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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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隐蔽工程实行联合检查验收,参加检查验收的单位和人员由建管局质检科、建设管理科、设计代表、施工单位的质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以及质量监督单位的监督员组成。

二、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应具备的验收条件是:该工程或部位已经完成,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合格。

三、隐蔽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验收,通知应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四、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约请建设、设计、质量监督单位的相关代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五、检查验收时,监理单位要准备必要的监测手段包括利用施工单位的器具、现场目测评价、实际量测等对工程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数据。

六、检查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对检查验收的隐蔽工程进行评价,确定验收结果。

七、验收结论允许保留意见,对发现问题提出限期处理意见,填写隐蔽工程联合检验合格证,并由所有参加验收单位的人员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后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图纸以外不可预见的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不能直接看到的分项工程。

2、隐蔽工程完工前48小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矿基建科,并准备好相应的验收资料,矿提前24小时通知集团公司基建部,组织
3、基础建设部收到出现隐密工程的通告后,必须及时非政府有关部门至施工现场确认处置方案,核实工程量。

少于24小时,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有权进行实施,其发生费用应予以认可。

4、隐密工程处置方案必须合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建议,严禁虚意减少工程量和不断扩大隐密范围。

5、隐蔽工程方案一经确定,必须及时通知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

6、隐密工程处置方案下发后,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在管理上要按施工图内工程管理办法继续执行,隐密工程顺利完成
,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进行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对于总承包工程,隐密工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减少,一律严禁减少投资。

8、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aq1055-20xx)。

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制度一、概述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经完成但尚未进行表面装饰的工程部分,主要包括墙体、地面、结构等。

隐蔽工程的验收是施工单位对其工程质量负责的表现,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范围1. 墙体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包括砖墙、混凝土墙、隔墙等的墙体验收,要检查墙体的平整度、垂直度、强度等指标。

2. 地面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包括水泥地面、地砖贴面等的地面验收,要检查地面的平整度、硬度、防水性能等指标。

3. 结构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包括梁、柱、板等结构的验收,要检查结构的尺寸、强度、连接方式等指标。

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通知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当是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

2. 验收人员首先要对隐蔽工程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3.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的表面进行检查,检查墙体、地面、结构的平整度、垂直度、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6.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进行非破坏性检测,包括超声波检测、探伤检测等,确保结构的安全性。

7. 验收人员要编制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必要时可以进行复检。

四、验收标准1. 墙体隐蔽工程验收标准:砖墙的平整度≤3mm/m,垂直度≤5mm/3m,砂浆接头宽度≤10mm;混凝土墙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 地面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水泥地面的平整度≤3mm/2m,硬度≥3.5级;地砖贴面的平整度≤3mm/2m,防水性能良好。

3. 结构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梁、柱、板的尺寸、强度、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无裂缝、变形等质量缺陷。

五、验收结果1. 如果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人员应当出具合格证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一、验收准备1.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特点,提前制定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2. 技术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现场条件确认:确保验收现场清洁、安全,无障碍物影响验收工作。

二、验收程序1. 通知相关方: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代表参加验收。

2.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尺寸、材料质量、连接方式等。

3. 问题记录:如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

4. 整改与复验: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应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 签署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所有参与方应签署验收记录,作为后续工程继续进行的依据。

三、验收标准1. 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执行。

2. 质量合格: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3. 无安全隐患:隐蔽工程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的隐患。

4. 完整性与连续性:隐蔽工程应保证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不得有断裂、错位等现象。

四、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按照规范执行,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准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4. 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参与验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后续管理1. 归档资料:验收通过后,所有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工程质量的重要记录。

2. 质量追溯:建立隐蔽工程质量追溯机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指的是在建筑工程中,对于安装在墙体、天花板、地板等不易观察
到的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的制度。

隐蔽工程包括管道、线路、设备等的安装和布线,墙体、天花板、地板的施工等内容。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各项施工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验收前的准备:验收工作必须在装修、建筑等工程前完成,并将验收记录保存起来。

2. 验收人员的资质: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具备相应的证书
或资格。

3. 验收标准及方法: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明确隐蔽工程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4. 验收程序:验收工作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请验收、准备验收资料、技术交底、初验、复验等各个环节。

5. 验收记录: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

6. 验收结果的处理:根据验收记录,对于不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整改或者重新施工,
直到达到规定的要求为止。

通过建立和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可以避免因施工不规范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确保
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也可以提高施工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施工质量意识,从而提升整体施工水平。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技术员组织验
收,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参加。

2、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
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须会同建设单位主管工程师共同进行隐蔽工程的校验,现场检查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其中对自检结果应进行不少于30%的复检。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会签。

4、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应通知设计人员共同检查签
证。

5、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应通知设计人员共同检查签
证。

6、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7、施工单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
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经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8、未经建设单位主管工程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以该分
部工程不合格结论处罚施工、监理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2)是指对建设工程中的隐蔽部位进行验收的相关措施和标准。

隐蔽部位指在建设过程中被覆盖、封闭或隐藏起来的部分,如墙体内部、管道布置、电线敷设等。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防止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隐蔽工程验收的时间点:通常在完成建设工程的隐蔽工程施工后,但在最终竣工验收之前。

2. 验收范围:包括各类隐蔽部位,如墙体、地板、天花板、管道、电线等。

3.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4. 验收方法:通过对隐蔽部位进行拆开、测量、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验,确保施工质量。

5. 验收记录:对隐蔽工程验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验收日期、验收人员、施工单位、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6. 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情况,对隐蔽工程进行评定,确定是否合格,并及时整改不存在问题。

通过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可以确保建设工程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工程质量和可靠性,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一、引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验收,以确保隐蔽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中无法直接看见或不容易查看的部位,如墙体内部的管线、电器布线等。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____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2)隐蔽工程是指在装饰工程之前,已经完成的不易查验的工程部分,例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被隐藏在墙体或地面内部的工程。

由于这些工程无法直接观察和检查,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旦隐蔽工程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装饰工程的返工和延期,还可能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通过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后期返工和修复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1. 施工图审查: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排查施工图纸中的矛盾和问题。

2. 施工过程监控: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工序的操作规范、施工材料的配合等方面。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_共10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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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_共10篇范文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基建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建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内容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基建隐蔽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参见土建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和安装工程的验收规范。

3定义3.1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4管理职能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由安质部负责,协调监理单位对隐蔽项目质量验收的组织和操作,验收时由监理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安质部、工程部等部门参加。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隐蔽工程验收程序5.1.1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负责通知工程部、安质部及设计代表。

5.1.2隐蔽工程项目完工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上报监理单位、工程部安质部审批。

5.1.3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以下资料:a)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b)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c)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d)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5.1.4监理单位决定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到验收申请后48小时),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工程部、安质部共同验收。

5.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5.2.1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5.2.2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

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5.2.3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5.2.4经查验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四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四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中的隐蔽部位进行检查、测量和试验,以确定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减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功能完好。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应在相关施工环节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施工环节。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详细、真实,必要时应附上有关测量、试验等的数据和报告。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的结果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和方法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验收准备、验收实施、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准备: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人员对待验的项目进行梳理和准备,包括施工材料、设备的准备,必要时还需进行测量、试验等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实施: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待验的项目进行检查、测量和试验等工作,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的检查、测量和试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时间、地点、验收人员、验收内容、结果等。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在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包括各环节的验收情况、问题整改等。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责任和要求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验收的质量负责,应按规定组织和实施验收工作,确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本(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本(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和指导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而制定,旨在确保隐蔽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职责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合格。

2. 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

3. 业主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和审批,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作流程1. 隐蔽工程验收前准备1.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之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1.2 监理单位应审查并确认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1.3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2.1 施工单位应于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2.2 监理单位按照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符合要求、施工工艺正确、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等。

2.3 监理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整改情况。

2.4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整改进度。

2.5 监理单位在检查发现隐蔽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后,将验收结果告知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

3. 隐蔽工程验收后工作3.1 业主单位应审查并确认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

3.2 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要求整改。

3.3 施工单位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整改情况,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四、工作纪律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目的及背景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或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在完工后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工程部位(如墙洞、管道等)的施工,需要进行验收工作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和指导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单位、项目和工程。

三、工作责任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并指导隐蔽工程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提供验收所需的设备和场地。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对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规范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并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流程1. 准备阶段(1)建设单位提供隐蔽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2)监理单位组织开展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对隐蔽工程施工进行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要求和方法。

2. 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2)监理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抽查,对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3. 验收阶段(1)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施工后,提出申请进行验收。

(2)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小组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3)验收小组按照设计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4)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验收意见。

(5)验收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对隐蔽工程是否合格进行决策,如果合格,发放合格证明并记录相关信息;如果不合格,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继续监督和评估。

五、工作要求1. 所有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技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他分项、检验批工程所隐蔽的分部或分项、检验批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制度。

第一条验收组织:一般分部(项)、检验批隐蔽工程在项目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质量员组织验收,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如基础工程等,应由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主持,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第二条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一)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地基的处理。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试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二)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三)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四)《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等规范规定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五)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第三条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应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其内容按各专业表式填写,填写应力求规范(如钢筋分项工程横向与竖向构件要分开填写)、简明扼要、说明问题;项目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会签。

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监理(建设)单位一份,自存三份归档。

第四条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合格并写明处理情况。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隐蔽工程是指在装修、建设等过程中,被墙体、天花板、地面等封闭的工程。

验收是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保障工程质量,减少后期隐患并提高工程品质。

本制度范本旨在为隐蔽工程验收提供指导,规范验收流程,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隐蔽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建筑施工等各类工程。

三、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验收过程中需客观、公正地判断隐蔽工程的合格与否,不允许任何利益关系影响判断结果。

2. 验收依据:验收依据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充分考虑项目特点。

3. 验收范围:包含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材料使用、施工质量、安全性等多个方面。

4. 记录完整:验收过程中需要记录详细的验收内容、结论和意见,并保留相关材料和证据。

四、验收程序1. 验收前准备:工程竣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验收资料、组织验收小组,并通知参与方。

2. 验收组成: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组成,以确保多方参与、拥有不同视角的审视。

3.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施工工序、质量标准、材料使用、施工安全等方面。

4. 验收记录:验收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验收内容、结论和意见等。

5. 问题整改: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问题,需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6. 验收结论:验收组汇总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并提出对隐蔽工程的合格性评价和意见。

五、验收标准与质量要求1. 隐蔽工程验收应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具体验收标准应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2. 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

3. 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4. 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保持施工区域和周围环境的整洁,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工程竣工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因其有隐蔽性,工程完工后复查复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复检,这就要求现场应及时、认真、严格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如实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备后查。

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隐蔽验收。

如超过24小时不进行隐蔽验收,承包单位可自行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认可。

隐蔽验收报告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对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 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承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便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时验收及时记录。

承包单位的隐蔽验收记录单要规范化,记录单上要设立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质检站验收签字的栏目位置,以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在上签字。

3.对重要工程、重要部位或应现场监理工程师特别要求,施工员或承包单?。

工程隐蔽性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性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性验收制度隐蔽性验收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那些施工后将被后续工程所覆盖,不易或不能再进行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工序进行的特别验收程序。

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件安装、管线敷设等关键部位。

让我们了解隐蔽性验收的基本流程。

在具体操作上,施工单位需在隐蔽工程覆盖前,向监理单位提出隐蔽性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自检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

监理单位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验收记录。

若发现问题,需明示整改要求,直至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

我们来详细解读隐蔽性验收制度的核心要素:1. 验收范围:明确列出需要进行隐蔽性验收的项目和部位,如混凝土浇筑前的钢筋绑扎、墙体砌筑前的电线管预留位置等。

2. 验收条件:规定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设计、工艺等方面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3. 验收程序:详细描述验收的具体步骤,从申请到验收完成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4. 验收记录:强调验收过程的记录工作,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不合格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跟进复验机制,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验收制度的行为,应明确责任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和约束作用。

通过上述核心要素的严格执行,可以确保隐蔽性验收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为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隐蔽性验收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它需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同时,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相关的验收标准和程序也应相应更新,以适应新的工程质量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凡实行监理的项目的隐蔽工程,均须进行隐蔽签证,未经签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签证程序:1)施工项目经理部对隐蔽工程自检、专检后,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并交施工单位复检;2 )施工单位元元对隐蔽工程复检,确认无误后在隐检记录上签字;3)经施工单位签字后的隐检记录交项目监理组进行隐蔽核查并签证;4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如监理工程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去检查,被视为认可,施工方做好记录后可自行隐蔽;5)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质量和资料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在纠正后再进行验收,经验收仍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若符合要求的,则在“监理单位”栏目(或“建设单位”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严禁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未办理隐蔽验收的工程一律不予计量。

三、如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未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而自行隐蔽,监理有权对隐蔽工程剖隐,剖隐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事故处理费)由违反规定的单位自负,并签发停工令进行停产整顿。

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1.地基工程:槽底针探,槽底土质,地槽尺寸及标高,槽底坟、井和橡皮土等的处理情况,地下水排除情况,排水暗沟(管)设置情况,打(试)装记录等。

2. 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栓基础;结构中所配置的钢筋类别、规格、形状、数量、接头位置、钢筋代用及预埋件;装配式结构构件的接头;钢材焊接的焊条品种,焊缝接头形式、缝缝长度、宽度、高度及焊缝外观质量;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等。

3. 砌体工程:砌体基础,断面形式和尺寸,组砌方法,基顶标高及砌体外观质量,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砌体中的配筋、部位及钢筋类别、规格、数量、接头形式等。

4. 地面工程:地面下地基,地基土清底夯实,回填土夯实的平整度及标高;各种防护层(防水(潮)层、隔热层);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和配件(防腐材料和涂刷)。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引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所有进行隐蔽的构件和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验收的一种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完好的要求。

本旨在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的流程和要求,促进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术语定义1. 隐蔽工程: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最终将被覆盖、隐藏或深埋,无法直接观察、检查和测试的构件和设备。

2. 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测试和验收的过程,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三、隐蔽工程验收流程1. 隐蔽工程施工前准备a. 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内容。

b. 确定隐蔽工程验收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c. 预验收: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 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验收a. 施工监督:验收责任人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

b. 隐蔽工程的检查和测试:根据隐蔽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测试,如钢筋验收、管道测试等。

3.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编制a. 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将隐蔽工程的检查、测试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b.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审批:确保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批。

4. 隐蔽工程验收结论和处理a. 隐蔽工程验收结论:根据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的结果,对隐蔽工程进行结论,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处理等。

b. 不合格隐蔽工程的处理:对不合格隐蔽工程进行整改和复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四、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模板2.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模板3. 隐蔽工程验收结论记录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工程:指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等工程。

2. 设计要求:指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隐蔽工程 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 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各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必须进
行验收。

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班组、项目部进行自检后报请监
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3、隐蔽工程验收后必须会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该记录
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应做到图表、说明规范,能反映工程实体情况。

4、对隐蔽工程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
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报请验收。

5、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1)锚网喷支护巷道的锚杆支护、锚索支护、钢筋网铺设;(2)钢拱架(包括钢格栅)喷砼、浇筑砼支护的钢拱架支护;
(3)发生冒顶、过断层、过表土断等特殊情况时有与原设计的巷道支护、结构不一致的情况;
(4)建设、监理单位或相关规范认为应该做隐蔽验收的项目。

(5)各类工程的基槽、基础。

6、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进行隐蔽的,每次对
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该隐蔽项目不计取工程量、所发
生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7、参加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发现有
弄虚作假行为,对责任人罚款200元~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筹备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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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常熟市常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工程竣工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因其有隐蔽性,工程完工后复查复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复检,这就要求现场应及时、认真、严格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如实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备后查。

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隐蔽验收。

如超过24小时不进行隐蔽验收,承包单位可自行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认可。

隐蔽验收报告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对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承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便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时验收及时记录。

承包单位的隐蔽验收记录单要规范化,记录单上要设立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质检站验收签字的栏目位置,以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在上签字。

3.对重要工程、重要部位或应现场监理工程师特别要求,施工员或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在“隐蔽工程报验表”上签字。

4.承包单位自行隐蔽或没有通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隐蔽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记录单上签字或在记录单监理签字栏目上注明“此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的字样。

隐蔽验收记录单需由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有效。

5.承包单位对未达到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隐蔽工程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对于人工挖孔桩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测,认真计量。

不能仅凭承包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样品来判断桩孔深度、入岩情况、地下水位情况等。

7.对于钢筋绑扎、预埋件的定位、防雷引线的连通等控制点,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做好事先控制及采点检查。

8.对于土方超挖方量,由超挖引起的垫层厚度的增加及其它与设计图纸不符的隐蔽,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实地计量确定工程量,做好记录并及时提供给投资监理工程师备案。

9.对于因承包单位责任至使隐蔽工程有着无法补救的缺陷,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在隐蔽记录单上注明实际情况以备后查。

10.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保管好所有的隐蔽记录单,待工程完工后装订成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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