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岀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岀,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在企事业单位中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发展了职代会制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制度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是推进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建立企事业单位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事业单位科学民主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
当前,全省上下围绕加快落实“四个重在”的目标任务,以及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步伐,对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切实发挥职代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在企事业单位中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发展了职代会制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制度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是推进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建立企事业单位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事业单位科学民主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
当前,全省上下围绕加快落实“四个重在”的目标任务,以及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步伐,对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切实发挥职代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意义、要求和原则1.重要意义。
《工会法》赋予了工会组织独立管理经费和资产的权利。
依法推动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工会工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劳模补助等专项资金的数额持续增加,工会经费收入不断增长,迫切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做到依法依规获取,科学规范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对于确保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增强工会服务职工工作物质基础、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意义重大。
2.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工会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着力提升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工会经费更多地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发挥工会经费管理在增强工会工作物质基础、推动工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3.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合规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及全总具体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是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是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四是服务职工原则。
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标 签】代收工会经费【颁布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豫工文﹝2007﹞48号【发文日期】2007-06-28【实施时间】2007-07-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税费各省辖市总工会、各管理经费的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小浪底直属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推动我省工会事业的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现决定由全省地税部门统一代收工会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收范围 除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集中划拨的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缴纳的筹备金)全部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
二、代收比例 对纳入代收范围的单位,原则上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工会经费(筹备金)全额代收。
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及按系统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上缴省总部分经费暂由工会自收,上缴属地总工会部分经费由地税部门按属地分成比例代收。
三、帐户管理 各地设立工会经费代收专用帐号,由工会独立管理,专项用于收缴和分解地税部门代收的经费。
该帐户按照经费分成比例每月分成一次,余额清零。
对银行帐号独立、财务管理规范的基层工会,地方总工会在扣除代收手续费后按50%的比例拨付基层工会分成经费。
未独立开设银行帐户的,其经费由地方总工会代为管理。
为加强对县(市)代收经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省辖市总工会要对县(市)工会经费代收专用帐号进行监督,逐步实现全省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
四、代收费用 各地可按代收经费的一定比例提取代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工会经费代收工作。
五、工作协调 工会、地税部门双方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指导。
(完整word版)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豫工文〔201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_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2012修订)【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人社劳资[2012]4号【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发布日期】2012.05.31【实施日期】2012.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豫人社劳资[201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为了更有效发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作用,规范省三方会议运行机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我们对2005年印发的《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2005年制定的原《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同时废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为加强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沟通与协商,规范三方机制运行,推进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下简称“省三方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实现三方工作的常态化,结合当前实际,特修订完善省三方会议制度。
一、省三方会议组成(一)省三方会议由政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组成。
成员单位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和省工商业联合会。
省三方会议设主任、副主任、成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担任主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
省三方会议由政府方牵头。
河南省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一则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此举旨在使基层工会经费利用更加合理、透明,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劳动者权益维护和公益事业中的作用。
本篇文章将分步骤阐述此项调整。
第一步,明确调整的内容。
此次调整的针对对象是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主要涉及费用标准的调整。
具体而言,基层工会经费细化至人均经费、企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比、工会经费总额的百分比三个指标。
第二步,解析调整的目的。
调整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利用工会经费支持劳动者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愿,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公益事业中的作用。
此外,调整后的标准能促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更透明、更合理,以更好地实现为劳动者服务的使命。
第三步,明确调整的标准。
其中,人均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调整到15元,企业月平均工资百分比从限额1.5%提高至2.0%。
调整后支出的基层工会经费总额不得高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且人均年支出需经工会会员大会决定。
这一明确的调整标准从明确费用措施、强制保障经费使用透明度等方面,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提供了更加精细的解释和说明。
第四步,提高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使命感。
调整工会经费标准意味着着河南省政府会更加重视劳动者满意度、更加重视工会组织的作用和意义,以及更为拥有积极参与、提高工会组织声誉等目标需求的河南省职工们的权益。
尽管调整的标准在数量上不是大幅增加,但是,这种改变是盘活工会组织、提升工会组织形象的重要一步。
总之,河南省关于调整工会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是对基层工会制度和机制的一个深刻理解与调整。
这一通知旨在促进共同劳动者的联结、发扬工会组织的职能,塑造新型工会组织形象,从而更好地服务着劳动者,符合历史大势,是十分有意义的一项制度变革。
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召开时间和地点
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召开时间和地点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是河南省总工会的一次重要会议,旨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展望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并选举出新一届领导班子。
下面是关于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召开时间和地点的相关参考内容。
时间: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的召开时间尚未确定。
根据往年的惯例,河南省总工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因此可以推测十六大将在2023年召开。
具体的召开时间将根据工会工作排期和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会前会有相关通知公告,以便党代表和各界人士能够及时准备。
地点:至于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的召开地点,同样尚未确定。
一般来说,会议地点一般选择在省会郑州市,因为郑州市是河南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郑州市拥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和丰富的会议场地资源,能够满足大型会议的需求。
同时,郑州市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更好地展示河南省总工会的形象和工作成果。
召开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的场所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会议规模、设施设备、交通条件等等。
通常情况下,会议场地需要具备现代化的设施设备,如宽敞的会议厅、先进的音视频设备、舒适的座椅等,以确保代表们能够有一个良好的会议体验。
此外,会议场所还需要便于交通出行,方便代表们的到达和离开。
除了会议场地,组织方还需要考虑会议期间的食宿安排。
一般来说,会议地点周边需要有充足的酒店资源,以满足代表和嘉宾的住宿需求。
同时,还需要有丰富多样的餐饮服务,以确保代表们在会议期间能够享受到健康、美味的饭食。
总之,河南省总工会十六大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尚未确定,具体的安排将根据工会工作的需要和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来确定。
预计该次会议将在2023年在河南省会郑州市召开。
届时,将有代表们齐聚一堂,共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展望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共同为推动工会事业的发展而努力。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关于《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关于《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7.3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2024年7月31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河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寇武江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起草了《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过程2021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工会法》进行修正。
《河南省工会条例》自2004年修订至今已有近20年,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劳动关系、产业结构、就业形态、职工队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会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条例进行修订,是推进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回应新时代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新需求新期待的迫切需要。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工会条例立法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中央、省委的要求体现到立法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中,坚持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实际,通过立法着力解决我省工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工作方案》,成立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金平任组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学者参加的立法工作组,确保立法工作稳步高效推进。
二是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赴辽宁、江苏等省份开展调研,起草《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省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部分高校、法律学会以及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89条。
三是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完善。
河南省总工会对全省帮扶资金开展专项审计
江西省分 宜县 总工会 、县地税局把 工会 经费 该县地 税局和县 总工会经审会严格按 照江西省政 工会筹备金 ) 的有 关规 代征 工作做 为一项 保障全县 工会 事业健康发展 的 府关 于地税代征工会经费 ( 定 ,对依 法建 立工会 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及 其他组 重 要 工 作 来 抓 , 大 力度 、 全机 制 、 实举 措 , 加 健 落 取 织,按 照全部职 工工资总额 的 2 %结算 2 0 0 7年度 得 了切 实明 显 的 效 果 。 是 县 总 工会 、 县 地 税 局 加 大 了 《 工会 法 》 和 2 0 、 0 8年度 1 —6月的工会 经费, 对未建立工会 组
一
较 大 的基 层 地 税 分局 和 工作 人 员进 行 联 合 表 彰 。
收 据 的 予 以 调 增 应 纳 税 所得 额 征 收 所 得 税 ,并 按
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 定从 高予以处罚 , 工会 三是县 地税局将 工会 经 费代征 工作列入地税 照 《 1 2 工作的重要 内容 ,做 到 工会 经 费收缴 工作 与地方 经费; 算清缴 与税 收汇算清缴 同步进 行 ,有效推 税 收 工作 同研 究、 同宣传 、同布 置 、同 落 实 、同检 动 了该县工会经 费地税 代征工作 的规 范化、制度 查、同汇缴 、同考核 ,实现 了工会经 费和地方税收 化 管理 ,提 高了企事业单位缴 纳工会 经 费的主动
的应 收尽收 。在今 年的地 方税收过半汇 算清缴 中, 性 和 积 极 性 ▲
中劳事 o 28第期 国福业 o年9 o
一
《 江西省实施 ( 工会 法) 办法》 江西省政府关 于地 织的企事业单 位及 其他组 织 ,按 照全部职 工工资 及 %结算 2 0 0 7年度及 2 0 0 8年度 1 —6月的 税代征工会 经 费政 策 的宣传 力度 ,双方 完善 了沟 总额 的 2 通协调机制 , 每季度 召开一 ̄ x作联席会 , 时交 工会 经费筹备金 。 L. - 及 四是为确保 工会 经 费和 工会 筹备金及 时足额 流代征进展 情况 , 分析存在 的问题 , 同推动代征 共 上缴 , 县地税局 明确对持有财政部 、 国总工会统 全 工作 。 印制的 《 工会经 费缴款专用收据》的在税前据 实 二是县 总工会 、县地税 局 两家联 合进一 步完 善 了代征激励机制 , 对工作突 出、成绩优异 、贡献 扣除 ;对有 关单位和组 织在 限期 内没有取得 专 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7•【字号】豫政办[2008]38号•【施行日期】200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8〕3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总工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自2000年9月建立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已成为政府加强与职工群众联系的有效方法,成为工会组织向政府反映职工意愿的重要渠道,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密切政府与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现就加强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同级工会为了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重大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
(一)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权利,完善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
通过联席会议,政府与工会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及职工队伍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政府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04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河南省总工会2020最新文件
河南省总工会2020最新文件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最新的文件,以下是2020年相关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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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1. 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和改革,提高工会服务工人的能力。
2. 推动工会组织的现代化建设,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深入开展工会组织建设活动,加强工会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工人的需求和诉求。
二、维护工人权益1. 加强劳动权益保护,落实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和争取更加有利于工人的政策措施。
2. 促进指导工会在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维权活动,支持工人维权行动,维护工人权益。
3. 加强职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识。
三、推动工资增长1. 完善工资制度,促进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 推动企业加强薪酬管理,合理调整工资结构,提高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
3. 鼓励企业与工会共同探索工资增长机制,优化工资分配方案,确保工资增长与生产经营效益相协调。
四、促进职业发展1. 加强职工职业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推动发展职业教育。
2. 鼓励企业和工会合作,提供员工发展机会和晋升渠道,为工人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多机遇。
3. 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工人制定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
五、关注特殊群体1. 关注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需求,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和支持。
2. 建立健全职工帮扶机制,开展帮扶活动,帮助因特殊原因困难的工人渡过难关。
3. 加强对农民工的关注和辅导,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业。
综上所述,河南省总工会在2020年发布的最新文件中,提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维护工人权益、推动工资增长、促进职业发展和关注特殊群体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这些内容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工人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职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河南省总工会2021
河南省总工会2021河南省总工会是河南省各类工会组织的总机构,是职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靠和动员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管理和监督的桥梁和纽带。
下面将围绕河南省总工会的功能、组织机构、工作重点和成果等方面进行相关内容的介绍。
河南省总工会的功能:河南省总工会的核心功能是代表工会会员、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为全省广大职工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省份。
具体而言,河南省总工会的主要功能包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协调、推进工会融入基层治理以及开展宣传教育等。
河南省总工会的组织机构:河南省总工会是按照党的领导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设有党组、领导班子和机关等。
其中,党组是总工会的领导核心,负责决策、统筹和协调工作;领导班子是总工会的日常管理和领导职能机构;机关是总工会的具体操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河南省总工会的工作重点:河南省总工会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
具体来说,这包括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民主监督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河南省总工会的工作成果:河南省总工会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首先,通过积极参与协商、沟通和对接,取得了一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规章等的出台和实施。
其次,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方面,全省总工会在工会组织覆盖面扩大、组织活力提升、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此外,河南省总工会还大力推动工会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服务,满足了职工们在就业、工资、福利待遇、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需求。
总之,河南省总工会作为河南省各类工会组织的总机构,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工会组织、提供服务保障等重要职责,为促进河南省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河南省总工会副主席梅宪宾一行到豫西集团调研指导工作
河南省总工会副主席梅宪宾一行到豫西集团调研指导工作4月15日,河南省总工会副主席梅宪宾一行来到豫西集团进行调研指导工作。
在调研期间,梅宪宾副主席详细了解了豫西集团的发展情况和工会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在交流中,梅宪宾副主席还对豫西集团的工会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他强调了工会组织要更加贴近职工群众,深入了解职工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反映职工的诉求,争取更多的利益。
他还强调了工会工作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职工。
他还提到了要注重职工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支忠诚、担当、有活力的职工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豫西集团的领导对梅宪宾副主席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他们的关心和指导表示衷心感谢。
他们表示,将认真落实梅宪宾副主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工会建设,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调研期间,梅宪宾副主席一行还参观了豫西集团的生产车间和员工生活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生活状况进行了现场了解。
他对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管理模式表示了肯定,同时也对企业对职工的关爱和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他说:“豫西集团不仅在生产经营上取得了很大成就,在职工生活上也十分关心,这样的企业在社会上是非常受人尊敬的。
”在结束了一天的调研后,梅宪宾副主席一行对豫西集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继续关注和支持企业的发展。
他强调,工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豫西集团能够不断加强工会建设,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通过此次调研指导工作,豫西集团对工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豫西集团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并将抓住机遇,不断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为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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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豫工办[2008]1号
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
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
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就业促进法》、
《劳动合同法》之后,又一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
《就业促进法》是保障员工就业权利的法律、《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更多的是落实这些权利、定纷止争的程序性法律。
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职工权益的保护状况,意义十分重大。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学习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充分认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性。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逐年增加,且规模不断扩大,有的直接引发了群体性突发事件,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劳动关系中出现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及时、高效、快捷地解决。
但由于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存在周期长,效率低,职工维权成本高等突出问题,给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来很多困难,部分职工在通过合法途径难以及时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往往采取一些非理性的方式,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将为解决当前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周期长、效率低、职工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为建立及时、有效、快捷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提供制度保障。
各级工会要把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措施,集中时间做好法律实施前后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准确把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赋予工会的任务。
《劳动法》、《工会法》和现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对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作了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了这些规定,有的作出了突破性规定,为工会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赋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解决劳动争议重大问题的职能。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也有利于工会从源头上就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主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
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同时,对实践中
工会参与或主导的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作出了规定。
这些规定,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
三是坚持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性原则。
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这一规定体现了国际通行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性原则,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职责。
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有利于在仲裁过程中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发表工会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使劳动争议公正合理的解决。
三、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工会职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了处理劳动争议的渠道,对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来说,依照法律规定用好渠道十分关键。
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要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基本内容,增强工会维权意识,提高工会维权能力,并引导职工规范自身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正确的渠道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要抓住法律颁布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有关规则等配套规章的制定,进一步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设。
各地工会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推动建立健全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整、充实调解人员,并通过加强培训等有效措施提高兼职仲裁员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调
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请各地于2008年3月26日前将学习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情况报省总法律工作部。
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
主题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学习宣传通知转发
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
总工办发[2008]1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
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促进和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要意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立法宗旨,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工会依法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明确了工会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和职责。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一起列入今年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日程。
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各级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基本内容。
要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纳入工会“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宣传、实施《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各地工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增强工会维权意识,提高工会
维权能力。
要引导职工规范自身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正确的渠道保护自身权益。
三、进一步推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设。
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抓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配套性劳动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进一步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设。
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中的作用。
坚持实践,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各地工会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实调解人员,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积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要把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兼职仲裁员队伍中,并对其参与办案给予支持。
做好调解员、仲裁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全总“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作,办公室设在全总法律工作部。
各级工会在学习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过程中,要按照新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为《劳
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请各地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学习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情况报全总法律工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8年1月4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08年1月4日印发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