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及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在本学科有相关的中专(高中)教学经历,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3)有所授课程的行业背景,在职场内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6.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衣着及言谈举止符合教师职业规范;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7.愿自觉遵守我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兼职教师基本职责1.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未经教学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授课内容、进程,不得随意私自安排学生外出见习或实习。

2.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应提前一天与教研室或教学管理中心联系,以便及时调整。

3.要认真备课,杜绝不带教案上课现象(能师巧匠除外)。

备课时对课程内容要熟悉,准确把握教材重、难点;要了解学生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注重因材施教,做到既备书,又备人,既教书,又教人。

4.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讲究教学方法,授课语言要准确、鲜明、生动,无明显方言土语,不得使用歧视性、侮辱性语言从事教育教学。

5.要重视学生平时作业练习。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外聘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外聘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外聘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为加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师资结构,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加强产教深度融合人才培养,根据《某大学某学院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现开展2024年秋学期外聘兼职教师选聘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聘人员类型根据《办法》,外聘兼职教师(简称“兼职教师”)分为两类: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

校外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学校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其他学校退休教师和本校退休教师;行业导师是指校外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无教师资格证但参与协助教学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选聘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自愿遵守我校教学工作规章制度;(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三)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下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者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条件;(五)校外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应与任教课程相匹配;退休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行业导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行业企业中担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三、选聘流程(一)制定计划1.各学院制定2024年秋学期的兼职教师拟聘计划、拟定人选,明确拟聘兼职教师的授课任务,填写《某大学某学院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计划表(2024年秋学期)》(附件1)。

按《办法》第十条规定,初次聘请或级别需要变更的兼职教师,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兼职教师级别。

明确兼职教师 准入标准

明确兼职教师 准入标准

明确兼职教师准入标准
兼职教师的准入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明确:
1. 学历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通常要求拥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

2. 教学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包括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独立授课的经验。

此外,他们还应擅长与学生沟通,能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3. 专业技术职务:不同的地区对兼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青岛市要求兼职教师具备中级工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能在地市级(含行业)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四川省则要求兼职教师是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高中级技术人员。

4. 专业实践经验:兼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的教学与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例如,青岛市要求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

5. 年龄限制:兼职教师的年龄也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例如,青岛市对兼职教师的年龄限制不超过65岁;四川省则要求兼职教师的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总之,明确兼职教师的准入标准是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利益。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要求,但基本原则应该是保证兼职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聘用条例

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聘用条例

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聘用条例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聘用条例(试行)》一、兼职教师基本条件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能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取得人事部门的批准。

4、聘请外聘兼职教师,主要是能弥补我院有关课程教师的不足,凡院系用自身教师能自己完成授课任务的课程,原则上不聘请外部兼职教师。

原则上外聘教师只能讲授一门课程。

5、身体健康,退休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试讲:拟聘教师必须试讲,经部主管领导、院系教学督导组评议认可后方可试用。

2、院系主管领导应当对应聘兼职教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应聘兼职教学人员填报《兼职教师审批表》,并附送受聘者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3、试用:首次聘用的兼职教师,院系为其发放正式教材、校历、课程表,开始试用讲课,试用期为一个月。

4、聘书发放:经一个月试用、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的教师,正式颁发聘任证书。

三、兼职教师职责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并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完成教学任务。

2、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点突出,启发引导,重视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

3、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清楚、完整。

利用多媒体设备上课的教师,除备有电子教案外,还应携带纸质教案。

4、要定期参加院系组织的教研活动,共同研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课下多与学生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外派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待遇及录用流程

外派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待遇及录用流程

外派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待遇及录用流程一、基本要求:1、外派教师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热爱海外华文教育事业。

能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团队精神强,组织纪律性强。

2、外派教师需具有幼儿教育、中文、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或其他中文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内单位从事一线教学,任教幼儿园课程或语文课,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学能力证书;教学语言使用标准普通话,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由毕业院校推荐,经考核合格,也可酌情适量选派。

3、外派教师需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和严重病史;无不良记录、嗜好;男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女教师不超过55岁。

4、2014年我省外派教师预计名额及具体要求:(1)泰国:幼儿女教师3-5名,中小学语文教师3-5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英语交际能力,有音乐、舞蹈方面特长,懂粤语及潮汕方言优先;(2)菲律宾:幼儿女教师2-3名,中小学语文教师2-3名,具备基本的英语交际能力,懂粤语及潮汕方言优先;(3)印尼:幼儿女教师35-40名,小学语文教师20-25名,小学音乐、美术教师2-3名,中学语文教师10-15名,大学中文教师15-20名,年龄需23岁以上;(4)马达加斯加:中小学语文教师2-3名,必须熟练掌握粤语,顺德地区优先。

(5)荷属库拉索:小学语文教师1名,必须熟练掌握粤语,有文艺特长,五邑地区优先。

二、外派教师任务和任期:外派教师在海外中文学校中主要从事幼儿园、中小学及高等院校的中文一线教学工作;外派教师还承担示范教学、当地师资培训以及协助学校开展教学管理并组织各项文艺活动的工作;外派教师应了解任教学校及当地华文教育发展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外派教师在外派期间应保持与国侨办文化司、省市侨务部门以及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任教结束后,将工作总结以及任教学校出具的工作鉴定经省市侨务部门,交国侨办文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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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关于兼职外教录用要求
The required qualifications of part-time foreign teacher
-面试合格后会安排试讲课,根据教学主管或外教主管的反馈,以及学员的反馈,综合决定是否录用;
-After the interview, the center will arrange a demo class for teacher. We will decide if hire the teacher according to the feedbacks from Academic Manager or foreign head teacher and students.
-试用期为一个月,中心会收集试用期内老师所上课的学员课后反馈,满分为5分,平均打分4分以上则视为转正成功;
-There is one month probation period. We will gather all the feedbacks from students. Full mark is “5points”, above “4points” will be seemed as passing the probation period.
-中心教学助理提前一周发送下周课表给外教,若时间安排有误或无法在课表上的时间来上课,需要在收到邮件后的24小时内告知。

不予许临时单方面取消课程,否则将扣除当天所有课时的课时费。

-Teaching assistant will send the schedule to the teacher a week before. If the timetable is wrong or the teacher can’t come to teach as the schedule, the teacher needs to tell the teaching assistant in 24 hours. The teacher can’t cancel the class temporarily or will be deducted all the class fee of that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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