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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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广东省揭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揭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揭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秋季揭阳市关于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受理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关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蓝城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揭东区教育局受理;空港经济区户籍人员及市直学校教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榕城区教育局受理;大南山侨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惠来县教育局受理;普侨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普宁市教育局受理。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由各认定机构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办法和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安排时间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名册表》(见附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rsklww@邮箱。

三、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各建制县(市、区)认定机构,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代理确认。

陈伟灵与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陈伟灵与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陈伟灵与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10【案件字号】(2019)粤07行终40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健陈汉锡周奇【审理法官】陈健陈汉锡周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伟灵;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陈伟灵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个人】陈伟灵【当事人-公司】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伟灵【被告】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本案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

【权责关键词】其他行政行为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

关于新会区人社局的执法主体问题,一审已正确阐述,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新会区人社局作出的新人社待核[2019]1号《基本养老缴费年限倾斜调整待遇核定通知书》是否合法。

现有的证据显示,新会区人社局针对陈伟灵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倾斜调整待遇核定问题先后作出了三次的回复,陈伟灵均对此不服。

本案双方之间最大的争议问题在于陈伟灵主张的工作年限是否应作为核定其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倾斜调整待遇所考虑的因素以及陈伟灵主张的42年3个月工作年限应否视同缴费年限。

关于陈伟灵主张的工作年限是否应作为核定其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倾斜调整待遇所考虑的因素问题。

原劳动部1992年公布的劳办险字[1992]15号《关于使用的通知》规定:“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

"《广东省社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被保险人都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年限。

2016年广东省江门台山市教师招聘资格初审

2016年广东省江门台山市教师招聘资格初审

2016年广东省江门台山市教师招聘资格初审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2016年上半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80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台山市教师招聘资格初审:招聘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

用人单位于2016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8:00期间,通过网络对应聘者填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

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打印报名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要报考台山市教师招聘还需满足以下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年龄须年满18周岁。

《岗位表》中所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28日至1998年3月28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28日至1998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5年及2015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7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2016年3月28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关于2016年汕头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市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我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今年10月31日前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一)宣传启动和体检及思想品德鉴定阶段。

8月份开始至9月12日前,各区县教育局要在全社会开展宣传,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条件、受理时限以及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同时,要做好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二)受理申报阶段。

1.申请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开放),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申请人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1日(不含周末和节假日);地点:各区县教育局(金平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625359,龙湖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831114,濠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374617,澄海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5856062,潮阳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720378,潮南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790761,南澳县教育局联系电话:86805217)。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8.23•【字号】粤考院〔2016〕140号•【施行日期】2016.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6〕140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简称“NTCE”)定于11月5日举行。

为加强我省报名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确保报名组织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上述考试科目及代码说明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可于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尾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尾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尾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汕尾市关于开展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为做好我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今年9月份开展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汕尾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区内各相关人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文件精神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黄埔区户籍或本人在黄埔区工作、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且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广东省集中招聘江门考区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2016年广东省集中招聘江门考区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2016年广东省集中招聘江门考区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江门考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位考生:根据《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为做好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一)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前资格审核面试前,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0月31日,替补审核时间为11月1日,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2。

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以书面或手机短信方式申明放弃。

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7.报考“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8.考生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或为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9.报考岗位中,有户籍(或生源地)规定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父母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配偶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江门市新会区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2016年江门市新会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16年新会区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测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7:15报到,8:00正式开始。

参加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到。

在候考室前查阅自己的分组情况,然后到候考室按组对号入座,由工作人员安排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正式开考后封闭考场(8:00),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试场所,迟到或缺考考生不另行安排考试。

2、测试地点:新会东方红中学(会城知政中路16号)。

车辆请自觉停放在校外!3、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室(包括候考室、试室等),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

测试完毕请到成绩发放处领取成绩通知书。

4、考生需带如下材料交评委核实,再进行测试:①本人身份证;②相应教材复印件一式三份;③说课稿复印件一式三份。

5、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从附件中查阅。

如有疑问,请于10月13日(上午12点前)联系新会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623085温馨提示: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12月8-9日,请于12月5日登录新会教育信息网查询认定结果。

“说课”基本要素一、说教材1.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如:知识技能目标,能力培养目标,科学品质目标等。

2.教学重点:3.教学难点:二、说教法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选择自己的教学方法。

如:研究探索式;边讲边练;边讲边实验;……等等。

比如有的老师采用“设计问题——观察想象——讨论分析——点拨精讲——练习反馈”的方式进行教学。

为了配合教学,有的注明需做课堂演示实验,有的注明制作了课件,需要多媒体教学平台,有的需要录音机、幻灯机等辅助教具。

江门市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引

江门市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引

江门市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引(仅适用于蓬江区、江海区户籍申报高职中教师资格人员)1.在IE地址栏输入/outer/index.do,进入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2.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转入用户注册页面。

3.点击“个人”—“同意协议”选项,转入个人注册页面。

4.输入用户资料。

带“*”为必填项,用户名与真实姓名为申报者名字,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为操作人员联系方式,以便接收密码。

输入完成后,点“提交”。

其中“移动电话”务必填写本地手机号码。

注册完成后,您的注册手机中将会收到一条短信:“您在江门市行政中心门户网站已成功注册了用户:***,初始密码为:******[外网基本信息申请]—江门市政务交流平台”同时,邮箱中将会收到一个主题为“江门市行政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的邮件,内容为“您在江门市行政中心门户网站已成功注册了用户:*** 初始密码为:******”5.注册完成后,返回首页,点击“表单填写工具”按钮,下载插件并安装(首次办理需安装)。

6.安装完成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

7.登陆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转入申报页面。

8.进入申报页面,点击“新增申办项目”中的“点击此处”。

9.进入申报项目页面,选择第10项“业务的具体部门”的“点击此处”。

10.进入部门选择页面,选“江门市教育局”(第八行第二个)。

11.页面转回申报首页,再次按“点击此处”。

12.弹出申报基本信息表单窗口,(有时,会弹出如下内容:按提示点击“运行加载项”后,即可进入“基本信息填报”表单,)需准确填写申报人/单位、地址、申报事项内容等。

填写完毕后,点“提交”。

“申报事项内容”填写示例如下:***单位***(姓名),联系手机******,户籍在蓬江区(江海区)**派出所,****年**月在****大学***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学历已通过认证,并有师范类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普通话水平为*级*等(二级乙等及以上),希望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学科教师资格。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1.27•【文号】教资字[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实施和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进,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批准,现将2016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试点工作2016年是试点工作迈向全面实施的一年,新增试点省份应在深入领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精神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试点方案,积极落实首次试点工作。

已经试点的省份要认真修订和完善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

(一)组织做好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定期注册试点地区要向广大教师宣传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注册范围和条件,说明不属于注册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继续有效问题;提前安排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注册功能管理模块的使用培训;对定期注册范围内人员持有教师资格的情况进行摸底,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换发手续;证书信息有误的,及时办理信息更正手续,重发证书。

关于定期注册工作中有关特殊问题的处理,我中心将下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指导意见》(暂命名)。

各试点地区应将定期注册工作中遇到的其他特殊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我中心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反馈,以便妥善解决。

(二)做好原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的认定工作试点省份须在2016年完成原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新会区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知

新会区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知

新会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只接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由江门市教育局负责,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0-350397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户籍在新会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二)持有新会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申请人具有新会区户籍、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校园定点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校园定点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校园定点教师招聘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公告(含教师岗21人),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江门市简介:江门市是广东省中南部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东邻中山、珠海,西连阳江,北接佛山、云浮,南濒南海,毗邻港澳。

因位于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江南烟墩山和江北蓬莱山对峙如门,故名江门。

江门市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市辖区,代管台山、开平、恩平、鹤山4个县级市,面积9504平方公里(约占珠三角的1/4),常住人口451.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9.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4.2%。

江门市气候宜人,地处亚热带,雨量充沛,年均气温22.2-22.9摄氏度,无霜期在360天以上。

全市海域面积2886平方公里,拥有岛屿561个,海岛面积249.9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0公里。

全市森林覆盖率43.7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5平方米。

江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之一,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至今仍保持Ⅱ至Ⅲ类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维持国家二级标准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9%,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

江门市拥有十大城市名片: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范例奖、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亚太经合组织中国RISE计划试点城市、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

江门市经济飞速发展。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240.0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9608 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8.98亿元,税收收入410.2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220.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307.87亿元。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师招聘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2016年上半年江门市新会区公开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教师22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人数:1、机关工勤岗位普通雇员17人。

2、事业单位职员205人,其中教师22人,卫生系统医护卫技类职员巧4人,其他职员29人。

二、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招聘岗位设定为专业类型的,类型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目录中的相近学科确定专业类别。

如专业要求为目录中的三级专业或目录外其他具体专业的,则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公告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

应聘人员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

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l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其它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报考人员为2016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与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实行回避。

2016年秋季广东省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6年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传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报名(一)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9:00至9月21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各区教育局(地址和联系电话详情请看附件1)。

光明新区、龙华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宝安区教育局受理;坪山新区、大鹏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龙岗区教育局受理。

如须咨询,请先与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三)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个人签名。

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必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并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2、4);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无效;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表格详见附件。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教师招聘报考条件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2016上半年广东江门市招聘教师岗153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江门市教师招聘报考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上半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及定向招聘对象四类。

应届毕业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5年及以前年度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为加强我市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向机关输送一批德才兼备、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本公告推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招聘,凡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均可报名。

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由本市组织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属本市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016年秋季广东江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秋季广东江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江门市秋季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园、中职学校,各社会⼈员:根据教育部和⼴东省教育厅的⼯作部署,⾃2016年6⽉1⽇起⼴东省全⾯实施中⼩学教师资格统⼀考试⼯作,符合免考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范围等有新的变化,根据《⼴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精神,江门市2016年秋季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总体要求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资料提交、收费、⼯作要求等均按照粤教继函〔2016〕31号⽂件执⾏(参见附件1),其他事宜按照《江门市2016年秋季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办理(参见附件2),需要注意的是如下⼏点:(⼀)认定范围1、2014年9⽉1⽇前取得省⾃学考试教育学和⼼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员。

2、2016年5⽉31⽇以前⼊学的全⽇制幼⼉师范学校师范毕业⽣、全⽇制普通⾼等学校师范毕业⽣和全⽇制教育硕(博)⼠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员。

3、持教育部考试中⼼颁发的《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员。

(⼆)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江门市户籍或本⼈⼈事档案已我市各级⼈才交流中⼼,同时须具备粤教继函〔2016〕31号规定的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条件(包括⾝体条件、普通话⽔平、教育教学能⼒测试条件等)。

申请认定幼⼉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州市幼⼉师范学校、江门幼⼉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制毕业⽣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014年9⽉1⽇前取得省⾃学考试教育学和⼼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测试。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10.12•【字号】新府办函〔2016〕669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新府办函〔2016〕669号区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6〕4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完善专栏(一)请区各牵头部门按照修订后的建设规范,抓紧建设、完善本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财政局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建设;区审计局负责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发展改革局(区物价局)负责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新会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科技局负责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文广新局负责文化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公资办负责国(公)有企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旅游局负责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民政局负责民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农林局(区扶贫办)负责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质监局负责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新会公安分局负责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专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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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
2016年秋季江门市新会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新会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新会的(后者是指本人人事档案挂靠我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在新会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的人员)。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本区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测试分说课和面试两部分。

(一)说课重点是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说课时间为20分钟,内容为申请人按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任教学科自选,说课时提交教材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面试重点是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

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为5—10分钟。

(三)评分标准:说课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两项均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三、认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1、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及上交材料时间:9月27-28日(上午8:45-11:30,下午2:45-5:00),地点:新会教育局多媒体室(一楼)。

地址:会城知政南路26号
1.需上交的材料(原件验核后马上交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2)户口簿(或人才交流中心证明、社保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1张;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张;
(4)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1张;
(5)普通话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张;
(6)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

自学考试的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张。

全国统考的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1张;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好,单位或社区加意见及盖公章);
(8)《体检表》(填好个人信息、贴好相片);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后下载,A4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本人签名);
(10)新会区在职在编教师证明(式样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下载。

社会人员无需提供此证明。

);
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相片1张(用于贴资格证,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相片同底。

2. 收费: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240元。

(采用刷卡缴费,请预备银联卡。

)
(三)体检
1、时间:9月27-29日(上午8-10时)
2、地点:新会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新会龙山路)。

3、体检表自行上网下载(2013年版),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填好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盖章后方可使用。

4、体检当天携本人身份证、体检表,需空腹。

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送回教育局,如需复检,教育局会直接与本人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初定10月15日进行。

申报人务必于10月12日登录新会教育信息网查阅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科目。

(五)发放资格证时间:2016年12月(具体时间请留意新会教育信息网公告)。

地点:新会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62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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