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核心经验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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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核心经验及其启示
作者:崔西孟
来源:《中国德育》2019年第08期
日本是世界上地震等自然灾害最为严重且多发频发的国家之一,是“灾害大国”,同时也是安全教育强国。日本安全教育文化基础深厚,国民安全教育,特别是儿童安全教育理念先进、经验成熟。因此,本文对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理念、做法和经验作系统总结和分析,以期为我国儿童安全教育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价值追求
进入21世纪,为积极应对信息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挑战,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改革开始共同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2013年,日本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提出了基于生存能力教育的“21世纪型能力”框架[1],积极响应了核心素养的价值追求,并为生存能力教育注入了核心素养的时代内涵。日本的生存能力教育在强调培养积极应对信息化社会各种危机和挑战所需的高阶思维和能力的同时,始终坚持强调培养基本的生存能力,比如自主判断和行动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资质和能力、交往协作和关心帮助他人的能力等,这些能力恰恰是人遇到灾害等突发事件或复杂情境时应对挑战、解决危机所必需的核心素养。
日本的儿童安全教育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传授儿童安全教育和防灾知识的层面,而是更加注重对儿童生存能力的培养,特别是通过综合学科和实践活动等途径对儿童进行指导,培养儿童在遇到灾害或危险等突发事件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主预测判断,同他人沟通协作和相互帮助,解决危机,学会自救互救的生存能力,即安全教育语境中的“核心素养”。总之,日本儿童安全教育是培育儿童核心素养的重要路径,而培育具备生存能力这一核心素养的国民,则是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目标和追求。
二、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核心经验
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核心经验主要体现在“五化”,即法治化、常态化、社会支持网络化、生活化和课程综合化。“五化”有机构成了成熟完善的儿童安全教育体系,是培养儿童生存能力、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教育实践路径。
(一)儿童安全教育法治化
日本学校儿童安全教育的法规主要由基本法、部门法和部门行政指导等构成。基本法主要是《灾害对策法》和《教育基本法》等,其中1961年颁布的《灾害对策法》是日本防灾减灾的母法,规定了关于国民防灾安全教育的原则及必要事项;部门法主要是《学校保健安全法》,其中明确了学校保健管理等重要事项,并涉及学校安全管理事项、营造安全教学环境、
开展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等事项的内容。日本文部科学省在1997年编制了《培养生存能力的防灾教育的拓展》,2001年编制了《培养生存能力的学校安全教育》(2010年3月修改),这两个文件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作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2]
可以看到,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儿童安全教育,并将保护儿童安全和培养儿童生存能力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写入法律法规中。日本针对儿童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除了具备强制性以外,还具有指导性和一定的可操作性,而且涉及到生活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灾害安全等安全教育的各个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健全。因此,各地方政府和学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较高,在全国各地区学校的推行力度也较大。
(二)儿童安全教育常态化
为了推动日本国民安全教育的长期持续开展,日本中央防灾会议(日本最高防灾决策咨询机构)于2006年4月1日制定了“关于推进减轻灾害损失的国民运动基本方针”。为了鼓励和支持学校、社会团体和个人从事安全教育创造性活动和宣传推广工作,日本内阁府推出了“防灾教育挑战计划”,并对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的学校及社会团体等机构提供援助和咨询服务,以此促进国民安全教育的长期持续发展。[3]此外,日本把每年9月1日定为全国防灾日,防灾日所在的一周定为防灾周。日本内阁府和防灾周推进协议会每年都会共同举办防灾周活动、全国综合性防灾演练、防灾海报大赛等活动。而在“防山崩周”“防雪灾周”“急救医疗周”和“防灾志愿活动日”等时间节点,各地中小学校也会积极组织儿童参加各种各样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或体验项目。
日本地方学校、社区和社会团体机构每周或每月也会有针对性地组织火灾、道路交通事故和灾害等方面的防灾演练或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日本幼儿园及中小学校会根据《学校安全规划纲要》制订全年的安全教育学习指导活动计划,从政策制度层面保证了儿童安全教育学习指导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三)儿童安全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化
日本儿童安全教育是全社会普遍重视且共同支持的公共事务,具有成熟完善的校内外学习指导体系和社会支持网络。《学校保健安全法》对学校和地区相关机构的合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六条指出: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与家长合作的同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与警察署等相关机构、致力于确保地区安全的团体及当地居民加强合作。[4]2009年1月,日本重要教育审议会就保护学生安全问题提出PTA(家长教师联合会)、志愿者、自治会、警察等相关机构与当地学校一起参加地区学校安全委员会。[5]地区学校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密切加强学校校长及安全负责人与地区警察署、自治会等社会机构团体之间的合作联系,共同商议或组织开展地区性防灾演练或其他儿童安全教育活动,共同构建地区性儿童安全防护网络,是学校与社会支持力量共同保障儿童安全成长的重要纽带。
学校和家庭、社会机构团体以及政府部门在儿童安全教育和管理方面的合作有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的支持,并且全社会支持参与配合度较高,特别是学校与家庭、家庭教师联合会以及地方社会机构团体之间的合作聯系较为紧密,因此,儿童安全教育社会支持网络的黏合度和凝聚力较强,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发展成为地区联动应对各种灾害事故和危机挑战的“命运共同体”,同时也有助于为儿童健康安全成长和生存能力的培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
(四)儿童安全教育生活化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杜威认为“教育即生活”,并提出教育就是经验的改造或重组。依据该理论,教学应该注重从儿童的生活经验出发,指导儿童正确面对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促进学习经验的提升改造,将课程知识真正内化为儿童的生活经验,提升儿童应对矛盾和冲突的知性和德性。[6]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生活化特征就尤为明显,是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核心特征,并已然成为日本国民安全教育的文化定式。
日本儿童安全教育生活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让孩子通过亲身体验、实际操作和直接感知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自发地进行安全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学习,逐渐内化形成儿童的日常安全生活習惯;另一方面是注重指导和保护儿童的生活安全,日本安全教育包含生活安全、交通安全和灾害安全三个领域,而生活安全是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日本政府和学校历来非常重视儿童安全教育的生活化。日本文部科学省编制的《培养生存能力的学校安全教育》中提出,学校安全教育总目标是为了确保学生在全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以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为基础,培养学生安全生活的基础以及积极为构建安全社会作贡献的资质和能力。其中一项具体目标是预测日常生活中的潜在危险,在考虑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安全行动,同时能够自主改善危险环境。
(五)儿童安全教育课程综合化
日本学校教育十分重视课程综合化改革,早在1976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就开始了中小学综合化学习的实验研究,1989年课程标准废除了小学低年级的理科和社会科,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综合化的“生活科”。1996年中央教育审议会提交的教育改革咨询报告进一步将综合化学习作为培养学生“生存力”(指生存能力)的重要举措,并宣布在2002年开始在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平均每周开设2课时的“综合学习时间”,小学低年级则继续开设生活科。[7]
日本儿童安全教育涉及学科知识面广,生活实践性较强,而对于学生生存能力的培养也无法依靠单一学科完成,因此,日本比较注重各学科知识在安全教育领域的有机联系和内在整合,呈现出高度综合化特征。这也是由儿童安全教育的生活化所决定的,生活的复杂性和完整性决定了儿童安全教育课程的综合化。儿童安全教育课程的综合化学习,不仅有助于帮助学生获得全面的安全教育知识和生活认知,而且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和生活经验解决实际复杂问题的能力,由此实现儿童生存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