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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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政策建议

外商投资政策建议

外商投资政策建议
1.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政府应当简化外商投资的行政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为外商投资提供便利。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

3. 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负担,提高外商投资的回报率。

4. 改善营商环境:政府应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包括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优化基础设施等,为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5.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投资地工作和生活,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

6. 加强国际合作: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的投资合作关系,为外商投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持。

7. 鼓励技术创新: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8. 保障外资权益:政府应当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管执法,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以上建议旨在为外商投资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资参与我国的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我有以下几点意见:
1. 加强市场准入: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的开放,放宽外资进入的限制和限额,鼓励外资企业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的投资规模和领域。

2. 提供更优惠的待遇:给予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同等的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支持,增加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

3. 建立更加公平的法律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诉讼程序和法律透明度,提高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法律保障和信任度,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来华投资。

4.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加对外资企业招聘和培养本地化人才的支持力度,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人才流动和培训机制,提高外资企业在中国的人力资源优势。

5. 加强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外资企业监管机制,加强对外资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解决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总体而言,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需要加强市场准入、提供更优惠的待遇、建立更加公平的法律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监管和服务等多方面的努力,以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投资并促进其在中国的长期发展。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4•【字号】台政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06〕40号)为了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基础,提升民营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台州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认识1、充分认识利用外资的重要性。

加大利用外资力度是顺应国际资本加速转移、应对激烈区域竞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市建设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沿海港口大城市、全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三大目标的重要保证。

全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外资带来先进技术、管理和经营理念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克服“外资怀疑论”和“外资无用论”等思想,确保利用外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千方百计促进我市的外资工作。

2、充分认识“以民引外”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台州民营经济的特点,确立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的主体地位,把发挥民营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政府的引导推动相结合,加强宣传发动,利用考察、论坛等各种形式树立开放理念,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积极拓展外资利用领域。

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降低外资准入门槛,打破政府性资源的部门行业垄断,加大基础设施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利用外资力度,拓展第三产业引资领域。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涉及面广、经济利益关系复杂、建设经营周期长等特点,认真筛选、精心包装,将条件成熟、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选出来、推出去。

二、进一步强化利用外资的基础工作4、加强利用外资项目的推出工作。

根据台州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要求,积极推出符合台州产业发展方向的高质量的招商引资项目。

一要保证项目推出数量。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项目征集、包装和推出。

利用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利用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利用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国际贸易的扩大,利用外资已成为许多国家吸引投资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利用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问题:市场准入限制1.背景介绍许多国家对外资进入本土市场设立了一系列准入限制,如产权限制、行业准入条件和股比控制等。

这种政策导致外国投资者面临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

2.问题分析首先,市场准入限制会增加企业在进入新市场时的成本。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从了解政策、审批流程到满足条件等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

其次,这些限制也削弱了外商投资企业在新市场的竞争力。

相较于本土企业,它们可能面临更高的税收负担、监管限制以及获取融资支持等困难。

3.解决方案针对市场准入限制问题,政府应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对外资的限制。

降低准入壁垒、简化审批程序和提高透明度,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力度打造优质创业环境,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本土创新能力。

三、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1.背景介绍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一些地区,包括我国在内,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完善。

2.问题分析首先,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会导致知识产权被侵犯。

这会给创新型企业带来较大损失,并减弱其投资意愿。

其次,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执行机制也使得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

这可能导致企业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解决方案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工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作出更加明确和切实的规定。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追究侵权行为的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政府还应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提高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四、问题:劳动力市场流动性不足1.背景介绍劳动力市场流动性不足是利用外资过程中一个常见问题。

这主要与缺乏灵活的就业制度、复杂的劳工法规以及文化差异等因素有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1998.04.14•【文号】中发[1998]6号•【施行日期】1998.04.1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6号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为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党中央、国务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利用外资的成就和面临的新形势(1)利用外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伟大实践之一。

利用外资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之一。

这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实行对外开放,就必须坚持利用外资不动摇。

(2)近二十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国外贷款和证券融资等形式,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水平逐步提高,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利用外资,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了大量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培养了大批人才,增加了国家税收和外汇收入,加速了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提高了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利用外资,促进了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法律体系的建设。

利用外资,加强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济联系,对香港的顺利回归、澳门政权的平衡过渡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利用外资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

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是吸引外资的关键。

首先,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行政成本。

其次,要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政策不确定性。

此外,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如改善交通、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措施。

应逐步放开外资在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的投资限制,降低外资进入门槛。

同时,要推动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列出外资不能进入的领域,确保外资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外资流入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同时,要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

四、提高外资服务水平提高外资服务水平是提升外资吸引力的关键。

要建立健全外资服务体系,为外资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对接、人才引进等。

同时,要加强与外资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五、促进外资与本地企业融合促进外资与本地企业融合是提升产业链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鼓励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同时,要加强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

六、加强外资项目管理和监督加强外资项目管理和监督是确保外资质量、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要建立完善的外资项目评估机制,对拟引进的外资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发生。

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一、引言外资是指来自外国的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吸引外资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1. 依赖性强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存在着依赖性较强的问题。

很多企业只关注于引进外资,而忽略了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

这种依赖性会导致我国经济发展受到外部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受到国际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

2. 技术转移不充分尽管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其技术转移效果并不理想。

很多企业虽然得到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并没有真正掌握这些技术和经验,在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3. 管理模式不适应由于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法律和管理理念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外资企业在我国的经营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外资企业在招聘、培训和激励员工方面的方式与我国传统的管理方式相比存在较大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和引导。

4. 环境污染问题随着吸引外资的不断加强,一些外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三、利用外资存在问题原因分析1. 体制机制不完善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

比如,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在法律保护方面还有待加强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吸引外资效果不尽如人意。

2. 人才培养不足尽管我国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但其人才培养水平并不高。

对于外资企业而言,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是其发展的关键。

如果我国不能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持,那么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3. 管理水平不高由于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管理理念、文化和法律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我国在管理水平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这种差距导致了我们在吸引外资企业时往往难以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服务,从而影响了外资企业的发展。

市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经验及措施建议

市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经验及措施建议

市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经验及措施建议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引进外商投资,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产业链水平等。

本文将从经验和措施两个方面,对市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进行分析和建议。

经验总结:1.制定明确的招商引资政策。

市政府要对招商引资进行规划和定位,明确目标产业和优惠政策,以及投资环境方面的优势。

同时,要注重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招商引资的合力。

2.加强市场推广和宣传。

市政府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向国内外投资者广泛宣传城市的投资环境、优势产业和潜在机会。

同时,要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开展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推介活动。

3.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市政府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4.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

市政府要建立招商引资的评估机制,及时了解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同时,要加强对招商引资政策的跟踪研究,进行经验总结和借鉴,不断改进工作。

措施建议:1.提高投资环境。

市政府要加大整治力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行政成本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要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2.聚焦重点产业。

市政府要根据本地的产业优势和特点,确定若干个重点产业进行重点扶持,通过制定专项政策和引资政策,吸引投资者投资相关产业。

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提供一对一的解决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持。

3.提升招商引资的实施力度。

市政府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合作,通过召开投资环境座谈会、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活动,搭建平台,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交流和机会。

4.分类引资。

市政府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对于对城市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要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包括降低税收、提供土地、提供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川府发〔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精神,充分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吸引外商投资作用,扩大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提升外资质量,培育我省开放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积极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任何市(州)和部门(单位)不得单独针对外资准入进行限制。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

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取消或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政策,落实取消或放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外资股比限制等规定。

支持外商独资设立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制造企业;支持中外合资乘用车企业的外方按规定转让或交易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

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电信、教育、卫生、金融等重点领域开放。

深入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引导国际资本投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领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5•【字号】黑政规〔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黑政规〔2018〕4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我省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简政放权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提高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大幅度缩短外商投资企业从筹备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对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可自主选择简易注销方式退出市场。

(省工商局牵头,省发改委、商务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哈尔滨海关等相关部门配合)2.下放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

除国家不允许下放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外,其他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

(省发改委牵头,省商务厅、工商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国税局、地税局、哈尔滨海关等相关部门配合)3.下放外汇管理权限。

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局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人民币汇率变动趋势,自主决定资本金结汇时点,并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8〕14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8〕14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72号)精神,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外资引进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拓宽外商投资领域(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范围。

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在我市执行国家已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规范性。

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取消或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领域,汽车、船舶、飞机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采矿业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以及矿产资源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石油、天然气领域对外合作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按照国家部署,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

关于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力度 持续优化 外商投资环境的建议

关于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力度 持续优化 外商投资环境的建议

关于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力度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
建议
以下是一些关于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力度、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建议:
1. 政策支持: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例如税收减免、租金补贴、融资支持等,以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2. 简政放权:简化行政手续和审批流程,缩短外资企业设立和项目落地的周期。

3. 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交通、通讯、电力等方面,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好的硬件环境。

4. 人才培养与引进:通过培训和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水平。

5. 信息服务: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外资企业提供政策、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6. 法律保障:完善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政策制定和评价,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以便更好地满足其需求。

8.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外资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这些建议有助于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力度,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流入,促进经济发展。

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的建议

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的建议

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的建议一、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1. 提供优惠政策:政府可以制定更加灵活、有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企业投资,并为其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

2. 提供便利服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提供一站式的办理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减少投资者的时间和成本。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 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外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外资企业的权益和义务,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2. 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外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1. 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对外资企业所需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人才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外资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支持。

2. 引进海外人才:鼓励引进海外人才,吸引他们回国投资兴业,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专业技术支持和创新创业的动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 增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度,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为其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

2. 完善法律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1. 拓宽合作领域:积极拓展与外资企业的合作领域,加强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外资企业的竞争力。

2.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机会。

六、加强市场开放和竞争1. 扩大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降低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竞争,提高外资企业的发展机会。

2. 加强监管和公平竞争: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为外资企业提供公平的发展环境。

七、加强企业社会责任1. 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和引导,引导企业关注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社会责任领域。

2.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企业文化,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5.20•【文号】建计[1997]97号•【施行日期】1997.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建计(1997)97号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部“三定方案”精神,为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我部拟订了《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随时转告我部(计划财务司)。

附件: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试行)为了规范和正确引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的水平和综合效益,依据国务院国发[1986]83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计外资[1992]52号《关于加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计划管理的通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外经贸贷发第305号《关于印发〈关于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政部财世字[1997]43号《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文件及法律的精神,结合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的特点,就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引进外资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快了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对盘活国有资产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意见-财政部财工字32号

关于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意见-财政部财工字32号

关于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意见正文:---------------------------------------------------------------------------------------------------------------------------------------------------- 关于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意见(1996年2月28日财政部财工字32号发布)一、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国民经济的重大战略决策。

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引进外资,开创我国利用外资工作新局面,是去年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指导方针。

十多年来,我国利用外资工作迅速发展,从1979年到1995年底,全国已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58800多家,实际利用外资约1330亿美元;企业遍布全国各地,分布于石油、煤炭、交通、冶金、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医药、房地产、旅游、金融、商业等国民经济大部分领域。

外资的引入和利用,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了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多年来,全国财政部门在各级领导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特别是近些年来,财政部门始终站在改革的前列,发挥综合管理职能,运用财政、财务政策,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将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会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

财政部门作为国家集中分配资金的主管部门,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中,充分发挥分配、调控、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是客观形势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财政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稳外贸稳外资建议

稳外贸稳外资建议

稳外贸稳外资建议稳外贸稳外资建议简介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下,稳定外贸和外资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我作为一名资深的创作者,提出以下针对稳外贸稳外资的建议,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方向。

提升贸易合作力度•加强对外贸易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贸易,降低贸易壁垒。

•拓宽贸易市场,寻找新的贸易伙伴,多元化贸易渠道,减少对某一国家的依赖。

•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出口产品远销国际市场。

•扩大进口,促进国内市场发展,增加内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

提升外资吸引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行政效能,降低投资成本。

•提供优惠政策和税收激励,吸引更多外资进入,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发展优势产业,打造特色经济区域,吸引外资企业落户,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组织和多边贸易协定的谈判,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

•建立国际合作平台,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往来。

•加强外交工作,积极推广国家形象,增加对外交流合作的机会和资源。

•强化外国企业在国内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双赢发展。

总结稳定外贸和外资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贸易合作力度、提升外资吸引力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采纳这些建议,共同推动稳外贸稳外资的目标的实现。

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在外贸和外资领域应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发展电子商务,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保障机制,拓展跨境电商市场。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信息共享和互信机制,提升企业和投资者的信心。

建立跨国合作机制•加强国际间贸易合作和合规透明性,建立跨国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打造国际贸易”快车道”。

为更好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关建议

为更好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关建议

为更好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关建议以为更好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建议:1. 提供稳定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的首要条件是提供稳定可预测的投资环境。

政府应加强法治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投资规则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2.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外资进入市场的限制,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外资企业在国内设立子公司或合资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3. 提供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制定并实施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例如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优惠、财政补贴等,以吸引更多的外资投资。

4. 建立健全的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优势,制定并实施相关产业政策,鼓励外资投资重点领域和关键产业,提高外资投资的效益和影响力。

5.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通过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外资企业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支持。

6. 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供高质量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提升投资环境和生产效率。

7.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执法力度,提高外资企业的创新意识和投资信心。

8. 拓宽融资渠道: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外资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服务,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

9.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拓展外资来源和市场。

10. 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强政府服务的效能和质量,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为外资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总结起来,为了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资,我们需要提供稳定的投资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建立健全的产业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吸引外资的措施建议

吸引外资的措施建议

吸引外资的措施建议
吸引外资的措施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虑。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1. 改善营商环境:制定更加开放的投资政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加强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为外商投资创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2.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外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减免关税等,以增加外资企业的投资吸引力。

3. 提供融资支持:建立健全外资企业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解决外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4. 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培养:鼓励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外资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外资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支持。

5. 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提高外资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6. 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条:结合国内产业发展需求和外资企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条,引导外资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7. 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服务体系,为外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投资促进、市场开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总之,吸引外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施策,提高外资企业的投资信心和吸引力。

同时,要注重与国内企业的合作和协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厅关于加强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工作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厅关于加强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工作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厅关于加强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工作管理的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6.05.19•【字号】•【施行日期】1986.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厅关于加强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工作管理的报告的通知(1986年5月19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关于加强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工作管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关于加强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工作管理的报告省人民政府:我省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工作,经过一九八四、一九八五两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初步打开了局面。

“六五”期间,全省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签约一百七十八项,总值一亿三千八百万美元,其中部分项目已经投产。

此项工作由于起步较晚,缺乏经验,目前对外工作比较乱,主要表现在:项目前期工作不够细致,有重复引进情况;邀请客户较乱,多头对外谈判;部分项目外汇和配套人民币资金不够落实,影响对外履约和我省信誉;外贸人员素质不高,为企业服务不够。

为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就加强我省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工作的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邀请外商谈判和对外签约的管理。

凡是以合资、合作、补偿方式引进设备和技术的项目,经过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建议书后,委托外贸公司对外开展工作,邀请客户来谈判的手续,由外贸公司按规定办理。

未经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建议书的项目,一般不邀请客户来谈判,更不要由项目单位直接邀请客户来谈判。

各有关方面(包括个人)向项目单位介绍的客户,要介绍给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不要直接介绍给项目单位自行谈判。

对外签约工作,凡项目审批手续齐全的技术引进、成套设备进口项目,由承办此项目的对外有进出口权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签订;项目审批手续齐全的合资、合作项目,委托外贸公司对外开展工作,合同由合资的中方法人单位主签,承办此项目的外贸公司副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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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意见一、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突出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的要求,充分发挥利用外资在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大对重点在谈、在建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全市利用外资总量稳步增长;二是进一步拓展引资领域,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三是以推进境外签约项目落地及现有项目增资扩股为手段,做好外资项目注册工作,扩充合同外资储备;四是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推动我市境外上市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任务目标。

不断加大对现有利用外资资源的发掘和整合,力争每年新批外资项目30个,确保其中合同利用外资过1000万美元项目3个以上;加大对拟境外上市企业的帮扶力度,力争XX年境外上市实现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境外上市企业初具规模;抓好在建、增资、并购等外资项目的资金到位,确保利用外资年增长10%以上。

二、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实现利用外资新突破(一)完善境外招商机制,在引进外资大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明确引资重点,按照“提升港台,深化日韩,突破欧美”的战略布局要求,以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为目标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定向定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确保招商目的明确,突出实效性。

进一步提升招商层次,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对我市煤化工、机械制造、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等领域项目进行筛选和包装,确保以上行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专门定点招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带队推进,切实发挥外资在我市培植机械机床、煤化工两个千亿元产业集群,打造工业企业的“百亿航母”、“十亿板块”、“亿元群体”中的重要作用。

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拿出优势项目吸引境外资金,对于有意向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进行跟进,项目成熟后由市政府进行帮扶,明确责任,层层推进。

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及经济开发区要充分做好外资项目的承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引进外资优惠政策,在外资项目税收、收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着重做好境外签约项目的推进工作,前期项目筛选要以成熟在谈项目为主,避免意向型项目签约,项目在签约后4个月内必须注册外资公司,6个月内到位资金,开工建设。

(二)建立重大项目帮促机制,在培育重点外资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坚持高层促进机制,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及经济开发区的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实行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对利用外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或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在帮包领导和责任单位大力推进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在项目用地、立项、环评、能评、审批、经营等方面协调一致,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在大力实施以上机制的基础上,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在发掘现有外资潜力上取得新突破。

(三)充分发挥各类园区招商载体作用,在园区利用外资上取得新突破。

经济园区作为我市外资项目的主要载体,在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经济开发区要紧紧围绕拓展空间、提升产业等方面加快自主建设步伐,推动优质外资要素和重要外资资源的集中,增强开发区在打造外资支柱企业,拉动整体外资提升方面的能力,发挥开发区在利用外资工作方面的辐射作用。

鼓励引导经济开发区按照产业发展要求,结合国际产业转移,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管理的要求,建设各类国别(地区)园区,发挥以外引外的集聚效应。

进一步明确木石煤化工、西岗苯制品、鲍沟现代玻璃、级索太阳能、大坞生物医药、张汪煤电、龙泉中小机床、荆河机械零部件、东沙河童车童床、滨湖蛋制品等十大特色产业园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产业集群优势,加强对国际相对应产业发展状况的研究,形成自主引资规划,开展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进入到我市优势产业,切实发挥外资在推进我市产业升级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四)建立境外人才引进机制,在招商引智上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加大对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且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人才的引进,鼓励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合作创新,实现以人才引进带动项目引进,以优质项目打造集群优势。

按照引进人才项目评审情况,在项目的启动资金、银行贷款担保、建设用地上给予一定帮助,鼓励引进人才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

帮助解决引进人才的子女、配偶就学、就业及家庭居住等相关问题,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加强同外国驻华领事馆、跨国公司驻华总部、华侨组织、知名国际商协会等机构的联系,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加大对我市经济环境,产业优势,规划方向、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以上机构和人员广泛的信息和影响力,帮助我市引进新的项目和客商,做好“借脑生财,外资内引”。

(五)完善外资服务机制,在营造利用外资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充分利用好我市外资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大力实行“一条龙”服务,加大跟踪服务力度,提高引进外资工作效率,建立高效的外商服务机制。

建立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制度,认真听取外商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公示制,营造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努力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向以综合环境优势吸引外资转变。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利用外资法规、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外经贸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一支肯干事、会干事的专业外资队伍。

(六)完善利用外资考核促进机制,在提高利用外资认识上取得新突破。

实行外资定期会议制度,每季度初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会议,分析和解决外资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开展意见。

继续推行外资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实际利用外资完成情况“周调度,月通报”,明确外资进展进度,增强全市上下利用外资紧迫感,推进利用外资工作平稳较快的开展。

严肃外资考核制度,年底对未完成实际到位外资任务的单位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对于超额完成年度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的单位,其超额部分可以抵双倍境内资金任务,并由市级财政奖励责任单位超额部分的0.5%。

加大对合同利用外资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当年注册世界500强企业(含其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及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含新设、增资、股权转让、并购等方式)的责任单位由市财政部门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年内无新上外资项目,未能完成全年合同利用外资任务的相关镇街及部门年末进行通报批评。

确保通过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明确外资工作在各单位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督促各单位在狠抓实际到位外资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外资项目的引进,注重合同外资的储备,注重外资在优化经济机构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市利用外资工作在更广泛领域、更高的层次取得更大的成果,实现我市对外开放的新突破。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夏季已经到来,高温、多雨、风雹、潮湿等恶劣天气多见,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方案科学,措施到位,要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到更充分、更扎实、更有效,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夏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因企制宜,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结合夏季气候特点的预案,扎实做好防汛、防火灾、防暑降温等重点工作。

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水患矿井的重点监控,强化防止水灾的管理,消除隐患,落实防洪责任制,要成立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切实做好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资“五落实”。

要重点预防淹井、透水、露天矿边坡坍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遇水、高温、潮湿、雷电等易发生事故或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妥善保管、保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使用、储蓄、运输,严禁违章操作;危化企业要做好室外设备的降温与保养。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夏季高温不准生产。

火工品储存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雷击。

建筑工程企业要把防暑降温作为重点,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

同时要在多雨季节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脚手架防滑防坠等作为安全生产监控的主要工作内容。

由于夏季高温多雨,暴雨、山洪、冰雹、狂风等恶劣气候经常出现,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一次校舍危房的全面检查工作,要早做准备,早拿措施,确保中小学生不在危房校舍中学习,消除隐患,杜绝危房倒塌伤亡事故的发生。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驾驶员和车主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行车的意识,严禁超速驾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避开恶劣环境行车。

要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力度,对重点事故多发路段、重点时段、恶劣天气,要加大巡查的密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水利部门要加强防洪堤坝的监测,加强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防范洪涝引起的决堤垮坝事故发生。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凡报废、自制、超期未检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城市供气、供水、供电等部门要加强夏季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达到消防安全条件后才准开业。

其他行业要结合行业的特点和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制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强化责任,确保平安度夏。

各地要认真做好处于低洼地区的工矿商贸企业的防汛工作,制订好预防突发性暴雨和应急避险的处置方案。

三、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及时解决处理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夏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建筑、道路和水上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用事业、化工等重点行业和水库、大坝、电网、矿井、桥梁、危险品储运、危房、通讯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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