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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厦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厦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储存、食品加工等。

第三条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商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商厦管理方和食品经营单位。

商厦管理方负责商厦整体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经营单位负责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商厦管理方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商厦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保存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三章食品安全检查制度第十一条商厦管理方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检查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以及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检查应制作检查记录,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第十四条商厦管理方应根据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商厦管理方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将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和考核情况向消费者进行公示。

第四章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百货方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方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百货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百货商场内的食品经营活动,包括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储存、运输和处理等。

第三条百货商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百货商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百货商场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销售情况,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十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问题食品应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食品再次销售。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百货商场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百货商场应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百货商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四条百货商场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第十五条百货商场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六条百货商场应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举报,应及时处理并答复。

第五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餐饮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商场餐饮商户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商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商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商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对餐饮商户的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情况。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餐饮商户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食品。

第九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实行索证制度,确保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第十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加工卫生。

第十二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保证餐饮具的卫生。

第十四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消费者的损害。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六条商场应加强对餐饮商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第十七条商场应定期对餐饮商户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商场超市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商场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

3.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责任1. 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员工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熟悉并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 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3. 拒绝采购和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储存与保管1.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保持环境整洁。

2.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3. 食品仓库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五、食品加工与销售1. 加工食品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2. 销售食品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3. 定期对加工和销售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六、食品卫生与个人卫生1. 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患者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2. 员工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鞋,保持个人卫生。

3. 工作前后、处理不同食品之间应洗手消毒。

七、食品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找出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 在商场超市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九、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详细信息。

2. 保存相关票据、凭证,以备查验。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百货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百货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百货商场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检验、追溯、召回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百货商场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百货商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六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第七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资格、采购要求等。

第八条百货商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百货商场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期限、库房管理等。

第十一条百货商场应当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二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渠道、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管理等。

第十三条百货商场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管理,确保食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十五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确保发现问题食品能够及时召回。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百货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

第十七条百货商场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百货商场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明确事故原因、责任人和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百货商场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追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场内所有餐饮商户,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餐饮商户的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餐饮商户应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餐饮商户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到销售各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条餐饮商户应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餐饮商户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食品来源可靠、安全。

第八条食品原料采购时,应查验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食品原料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经营需求进行验收,对不合格或过期食品予以拒收。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条餐饮商户应确保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加工设备、工具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后,应立即进行储存,储存条件应符合食品保存要求。

第五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新鲜。

第十五条食品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鼠、防虫、防尘。

第十六条食品运输过程中,应确保食品不受污染,运输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六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七条餐饮商户应确保食品包装标识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十九条餐饮商户应加强顾客服务,及时处理顾客投诉,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七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商场应定期对餐饮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3534(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company (stores and supermarkets)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落实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商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商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做到食品安全有保障、食品安全风险可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有效处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商场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商场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

第六条商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商场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商场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第九条商场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信息,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第十条商场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选择具备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第十一条商场食堂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二条商场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管理,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三条商场食堂应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保持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十四条商场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商场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第十六条商场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商场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十八条商场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商场食堂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商场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的食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食品供应链管理1.商场应严格审核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证照,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从事食品经营的资格。

2.商场应与供应商建立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商场应定期对供应商的生产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4.商场应对进货的食品进行验收,严格控制货品的质量和新鲜度。

5.商场应建立食品供应链的追溯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回溯商品的来源。

第三章食品存储和展示管理1.商场食品仓库应设置严格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商场应定期对仓库的食品进行检查和消毒,确保食品无害。

3.商场应按照食品的不同种类和特性,合理摆放和分类存储,避免交叉污染。

4.商场食品陈列架和展柜应保持干净整洁,食品应按照相关规定摆放好,不得超过保质期销售。

第四章食品生产和加工管理1.商场应选择有资质和经验的食品生产和加工商户作为合作伙伴。

2.商场应对食品生产和加工商户的生产环境和设备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商场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和加工商户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质量合格。

4.商场应妥善处理食品生产和加工商户的投诉或违规行为,严格追责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1.商场应设置明显的食品销售区域,保证食品专柜的整洁和清爽。

2.商场应定期检查食品专柜的温度和卫生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商场应定期对食品专柜的食品进行检测,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4.商场应建立食品销售的追溯机制,能够及时查找和处理食品质量问题。

第六章废弃食品处理管理1.商场应制定废弃食品的处理流程和相关记录,确保废弃食品的安全和达标处理。

2.商场应配备专门的废弃食品处理人员和设备,确保废弃食品的破坏和处理符合相关要求。

3.商场应建立废弃食品处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处理全程可追溯。

第七章员工培训和监督管理1.商场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与卫生知识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商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商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商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商场餐饮服务提供者,商场管理方应协助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商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三)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食品储存应分区、分类、分层次,保证食品的安全。

第十一条冷藏食品应置于冰箱或其他适宜的冷藏设施中储存,冷冻食品应置于冷冻设施中储存。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制度,保证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工具应专用,不得交叉使用,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食品制作过程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次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第五章食品安全服务与保障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制度,保证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超市商场内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2. 超市商场管理层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二、食品采购管理1. 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流程,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靠、合法。

2. 采购人员需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索取并核实相关许可证和合格证明。

3. 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其符合超市商场的要求。

三、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 食品应按照类别、保质期等条件分类存放,确保先进先出。

3. 定期检查仓库环境和食品状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四、食品销售管理1. 销售区域应保持卫生,定期清洁和消毒。

2. 食品销售人员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对于易腐食品,应采取适当的温度控制措施,确保食品新鲜。

五、食品标签与信息公示1. 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包括产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对于散装食品,应在容器或包装上明确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定期更新食品信息公示板,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最新的食品安全信息。

六、食品安全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新员工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3. 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2.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监督检查1. 超市商场管理层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3. 鼓励员工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超市商场管理层负责解释。

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商厦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厦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商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商厦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2.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储存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食品加工操作应规范,确保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销售食品应确保食品新鲜、合格,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5.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6.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条食品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2.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情况。

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检验、追溯、召回、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大卖场经营管理者,大卖场经营管理者应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与管理架构第五条大卖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业资质;(二)具有丰富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三)具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业资质;(二)具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检验第九条大卖场应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供应商selection 标准、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十条食品安全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可靠、质量可控、风险可评估;(三)采购的食品应当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检疫。

第十一条大卖场应建立食品安全检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检疫,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检验或者检疫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的品种、来源、质量、保质期等;(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用途、限量等;(三)食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四)食品的微生物污染状况;(五)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内容。

百货门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门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门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百货门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百货门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所属百货门市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百货门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门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组织本门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四)对本门市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第八条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九条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第三章食品安全检查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百货门市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并确保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十五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二)食品应当分类储存,不得混放;(三)冷藏、冷冻食品应当储存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四)储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污染食品;(五)食品储存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百货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百货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百货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百货商店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百货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百货商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本百货商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本百货商店应指定专人担任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八条本百货商店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的食品应来源合法,具有合格证明文件;(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四)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十条本百货商店应建立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第十一条本百货商店应根据食品种类和特点,合理设置食品储存设施,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生食和熟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二)食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环境中;(三)食品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四)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洁和维护。

第五章食品安全加工第十三条本百货商店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商场作为大型综合性消费场所,对食品安全管理具有紧要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确保商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2.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适用于商场内全部的食品经营者、食品仓储者和食品经营者。

3. 实在要求3.1 食品经营者的资质1.商场内的食品经营者必需具备相关食品经营资质,并在法定许可范围内才能经营相关食品。

2.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新其资质证件,确保证件的有效性。

3.2 食品检测和抽检1.商场应订立食品检测和抽样检测计划,并依照计划的要求进行检测。

2.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合格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合规性等。

3.商场应建立相应的检测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测结果的汇总和分析,适时发觉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商场应向相关的监管部门供给检测结果,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3 食品存储和陈设1.商场应建立食品储存和陈设区域,并依照食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

2.食品存储区域应保持乾净、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食品陈设区域应保证食品的正常温度和湿度,避开食品变质。

4.商场应做好食品的保质期管理,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适时下架过期食品。

5.商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存储的食品与账面一致。

3.4 食品加工和调理1.商场应对从事食品加工和调理的人员进行专业学问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持续进行培训更新。

2.商场应建立食品加工和调理区域,并依照食品加工卫生法规进行布局和设置。

3.食品加工和调理区域应保持乾净、干净,设有必要的生活污水和废弃物处理设施。

4.商场应监督和管理食品加工和调理的过程,确保食品加工和调理的卫生和安全。

3.5 食品销售和服务1.商场应建立食品销售和服务的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和服务标准。

2.销售场所应保持乾净、干净,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商场应定期对销售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食品销售的合规性和质量。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商场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检验、追溯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商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超市商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食品安全年度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八条超市商场应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行供应商审核和备案管理。

第九条超市商场应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文件进行审核,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两年。

第十条超市商场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及时调整。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第十一条超市商场应根据食品特性分区、分类储存,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超市商场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及时处理不符合储存条件的食品。

第十三条超市商场应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食品库存与销售记录相符。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四条超市商场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实行食品销售追溯制度。

第十五条超市商场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查验,确保食品标签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超市商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下架、召回、处理。

第十七条超市商场应对食品退市、召回、销毁等情况进行记录,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两年。

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厦内所有食品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超市、餐饮店、食品摊贩等。

2. 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公共利益。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商厦管理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商厦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品经营者应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品经营者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索要并保存相关凭证。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四、食品加工与销售1. 加工食品的环境、设备和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

2. 销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食品安全检查1. 商厦管理层应定期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 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商厦管理层应协助食品经营者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食品安全培训1. 商厦管理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食品经营者应鼓励员工参加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规定。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1. 商厦应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

2. 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食品经营者应给予妥善解决。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厦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商厦管理层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直至解除合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商厦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万象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万象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万象城内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万象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象城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万象城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1. 食品原料采购应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处采购,确保原料质量。

2. 食品原料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检验标准进行,不合格原料不得入库。

3. 食品原料入库应做好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第八条食品加工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2.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条食品销售与展示1. 食品销售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食品展示应保持新鲜,不得展示过期、变质食品。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制作、储存运输、销售展示等环节进行自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对食品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五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符合健康要求。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操作规程等知识。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三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九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食品。

第十条食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四章食品流通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不得经营无合格证明、产品标识不清或者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五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提供餐饮服务。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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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商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商场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
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的商场,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
应当配备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进货检查记录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商场采购食品,应当查检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畜生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安批次索要《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记录备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并由商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建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商场,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商场(超市)应当建立电子帐台。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商场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称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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