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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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背景矿山工作环境中,尘埃、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物质的排放是普遍存在的,对矿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通风系统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证矿工的身体健康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所有从事矿山作业的人员都需要遵守。

三、管理责任矿山的管理者应当将通风系统视为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设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同时,管理者需要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转,做好通风设施的维护、检查和保养工作。

矿山的生产指挥员应当负责矿山内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并且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值班。

四、通风设计通风系统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确保各个工作面、矿区、采矿设备维修区域、巷道等各个部位都能够得到适当的通风。

2.根据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通风系统设计方案,制定不同级别的通风网络并对其进行标志。

3.分麻和布置通风流向,合理设置风门、风井等通风设施,以保证通风的畅通。

五、实施方案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保障矿工的安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检查和监控: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及时排除故障。

2.维护:对通风设备进行计划性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保养:对通风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如清理通风道路中的积尘和杂物。

4.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效果,确保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应对问题。

六、工作岗位负责人责任各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采取以下措施:1.每个岗位负责人应负责自己的工作区域的通风监管工作。

2.负责开窗通风或翻动通风设施,并保持其正常开启。

3.负责检查和调节通风流量。

4.实时观察通风效果,及时调整通风方式,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在工作场所内积累。

七、罚则矿山管理者负责制定通风管理制度,违反通风管理制度的行为者将受到处罚。

具体措施如下:1.对违反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行政处罚,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对重大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ICSD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局部通风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

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局部通风设计、研究、安全评价及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宏海、陈宜华、张兴凯、程厉生、吴冷峻、王云海、贾安民。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的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

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YSJ019 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s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制度建设
1、局扇入井,合格必须经机电部门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

凡在井
下高达运行累计时间达数月以上的必须升井检修。

2、局扇必须24小时连续运转,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准随意
停开。

3、局扇必颁实行专营管理,牌板上应填明供风地点、供风量、局
扇功率、风筒长度、出口风量、负责人等,并写明填写人姓名和时间。

4、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全风压
供给这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入风量,避免循环风。

5、局扇的安装、拆除、迁移都必须经通风部门负责人和矿分管领
导特批。

重新安装局扇要吊挂或垫高,应离地面大于30cm,局扇周围要清
理洁净,无杂物堆积。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有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
电源、撒出人员、设置栅栏。

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
部通风机邻近及其指示灯附近10m以内风流虽然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
过0.5%时,方可人工导入局部通风机。

无计划停电、停风按事故追查。

7、严格风筒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
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头严密,软质风简接头要分离式压边,转弯
处必须使用弯头,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的瓦斯送风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聚,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离的距离应在作业
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使用非阻燃、非防静电的风筒。

8、局部通风机要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AQ 2013.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鉴定指标

AQ 2013.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鉴定指标

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

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效果评定及通风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宏海、陈宜华、张兴凯、程厉生、吴冷峻、王云海、贾安民。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含伴生氡及其子体)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通风系统的测评和鉴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

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Z 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技术GB 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YSJ 019 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矿井局部通风技术标准

矿井局部通风技术标准

矿井局部通风技术标准一、掘进通风方式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开拓、掘进巷道的掘进通风方式,都采用压入式。

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应配备功率相匹配的除尘风机。

二、局部通风机选型及安装、维护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规格等局部通风设计,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局部通风机入井前要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正常运转。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安设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风机开关有明显标志;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大于0.15米/秒。

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安装设备要齐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进线孔有密封(不漏风),吸风口有风罩,出风口有整流器;大于5.5KW的风机要安设消音器。

井下所有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AQ 201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AQ 201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围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

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局部通风设计、研究、安全评价及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宏海陈宜华张兴凯程厉生吴冷峻王云海贾安民。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的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

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1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YSJ019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矿井局部通风利用局部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井下独头巷道进行通风的方法。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通风防尘部分详解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通风防尘部分详解
10
6.4.2.2 6.4.2.3
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 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
不低于60%。
行回采作业。
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
区,需要通过时,应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
流。
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应经常维护,保持清
洁和风流畅通,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
2018/10/13 11
6.4.5.5 接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 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Ⅰ级标准要求(即对粒 径不大于5μm的粉尘,阻尘率大于99%)。 24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4 通风防尘)
2018/10/13
1
6.4 通风防尘部分
6.4.1 井下空气 6.4.2 通风系统 6.4.3 主扇
6.4.4 局部通风
6.4.5 防尘措施
2018/10/13 2
6.4.1 井下空气
6.4.1.1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 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O2应不低于 20%,CO2应不高于0.5%。 6.4.1.2 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
巷道型采场和掘进巷道应不小于0.25m/s
电耙道和二次破碎巷道应不小于0.5m/s 箕斗硐室、破碎硐室等作业地点,可根据具 体条件,在保证作业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 接触限值符合GBZ 2规定的前提下,分别采用 计算风量的排尘风速。
2018/10/13 6
6.4.1.6 采掘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应符合表7的规 定,否则,应采取降温或其他防护措施。
2018/10/13 18
6.4.3.4
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
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
的仪表。每班都应对扇风机运转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检测》(AQ2023.3-200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检测》(AQ2023.3-200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检测(AQ2023.3-2008)摘要:本文档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23.3-2008)的一部分,其中详细介绍了通风系统的检测方法和要求。

通风系统是地下矿山的重要设施之一,对矿井内空气质量的改善、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检测,可以确保矿井内正常通风,有效预防矿井事故的发生。

1、引言地下矿山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通风系统的有效性对于矿山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通风系统的检测是保障矿山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档旨在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通风系统检测提供标准和指导。

2、通风系统检测方法通风系统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通风巷道气流量检测通风巷道气流量是评估通风系统工作状态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风巷道气流量的检测方法包括利用流量计测量、热式气体流量计测量等。

2.2 通风巷道风速检测通风巷道风速是评估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的重要参数之一。

通风巷道风速的检测方法包括利用风速仪测量、风速传感器测量等。

2.3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是评估通风系统是否能够有效改善矿井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包括氧气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可燃气体浓度等指标的检测。

2.4 通风设备运行状态检测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对通风系统的工作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通风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测包括风机运行状态、排烟装置运行状态等指标的检测。

3、通风系统检测要求3.1 检测周期通风系统的检测周期应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中期检测和临时检测。

3.2 检测人员资质要求通风系统的检测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人员应具备通风系统工作原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3.3 检测记录和报告通风系统的检测应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包括检测日期、检测人员、检测结果等内容。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Ventil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s local ventilation自 2009-1-1 起执行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局部通风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

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局部通风设计、研究、安全评价及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宏海、陈宜华、张兴凯、程厉生、吴冷峻、王云海、贾安民。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的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

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YSJ019 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通风防尘部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通风防尘部分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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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9
6.4.2 通风系统
6.4.2.1 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于自然风 压较大的矿井,当风量、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质 量能够达到6.4.1的规定时,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 替代机械通风。 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并绘 制全矿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应标明风流的方 向和风量、与通风系统分离的区域、所有风机和 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等。 井下采用硐室爆破时,应专门编制通风设计和安 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执行。
巷道型采场和掘进巷道应不小于0.25m/s
电耙道和二次破碎巷道应不小于0.5m/s 箕斗硐室、破碎硐室等作业地点,可根据具 体条件,在保证作业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 接触限值符合GBZ 2规定的前提下,分别采用 计算风量的排尘风速。
2013-12-9 6
6.4.1.6 采掘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应符合表7的规 定,否则,应采取降温或其他防护措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4 通风防尘)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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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通风防尘部分
6.4.1 井下空气 6.4.2 通风系统 6.4.3 主扇
6.4.4 局部通风
6.4.5 防尘措施
2013-12-9 2
6.4.1 井下空气
6.4.1.1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 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O2应不低于 20%,CO2应不高于0.5%。 6.4.1.2 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
表7 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规定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 % ≤28
≤26
风速 m/s 0.5-1.0
0.3-0.5备注ຫໍສະໝຸດ 不规定不规定上



≤18

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通风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通风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通风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通风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井下空气质量和气候条件、生产矿山系统通风、局部通风及通风管理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深井矿山生产系统,以及矿山基建(坑探)期间深井(300 m~1200 m)长巷(≥1500 m)独头掘进的通风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和其他与煤共(伴)生矿藏,以及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AQ 201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AQ 2013.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检测AQ 2013.4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管理AQ 2013.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鉴定指标AQ 20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矿井通风系统向井下各作业地点供给新鲜空气并排出污浊空气的通风网路、通风设备和通风构筑物的总称。

3.2多级机站通风系统在矿井主通风风路的进风段、需风段和回风段内各设置若干级风机站,接力地将地表新鲜空气由进风井巷送到井下需风区段或需风点,并将作业产生的污浊空气经回风井巷排出地表所构成的通风系统。

3.3通风构筑物通风系统内用于引导风流、遮断风流和控制风量装置的统称,如主扇风硐、反风装置、风门、风桥、风幛、导风板、挡风墙、调节风窗和空气幕等。

3.4矿井总风量矿井通风系统的总进风量或总回风量值之大者。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金属和非金属地下矿山是重要的资源开采领域,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非常重要。

下面将介绍金属和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是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设计和科学的管理措施,确保矿山空气的流通和污染物的排放,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通风系统设计1. 总体设计原则:通风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地下矿井的特点和工艺流程,并满足以下要求:确保矿井良好的空气质量和适宜的温湿度条件,保证矿井内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有效控制火灾和瓦斯爆炸的风险。

2. 空气流通: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流通性,避免局部气体积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设计应合理设置通风风门和风井,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3. 空气过滤:通风系统应设置空气过滤装置,减少粉尘和有害气体对矿工的危害。

过滤装置应定期检修和更换,确保其工作性能良好。

4. 烟雾和火灾控制:通风系统应设置烟雾和火灾探测装置,及时发现和控制火灾事故,确保矿井内的安全。

三、通风管理措施1. 通风监测:矿山应设立专门的通风监测部门,定期对矿井内的风速、风量和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2. 通风巡查:矿山应定期进行通风巡查,检查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通风设备故障和通风管道堵塞等问题。

3. 现场通风管理:矿山应对地下工作面和尾矿堆放场所进行现场通风管理,确保地下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流通和质量。

工作面应合理设置通风风门,控制风量;尾矿堆放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4. 通风应急预案:矿山应制定通风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矿工培训和教育1. 安全教育:矿山应加强矿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金属非金属矿山斜坡道掘进局部通风设计

金属非金属矿山斜坡道掘进局部通风设计

137金属非金属矿山斜坡道掘进局部通风设计王 杰,陈 杰,刘 扬(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铜陵 244000)摘 要:金属非金属矿山斜坡道掘进施工期间,存在通风路线长、阻力大等问题,局部通风设计不合理,将会导致工作面新鲜风流不足,不仅影响生产效率,甚至造成安全隐患。

科学合理的通风设计,能确保系统的稳定可靠及合理性,对于高效生产和通风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根据工程特征以及通风条件确定合适的局部通风系统,计算工作面需风量和通风阻力,选择合适的风筒和风机组合,提出保障通风效果和通风安全的具体措施,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

关键词:斜坡道;局部通风;需风量;通风阻力;通风安全中图分类号:TD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65(2022)01-0137-3Local ventilation design of ramp excavation in metal and nonmetal minesWANG Jie, CHEN Jie, LIU Yang(Tongling Nonferrous Metals Group Tongguan Mine Construction Co., Ltd,Tongling 244000,China)Abstract: During the ramp excavation construction of metal and non-metal mines,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long ventilation route and large resistance. The unreasonable design of local ventilation will lead to the lack of fresh air flow in the working face, which will not only affect the production efficiency, but also cause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ventilation design can ensure the stability, reliability and rationality of the system, which is very important for efficient production and ventilation safety. According to the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and ventilation conditions, this paper determines the appropriate local ventilation system, calculates the required air volume and ventilation resistance of the working face, selects the appropriate combination of air duct and fan, 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measures to ensure ventilation effect and ventilation safety, so as to create good operation conditions for safe production.Keywords: ramp; Local ventilation; Required air volume; Ventilation resistance; Ventilation safety收稿日期:2021-12作者简介:王杰,男,生于1990年,汉族,安徽合肥人,本科,中级安全工程师,研究方向:矿山采掘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

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管理制度

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管理制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管理制度、规程测风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按局、矿配风计划及调风措施调配各点风量;每旬对全矿井风量进行一次测定,采掘工作面根据需要随时测定。

2.调测风量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要求,及时报表,做到测定准确,报表及时,数据真实。

3.经常了解、掌握、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状况,随时负责检查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发现异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和汇报。

4.保证局扇不拉循环风。

5.当班通风安全管理参谋,经常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6.严格按规定保养,校正仪表,保证仪表的要求精确度。

7.凡因不按要求测风,报假表而造成通风系统出现事故者,测风工要负主要责任。

8. 及时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局部通风工岗位责任制1.掌握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各项规定,熟悉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

2.管理好局扇和风筒,根据掘进工作地点合理选择局扇和风筒,保证局扇安装和风筒敷设符合标准要求。

3.确保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保证百漏风率不大于5%。

4.负责使用风筒的撤、装运、晒工作,现场备用风筒要折叠,堆码整齐,被损坏的风筒要及时运出地面,翻晒修补。

5.建立局扇安装,风筒使用台帐。

6.班班按《通风质量标准》检查局扇和风筒使用完好情况,每台局扇得分不得低于90分。

7.及时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主扇司机岗位责任制1.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要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的清洁、整齐。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当设备发生不正常的情况自己又不能处理时,应立即报告矿长,如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可根据具体情况,使设备停止运转,并向调度室汇报派人处理。

4.按规定每隔1小时作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每班末向矿调作一次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看书、看报、不干私活、不打瞌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金属非金属矿山公司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公司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公司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必须检查顶盘及两邦浮石,处理好炮烟后再作业。

二、接风筒时,接头要顺接,要保证不漏风。

风筒末端距水平作业面不得超过15米,天井风筒应接在安全平台下面。

三、距主风流10米以上作业地点,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距主风流较远的长距离巷道必须采用混合通风或接力通风。

四、密闭风门必须保证坚固不透风。

五、通风使用的电缆不准爬风、水管,更不准随地架设,接头必须包好不漏电。

六、挪动扇风机时,不准带电挪动及操作。

七、扇风机使用的电器开关应放置在顶盘两邦岩石稳固、无漏水的安全地方。

八、扇风机的开关保险丝规格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7倍,运转开关不得超过1.2倍。

九、扇风机吸风口应安设金属安全阀。

十、通风设备必须每天检查,定期检修,每月注油一次。

十一、扇风机和风筒安装要牢固。

十二、放炮前不得开启扇风机,以免震坏扇风机和风筒。

局部通风管理技术标准

局部通风管理技术标准

Xx煤矿局部通风管理技术标准1.目的加强井下局部通风机的管理,防止因局部通风机管理混乱造成的瓦斯积聚等安全生产事故。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井下所有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

3.术语定义3.1局部通风局部通风,就是对未构成通风回路的巷道进行通风,多使用局部通风机(局扇)和风筒通风。

3.2循环风循环风湿之一台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次进入同一台局部通风机的进风流中。

3.3无计划停风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止局部通风机时,没有按规定进行申请审批而擅自开停局部通风机。

4.职责4.1通风科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维护、拆除,负责局部通风日常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2使用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提供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电源,负责风通的连接、维护和回收等工作。

5.管理要求5.1一般要求5.1.1局扇设专人、挂牌管理,施工单位的跟班队长指定为局扇管理责任人,并及时在《局扇通风管理牌板》上签名;局扇严禁随意停开,未经通风科许可,不得移挪;局扇要定期更换。

5.1.2局扇必须使用风电闭锁装置,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

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必须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现场瓦斯检查员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并汇报通风科和矿调度室处理。

5.1.3局扇要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不得发生循环风;安装局扇的地点巷道全风压风速不得低于0.15m/s,供电要采掘分开。

5.1.4局部通风机不得采用串联通风,在实现独立通风非常困难,符合《规程》允许条件下,可采用一次性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岩巷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1.5因通风系统原因(串联通风次数超过规定),局扇供风无法解决的,通风科不给予安装局扇,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特殊情况由矿组织制订专项措施。

5.1.6巷道掘进中途变更施工单位,由通风科、生产调度室、原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5.2局部通风机安装5.2.1局扇安装。

施工单位必须在矿规定供风期限前2天提供电源,即350电源开关,安设在距开窝点不超过3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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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围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

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局部通风设计、研究、安全评价及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宏海陈宜华张兴凯程厉生吴冷峻王云海贾安民。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的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

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21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YSJ019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
矿井局部通风
利用局部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井下独头巷道进行通风的方法。

3.3
压入式局部通风
主风流上风侧的新鲜空气用局扇和风筒送入独头巷道工作面,并将作业产生的污浊空气经独头巷道排出至主风流下风侧的通风方式。

3.4
抽出式局部通风
主风流上风侧的新鲜空气经独头巷道进入掘进工作面,而产生的污浊空气用局扇和风筒排出至主风流下风侧或直接排至回风井巷怕通风方式。

3.5
混合式局部通风
主风流上风侧的新鲜空气用局扇和风筒送入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而产生的污浊空气经另一套局扁和风筒排出至主风流下风侧或直接排至回风井巷的通风方式。

4局部通风
4.1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部扇风机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如果独头工作面距进风巷不超过7m时,宜采用自然扩散。

4.2掘进长距离独头巷道,当一台局扇提供的风量不足时宜采用局扇串联通风。

4.3局部通风的风简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O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抽出式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式风筒的出口5m以上,且压入式风筒出口吹出的风量应小于拙出式风筒入口吸入的风量。

4.4压入式通风进风口应设在新鲜风流处,并防止产生循环风;抽出式通风出风口应设在主风流下风侧处,入下风侧风流会污染其他作业点,则应将抽出的污风用风筒直接引入最近的回风井巷内。

4.5局部通风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

4.6采用支柱法掘进天井时,风筒口应伸出保护台,并加保护罩,采用吊罐法掘进天井时,宜扩大中心孔加强通风(孔径300mm以上),或使风筒随吊罐上下移动。

4.7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设备,待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人员方可进入。

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应连续运转。

4.8局扇应指定人员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4.9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和独头巷道,应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

若需要进入,应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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