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兴华职业 山西兴华教育集团章程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章程(第三批)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章程(第三批)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章程(第三批)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2007年上半年,尚未将章程提交我局审核的学校(以下简称“各学校”)要把章程的制定和审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完成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章程制定和审核基本情况章程是学校自主办学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的重要抓手,同时是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因此,做好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了动员会,举办了辅导讲座,印发了辅导资料。
在此基础上,先后于2005年、2006年组织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和有关法律、教育专家,集中对两批共计117所直属学校的章程进行了审核。
截至目前,章程已审学校数占学校总数的87%;至今仍未将章程上报我局审核的有18所,占学校总数的13%,拟在2007年上半年将这18所学校的章程全部审核完毕。
二、审核时间和要求(一)审核时间2007年8月15日--8月30日(二)学校须报送的有关材料1.学校提请审核报告;2.教代会通过章程的决议;3.学校章程(草案)一式两份(要求正文为仿宋三号字,A4纸打印,首页加盖学校公章)。
各学校务必于4月3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报送地点: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4223692;联系人:李树学。
(三)工作要求各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新设立的学校)务必把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制定章程,并及时上报审核。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等17所高职高专学校章程的核准书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等17所高职高专学校章程的核准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1.20•【字号】晋教审批〔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等17所高职高专学校章程的核准书晋教审批〔2023〕2号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们各自提交的学校章程核准稿,由山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会议审议,经2023年1月9日省教育厅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附件: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03号)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04号)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05号)4.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06号)5.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07号)6.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08号)7.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09号)8.山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0号)9.山西体育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1号)10.山西警官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2号)11.山西管理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3号)12.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4号)13.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5号)14.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6号)15.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7号)16.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18号)17.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19号)山西省教育厅2023年1月20日。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全面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任务确保新生入住新校区目标1.上半年学院将着力推进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任务,至xx年7月底,须保证各项单体工程分别达到竣工使用条件。
同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校区道路管网相应设施建设,务必完成水、电、暖供应保障工程,确保学生入住后正常的学习生活。
2. 年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力争开始新校区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任务。
首先逐个完成各个单体的设计出图工作,进而将艺术实训大楼、体育馆、科研大楼开工建设,力争建设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为满足新校区具备各项教学功能奠定坚实的基础。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新校区绿化工程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努力让师生体验现代、生态、文明的校园环境,感受浓厚的学术文化氛围,使入住的学生沐浴在向上的良好的育人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优化整合现有资源保障学院可持续发展1. 千方百计地整合盘活学院现有资源,通过释放股权、物权、债权的活力,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增强学院发展后劲,确保学院实现可持续发展。
2. 设立招商引资专门机构,引进具有运作资本能力的团队操盘助力,切实激活融资能力,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完成不少于1.2亿元的融资目标,确保新校区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
三、创新内部发展机制建立现代大学管理模式1. 年内学院将整合创新内部发展机制,管理重心下垂,分别设立财经学院、管理学院、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明确二级学院的责任与义务,放宽其权限,使各办学单位竞相发展,切实改变目前小马拉大车的被动局面。
2. 积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分别明确决策层面和管理层面的职责,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与监督保障机制。
按照现代大学管理模式捋顺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发展之路。
3. 积极探索、实施学院股权结构的合理调配,采取增值扩股方式吸引实业家投资教育;采取部分股权转让具备条件的干部职工,让一批长期在学院无私奉献的教职工分享学院改革发展的成果。
教育集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教育集团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运行机制和法律责任,确保教育集团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
第二条教育集团名称:_______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
第三条集团性质:本集团为_______性质的教育集团,由_______学校、_______学校等若干所学校组成。
第四条集团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集团住所:_______。
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六条集团宗旨: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2. 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实现集团内学校之间的优势互补;3.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4. 推动教育科技创新,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5. 服务社会,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第七条集团任务:1. 制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规划集团内各学校的办学方向和目标;2. 加强集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集团整体办学水平;4.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5. 培养集团品牌,提升教育集团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集团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
第九条董事会职权:1. 审议集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决定集团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3. 审议集团年度财务报告;4. 选举和罢免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5. 决定集团的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等重大事项。
第十条集团日常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集团设立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集团行政事务、对外联络等工作;2. 教育教学部:负责教育教学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3. 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4. 人事部:负责集团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5. 发展规划部:负责集团发展规划、项目申报、对外合作等工作。
山西兴化职业学院2014质量年度报告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4)一、导言二、学院概况三、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四、师资力量与队伍建设五、教育教学改革六、校园文化与品牌建设七、招生工作与就业工作八、校区建设与升本工程九、面向社会与服务地方十、政府支持与发展建议十一、存在问题与发展思路一、导言2013年,是学院大力推进专升本建设的一年,是学校跨越转型发展的一年。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及国家教育部2011年12号文件《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山西省及我院“十二五”规划和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我院以“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抓手,推动我院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引深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特色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提升我院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力。
2013年,我院办学规模继续不断扩大,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愈加清晰,师资力量显著增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更加完善,校园文化建设更加丰富、招生就业再上台阶、新校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学院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为实现专升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学院概况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的山西省第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省城太原市北营黄陵路,东靠三晋第一路太榆路,西通大运公路,北邻太原铁路客运南站,南邻龙城大街(机场大道),地理环境优越,新校区位于省城小店区榆谷路,两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
学院现占地986亩(含新校区),并拥有较大规模的实训基地,总建筑面积达23.6万平方米。
学院教学、实训、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校园环境优雅,学术氛围浓厚,是一所学生学习深造的理想院校。
2007年我院通过了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08年我院投巨资购入原太谷师范学院徒弟和校区,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学院太谷校区,进一步扩大了学院的办学容量,增强了办学实力。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八大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情况的通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八大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情况的通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八大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情况的通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为了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更多更好地培养技能型人才,2008年,省教育厅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成立了煤炭、冶金、电力、旅游、建筑、金融、装备制造、材料与信息等8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
八大职业教育集团成立以来,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人才培养为纽带,以校企双赢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总结交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工作经验,研究制订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措施办法,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2010年7月8日-9日,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研讨会,各集团牵头院校院长和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集团交流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指导与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扩大交流合作、增强集团效应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省教育厅副厅长刘惠民同志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八大职业教育集团成立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集团成员单位从成立初的276个增加至现今的446个。
各集团结合行业产业发展特点,形式多样地开展工作,均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一)山西冶金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员单位发展到21个,其中职业院校3所,科研院所2个,企业16个。
主要工作及成效是:1、与创建国家示范院校紧密结合,搭建了校企科研合作与直接交流的平台。
先后将钢铁企业生产工作任务整合成8个职业行动领域,确定专业技能培养课程19门,专业拓展领域课程9门,构建了多种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兴华中学教务处工作职责教务处工作职责及分工
兴华中学教务处工作职责教务处工作职责及分工兴华中学教务处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生管理:负责学生的入学、转学和调班等工作,组织学生选课和分班,管理学生档案和学籍信息,处理学生的请假和退学手续等。
2. 教师管理:协助校长和教研部门制定教师招聘和选拔的方案,负责教师的聘用、考核和评优等工作,协调教师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师的培训和进修。
3. 课程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表,协调各科教师的教学进度,组织开展考试和评价工作,制定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的措施。
4. 教学资源管理:负责教学用书和教学设备的采购和管理,组织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建设和维护教学平台和教学信息管理系统。
5. 校务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与家长、学生和社会单位保持联系,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纠纷,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计划。
在实际工作中,教务处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工,例如:
- 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学生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归档等工作。
- 教务员:负责制定学校的课程表和考试安排,协调教师的教学进度,处理学生的选课和调班等事务。
- 考务管理员:负责学校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包括考试场地的安排、监考人员的调配和考试成绩的统计等工作。
- 教学督导员:负责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指导,组织教学观摩和教师培训等活动,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
- 教材管理员:负责学校教材的采购和管理,保证学生和教师的教材需求得到满足,协助教师筛选和使用合适的教辅资料。
以上仅为兴华中学教务处工作职责及分工的一种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学校和教务处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集团化办学章程
集团化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集团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第三条教育集团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的原则,保障教育集团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四条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教育集团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学校代表、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教育集团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教育集团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理事长由举办者或者其委托的代表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教育集团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决策和教育集团的运行管理,保障教育集团依法依规运行。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教育集团建立统一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提高教学水平,保障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的培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第十二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正、公平的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和教学实践。
第十三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加强教职工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为教职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
教育集团章程
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教育集团的发展,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保障集团成员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集团名称为教育集团具体名称。
第三条本教育集团的性质是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创新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四条本教育集团的使命是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育教学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集团成员第五条本教育集团成员包括核心成员学校和合作成员学校。
第六条核心成员学校是指在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且与集团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的学校。
第七条合作成员学校是指在一定领域或项目上与集团开展合作的学校。
第八条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集团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培训;(二)共享集团提供的教育资源和信息;(三)对集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集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集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与集团组织的活动,完成集团交办的任务;(三)维护集团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条本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集团成员学校代表、教育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二)审议集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决定集团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教育集团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四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二)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和工作计划;(三)收集、整理和发布集团的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五条本教育集团制定统一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第十六条集团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十七条集团鼓励成员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
第十八条集团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资源共享与合作第十九条本教育集团建立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包括课程资源、教学设施、师资资源等。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专业】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分数线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专业】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分数线四:录取规则:1、凡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院。
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报考我院舞蹈专业的考生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
2、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招生部门及同等院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我院不再加试,录取时按照文化、专业成绩双达线以专业成绩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
4、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人数缺额时,按成绩高低录取参考志愿考生,投档比例为1:1.2。
5、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所报专业满额或不足开班名额,学院可调剂邻近专业录取。
学生入校后确需专业调整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6、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优惠照顾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条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录取。
7、学院对外省考生实施一定程度的助学补助政策,并在生活上予以相应的照顾。
8、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9、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重点专业:/daxue-zhuanye-1315.html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全景地图:/daxue-ditu-1315.html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历年分数线:/daxue-luquxian-1315.html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报考指南:/daxue-zhinan-1315.html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招生计划:/daxue-zhaosheng-1315.html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人气校友:/daxue-xiaoyou-1315.html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
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培训学校董事会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运作方式等事项,保障董事会的有效运行,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确保学校的长期发展。
1.2 适合范围本章程适合于培训学校的董事会及其成员。
1.3 定义1.3.1 培训学校:指XX培训学校,为一所致力于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的机构。
1.3.2 董事会:指培训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1.3.3 董事:指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的个人,行使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职责。
二、董事会的组织结构2.1 董事会的成员2.1.1 董事会由不少于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学校的创始人、教育专家、行业精英等。
2.1.2 董事的任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专业素质,能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和决策。
2.2 董事会的主席2.2.1 董事会应选举一位主席,由董事会成员中互选产生。
2.2.2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协调董事会的工作,代表董事会与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2.3 董事会的秘书2.3.1 董事会应设立秘书处,由专职秘书负责协助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2.3.2 秘书负责会议记录、文件归档、信息传递等工作,确保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董事会的职权范围3.1 审议和决策董事会有权审议和决策与学校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发展战略、财务预算、人事任免等。
3.2 监督和评估董事会有权对学校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发展目标。
3.3 决策执行董事会有权要求学校管理层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董事会的运作方式4.1 会议召开4.1.1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
4.1.2 主席负责会议的召集,并提前通知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成员的出席。
4.2 会议议程4.2.1 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共同制定,包括但不限于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等。
4.2.2 董事会成员可以提前向主席提交议题,主席应根据需要将其列入会议议程。
安徽兴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兴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兴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兴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卫生-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章程编号: XYZ-2022-001生效日期: 2022年1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学员的权益,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法律适用本章程所述事宜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机构概况第三条机构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正式名称为「XXXXX职业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四条办学宗旨学院的宗旨是为学员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服务,培养高素质的职业人才,满足市场需求,推动社会进步。
学院开展的职业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应用、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
第六条办学形式学院采用面授和线上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学活动。
第三章学员权益保障第七条学员招生学院依法执行招生政策,按照学员的志愿和能力进行入学考试和录取,并公示入学名单。
第八条学员权益1.学员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院不得因学员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因素对其进行歧视。
2.学员享有公正、公平的教育评价和学习成果的合理认可。
3.学员享有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以及完善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学员应当尊重教师和其他学员的权益,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习和教学活动。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条教学计划学院依据职业培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并向学员公示。
第十一条教师队伍学院聘用合格的专业教师,具备相关职业背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评估学院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学过程和学员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员反馈学院建立学员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学员对教学质量、教师教学和学习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学院组织架构学院设立学院领导班子,包括院长、副院长等职位,负责学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五条学院运营管理学院依法登记,遵守相关税收和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学院宣传和推广学院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确保培训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学院的社会声誉。
山西兴华学院
山西兴华学院山西兴华学院是一所位于中国山西省临汾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汾河之滨,占地面积约1000亩,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花香四溢。
山西兴华学院成立于2004年,起初是由兴华学校与吴起师范高等学校合并而来。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规模不断壮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逐渐成为山西省内一所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大学。
学院设有多个学院和系部,包括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等,涵盖了众多专业领域。
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的结合,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实践平台。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教师中不仅有经验丰富的教授和副教授,还有许多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学习经历的年轻教师。
他们教学水平高超,富有激情,深受学生喜爱。
同时,学院与国内外许多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教授和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和讲座,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视野。
学院注重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实践机会。
学院与各地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学习和实践,提升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
学院还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内活动和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山西兴华学院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项目。
学院与多个国家的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都会有一些留学生来到学院进行学习交流。
这些留学生丰富了学院的国际化氛围,促进了学生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友谊。
学院还非常注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学院设有多个研究所和实验室,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活动。
学院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为当地社区提供各类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
山西兴华学院以其优秀的办学传统、丰富多样的课程设置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就业质量也得到了广泛认可。
山西兴华职业山西兴华教育集团章程
山西兴华职业山西兴华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名称:山西兴华教育集团第二条集团口号:振兴中华匹夫有责同心协力时不我待第四条集团体制:集团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不变,隶属关系和性质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人身关系和教职工身份不变。
所有成员单位要自觉遵守《集团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招生就业、师资培训、实验实习设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教育信息、产教结合及校企联办等各个方面相互合作,达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效益。
第五条集团宗旨:通过院校、校企的交流与合作,在充分发挥集团组合效益、规模优势和打造集团品牌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各成员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强力打造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社会影响力的一流职业教育集团,为地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中国职业教育做贡献。
第六条指导思想: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为 * 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根本要求,围绕我省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和传统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立起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职教体系,使集团成员单位在充分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提升品牌和综合实力,树立职教新形象。
第二章组建原则第七条自愿原则: 集团根据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自愿参加为主要方式。
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等学校等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成员单位。
第八条统筹原则: 集团成员之间的联合是以契约为纽带,以协作为基础,可以实行紧密的联合,也可实行松散的联合,对成员学校在招生、教学和就业等方面可以统筹安排,实现人才培养的规范化和高质量。
第九条优势互补: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以互惠互利为前提,实行师资设备、教育教学、实训基地、技能鉴定、招生就业等方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集团经营优势,达到职业教育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学校办学、企业经营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暂行规定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晋劳社厅发[2006]188号—————————————————————————————关于印发《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现将《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2、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审查表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系指在本省范围内由国家机构奴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和非国有资产,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的民办学校。
民办技工学校属中等职业教育,按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设置、审批规定办。
第三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要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全省职业培训学校的布局、层次。
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坚持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原则。
第四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年审和评估。
第五条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第六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学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专业)的安全规程。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山西兴华职业学院简介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省政府、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的山西省第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学院位于省城太原市北营黄陵路,东靠三晋第一路太榆路,西通大运公路,北邻太原师范学院,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
学院占地800余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已建成近四万平方米的教学面积,南校区将陆续投资1.5亿元兴建现代化的新校园。
北校区先后建成了建筑别致的教学楼、图书楼、艺术练功楼、男女生公寓楼、教工宿舍楼及可容纳1500人的大礼堂、食堂和微机室、语音室、电钢琴房、多媒体教室和汽车训练基地、旅游基地等。
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校园环境幽雅,学术氛围深厚,是一所学生学习深造的理想院校。
学院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始终以“专家治校,名师执教”为立校之本。
院长由全国民办高教委常委、山西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研究生宋兴航同志担任,党委书记由音乐教育家刘冠娥同志担任,现有在职教师190人,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占到38%。
同时还组成了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百名专家教授团,阵容领先,师资雄厚,为确保教学质量和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院践行学生求学与就业相结合的育人方针,学用相融、行知相伴地,将课堂与社会接轨,理论密切联系实际,为学生就业开辟了直通车,每年毕业生无业率为零报告。
为指导毕业生实习就业,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学生学习就业指导中心”专职机构,确保毕业生当年签约率为90%以上,十余年来,学院先后为社会输送了两万余名各类人才,为山西及沿海城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学院奉行“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十五年来,栉风沐雨、劈棘斩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步履科学规范的全新教育,为山西民办教育带路、闯关,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奏响了民办教育的壮丽篇章,荣获民办高校“三晋第一家”荣誉称号。
十五年稳健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多次受到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嘉奖。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 追赶名校的脚步
追赶名校的脚步——“中国最具影响力十大民办院校”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朝气蓬勃20年宏火海霞“五千年文明看山西”。
三晋大地,表里山河,人杰地灵,山西有着多姿多彩、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有着立德树人、绵延不绝的教育传承,历史文明流传几千年而不断,先进思想播撒几千年而不枯。
在汾河之畔,龙城太原,座落着一所稳健走过20个年头、桃李满天下的民办高等学府——山西兴华职业学院。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政府、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山西省第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建校于1991年。
历经20年的栉风沐雨,已成为一所教学、生活、实训设施一应俱全,校园环境优雅,学术氛围浓厚的现代化院校,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位居全省同类高校首位,2010年更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十大民办院校”的荣誉称号。
兴华职业学院现开设29个专业,以财经类为主体,艺术类为特色,制造类为拓展构成了专业群。
其中,美术装潢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
音乐、舞蹈、表演等专业是学院的传统特色专业。
在职业教育方面,学院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方式为学生零距离就业提供了通畅渠道,拥有各类综合实验实训室18个,校外实训基地35个,在校生达到了5000余人的规模,走出了一条民办教育特色发展之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只要方向对,就不怕路远!”梦想从这里放飞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总部座落于太原市北营黄陵路,这里交通便利,地处太原市南移西进规划中心地带,紧邻三晋第一街——龙城大道,与山西省第一座高标准、现代化的大型火车站太原新南站不到两站远,是许多人艳慕的新城黄金地段。
今天,许多的新城规划、建设正在学院的周边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斗转星移,20年前,这里并非此般“王者气象”。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与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一起在山西兴起的民办院校有很多。
无论别人持什么样的心态去办学,无论社会对民办院校有怎样的压力,无论舆论对中国的民办教育有怎样是是非非的评价,宋兴航院长——山西兴华职业学院的创始人却始终在坚持真正办教育的理念。
山西校企合作协议书范本
山西校企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学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企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教育机构,乙方是一家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和专业实力的企业,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校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本协议旨在通过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条合作内容1. 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2. 乙方同意接收甲方推荐的学生进行实习,并提供必要的实习指导和培训。
3. 双方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促进技术交流与创新。
4. 双方可就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实习环境、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估。
2. 乙方有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对甲方推荐的学生进行选拔。
3. 甲方应保证推荐的学生符合乙方的实习要求,并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
4.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实习指导和培训,确保学生实习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知识产权1. 双方共同研发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
无
【期刊名称】《山西教育》
【年(卷),期】2010(000)003
【摘要】学院概况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政府、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的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
学院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校园环境幽雅,学术氛围浓厚,是一所学生学习深造的理想院校。
学院成立于1991年,目前开设有27个专业,
【总页数】1页(PF0004-F0004)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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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华职业山西兴华教育集团章程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发挥职业学校的规模优势和组合效益,培养行业、企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按照学校集团化、专业基地化、基地产业化的办学理念,遵循教育部2011年第12号文件和山西省教育厅2007年第2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为牵头单位,联合相关行业、企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职学校、高中学校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组建山西兴华教育集团,本着自愿互惠原则,实现院校之间、校企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目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名称:山西兴华教育集团第二条集团口号:振兴中华匹夫有责同心协力时不我待第三条集团性质:拟组建的山西兴华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为依托,以山西省内地区的中职、高中学校、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合作企业、行业协会、中等院校积极参与为基础,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协作原则组建的相对独立的职业教育联合体。
第四条集团体制:集团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不变,隶属关系和性质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人身关系和教职工身份不变。
所有成员单位要自觉遵守《集团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招生就业、师资培训、实验实习设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教育信息、产教结合及校企联办等各个方面相互合作,达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效益。
第五条集团宗旨:通过院校、校企的交流与合作,在充分发挥集团组合效益、规模优势和打造集团品牌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各成员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强力打造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社会影响力的一流职业教育集团,为地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中国职业教育做贡献。
第六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根本要求,围绕我省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和传统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立起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职教体系,使集团成员单位在充分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提升品牌和综合实力,树立职教新形象。
第二章组建原则第七条自愿原则: 集团根据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自愿参加为主要方式。
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等学校等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成员单位。
第八条统筹原则: 集团成员之间的联合是以契约为纽带,以协作为基础,可以实行紧密的联合,也可实行松散的联合,对成员学校在招生、教学和就业等方面可以统筹安排,实现人才培养的规范化和高质量。
第九条优势互补: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以互惠互利为前提,实行师资设备、教育教学、实训基地、技能鉴定、招生就业等方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集团经营优势,达到职业教育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学校办学、企业经营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条骨干带头: 牵头学校要在专业现代化建设、教学科研、教育管理以及创新办学模式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并且通过示范辐射带动成员学校办学不断上新水平。
同时,不断吸引其他成员参加,壮大集团队伍,增强集团实力。
第三章机构设置第十一条集团的机构设置1.集团实行会员理事会制,由各单位会员组成。
集团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理事大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均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的重新选举,也可以连任。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以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和集团龙头单位的招生就业、教学科研、实训基地与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负责人为主,吸收职业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等学校的负责人参加,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秘书处设在牵头单位,是集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集团事务的协调工作。
3.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
若理事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出席。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或常务理事会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
4.常务理事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
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权利。
5.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重大问题须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以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的方式决定。
6.集团内部另暂设四个委员会具体负责集团的业务工作,一是教学科研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专业设置、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是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联合招生、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企业用人、学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是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实训基地建设、产教结合和产业发展等工作。
四是德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德育目标研究、德育工作过程与交流等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职责1.制定《集团章程》,《章程》将规定集团的性质、宗旨、体制、指导思想、组织机构、管理办法以及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章程》是集团的联结纽带,是集团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2.讨论通过或修改集团《章程》。
3.选举或罢免集团领导机构成员。
4.审议通过常务理事会或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提案。
5.根据集团所处的社会形式和自身发展特点,制定集团年度工作方案,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6.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形势,制定并讨论通过集团的发展规划、办学形式和培养目标等。
7.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对行业紧缺人才的培养规格、技能要求、知识结构及学习评价体系进行研究修订。
8.结合成员单位实际,开展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和鉴定工作,为学校专业发展与行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9.开展集团学校间的合作办学、教学科研、教育管理、技能鉴定、实验实训、学术交流、师资互训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相关活动。
10.本着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零距离对接原则,定期组织集团内的学校和合作企业,研究商讨职校专业设置、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实训、生产实习、工学结合、订单培训等校企合作事宜,为企业输送高质量的实用型人才。
11.发挥强大的规模优势,构建数量充足、稳定可靠的知名企业就业基地,搭建宽阔就业平台,切实做好集团内学校企业毕业生就业安置。
12.介绍并推广国内外职业技术教育新的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13.研究讨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的其它重要事宜。
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其职责是:1.在理事会议闭幕期间,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2.执行理事会决议;3.实施集团年度工作方案;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向理事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议案;5.审议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6.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山西兴华职业第十四条秘书处设在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其职责是:1.负责集团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2.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3.筹备组织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4.负责集团的协调联络工作;5.负责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集团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集团会员政治上、法律上一律平等,均有参与集团办学方向、办学形式、办学目标等重大问题研讨和表决的权利。
2.会员单位可获得集团内优先服务权和资源享用权,有对集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自身需要,向集团提出在招生就业、教育教学、职业技能鉴定、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生产实习等方面要求支援的权利。
4.优先享有教育信息、教学咨询、教育成果转让,以及实训实习设施和实习基地使用的权利。
5.加入集团自愿,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6.享有实施自主办学和参与合作办学的权利。
第十六条集团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集团组织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2.履行集团内部相关协议,按时完成集团交付的课题研究、各种竞赛、学术交流、教学科研、教育管理、信息收集等任务;3.向会员单位提供招生就业、合作办学、师资培训、教育教学改革、基地建设、实训设备和教育信息等共享资源;4.参与集团主导专业相适应的行业紧缺型人才的教育教学研究、课程设置;5.集团会员单位间互相尊重、加强交流、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团信誉;6.集团会员间的业务合作,不得与集团的原则、决定及集团利益相违背,不得损害其它会员的权益。
第十七条集团内企业的权利1.优先享有订单服务和员工培训服务,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优先挑选集团学校优秀毕业生;2.优先享有会员学校所能提供的技术服务、科研开发等技术支持;3.与集团内各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4.有偿(或无偿)使用各会员单位的场地、设施进行学术交流、文体比赛等活动;5.有权要求集团会员学校为其员工提供继续教育与岗位技能培训;6.可自愿向集团捐款或出资参与办学。
第十八条集团内企业的义务1.指导学校办学,参与集团内各学校的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技能培养、职业指导等教育教学和就业指导工作。
2.及时向集团反馈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就业、人才培养目标等最新信息。
3.在企业生产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地为集团学校的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方便。
4.履行联合办学、订单培养或签订的其它协议,共同培养高素质、专门型的技能型人才。
5.向会员学校推荐教学所需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第五章经费使用第二十条集团经费由理事会指定专人管理。
集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集团理事会换届或理事长更换之前,必须接受有关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二条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集团资产,集团须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二十三条集团完成宗旨后自行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二十四条集团终止协议须理事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集团终止前,须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真诚合作、恪守信用。
集团内校际之间、校企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约定为准,但不得损害其它集团会员单位的权益,不得违反成员单位之间最初形成的协议(最终形成协议的会员单位经协商、同意变更除外)。
山西兴华职业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集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根据实际需要,可在理事会议经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予以修改。
第二十八条首批加入集团的会员单位需填写会员加盟登记表,经集团同意盖章后即可成为集团会员;今后申请加入集团者,需向集团秘书处递交申请,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方能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