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一章考点归纳
财经法规第一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重点】本章内容为历年考试的重点章节。
考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本章重点为第三、五节。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例题·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指的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答疑编号4001010101]『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会计法律制度指的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包含在里面的。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注意单选、多选)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多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会计法律——××法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2.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1)《会计法》(单选)①制定:我国的会计法律是1985年通过的,经过1993年第一次修订,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②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了解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总会计师条例》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企业会计制度》[答疑编号4001010102]『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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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④地方性会计法规。
【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3)适用空间范围: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注意以下事项:①范围仅限于境内,但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
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③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会计事务不受现行《会计法》的约束。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已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会计规章如20XX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XX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27号部长令发布,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XX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形式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
(4)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 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 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 单位负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 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 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 离岗)( 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 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 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一节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法律制度:(制定)A国家权力机关B行政机关(单、多、判)(包括)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2、理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在行使会计管理职能时、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重要考点,2011、2012)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三个层次: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多选)(一)会计法律——××法●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包括内容:A《会计法》B《注册会计师法》(1993.10.31通过,目前2个)《会计法》✧地位:A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B会计法律制度中的最高法律C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D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制定时间:1985.1.21现行《会计法》2000.7.1开始实施✧立法宗旨、目的:A规范会计行为B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C加群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D提高经济效益E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的有:A国家机关B社会团体C公司企业D事业单位E其他组织⏹外国驻华使馆不需要遵守会计法,而中国驻外使馆要遵守会计法,个人、个体工商户不用遵守会计法(二)会计行政法规——××条例✧制定机关:A国务院制定并发布B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作用: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一准则两条例:A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B《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C《总会计师条例》✧制定依据:《会计法》(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内容:A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C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B→C→A,好比“我们坐在教室学习”)✧包括:A会计部门规章(1基本3办法)a)《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办法》b)《会计从业管理办法》c)《代理记账管理办法》d)《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会计规范性文件:(几个特殊的)a)《会计档案管理办法》b)《企业财务通则》c)《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d)《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多选)A《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B《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C《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制度。
财经法规讲义(第一章)
3.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 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
•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
•
对
2.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
布的制度办法,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3.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制度办法,
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 办法》等。
• 会计行为,是指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单位会计 信息质量的管理『行正为确和答监案督』行错为:; 3.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 计师法》。
• 二、会计行政法规——《……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
(二)记账凭证
[多选题]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包括(
)等。
•ABCDA.B......C经记凭填D济账证制1记2业填标的凭..概内账务制志名证念容凭事记称的(证项账日脑是的凭期子对内证中经容的拍济摘日下业要期张务;记事记账项账凭按凭证其证的性的照质名片加称)以和归编类号、;确经定济会业计务分事录项,摘并要据;以应登记记会会计计科账目簿、的方凭向证和。金
自-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1、本章应掌握的日期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6天————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15天————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20天————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期限60天————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半年度度终了60天后对外提供、90天————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进行上岗注册登记4个月————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6个月————持证人员离岗6个月应进行离岗备案、1年————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由会计室保管1年2年————财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在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电算化、3年————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总会计师应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不少于3年、会计主管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5年————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资格考试、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4、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5、会计人员的管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6、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7、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职责,不得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复杂。
8、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的行为。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第一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
(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通过; 1985年5月1日起实施; 1993年12月29日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2)会计行政法规①制定主体:国务院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②构成:A、会计规章、《XX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会计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财经法规重点总结第一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会计法律有2部分别是:《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他们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
(其中《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其他会计法律的制定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自2000年7月1日实施)3、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它主要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4、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5、《企业会计准则》注意版本92年的是行政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会计规章;《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是规范性文件(注意区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主要内容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等以上多注意多选第一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主要内容: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主要包括: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2、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①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②会计市场管理③会计专业人才评价④会计监督检查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4、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比如会计证的考试继续教育都是由本地区的财政部门管理。
课外延伸——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5、.《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其他部门没有权利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但不排除联合制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制度。
6、①对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会计法》允许其制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应按规定报批或备案。
财经法规第一章新增知识点整理
三、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基础删除了此章,财经法规增加了这部分内容,今年多关注)(一)内容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等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会计档案的保管保管(1)“永久+定期”缺一不可(2)定期: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三)内部审计(2014新大纲新增)1.概念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
2.内容内部审计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等。
3.特点内部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设在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
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
4.作用(1)预防保护作用;(2)服务促进作用;(3)评价鉴证作用。
(四)、会计从业资格(2014年大纲调整)(五)、法律责任(未变化,要求:掌握)(一)违法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账簿)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账簿)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凭证)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凭证)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处理方法)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报表)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记账文字和货币)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会计版)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txt49礁石因为信念坚定,才激起了美丽的浪花;青春因为追求崇高,才格外地绚丽多彩。
50因为年轻,所以自信;因为自信,所以年轻。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④地方性会计法规。
【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3)适用空间范围: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注意以下事项:①范围仅限于境内,但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
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③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会计事务不受现行《会计法》的约束。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已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会计规章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27号部长令发布,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形式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
(4)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财经法规第一章考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1: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考点2:会计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包括《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定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考点3: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考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包括《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5:会计工作行政管理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考点6: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责是: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市场管理(准入管理、过程监管、市场退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管理。
考点7: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财经法规(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讲7个问题: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三、会计核算四、会计监督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六、法律责任七、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本章适用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本知识点典型考核方式和内容】【例题·多选题】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
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四个层次)(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本知识点典型考核方式和内容】【例题·多选题】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会计法》是()。
A.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B.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C.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D.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会计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本知识点典型考核方式和内容】【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会计法》适用范围的有()。
A.个体工商户B.企业、事业单位C.国家机关D.社会团体【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的单位有()。
A.社会公益团体B.司法机关C.村民委员会D.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会计法》调整范围的有()。
A.某个人消费者将商店开具的购买服装的发票撕毁B.某上市公司没有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的事实C.某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隐瞒其实际收入D.某国有企业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如:《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本知识点典型考核方式和内容】【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202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复习要点(第一套)
202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复习要点(第一套)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相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当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一部是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准则。
另一部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它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准则。
当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订通过。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例如国务院2000年6月21日发布、于2001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1990年12月31日发布并实施的《总会计师条例》。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如表1—1所示。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
它包括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二是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三是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一)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责任(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法》将地方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限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权和处罚权(四)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管《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财政部门)(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这里的“制度”不是通常所讲的“制度”概念,它既包括“规章”,也包括“规章”以外的制度、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能仅理解为制度。
(二)会计市场管理广义的会计市场主要包括:会计用品市场和会计中介机构服务市场。
会计用品市场主要包括会计软件市场、会计资料市场和会计用具市场。
会计中介市场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市场(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市场。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广义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评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评价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评价。
财经法规重点解析第一章
财经法规重点解析第一章1、会计法律制度。
例:下列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是:()A、注册会计师法B、小企业会计制度C、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D、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过程中具体操作的依据包括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构成了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会计管理。
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4、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可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情况:从业+会计师,从业+高级会计师,从业+三年会计工作。
其他都不是。
(2)不属于会计岗位的: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之前是会计岗位)收费员,收银员,审计等都不是会计岗位。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负责单位内部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否则按会计法45条处理)(不能排除其他会计人员的责任)一般违法行为:不依法设置账簿、私设账簿、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凭证,或者凭证不符合规定、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依据不同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使用文字或记账本位币、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内部监督制度。
(除了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之外的行为)特殊违法行为: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6、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性:企业会计核算要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相关性:提供的会计信息要与使用者经济决策有关可比性:相同企业或不同企业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融资租赁谨慎性:企业对各项资产提取的各种减值准备金。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重点-图文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重点-图文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考点总结表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层次制定机构包括内容法律地位(1)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计法》(2)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3)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部门规章财政部(部长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性文件财政部(文件形式)《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表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总原则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制定准则并组织实施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并报备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财政部门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准入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范畴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自我监督的再监督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低于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中介行业第一部法律低于《会计法》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同级财政部门——地方会计学会表九、会计档案包括内容(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属于其他会计档案(2)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不属于会计档案容【注意】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而凭证、账簿、计划、审计报告都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会计档案管理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注意】如题目表述为“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提供查阅和复制分类:永久和定期保管期限定期保管期限: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起算日期: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程序销毁不得销毁表十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原则影响因素:单位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负责人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工作经历适用范围:国有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回避制度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内担任出纳工作【注意】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的是直接上级和直接下级直系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表十五、会计从业资格(老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免试会免试条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件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证书管上岗注理册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对象所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学分每年不少于24学分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调转登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自离开之日或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记变更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表十六、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司机和驾照)高级职务中级职务会计专业职务初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注意】没有注册会计师、也没有总会计师初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财经法规》总结第一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1.三个层次制定机关包括时间法律法规会计2. 总会计师是由提名,由任免,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3.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行政管理,实行原则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级管理。
4. 会计市场管理包括、、。
5. 准入对单位管理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由备案,代理记账机构由批准,领取。
6. 自律管理有两个组织(1) 是_个(2) 是_个7. 单位管理:是本单位的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不得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会计资料的、负责。
8. 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 , 一般会计人员,总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9. 会计核算必须以为依据,以虚假的业务为依据核算是一种行为,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核算。
10. 会计资料真实性指会计资料所反映应同实际发生相_致,完整性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工作的生命是011伪造,变造012. 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和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13. 会计凭证按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
14 可作为原始凭证,购销合同作为原始凭证。
15. 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及时交会计机构,最迟不超过。
16. 原始凭证:(1)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 ,并向报告。
(2)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 ,金额有错误的应由—(3)完全无误的原始凭证应。
17. 收、付款记账凭证由签章。
18.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不能用入账,保管原件的单位开据对方入账。
19. 会计账簿按分为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备查账)按分为订本账、活贞账、卡片。
20. 会计账簿根据审核无误的为依据,登记账簿要做到21. 登记账簿要用书写,不得使用或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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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一般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部分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 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 2.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会计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2.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会计人员是企业单位内部的重要主体,其选拔任用均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考点三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1.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依据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就是: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我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其事 关整个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办理以下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 (三)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序时、分类地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 (四)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时间内财务状况和某一特定日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 (五)会计档案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1.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会计档案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如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2)会计账簿,如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2.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移交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5类。
会计档案保管 4.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六)其他 1.会计年度 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 2.记账本位币 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另根据《会计法》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 3.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和会计报告方法,这考点四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 2.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既对委托人负责,也对财 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考点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1.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对于不具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和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3.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 (二)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委托人是指委托 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 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包括:(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包括:(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 5.法律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 (三)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 “门槛”。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 括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 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 2.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 1.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2.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主要的会计工作岗位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等。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交接的程序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3.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考点六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我国《会计法》的法律责 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种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 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第43条至第49条明确规定的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分构成。
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师条例》。
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会计学会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