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手册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正)-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正)正文:----------------------------------------------------------------------------------------------------------------------------------------------------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8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8日浙江省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改1997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窑址、古建筑、石窟寺、石刻以及手稿、古旧图书资料;(二)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以及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三)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以及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本省境内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窑址、石窟寺以及以下、水域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等,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除外。
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文物的所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的规定。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文:----------------------------------------------------------------------------------------------------------------------------------------------------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包括:(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二)传统表演艺术和传统竞技;(三)传统手工艺技能和民间美术;(四)传统礼仪、节庆、民俗活动;(五)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六)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资料、实物和文化空间;(七)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三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实施有效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民族宗教、经贸、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教育、旅游、体育、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相关媒体应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知识简介
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知识简介作者:李耀泉王兰云来源:《西部资源》2014年第05期一、古生物化石的一般概念1.古生物:生存于地质历史时期(距今1万年以前或更新世及其以前)的生物总称。
包括古植物、古无脊椎动物、古脊椎动物、古人类等。
2.化石:由于自然作用保存在地层中的古生物遗体、生命活动遗迹以及因生物成因的残留有机分子。
3.化石种类按照古生物保留在岩层中的特点,化石大致可分为以下种类:(1)实体化石——由生物遗体本身保存而形成的化石。
一般多是生物的硬体部分,如软体动物的壳、珊瑚动物的骨骼、脊椎动物的骨骼、牙齿等。
但也有少量生物全部遗体(软体和硬体)保存完整的化石,如西伯利亚冻土层中的猛犸象(其骨骼、皮毛、血肉以及胃中的食物等均保存完好),这需要冷冻条件;我国抚顺煤田中许多琥珀里包含着十分完美、栩栩如生的蚊、蜂、蜘蛛等昆虫化石;又如密封在矿物晶体中的细菌、细胞原生质以及蛋白质等有机物,从矿物中析离出来的原生质尚能染色;它们形成的特殊条件是密封。
(2)模铸化石——是指古生物遗体在沉积物底质、围岩、填充物中留下的各种印模和铸型。
包括留痕化石、印模化石、核化石、铸型化石等。
(3)遗迹化石——指保存在岩层中各类古生物活动时留下的痕迹和遗物。
包括古生物保存在软底沉积物中(之上)的足迹、爬行迹、潜穴迹等;软底沉积物中的植物痕迹——根迹;动物的排出物——蛋化石、粪化石等;古人类的劳动工具以及文化遗迹——石器、骨器等。
(4)分子化石(化学化石)——保存在地层或化石中的古生物残留有机组分。
它们基本保存了原始生物生化组分的碳骨架,记载了原始生物母质的相关信息,具有一定的生物学意义。
二、古生物化石资源的珍贵性古生物化石是地球在漫长地质历史演化过程中,由于内外力自然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遗迹资源。
化石不仅记录了地球上生命的起源、发展、演化、灭绝、复苏、埋藏和石化及石化后变化的全过程,而且蕴含着地球环境的演变和地球外发生过的各种物理、化学以及生物事件的大量信息。
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博物馆功能拓展_王丽
Abstract V olume,The 11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Palaeont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 (PSC) andThe 27th Annual Conference of PSC, Dongyang, November, 2013物馆展览和室内科普活动与馆外野外考察和参观活动结合起来,力求成为国内科普游的品牌活动。
案例二、以“奥妙的地球与奇特的生命”绘画与征文大赛为龙头,将绘画培训、绘画展览和绘画图册编制等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形成系列活动。
案例三、围绕每年开展的化石鉴赏活动,辅以科普展板,科普讲座和特定化石展览,不仅为化石爱好者提供免费鉴定服务,而且更好地宣传了化石保护法和化石资源的重要性。
在这些科普活动中,博物馆联手新闻媒体,给予全程报道,产生了很大的社会轰动效应。
通过这些科普活动,博物馆与一批中小学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得到了广大师生的支持和参与。
总之,充分利用博物馆资源,针对活动主题,配套活动项目,寻求媒体和学校合作,使科普活动的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同时,进一步促使了博物馆敞开大门,让科普活动走向社会,真正践行博物馆为社会服务的宗旨。
关键词南京古生物博物馆科普活动案例分析[248]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博物馆功能拓展王丽沈阳师范大学古生物学院,沈阳110034,wangli7789@一、化石的损毁与保护化石的损毁和破坏以及古生物化石有研究价值信息的丢失和博物馆藏品的损毁原因一样,通常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自然力的破坏;二是人为造成。
这里讨论的主要是人为因素对化石和化石产地的破坏。
伴随着古生物化石带给中国丰硕的科研成果和重大的国际影响,私挖盗采和伪造走私现象也随之出现,并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在一些化石产地,盗挖化石的情况非常普遍,古生物化石资源被破坏的情况触目惊心。
应当如何有效地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成为世人更为关注的问题。
关于古生物化石的保护问题首先为专家学者所忧心,向各方面发出呼吁:一方面呼吁研究学者不私下购买化石,“没有买卖就没有盗挖”;另一方面呼吁政府实施有效管理。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 )保存完 整或者较 完整的 古脊椎动物 实体化石 ; 二 ( )大 型 的或 者集 中分布 的 高等 植 物化 石 、 无脊 椎 三 动 物化石和 古脊椎 动物的足 迹等遗迹化 石 ; ( ) 国务院 国土资 源 主管 部 门确 定 的其 他 需要 重 点 四
总理 温家宝
第七条
按 照在生物进化以及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 概况区 自然生 态 条
度 ,将古生 物化 石划 分为 重点保 护古 生物化 石和 一般 保护 件 恢 复 方 案 :
Z I U A N DA O KA N Y
( )有3 以上拥 有古 生物专 业或 者相 关专 业技术 职 一 名 第十 八条 单位 和个 人在生 产 、建设 等活动 中发 现 古 称 ,并 有3 以上 古 生物 化石 发 掘 经历 的技 术 人 员 ( 中 生 物化 石 的 ,应 当保护 好现 场 ,并立 即报告 所在 地县 级 以 年 其 至少 有 1 技 术 人 员具 有 古生 物 专业 高级 职 称并 作 为发 掘 上地 方人 民政府 国土资源主管 部 门。 名
化 石进 行抢 救性 保护 等需要 ,方 可发 掘古生 物化 石 。发掘
第五 条 国务院 国土 资源主 管部 门主管 全 国古生 物化 古生物 化石 的 ,应 当符合本 条例 第十 一条 第二款 规定 的条
石保 护工作 。县 级以 上地方 人 民政府 国土资 源主 管部 门主 件 ,并依 照本条例 的规定取 得批准 。 管本行政 区域古生物 化石 保护工作 。 本条 例所称 发掘 ,是 指有 一定工 作面 ,使 用机械 或者
护 区建立 的咨询 、古 生物化 石发 掘 申请的评 审 、重 点保护 府 国土资 源主管部 门提 出 申请并取 得批准 。 古生 物化石 进 出境的 鉴定等 工作 ,具 体办法 由国务院 国土 资源主 管部门制 定。 申请 发掘 古生物 化石 的单 位应 当符合 下列 条件 ,并在 提 出 申请 时提 交其符 合下 列条 件的证 明材 料以 及发掘 项 目
《浙江自然博物馆》课件
博物馆还将引入更多的科技化设施,如智能导览系统、互动展示设备等,以提高观众的参与度和互动 性。这些设施将使观众能够更加主动地探索和学习。
博物馆的社会影响与价值
社会教育
浙江自然博物馆作为重要的社会教育机 构,通过展览和教育活动,向观众传递 自然历史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信息。博物 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对于提高公众的科学 素养和环保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科普活动
博物馆定期在社区开展科普活动,如科普讲 座、展览和亲子活动等,以增强社区居民对 自然环境的了解和保护意识。
学校合作项目
博物馆与当地学校合作,为学生提供实地 考察和互动学习的机会。通过与教师的合 作,博物馆为学校定制了符合课程要求的 实践活动。
B
特殊群体服务
博物馆为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的教育服务, 如为残障人士提供的无障碍导览和讲解服务 ,以及为老年人提供的特别活动。
《浙江自然博物馆》 ppt课件
目录
• 浙江自然博物馆简介 • 浙江的自然环境与生物多样性 • 浙江自然博物馆的展品展示 • 浙江自然博物馆的教育与活动 • 浙江自然博物馆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01 浙江自然博物馆简介
博物馆的历史与背景
博物馆的创立和发展
浙江自然博物馆是中国最早的自然历 史博物馆之一,成立于1953年,经 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知名的自 然科学博物馆。
现生动物展示
动物多样性
展示浙江地区丰富的动物资源,包括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等,介绍它们的 生态习性、物种特点和保护现状。
动物互动体验
设置动物互动体验区,让观众能够近距离观察动物的生活习性,增强观众对动物 的了解和喜爱。
植物展示
植物多样性
展示浙江地区丰富的植物资源,包括 各种树木、花草等,介绍植物的形态 特征、生长环境以及经济价值。
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 宣传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宣传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主题和目的。
本文将探讨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的重要性以及相应的措施,并呼吁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资源的过度利用,许多野生动植物正面临灭绝的威胁。
保护野生珍稀物种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维护人类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有责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护这些宝贵的生物资源。
在本文的正文部分,我们将探讨保护野生珍稀动物和植物的重要性。
通过调查和研究,我们将阐明野生珍稀物种对生态系统的积极作用,包括维护种间关系、促进食物链稳定和保护自然环境。
此外,我们还将介绍一些当前面临威胁的野生珍稀物种,并分析这些威胁的根源。
在讨论措施部分,我们将提出一些有效保护措施,如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强法律保护和开展科研与监测工作。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的重要措施,并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公众是保护行动的关键力量,他们的意识提高和参与度直接影响着保护工作的成效。
我们将呼吁公众关注野生珍稀物种的保护问题,加强环境教育,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共同努力保护我们宝贵的自然遗产。
通过本文的撰写和宣传,我们希望能够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激发他们对野生珍稀动植物的关爱和保护之心,共同努力守护我们与自然共存的美丽地球。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顺序来展开对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的宣传单的撰写。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并明确文章的目的。
接下来,在正文部分,我们将分别阐述保护野生珍稀动物和植物的重要性。
在这两个小节中,将具体介绍野生珍稀动植物所承载的生态功能及其对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的贡献。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的措施,并呼吁公众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
通过这样的文章结构,我们旨在全面阐述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的重要性,并希望能够引起公众的关注与参与,共同保护我们的自然环境和珍贵物种。
浙江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
浙江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操作细则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Ο一六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技术标准 (3)第三章调查工作 (6)第四章内业工作 (14)第五章质量管理 (18)附表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化,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
为保护好现存古树名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全绿办〔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国家林业局机关司局业务委托合同,我省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列为2016年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第二批试点省。
省绿湿委和省林业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
为切实搞好普查工作,根据《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结合浙江省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古树名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我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点、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古树名木普查的对象是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
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是指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普查的范围是全省行政界线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第四条古树名木普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普查结束后建立古树名木档案。
各普查单位通过全国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将资源普查结果上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条古树名木普查的具体任务是:全面系统地查清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生长状况等情况;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建立全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定期报告。
关于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工作方案(最新)
关于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工作方案(最新)为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的违法行为,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X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加大执法打击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一批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的违法案件,建立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护X古生物化石这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提高社会各界依法保护和利用古生物化石的意识。
二、工作目标制定一套详实的、操作性强的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古生物化石埋藏区属地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出台非法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措施,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古生物化石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确保古生物化石这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管理。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的违法行为,决定成立X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质公园管理处,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新铺镇政府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组建巡查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并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部署,督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开展X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
负责对X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跟踪、督促各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并开展好各项整改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领导调研,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负责每10天报送一次整改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县委宣传部工作职责为:负责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抓实抓好,加大日常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对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的宣传教育,普及古生物化石基础知识,唤起大众参与保护资源的意识,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氛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古生物化石作为地球历史发展的见证,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和教育意义。
通过对古生物化石的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地球上生命的起源、演化和灭绝的过程,为揭示生命起源和地球演化提供宝贵的证据。
同时,古生物化石也是人类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是科学知识,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人类智慧的体现。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对于古生物化石的认识不再局限于学者们的研究领域,而是涵盖了广大公众的需求。
因此,宣传教育古生物化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可以将古生物化石的知识普及给更多的人群,引导公众对古生物化石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培养大众的科学素养和环境保护意识。
本文将围绕古生物化石的定义和意义、古生物化石的分类和特点、古生物化石的发现和保护以及古生物化石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等方面展开探讨。
通过这些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够全面、系统地呈现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发展现状。
同时,我们也将展望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的未来发展,并提出改进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的建议,为古生物化石的宣传教育工作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在这个数字化、全球化的时代,利用多种媒体和多种形式进行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传播古生物化石的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古生物化石的珍贵和重要性。
通过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的努力,我们将为未来的地球保护和文化传承做出更大的贡献。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的介绍和讨论。
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在概述中,我们会简要介绍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的背景和重要性。
然后,我们会详细说明本文的结构,以便读者了解文章的组织框架。
最后,我们会明确本文的目的,即通过对古生物化石宣传教育的探讨,提高公众对古生物化石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正文:----------------------------------------------------------------------------------------------------------------------------------------------------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二)组织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制定章程,保障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咨询作用;(三)组织制定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审查批准并分批公布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名录;(四)依据《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古生物化石发掘、流通、进出境等相关事项的审批;(五)建立和管理全国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六)监督检查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七)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管理业务培训;(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浙土资办[2012]70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2〕70号)各市、有关县(市)国土资源局:现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检查工作。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把它作为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抓手,有效推进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厅地环处。
二、自查报告主要包括《通知》要求的相关内容,以及省厅《关于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9号)中要求的古生物化石保护职责、人员和专项经费的落实情况;古生物化石交易管理情况;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执法监察等情况。
三、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组成的检查组将对有关市县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郑丽波,88877910,88877911(传真)附件: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2号)(略)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等活动以及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
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依照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遗存的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的博物馆、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和其他收藏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以及单位和个人捐赠给国家的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其所有权。
第四条国家对古生物化石实行分类管理、重点保护、科研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国古生物学会推荐的专家组成,承担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的拟定、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建立的咨询、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的评审、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出境的鉴定等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按照在生物进化以及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度,将古生物化石划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数量稀少的下列古生物化石,应当列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一)已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种属的模式标本;(二)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古脊椎动物实体化石;(三)大型的或者集中分布的高等植物化石、无脊椎动物化石和古脊椎动物的足迹等遗迹化石;(四)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化石保护牌合同签订模板
化石保护牌合同签订模板化石保护牌合同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发行方/保护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购买方/保管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化石保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1.1 甲方初步发掘到具有一定历史、科研价值的化石遗物,并希望将其保护、保存。
1.2 乙方愿意购买该化石,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妥善保管和保护该化石。
第二条化石保护事项2.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化石的依据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化石描述、采集地点、采集日期等。
2.2 乙方在收到该化石后,应按照科学规范妥善保管和保护该化石,以防止其受到损坏、遗失或盗窃等。
2.3 乙方应为该化石购买相应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保管责任与义务3.1 乙方作为化石的保管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妥善保管该化石,并且不得擅自将其出售、转移、损坏或使用于商业目的。
3.2 对于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的化石损坏、遗失或盗窃等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3 对于甲方保管不善导致的化石损坏、遗失或盗窃等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第四条合同期限4.1 合同期限为(期限,如: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化石出售、转移或损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对于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至(仲裁机构或具体司法程序),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解决。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解决,并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
甲方:乙方: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手册
4 古生物化石如何分类的?
(1)按保存类型: 实体化石:经过石化作用保 存下来的全部或部分生物遗体 化石。 模铸化石:岩层中保存下来 的生物遗体的印模和铸型。 遗迹化石:保存在岩层中的 古生物活动留下的痕迹或遗物。 化学化石:地史时期的生物 有机软体部分在遭受破坏后,由 分解后残留在地层中的有机成 分形成的一种特殊化石。如煤、 石油、天然气等。 (2)按化石的尺寸大小: 大化石:肉眼观察能直接进 行研究的化石。如恐龙蛋、恐龙 骨骼、三叶虫、鱼类、腕足类、 双壳类、菊石类和植物类等。 微体化石:需要借助显微镜才能进行研究的微小化石。如有孔虫、 介形类、孢子、花粉、轮藻、牙行刺、苔藓虫等。
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0571-88877185
省化石保护 QQ 群:20587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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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生物化石的基本知识
1 什么是古生物化石?
化石指保存于岩层中的,生活在地质历史时期的生物遗体或生命 活动痕迹。化石与一般岩石的区别在于:它必须与古代生物相联系, 必须具有诸如形状、结构、纹饰和有机化学成分等生物学特征,或者 由生物活动所产生并保留下来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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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价值高。记录了自寒武纪生命大爆发以来的生物演化及生 物的兴盛、灭亡与再生过程,为认识和研究生命起源、生物进化以及 物种灭绝、地质科学研究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性资料,科学价值高。
(4)有特色。已发现有震旦纪的叠层石、寒武-奥陶纪的三叶虫 和笔石、二叠纪的头足类化石和鱼化石、中生代的恐龙化石、鱼化石、 蛋化石和硅化木等在全国都具有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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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15 19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16 20 古生物化石出境期限有多长?.................................................17 21 古生物化石保护奖励机制有哪些?.........................................17 22 古生物化石科普活动有哪些形式?.........................................18 23 古生物化石旅游开发有哪些形式?.........................................18 24 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19 25 省国土资源厅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 哪些? .............................................................................................19 26 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 职责有哪些? .................................................................................20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经济开发建设及文物利用等活动,必须遵循文物工作的方针,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文物抢救、修缮、征集和安全设施建设等需要,设立专项经费。
第七条文物保护事业可以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物事业的捐赠,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待遇。
第八条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文物保护志愿者开展活动给予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文物保护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文化、教育、科技、规划、建设、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媒体,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第十条对文物保护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本条例指省文物局)主管全省文物保护工作。
导览:生命从远古走来——中国古生物化石珍品展
导览:生命从远古走来——中国古生物化石珍品展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期刊名称】《化石》【年(卷),期】2011(000)002【总页数】13页(P56-68)【作者】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汇集全国17家研究所、大学和博物馆的化石精品所举办的展览,它充分显示了中国古生物学近年来的高速发展。
160余块化石,块块堪称珍品,既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又具观赏价值。
但受展览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一定有无数的古生物爱好者无法亲临现场,亲自观察古老生命在中国大地上留下的踪迹。
在此我们将展览的框架和部分珍品简要介绍如下,以飨读者。
中国幅员辽阔,古生物化石资源丰富。
近二十年来,新的材料不断发现。
中国的古生物工作者在重要生物门类的起源、重大地史时期生物的演替与灭绝、生物与环境的协同演化、人类的起源与进化等方面为世界古生物学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为推动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知识的宣传,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科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和中国地质博物馆共同发起举办“生命从远古走来——中国古生物化石珍品展”,期望以此来开展科学普及与教育,提高国民的科学与文化素养,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我们生活的地球大约形成于46亿年前,地球上最早的生命可能出现于36亿年前,从35亿-34亿年前的原核生物、25亿年前的真核生物,直到5亿年前的寒武纪生物大爆发,形形色色的无脊椎动物门类和最原始的鱼类出现在地球上;在3.6亿年前的泥盆纪,两栖动物为了拓展生存空间,开始了登陆的艰难历程;大约在3亿年前的石炭纪,爬行动物出现了,它们在中生代成为地球陆地的第一代主宰,同时开始向海洋和天空的进军;大约在2亿年前的三叠纪,哺乳动物出现在地球上,在中生代的霸主——恐龙面前,它们是如此的弱小。
只是在白垩纪末的生物大灭绝之后,哺乳动物才进入了繁荣发展的阶段。
在600万年前我们人类的始祖在非洲产生了。
浙江自然博物馆 解说词 第二区块
浙江自然博物馆志愿者版讲解词地球生命故事《地球生命故事》展示了“生命家园”、“生命诞生”、“生命登陆”、“恐龙时代”和“哺乳动物时代”五个单元,揭示了生命在一次次灭绝与爆发中顽强地进化,希望能激发大家对生命的珍惜和关爱。
在浩瀚的宇宙中,人类已知的星球,只有我们生活的地球才有生命存在。
这是为什么呢?地球又是怎样形成的?地球上的生物是怎样产生的?它们经历了怎样的过程才演化成今天这个样子?在接下来的展示中,将为你讲述一个关于地球生命的故事。
生命家园进入旋转通道,墙上是用荧光彩绘的宇宙星系图,让你感觉就像行走在太空中。
这里正在播放的是地球诞生剧场,影像介绍了137亿年前宇宙诞生,银河系产生,太阳系形成,以及微行星汇聚成原始地球的全过程。
大约34.5亿年前,地球形成了强烈的磁场,有效阻止太阳风和宇宙射线到达地表,这是生命演变的重要因素之一,影响了地球生命的演化历程。
这是地球磁场的互动装置。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体验一下。
晴朗的夜晚,有时候会看到一线亮光划过夜空,瞬间消失,那就是流星。
是弥漫在宇宙空间中的星际尘埃,被地球的引力捕获,以极快的速度进入地球大气圈,与大气发生摩擦、生热、燃烧、发光。
没烧完的碎片落到地面就形成了陨石。
地球绕着太阳转,而月亮绕着地球转。
太阳和月亮不仅与地球生命的演化有紧密联系,对地球环境也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地球上四季的变幻和日夜的交替,是因为地球对太阳的公转以及自转而形成的。
从太阳、月亮和地球影像中,您可以了解到天象奇观“日食”和“月食”,也是因为它们三者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而形成的。
通过体验“日地距离”装置你会发现,不同星球与太阳距离不同,形成的环境也完全不同。
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中,金星离太阳太近温度太高,火星离太阳太远温度太低,这两种环境生命都无法生存。
而地球和太阳的距离适宜生命才能生存。
这里有6块体积大小相同的岩石。
由于陨石的密度特别大,同等体积下,和其他矿物相比要重很多。
你可以通过“陨石称重”装置进行比较,找到其中的一块陨石。
古生物化石发掘标本保存方案
附件2
古生物化石发掘
标本保存方案
项目名称
发掘申请单位(签章)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
古生物化石发掘标本保存方案编写提纲
一、发掘化石可能的属种
二、发掘化石遭受的可能威胁
如,发掘化石自身或围岩的特性,对抗温度、湿度、日晒、雨淋、刮风等各种不利因素的特点,总结发掘化石遭受的可能威胁。
三、发掘化石的初步处置计划
如,化石发掘后,是否需要研究,如需要,研究单位名称?研究单位的研究能力?研究期限?研究后化石的归属?如不需要研究,化石的归属?等等。
四、发掘化石的保存场所、保存条件及保护措施
化石发掘后在后续各个阶段的保存方案。
例如,研究阶段的场所、条件及措施;研究结束后交由某博物馆长期保存的场所、条件及措施;等等。
五、结论
综上所述,发掘化石是否可以得到妥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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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生物化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 使用的煤、石油和天然气实际就是一类古生物化石。
(2)古生物化石是重塑地球历史的最重要证据,对地球历史阶 段的划分主要依据生物的发展演化历程。
(3)通过研究化石,人们能够了解地质历史时期的环境面貌, 掌握地球环境演变的规律,预测地球环境未来演变的趋势。
3 古生物化石是如何形成的?
地史时期的生物遗体及其生命活动痕迹在被沉积物掩埋后,经历 漫长的地质年代,伴随沉积物的成岩作用,埋藏在沉积物中的生物遗 体或遗迹经过物理、化学作用的改造(矿物质的交代和充填),最终 形成化石。一般经历以下几个过程:生物死亡→迅速掩盖→隔绝环境 石化作用→地层抬升→风化剥蚀出露。
5 古生物化石如何命名的?
采用界、门、纲、目、科、属、种七个基本分级单元划分类型。 科学名称用拉丁化文字表示。属(包括亚属)及以上分类单位的学名 用一个词来表示(即单名法),其中首字母大写;种的名称用两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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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即双名法),也就是属名+种名。如 Confuciusornis sanctus(圣 贤孔子鸟),前为属名,首字母大写,斜体;后为种名,首字母小写, 斜体。属以上的分类单位名称均用正体字母表示。
9 我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进展如何?
(1)研究深。省内以古生物化石研究为基础建立的“金钉子” 有 4 枚,占全国“金钉子”总数的十分之四。
(2)保护好。省内建立了 3 处与古生物化石相关的国家地质公 园(常山、临海、新昌)、1 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长兴煤山)、 2 处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东阳、天台)等。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
宣传手册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编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 古生物化石的基本知识 .....................................................1
1 什么是古生物化石?.....................................................................1 2 何为古生物化石产地?.................................................................1 3 古生物化石是如何形成的?.........................................................1 4 古生物化石如何分类的?.............................................................2 5 古生物化石如何命名的?.............................................................2 6 保护古生物化石有何重要意义?.................................................3 7 古人类化石适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吗?.....................3 8 我省古生物化石资源有何特点?.................................................3 9 我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进展如何?.........................................4
◎ 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与登记 ...............................................21
1 为何要开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21 2 古生物化石的登记对象有哪些?...............................................21 3 古生物化石登记的工作要求?...................................................21 4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怎样开展登记工作?...........................22 5 单位、个人收藏的化石登记工作怎么做?...............................22 6 漏登的古生物化石以后还能登记吗?.......................................23 7 如何进行古生物化石的鉴定工作?...........................................23 8 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如何建立和管理?...........................23
不适用。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 动物化石的保护依据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8 我省古生物化石资源有何特点?
(1)分布广。我省古生物化石在浙西北古生代地层和浙中、浙 东中生代陆相盆地内均有分布。
(2)门类全。省内已发现的化石跨越了元古代至中生代的整个 生命发展演化史,几乎涵盖了所有生物门类。
◎ 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与管理 .................................................5
1 古生物化石保护国家新出台了哪些重要法规文件?...................5 2 古生物化石标本如何分级? ........................................................5 3 古生物化石产地保护方式有哪些? ............................................8 4 化石发掘和零星采集有何要求? ................................................9 5 申请古生物化石发掘的单位应符合哪些条件?.........................9 6 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程序有哪些?.......................................10 7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现古生物化石如何处理?.......................11 8 收藏单位应符合哪些条件? ......................................................11 9 收藏单位的等级如何划定? ......................................................12 10 收藏单位的收藏范围如何界定?.............................................12 11 个人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怎么办?.............................................13 12 不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如何处理?.........................................13 13 重点保护化石遗失或失窃如何处理?.....................................14 14 不符合收藏条件的单位怎么处置?.........................................14 15 古生物化石如何流通? ............................................................14 16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需要哪些材料?.............................14 17 古生物化石出境条件有哪些?.................................................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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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价值高。记录了自寒武纪生命大爆发以来的生物演化及生 物的兴盛、灭亡与再生过程,为认识和研究生命起源、生物进化以及 物种灭绝、地质科学研究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性资料,科学价值高。
(4)有特色。已发现有震旦纪的叠层石、寒武-奥陶纪的三叶虫 和笔石、二叠纪的头足类化石和鱼化石、中生代的恐龙化石、鱼化石、 蛋化石和硅化木等在全国都具有鲜明特色。
附件:
1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 „„„„„„„„„„„„„25 2 收藏单位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 „„„„„„„„„„26 3 收藏单位基本信息表 „„„„„„„„„„„„„„„„„27 4 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表 „„„„„„„28 5 古生物化石登记表填表说明 „„„„„„„„„„„„„„29 6 浙江省行政区划编码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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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15 19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程序有哪些?.....................16 20 古生物化石出境期限有多长?.................................................17 21 古生物化石保护奖励机制有哪些?.........................................17 22 古生物化石科普活动有哪些形式?.........................................18 23 古生物化石旅游开发有哪些形式?.........................................18 24 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19 25 省国土资源厅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 哪些? .............................................................................................19 26 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 职责有哪些?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