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西北大学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西北大学**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一、院系介绍二、指导思想内容三、培养目标与思路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一)课程体系可用文字或图表形式(二)学分要求我院各本科专业按四年学制设置课程及分配学分,修满并取得150学分,并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后准予毕业并授权学士学位,其中:(1)通识通修课:通识教育课12学分,思想政治课16学分,军事技能课3学分,分层次通修课46学分,合计77学分。
(2)学科专业课40学分左右:学科平台课15学分,专业核心课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合计40学分。
(3)开放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选修课以及其他选修课不少于36学分。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8个学分五、培养规格与路径(一)专业分流机制通过专业分流,实现学生从大类培养进入专业培养。
1、分流原则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各系教学主任参加的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分流办法,审核申请分流者的资格和条件,组织专业分流考核等工作。
所有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审核和考核的原则。
同时,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并加强分流指导,结合学生的兴趣和志向实施分类指导。
2、分流时间我院本科生各专业分流时间统一为大学第2 学期期末。
3、分流条件对某专业有较浓的兴趣或志向,并满足我院“专业准入标准”的学生。
4、分流程序(1)组织分流宣传及引导新生入学时向我院学生发放学习指导手册,为学生指定学习导师,以在专业分流前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和引导,并通过网络平台向全校公布专业分流办法。
(2)公布开放课信息专业分流前,我院的学科平台课对院外开放,但每门课程接受院外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0人;专业分流后,我院的各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均对院内外开放,但每门课程接受本专业以外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0人。
(3)填报专业志愿分流申请人,每人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4)审核及考核做好先修课程的审核工作,确保所有申请人都符合我院专业分流准入标准。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育技术学专业.pdf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育技术学专业一、培养目标和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良好信息素养,掌握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能够进行信息技术教育运用的研究、设计、开发、评价、管理、培训与学科教学,身心健康的21世纪应用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能力要求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1.系统掌握教育技术学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了解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2.具备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自身专业发展能力;3.具备数字化校园环境的规划、设计、管理及维护能力;4.具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资源设计、开发能力;5.具备教育教学和各类中小型网站的设计与开发能力;6.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应用领域软件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7.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从事信息化教育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学制与学分要求1、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2、学分要求学生至少应修满153学分方可毕业。
其中:必修110学分,选修43学分;课堂教学133学分,实践教学20学分。
学校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64学分,其中:必修51学分,选修13学分;课堂教学56学分,实践活动8学分。
学院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31学分,其中必修20学分,限选11学分;课堂教学31学分,实践教学0学分。
专业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58学分,其中:必修39学分,选修19学分;课堂教学46学分,实践教学12学分。
三、主干学科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主要课程教育技术学导论、教学系统设计、教育技术研究方法、远程教育应用、学习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静态网页制作技术、教育传播学、C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数字教育资源设计与开发、影视节目编导与制作、动态网站设计与开发、移动资源设计与开发、虚拟现实技术。
西北大学2019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
西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西北大学二○一九年九月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一、由我校教师主编,长期用于本科教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并拟进行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的出版教材。
二、拟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高水平出版社出版的本科教材或者拟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
完全学分制改革专项项目研究应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与高等教育的发展密切结合,尤其是要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双一流”建设,关注完全学分制下创新人才培养等热点问题。
西北大学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完全学分制改革专项)申报书项目类别完全学分制改革专项□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西北大学教务处印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足于教学改革需求,深入推进研究性教学,带动专业教学领域的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变革,支持教师开展MOOC和SPOC 等新型课程建设,将“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理念及方法引入传统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
该项目将依托中国大学“精品开放课程平台”(爱课程)进行建设,项目包括“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MOOC)和“校内专属网络公开课”(SPOC)两个类别。
一、申报条件1.项目主持人必须认真负责,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其中,MOOC课程主持人应为学校受聘教师,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SPOC课程主持人原则上为讲师,必须有所申报专业领域两名正高级专家推荐方可申报。
建设期内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
2.申报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内容符合慕课的特点和要求,注意将授课内容知识点化,并充分重视微视频、多媒体、在线互动等多种教学技术和方法的综合利用。
3.MOOC课程优先从我校各级精品课程、全校通识课程中,选择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主讲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较为熟练的课程进行试点建设。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因材施教理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现对《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5】教字23号)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西北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西北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我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院(系)书面或电话请假。
未经请假超过入学时间两周者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对于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文中“医院”均指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未取得学籍,不享受有籍在校学生的任何待遇,并应立即离校回家治疗。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校对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入学申请(附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书),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申请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办理注册手续。
(一)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须向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
未请假、超过开学注册时间两周者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西北大学(专业名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
西北大学(专业名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2020-2022)一、专业建设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分析简要说明专业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专业方向、师资、学生、课程、教材、实践环节、实验室、学术成果等;在国内外同类专业中所处的地位;拟解决专业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建设基本情况(1500-2000字)(二)存在问题分析(800-1000字)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根据社会需要,以一流专业标准为参照,明确在一定时期专业的目标定位,建设成为专业定位准确、特色优势突出、专业综合改革有突破、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评价优良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
(一)指导思想(300-500字)(二)建设目标(500-800字)二、建设内容与建设任务(3000-5000字)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3.师资队伍建设4.课堂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5.教材建设6.教学平台建设7.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8.学风建设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四、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300-800字)须在以下各类核心教学指标中明确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师资队伍建设(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国家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陕西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等)课程建设(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专业核心课、平台课MOOC建设)教材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水平教材;国内外高层次出版社出版教材;马工程教材等)教改项目(教育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教学与实践研究项目;省级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平台建设(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项目等)五、进度安排与分阶段考核目标进度安排与分阶段考核目标应包含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具体任务和措施,预期成效及相应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西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西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西北大学二○一九年九月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一、由我校教师主编,长期用于本科教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并拟进行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的出版教材。
二、拟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高水平出版社出版的本科教材或者拟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
完全学分制改革专项项目研究应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与高等教育的发展密切结合,尤其是要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双一流”建设,关注完全学分制下创新人才培养等热点问题。
西北大学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完全学分制改革专项)申报书项目类别完全学分制改革专项□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西北大学教务处印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足于教学改革需求,深入推进研究性教学,带动专业教学领域的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变革,支持教师开展MOOC和SPOC 等新型课程建设,将“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理念及方法引入传统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
该项目将依托中国大学“精品开放课程平台”(爱课程)进行建设,项目包括“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MOOC)和“校内专属网络公开课”(SPOC)两个类别。
一、申报条件1.项目主持人必须认真负责,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其中,MOOC课程主持人应为学校受聘教师,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SPOC课程主持人原则上为讲师,必须有所申报专业领域两名正高级专家推荐方可申报。
建设期内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
2.申报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内容符合慕课的特点和要求,注意将授课内容知识点化,并充分重视微视频、多媒体、在线互动等多种教学技术和方法的综合利用。
3.MOOC课程优先从我校各级精品课程、全校通识课程中,选择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主讲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较为熟练的课程进行试点建设。
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送审稿)各教学单位: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逐步建立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经2017年3月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新一轮全面修订,具体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及目标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注重培育文化自觉、注重培育特色化知识和技能、注重培育实践能力,全面推进通识教育与个性发展相融通,本科教学与学科建设相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相融通,促进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与国际化,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文化品位,能融会贯通,更加有所作为且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修订原则结合学校“逐步推进按大类招生”的改革思路,在分析国内外一流大学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以调整课程结构为切入点,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建立“专业准入准出标准”和“人才培养分流机制”,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完善西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各院系应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充分把握本院系学科发展需求,根据学科专业具体情况制订方案。
修订过程须遵循以下原则:1.优化学分设置,推进通识教育均衡考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增强学生的自主性。
均衡设置各学年学分,避免课程安排畸重畸轻的现象。
前期构筑宽厚基础,推进通识教育,后期优化专业教育,注重学科交叉培养,加强研究性教学与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尊重个性选择,实施多元培养通过制定“专业准入准出标准”和建立“人才培养分流机制”,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模块及发展的机会,加强对本科生学业规划的引导。
根据专业学术类人才、交叉复合类人才、就业创业类人才等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需求,设计多元化课程体系,实现因材施教。
3.鼓励交叉培养,拓展适用口径各院系应向全校开放本院系专业课程资源,在满足本专业准出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学生跨专业或跨院系选修课程、参加科研训练、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科交叉,拓展人才的适用口径。
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一、院系介绍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是西北大学21个院系之一。
西北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7年的陕西法政学堂,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校之一。
1953年国家高等院校大调整后,西北大学法律系是全国仅保留的四所重点综合大学法律系之一。
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与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合并,成立了西北政法学院。
1987年法律系恢复重建,2002年正式成立法学院,2005年成立了西部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
目前,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特色鲜明、极具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
学院现设有法学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等多个教学、科研和培训机构,拥有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北大学法学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模拟法庭、录播室、图书资料室等教学辅助机构。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者20多人,教师中博士比例占到91.4%,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结构合理。
学院还为提高学生实务能力聘请了40余位兼职教授,与各类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了近30个实习基地。
学院多位教师担任教育部法指委委员,地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咨询专家委员,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服务。
学院教师在科研教学方面成果显著,多人次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近三年来,在权威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选派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法学学术会议。
邀请了多位国(境)内外知名法学家来院举办学术讲座。
同时,学院还与美国、德国、英国、西班牙、墨西哥等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20余所著名大学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近千人,始终坚持“多渠道、多层次、质量立身”的办学指导思想,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专业人才。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科学专业(专升本)一、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管理知识扎实、专业口径宽、综合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及社会组织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数学、经济学、管理学、决策科学等管理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要求学生接受严格系统的管理科学思维训练,完整地掌握管理科学(政府管理方向)的技能和方法,具备定量分析、科学决策、管理沟通和组织实施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管理职业所需要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素养;2.掌握管理科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有运用管理科学的知识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信息化应用能力;5.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品格,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公共精神。
二、学制与学分要求1.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学业。
2.学分要求学生至少应修满77学分方可毕业。
其中,课堂教学61学分,实践教学12学分,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4学分。
学院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36学分。
其中,学科基础课程21学分,学科限选课程15学分。
专业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41学分。
其中,课堂教学25学分,实践教学12学分,素质拓展与创新4学分。
具体课程与学分详见本计划的课程设置部分。
三、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
四、主要课程1. 学科基础课程:管理学原理、社会学原理、公共管理学、社会保障概论、公共政策学、政府经济学、社会研究方法。
2.专业类课程:管理决策模型与方法、社会统计学、运筹学、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西方管理思想史、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危机管理。
五、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人才培养方案和思路
人才培养方案和思路人才培养方案和思路地质学系人才培养基地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力图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素质教育、能力培养和得当的管理手段,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1.教学体系突出素质教育,以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为总原则,在教学体系中,坚持加强基础,放宽专业,强调地球、资源和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体现专业特色,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学质量,追踪学科发展动态,立足学科前沿,注重多学科渗透,重视实践课,加大教学实验条件和野外实习基地建设力度,实现现代化教学手段。
我们建立了以地质学基本理论为主导、以新技术为手段,积极引导学生接触地质学前沿动态的课程体系。
删减了内容陈旧、重复的课程与教学内容,增加地球科学、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跨1级学科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比例,增加富有特色的选修课程。
全面改革了实践教学构架,赋予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实践、科研实践、毕业实践新的内涵,构成了全新的、科学完整的地质学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新教学计划与原计划相比,加大了选修课的比例,以充分发挥综合大学的优势,给予学生较大的自主空间,有利学生个性的发展。
根据学科优势和地域特点开设特色课程,使科研、师资、地域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2.教学实验实习体系实践教学是地质科学人才培养环节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原有实践教学体系突出认识与方法的锻炼,具有明显的单科性和验证性,启发学生自主思维不足。
针对地质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目前的教学计划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对原有体系的改造,将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创新思维放在首要的位置,突出实践教学的综合性与创新性,打破课堂教学分门别类、自成体系、单课独进的教学过程,使不同课程内容互相交融。
高水平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的转化,奠定了教学的高起点和高标准。
激发创新意识,训练创新能力,达到培养学生观察事物、思考问题、自我设计、研究解决问题的素质,形成了实践教学从理念到形式全面改革。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文化素质教育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文化素质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是提高本科生素质的重要措施。
首先,要改变
传统的“知识导向”的培养方式,加大知识掌握重点、拓宽学习空间,使
学习内容更宽泛灵活,全面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其次,要把文化教育纳入
学生的学习范围,完善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具有创新性的人文素质教
育活动,通过培养学生的思想视野、文化情操,帮助学生掌握现代生活中
所需的思维、观念、技能和行为;最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科学的学
习模式,让学生从实践中汲取知识,探索中梳理学习体会,提升学习效率,激发兴趣,以达到提高本科学生素质的目的。
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作者: 崔智林[1]
作者机构: [1]西北大学
出版物刊名: 中国大学教学
页码: 22-23页
主题词: 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教育理念;课程结构;素质教育;修订工作
摘要: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文件,是一所学校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学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上的指导思想和整体思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西北大学上一轮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是1999年完成的。
随着世界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原有的专业教学计划已不能适应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西北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按照江泽民同志为我校百年校庆的题词“培育创新人才,攀登科学高峰,为科教兴国做出更大贡献”的精神,正在认真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的管理,维护培养方案的严肃性,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标准,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
其制定、执行和修订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既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进行调整。
凡我校经批准同意设置且招生的本科专业,须按照本办法制定(修订)培养方案。
第三条培养方案应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将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学科知识前沿和时代特征,融入高等教育研究与改的最新成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促进学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能力的整体提升。
第四条培养方案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
教务处代表学校组织制定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含培养方案学时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基本框架、基本格式等)、审定培养方案、监控培养方案的实施、评价培养方案的实施效果。
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主要工作包括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制定(修订)、执行(调整)、效果评价等。
第二章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第五条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描述、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能力矩阵、毕业及授位条件、学制与学位、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等方面。
第六条培养方案一般每四年修订一次,期间(一般为两年)可根据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际情况对培养方案进行局部修订。
具体程序如下。
1、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学院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制定并发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西北师范大学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意见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一、培养目标和要求1。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电气类专业深厚理论基础知识,能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分析、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自动控制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领域工作的“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部分学生可以从事电气技术教育方面的工作.2.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子技术、控制理论、电机原理及电力拖动、电力系统、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较好的工程实践基本训练,本专业的主要特点是强弱电结合,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电路、电子、电机、电力电子、信息、控制与电气工程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电气工程领域的运行、管理、监控、自动化等专业知识。
了解本专业及相关技术前沿;(3)充分利用师范类综合大学的优势,掌握基本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原理,具有从事电气技术教育方面的能力;(4)获得较好的系统分析、设计及开发方面的工程实践训练;(5)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
二、学制与学分要求1。
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2.学分要求学生至少应修满158。
5学分方可毕业。
其中:必修115学分,选修40.5学分;课堂教学109。
5学分,实践教学49学分。
学校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50.5学分,其中:必修38学分,选修12。
5学分;课堂教学40.5学分,实践活动10学分。
学院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19学分,其中:必修13学分,选修6学分;课堂教学18学分,实践教学1学分.专业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89学分,其中:必修67学分,选修22学分;课堂教学51学分,实践教学38学分。
具体课程与学分详见本计划的课程设置部分。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北大学教务处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因材施教理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现对《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5】教字23号)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西北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西北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我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院(系)书面或电话请假。
未经请假超过入学时间两周者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对于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文中“医院”均指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未取得学籍,不享受有籍在校学生的任何待遇,并应立即离校回家治疗。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校对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入学申请(附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书),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申请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办理注册手续。
(一)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须向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
未请假、超过开学注册时间两周者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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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逐步建立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现对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具体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及目标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注重培育文化自觉、注重培育特色化知识和技能、注重培育实践能力,全面推进通识教育与个性发展相融通,本科教学与学科建设相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相融通,促进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与国际化,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社会责任、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
二、修订原则结合学校“逐步推进按大类招生”的改革思路,在分析国内外一流大学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建立“专业准入准出标准”和“人才培养分流机制”,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完善西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各院系应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充分把握本院(系)学科发展需求和实际,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1.优化学分设置,推进通识教育均衡设置各学年学分和课程模块结构,加大开放选修课程要求,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前期构筑宽厚基础,推进通识教育,后期优化专业教育,注重学科交叉培养,加强研究性教学与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尊重个性选择,实施多元培养通过制定“专业准入准出标准”和建立“人才培养分流机制”,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模块及发展机会。
根据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科学设计多元化课程体系,因材施教,加强对本科生学业规划的引导。
3.鼓励交叉培养,拓展适用口径各院(系)应向全校开放本院系专业课程资源,在满足本专业准出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学生跨专业或跨院系选修课程、参加科研训练、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科交叉,拓展人才的适用口径。
4.强化实践教学,增强创新能力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大实践教学比例,构建以课程实验(社会调查)、课程实习(专业生产实习)、专业实习、学年论文、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课程结构与培养路径1.课程模块与培养路径(1)通识通修课程模块:包括A通识教育课程、B思想政治理论课程、C军事理论与技能课程、D分层次通修课程。
其中,A类课程可在1-6学期内完成选修,B、C类课程在1-4学期内灵活设置,D类课程须在1-4学期完成选修。
A类:包括新生研讨、中国传统文化、外国文化专题、中西人文经典、逻辑学、伦理与道德、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视听艺术、职业生涯规划等,要求每个学生在1-6学期修满不少于10个学分。
B、C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军事理论与技能课程的20个学分均为必修学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包含2个学分的实践教学。
D类:包括非专业类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以及部分专业的大学物理课程,共27-35个学分。
个别专业对数学、计算机、物理和化学课程的特殊需求,可设置在专业课程模块。
分层次方案见《西北大学通修课程分层次改革方案(非专业类数学课程、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计算机课程)》(附件3)。
(2)学科专业课程模块:包括E学科平台课程、F专业核心课程,总学分为44学分。
学科平台课程为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要求本学科各专业学生通修。
(3)开放选修课程模块:包括G专业选修课程、H跨专业选修课程和I公共选修课程,总学分为32学分。
(4)其他类别:包括学年论文2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作品)8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4学分。
2.课程框架表表1 课程框架表四、学分要求、实践教学、人才培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标准1.总学分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按4年学制(城市规划专业按5年)设置课程及分配学分。
参照课程框架表,4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学分一般不超过150学分,包括Ⅰ通识通修课程模块57-65个学分、Ⅱ学科专业课程模块44个学分、Ⅲ开放选修课程模块32个学分、学年论文2个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8个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4个学分。
每学期安排学分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2个学分,周学时不超过25学时(含实验)。
2.必修与选修150个学分中,学校要求必修的课程为:Ⅰ模块中的B类和C 类课程,共计20个学分;选修的课程中:Ⅰ模块中的A类课程,要求选修不少于5门课10个学分;其余必修与选修课程学分视各院系自行制定的“专业准入准出标准”决定。
选修课学分数占总学分数比例不得低于40%。
3.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明确每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方式与考核方法,实践教学所修学分理工科类不少于总修学分的25%、人文社科类不少于总修学分的15%,应用性强的专业,如能源化工、地质资源勘探工程、考古、新闻、法学、城乡规划等,实践教学所修学分占总修学分的比例应较教育部的最低要求更高。
4.人才培养分流机制人才培养分流机制包括“专业分流机制”和“多元培养分流机制”两部分。
西北大学本科生培养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多元培养三个阶段,学生通过“专业分流机制”实现从大类培养到专业培养阶段过渡;通过“多元培养分流机制”实现从专业培养到多元培养阶段过渡。
有关“专业分流机制”参照《西北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分流机制”的指导性意见》执行(附件1);有关“多元培养分流机制”参照《西北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多元培养分流机制”的指导性意见》执行(附件2)。
5.专业准入准出标准专业准入准出标准分为“专业准入标准”和“专业准出标准”两部分。
“专业准入标准”是指:学生在不同年级分流到某专业的最低先修课程要求,主要以Ⅰ模块课程和部分Ⅱ模块中的6类课程为主;“专业准出标准”是指:学生从分流专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最低Ⅱ模块课程要求;在达到“专业准出标准”的前提下,学生根据院系“多元培养分流机制”自主选择个性化课程模块,在完成所有应修学分并满足其它毕业条件后准予毕业。
6.特殊专业城市规划专业(5年制)学分要求参照4年制要求进行调整;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等的学分及“人才培养分流机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五、内容及格式要求各院(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院系介绍;(2)指导思想;(3)培养目标与思路;(4)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5)培养规格与路径;(6)其他要求;(7)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1)专业介绍;(2)培养目标;(3)培养规格;(4)课程模块设置与学分学时分配;(5)修业年限、学分要求与授予学位;(6)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7)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基本要求。
指导性教学计划格式要求详见《西北大学本科教学计划表格模板》(附件4)。
六、其他1.本方案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正式施行,各院系应于每年度新生入学前将人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编印成册,发放给任课教师和学生,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同时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
2.每学期课程安排应严格按照本次修订的方案和计划规定执行,方案和计划内容如有更新,应及时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和备案。
附件:1.西北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分流机制”的指导性意见2.西北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多元培养分流机制”的指导性意见3.西北大学通修课程分层次改革方案(非专业类数学课程、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计算机课程)4.西北大学本科教学计划表格模板西北大学二○一七年三月二日附件1西北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分流机制”的指导性意见一、指导思想西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多元培养三个阶段,各院系通过制订“专业分流机制”实现学生从大类培养到专业培养阶段的过渡。
“专业分流机制”应充分贯彻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融通的教学理念,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自主选择空间。
二、分流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院系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任成员。
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院系各专业分流办法,审核申请专业分流者的资格和条件,组织专业分流考核等工作。
所有工作流程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审核的原则。
2.尊重学生志愿,加强分流指导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结合学生的兴趣、志向实施分类指导(发布《新生学习指导手册》;组织师生交流;安排学习导师等)。
三、分流基本程序1.分流时间各院系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分流时间。
原则上不得早于第二学期末或迟于第四学期末,建议第三学期末组织分流。
2.分流条件(1)院系内分流:对某专业有较浓的兴趣或志向;满足该专业“专业准入标准”。
(2)外院系学生转入:对某专业有较浓的兴趣或志向;满足转入院系“专业准入标准”或通过转入院系组织的先修课程考核。
3.工作流程(1)组织分流宣传及引导院系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本院系各专业分流办法,于新生入学时通过网络平台向全校学生公布,同时向学生发放《学习指导手册》,为学生指定学习导师,在学生分流到专业前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学生的引导。
(2)公布开放课程信息院系开放所有专业课程并在培养方案中公布开放容量,原则上专业准入课程开放容量不得小于本专业实际人数的30%;其它专业课程开放容量不得小于本专业实际人数的20%。
(3)组织分流审核及考核院系内分流:做好先修课程审核工作。
外院系转入:按照《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要求和相应程序办理,院系可根据自身教学条件及就业情况确定接收的专业人数,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该级本科生总人数的10%,就业情况较好及师资充裕的专业可适当放宽。
(4)公示分流依据及名单院系在分流工作完成后,须及时将各专业分流依据及名单结果面向全校公示,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附件2西北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多元培养分流机制”的指导性意见一、指导思想西北大学本科生培养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多元培养三个阶段,各院系通过制订“多元培养分流机制”实现学生从专业培养到多元培养阶段的过渡。
“多元培养分流机制”应针对各专业学术类、交叉复合类、就业创业类等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需求,在培养方案中体现三类培养路径,实施因材施教。
二、基本原则1.尊重学生选择在学生达到“专业准出标准”的同时,由学生根据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自主选择培养路径。
2.加强院系引导院系在机制中应明确三类培养路径的相关课程、学分、学时要求以及毕业、学位获取条件,加强前期引导并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3.实施贯通培养通过贯通本硕课程、鼓励学科交叉选课等办法,充实本科临毕业学年阶段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