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教材
农田水利管理办法
农田水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田水利管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田灌溉、排水、防洪、水土保持等水利活动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农田水利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保护生态、节水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田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水利设施的现代化改造。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农田水利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第七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应实行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制度。
第八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四章水资源管理第九条农田灌溉用水应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第十条农田水利用水应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逐步推行水权交易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农田水利设施损坏或者影响农田水利正常运行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农田水利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实际的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实施。
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制度范本
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设施的运行管护,确保水利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发挥水利设施的最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利设施的运行管护工作,包括水库、河道、泵站、水闸、灌区等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工作应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水利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水利设施管理单位负责水利设施的日常运行管护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健全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运行管护部门,负责水利设施的日常运行管护工作,包括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
第七条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运行管护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运行管护内容与要求第九条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施检查:定期对水利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设施维护:对水利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三)设施保养:对水利设施进行定期保养,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四)应急处理:对水利设施发生的故障、事故等进行及时处理,减小损失。
(五)水质保护:确保水利设施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应遵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二)做好运行记录,及时报告运行情况。
(三)定期对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经费保障第十一条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的充足和及时到位。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农村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农村合作社的规范经营和有效管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的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福利为目的,依法组成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合理布局,提高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依法公平竞争,不得垄断市场,不得采取排挤、限制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福利待遇及升迁考核等,强化组织纪律和规范行为。
第二章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可以选择以村民小组、自然村、行政村、乡镇、县等为单位进行组织。
第七条农村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理事会,日常管理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和主任。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享有参与管理、接受分红、申请退出等权益。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不得以非正当手段干扰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的劳动要求参与劳动,并积极宣传合作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策,并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第十二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制定经营策略和措施,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经营水平。
第十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质量监督和风险防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安全和利益。
水利运行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水利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高效、经济、可靠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河道、堤防、泵站、灌区、水闸等。
三、管理职责(一)水利主管部门1. 负责制定水利运行管理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对水利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 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水利运行管理工作。
(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 负责本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高效、经济、可靠运行。
2. 负责建立健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3. 负责编制运行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
5. 负责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
(三)相关部门1. 负责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水利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水利运行管理工作。
2. 负责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运行管理要求(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3. 依法管理,规范运行。
4. 信息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工程设施完好,符合设计要求。
2. 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合理。
3. 运行管理设备齐全,技术先进。
4. 运行管理经费充足。
(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制度:1. 巡查制度: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 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运行情况。
4. 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档案,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5. 事故处理制度: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五、监督检查(一)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使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充分保障社员权力,发挥合作社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迁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合作社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1、年度初始,要确定本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保证措施。
2、每年度要与社员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保证社员产品销售,使专业社有充足的货源保证。
3、组织社员学习社法,让每位社员真正懂法用法,行使社员的权力,履行义务。
4、定期组织对农民的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社员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
5、要主动为每位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供销社联系,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
第四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合作社必须有专兼职会计和出纳,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出任,根据实际需设置保管时,应及时设置并且要设置商品保管账簿。
二、合作社所依托企业要和合作社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严禁混合记账。
三、即是依托企业法人又是合作社理事长,工资报酬、费用开支要有明确划分界限。
四、合作社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五、合作社要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搞好核算。
1、要按月进行核算,不得半年、一季度核算一次。
2、对需要逐社员记载或核算的,必须进行记载或核算。
3、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簿,不得以笔记本、会议记录替代。
4、按季度向县农合联报送会计报表。
第五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做好盈余分配。
每个年度终了,合作社若有盈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提取风险金。
4、提取以上三项后的可分配盈余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是____%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
二是前项规定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社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
农田水渠管理制度范本
农田水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田水渠管理的指导,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利用效率,保障农田灌溉用水供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田水渠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灌溉渠、排水渠、山塘等水渠设施。
第三条农田水渠管理工作应遵循节约用水、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保护环境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水渠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农田水渠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五条农田水渠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根据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农田水渠的建设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保障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用水需要,严禁私自挖渠引水,盗用公共水资源。
第七条农田水渠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做好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及时签订维护管理协议。
第八条农田水渠的维护管理应当依法委托专业机构或合作社进行,确保水渠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第九条农田水渠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熟悉水渠设备,掌握灌溉技术,具有紧急抢修能力。
第十条农田水渠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再每年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维护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农田水渠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水渠档案,记录水渠设施的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和灌溉用水情况。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农田水渠的维护管理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专业维修两部分,日常维护由管理人员负责,专业维修由专业机构或合作社负责。
第十三条农田水渠的日常维护内容包括巡视水渠、清理淤泥、检查设备、处理漏水等工作,应当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农田水渠的专业维修由专业机构或合作社负责,隐患较大的问题应当通知维修单位及时处理,保障水渠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农田水渠的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制定维护计划和预防性维护方案,确保水渠设施的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农田水渠的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水渠巡查,进行水渠水质监测,预防破坏事故和水质问题的发生。
农田水利管护制度范本
农田水利管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包括灌溉、排水、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设施。
第三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各方面的责任。
第二章管护责任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领导,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的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
第七条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者其他管护主体应当履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职责,保证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负责其所有或者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
第三章管护内容第九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内容包括:水源设施、输水设施、配水设施、排水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
第十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定期检查、维修、养护农田水利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及时清除农田水利设施中的淤泥、杂草、垃圾等杂物,保持设施清洁;(三)定期观测农田水利设施的水位、流量、水质等指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防渗、防腐蚀等加固处理,延长设施使用寿命;(五)其他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管护经费第十一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经费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设施的规模、效益和养护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经费可以由下列渠道筹集:(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者其他管护主体的自筹资金;(三)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投入;(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农田水利工作管理规定
农田水利工作管理规定一、总则为推进农田水利工作,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农田水利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1. 农田水利工作的管理职责由农田水利管理机构承担,具体职责包括:协调农田水利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
组织农田水利设施的巡查、检修和维护工作。
监测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提供农田水利技术服务,指导农民合理利用水资源。
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水利设施。
其他与农田水利工作相关的管理职责。
2. 农田水利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项目管理1. 农田水利项目的管理需要经过科学的规划和设计,确保项目能够满足农田的灌溉和排水需要。
2. 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水力资源,避免对环境的破坏。
4. 农田水利项目的验收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四、设施管理1. 农田水利设施的巡查、检修和维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的问题。
2. 农田水利设施的巡查工作要对所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水源、水渠、闸门、水泵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3. 农田水利设施的检修和维护需要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工作需要定期更换易损件,保证设施的长期使用。
五、技术指导1. 农田水利管理机构应当向农民提供水利技术服务,指导农民合理利用水资源。
2. 技术指导内容包括:农田灌溉技术。
农田排水技术。
农田节水技术。
农田水肥一体化技术。
其他与农田水利相关的技术。
3. 技术指导应当以科学、实用为原则,解决农民在农田水利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水土保持1. 农田水利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水利设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与运作教材(PPT 70张)
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积极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 建设,可以自己建设生产基地,经济实力不强 的专业合作社应积极与同类加工龙头企业、连 锁超市联系,获得他们的支持,或与他们联合 创办生产基地。
建设农产品基地的原则
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二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 三是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五是发展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采取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
市场调研的内容主要有
产品调研; 顾客购买行为和购买力的调研; 销售量的调研; 促销的调研; 竞争调研。
市场调研的程序大致包括:
确定问题与调研目标; 制定调研计划; 收集信息; 分析信息; 写出调研报告
市场调研的主要方法:
全面调研;典型调研;重点调研;抽样调研。 目前,在农业领域兴起的“订单农业”为农民 专业合作社社员生产计划的制定带来了极大的 方便,专业合作社只需要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 完成订单任务既可,节省了市场调研的成本和 产品销售的风险,专业合作社应积极与龙头企 业建立业务合作,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与村支两委的关系 与供销合作社的关系 与综合服务社的关系 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系 与农民的关系
(四)必须注意“五个问题”
关于统一规划的问题 关于合作社标准问题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市场的问题 关于合作社的风险防范问题 关于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问题
(五)必须做到“五个到位”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运营
(一)市场调研 (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三)标准化生产 (四)产品的加工 (五)农产品质量认证 (六)产品营销 (七)国家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项目
水利农田管理制度范本文件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农田管理,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效率,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田水利设施,包括灌溉渠系、水库、泵站、排水沟、沟渠、塘坝等。
三、管理职责(一)水利部门1. 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2. 制定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的技术培训和服务;4. 协调解决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乡镇人民政府1. 负责本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2. 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养护;3. 负责本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的用水调配和调度;4. 协助水利部门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农户1. 遵守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农田水利设施;2. 配合水利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养护;3. 及时报告农田水利设施损坏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管理制度(一)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2.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执行;3.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应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农田水利设施维护1. 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 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 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应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
(三)农田水利设施使用1. 农田水利设施使用应遵循合理分配、节约用水、高效利用的原则;2. 农田水利设施使用应优先保障粮食、经济作物和生态环境用水;3. 农田水利设施使用应建立用水登记制度,定期检查用水情况。
(四)农田水利设施保护1. 严禁非法占用、损坏农田水利设施;2. 严禁盗挖、盗采农田水利设施;3. 严禁在农田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破坏性活动。
五、监督检查(一)水利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定期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三)对在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合作社管理制度(4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合作社成员的自觉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是合作社基本规范和运作标准,适用于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合作社管理制度应遵循合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等的原则。
第四条合作社在设立之日起即适用本管理制度。
合作社成员通过加入合作社,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需经合作社的决议,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合作社的管理机构是合作社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合作社大会第七条合作社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组成。
第八条合作社大会由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大会。
第九条合作社大会的召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全体合作社成员,并公示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条合作社大会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作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二)合作社的年度财务报告;(三)合作社的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四)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的修改。
第十一条合作社大会的决议采取的原则是绝对多数原则,即有效出席的合作社成员过半数同意的决议为有效。
第十二条合作社大会的会议记录应做好并保存,并及时通知全体合作社成员。
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有权参加合作社大会,并对合作社的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合作社成员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合作社大会和理事会的成员。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合作社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合作社理事会由合作社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十七条合作社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执行合作社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合作社的重要决策;(三)监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四)审议和决定会员入社、出社和退社等事宜。
第十八条合作社理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合作社理事会决议采取的原则是多数原则,即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的同意的决议为有效。
水利运行管理制度
水利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三、责任单位1.水利局:对水利工程的整体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负有责任。
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和评估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
2.水利站:负责具体的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水利用户:对水利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负有责任,应按照规定的标准使用水资源,妥善保管水利设施,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四、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1.水库的运行管理(1)水库的日常水位监测:每日定时测量水库水位,记录数据并反馈至水利局。
(2)水库的排水调节:定期进行水库的排水调节,确保水库的水位在安全范围内。
(3)水库的巡视检查:定期进行水库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水库的维护保养:定期对水库的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渠道的运行管理(1)渠道的清淤清污:定期对渠道进行清淤清污,保持畅通。
(2)渠道的维修养护:定期维修渠道的漏洞和破损,确保渠道的正常运行。
(3)渠道的水质监测:定期对渠道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泵站的运行管理(1)泵站的巡视检查:定期对泵站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泵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泵站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泵站的电力消耗监测:定期监测泵站的电力消耗情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运行管理责任制1.水利局应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责任和权限。
2.水利局应定期组织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考核,鼓励和奖励表现优秀的责任单位。
六、运行管理安全保障1.水利局应建立水利工程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2.水利局应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并进行处理。
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确保合作社健康发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社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社员大会决议、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管理合作社财产等。
第七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本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遵守合作社章程;3. 按照规定出资,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成员加入合作社,需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
第十条成员退社,需提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负责,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合法、合规、透明。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财务报表应定期编制,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1.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2. 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3. 农业技术培训、推广;4. 农业项目投资;5. 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业务。
第十六条本合作社业务开展应遵循市场规律,确保成员利益最大化。
第十七条本合作社与成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本合作社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合作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合作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制度根據《合作社條例》、《合作社工程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合作社实行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依法治理、合规经营、风险防范、守信经营。
第四條本制度所称合作社,是指依法组成的工程项目管理实体。
第五條合作社工程项目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工程项目。
第六條合作社应当遵循“主体自主、政府引导、市场有效、社会监督”的基本原则,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的要求,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活动。
第七條合作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依法合规,进行规范化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第八條合作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强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條合作社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十條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配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條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管理流程。
第十二條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的决策程序、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
第十三條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條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第十五條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作社其他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处理各类工程项目管理事务。
第十六條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确保工程项目依法合规运作。
第三章工程项目实施第十七條合作社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條合作社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应当明确项目的工程范围、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
第十九條合作社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应当进行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等工作,确定项目实施的基本方案。
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田水利灌溉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节约用水、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农田水利灌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田水利灌溉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农田水利灌溉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 制定农田水利灌溉管理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3. 监督检查农田水利灌溉用水情况;4. 宣传节水知识,提高农民节水意识;5. 处理农田水利灌溉纠纷。
**第三章灌溉设施管理**第六条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灌溉设施建成后,由县(市、区)水利部门负责验收,并移交当地乡镇政府管理。
第八条灌溉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灌溉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确保灌溉用水需求。
**第四章灌溉用水管理**第十条农田水利灌溉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用水制度。
第十一条农业生产用水应优先安排粮食、经济作物和生态用水。
第十二条灌溉用水实行计量收费,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三条灌溉用水户应按规定缴纳水费,逾期未缴纳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灌溉用水户应合理调配用水,避免浪费。
**第五章节水措施**第十五条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六条加强农田水利灌溉信息化建设,实现灌溉用水精准控制。
第十七条鼓励农民采用节水灌溉设备,提高节水意识。
第十八条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第六章纪律与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水资源浪费或损害灌溉设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3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
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2)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旨在通过成员间的合作,共同经营和管理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手册内容
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河道、灌区、水文观测站等。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格、高效的原则,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长期运行。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为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三)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的运行规程和应急预案;(四)组织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五)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及时报告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六)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八条水利工程运行应遵循规程,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水利工程进行检查、维护和养护,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完好。
第十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水文、气象观测和信息收集,及时掌握水利工程运行情况。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水利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等进行严格把关。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第十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水利工程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周边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工作方案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工作方案关键信息项:1、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目标和范围2、建设的具体项目和技术要求3、建设的时间表和阶段划分4、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分工5、管护的具体内容和标准6、资金来源和预算安排7、监督和评估机制11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目标为了提高农田的灌溉和排水能力,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本次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旨在改善农田水利条件,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11 建设范围涵盖具体区域的农田,包括具体农田的名称或范围描述。
112 具体目标设定确保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X%以上,排水通畅,降低洪涝灾害对农田的影响。
12 建设的具体项目和技术要求121 灌溉设施建设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采用具体材质和规格,确保渠道的输水能力和防渗性能。
安装先进的灌溉喷头或滴灌系统,提高灌溉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122 排水设施建设修建排水明沟或暗管,规格和坡度应根据农田的排水需求和地形条件进行合理设计。
设置排水闸和泵站,保证在洪涝期间能够及时排水。
123 水源工程建设新建或扩建蓄水池、水井等水源工程,保证灌溉用水的充足供应。
对水源进行水质监测和保护,确保水质符合农业灌溉标准。
124 技术要求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农田水利建设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和耐久性。
13 建设的时间表和阶段划分131 前期准备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和审批手续。
开展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确保建设用地的合法合规。
132 施工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定期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33 竣工验收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对完成的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整理和归档工程资料,为后续的管护工作提供依据。
21 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分工211 责任主体明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主要责任主体,同时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积极参与。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手册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手册第一章介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手册是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而编写的。
本手册详细介绍了水利工程的管理组织架构、运行管理流程、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目的是提升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管理组织架构2.1 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政策和规定,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管理机构包括工程总指挥、技术顾问、运行监测人员等。
2.2 工作职责划分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确保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避免工作职责交叉和责任模糊。
第三章运行管理流程3.1 水利工程检查与维护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按照预定的检查计划,对水利工程进行定期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设施状况、水位监测、水质检测等。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2 运行数据采集与分析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收集水利工程的运行数据,包括水位、流量、降雨量等数据,并进行分析。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水利工程的运行策略,确保水利工程的高效运行。
3.3 应急处理措施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准备。
预案内容包括应急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应急装备和器材的储备等。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第四章安全管理4.1 安全培训与教育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4.2 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设施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维护保养管理5.1 维护保养计划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的时间节点和内容。
维护保养包括设施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等。
5.2 维护保养记录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并密切关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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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农田水利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教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制定协会的供用水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
五、制定水费收缴管理办法。
六、设立办事机构,任免机构负责人。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2011年6月1日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职责作为主管一个合作社的理事长,应该主管和负责以下重大事项:1、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列席参加监事会。
并制定安排会议内容及会议事项。
2、科学制定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长远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积极协调好对外关系、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搞好招商引资活动与对外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和产品销售活动。
4、抓好合作社内部事务的管理,尤其注重抓好合作社外聘人才的管理、任用工作;注重抓好合作社财务管理活动,合理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方案。
5、抓好合作社产业或产品规模的宏观调控。
时刻关注各种危机的影响,严格控制风险。
逐步实现产业创新、产品升级、严把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6、抓好合作社入社成员间的和谐管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维护合作社经营秩序,使合作社平稳运作,健康发展。
7、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
及时参加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做好传达和贯彻执行。
8、做好对合作社内外事物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2011年6月1日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监事会职责为促进宿迁市水利专业合作社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出资企业的监事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监事会的组成(一)监事会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五人。
其中外部监事一至二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二)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
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监事会届满换届的监事会成员、增补监事、监事任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离岗需更换的监事,由市国资委负责委派,职工监事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报市国资委董事监事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监办)备案;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后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三)监事会届满换届。
原则上应提前二个月向市国资委董监办提交换届申请报告,并附换届方案;更换、增补监事,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向市国资委董监办提交更换、增补监事申请报告,并附更换、增补方案。
监事会因特殊情况,需延时换届,应向市国资委董监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四)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外部监事经市国资委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经市国资委批准,外部监事可以在一至三家出资企业监事会中担任相应职务。
(五)监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监事的任职条件(一)监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监事工作岗位业务培训,并接受后续教育。
(三)任职监事与任职公司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关系,未曾在与其任职公司同行业的企业或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兼职。
(四)任职监事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规定和日常工作行为规范,所任职企业发现其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有权及时向市国资委董监办报告。
(五)任职监事不得对企业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不得有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行为。
三、监事会的职权和义务(一)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董事会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中数额较大的投融资和资产处置行为等进行重点监控,并向市国资委、企业董事会提出建议;2.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通过查阅财务会计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监督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6.负责指导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监事会工作;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监事会决议,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经纪律的规定,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3.向市国资委董监办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包括监事会换届、延时换届申请报告; 更换、增补监事申请报告;监事会决议和纪要;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日常检查报告等;4.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资料,建立必要的企业信息资料库,确保监督检查的规范性。
(三)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1.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对监事会成员的管理;2.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3.组织对企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四)外部监事除与内部监事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外,还须承担和遵守以下工作职责与履职纪律:1.在年度和任期结束后,须向市国资委董监办提交书面履职报告(一般于每年 3 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履职报告);2.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前,应将会议具体议程和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向所派出部门报告,并根据派出部门的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质询或者建议;3.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在企业中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 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应有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4.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企业在监事会履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拒绝、阻碍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的;2.拒绝、无故拖延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和提供相关资料的;3.隐匿、篡改、伪报重要情况和有关资料的;4.有阻碍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的。
四、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过程监督原则。
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
2.时效性原则。
要随时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对其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及其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时作出评判,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 2011年6月1日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执行监事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主要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我国2005年对《公司法》重新修订的内容,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成员人数有了具体的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召开1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2011年6月1日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财务部工作职责一、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三、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四、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六、负责全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七、参与公司及各转载自,保留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八、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原物料进出帐务及成本处理。
外协加工料进出帐务处理及成本计算。
各产品成本计算及损益决算。
预估成本协助作业及差异分析。
十、经营报告资料编制。
单元成本、标准成本协助建立。
效率奖金核算、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十一、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
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
应收帐款帐务处理。
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
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十二、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
营利事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
营、印税冲退作业及事务处理。
资金预算作业。
财务盘点作业。
十三、会计意见反应及督促。
税务及税法研究。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XXXXXXXX农田水利专业合作社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