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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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合法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一直存在争议。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正当防卫过程中依法认定正当防卫的若干规定》,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对于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情况和侵害行为的危害程度。

在主观故意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为了防卫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行为目的。

在客观情况方面,行为人的防卫行为必须与侵害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必须是为了制止、阻止、消除非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

此外,侵害行为的危害程度也是认定正当防卫的重要因素,危害程度越大,行为人采取的防卫行为就越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其次,对于正当防卫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当防卫行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过当防卫是指在非法侵害已经停止或者即将停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继续采取防卫行为,导致侵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为。

针对过当防卫,规定了在认定过当防卫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客观情况和过当行为的危害程度。

同时,对于过当防卫的处罚也做出了规定,即对于过当防卫的行为人,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对于正当防卫的举证责任也做出了规定。

在正当防卫案件中,被告人主张正当防卫的,有证据证明正当防卫的,依法予以采信;被告人主张正当防卫的,证据不足以排除合法防卫的,依法予以采信。

这一规定为正当防卫的举证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利于保护正当防卫行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关于办理正当防卫过程中依法认定正当防卫的若干规定》的出台,为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理性对待正当防卫权利,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界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而近年来,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对于正当防卫的新标准也逐渐得到了明确。

首先,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得到了扩大。

以往对于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一直局限于个人,但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得到了扩大,不仅包括了个人,还包括了单位。

这意味着,在单位面临非法侵害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来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这为企业和组织提供了更多的保护措施。

其次,正当防卫的防卫标准也得到了明确。

在过去,对于正当防卫的防卫标准一直比较模糊,容易引发争议。

但是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正当防卫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正当防卫的防卫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了非法侵害的情况、防卫行为的必要性、防卫手段的合理性等方面,为正当防卫的界定提供了更加清晰的依据。

再次,正当防卫的程序规定也得到了加强。

在过去,对于正当防卫的程序规定相对较少,容易导致防卫行为的程序不当而受到法律追究。

但是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正当防卫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正当防卫的程序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了紧急情况下的防卫程序、事后报警的规定等,为正当防卫的程序提供了更加严谨的要求。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的新标准在不断完善和明确中,为人们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正当防卫的适用更加公正合理,也为社会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正当防卫的新标准,同时也要在实际生活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做到既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又不违反法律规定。

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只有正确理解和适用,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论正当防卫的界限

论正当防卫的界限

论正当防卫的界限摘要: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该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变化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国防权利变得更加突出。

正当防卫与过度保护之间的界限已成为确定正当防卫与过度保护的重点研究课题,进而决定正当防卫权对社会实际实施的影响。

所以在这方面,对辩护权利边界的准确和合乎逻辑的搜索起着关键作用。

我国刑法第2条第20条规定了“明显超过规定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法律保障。

但是,本条的规定对“重大损害”和“重大超支”作出了说明。

缺乏明确性引发了我国教育环境的规模问题。

所以本文从“昆山自卫反击案”和“辱母案”结合实况调查的法律条文入手。

希望找出国家的缺点,通过分析该领域的现行法律,就改进提出建议。

本文概述了防卫边界,包括我国与西方的差异和原则。

重点将放在国防边界的精确划分及其详细重要性上。

在分析美国和日本的防御限制和自卫权的同时,通过去除杂质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到了国内的弱点。

通过演示详细说明了“重大损害”和“必要限制”等官方术语。

通过使用自卫限制、规则和司法定义,帮助保护中国公民并防止虐待。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防卫界限一、正当防卫的背景及意义(一)正当防卫背景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处理故意伤害的“司法保护”也在增加,大多数人甚至不清楚司法。

现在法律保护在我国整个刑事司法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辩护权有效地影响了我们公民打击不法行为的决定。

正当保护主义意识形态的出现,进一步削弱了肇事者的嚣张气焰。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法律保护是容易理解的,但法律保护的限制的定义在实践中是模糊的,难以理解。

国家刑法规定,法律保护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度,这些问题最终都会以社会冲突和法律纠纷的形式出现。

该研究分析并解决了当前法律辩护中的问题,更精准地判断其是否适用于法律保护的类型,明确法律辩护的具体边界。

找出当前的缺陷和原因,重新定义正当保护标准,减少正当防卫定义模糊引起的社会冲突。

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明确规定,被害人需要履行各自的刑事责任,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何理解刑法第二十条防卫过当

如何理解刑法第二十条防卫过当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如何理解刑法第二十条防卫过当核心内容:什么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防卫过当?以下由赢了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知识,帮助您更好的把握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和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防卫过当概念、特征及罪过形式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特征:1.防卫过当的犯罪客体只能是其所构成的具体犯罪的客体。

对于防卫过当,应当依据其罪过形式和客观行为的性质,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2.防卫过当在客观上表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其具有防卫前提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然有罪过。

这种罪过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否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主观心理态度。

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一种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身安全和财产的权利和行为。

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或遭受武力袭击时,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采取的行动。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有具体的条件和限制,例如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使用必要的防卫手段,不能使用过度的武力等。

紧急避险是指在自然灾害、事故、暴力冲突等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身安全而采取的行动。

紧急避险可以包括撤离到安全地点、躲避危险、寻求帮助等。

以下是一些常识和建议,供参考:
1.了解当地的相应法律法规,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具体
规定和限制。

2.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过度的情绪反应。

3.如果遇到非法侵害或武力袭击,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但应注意不要使用过度武力或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4.在紧急情况下,要尽量避免拥挤和混乱的地方,尽快离开危
险区域。

如果可能,提前了解安全出口和隐蔽的避难所。

5.在灾难和紧急情况之前,准备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如食物、
水、药品、应急工具等。

6.与他人保持联络,建立一个紧急联系人,以便在危机发生时能及时通知和寻求帮助。

7.在紧急情况下,遵循当地政府和应急机构的指示和建议,以保证自身的安全。

在面临危险和紧急情况时,个人的反应和行动往往是关键,因此了解和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常识对于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至关重要。

试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试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试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内容摘要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为防止不法侵害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它有利于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敢地同犯罪作斗争,及时有效地制止各种不法侵害,宏扬正气,捍卫法律尊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

正确的运用,可以有效而及时的制止和预防犯罪。

如行使不当,就转化成了防卫过当,而会危害社会,形成犯罪。

《刑法》第20条在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的同时,也同时规定了对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刑法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及“重大损害”作出界定,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偏差,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重大损害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这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判定的一个界限。

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为防止不法侵害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它有利于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敢地同犯罪作斗争,及时有效地制止各种不法侵害,宏扬正气,捍卫法律尊严。

但,它同样是一把双刃剑,认定不当时,将会起到极大的反效果,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一方面鼓励和指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不法行为做斗争,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另一方面也保护不法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构成要件,特征(一)概念正当防卫(legitimate defence),是公民保护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武器,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确的运用,可以有效而及时的制止和预防犯罪。

(二)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的概念可以表述为"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而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三)构成要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正当防卫中的“紧迫性”判断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教义学思考

正当防卫中的“紧迫性”判断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教义学思考

正当防卫中的“紧迫性”判断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教义学思考1. 本文概述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个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的自卫权利。

正当防卫的适用并非无限制,其核心要素之一“紧迫性”的判断尤为关键。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紧迫性”在正当防卫中的判断标准及其对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性。

通过对现行法律条文的分析,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本文将揭示“紧迫性”概念的内涵及其在教义学上的应用。

同时,文章还将讨论如何在确保个人防卫权利的同时,防止正当防卫制度被滥用,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公正性。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本文期望为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2. 正当防卫制度的概述正当防卫,作为刑法体系中一项重要的违法性阻却事由,根植于公平正义的理念与社会防卫的需求,旨在赋予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依法享有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受继续侵犯的权利。

这一制度体现了法律对个体自卫权的尊重与保障,同时在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防止不法行为肆意横行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正当防卫,按照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指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对侵害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它本质上是对不法侵害的一种反击,但因其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得以排除犯罪性,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即使造成侵害人的损害,行为人亦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制度在刑法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进行实质评价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实现刑法目的——预防犯罪、保护法益——的重要手段。

正当防卫的适用,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即在面对紧急状态下个体为自我保护所实施的行为时,刑法应当保持克制,避免过度干预和事后苛责,从而鼓励公民积极维护社会正义,弘扬社会正气。

正当防卫的成立须严格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这些条件构成了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黄金法则”。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法律概念):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概念: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符合条件: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不法侵害发生;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特征: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他人或者国家利益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界定一直是法律界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其标准也一直在不断地完善和调整。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观念的提升,正当防卫的新标准也逐渐浮出水面。

首先,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得到了拓展。

传统上,正当防卫的主体大多是指受到侵害的个人或者单位,而现在,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包括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在内。

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个人或者单位为了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而采取的防卫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为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正当防卫的界定标准更加具体和明确。

在过去,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往往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导致了一些争议案件的出现。

而现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积累,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已经更加具体和明确。

比如,在判断正当防卫时,不仅要考虑到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和侵害行为的性质,还要考虑到防卫行为的必要性、紧急性和合理性,从而更好地保护了正当防卫权利的行使。

另外,正当防卫的法律保护力度也得到了增强。

在过去,一些正当防卫行为往往因为证据不足或者认定标准不清晰而导致了被侵害者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而现在,随着司法体系和公安机关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对于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和保护力度也得到了增强,这为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观念的提升,正当防卫的新标准已经在不断地完善和调整,其主体范围得到了拓展,认定标准更加具体和明确,法律保护力度也得到了增强。

这些变化不仅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正当防卫的标准能够更加科学和合理,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正当防卫的标准

正当防卫的标准

正当防卫的标准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正当防卫的标准却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问题。

首先,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面临非法侵害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判断正当防卫时,必须明确了解非法侵害的性质和程度。

面对不同性质和程度的非法侵害,我们所采取的防卫行为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面对轻微的非法侵害,我们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或者适当的防卫姿势来制止;而面对严重的非法侵害,我们则可以采取更加果断的防卫行为。

其次,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必须尽量选择对侵害行为造成最小损害的手段。

不能因为受到侵害就肆意地进行报复或者过度的防卫。

只有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防卫,才能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

再次,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防卫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紧急情况下,人们的反应往往是本能的,因此对于正当防卫的判断也要考虑到当时的紧急情况。

最后,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合法防卫必须是在正当权利保护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必须是在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正当权利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私人利益而进行防卫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的。

总之,正当防卫的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严格的标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牢记这些标准,做到理性对待非法侵害,合理采取防卫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财产安全的保护,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只有在遵守正当防卫的标准下,我们才能够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那么,《指导意见》对于正当防卫认定标准有什么新的规定?又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扬远律师今日为您解读。

1、遇到他人非法侵入自家住宅,能否实施正当防卫?可以。

2018年7月11日,26岁男子王磊携带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河北涞源县王晓(化名)家院中,并与王晓一家发生冲突。

冲突中,王磊遭王晓一家三口合力反杀。

后王晓一家三口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父亲王新元、母亲赵印芝被批捕;女儿王晓被取保候审。

后本案经保定市检察院审查监督,最终认定王晓一家三口属正当防卫,决定不予起诉。

住宅,是家庭生活安宁的物质屏障。

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私人财产的安全和私人住宅的安宁是人们安居乐业的根本所在。

本案之所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也是因为王磊持刀翻墙入院行凶的行为,破坏了我们每个人心中最深处的安全感。

为此,《指导意见》第5条作出专门规定: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2、遇到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其他乘客能否正当防卫?可以。

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入江中,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该事故系因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并互殴导致车辆失控。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后,全国一片哗然。

也让很多人认识到,针对争抢司机方向盘,殴打司机等现象,不仅要从法律层面进行严惩;也要鼓励其他乘客敢于见义勇为、及时制止,才能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不法侵害不仅包括对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侵害,也包括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侵害。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为维护公共安全、鼓励公民与此类不法行为作斗争,《指导意见》第5条规定: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五篇篇1正当防卫制度适用有了新标准。

今天(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提到,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矫正“谁能闹谁有理”的错误倾向近日,湖南永州“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引发关注,也再次引起公众对正当防卫话题的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在发布会介绍,《指导意见》第一部分专门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总体要求作出规定。

具体而言,应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办案。

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要立足具体案情,依法准确认定。

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

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到,要坚持法理情统一,维护公平正义。

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

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宅可正当防卫此外,《指导意见》提到,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要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的标准

正当防卫的标准

正当防卫的标准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正当防卫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正当防卫呢?下面将从法律的角度对正当防卫的标准进行解析。

首先,正当防卫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非法侵害的条件、防卫的限度和紧急状态的要求。

非法侵害的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非法侵害行为。

非法侵害行为包括对人身或者财产的直接侵害,比如被盗、被抢、被打等。

这种侵害行为必须是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不能是一种潜在的、虚构的侵害。

其次,防卫的限度是指,正当防卫必须是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的。

也就是说,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非法侵害行为的,且必须是为了制止、排除非法侵害的行为。

防卫的手段必须是合理、必要的,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否则就会构成过当防卫。

最后,紧急状态的要求是指,正当防卫必须是在紧急状态下进行的。

也就是说,在面临非法侵害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请求帮助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必须立即采取防卫行为来制止非法侵害。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标准。

在面临非法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来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但是,在进行防卫行为时,一定要注意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不能过当,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行为。

总之,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是也是一项受到限制的权利。

只有在符合非法侵害的条件、防卫的限度和紧急状态的要求下,我们才能够依法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对待正当防卫,做到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的同时,也不会违法犯罪。

正当防卫之限度标准研究综述

正当防卫之限度标准研究综述

正当防卫之限度标准研究综述姜娇(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摘要:随着正当防卫在司法适用上面临的新困境与新问题,正当防卫制度成为现阶段刑法理论研究之热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标准问题又为其中的重点。

防卫制度之适用以防卫者防卫行为的限度标准为核心,因此,从正当防卫制度防卫限度的适用标准入手,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限度问题作综述性研究,分析防卫限度标准问题研究之概况,能更加深刻地理解我国现行正当防卫制度适用标准问题,从而对后续学者们研究正当防卫制度有所裨益。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限度;防卫行为;防卫结果A Review of the Studies on Limit Standard for Justifiable DefenseJiang Jiao(School of Law,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2, China )Abstract : With the emergence of new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in the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justifiable defense, thejustifiable defense system has become a hot topic i n present theoretical studies, and the standard for the applicationof this system i s the priority. The application of the justifiable defense system i s centered on the limit standard for aperson's act of defense. Therefore, starting from the applied limit standard for the justifiable defense, we make a generalstudy on the limit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China's justifiable defense system. Sorting out and analyzing the studies onthe limit standard for justifiable defense may be helpful to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applied standard for China'sjustifiable defense system and other scholars' subsequent studies in this f i e l d .Keywords : justifiable defense; limit standard for defense; act of defense; results of defense[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752 (2021 ) 02-0045-11】D O I : 10.13310/ki.gzjy.2021.02.006正当防卫乃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近些 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关于正当防卫制度 适用标准的案例,“邓玉娇案” “被劫的哥驾 车撞死劫匪案”“于欢案”“赵宇案”等案件 所引发的舆论热潮,折射出目前在我国刑法理 论界和实务界对防卫制度适用标准的研究仍有 待深人。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标准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标准

其 次 ,依 据 我 们 《 『 1 J 刑法 》 2 第 0条 第 2款 得 规 定 , 防 卫过 当 对 具 有 防 卫 意识 是 指行 为人 主 观 上是 为 了使 国家 、 共 利 益 、 应 当减轻 或 者免 除 处罚 . 见 我 国在此 问题上 采取 的是行 为 无价 公 可 本人 或 他 人 的人 身 、 产和 其他 权 利免 受 正在 进 行 的不法 侵 害 。 财 值 的立场 。
成重 大 损 害缺 一 不可
作 者 简 介 : 灿 ( 8 . — )女 , 川成 都 , 读硕 士研 究生 , 南 交通 大 学法律 硕 士教 育 中心 1 廖 1 8— 9 8 , 四 在 西 1级 法律 硕 士 ( 法学 ) 业。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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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管理 的统 管 山相 结合 的农 村 统分 结 合 双 层经 营模 式 , 《 与 农 业法 》 《 包法 》 、承 的相 关 规 定 表述 一致 , 农 村 集 体 森 林 资 源 分 在 户部 分 和 统管 部 分 的林 权 .除 了林 地 权 属 以外 的 三项 林 权 都 可 以依 法 转让 、 包 、 租 、 换 、 转 出 调 拍卖 等 形式 流 转 。但 对 防护 林 、 风 景林 、 特种 林 、 源 涵 养林 等 作 了禁 止 流 转 规定 , 上 世 纪 末 开 水 在 始 强 调加 强 生 态保 护 . 化人 居 环 境 以来 , 优 陆续 分 批 划 定 了相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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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

正当防卫新标准:涉正当防卫案件近年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

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

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

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正在实施的针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实行防卫。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明知侵害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应当尽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没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制止不法侵害,或者不法侵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进行反击。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一、明确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

1. 具体情境考量。

现在正当防卫里这个防卫限度的事儿啊,就不能太死板。

比如说,要是有人大半夜拿着刀闯进我家,我当时肯定吓懵了。

这时候我要是随手抄起个家伙事儿反击,可能就没法精确地控制自己的力度。

所以呢,判断防卫限度得把当时那种紧急又吓人的情境考虑进去。

不能就单纯看结果,说我把闯入者打伤得重了点,就说我防卫过当。

得设身处地想想,要是换做那些制定规则的人自己在那种情况下,是不是也会拼了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

2. 增加弹性标准。

防卫限度的标准啊,应该像橡皮筋一样有点弹性。

现在的规定有时候就像个硬邦邦的尺子,不太合适。

对于那些明显是恶意挑衅、先动手的家伙,被挑衅者反击的时候就应该允许更宽泛的防卫限度。

就好比有人故意找茬儿,先推了你一把还骂骂咧咧的,你要是还手的时候稍微重了点,只要没到故意要把人往死里整的程度,就不能算防卫过当。

毕竟先犯错的是挑衅的那个人嘛。

二、对特殊防卫权的细化。

1. 特殊防卫的范围。

特殊防卫权现在感觉有点模糊呢。

咱得把特殊防卫的范围说得更清楚点。

像那种针对严重暴力犯罪的特殊防卫,除了杀人、抢劫、强奸这些大家都知道的,还得把一些新型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加进去。

比如说现在不是有那种特别恶劣的拐卖人口还伤害被拐卖者的情况吗?要是被拐卖者或者其他人在解救过程中有机会反抗,对那些拐卖犯罪分子就应该能行使特殊防卫权。

这样才能让大家在面对这些坏蛋的时候更有底气去保护自己和他人。

2. 特殊防卫的证据要求。

在特殊防卫这事儿上,证据的要求也得改改。

现在有时候被欺负的人行使特殊防卫权了,结果还得费劲巴拉地找证据证明自己是特殊防卫。

这不合理啊。

应该是只要有基本的证据表明对方实施了严重暴力犯罪,比如说有监控拍到有人拿着凶器追砍别人,那这个被追砍的人在反击的时候,就应该先被认定为是特殊防卫。

然后再慢慢调查细节,而不是一开始就把被防卫者当成嫌疑人一样对待,让他到处找证据自证清白。

正当防卫实施方案

正当防卫实施方案

正当防卫实施方案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
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是一种合法的防卫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和侵害,因此了解正当防卫实施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正当防卫实施方案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在面对侵害时,我们首先
要明确自己的处境和侵害的性质,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在判断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免过度防卫或者不当防卫,导致不必要的后果。

其次,正当防卫实施方案要遵循合法的手段。

在实施防卫时,我们应当选择合
法的手段,不得采取过度的暴力行为,而应当根据侵害的情况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

在遵循合法手段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尽量减少侵害的发生。

另外,正当防卫实施方案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在实施防卫后,我们应当
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状况、伤害情况等,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合法的。

同时,也要注意保全现场,避免破坏证据或者导致其他的纠纷。

最后,正当防卫实施方案要及时报警和寻求帮助。

在面对严重的侵害时,我们
应当及时报警并寻求警方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帮助,以便及时制止侵害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总之,正当防卫实施方案是我们在面对侵害时应当了解和掌握的重要知识。


过合理的判断、合法的手段、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以及及时的报警和求助,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希望大家能够牢记这些方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在面对危险时能够冷静应对,有效防范和化解危险。

昆山翻案涉及的法律案件(3篇)

昆山翻案涉及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正当防卫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海涛在街头无故殴打无辜路人于海明,于海明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持刀反击,最终将刘海涛刺死。

案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特别是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

二、案件经过1. 案发经过2018年8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江苏昆山街头,刘海涛与于海明发生口角。

随后,刘海涛动手殴打于海明,于海明在反抗过程中,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进行自卫。

在冲突过程中,刘海涛受伤倒地,于海明继续追赶。

最终,于海明将刘海涛刺死。

2. 案件审理案件发生后,昆山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经调查,于海明在防卫过程中,刺中了刘海涛的致命部位,导致其死亡。

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海明以正当防卫为由进行辩护。

昆山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海明有期徒刑三年。

三、案件争议1. 正当防卫的认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海明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于海明在防卫过程中,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然而,昆山法院认为,于海明在防卫过程中,已经将刘海涛刺死,防卫行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

2. 社会舆论的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许多网友和专家学者认为,于海明在防卫过程中,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他们认为,昆山法院的判决不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容易导致类似案件中的正当防卫行为被误解为故意伤害。

四、翻案过程1. 上诉于海明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间,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2. 审理过程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并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了深入分析。

3. 二审改判2020年6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认定于海明构成防卫过当,但考虑到其防卫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具有合理性,且刘海涛存在过错,最终判决于海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五、案件启示1.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此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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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标准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同时又有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正当防卫可谓冰火两重天,稍微偏左则无罪是英雄,稍微偏右则是犯罪分子,锒铛入狱。

因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在律师指导下积极主动的找出案件突破点,循序渐进合理合法地影响侦查机关、检察院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思路,以及在法院判决上拿到最优的判决结果。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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