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授一级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不仅具有极深的理论性,也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通过本课程的讲授,让学员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有关基础理论,同时了解和熟悉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的具体实践和操作,为我国培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所需要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方面的专门人才。
本课程要求对学员比较系统地讲授经济法基本理论、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前沿问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法制中出现的与经济法有关的一些问题。
培养学员的创新意识、独立思考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自学与面授相结合。
贯彻教知识与教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
三、考核方法采取期末考试、作业、考勤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期末考试占60%,作业占20%,考勤占20%。
四、教学内容第一讲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条件和规律(三)国家干预与现代经济法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和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特征(三)经济法的概念三、从法律部门的划分谈经济法的体系(一)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评析(二)对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新认识(三)经济法的体系四、经济法的价值五、经济法的本质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思考题和作业题(划“*”者为作业题)*1、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有哪些2、试述我国经济法的体系3、为什么说经济法是国家自觉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产物4、谈谈你对经济法价值的认识阅读书目:1、必读书目: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03月出版。
2、参考书:(1)、李曙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
(2)、王卫国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3)、陈婉玲著:《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文库.第2辑),北大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教学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教学大纲教学目标:1.通过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经济法的含义和作用,了解经济法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初步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知道经济法的主、客体,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力。
2.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
3.引导学生增强依法参与经济活动的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经济法,正确对待经济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热爱和珍惜我国稳定、团结、富强的社会主义社会环境。
教学内容:一.经济法概述1.经济法概念2.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1)开拓、引导作用2)规范、保障作用3)巩固、促进作用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特点二.经济法法律规范体系1.市场主体法2.市场秩序法3.市场体系及运行法4.宏观调控法5.社会保障法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各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原则2.市场机制与国家协调、干预有机结合原则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保护弱者原则5.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四.经济法律关系1.概念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a.国家机关b.社会组织c.社会组织的内部机构和人员d.公民个人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权利:a.经济职权b.财产所有权c.国有资产管理权d.经营管理权e.请求权义务:a.对国家的义务b.对社会的义务c.对内部的义务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a.经济行为b.物c.无形资产五.主要法律简介1.企业法2.证券法3.市场管理法4.公司法5.税法6.经济合同法7.反不正当竞争法8.广告法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教学要求:课时:2课时教学重点难点:《经济法》关系中对经济法主体、内容以及经济法客体的表述是本课的重点,它能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体系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知识点。
孙尹。
经济法学(一)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一)》课程教学大纲法律教研室制订日期:2008年10月 30 日课程编号:132004课程总学时、学分:48学时3学分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适用专业:法律考核方式:闭卷考试首选教材:马晓燕主编《经济法教程》安徽人民出版社制定(或修订)单位:人文学院制定(或修订)时间:2008年9月一、课程总述【1】课程性质、任务与目的本课程居于专业选修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有关经济法律进行讲解,使学生对我国的经济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是法律专业的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并列的一个基本法。
【3】课程特点(包括课程重点、难点)针对大学专科的特点,本课程讲课以理论为主,实务为辅。
【4】教学总体要求:通过学习,能对中国有关经济法律有一定的了解。
【5】教学手段及教学环节配置主要教学手段建议:讲授与讨论相结合教学环节配置:主要理论教学辅之以课堂讨论【6】教学总学时分配本课程共 48 学时, 3学分,理论教学 48 学时。
具体学时分配如下表所示:【7】1、考试类型:本课程为考试课,闭卷。
2、成绩评定说明:成绩以百分制计,平时成绩占30%,由答问、作业等构成。
【8】教材选择:马晓燕主编《经济法教程》安徽人民出版社参考资料:1、李昌麟主编《经济法》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2、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版3、吕忠梅主编《经济法原论》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4、刘隆亨主编《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5、叶朱主编《经济法习题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二、课程具体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概论教学内容:经济法的产生,调整对象,地位,渊源,体系。
教学要求:了解基本原则,法律渊源。
重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难点:经济法的渊源。
重点思考:1、经济法的渊源有哪些?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教学内容:种类,三要素。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讲授提纲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讲授要点提纲 第一节 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3.法律关系的要素⎪⎩⎪⎨⎧内容:权利和义务个)客体(个)主体(444.法律事实⎪⎪⎩⎪⎪⎨⎧⎩⎨⎧—活动—社会现象(相对事件)自然现象(绝对事件)—现象—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5.法的形式:国内法的层级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办法《地方规章办法、决定》《部门规章规章条例》地《地方法规条例》《行政法规法规法》《法律宪法 6.法律部门−−→−根据调整对象,分七类构成法律的基本体系: 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法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 解决经济纠纷:⎪⎪⎩⎪⎪⎨⎧⎩⎨⎧⎭⎬⎫⎩⎨⎧−−→−⎭⎬⎫⎩⎨⎧选择复议必经复议纠纷性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平等主体之间纠纷仲裁协议二选一(或裁或审)民事诉讼仲裁平等主体之间纠纷前提 2.仲裁裁决:3.⎪⎪⎪⎩⎪⎪⎪⎨⎧→→→⎩⎨⎧裁决书仲裁庭裁决调解书仲裁庭调解继续申请撤回申请和解裁决书自行和解申请仲裁后 4. 有关仲裁的小结: (1)特征(3个)(2)适用范围(不属于,不适用《仲裁法》) (3)原则(4个)(4)机构——委员会(性质)(5)协议:书面、独立存在、有效性规定(6)裁决:仲裁庭、回避制、开庭但不公开、履行5.⎪⎪⎪⎪⎪⎩⎪⎪⎪⎪⎪⎨⎧⎪⎪⎪⎩⎪⎪⎪⎨⎧⎩⎨⎧⎩⎨⎧最先立案选其一共同管辖项重要—项):专属(项重要—项):特殊(一般:原告就被告地域管辖—基层(大多数案件)——中级—高级最高级别管辖管辖313519 6.⎪⎪⎩⎪⎪⎨⎧⎪⎩⎪⎨⎧→→延长计算—延长重新计算履行)一方要求,起诉,无效(原因:—中断继续障碍)不可抗,暂停计算(原因:—中止变化年(最长)年、年、定期:诉讼时效.3.2.1.2.12012 AB当事人: 甲方 乙方3人 1人仲裁员 ↓ 仲裁庭C 首席 C裁决:①多数人意见;②形不成——首席——C7.⎪⎪⎪⎩⎪⎪⎪⎨⎧⎩⎨⎧判决和执行时效(见上表)个重点掌握)地域(级别管辖个)审判制度(民事诉讼44 8.行政复议机关:(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2)系统垂直领导机关(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上级主管部门 (3)各级政府:上级政府(4)国务院部委、省级政府:同原来9.不履行⎪⎪⎪⎩⎪⎪⎪⎨⎧⎪⎪⎩⎪⎪⎨⎧→⎩⎨⎧→⎩⎨⎧强制执行复议机关法院变更强制执行法院被申请人维持申请人被申请人:责令限期1.掌握法、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规范的种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构成主体、客体;2.掌握解决经济纠纷的三种途径:仲裁、行政复议、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适用情况和三者关系;3.掌握仲裁:适用范围(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基本制度(协议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协议效力,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作出之日起生效);4.掌握民事诉讼:适用范围(4个排除事项),审判制度(合议、二审终审),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5.掌握行政复议:范围(2个排除事项),行政复议机关(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上级政府);6. 掌握行政诉讼:范围(4个排除事项),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起诉和受理侵权赔偿;7.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
经济法讲解-大纲讲解

第1讲-前言经济法基础前言——考试要求与复习方法一、 2020 年的重要考试政策1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2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3 .考试形式、时间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俗称“机考”),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开始分多个批次进行( 2019 年考试分 14 个批次, 2018 年考试分 18 个批次,您具体在哪个批次考试,请关注您自己准考证上的说明)。
4 .考试时长《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 2 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5 .其他重要时间点( 1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 12 月 5 日。
各地区报名、缴费的细节不太相同,请考生一定关注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确认自己报名成功且缴费成功。
( 2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请考生关注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
( 3 )全部考试结束后 2 周内,成绩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二、考试题型题量及得分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常在考试当年 3 月份发布有关当年考试题型的通知( 2020 年的相关通知目前尚未发布),按照最近 5 年的考试情况,《经济法基础》全卷均为单项选择题1.5分/ 小题× 24小题= 36 分在每小题的 4个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 分/小题×15小题= 30分在每小题的 4个备选项中选择2~ 4个符合题意的选项;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判断题1 分/小题×10小题= 10分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得 1分,答题错误扣 0.5分,不答题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题型最低得分为零分不定项选择题2 分 /小题× 4小题 /大题× 3大题= 24分在每小题的 4个备选项中选择1~ 4个符合题意的选项;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三、 2020 年考试大纲的整体情况章节重要性变化幅度非税法部分第 1章总论★★第 2章会计法律制度★★★★第 3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 8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税法部分第 4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 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 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 7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四、复习方法1 .根据考查要求展开复习《经济法基础》,复习的时候面对的是“法海”,上了考场面对的是“题海”,而决定考生能否上岸的,其实只是成功驾驭一条靠谱的“小船”。
《经济法》教学大纲(物流管理专业)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课程性质:经济法是为经济管理提供体制管理、协作方面的法律指导的一门学科,是水运管理、物质管理、外轮理货、水运统计、现代物流管理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主要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和部门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经济法制观点,提高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和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培养学生熟练地查阅法律条文,签订合同等基本技能,为学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打下基础。
二、程教学内容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
重点:经济法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难点:经济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
第二章企业法了解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概念;了解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内容、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及企业的法律责任;掌握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重点: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概念。
难点: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公司法掌握公司、股份、股票的概念;掌握公司债券的概念;了解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重点:公司、股份、股票的概念;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的组织机构。
难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第四章合同法掌握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担保的概念;掌握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了解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在效力上存在缺陷的合同。
重点: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担保的概念;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
难点:在效力上存在缺陷的合同。
掌握专利权的概念;掌握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了解专利权是如何取得和行使的;了解如何保护专利权。
重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难点: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第六章商标法了解商标权的特征;了解商标权是如何取得和行使的;了解如何保护商标权。
掌握商标权的概念;掌握商标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2019年《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1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任务《经济法学》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它是为培养适应四个现代化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大专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本课程的任务是: 通过学习经济法学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个全面的了解, 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经济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p1EanqFDPw二、课程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要求学生做到:1. 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 明确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 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 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 “了解”、“明确”、“掌握”、“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 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 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 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 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 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 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掌握”、“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DXDiTa9E3d三、课程内容第一章法和经济法的基础理论1.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经济法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律关系;了解法律行为与代理、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理解经济法的概念、诉讼时效。
2.重点、难点分析重点: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难点: 经济法律关系;诉讼时效3.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特征四、经济法的形式五、经济法的体系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一、法律行为二、代理第四节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二、诉讼时效期间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4.教学建议教学方法采用引导发现法, 引导学生观察和分析有哪些涉及经济法律方面问题。
经济法讲授一级大纲

授课大纲(供参考)教学内容导论为什么要开设经济法课程(1课时、2学时)第一章经济法的基础理论(2课时、4学时)第二章企业与企业法概论(3课时、6学时)第三章合伙企业法(2课时、4学时)第四章公司法(4课时、8学时)第五章破产法(2课时、4学时)第六章合同法总论(8课时、10课时)第七章担保法(2课时、4学时)第八章保险法(2课时、4学时)第九章票据法(2课时、4学时)第十章商标法(2课时、4学时)第十一章竞争法(4课时、8学时)教材与参考书教材:《经济法实务》(第三版)吕景胜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教学参考书:《新编公司法教程》江平主编法律出版社《新编合同法》龙翼飞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现代竞争法的理论与实践》国家工商局编著法律出版社《担保法原理与实务》郭明瑞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经济法》杨紫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保险法》温世扬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释义》吴高盛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教学总目标教学定位:侧重工商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素质和技能。
目标定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追求交易稳定,确保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
学习重点:学会交易准则,防范交易风险,追求交易稳定。
具体:不出错,掌握技术性规范;不受骗,防范风险;不越界,严格依法规范经营;依法保权,掌握法律武器及时保护自身权益。
教学方法与成绩教学方法:讲授为主、案例分析、指导学生阅读、指导学生分小组讨论等。
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考试60%;并参考上课情况。
导论为什么要开设经济法教学目的:通过讲授导论,使学生明确开设《经济法》的教学目的、要求。
教学重点:市场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教学方法:讲授并回答问题授课课时:1课时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必须同步法制:广义的法制是指法律制度,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护法等方面的各项制度。
法治: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相对于人治理论、原则和方法而言。
经 济 法 授 课 纲 目

经济法授课纲目第一章民法基础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四节物权和债权第五节民事责任第六节时效制度第二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违约责任第七节几种主要的有名合同第三章担保法第一节担保法概述第二节担保的主要形式第四章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第三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三节外资企业法第六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节公司债券与公司财务、会计第五节公司的变更第七章破产法第一节破产法概述第二节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债权人会议第四节和解和整顿第五节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第八章证券法第一节证券法概述第二节组织机构与交易市场第三节证券的发行、交易与上市公司收购第四节法律责任第九章票据法第一节票据法概述第二节汇票第三节本票、支票第十章保险法第一节保险法概述第二节保险合同第三节财产保险第四节人身保险第五节保险业管理第十一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法概述第二节商标专用权第三节商标注册制度第四节注册商标的撤销、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五节商标管理和商标权的保护第六节商标权的国际保护第十二章专利法第一节专利法的概述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第三节专利权的取得、终止和保护第四节专利权的国际保护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第二节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三节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第四节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第五节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十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节监督检查第四节法律责任第十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第三节经营者的义务第四节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十六章广告法第一节广告法概述第二节广告主体及法律要求第三节广告内容和对特殊广告的管理第四节法律责任第十七章仲裁法第一节仲裁法概述第二节仲裁组织和仲裁协议第三节仲裁程序第十八章诉讼法第一节诉讼法概述第二节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第三节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第四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经济法授课纲目

经济法授课纲目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经济法授课纲目第一章民法基础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四节物权和债权第五节民事责任第六节时效制度第二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违约责任第七节几种主要的有名合同第三章担保法第一节担保法概述第二节担保的主要形式第四章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第三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三节外资企业法第六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节公司债券与公司财务、会计第五节公司的变更第七章破产法第一节破产法概述第二节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债权人会议第四节和解和整顿第五节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第八章证券法第一节证券法概述第二节组织机构与交易市场第三节证券的发行、交易与上市公司收购第四节法律责任第九章票据法第一节票据法概述第二节汇票第三节本票、支票第十章保险法第一节保险法概述第二节保险合同第三节财产保险第四节人身保险第五节保险业管理第十一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法概述第二节商标专用权第三节商标注册制度第四节注册商标的撤销、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五节商标管理和商标权的保护第六节商标权的国际保护第十二章专利法第一节专利法的概述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第三节专利权的取得、终止和保护第四节专利权的国际保护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第二节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三节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第四节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第五节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十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节监督检查第四节法律责任第十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第三节经营者的义务第四节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十六章广告法第一节广告法概述第二节广告主体及法律要求第三节广告内容和对特殊广告的管理第四节法律责任第十七章仲裁法第一节仲裁法概述第二节仲裁组织和仲裁协议第三节仲裁程序第十八章诉讼法第一节诉讼法概述第二节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第三节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第四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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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大纲(供参考)教学内容导论为什么要开设经济法课程(1课时、2学时)第一章经济法的基础理论(2课时、4学时)第二章企业与企业法概论(3课时、6学时)第三章合伙企业法(2课时、4学时)第四章公司法(4课时、8学时)第五章破产法(2课时、4学时)第六章合同法总论(8课时、10课时)第七章担保法(2课时、4学时)第八章保险法(2课时、4学时)第九章票据法(2课时、4学时)第十章商标法(2课时、4学时)第十一章竞争法(4课时、8学时)教材与参考书教材:《经济法实务》(第三版)吕景胜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教学参考书:《新编公司法教程》江平主编法律出版社《新编合同法》龙翼飞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现代竞争法的理论与实践》国家工商局编著法律出版社《担保法原理与实务》郭明瑞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经济法》杨紫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保险法》温世扬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释义》吴高盛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教学总目标教学定位:侧重工商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素质和技能。
目标定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追求交易稳定,确保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
学习重点:学会交易准则,防范交易风险,追求交易稳定。
具体:不出错,掌握技术性规范;不受骗,防范风险;不越界,严格依法规范经营;依法保权,掌握法律武器及时保护自身权益。
教学方法与成绩教学方法:讲授为主、案例分析、指导学生阅读、指导学生分小组讨论等。
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考试60%;并参考上课情况。
导论为什么要开设经济法教学目的:通过讲授导论,使学生明确开设《经济法》的教学目的、要求。
教学重点:市场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教学方法:讲授并回答问题授课课时:1课时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必须同步法制:广义的法制是指法律制度,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护法等方面的各项制度。
法治: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相对于人治理论、原则和方法而言。
(一)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二)市场经济的协调有序运行有赖于一定形式的规则和手段(三)市场经济离不开法制建设是世界各国实践经验的总结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同步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质的内在的要求(一)什么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相对于权力经济而言,指在经济法发展过程中一切都走上法律的轨道,经济制度、经济形式、经济运行以及保证经济发展的环境等都有法律依据,并且能依法运行。
(二)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1、市场经济的现代化大生产要求经济运行必须法制化2、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要求法治3、市场经济的自由性要求法治4、市场经济的统一性要求法治5、市场经济的公正性要求必须以法治为条件6、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须以法治为前提7、市场经济的可控性有赖于法制的约束本章作业1、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为什么要掌握相关经济法律知识?第一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一般理论知识。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产生、特征、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教授并布置、指导学生阅读并完成作业。
授课课时:2课时一、经济法的产生(一)经济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经济法的产生(自然经济阶段、商品经济高度发展阶段)2、经济法的发展(战时、危机对策、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经济法)(二)我国经济法的产生结论: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社会化导致现代国家对经济生活的介入广泛而深刻“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协调并用经济集中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法学自身发展的逻辑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调关系的法。
(二)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民主对立统一法;经济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三)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性;政策性;政府主导性;综合性。
(四)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三、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一)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民商法、行政法)(二)经济法的渊源(三)经济法的体系四、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一种,指经济关系经过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第二,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第三,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经济管理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职权。
即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职权,指国家机构依法行使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只能是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力和经济管理责任,它是国家机构领导和组织管理国民经济的职能在法律上的表现。
宏观决策权:指法律赋予的国家机构对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行动方案所享有的决定权。
经济调节权:指国家机构利用经济杠杆或者行政权力所实施的一种宏观上的调度与协调权力。
市场管理权,指国家机构行使管理国民经济职能时,对某些经济关系、主体资格及经济行为行使的命令、批准、许可、禁止和撤销的权力。
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机构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
国有资产管理权,是指国家授权的单位对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资产进行管理的权利。
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指国有企业对于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自主经营权,指一般企业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享有权利的范围有所不同。
)承包经营权,指农民、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企业的职工、班组、部门等为完成一定任务对集体或者国家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经济请求权,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种经济救济权,通常在一方主体不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时发生。
本章作业1、经济法产生的原因及其经济法的本质特征。
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3、如何理解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如何理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第二章企业与企业法概论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企业及企业法的基本知识;了解企业市场准入的相关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市场准入;企业法人制度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指导学生阅读并完成作业。
授课课时:3课时一、企业和企业法(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二)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二、现代企业制度(一)现代企业制度概说(概念、特征、制度体系)现代企业制度: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以有限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体系。
现代企业制度体系:财产责任制度;组织形式;产权制度;组织管理制度三、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
(一)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自由放任、特许、准则、行政许可、严格准则、混合)(二)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三)工商登记制度(功能、类型、一般条件、设立登记、程序)(四)企业的社会责任四、企业法人(一)法人与企业法人(二)法定代表人(三)法人财产权(四)防止企业法人资格滥用本章作业1、案例分析:申请被驳回之我见陆先生是某大学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刚毕业,遂决定在上海自主创业,并创出自己的品牌。
在做了大量的前期筹备后,他别出心裁地为自己即将运作的公司取名为“上海资本家竞争力顾问有限公司”,2003年4月,他带着申请注册的材料,到浦东新区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被拒绝;随即又向市工商局提出注册申请,市局当天以一纸通知驳回了申请。
最后他又向徐汇区法院提出诉请,请求法院撤销上海市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核准他的登记申请。
要求:通过本案分析,要求学生上网查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掌握企业名称的相关知识,明确正确申请企业名称的意义和程序。
2、联系实际谈谈现代企业中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性?(法定代表人的概念、作用、具备条件和禁止条件、感想)3、思考题(1)企业及其特征。
(2)如何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3)市场准入制度的立法模式有哪些?如何理解?(4)如何理解工商登记制度?第三章合伙企业法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
教学重点: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规定。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指导学生阅读并完成作业。
授课课时:2课时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法(二)合伙企业的基本形式(三)合伙企业的特征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二)合伙协议三、合伙企业的财产(一)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二)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三)财产份额的转让和出质四、合伙人的权利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一)合伙人的权利(二)合伙事务的执行五、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二)退伙本章作业1、案例分析(1)2003年8月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分别出资5万元合伙成立了印刷厂。
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由李某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别由李某、王某按4︰3︰3 的比例分享或承担。
在2006年底,三合伙人由于合伙事务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查明:李某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做假账本蒙骗其他合伙人,私自获取20万元的合伙财产;在2004年10月,李某雇佣刘某担任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人,自己与王某开了一家印刷厂。
问题:约定由李某执行合伙事务是否可以?约定的分配比例是否合法?李某做假账蒙骗其他合伙人侵犯了其他人什么权利?20万应如何处置?李某雇佣刘某和另开印刷厂的行为是否违法?(2)2003年6月,黄某、刘某、高某三人合伙成立启智玩具厂。
2004年4月,由于规模的扩大,三人一致同意张某入伙,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2004年8月,刘某病故,其子刘某某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2005年11月,合伙人由于合伙事务发生纠纷诉诸人民法院。
经法院查明:启智玩具厂于2003年1月欠李某5万人民币,刘某某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未经高某同意。
问题:张某对玩具厂欠下的5万元债务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某某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2、思考题(1)什么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有哪些基本形式?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如何?(2)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3)何谓“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其法律意义如何?(4)怎样理解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及管理?(5)合伙人有哪些权利?合伙事务如何执行?(5)入伙、退伙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其程序和法律效力如何?第四章公司法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知识,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教学重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法人治理结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资本等公司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