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4)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5)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包括行政法律关系运动的条件和原因,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界说法律是用以调整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经法律调整必然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不同的部门法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据此形成不同的部门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规范的社会形式,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进行行政法研究的客观基础。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①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便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确认,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此可见,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与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并非全部都是行政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受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才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所以,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关系相结合的表现形式。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是发生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包括权利义务的主体与客体和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基本要素。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系的结果,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但是,行政关系并不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体现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属于物质社会关系。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006,70.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 政职责的一部分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 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行政授权的是( )。
A.《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 业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行使植物检疫权
B.某县政府文件规定,县自来水公司行使节约用 水、计划用水的行政执法权
二 行政委托
是行政主体将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 织的法律行为。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收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 罚。
三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特征和区别 1 依据方面的特征和区别 2 方式上的特征和区别 3 法律后果上的特征和区别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 ——确定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已经完成或者作出
(1)主体要件: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 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2)主观要件: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 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 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
生的具体影响,也就是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 作出某种具体处理和决定。
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 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变更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方和行政主体等产
生法律上的效力。 一般有下列效力:P120-122 具有公定力 具有确定力——对相对方/对行政机关 具有拘束力 具有执行力
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机关与个人之间、行政机关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与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特殊性。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 权力主体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它具备特殊的权力地位和行使的职能权限。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承担着各种行政责任和义务,对个人和法人组织具有特殊的管理和约束性。
2. 权力来源的合法性: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行政行为。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行政机关的权力受到法律和法规的限制。
3. 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平等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的权力较强,个人和法人组织的权益相对较弱。
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规章制度、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等,而个人和法人组织则需要依法接受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4.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定性: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有明显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机关的权力为基础的,它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秩序性,与个人的私人权益和意愿较为独立。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运行1. 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是通过行政机关与个人、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与法人组织之间的行政行为和法律事实来实现的。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对个人和法人组织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命令、决定、许可、批准等。
2. 行政法律关系的运行:行政法律关系的运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对个人和法人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对个人权益进行限制、执法、处罚等,同时也保护和维护个人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保护1. 法律保护的目标: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保护主要是实现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保护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等。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滥用职权和违法执法。
行政法课件0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之间因执行公务发生的各种行政争议,包括积极和消极的 权限争议。
2、解决途径
主体纠纷属于内部行政争议,对它的解决方式不同于对外部行政争 议的处理;它由行政机关自己解决,不由司法机关裁判——这是各 国行政法理论所主张和坚持的原则。
我国处理内部行政争议采取以下三项原则:
(1)纵向领导关系中的争议:被领导主体有权越级向上级行政主 体报告,但在领导主体行为被依法撤销之前,必须服从领导主体的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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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权行政主体的分类
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 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统计、环保、财政、人 事、计划、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机关;专业性行政机 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 电子、机械、石油、煤炭、农业、林业、矿产,水电等 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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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 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 名义进行,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 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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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主体理论的思考
在西方国家,行政主体是一种法律制度,是 地方或公务分权的法律技术,包括国家、地方团 体及其他行政主体。行政主体间相互独立,依法 行使权力并负担义务,并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各 行政主体都设有自己的行政组织,独自开展活动。 国家对地方团体等的控制只能依法进行,行政主 体间的行政争议由法律手段解决。
资格转移: (1)行政主体分解 (2)行政主体合并 资格丧失: (1)行政主体被终止或撤销 (2)授权机关收回授权或授权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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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治理学专业00261行政法学考试大纲知识点总结(个人整理必属精品)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名词说明】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治理和调控。
【名词说明】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给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标准、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实施政治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份。
【多项选择】相关于其他国家权利而言,行政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普遍性等特点;相关于一样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名词说明】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标准和原那么的总称,或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和原那么的总称。
【多项选择】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多项选择】行政法的一样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政府规章、地址性法规、地址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
其特殊渊源有法律说明、国际条约、老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标准等。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行政法的分类。
(1)一样行政法与专门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标准的性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
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简答】行政法的特点。
(10、07年真题)(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标准数量专门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①行政法的内容普遍。
②效劳位阶较低的行政法标准易于变更。
③实体性标准与程序性标准性往往交织在一路。
第二节行政法关系【多项选择】依照不同的标准能够将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多项选择】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多项选择】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1. 简介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共权力职能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涉及到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的适用,以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之一,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某一特定行政权力,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处罚等,从而产生与其之间的法律关系。
2.2 公民公民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之一,公民享有参与和监督行政机关活动的权利,同时也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的责任。
行政机关对公民享有的权利进行保障,同时要求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2.3 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了公民之外,行政法律关系还涉及到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单位,包括企业、社团、事业单位等。
其他组织包括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
行政机关与这些组织之间也会形成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会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等。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3.1 权利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机关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享有相应的权利,如言论自由、财产权利、合法利益等。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2 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互相责任和义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履行好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应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4.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4.1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公共法律关系的一种,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4.2 强制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或执行行政决定,形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强制性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共权力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各种法律关系,这些关系通过行政法规范和行政程序等方式来调整和维护。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所产生的特殊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的区别。
2. 法律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非对称性: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着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不对称性,即行政机关拥有一定强制力和特殊权力。
4.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公共领域中产生的法律关系,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的行使。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1. 行政权利和义务:行政机关作为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享有特殊的行政权利,也有相应的行政义务。
2.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规范其行为和活动。
4. 行政契约: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签订行政契约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行政争议解决:行政法律关系产生争议时,通过行政诉讼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进行解决。
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为了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和公平公正,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法律规范:制定健全行政法规范,明确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程序: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程序,保障各方在行政活动中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3. 行政机关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4. 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促进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法律性、非对称性和公共性等特征。
行政法学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框架图【本章考情】本章属于行政律关系主体的内容。
考生须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明确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掌握有关行政主体的基本知识。
考题以选择题和名词解释题为主,考核分值在10分以下。
注:※为本章真题考点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P74)(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一般认为,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名+权+责第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是决定某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发布命令,并以自己的职责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独立采取行政行为等。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标准。
第三,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关键性条件。
第四,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
行政主体是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行政优益权是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权的条件保障。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按照行政职权在实践中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对这些行政职权分为:(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制裁权;(7)行政强制措施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委托、监督权;(10)行政司法权;(11)其他行政职权。
(1)行政立法权(第五章第二节)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定的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的权力。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第一章绪论1.1.1、行政的含义。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1.1.2、行政权。
行政权的含义:第一,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宪法和法律;第二,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第三,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
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行政权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
行政权的消极作用:腐败和滥用权力;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1.1.3、行政法: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法调整的核心:行政权。
1.1.4、行政法的渊源。
一般渊源: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教育部);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1.5、行政法的分类。
①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一般行政法、特别行政法。
②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实体行政法、程序行政法。
③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政行为法。
1.2.1、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1.2.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要素与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要素 和特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四、总练习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案例1
1992年4月,P区街道办事处将其一间闲置的临街 门面房出租给李裁缝开办服装店,租金为一年9600元。 一年后,李裁缝以原定租金太高,自己亏本无利为由 要求街道办降低租金,并拖欠租金6600元。街道办不 同意降低房租并多次催李裁缝交款未果。1993年7月12 日,街道办主任指示下属城市监察分队4名队员,佩带 执法标志,将李裁缝的服装店查封,禁止李再使用该 房屋。李裁缝不服,向P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P 区政府认为该案不属于行政案件,未予受理。李裁缝 便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街道 办事处实施的查封行为违法并予撤销。
[案例4]
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 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 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 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 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 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分析
[分析]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1.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
问题: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分析
镇政府占用王某的房屋是事实,但这 种占用行为并不是镇政府运用行政职权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民事侵权行 为,王某与镇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 民事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 关系,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总结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 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调整, 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二)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二)引言概述:
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行政性质的法律关系,它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形成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和运行对于维护国家法治、保障公民权益以及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探讨行政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正文: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概念
2. 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性质和法律性质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和要素
4. 行政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1. 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公民和法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 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参与和地位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变更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条件和程序
2.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方式和途径
3. 行政法律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效力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法律效果
2.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责任和救济
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与监督
1. 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机制
2. 行政法律关系的监督制度
3. 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法律关系建设
总结:
行政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性质和法律性质的双重属性。
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形成与变更、内容与效力以及保障与监督等方面都需要得到充分的考虑与研究。
只有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关系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 1、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力活动与非权力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法律关系即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的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而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法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具体来说,受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共同构成行政领域特殊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经行政法调整后,形成行政法关系。
要注意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因行使职能而发生的行政关系是多种多样的。
根据行政法治原则的要求,大多数的行政关系应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但有些行政关系是基于对行政机关和相对方的自律要求而任意的,则不必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一般发生在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
在这里一般来说行政主体起着主导的地位.比如行政处罚.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是基于对行政权力控制的需要。
行政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不管人们的主观意愿如何,总是要受到另一政治实体的限制约束。
不受制约的权利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存在的。
事实上,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同样重要。
比如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解析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关系。
在法治社会中,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之一,行使着管理、决策和执行职能。
而法律则是对社会行为规范和国家行政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律关系既包含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和遵从,也包括法律对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特点及其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律在实践中互相关联、相互制约的关系。
具体而言,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和遵从: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决策和执行行为必须依据法律的授权和限制,不得超越法律范围。
行政机关必须服从法律的命令和规定,不能随意违反法律规定。
2. 法律对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程序和行为方式,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同时,法律还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了监督和制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3. 行政机关与法律的互动和合作: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执行主体,必须与法律互相合作,共同实现法律的目标。
行政机关在执行职能的过程中,需要依据法律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同时,也需要根据实践中的需要,向立法机关提出完善法律的建议和意见,为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依据。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对称性和对立性: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对称性和对立性并存的关系。
行政机关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法律的受约束者。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的义务。
而法律则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保障公民的权益。
2. 双向互动和相互制约: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概述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行使行政职能,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扮演受行政机关行政权力制约的角色。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1. 不平等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对弱势,受到行政机关的限制和约束。
2. 强制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履行法律义务。
3.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涉及公共利益,行政机关的行为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
4. 专门性: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的对象,有独特的法律规范和程序。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包括颁布行政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执法监督、行政裁决等。
2. 公民公民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受保护主体,公民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尊重公民的权利。
3.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人及其他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1. 行政权力及行政行为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限,行使行政活动的能力。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进行的具体行为,包括命令、决定、审批、奖励、处罚等。
2. 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对其行为所造成后果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并对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行政诉讼及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机关提起的司法救济程序,用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应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并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决定。
4. 行政契约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经过协商达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合同关系。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上的行政1.政法上行政的定义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活动。
构成要素:第一,行政的主体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
第二,行政的依据是行政权力。
第三,行政的范围是行政管理。
2.行政法上行政的特点:(1)国家性(2)执行性(3)法律性(4)强制性(二)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1.内部行政,是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自身进行组织管理和调节的活动。
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同属于行政系统。
从行政法律关系上说,内部行政关系是基于行政组织法或国家保管员法形成的行政隶属关系。
2.外部行政,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对非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管理活动。
(三)依法行政我国行政法的理论核心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第一,依法执行。
第二,法律限制。
第三,法律授权。
第四,权责一致。
二.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1.行政法的定义,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含义是:(1)行政法是以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为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法律。
行政法是民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主要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特征:(1)行政关系的主体限定性。
(2)行政关系的单方性。
(3行政关系的国家意志性。
(二)行政法的内容1.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行政法的内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从范围上说,行政法规范主要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行政组织法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和行政编制法三个部分组成。
行政行为法从性质上可划分为:行政规范性行为,行政给付性行为,行政干预性行为,行政指导性行为,行政制裁性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在现代国家的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特征、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定义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的关系。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体现在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并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制约。
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律上的基础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是行政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任何行政行为都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2.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和制约性:法律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制。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对自身的行为要负责任,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对公民和法人具有保护性:行政法律关系不仅仅关系到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关系到公民和法人的权益保护。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和法人可以依法维权。
4.具有程序性: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解决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民和法人也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机关的救济和维权。
作用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和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法律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限制了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和方式。
行政机关不能随意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依法行使。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约束了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法律关系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特征行政法律关系特征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它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 具有强制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即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强制性的指挥、约束和限制权力。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对行政主体行使强制性的权力,以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不能随意违反行政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即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行政机关的对象。
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指挥、决策和执行的权力,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是行政机关的被指挥、被约束和被限制的对象。
这种不对等性形成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
3. 具有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管理的是公共利益事务,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密切相关。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和调整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旨在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4. 具有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专门性、特殊性,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涉及行政机关的行使行政权力和进行行政管理,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与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所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殊性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 具有制约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制约性,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和调整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不对等性、公共性、特殊性和制约性等特征。
理解和把握这些特征,对于正确处理行政法律关系、促进行政政务公正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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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王某与其父在某县某镇居住,有私房一间。 1969年文革时王某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押送劳改 农场。1976年其父病故,该私房一直无人居住, 后被镇政府作为仓库使用。1980年王某的冤案 平反,自愿留在农场任技术人员。1992年,王 某返家,向乡镇政府提出退还其所占用的私房, 镇政府一直以该仓库属于政府财产为由未予归 还。1993年6月2日,王某以镇政府为被告,向 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镇 政府侵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镇政府 退还所占的房屋。 问题: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总结: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下列选项是哪些可成为行政主体?(
A B C D 作家协会 北京大学 盐业公司 足球俱乐部
)
答案是ABC。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是以行政权力的 享有者身份出现的,所以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最主要的组 成部分。但行政权力并非为行政机关所独占,国家也将一 部分行政职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实施。如本题 ABC三项中的组织不断扩展,许多行政事务不可能也没必 要完全由行政机关来处理,需要辅之以其他社会组织来管 理。因此,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也会因法律、法规的授 权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地位。
需弄清几个问题: 1、居委会收取汪某建房用地费、小孩社会 负担费的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民事行为? 2、居委会有没有权力收取汪某建房用地费、 小孩社会负担费的行为? 3、居委会是不是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或派 出机构?
分析
1、并非居委会的所有行为均是民事法律行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的规定,居委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 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 据自愿的原则向居民筹集。该条规定授予了居 委会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筹集公益事业费用的 行政职权,因此居委会对居民有一定的行政管 理职能。 2、居委会并非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或下 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 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是 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 自治组织。
请判断以下哪些选项不属于行政主体?( )
A B C D 寻乌县委 市税务稽查大队 寻乌县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县委属于党委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 中的研究室、政府办公室之类的内设机构,虽然是行 政机关,但仅负责管理、协调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 并不对外行使职权,因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本 题B项也属于行政机关,可以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 它们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所隶属行政机关的名义, 所以,也不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 客体三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 人。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即行政关系主体权利义 务所指的对象。(物、行为、人身)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概念
行政主体
职权行政主体
类型
授权行政主体
概念 行政相对 人
行政授权存在的必要性
行政机关规模和人数的限制
处理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行 政事务的需要 处理某些次要的临时性的行政事 务的需要 处理某些敏感的行政事务的需要
被授权组织的条件
• 1、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能够承担其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 2、该组织应当与所授予的行政职能无利 害关系。 • 3、该组织应当具有熟悉与所授予行政职 能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 • 4、该组织应当具有行使所授行政职权所 需要的基本设备
被授权组织的范围
1、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企业单位,如银行、保险公司、邮电电信铁 路公交等 3、事业单位 4、社会团体,如消协、妇联等 5、行业协会,如律师协会 6、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案例6】:居委会能否成为本案中的被告 某镇居委会于2003年3月26日以居民汪某招婿在家 建房、生子的行为违反了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章程, 收取了其2000元的建房用地费,4000元的小孩社会负 担费。现汪某对居委会的该收费行为不服,提起行政 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居委会的行为违法,并返还 收取的6000元费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了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不属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 围。因为居委会收取汪某建房用地费、小孩社会负担 费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 行为,原告汪某认为居委会收费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 益,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居委会返还收取的费用。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以镇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因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不具有行政职能,其隶 属于其上级人民政府。 第三种观点认为,本案应以村居委会作为被告, 汪某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救济自己的权益。
2、授权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
授权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是指 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以自己 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并由自己对 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1)行政授权的职权来源于法律、法 规的明文规定。 (2)行政授权的结果是被授权组织取 得行政主体资格,能够在所授权限范围内 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 (3)自己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 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
3、課堂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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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某县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制药厂购进一 批兽药在本县出售。后县农牧渔业局兽药监督员王某 发现兽药质量存在不稳定现象,遂取走部分样品检验, 结果该药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农牧渔业局根据《兽药 管理条例》对该门市部处以没收该种药品、违法所得 以及罚款的处罚。该门市部不服处罚决定,向该县人 民政府申请复议,政府经审查维持原处罚决定,门市 部仍然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 中,体现的行政法律关系有:( ) A、兽药门市部与县农牧渔业局之间的法律关系 B、兽药门市部与制药厂之间的法律关系 C、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 D、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案例3】 李老太家住北京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超市附近,她 和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 2O0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 老太与老伴前去超市买东西。李老太负责挑选,老伴 负责推车交钱,眼看东西已经挑选的差不多了,老伴 就推上满载货物的小车去交钱。这时,患有糖尿病的 李老太看见了放在出口处货架上的杏干,心想:都说得 糖尿病吃点查干好,顺手拿了一包。一看老伴已经交 完钱出去了,心里一着急,拿着杏干就往外走,岂料 刚走出超市门,就被超市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保安 人员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末交款拿走者 要罚1000元。李老太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只得将身 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那里。次日,李老太又带 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家 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连春节都没过好。 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问题:你认为工商部门该怎么做?
分析
在本案中,工商所即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 现的.因为它从事的是一种民事买卖活动,而药 品管理机关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的,因为它 运用的是行政职权——处罚权。作为民事买卖活 动,要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管理,药品管理机关 完全有权对工商所的民事买卖活动进行处理.而 作为民事主体的工商所,也当然有权对处罚不服 而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并非行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依法拥有和行使行 政职权,并能够对 其行使行政职权的 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承担法律责任的机 关和组织。
行 政 主 体 构 成 要 件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 , 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 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 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 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其 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 织。
[案例4]
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 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 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 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 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 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分析
[分析]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1.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 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以自己的名义 对外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针对 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 为。 2.该通告行为是针对外部相对人的,并为其设定了 义务,其合法主体应当是该市人民政 府。当然,市政 府可委托其办公室实施该行为,但该市政府办公室在实 施该行为时应以市政 府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 行。该市政府办公室的通告行为,即使有市政府的委托, 因未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也是不合法的。作为内部 机构的市政府办公室,如果有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授 权,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在这 里没有这种授权。
总结:行政主体并不一定就是行政机关。
我国行政机关的结构图
返
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政府组织法成立的,享有并执 行国家行政权,具体实施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 职权,并能够对其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后果承担法律 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小结:两者关系 (1)并非行政机关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并不一定就是行政机关。 返
分析要点: 李裁缝与街道办之间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 关系: 一是双方因交付房屋租金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是街道办在处理与李的民事争议时,动用行政 权力,街道办领导指示执法人员,对李裁缝仍在经营 的服装店进行查封,由此而产生的争议是行政争议。 现李诉至人民法院是请求裁判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并非裁判房屋租金的民事争议,故本案属于行政诉讼 的受案范围。遂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判。
分析
镇政府占用王某的房屋是事实,但这 种占用行为并不是镇政府运用行政职权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民事侵权行 为,王某与镇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 民事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 关系,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总结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 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调整, 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