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行文规则的含义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
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
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
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
行文的基本规则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公文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二是按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文。
这一点的要求是,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
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
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的性质。
二、授权行文的规则这条规则是上一条规则的引申。
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
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政府请示,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授权后,向下级政府行文。
在操作中,应将文稿拟好,由本部门领导签署,请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经政府领导审批后的文稿,在行文时,才能在文首或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的字样。
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文都具有授权行文的性质(内部事务除外)。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以及各部门的办公室是政府和部门的综合办事机构,对外行文都是代表政府和部门的,与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下级机关(部门)都应贯彻执行,可不在文首或文中标注“经***同意”的字样。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指导汇总
作者屈原是我国文学史上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生活在战国后期,流放途中听闻秦国攻打楚国,楚襄王逃走而投汨罗江。屈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人,“楚辞”的创立者和代表作者,开辟了“香草美人”的传统,被誉为“中华诗祖”、“辞赋之祖”。屈原的出现,标志着中国诗歌进入了一个由集体歌唱到个人独创的新时代。屈原的主要作品有《离骚》《九歌》《九章》《天问》《哀郢》等。以屈原作品为主体的《楚辞》是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源头,与《诗经》并称“风骚”,对后世诗歌产生了深远影响。
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种法定的社会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公文中重要行文规则现汇总如下: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3.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送主管部门处理。
8.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9.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10.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文学---先秦文学
首先先秦文学是指从远古时代到秦统一以前的文学现象,它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初步形成时期。是中国文学的源头。最重要的两部作品就是《诗经》和《楚辞》。
《诗经》一共305篇,按照地域不同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指的是民风,占160篇,雅取自于宫廷乐歌,共105篇,分为大雅和小雅,其中除了小雅中包含部分民间诗歌外,全部由宫廷乐歌组成。颂为宗庙祭祀乐歌,一共40篇。《诗经》大量运用赋比兴手法,赋指的是平铺直叙,比指的是比喻,兴指的是托物起兴。《诗经》开创了中国现实主义源头。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公文行文规则1. 引言2.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文本的主题。
标题应该使用精确的词语,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确定的表达方式。
标题应该尽量保持简短,避免过长的句子结构。
3. 文体公文通常使用正式、客观和专业的文体。
作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口语化或俚语化的表达方式。
公文中应使用第三人称称呼,避免使用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4. 结构公文应包括清晰的结构。
通常公文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主要部分。
引言部分用于引入公文的主题和目的,主体部分用于详细阐述事实和论点,结尾部分用于和提出建议或决策。
5. 语言风格公文应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风格。
作者应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结构,尽量使用简短和清晰的表达方式。
公文应避免使用个人情感或主观评论,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
6. 使用标点符号在公文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十分重要。
作者应正确使用逗号、句号和分号等标点符号,以确保句子的清晰和流畅。
作者还应注意正确使用引号、括号和破折号等特殊标点符号。
7. 格式公文的格式也非常重要。
作者应使用适当的字体、字号和行距,以增强公文的可读性。
作者应注意正确使用标题、段落和缩进等格式要素,以使公文结构清晰明了。
8. 核对和修订在撰写公文后,作者应进行核对和修订。
作者应仔细检查公文中的拼写、语法和逻辑错误,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修订后的公文应进行核对,确保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9. 注意事项在撰写公文时,作者还应注意以下事项:使用正确的词汇和术语,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使用正确的语法和句法结构,避免使用拗口或错误的语言。
使用恰当的格式和排版,使公文易于阅读和理解。
使用准确的标点符号,确保句子结构清晰和流畅。
尊重读者,并遵循礼貌和正式的语言礼仪。
公文行文规则对于撰写优秀的公文至关重要。
作者应遵循标题简明、文体正式、结构清晰、语言简洁、标点正确、格式规范、核对修订等规则,确保公文具有准确性、清晰度和专业性。
通过遵循这些规则,作者可以撰写出具有权威性和可读性的公文。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是用来进行公务交流和传达政府行政事务的正式文书,其内容需
要明确,并且语言应该准确、简练、规范。
在撰写公文时,需要遵守一定
的行文规则,以确保文书的正式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介绍公文行文规则的
几个重要方面。
一、格式规范
公文的格式规范是为了使文档的结构和布局具有一致性和易读性。
一
份标准的公文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标题:标题应位于文档的开头,居中书写,使用粗体大字,清晰地
表明文档的主题。
2.发文机关:发文机关是指负责起草和发布公文的部门或机构的名称。
发文机关应位于标题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3.文号:文号是公文的标识符,用于引用和归档。
文号通常由年份、
序号和机关代号组成,例如:“2024年01号AAA机关”。
4.日期:日期应位于文号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日期应是写作完
成的日期,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包括文档生效或过期的日期信息。
5.主送:主送是指该文档拟送达的主要收件人或机构。
主送应位于日
期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6.抄送:抄送是指该文档拟送达的副本接收人或机构。
抄送应位于主
送下方,使用宋体小字书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公文的行文规定
公文的行文规定发文机关拟制公文并把它发给受文机关阅读办理,称为“行文”。
为了保证机关之间公文来往的顺畅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国家对行文作出了统一规定,主要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行文规则三方面的内容。
所谓行文规定,就是指公文应按一定的行文方向,以相应的行文方式运行的准则。
一、公文的行文关系行文关系就是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组织体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通常分为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平行关系、不相隶属关系四种。
(1)隶属关系(2)业务指导关系(3)平行关系(4)不相隶属关系二、公文的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1、上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也包括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行文可分别采用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三种方式。
(1)逐级行文。
(2)多级行文。
(3)越级行文。
……在一般情况下,下级机关都应直接向所属上一级机关请示和报告工作,以维护和体现正常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2、下行文……为了有利于下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一般以逐级行文为宜。
3、平行文平行文大多用于商洽性的公务联系,可以避免按系统转递周折而增加公文运转层次,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三、公文的行文规则为了确保公文畅通有序地运行,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从而发挥其应有的法定效力,《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在运行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原则作了具体规定,这就是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主要内容有:1、注重实效2、按职权范围行文……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向下一级相关业务部门行文,但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党委或政府行指挥性公文。
3、按隶属关系行文4、一般逐级行文5、正确认定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6、联合行文必须是同级机关。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指在书写和处理公文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格式规范、文字规范、语言规范和表达规范等方面。
遵循公文的行文规则可以保证公文的准确、全面、规范和美观,从而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其信函力和权威性。
一、格式规范1. 纸张规格:A4纸,字号一般为小四或五号。
2. 文件装订:一般采用订字夹格式,不使用订书钉或订书机。
3. 文件抬头:需注明文件类型、题目、发文单位、发文日期及文件字号等基本信息。
4. 文件编号:在文件的右上角注明,标明年度、序号和单位标识等信息。
5. 文件签发:按照规定的签发手续进行签发,并在签发处注明签发人、时间和单位章。
6. 文件份数:根据需要注明文件份数,一般包括正文、附件、抄送等。
7. 文件保管:文件保管需要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保管单位、保管期限、保管责任等。
二、文字规范1. 语言简练:公文语言以简练、明了为原则,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式和词语。
2. 条理清晰:公文的内容应该条理清晰,便于阅读和理解。
3. 控制信息量:公文内容要有所节制,避免过多的细节和废话,只包括必要的信息。
4. 遵循规定格式:公文要遵循特定的格式要求,包括书写方式、标点规范和段落分隔等。
5. 使用规范词语:使用规范的词语和用语,尽量避免口语化、方言化和俚语化的表达。
三、语言规范1. 语气正式:公文语言需使用正式、严谨的语气,避免使用口头语和随意用词。
2. 表述准确:公文的表述要准确无误,不应模棱两可或引起歧义。
3. 符合语法规范:公文语言应符合中国现行的语法规范,避免语法错误。
4. 注重规范写法: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机构名等应使用规范的写法,避免错别字和歧义。
5. 避免修辞夸张:公文的语言要求客观、稳重,避免使用修辞手法夸张和过分渲染。
四、表达规范1. 开头套语:公文开头应包括标题、套语和称呼,以示尊重和规范。
2. 主题突出:公文应突出主题,遵循“总—分—总”的表达方式,层次分明。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指导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指导》,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考试科目,今天为大家介绍备考过程中的公文板块易考察知识点:公文的发文和收文办理过程。考试中多以排序和概念考察为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学习上的帮助,重点掌握分类依据及其内容这一重要考点,拿下这一块知识点。
一、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文客观题目知识的考察中,公文的办理程序是极易考察的知识点,学习过程中考生可以通过有顺序的记忆掌握本部分,希望本文可以帮助考生稳拿考试中的公文办理题目分数。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公文行文的规则 概括
公文行文的规则概括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行文规则是各级机关制发公文、处理行文关系必须遵守的准则。
它是根据发文机关的职责权限及行文单位间的隶属关系。
公文是国家机关和其它社会组织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用的与规范格式的文件材料。
一般规则(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二、上行文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上行文要避免多头主送,所以在写上行文时,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是可以抄送其他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这个文种较为重要,和报告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下行文规则(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内设机构除了办公厅(室)外是不允许对外行文的。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公文行文的基本规则
公文行文的基本规则
1.公文行文的规则是什么? 1.公文行文的规则是什么? 公文行文的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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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 共同遵守的制度与原则。 共同遵守的制度与原则。而这些制度和原 则又是由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来确定的。 则又是由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 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 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 等因素决定的。 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 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 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
机关之间工作关系的四种类型
♦ 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上级机关与下级机 第一类,
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 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 第二类, 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 系。 ♦ 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 第三类, 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 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 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
2.公文行文过程中应普遍遵循的八大基本原则 2.公文行文过程中应普遍遵循的八大基本原则 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 二.授权行文 三.联合行文 四.不越级行文 五.不越权行文 请示” 六.“请示”不直接报送领导者本人 请示”应一文一事,只主送一个机关, 七.“请示”应一文一事,只主送一个机关, 不抄送下级机关。 不抄送下级机关。 八.公文应由文秘机构统一处理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一、简介公文是指公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行政、事务和管理活动中,照章制度所通用的文书形式。
公文的写作有固定格式和严格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和复杂程度,公文的形式和等级是不同的。
公文的行文规则很重要,它不仅能够体现单位的形象,还能够规范单位的管理、改善办事效率,为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将对公文的行文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我们知道,公文是规范化的文书形式,它具有明确的格式和规范的语言风格。
下面我们将从字体、标题、格式、用语、条文等方面来介绍公文的行文规则:1. 字体字体方面,公文要求使用宋体,字号不得小于五号,行距不得小于22磅,字数不得少于每页20个汉字。
并且,公文正文中不得使用斜体、下划线和彩色字体,除非是特别需要强调的情况下,用红色字体。
在书写签名、注记时要使用草书联字。
2. 标题公文的标题是公文的重要部分,它的格式应按照相应的规范来书写,一方面可以清晰地表明公文的种类和内容,另一方面还能够方便管理人员查阅。
公文的标题必须写在封面上,一般规定缩进两格,字体不小于宋体三号,黑体二号。
公文的标题目前已经规定具有一定格式,包括:单位名称、发文机关名称、文件种类、文件字号、文件日期等。
例如:某某市工商局关于×××的通知(局函〔2020〕21号)。
3. 格式公文的格式是指文字排列的格式,它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文的格式主要包括条文、段落、标点和缩进。
公文中的每一处空格、每个字的大小和间距,每一处空行的位置都要严格按照公文规范来设置,以便于让读者清晰地阅读。
在编写公文格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字距:公文中每个字之间的距离都是相等的。
(2)缩进:公文中每一段的第一行要缩进两个字符。
(3)行距:公文中的行距要保持一致,每行所用的字数和行间距应该均匀分布。
4. 用语公文的用语要求清晰、简洁、准确、规范,尽量不用生僻字和口语化的语言。
在日常的写作中,我们要注意排除不必要的繁琐的字句,把问题准确地简述清楚,突出问题的重点,作到言简意赅、精炼准确。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公文行文规则是公务员在书写公文时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它旨在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通顺,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传达。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格式规则:1.公文的篇名一般应写在纸张或文件上的机读区内,居中显示。
2.公文的编号一般应写在篇名下,居中显示。
3.公文的日期应写在编号下面,一般位于左上角。
4.公文的密级应写在篇名、编号和日期的下面,一般位于左上角。
5.公文的抄送单位应写在密级的下面,一般位于左上角。
6.逐级传阅或批示的公文应写明传阅或批示时间和单位。
二、语言规则:1.使用正式、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方言化的表达。
2.使用简练、明了的语句,语法正确,句子结构完整。
3.使用浅显易懂、通俗易懂的词语,不使用高深、晦涩的词汇。
4.使用客观、中立的语调,避免使用过于主观、情感化的表达。
5.使用恰当的词语调度和敬语,在称呼和抬头等方面恰如其分。
6.注意时态和语态的正确使用,根据需要使用一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现在进行时及被动语态等。
7.避免重复、啰嗦和冗长,尽量简洁明了地表达要点。
三、排版规则:1.公文应采用宋体字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
2.公文的行间距一般为1.5倍行距,段间距一般为2行。
3.公文的首行缩进一般为两个字符宽度。
4.公文的正文部分一般采用全角字符,标点符号的前后应留有适当的空格。
四、逻辑规则:1.公文的结构要合理,包括事由、正文、结束语等部分。
2.公文的篇幅要适中,信息表达要准确、简洁。
3.公文的表述要符合逻辑,各部分之间要有合适的衔接。
4.公文的内容要完备,要包括必要的背景信息和要素。
以上是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写公文时应该遵循这些规则,以保证公文的准确、规范性,提高公文的可读性和传达效果。
公文行文规则精简版
公文行文规则公文行文规则1. 引言2. 标题和标注公文的标题应当简明扼要,准确表达主题。
标题应使用加粗字体,并居中对齐。
在标题下方一行空行后,使用粗体标注公文的机关名称、文号、日期等重要信息。
例如:公文行文规则中国人民政府文号:X3. 公文的3.1 文章格式公文的应为正楷体或宋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
每行应保持适当的字数,避免出现过长或过短的行。
的段落之间应留有一个空行,以增加段落之间的区分度。
3.2 文章结构公文的应包括一般性开头、内容和结尾部分。
开头部分主要介绍发文的背景和目的,部分详细陈述事实、观点或请求,结尾部分全文,提出具体的要求或建议。
3.3 句式和语气在公文的行文中,应遵循简明、准确、正式的原则。
使用简单句和完整句来表达观点,并注意避免出现歧义或含糊不清的表述。
公文应保持客观、中立、正式的语气,不使用口语或俚语。
4. 用词规范4.1 用词准确公文的用词应准确无误、通顺自然。
选择词汇时应考虑专业性和权威性,避免使用歧义或模棱两可的词语。
要注意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冷僻的词汇,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文意。
4.2 避免口头语和感情色彩公文应避免使用口头语和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
应尽量客观、中立地叙述事实和观点,避免给读者带来误导或误解。
5. 篇章结构公文的篇章结构应该合理并具备逻辑性。
可以采用分层次、分节和编号的方式,便于读者阅读、理解和使用文件。
对于较长的公文,可以使用目录和标题来引导读者快速定位所需信息。
6. 附件和注释如果公文中涉及到较多、较复杂的内容,可以在公文的末尾附上相应的附件。
附件应该与公文内容相关,并在公文中加以引用。
公文中的引用和注释应使用脚注或尾注的方式,并与内容区分明显。
结论。
公文的行文规则
七、不应行文的几种情况
• (一)一般情况下不应向领导者个人行文 这是由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 (二)个人讲话一般不应以国家行政机关正式文件的形式的印发 • (三)政府部门除就有关问题的商洽、询问、答复向下一级政府发函外,
与本部门职责有关, 但主要为其他部门 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上行的,建议由其 请示、报告或抄送 请示、报告;下行 的,要会签或联合 发文。
不属于本部门职责 但在本部门履行职 责过程中反映出来 的事项,一般不便 行文,应以简报形 式向上级机关或该 事项的主管部门反 映。
三、涉密公 文的行文规 则
一.“明来明复,密来密复” 二.主件、附件、涉密等级一致原则 三.密码电报的保密问题 四.领导批示的保密 五.普发性公文处理过程的保密问题
四、联合行文的规则
联合行文是指两个以上机关的共同发文。联合行文首先是确定主办 单位的问题,或是由涉及的内容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来确定,或是 由首先发现、提出、急于解决问题的部门作为主办单位;或是由上 级机关协调、会议讨论来确定,或是由参与行文单位协商确定。
联合行文应注意: 第一,级别要求;第二,排序要求;第三,签发顺序;第四,署名
添加标题
上级机关向受 双重领导的下 级机关行文, 应同时抄送其 另一个上级机 关
添加标题
向下级机关 的重要发文, 应同时抄送 发文机关的 上级机关
二、依据职责范围行文的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确定行文关系:
STEP1
STEP2
STEP3
STEP4
完全属于职责范围 内的事项可独立行 文
公共基础知识:行文规则(一)
三一文库()〔公共基础知识:行文规则(一)〕【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行文规则(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通过对历年事业单位试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的第一章一直都是必考章节之一,同时分值占比很大,在的第一章中,行文规则属于看上去比较简单,但又经常抓不到重点的一个版块,那今天我们就行文规则中的一般规则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一)行文的一般规则1.确有必要,讲求实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此句话一般被认为是行文的总规则。
在行文时,如果可行文可不行文,那就不必再行文了,不要把行文当做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
2.按权限行文,逐级行文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此处的考点主要是越级行文的条件和规则。
一是需要考生掌握越级行文的条件:1.遇有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如逐级上报,可能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时;2.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3.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4.对直接上级机关或领导进行检举、控告;5.直接上下级机关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6.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等;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可能会出现直接针对此考点的命题,如:下列哪种情况不可以采用越级行文的方式?()A、情况特殊紧急B、需要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C、某市人民政府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拟在原某地场内建一座具有一定规模的植物园,为此,决定向上级机关致文请求批准。
2017重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党政机关公文知识备考指导
三、党政机关公文的使用范围
考生需掌握《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15种法定公文的适用范围,着重掌握通知、通告、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和函这7种法定公文,这7种法定公文的考查频率最高。
一、党政机关公文基础知识
在党政机关文方式和行文规则。行文规则是大家复习的难点,我们简单讲讲党政机关公文的上行文规则。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2017重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党政机关公文知识备考指导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在各类事业单位考试中,党政机关公文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中公教育将在本文中为大家揭开事业单位考试党政机关公文知识的神秘面纱,带给大家备考指导。党政机关公文知识主要考查这几部分的内容:
3.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4.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5.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二、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关系 公⽂的⾏⽂关系,主要有以下6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综合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属地管理中统⼀管理与被统⼀管理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平⾏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和业务上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式 党政机关的⾏⽂⽅式分为下⾏⽂、上⾏⽂和平⾏⽂3种⽅式。
1、下⾏⽂。
是指上级机关给所属的下级机关⾏⽂,上级机关的职能部门给下级机关的相关部门⾏⽂。
根据⾏⽂的⽬的、任务和传达贯彻的要求,下⾏⽂⼜分为⼀级下⾏⽂、逐级下⾏⽂、多级下⾏⽂和直贯到底下⾏⽂。
2、上⾏⽂。
是指下级机关向有⾪属关系的直接的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部门向上级机关相关的部门⾏⽂。
给不相⾪属的上级机关或不相关的上级机关的部门⾏⽂,不叫上⾏⽂。
根据⾪属关系和上⾏⽂的⽬的、任务、要求,上⾏⽂⼜分为⼀级上⾏⽂、逐级上⾏⽂、多级上⾏⽂和越级上⾏⽂。
3、平⾏⽂。
是同级机关和不相⾪属的机关之间的⾏⽂。
有些机关虽然是上级领导机关或下级机关,但与⾏⽂的机关没有⾪属关系和指导关系,与这样的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也是平⾏⽂。
(三)⾏⽂规则 1、⾏⽂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精。
2、根据⾪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关系。
(1)向下级机关的重要⾏⽂,应当同时抄送发⽂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各部门在各⾃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相关部门⾏⽂。
(3)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致,不得各⾃向下⾏⽂。
(4)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可以联合⾏⽂。
(5)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或联合⾏⽂。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6)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
(7)在国家⾏政机关的公⽂中不得对党组织作指⽰、交任务。
3、必须按⾪属关系和有关规定请⽰问题和报告⼯作 (1)向上级机关⾏⽂,应当主送⼀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简述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简述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文是指用于公务活动中的正式文件,其目的是传达信息、表达意见、决策、传递指示等。
为了保证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专业性,公文行文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介绍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格式规范1.页眉:页眉中应包括发文单位全称和文件标题,居中显示;2.文件编号:文件编号应置于页眉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编号应具有连续性和唯一性;3.日期:日期应置于文件编号下方,格式为“年月日”;4.机密等级:根据文件的机密等级,在文件编号下方标注机密等级,如“绝密”、“机密”、“秘密”等;5.页脚:页脚中应标注页码,居中或居右显示。
二、标题的撰写1.标题的要求: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件内容,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注意;2.标题的层次:标题分为正文标题和副标题,正文标题应突出主题,副标题用于进一步解释主题;3.标题的字数:正文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副标题一般不超过15个字;4.标题的格式:正文标题居中,字号较大,副标题置于正文标题下方,字号较小。
三、文章的结构1.公文一般分为前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2.前言:前言主要包括发文单位名称、发文时间、文件编号等基本信息;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应围绕主题展开,内容要点明确,条理清晰,逻辑严密;4.结尾:结尾一般包括总结、建议、要求等内容。
四、语言表达1.语言简练:公文应使用简练、准确的语言,避免冗长和啰嗦;2.语句通顺:公文应使用通顺的语句,避免太过复杂的句子结构和长句;3.使用词汇丰富:公文应使用准确、专业的词汇,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4.避免歧义:公文要确保表达的意思准确清晰,避免引起歧义或产生误解。
五、段落和标题的使用1.段落的使用:公文应使用段落来分隔不同的内容,使文章结构清晰,易于阅读;2.标题的使用:可以使用恰当的标题来标明不同部分或章节的内容,使文章更具层次感。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格式规范、标题的撰写、文章的结构、语言表达以及段落和标题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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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单位。
(三)下行文规则
1.主送受理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2.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司党向下级单位正式行文。
2应向直接上级机关抄送的文件包括( )。
A.向自己下级机关主送的重要文件
B.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其中一个领导机关主送的请示
c.向平级业务主管部门主送的请求批准的函件
D.按规定越级向更高层级机关主送的文件
2.【答案】ABD。解析: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A正确。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B正确。越级行文时,按规定越级向更高层级机关主送的文件,抄送给被越机关。故本题选ABD。
(四)联合行文
同级企业党政机构、企业党政机构与其他同级组织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3.公司本部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用公司便函和部门信函的形式(均加盖部门印章),与公司下属单位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处理一般事务。
4.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5.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
二、.知识点分析:
(一)一般行文规则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上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单位,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不抄送下级单位。
2.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基础知识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大多数是以公文写作和选择题的形式出现,现就公文的行文规则进行简要分析:
一、练习题:
1.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 )。
A.同级机关
B.同一系统的机关
C.三个以上的机关
D.行政主管机关与业务指导机关
1.【答案】A。解析:同级企业党政机构、企业党政机构与其他同级组织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