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国际经济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二)s
例题4 例题
中国公司与瑞典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蜡烛的合同。合同约定与本合同 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哥登堡每箱32美元, 9月装船。1994年7月20日,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商门检验合 格后装上了某远洋公司的"Qimen"轮上,鉴于蜡烛如放在40℃左右的 地方时间一长会变形,因此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通 风。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依合同约定的贸易条件,中国方 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Qimen"轮与一 日本籍"海城丸"号发生碰撞,导致一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舱的700箱 蜡烛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 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Qimen"到达目 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6800箱蜡烛已变形,不能用于正常的目的, 收货人只能按市价30%出售,经查蜡烛变形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 温度过高所致。
仓至仓责任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30天 其他
二、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保险人的承保范围 1、陆运险 2、陆运一切险 (二)责任期间 仓至仓,60天
(三)被保险人的义务
及时提货,有损失要及时告知 对遭受危险的货物,及时保全,避免损失扩大 在向保险人索赔时,提供所涉单证
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
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是人保集团推出的一项重要保险服务,专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保险保障。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损坏、丢失、延误等,而人保的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则可以有效地保障货物安全,并为企业的贸易运作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保险责任范围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运输风险、加工风险、仓储风险和延误风险等。
其中,运输风险指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或中转过程中的损失、损坏或丢失;加工风险指货物在加工、组装等过程中的损失、损坏或丢失;仓储风险指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的损失、损坏或丢失;延误风险指因不可抗力或货运工具故障等原因导致货物延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投保程序企业在购买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货物信息和保险金额等资料,并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上需要详细说明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以确保保险金额的准确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提供货物的包装方式、运输路线、起止地点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评估保险风险和确定保险费率。
三、保险费率和费用支付方式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的保险费率根据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方式等因素而定。
一般来说,货物价值越高,保险费率越高。
同时,不同的运输方式也会影响保险费率,航空运输的保险费率通常较高。
费用支付方式可以选择全额预付或到付,预付方式要求企业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而到付方式要求企业在理赔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四、保险赔付如果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坏或丢失,企业可以向人保提出理赔申请。
在理赔申请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运输单据、保险单据、货物照片等。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理赔金额一般不超过货物的实际损失或保险金额,以较低者为准。
五、注意事项在购买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核对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范围和免除责任的条款;2.合理评估货物的价值,确保保险金额的准确性;3.妥善保存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以备理赔时使用;4.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货物的损失、损坏或丢失,并提出理赔申请;5.遵守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要求,配合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审核。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运输合同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运输合同保险条款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所指的“货物”是指被保险人承运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物品等。
保险标的范围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损失或损坏。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投保生效之日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或者交付接收人的当时止,不超过自投保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
三、保险责任1. 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仅限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或者损坏。
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
2. 保险公司对于保险标的的赔偿范围为实际货物的价值,不包括任何间接损失。
3. 保险公司对于货物的保险责任以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超出保险金额部分不予赔付。
四、保险费用和赔偿1. 保险费用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否则保险合同自动失效。
2. 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 保险公司收到通知后,将尽快进行核实,并在法定期限内对损失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1. 由于货物本身固有的缺陷或者价值波动引起的损失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2.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3. 由于海啸、龙卷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险合同解释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七、争议解决对于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争议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裁决。
以上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运输合同保险条款,双方应遵守并执行。
运输保险条款
运输保险条款标题:运输保险条款引言:运输保险是保险公司向货物所有者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确保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或损失时能够得到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运输保险条款的内容和要点,涵盖保险责任、保险的范围、索赔条件等方面。
一、保险责任在运输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通常会明确列出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制。
例如,保险公司可能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的意外损失,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
同时,保险责任可能还包括偷盗、抢劫等因素导致的损失。
在确定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货物类型、运输方式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定价。
二、保险的范围运输保险条款中会明确规定保险的范围,即保险的生效时间和地点。
一般来说,保险责任会在货物开始运输时生效,并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时终止。
保险的范围通常会涵盖国内、国际运输,以及不同的运输方式,如陆运、海运、航空运输等。
三、索赔条件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货物所有者需要按照运输保险条款中的规定提出索赔。
通常,索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货物完好的照片、运输合同、运输单据等,以证明货物的价值和损失的原因。
保险公司将根据这些证明文件来评估索赔的合理性,并进行赔偿。
四、索赔赔偿方式运输保险条款通常会明确赔偿的方式和金额。
在货物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赔偿方式可以是全额赔偿或按比例赔偿,具体取决于损失的程度和条款的约定。
保险公司可能要求货物所有者在索赔后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形式的合作,以便进行赔偿。
五、免赔条款运输保险条款中通常会包含免赔条款,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或仅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
免赔条款可以涵盖一系列因素,如货物的价值、特殊规定等。
货物所有者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免赔条款,了解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制,以避免可能的纠纷和争议。
结论:运输保险条款是货物所有者保障货物安全和降低风险的有效工具。
理解和遵守运输保险条款的内容和要求,能够确保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获得及时的赔偿和保障,为货物交付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详解导言随着国内航空货物运输的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作为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该保险条款的内容、限制和保障范围。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基本概念与要素1.1 保险合同的定义为了明确对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理解,首先需要了解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指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就风险转移、保险责任、保险费用等方面达成的协议,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提供经济赔偿保障的契约。
1.2 保险合同的要素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要素有助于理解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对保险合同负有义务的一方;-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 受益人:享受保险赔偿的一方;- 保险期限:合同有效的时间段;- 保险金额: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内容和保障范围2.1 保险标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托运或运输中的货物。
货物可以是各类商品、物品和其他价值物品。
2.2 保险责任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航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短少等情况;-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货物在运输中发生的附带费用,如装卸费用、仓储费用等。
2.3 免责条款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通常会包含一些免责条款,限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例如,保险人可能不承担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
2.4 理赔流程和赔偿范围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还会详细说明理赔的流程和赔偿范围。
投保人在货物损失或损害时,需要尽快向保险人提交保险理赔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果理赔申请符合条款中规定的条件,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意义与应用范围3.1 保障货物安全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可以有效地保障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_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
承保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不 能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投保,只能在投保平安险 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包括下列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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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考:某公司出口
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 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 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 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 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 的货物被毁。问:保险 公司如何赔偿?
2、战争险的责 任起讫——“仅 限于水上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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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思考
我国某省A进出口公司按FOB条件从英国进口一批机电 产品,目的港为上海,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B分公司投 保了“水渍险加战争险”。当货船到达广州后,A公司 接道国内用户的通知,由于换了使用单位,货物需要 运到重庆。于是,A公司就将货卸至广州,然后经铁路 运往重庆,在运输途中适逢山洪爆发,部分铁路被冲 毁,货物遭到部分损失。事后,A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B分公司提出索赔而遭到拒绝。试分析,B保险分 公司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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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不到险 • 被保险货物从装上船开始,6个月仍不能 运到原定目的地交货,则不论何种原因, 保险公司均按全损赔付。
(4)进口关税险 • 承保货物已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但被保险人仍需按货物的完好状态完税而 遭受的损失。
(5)舱面险 (6)拒收险 (7)黄曲霉素险 (8)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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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索赔期限
中国保险条款规定,被保 险人提出保险索赔的时效 为两年,从货物在最后卸 载港全部卸离海轮之日算 起。逾期,被保险人就丧 失了向被保险人提出保险 索赔的实体权利。
项目6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p117)
二
(Natural Calamity)
风
意外事故(p119)
(Fortuitous Accidents)
险
其他风险(p120)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三 全部损失(Total Loss)P121
海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上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
ICC(A)与ICC(B)规定 的不同之处:
1、ICC(A)——被保险人故意行为不 进行赔偿,ICC(B)对被保险人以外 的其他人的故意非法行为不赔偿。
2、在ICC(A)中,表明“海盗行为” 不属除外责任;而在ICC(B)中,保 险人对此项风险不付保险责任。
ICC(C)只承保重大意外事故
ICC(C)的承保风险包括:
失 特殊外来风险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全图
承保范围
风险
损失费用海上Fra bibliotek险外来风险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
自然灾害 一般外来风险 实际全损
共同海损
意外事故 特殊外来风险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基本险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ICC Institute Cargo Clause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ICC(A)--- CIC一切险 ICC(B)--- CIC水渍险 ICC(C)--- CIC平安险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恶意损害险条款
协会各个险别的基本内容
第四章货物运输保险-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pdf
第四章第四章 货物运输保险(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有关货运保险条款的规定方法和有关知识。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本章的重点是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和损失的概念,中国保险条款和协会货物条款及其险别、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规定方法。
【课时安排课时安排】】课堂讲授:3课时;【教学内容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运输途中会遇到各种风险而导致损坏或灭失。
为了在货物遇险受损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买方或卖方通常需要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一. 货运保险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作用 保险的四大种类: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保险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风险与损失 风险(risks )╱自然灾害 ╱一般外来风险(1)海上风险 (2)外来风险╲意外事故 ╲特殊外来风险1、风险(Risks)(1)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 ),又称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陆上、海陆和海河相接之处的灾害和事故。
• 海上风险 ——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火山爆发等;—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hazard ),如船舶搁浅、触礁、焚毁、互撞等。
• 按照国际保险行业的解释,海上风险并非局限于海上发生的灾害和事故(not merely on the sea ),那些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在陆上或海陆、海河相接之处的灾害和事故,如地震、洪水、火车出轨等。
(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
•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2、损失与费用(1)海上损失与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或内河运输中所发生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的损失提供赔偿。
以下是该保险条款的一般内容:
1. 保险范围:保险适用于在航线上进行的国际或国内海洋运输货物。
2. 货物类别:该保险适用于各类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等。
3.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失事、沉没、火灾、海盗、撞击、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4. 保险金额:货物的保险金额应为实际价值,包括运费和附加费用。
5. 保险费率:根据货物的性质、价值和运输方式等因素,保险公司将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
6. 免赔额:根据具体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在赔偿前可能设定一定的免赔额。
7.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般从货物装运日起至货物抵达目的港或接收该货物的人签收之日止。
8. 赔偿和索赔:在货物损失后,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证明损失的必要文件和资料。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会因保险公司和具体合同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保险之前,建议您详细阅读所提供的具体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和详尽的信息。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 保险范围:本保险条款适用于航空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包括但不限
于货物在机场、飞机上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地方。
2.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盗窃、货物
遗失或损坏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
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且不得低于货物
价值的80%。
4.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从货物离开发货地开始,直至货物到达目的地
并交付收货人为止。
5.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根据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路线等因素确定,具体费率由保险公司提供。
6. 索赔程序:货物发生损失时,货主应在发现损失后的24小时内通
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责任免除:对于因战争、核事故、货物自然损耗、货主故意行为等
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 保险证明:货主应在货物运输前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证明,并在货
物交付时出示。
9. 争议解决:本保险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0. 法律适用:本保险条款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货物运输目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5-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 (6)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ing and Breakage); • (7)串味险(Risk of Odour); • (8)受潮、受热险(Damages Claused by Sweating and/or Heating); • (9)钩损险(Hook Damages); • (10)包装破裂险(Loss and/or Damages Caused by Breakage of Packing); • (11)锈损险(Risk of Rusting)。
国 际 商 法
• 邹岿
•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师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 国际贸易学和法学双硕士
• 电邮:1055565394@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当事人常用 的是伦敦保险业协会制定的货物保险条款。
• 2.扩展责任条款
• 扩展责任条款又称运输合同终止条款 (Termination of Contract of Carriage Clause)。如货物被运往非保险单所载目的 地是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 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因承 运人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输合同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 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合同,则保险单在 被保险人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保险人或者 加付保费时,继续有效。
• (一)一般保险条款承保范围 • 1.平安险 • 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是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人责任最小的一种。
• 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但实际上是不 确切的。它仅指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单 独海损不赔,对由于意外事故发生的单独 海损以及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发生搁浅、 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单独 海损,保险公司仍要赔偿。
6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结果, 即损失是由解除危险的措施造成的,而不是由风险本身造 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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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独海损。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P. A.)是指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尚未达到 全部损失程度,仅为部分损失,而这部分 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它只涉及船舶或货 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并不涉及其 他方;同时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不 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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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险的具体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移风险。
买保险就是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而接受风险 的机构就是保险公司,它为众多有危险顾虑的人 提供保险保障。
2.均摊损失。
转移风险并非灾害事故真正离开了投保人,而是 保险人借助众人的财力,给遭灾受损的投保人补 偿经济损失。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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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一般是指由 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货物运输中所指的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事先难以预料的,而不是必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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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承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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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也称海难,这是保险业 的专门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范围。它一方面 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指 发生在海上的一切风险;另一方面又不局限于在 海上航行中发生的风险,与海运相连的包括陆上、 内河、驳船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也包含在内,如洪 水、地震、船舶与码头或驳船碰撞等。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货物运输保险是保险公司为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或损坏而向货物运输者提供的一种保障方式。
下面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详细介绍。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主要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二、保险范围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范围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海的浪涌、海水进入船舱、闸门漏水等海事风险;3.车辆翻车、撞车、被盗等道路交通事故;4.运输航空器的意外损坏或丢失;5.突发事件或抢劫等其它意外事件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保险责任范围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全损险:指货物运输途中发生全损或无法找回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2.部分损失险:指货物运输途中因发生部分损失,超过一定比例的损失金额保险公司将赔付超过该比例部分的金额。
3.含磕碰破损险:指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磕碰、破损、划伤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4.综合险:指上述几种险种进行综合投保,以提高保险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四、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方式、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输保险费用是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支付的。
五、投保条件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货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合法的、合规的、合法的票据,且货物投保需在运输前进行。
2.被保险人须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问题进行仔细检查,并提出明确的保险需求和投保保险金额等要求。
3.必须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如货物所有权证明、发票、运单等。
六、理赔方式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方式通常是由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保险公司进行核实和认证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时间一般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
七、注意事项在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注意理解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以确保保险覆盖的内容符合个人需求。
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1)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war risk clauses.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3)American Institut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美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4)cargo all risks clause.货物综合险条款(5)cargo clauses.货物保险条款(6)excluding risk of breakage.不包括破碎险(7)from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s.仓至仓条款(8)including risk of bad odour.包括恶味险(9)including risk of breakage and clashing.包括破裂或凹瘪险(10)including risk of chipping & denting.包括碎裂或凹弯险(11)Institute Air Cargo Clause.协会航空货物保险条款(12)Institute Cargo Clauses.伦敦保险业公会货物保险条款(13)insurance … including deviation clauses.保险包括绕道条款。
(14)international cargo transportation clause.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5)International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Clauses.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6)ocean marine cargo(insurance)clauses.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17)excluding natural loss in weight.不包括途耗短量的损失(18)property insurance clauses.财产保险条款(19)Ocean Marine Cargo War(Risks)Clauses.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20)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products).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21)parcel post insurance clauses.邮包保险条款(22)parcel post war risk insurance clauses.邮包战争保险条款(23)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4)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woodoil inbulk).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25)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clauses (train,trucks).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火车、汽车)(26)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products).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27)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Kowloon ,or Macao,简称F.R.E.C.).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28)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investment insurance (political risks) clauses.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保险领域,它是指旅客行李或商业货物依靠航空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导致货物损失、毁坏、被盗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条约规定,向受保险人赔偿其损失的一种服务。
在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有一些特别的规定内容需要注意。
一、保险责任限制根据《保险法》规定,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受保金额度应该在被保险财产的真实价值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产品的销售要求,责任额度通常设定在真实价值七到八成之间。
二、保险期限在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还规定了保险期限,通常分为实际运输期限、仓储期限和过渡期限。
实际运输期限是指航空公司接收货物起始时间,到货物交付给受保人的时间期间。
仓储期限是指已到达目的地、仍未被受领取的货物,投保人责任也即转变为保险公司的责任期限。
而过渡期限指的是航空公司仍然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时间,一般是从货物交付给目的地航空公司开始算起。
三、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计算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保险公司通常根据货物的真实价值以及货物所在的地区来计算保险费。
此外,不同的公司还可能会根据全保险、部分保险、个别保险等相关因素来进行计算。
四、货物保险单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还规定了货物保险单的使用方式。
货物保险单主要包括有关被保险人、承保人或代理、货物名称及数量、保险金额、所指的险种以及运输终止时间等条款。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保险单是非常重要的重要凭证,不仅可以为受保人保障权益,还可以为保险公司计算和制定赔偿方案提供有效数据。
总之,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航空公司与受保人之间的一种保险协议,用于保障货物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该注重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同时要注意合同各条款的明确性以及保障对方利益的公正性。
此外,货物保险单的重要性也不可低估,要仔细阅读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后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一)航空运输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或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有内,直到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
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
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交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单air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invoice no. policy no.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 a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 o the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 ttachedhereon.--------------------------------|标记|包装及量|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marks & nos.|quantity|description of goods|amount insured||------|----|----------|-------||||||||||||||||--------------------------------总保险金额: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费费率航班号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flight no._________----------- -----------开航日期自至slg.on or abt.____________ from__________________to_____________承保险别:conditions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责任范围:
(4)装卸或转船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施救费用; (6)避难港卸货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批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据
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W.P.A.)
英文字面意思,是“负责单独海损”。
承保范围:
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基本险 1、平安险(F.P.A)
2、水渍险(W.P.A.)
3、一切险(A.R.) (二)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注:保险责任起讫
(一)平安险(F.P.A)
英文字面解释为“单独海损不赔”。 责任范围:
(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 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简称PICC) 中国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中国保险条款又可分为: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陆运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邮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 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 责任。
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渗漏险 4)短量险 5)混杂、玷污险 6)碰损、破碎险 等
2、特殊附加险
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舱面险 4)黄曲霉素险 5)拒收险 6)战争险 7)罢工险
itc条款与picc条款对比
中国保险条款与伦敦保险协会条款运用的比较分析一、中国保险条款(一)概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我国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1963年伦敦协会货物条款,并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分别制订了海洋、陆上、航空及邮包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以及适用于以上四种运输方式货物保险的附加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 简称CIC)。
1972年曾修改过一次,到1981年1月1日又修订为当前的保险条款,目前在国内应用广泛。
(二)责任范围海运货物保险的险种很多。
其险别按照是否能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所承保的主要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与费用包括:1、平安险(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及其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禁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措施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分摊费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条约”,按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事实上,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相比,水渍险的承包责任范围略有扩大,区别在于水渍险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负责赔偿。
水渍险不包括锈损、碰损、破碎以及散装货物的部分损失,故常用于不易损坏的货物或生锈并不影响使用价值的货物,如钢管、线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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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981-1-1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
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
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位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
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
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
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