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急救药品的合理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采购: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企业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 储存:急救药品应当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库房或仓库中,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且应与其他药品保持分开存放。
3. 配发:急救药品的配发应遵循合理使用、急救救治和紧急需用的原则,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发,并在配发记录簿中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4. 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根据药物临床适应症和剂量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监管:急救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进销存管理、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对急救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3)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急救备用药品的空安瓿、输液空瓶等应统一存放,以便统计和核对。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急救药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员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场所和人员。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储存1.储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明火,防止阳光直射。
2.药品储存柜必须标明药品名称和有效期,并保持干净整洁。
3.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储存在封闭的容器中,防止受潮和变质。
4.药品储存柜应设有维护温度和湿度的设备,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采购1.采购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是正规渠道购得的,确保质量可靠。
2.采购过程中必须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和药品的质检报告。
3.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采购,避免过量存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和授权,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必须仔细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和外观,并确保无异常。
3.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的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使用。
4.使用后的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与维护1.对储存的急救备用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有效期和外观是否正常。
2.定期对药品储存柜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卫生。
3.对急救备用药品进行定期维护,如更换过期药品、修复受损的包装等。
七、急救备用药品的更新与处置1.在药品接近有效期时,必须及时进行更新,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2.更新的药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严禁将急救备用药品随意丢弃或用于非急救目的。
八、急救备用药品的培训与记录1.对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等。
2.培训后必须进行相关考核,并将培训记录保存在档案中。
3.对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药品的领用、使用和废弃等。
九、违纪处分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急救备用药品资格等。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备用药品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或者特定需求而准备的药物储备。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储备的可及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员工健康和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可根据其用途和特性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急救药品、防治传染病药品、特殊药物等。
各类备用药品应根据其特性和药效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
三、备用药品储备和采购程序1.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根据组织的需求、受灾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明确所需药品种类和数量。
2.药品采购:根据备用药品储备计划进行药品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3.药品储存: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并远离有害物质。
药品储存区域应标明药品名称、存放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确保储存环境的清洁整齐。
4.药品使用: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根据需要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备用药品库管理备用药品库是指专门为备用药品储备而设立的库房或储存空间。
备用药品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药品库区域划分:根据备用药品的类别和特性,合理划分药品库的区域,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放置在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污染。
2.库存监控:建立备用药品库存清单,对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库存不足或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补充或处理。
3.药品保质期管理: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应进行合理规划,并在药品包装、标签上明确标注有效期。
过期药品应及时淘汰和销毁,防止使用过期药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4.药品存放管理: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封闭、防潮、防尘、避光的柜子或货架上,并采取防火、防盗等保障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
五、药品使用与监管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申请和审批程序应严格执行。
使用药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循使用规范,如正确剂量、适当途径和时效等。
同时,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误用或滥用的情况。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统一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并配备专人负责库存、配置、管理和监督。
2.医院应根据急救种类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急救备用药品种类,确保库存量能满足急救需要。
3.急救备用药品库房应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
4.库房内应分类存放急救备用药品,按照药物类型、规格、生产厂家等进行标识,保持药品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医院应建立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医院应定期对急救备用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使用。
三、使用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由具有相关技能和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效果。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注重消毒、洗手等个人卫生要求,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放回库房,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对于过期、变质或者外观有异常的急救备用药品,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及时予以处置或替换。
四、药品禁忌和不良反应处理1.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详细了解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确保判断和使用的安全性。
2.对于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停用该药品,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补液、给予抗过敏治疗等。
3.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和上级医生报告相关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和记录。
五、药品报废和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者受污染的,应立即报告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由其统一处置,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保。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急救备用药品是指在救援和急救活动中,用来进行一般急救和伤害护理的药物。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并确保急救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下面是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一个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急救人员的安全,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急救药物的合理、准确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机构或单位的急救人员和相关人员。
二、管理与保管1.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的要求。
2.急救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或箱内,禁止与其他药品混放。
3.急救备用药品应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下,避光、干燥、清洁、通风,温度和湿度适宜。
4.库存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盘点,及时消耗过期药品,并报告有关部门。
5.药品柜或箱上应贴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所存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6.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三、使用与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急救规程和操作流程。
2.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时限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免超过有效期限的使用。
3.使用后的急救备用药品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抛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各类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监督1.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急救备用药品的相关知识培训,包括急救药物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以及如何进行复苏等技能培训。
2.对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技能评估,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急救备用药品。
3.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必须经过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不当使用急救备用药品的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并依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五、事故应对与报告1.发生急救备用药品使用不当、过期使用或其他相关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备用药品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药品,以备不时之需。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对于保障医疗机构的治疗质量、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建立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管理及合理使用。
二、管理制度2.1 备用药品库管理1.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备用药品库的管理与维护。
2.备用药品库应具备明确的药品摆放顺序和分类,便于快速取用。
3.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应将备用药品库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4.备用药品库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
2.2 备用药品使用控制1.备用药品使用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2.所有使用备用药品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的医生应具备相应的临床经验和资质,并按照标准的用药指南进行使用。
2.3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1.备用药品领用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批,并由专人领用登记。
2.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和药品的安全性。
3.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领,并准确记录药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三、流程3.1 备用药品库管理流程1.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定期对备用药品库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过期或失效药品时,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3.2 备用药品使用控制流程1.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之前,必须经过身份确认,并在使用记录上签字确认。
2.在使用备用药品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并进行相关记录。
3.3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批备用药品的领用申请。
2.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后,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进行领用登记,并将药品交付给领用者。
四、总结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医疗机构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应建立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人开始治疗之前或在治疗期间,在药品储藏室或药箱内,备用的药品。
任何时候,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存放和使用这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1. 建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分类管理为便于管理,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适应症、剂量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3. 质量管理备用药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并具有合法的销售证明和当地药品生产许可证。
使用过期和不合格的备用药品是不可接受的,并应不时地检验相关药品的质量。
二、备用药品的存放1. 药品管理室备用药品应存放于专门的药品管理室,室内要保持卫生,避免灰尘、泥土等外来物质的污染。
同时,药品管理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线和通风等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2. 质量标识和区分对于不同种类和不同功能的备用药品,应该贴上对应的标识,以便管理和使用。
同时,它们应该分别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柜子或货架上,以避免混淆和污染。
3. 定期检查药品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对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处理和清理,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有需要的备用药品。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1. 处方管理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医生的处方或医疗机构的指令,患者只能根据医生的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剂量内使用药品。
同时,药品管理者应按需派发安排用药,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
2. 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在药品管理台的备用药品本上清晰地记录每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此外,当有药品被取出时,需要在药品本上做出详细的记录。
4. 不良反应管理如患者有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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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相关管 理制度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来自目录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 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包括:急救药物、麻精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等,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 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 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 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领用 3.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住院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4.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 须填写《新增必备药品审批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明细,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对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及科室备用药品应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后准备下架,造 表后退回药库 6.各科室、临床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 理部、药学部门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 改 附件:领用备用药品申请、审批、目录表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一、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规模、岗位工种特点以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2.企事业单位应专门设立急救药品库,药品库应设在温度适宜、通风良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地方,且要与管理职责相符。
3.急救药品库应按照摆放顺序,设置合理的药品分类架,药品的名称和使用方法应粘贴在药品分类架上。
4.急救药品库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定期检查急救药品的有效期并进行替换,并进行记录。
5.急救药品库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相关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领取急救药品。
6.企事业单位的急救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急救人员资格证书。
7.急救人员应熟悉急救药品的名称、规格、使用方法和剂量,并定期参加急救药品的知识培训和操作演练。
8.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必须准确识别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并记录使用情况。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急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急救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先确认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使用的药品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
3.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佩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保证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4.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时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进行操作,严禁滥用药品或随意更改药品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5.急救人员在使用急救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6.急救人员在使用完急救药品后,应及时清点和整理药品,核对库存量并定期上报单位领导。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和更新1.急救人员应定期检查急救药品库的药品库存情况,如发现药品不足或过期,应及时上报领导并进行补充和更换。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严重损毁、滥用急救药品或故意瞒报急救药品消耗情况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是一份关于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的草稿,可以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建立建全急救药品、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第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条内容:(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和领用各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批,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护士长凭手续齐全的备药清单向药房负责人领取急救、备用药品。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的内容。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建立《临床科室管理和使用的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品有无变质、变色、有效期等质量问题。
(2)各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科室内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药品,明确职责。
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包括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明有效期,便于检查。
(3)各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使用、补充、退回各环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4)各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由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5)各科室配置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需要时及时获取。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按照“领新用久”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者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者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用的先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急取放及使用。
5.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医院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需要时得到及时抢救和治疗,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3.制度要求3.1.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指按照实际需要贮存于临床科室,供临床急救和治疗的备用药品。
急救等备用药品按照应做到“五定三无二及时一专”(五定:定品种,定数量、规格,定放置地点,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
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
一专:专人管理),保证急救药品在临床的安全、有效使用。
3.2.急救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及数量由医务、护理、药学等多部门共同商讨制订,可根据实际日常工作需求再做调整。
3.3.临床科室可根据本科室诊疗需求,在本院确定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品种目录基础上,确定本科室所需的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填写“急救等备用药品领用申请表”,经临床科室主任、科室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主管院长审批后,至药库办理领用手续。
3.4.临床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清单应与申请表相符。
3.5.临床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确保急救等备用药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及质量状况,确保处于合格的紧急备用状态。
3.6.各科室急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急救车/箱内。
药品摆放应按要求统一定位、统一粘贴标签,确保药品名称、规格醒目可见。
备用药品应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要求贮存。
3.7.临床科室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逐班交接。
确保药品品种、数量账物相符,药品效期及质量状况处于合格的紧急备用状态。
3.8. 临床科室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基数登记本”,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记并优先使用。
距药品有效期小于2个月的急救药品退回药学部门调换更新批号。
3.9.药库建立各临床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调换登记表并详细记录。
回收的近效期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由药学部门汇总,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报损、销毁处理。
3.10.急救等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由医师开具处方/医嘱,至药品调剂室领取补充,并完善相关药品信息变更登记。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4篇)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1、设有抢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二)1、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规范,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抢救车内急救物品、仪器除抢救患者外不得挪用。
3、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4、抢救药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如输液器、注射器、输血器等)保证一定基数,无过期,用后应及时补充。
5、抢救药品、仪器、药品做到班班交接检查,每周总查一次,检查有无过期、变质、基数是否相符、抢救仪器是否性能完好等,交接、检查后签全名。
6、急救物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消毒备用。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三)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四)1.抢救药品、物品为抢救病人配置,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抢救药品、用物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前言二、管理和使用制度1.药品存放(1)急救备用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或柜子中,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可靠。
(2)急救备用药品柜每日由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药品的完好和有效期,并按时间顺序排列。
(3)急救备用药品柜的放置位置要明码标价,并制定相应的指示和指引。
2.药品使用(1)急救备用药品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使用时的正确和及时。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应先核查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有效期,在使用后需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的持续可用。
3.药品消耗(1)急救备用药品的消耗应及时记录,并及时补充消耗的药品,保持备用药品的数量充足。
(2)记录中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消耗日期和补充日期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三、领用补充管理制度1.领用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领用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证件,并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2.补充程序(1)急救备用药品的补充由药库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
(2)补充人员应核对库存量,根据领用单上注明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进行补充。
(3)补充的药品要有专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补充日期等信息。
3.库存盘点(1)急救备用药品库存要定期进行盘点,一般为每月一次。
(2)盘点人员需核对库存量,并盘点药品的有效期,确保药品没有过期或即将过期。
四、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领用流程(1)领用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2)填写领用单。
(3)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4)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5)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补充流程(1)药库负责人检查库存量。
(2)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3)补充药品。
(4)记录补充信息。
(5)药库负责人签字确认。
3.库存盘点流程(1)盘点人员核对库存量。
(2)核对药品有效期。
(3)记录盘点结果。
(4)药库负责人核对盘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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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
(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等),交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保管储存。
储存各环节,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4.2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4.3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4.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病区护长、科护长、护理部、药学部(晚上及节假日向夜巡护长及医院总值班汇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 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专人管理。
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6.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按照医院高危药品目录)等应使用红底黑色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7.每月清查库存,检查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8.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
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账。
江油市中医院
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