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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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总包劳务管理制度

总包劳务管理制度

总包劳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总包劳务管理工作,提高总包劳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总包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总包劳务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改动。

第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一经发现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分工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合理设置总包劳务管理的岗位。

第六条总包劳务管理的岗位设置应包括总包劳务部经理、总包劳务管理员、总包劳务助理等。

第七条总包劳务部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总包劳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总包劳务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总包劳务部经理的指示和安排。

第九条总包劳务助理协助总包劳务管理员,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总包项目的情况,灵活调整总包劳务管理的岗位设置和分工。

第三章工作标准与流程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总包劳务管理的工作标准和流程,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总包劳务管理的工作标准应涵盖总包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

第十三条总包劳务管理的流程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十四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总包劳务管理的工作标准和流程,切实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总包劳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标准和流程的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总包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总包劳务管理的工作标准和流程。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总包劳务管理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努力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不合格、违规违纪的员工,公司应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总包劳务管理的奖惩制度,不得违规违纪。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重视总包劳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总包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办法是保证施工项目顺利进行,质量优良,安全有保证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从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资质要求、文明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来详细论述。

一、管理流程: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评估、选择、签订合同、监督、验收、支付等环节。

首先,施工承包方需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估,包括资质、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的考察。

评估合格后,根据工作量和工期确定分包额度,进行谈判达成双方满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进行适时的验收和支付。

二、合同管理:施工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工程量及价款等,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合同管理要求合同签订前必须检查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技术能力,了解其过往的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等,确保合作方具备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

在合同签订后,施工承包方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合同要求,遵循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确保劳务分包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并做好相关验收、支付和结算工作。

三、资质要求: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要求应严格,确保分包方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工作。

施工承包方应要求劳务分包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对其进行核实。

同时,施工承包方还可以要求劳务分包方提供过往的项目执行情况,以评估其工作能力和信誉。

四、文明施工:施工承包方要求劳务分包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不得破坏环境、污染水源等。

劳务分包方应遵守工地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等相关规定,保持工地的整洁和秩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承包方要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督检查岗位,对劳务分包方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文明程度。

五、质量安全监督: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质量安全监督。

首先,施工承包方要对劳务分包方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建设项目中劳务工人的工作行为,保障劳务工人的权益和安全,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施工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1. 劳务工人管理- 招聘与录用:明确招聘程序和要求,对劳务工人进行面试和考核,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工人的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期限等条件。

- 岗位培训: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劳务工人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 职业培训:鼓励劳务工人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 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劳务工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改进指导。

- 劳动保护: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劳务工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2.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纪律:明确劳力工人的工作纪律和规范行为,对劳务工人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支付劳务工人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 加班管理:合理安排劳务工人的工作时间,加班按照法定标准进行,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 请假管理:明确劳务工人的请假制度和程序,对合法请假的劳务工人给予支持和调配。

- 社会保险:按照法律要求为劳务工人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

3. 安全管理- 安全教育:对劳务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 安全督导: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员,对劳务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 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劳务工人对施工现场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调查。

以上是一些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劳务管理办法(全文)

劳务管理办法(全文)

劳务管理办法(全文)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管理,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管理的目的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务市场,推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业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劳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不得歧视、剥削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设立劳务部门、签订劳务协议等方式开展劳务活动。

第二章劳务经营许可第六条从事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劳务经营许可。

劳务经营许可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劳动部门负责制定。

第七条劳务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应当依法办理延续手续。

第八条用人单位办理劳务经营许可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经营范围、企业资质、劳务人员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劳务经营许可核发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期限从事劳务活动,不得超范围、超期停止经营。

第三章劳务合同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务人员应当订立书面劳务合同,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劳务合同应当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内容。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务人员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务合同,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被派遣劳务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劳务管理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被派遣劳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确保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工作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建立合作关系,明确各自的权责义务。

第十七条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限制劳务人员的自由。

附件:劳务合同范本、劳务经营许可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拥有的劳务人员派遣给用人单位从事工作的行为。

劳务管理办法(试行)

劳务管理办法(试行)

劳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标准本单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公司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开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公司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需遵循本方法。

第三条劳务作业分包的定义及范围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其范围包括: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木工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架线作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流程〔附件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书记及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公司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劳务合同管理以及主管部门为施工生产科,并设不少于1名的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有:〔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地区劳务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劳动力使用方案。

〔三〕负责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入围审核和作业队伍资格等级考评,发布年度?劳务合作企业预审登录名册?。

〔四〕负责组织监视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组织监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及人员备案工作。

〔六〕负责组织劳务用工及劳务费支付情况的检查、指导及监视工作。

〔七〕负责组织劳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劳务管理评比表彰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九〕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劳务纠纷。

〔十〕负责组织对进场的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工作。

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参与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部必须成立由工程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书记及主管领导担任。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

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项目劳务(专业)作业分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使用和管理行为,合理的配置劳动力资源,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预防经济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建八局管理手册》、司工发【2015】49号《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专业)作业分包是指: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按劳务性质和技术特点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分)包企业分包劳务作业。

1.1基本概念1.1.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1.1.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1.1.3劳务用工是指分包企业与员工个人通过合同形式形成劳动关系后,在此基础上与输入方建立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1.2主要工作1.2.1工程分包计划根据项目策划和工筹,工程部定期向公司提交申请分包计划和项目用工计划,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方式,并经总工程师审核后于当月25日前将下月招标计划报送至公司工程管理部。

1.2.2推荐及考察劳务分包商资源来自八局、公司、分公司名录,如名录资源不足,公司内部员工(详见3.1节)进行荐。

对推荐新引进的分包商,必须在公司、分公司进行注册,预审,工程部组织全面考察,行成考察报告,拟选出合格的分包商,填写工程分包单位投标前推荐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推荐给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按照推荐表名单,以邀请方式参加工程分包招(议)投标。

1.2.3招议标劳务(专业)分包商要通过招(议)标进行选择,对不适于招标分包的劳务作业工程可以通过议标形式进行选择。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三篇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三篇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三篇篇一: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项目劳务分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XX工程总公司使用临时工和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和《大桥局民工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分包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和相应施工资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承建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对劳务分包工作实施分级管理。

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责任管理部门)为劳务分包及短期合同用工工作的资质评审评估归口管理部门,工程(包括安全、质量、物资)、财务、机械设备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分公司和项目部为劳务队伍使用和现场管理单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一、制订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及短期合同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制定集团公司外部劳务公司注册办法,办理外部劳务公司注册手续;三、对项目经理部的劳务分包及短期合同用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项目劳务分包现场管理办法;二、参与项目劳务分包的招聘及推荐、协调工作;三、对项目劳务分包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指导,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或报上级查处;四、按规定整理、上报项目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资料、信息。

第三章项目劳务分包方的选定第七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建立外部队伍资格注册制度。

所有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以联营、分包、合作等方式从事施工生产活动的外部劳务队伍,均要在集团公司办理劳务公司资格注册手续,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在集团公司承接的项目(包括以集团公司名义签合同的项目)上承担任务。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劳务分包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中的劳务安排和资源配置。

有效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期进度以及降低成本都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劳务分包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操作流程,以期能够帮助各个项目部门进行科学、合理和高效的劳务分包管理。

二、背景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项目部门对于劳务分包的操作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指导原则和规定。

项目部门在进行劳务分包前,应该明确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办法要求进行。

三、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项目部门在进行劳务分包前,需要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

首先是确定劳务分包的范围和内容,包括需要分包的工作、分包的数量和分包的时间等等。

其次是开展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工作,项目部门应该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以及过往的表现来选择合适的分包商。

最后是制定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分包的工作细则和相关费用等事项。

2.分包过程管理在分包过程中,项目部门需要按照事先确定的分包内容和时间安排,与分包商进行具体的协商和沟通。

分包商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期限完成相应的工作。

项目部门需要对分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此外,项目部门还需要及时与分包商进行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分包结算和验收分包工作完成后,项目部门需要对分包商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对于合格的工作成果,项目部门需要及时与分包商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对于存在缺陷或不合格的工作成果,项目部门需要与分包商进行沟通并要求其进行修补或改进。

只有在工作成果经过验收合格后,项目部门才能够对分包商进行最终的结算和支付。

四、项目劳务分包管理的注意事项1.合同书面化项目部门在与分包商进行合作前,应该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条款应该详细和准确,能够有效规范和约束双方的行为。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可靠诚信的劳务分包队伍,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本办法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劳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与项目需求协调使用。

项目部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

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事业部劳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须设专职劳务管理员并履行其职责。

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劳动用工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岗位职责如下:一、公司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2、严格控制项目部递交《劳务费计划成本》,并对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做出评价和审核,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

3、组织监督检查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及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评审考核工作。

4、对项目部上报的劳务结算书、工资表进行审核;监督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工资发放和支付行为,并建立支付流程和业务流程。

5、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审;编制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6、负责组织劳务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处理严重劳务投诉;组织重大劳务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7、掌握全公司劳务力需求动态,做好信息跟踪,保持与各项目部的沟通联络,确保劳务资源的正常输出和良好合作。

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及考核均按照公司标准统一条件执行。

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队伍实行优先使用、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第四章劳务用工管理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实现与劳务分包方和谐共赢,并培育和储备优良的分包队伍。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建设项目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加强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应依法合规高效运作,确保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岗位应设立,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劳务管理方案;(二)组织劳务人员招聘、培训及管理;(三)监督劳务合同执行情况;(四)处理劳动纠纷;(五)评估劳务服务商绩效。

第三章劳务人员管理第五条劳务人员招聘应按照项目需求、招聘程序、招聘条件等要求进行,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第六条劳务人员培训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内容全面、有效,培训过程规范。

第四章劳务合同管理第七条劳务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八条劳务合同的签订应经劳务人员自愿、平等协商,履行合同的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第五章劳动保护管理第九条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劳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建设项目劳动保护必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劳动纠纷处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

第十二条引起劳动纠纷的事项,应尽早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章违纪处分第十三条对劳务人员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具体原则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机关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机构。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行为,提高劳务管理水平,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本办法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建三局所有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

聘用劳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三、劳务管理工作内容1. 劳务人员管理1.劳务人员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对应招聘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工种技能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应工作技能、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规。

3.检查劳务人员身体状况,要求项目劳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做好档案管理。

4.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调整劳务人员管理细则。

2. 劳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和卫生保健1.工作场所要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净、平、安、静、明、洁,确保劳务人员安全、舒适工作。

2.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必要的工作保护设施和措施,保证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3.加大对劳务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劳务人员安全保障意识,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 劳务费用计算和结算1.劳务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特点、劳务实际工作量、劳动效益和市场行情等进行计算。

2.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劳务费用的支付办法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中建三局内部规定执行。

3.在劳务费用结算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在税前支付合法合规的劳务报酬,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随时接受相关部门、机构的审核监管。

四、应急管理1.对于施工中遇到的突发事件要进行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和工程的安全及质量。

2.加强项目劳务管理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协调、指挥和监督作用,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迅速和规范。

五、监督管理1.加强对劳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2.定期组织跟踪检查劳务管理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3.加强劳务管理工作的内部评估和外部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罚。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
是指在施工项目中,对劳务人员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的示例:
1.人员招聘与入职
(1)项目部根据工程需求,编制用工计划,确定招聘需求,并通过招聘渠道进行人员招聘。

(2)招聘的劳务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并经过项目部的审核确认后方可入职。

2.劳务人员工资与福利
(1)劳务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月准时发放。

(2)项目部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项目部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服装和防护用品。

3.工时管理
(1)劳务人员的工时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加班工时需经过劳务人员自愿,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执行,并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4.安全管理
(1)项目部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2)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并按照要求使用相关安全工具。

(3)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劳务人员有责任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处理。

5.业绩考核与奖惩
(1)项目部对劳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纪律、安全行为等方面。

6.纪律与奖惩
(1)项目部对劳务人员有明确的纪律要求,包括工作纪律、服从管理等方面。

(2)对于违反纪律的劳务人员,项目部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上述仅为一个示例,实际的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项目部劳务班组劳务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部劳务班组劳务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部劳务班组劳务费用结算管理办法项目部劳务班组劳务费结算管理办法为规范项目部劳务班组的管理,确保劳务费结算过程能保持真实、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1、各项目部施工劳务班组,由项目部确定,报公司批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选择施工班组。

班组劳务协议及劳务单价必须报公司审批,否则无效。

2、劳务结算的依据是工程施工指令单、施工图纸和由班组和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与项目部报给单位的中间计量无关。

3、所有劳务工程量由现场施工员提供基础数据,由工程科计算,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报公司工程部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劳务结算依据。

4、劳务工程量的计算必须以施工图纸为基础,以劳务合同中的计量计价约定为原则。

若是劳务合同的计量单位与图纸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可以依据计算规则或常规的换算规则进行换算。

劳务工程量的计算应以实测实量的记录为依据,图纸工程量作为参考。

对于实际工程量大于图纸工程量的,必须要有文字说明并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签证。

对于图纸以外的工程量或非班组原因的返工、整改等工程量,必须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的现场实测实量记录,并依此实测记录作为计算劳务工程量的依据。

5、劳务结算分为分包劳务结算和清包劳务结算。

6、分包劳务中间计量计价方法和支付(1)分包劳务中间计量计价方法和流程1)计量停止日为每月的12日,在当月30日前完成计量计价手续,由于班组原因没能完成计量计价手续造成成无法支付或错报、漏报的责任自负。

2)劳务班组提供当月已完工劳务基础资料交项目部工程科,工程科对已完工工程量按劳务合同约定计价方式计算劳务价款,并进行按人、材、机三大项进行分解,形成中间计量计价报表,报项目经理审核;然后,送综合办核减材料、机械费用及各种代垫、代付和应扣款项,送项目总工审核后,由劳务班组签字确认(写“情况属实”并签字,签字人必须是班组负责人或书面授权代理人);再送工程科,由工程科据此出具劳务进度款支付申请单,该申请单必须有班组负责人、工程科、综合办、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部经理审批后由公司财务办理支付。

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施工生产需要,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京沈客专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使用外部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坚持依法用工,合法用工,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使用的原则和条件第一条使用外部劳务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

坚持以企业自有职工为主体,以自带劳务工为辅助的形式,有计划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

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是落实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项目管理机制的要求之一。

项目分部要根据工程特点结合施组方案,合理配置劳力资源,用工管理要立足企业内部,优先解决内部职工上岗就业问题,要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管理增效和增加职工收入的目的。

只有企业内部劳力资源不足时才可进行必要的劳务用工补充。

第二条使用劳务工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年龄在40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禁止使用童工;2、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符合施工所在地劳动力使用管理的规定。

3、招用劳务工从事技术工作的,必须持有相应专业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管理模式第一条劳务管理主要采用两种管理模式。

一种是劳务队管理模式,一种是架子队管理模式。

第二条劳务队管理模式。

由项目分部选择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自带机械设备,对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编制。

采用清包方式,由劳务队进行工费、机械费承包施工,如基础打桩工程。

第三条架子队管理模式。

将劳务工人员直接补充到各工班,纳入内部队伍直接管理,如隧道、桥梁上部、涵渠工程。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一条用工单位不论使用何种类型的劳务工,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并严格执行规范性合同文本。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目录一、前言二、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基本原则2.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条件3.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程序4.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5.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施工管理6.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验收与结算7.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违约责任8.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争议解决三、附件1.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验收表3.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结算表4.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违约责任处理办法5.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争议解决程序前言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质量优先原则: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应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3)效益共享原则: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各方应合理分担风险,共享收益。

2.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条件(1)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范围:劳务分包主要包括施工劳务、安装劳务、维修劳务等。

(2)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经验。

3.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程序(1)招标: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2)投标:有意向的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3)评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4.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1)合同内容: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劳务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工期、违约责任等内容。

(2)合同履行:合同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应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劳务管理行为,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制定本劳务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协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劳务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中的所有劳动者。

第三条用工形式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可采用正式劳动合同、临时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形式用工。

用工形式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要求。

第四条用工合同项目部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保险等内容。

用工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劳动者自愿签订。

第五条工资支付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但应保证工资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时管理项目部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

超时工作需经劳动者自愿,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休假与假期项目部应向劳动者保障合法的休假和假期权益,包括带薪休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等。

劳动者应提前申请休假,并由项目部予以批准。

第八条安全与劳保项目部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项目部应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绩效考核与奖惩项目部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奖惩措施应公平、公正,并经劳动者知情同意。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项目部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第十一条违纪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项目部工作期间有违反规定或严重失职的行为,项目部可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本劳务管理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实施与解释本劳务管理制度由项目部负责执行,并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提高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安全施工、优质服务。

第四条施工承包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劳务分包方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六条施工承包方应加强与劳务分包方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固定的工作联系人,及时沟通项目进展和问题解决。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七条施工承包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分包方式,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的责任人员。

第八条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服务指导,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施工承包方应做好劳务分包方的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方工资。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方应建立劳务分包方管理档案,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合同、证照等进行备案和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承包方应定期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价,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方应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负有监督责任,应确保其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承包方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第十六条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施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方应及时解决劳务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责任,应确保其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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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二章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

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 家劳务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第九条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局劳务协会的会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和较好的劳务业绩;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等组织管理体系和与项目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4、具有必要的机具设备。

第十条参与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有效证照(“五证一照”)原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4、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5、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资格认证书》;6、外埠企业应提供由当地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出施工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分公司)应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非会员单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1、对队伍实体真实存在的考察;2、对队伍合法有效的考察;3、对队伍负责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是否经法人授权(委托)的确认;4、对队伍提供施工所需工种、人数能力的考察;5、对队伍具备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能力的考察;6、对以往业绩和信誉的考察。

第十二条对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和《进场通知书》(附件一)。

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应明确入场的时间、地点、工种、人数、机具设备等。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由公司或授权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治安合同》等合同,项目经理部参与有关条款的协商。

以上各类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劳务分承包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人力资源(劳资)、财务、合约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组织与劳务分承包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2、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3、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4、工程工期、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5、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6、现场管理;7、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8、工程款支付;9、违约责任等。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合同》由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签订。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规范劳务分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的合同,而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生死合同。

《廉政建设合同》由公司(分公司)政工部门组织签第十六条订。

第十七条《治安合同》由公司(分公司)保卫部门组织签订。

第十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五章进场管理第十九条中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和《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施工现场。

第二十条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需向项目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进场通知书》和与公司(分公司)所签订的各类合同;2、劳务分承包方的“五证一照”等证件;3、劳务分承包方进场人员花名册(附件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进场人员的照片、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操作上岗证和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入场教育。

1、入场教育的内容。

包括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规范以及1S09000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

2、入场教育的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累计学习必须达到16学时。

3、入场教育记录。

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现场施工管理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根据劳动力需求计划,组织劳动力进行现场施工。

劳动力需求计划,原则上每月编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提供工程量清单,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依据预算部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下达《施工任务书》。

第二十五条工程收方、验收。

劳务分承包方按照《施工任务书》组织施工后,由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进行工程量的核定,质量、安全、材料部门分别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方面予以评价、考核,并在收方结算单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二十六条对劳务分承包方人员实施动态管理。

1 、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经理部同意。

未经项目经理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

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

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项目人力资源(劳资)、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劳务分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劳务分承包方每月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3、对于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

4、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第七章人工费管理第二十七条人工费价格是根据公司(分公司)人工费指导价和当地市场价,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劳务招投标的形式确定。

在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明确人工费承包方式和人工费价格清单。

第二十八条人工费承包方式的确定。

1、人工费承包采取包干的形式,一般有分部分项包干法、平方米造价包干法、综合单价法和总价包干法四种承包方式。

2、人工费实行总价包干的,既要控制总价也要控制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主要用于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人工费的控制。

1、人工费控制相关责任人与相关部门职责。

1.1 项目经理。

1.1.1 项目经理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承包后的人工费控制全面负责,确保完成公司(分公司)规定的人工费计划指标;1.1.2对《人工费付款书》(附件三)和《人工费申请表》(附件四)进行审核;1.2 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

1.2.1 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对项目人工费按公司(分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及批准标准等进行监督和审核把关;1.2.2 负责建立各项目分部分项用工和人工费开支总台帐,随时掌握项目人工费开支情况;1.2.3 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审核付款情况,监督检查项目月度人工费开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处理办法;1.2.4 定期制定人工费单价标准,列出详细的科目内容,并定期通报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1.3 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

1.3.1 审核项目的《人工费付款书》和《人工费申请表》;1.3.2 支付项目月度人工费预结款,做好最后结算。

1.4 生产技术部门。

1.4.1 按时向人力资源(劳资)、财务等有关部门提供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情况,以便人力资源(劳资)审核与控制人工费。

1.5项目预算员(或内业技术员)。

1.5.1 项目开工前,负责提供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便制定项目人工费开支计划和措施;1.5.2 每月施工前,负责根据项目月度施工生产安排,计算出分部分项计划工程量;1.5.3 认真审核每月实际人工费付款工程量。

1.6项目人力资源(劳资)员。

1.6.1 项目开工前,依据预算量编制项目总的人工费开支计划、分部分项用工以及各工种用工数;1.6.2 建立项目各劳务人工费开支台帐,以及项目实际人工费开支总台帐;1.6.3 按时为劳务队办理预结算和结算;1.6.4 项目不设人力资源(劳资)员的,其职责必须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的人员严格履行,管理到位。

1.7 工长。

1.7.1 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避免窝工、重复用工等现象;1.7.2 在施工过程中享有对劳务队的监督权、奖罚建议权。

1.8 项目其它人员。

1.8.1 质量员负责对劳务队所完成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1.8.2 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劳务队安全制度、人员、防护措施、安全资金投入等方面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1.8.3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劳务队所消耗材料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2、人工费控制措施。

2.1 公司(分公司)要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和劳动(预算)定额标准,定期制定和发布人工费指导价位,建立人工费价格信息库,并依据劳动力指导价格,确定人工费单价。

2.2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分公司)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人工费的条款,搞好人工费的总量控制。

2.3 工程中的零星用工、计时工、包工及所有未预见用工视工程大小、工期进度及难易程度按一定比例包死,原则上工程前期主体施工阶段控制在定额用工的5%以内,装修、收尾阶段为25%以内,总用工不得突破整个项目定额用工的15%。

原则上,施工中除定额工作内容以外的材料用工、行政用工、大型机械进场用工、安全文明用工外,不得出现其它任何形式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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