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十二五规划全文(完整版)
山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完整版)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主要阐明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目录第一篇发展背景和发展目标第一章发展成就第二章发展环境第三章发展目标第二篇区域统筹和发展布局第四章经济布局第五章城乡布局第六章空间布局第三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第七章农业提升第八章工业优化第九章服务业跨越第十章海洋经济第四篇基础设施和支撑保障第十一章能源建设第十二章交通建设第十三章水利建设第十四章市政建设第五篇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第十五章科技创新第十六章教育优先第十七章人才发展第六篇文化繁荣和创新发展第十八章文化建设第十九章文明山东第七篇和谐社会和公共服务第二十章民生保障第二十一章卫生体育第二十二章社会管理第八篇生态文明和资源环境第二十三章生态建设第二十四章环境保护第二十五章资源节约第二十六章循环经济第九篇体制创新和扩大开放第二十七章改革深化第二十八章开放提升第十篇政策保障和规划实施第二十九章扩大消费第三十章优化投资第三十一章营造环境第三十二章区域协调第三十三章实施机制第一篇发展背景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
第一章发展成就“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作为、科学务实、重点突破、攻坚破难,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面向未来,我省的发展站上了更新更高的平台。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416.2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1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000美元。
教育部转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目录一、总则二、管理体制三、人员管理四、项目管理五、人才培养六、成果管理七、学术交流八、经费管理九、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网络建设十、档案管理十一、报告制度十二、检查评估十三、附则一、总则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是科研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的新型科研组织,在产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依托高校要在巩固前期成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注重内涵发展,加大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力度,使重点研究基地成为“211”、“985”工程平台建设的核心和支撑,成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建设标准:(一)科学研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二)人才培养:通过科学研究,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立一支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通过课程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层面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其成为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通过参与制订全国性研究发展规划,举办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库、数据库和专业化的信息网络等措施,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学术活动,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成为本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全国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
2012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
(校级版)变动情况说明
为配合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工作,校级系统2012版进行了如下调整与优化:
一. 基础数据
1.研究机构中,仅针对机构类型为“部省共建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机构,增加了“共建单位名称”这一录入项,该项必填。
而其他类型的研究机构,无须填写该项。
如下图:
2.研究机构与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变更为2011年新版的国标GB/T 4754-2011,并且只取值到各门类下的大类,不再取到中类。
既有数据中旧国标到新国标的转换,由程序在后台自动实现,用户无须进行操作。
3.为了便于学校在来年的日常工作时及时录入数据,放开了对项目经费和项目工作量的年份限制到2013年。
为此,请学校在录入过程中予以注
意,不要将2012年度的经费、工作量录入到2013年度下。
二. 统计报表
年报4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的校订程序中,增加了根据各省厅提供的名录,对学校填报的“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部省共建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级社科重点实验室”等四类机构进行验证这一步骤。
在进行“全部报表校订”时,如发现上述“机构类型”中的机构存在与名录不符的情况,将会给出具体提示(但并
不会不允许通过),以此来提高机构数据的准确性。
三. 其他
校级系统的使用方法与其他功能未作调整。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目录一、项目背景与意义 (1)二、研究目标与方向 (1)1. 研究目标设定 (3)总体目标 (4)具体目标 (5)期望成果 (6)2. 研究方向明确 (7)主攻领域 (7)研究热点与重点突破点 (8)三、科研团队与基础条件 (10)1. 科研团队建设情况介绍 (11)团队成员构成及背景介绍 (12)团队研究成果展示与评价 (13)合作与交流情况介绍 (15)2. 基础条件介绍与分析评价 (16)研究场所与设施情况介绍 (17)学术资料与信息获取渠道说明评价 (18)一、项目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
本项目申请旨在深入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的核心领域,为推进相关学科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从项目背景来看,人文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文化进步、价值观念、道德伦理、社会关系等领域的学科群体。
在当前全球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不仅关乎到国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直接影响到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文社会科学的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其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从项目的意义来看,本项目旨在解决当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推进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和协同发展。
通过建立重点研究基地,可以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汇聚优秀人才和资源,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
这对于提高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还将致力于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为社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目标与方向深化理论构建:针对当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存在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如价值观念、社会制度、文化传承等,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理论探讨和研究,以期构建更为完善、更具解释力的理论体系。
拓展研究领域:在保持传统研究领域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如数字人文、社会计算、认知科学等,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并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论支持。
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
结构工程
123
烟台大学
先进制造与控制技术
124
烟台大学
海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
125
烟台大学
分子药理和药物筛选与评价
126
鲁东大学
分子设计与材料合成
√
127
鲁东大学
高性能与功能高分子材料
128
鲁东大学
应用生物技术
129
鲁东大学
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控制
130
潍坊医学院
应用药理学
√
131
潍坊医学院
免疫学
√
113
青岛农业大学
动物生殖与种质创新
114
青岛农业大学
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控
115
青岛农业大学
植物生物技术
116
聊城大学
光信息传输与处理
√
117
聊城大学
智能信息处理与网络安全
118
聊城大学
清洁化学能源技术
119
聊城大学
生态学与生物多样性
120
烟台大学
化工制造工程
√
121
烟台大学
光信息与光功能材料
122
地下工程
46
山东科技大学
深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地质研究
47
山东科技大学
低碳能源化工
48
山东科技大学
太赫兹技术
49
山东农业大学
果树生物学
√
50
山东农业大学
作物生理生态
√
51
山东农业大学
农业环境
√
52
山东农业大学
农药毒理与应用技术
53
山东农业大学
智能化农业机械与装备
【精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工作季报(2010年第4期)中心办公室编2010年12月31日要目一、中心要闻“中外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高层论坛”在我校举办“中国外语教育传统特色及理论构建研讨会”成功举办《外语教学与研究》参加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评选首次“语料库语言学沙龙”成功举行我中心召开2010年秋季基地建设研讨会陈国华和戴曼纯教授分别获得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项目陈国华教授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文秋芳教授被评为北京高校育人标兵二、交流与合作三、科研成果四、项目进展五、人才培养六、中心学术刊物近期目录图1 “中外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高层论坛”合影图2 “中国外语教育传统特色及理论构建研讨会”合影一、中心要闻“中外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高层论坛”在我校举办2010年11月6日,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外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高层论坛”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召开(图1),全国2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40余名专家、学者和教师参加了本次论坛。
出席本次高层论坛开幕式的领导与嘉宾有: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金莉教授、北京大学资深教授胡壮麟先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顾问刘润清教授等。
开幕式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科研处长张朝意教授主持。
金莉、李宇明、刘润清、胡壮麟教授分别致辞,从外语教育发展和国家利益的高度、人才培养的角度提出中国外语教育政策和规划研究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
我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克非教授作为本次高层论坛的组织者,对与会代表表示了诚挚的欢迎,简要说明了论坛的缘起和意义。
“中外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高层论坛”旨在结合中外社会经济发展对外语教育政策进行多方位考察分析,以有益于中国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的研究和制定。
开幕式后,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胡文仲教授(韩宝成教授代为宣读)、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周庆生研究员和中国外语教育中心王克非教授先后发表主题演讲,从中国的外语教育与国际话语权之争、制定外语教育政策的紧迫性、中美澳双语教育政策动向比较以及外语教育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意义等方面,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阐释。
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XX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限指,经社科处组织申报,由教育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国家其他部委、省直其他厅局委批准设立以及学校批准设立的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等平台(以下称文科科研基地)。
第三条文科科研基地的建设坚持“以课题研究为依托,以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与育高层次人才为目标”的方针,力争建设成为该研究领域和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心、成果中心、人才中心和信息中心,促进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基地实行“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学校社科处负责对基地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社科处的管理职责:(一)指导和协助基地的申报评审、检查评估和考核;(二)审核基地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三)审核基地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四)审核基地建设经费的预算;(五)指导基地建设和运行;(六)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担任基地主任需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出色的组织协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第七条基地主任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地全面建设规划;(二)实施基地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三)组织制定基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四)提名副主任聘任人选;(五)聘任专兼职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六)负责基地日常管理,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七)向学校社科处、分管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第八条基地学术委员会是基地学术研究的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和工作程序,按照基地学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第三章经费和项目管理第九条基地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一)基地上级主管部门投入的建设经费;(二)学校投入的配套建设经费和办公经费等;(三)基地从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际合作组织等获取的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四)基地通过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和各类培训等而获得的各项经费;(五)社会捐赠,特别是基地通过自身的影响,从国内外机构、团体获得的捐赠。
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加强和改进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科字[20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指列入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的重点实验室。
第三条高校重点实验室是山东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育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四条高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科技发展方针,面向科技前沿,围绕国家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育省部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第五条高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应被赋予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六条高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施“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省教育厅是高校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和山东省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对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编制高校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书》)。
(四)聘任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五)会同省财政厅安排、拨付强化建设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
(六)统筹实施高校重点实验室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七)根据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状况,调整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布局、研究方向及组成,并对重点实验室进行重组、整合、撤消等。
山东工商学院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
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是一所教学型、多科性、有特色的财经类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学校占地98.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7万余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173.65万册,编辑出版有《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煤炭经济情报》2种学术期刊。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工商管理等4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6人,其中教师755人,教授113人,副教授236人,博士180人。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等20名。
学校下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服务外包软件学院)、国际商学院、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和大学外语教学部等4个基础课教学部,煤炭经济研究院、半岛经济研究院、东亚社会研究院等13个科学研究院(中心、所)。
目前,学校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等5个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统计学为山东省“十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2009年以来学校管理学科一直名列中国大学管理学科前100名,2011年学校经济学科进入中国大学经济学科前100名。
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2项,省部级项目351项,科研经费累计进账2966万元;获省部级科研奖励78项,其中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科奖三等奖2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发表论文5886篇,其中259篇论文被国际四大检索收录,出版学术著作162部;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
在传达学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会上的讲话
在传达学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会上的讲话高青老师们,同志们: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后,9月上旬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这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于我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新起点上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学习传达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来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
刚才传达了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的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在会议上,还对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讨论,下面我结合纲要的有关内容,就我校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7月13日至14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
这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9月9日至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的召开和会后将要颁布的规划纲要,也是我省教育事业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要深刻领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20字工作方针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深刻领会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二基本一进入”,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深刻领会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刻认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深刻领会“提高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任务”。
要通过会议精神的学习,使广大师生受到鼓舞,坚定信心,感受到教育新的春天的到来,“十二五”学校的发展将会置于一个很好的宏观环境;使广大师生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8.02.25•【文号】教社科[1998]1号•【施行日期】1998.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1998年2月25日国家教委发布教社科[1998]1号)第一条为奖励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为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的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者按等级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三类。
其中,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编著(工具书等)、资料和古籍整理著作、译著等,但不包括教材;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包括软件、音像制品等其他形式的成果。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评奖的成果,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二)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三)观点正确,论证严密,资料准确、翔实,文风端正。
第六条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奖励的具体标准:(一)基础研究成果:学术上有所创新,理论上有所建树,提出了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或在国情、社情调查、资料搜集整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填补了学科的空白,纠正了前人的错误观点,推动了理论发展和学科建设,受到学术界重视和好评。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社科【20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繁荣发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我部在总结科研项目管理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1996年印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有特色的社科研究。
第四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订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课题指南;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重大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成果验收推广等工作。
各高等学校负责制订本校项目管理细则并进行日常管理;组织项目申报、跟踪检查和成果验收;负责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2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一、总说明 (3)二、报表目录 (5)三、统计表式、主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一)人文、社会科学活动人员情况表(教社科年报1表) (9)(二)人文、社会科学R&D人员情况表(教社科年报2表) (11)(三)人文、社会科学R&D经费情况表(教社科年报3表) (15)(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教社科年报4表) (18)(五)人文、社会科学R&D课题情况表(教社科年报5-1表) (20)(六)人文、社会科学R&D课题情况表(教社科年报5-2表) (22)(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情况表(教社科年报6-1表) (24)(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情况表(教社科年报6-2表) (26)(九)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情况一览表(教社科年报7-1表) (28)(十)人文、社会科学专利情况表(教社科年报7-2表) (30)(十一)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表(教社科年报8表) (31)一、总说明(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统计工作是促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为了调查了解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规模和布局,了解科研人员、组织、结构、现状以及各要素的构成,对于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掌握高校科研现状和动态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统计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统计数据直接为政府管理和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各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各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提纲一、现实基础各学院(部)结合《强院(部)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对照学校《强校建设方案》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定位》,分析自身存在的优势与发展潜力,查找差距与不足。
二、指导思想和学院定位要结合学校“十二五”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各学院(部)“十二五”期间办学规模、性质、类型和层次。
是办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学院,还是办教学研究相结合的教学研究型学院,还是办研究生教育为主的研究型学院。
学院定位要体现学院特色,确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明确学院的主攻方向、体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一)总体目标2011-2015年发展目标(二)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根据学院定位和未来五年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设定具体目标,并要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发展的若干项目及领域。
1.办学规模各类学生的发展规模(本科生、硕士、博士学生数等,要有总体目标,也要写清年度增加数量)。
2.教学工作⑴本科教育①专业建设拟建本科新专业(方向)的名称、数量及预计时间等;拟增国家、省、学校等各级重点专业的名称及数量等。
②名师与团队工程建设拟增评国家、省、学校等各级名师、优秀教学团队的生发点及数量等。
③课程建设拟增国家级、省级、学校等各级精品课程的名称及数量;拟增双语教学课程的名称及数量等;课程体系改革与系列选修课程建设规划。
④教材建设拟参编各级重点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和各类优秀教材的生发点及数量。
⑤教学研究与成果拟增各级各类教改项目的数量;拟增各级各类教学获奖的数量;⑥实习基地建设拟增教育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的数量;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⑧教学管理和监控体系建设⑵研究生教育①研究生课程建设包括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拟申请课程创新基金的级别和数量、课程体系改革等;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拟申请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级别和数量;研究生创新基地和研究生专业实习基地的生发点及数量。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11.23•【字号】鲁科字〔2021〕120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1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第三章建设运行管理第四章绩效评价第五章附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是山东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使命,以服务党委、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科技创新智库为抓手,重点围绕全省科技创新相关领域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专业研究。
第三条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协同、应用导向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基地的认定、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设区市科技局以及中央驻鲁单位等为基地主管部门,负责所主管基地的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向省科技厅反映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基地依托单位负责基地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基地顺利开展软科学研究提供必备条件,支持基地与党委、政府部门建立决策需求对接和成果转化应用渠道,配合省科技厅、基地主管部门做好基地的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基地认定条件:(一)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评审书【模板】
编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评审书基地名称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盖章)所在院、系、所申请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日期年月日教育部社科司制二○一一年三月填表说明1、填写《申请评审书》前,请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修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XX大学关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二五”重大项目管理改革试点方案》。
2、《申请评审书》必须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数据要有原始凭据,文字应明确严谨。
3、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4、本表所列经费单位,一律为万元。
5、《申请评审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6、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表脚注。
7、封面“基地名称”须填写基地所在学校及基地名称,如:“XX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目录一、研究队伍情况……………………………………………………()表1、课题负责人情况………………………………………………()表2、课题组成员情况………………………………………………()表3、课题组主要成员情况(之一)………………………………()课题组主要成员情况(之二)………………………………()二、课题论证…………………………………………………………()表4、本课题研究的意义……………………………………………()表5、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表6、本课题的总体框架、结构、研究目标和基本内容…………()表7、本课题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调研计划、研究进度……()表8、本课题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主要创新之处…………()表9、研究资料准备情况及仪器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三、课题研究时间和研究成果……………………………………()表10、中期研究成果的形式、完成时间及使用去向……………()表11、最终研究成果的形式及使用去向…………………………()四、申报课题的经费预算及用途…………………………………()五、主管部门意见…………………………………………………()表12、学校担保意见………………………………………………()表13、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二、课题论证四、课题经费预算及用途16,000元;⑵50人×5天×80元=20,000元。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为指导,根据我国及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
目的在于确定“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范围和重点,为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关心教育科研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参考。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与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以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主旨,紧紧围绕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这一总体目标,切实发挥教育科研的理论先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的作用,集中破解当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前沿问题,重视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注重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创新,强调实证数据,着力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应用效益,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把科研兴教真正落到实处。
二、基本目标积极主动为我省教育决策、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服务,在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上,及时地提供有价值的新成果;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教育的发展规律,取得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学术作风正派、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好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作用的教育改革实验基地。
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使我省的教育科学研究在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科研管理、成果质量等整体水平上居全国先进行列。
三、编制原则(一)正确导向原则教育科研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总结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认真研究我国及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使我省的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及结题办法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时间:2012年03月12日13:46 作者:姚武太点击:[ 2604] [ 大中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为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参考,特设立“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以下简称省人文课题),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人文课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着重围绕理论前沿及社会关注焦点,开展对策应用研究,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服务。
第三条省人文课题管理贯彻“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文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文课题办)设在省社科联社团管理部,负责课题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章课题规划与选题第五条省人文课题选题,主要采用发布年度课题指南或自行申报课题项目方式进行。
年度课题指南由省人文课题办向社会广泛征集并组织专家论证和汇总整理,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发布,发布时间在当年的第一季度。
自行申报课题在省人文课题办发布课题申报通知后,在当年度五月由省人文课题办完成汇总后,按课题评审程序择优立项。
第六条省人文课题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侧重对策性、应用性研究,大力推动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服务,促进全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省人文课题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地域特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第七条省人文课题特别重大项目,以省人文课题办采用招标或委托研究方式立项,经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由省人文课题办具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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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加强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参照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指“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中设立的“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强化建设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社科基地)。
第三条社科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和山东省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主要目标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科或研究领域的“思想库”、“信息库”、“人才库”,培养高校科研创新团队,为培育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奠定基础。
第四条社科基地是依托单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施“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省教育厅是社科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对我省高校社科基地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编制社科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会同省财政厅安排省拨建设专项经费。
(四)审批《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组织社科基地的申报、专家评审、检查评估和验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是社科基地建设管理的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一)将社科基地建设列入学校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成立由校(院)长负责、学校相关部门参加的社科基地建设领导决策机构,研究解决社科基地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论证本单位社科基地建设《任务书》,并将其作为社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文件和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设置合理的人员岗位,聘任相关人员,包括社科基地主任(所长)和学术委员会成员,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安排社科基地建设资金和必要的运行费用,提供良好的配套条件。
(六)组织和支持社科基地的重要学术活动。
(七)制订社科基地的具体建设计划和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检查、落实。
(八)对社科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定期向省教育厅报告社科基地工作。
(九)确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社科基地负责制订本基地建设的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拥有独立的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和相关设备,配有充足的专职科研编制和精干的管理人员(包括行政、实验、资料人员);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聘任专兼职人员;按照研究方向组织科研工作,开展学术活动和人才培养;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建设步伐,完成《任务书》中的各项指标任务。
第八条社科基地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所长)负责制。
基地主任(所长)由依托单位校(院)长聘任,双方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聘任合同。
第九条基地主任(所长)负责实施建设计划,制定和执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学术队伍建设与管理,筹集和管理建设经费。
第十条基地主任(所长)的任职条件是:(1)本领域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2)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和高尚的品德;(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4)每年在社科基地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9个月,原则上任期5年。
第十一条社科基地设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研究领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基地的目标、任务、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建设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审定开放性研究课题;协调重大学术活动。
第十二条学术委员会应由国内外同学科领域的优秀专家组成,成员7至11人,应为单数,其中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1/3,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不超过1/3。
学术委员会主任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基地主任(所长)不得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基地主任(所长)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四条加大社科基地的开放度。
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发布开放课题指南;积极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依托单位要提供配套条件和基金,逐步扩大流动人员的比例;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吸引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特别是学有所成的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参加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空间。
鼓励企业、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向基地捐赠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设立访问学者基金、奖励基金和研究生奖学金等。
第十六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基地人员(含专兼职人员)或基地资金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均应署本基地名称;在国外学习、进修、从事客座研究的基地人员,凡涉及本基地研究工作完成的成果发表时亦应署本基地名称。
第十七条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绩效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有利于凝聚研究队伍的人事管理机制,有利于学术创新的科研管理机制;重视和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
发挥学科优势、资源优势,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第十八条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化管理。
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要统一管理,安全运行,适时服务和开放;利用网络功能建立独立的专业性网站或网页,进行信息发布、信息服务和学术交流。
第十九条社科基地属学术研究机构,不得以其名义从事或参加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二十条根据发展和运行状况,社科基地确需更名、变更主要研究方向或调整、重组的,须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基地主任(所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术委员会和专家论证、依托单位核定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一条社科基地建设经费由省财政和依托单位共同投入。
省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强化建设的社科基地,依托单位是社科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主体,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基地建设。
第二十二条省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分年度拨付;依托单位配套经费必须按照《任务书》确定的数额,及时到位;建设项目超预算部分,由依托单位自行筹措。
第二十三条社科基地年度建设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依托单位须至少按1:1配套省拨专项建设经费。
社科基地要通过社会服务等多种途径筹措建设经费,使每个社科基地5年的建设总经费不低于100万元;使每个强化建设基地5年的建设总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第二十四条社科基地建设经费由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
建设经费的40%可用于硬件建设,60%要用于科研支出(包括科研课题、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
第二十五条社科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以建设质量为前提,在国家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管理层次和繁杂手续,提高使用效益;依托单位审计部门应加强审计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社科基地建设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由依托单位统一管理使用。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二十七条社科基地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中期评估、期终验收制度。
第二十八条依托单位每年年底对本单位社科基地进行年度检查,并填报《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管理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效与建议等。
年度报告作为下年度拨款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2013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社科基地中期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建设规划执行、学术队伍建设、科研绩效、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开放、条件保障与制度建设等,重点考察建设进步幅度与目标预期、科研成果与学术水平。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对评估为优秀的社科基地,予以鼓励。
对评估为不合格的社科基地,视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顿、减少拨款、停止拨款、撤销资格等处理。
第三十条“十二五”末,省教育厅将对社科基地进行验收,主要考核其总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对强化建设的社科基地,着重考核其标志性成果和社会贡献与学术贡献。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对建设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社科基地,在下一轮高校科研平台建设工程中给予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社科基地;对验收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其下一轮申报资格,并相应减少依托单位下一轮社科基地的申报数量。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社科基地统一命名为“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XX研究中心(基地、所)”。
第三十二条依托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2.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年度报告(格式)附件1: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封面格式)社科基地名称:学科领域:是否为强化建设:基地主任及联系电话:依托单位(盖章):职能部门及联系电话:山东省教育厅制2011年9月内容提纲一、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预期达到的目标二、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计划(一)队伍结构总体规划(二)主要学术带头人介绍(三)吸引和培养中青年人才的措施三、科研规划(总体及年度)(一)各研究方向的总体目标任务(二)科研项目、经费指标(三)学术论著指标(四)成果获奖指标(五)成果转化或采纳情况指标(六)学术交流与合作指标四、建设规模(一)建设经费概算、计划,分年度用款计划及主要支出项目(二)科研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网络建设等条件五、运行方式及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开放方案、资源利用、人员聘用及流动等)六、依托单位建设措施(支持经费、政策制度等)七、基地主任、学术委员会组成八、专家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组成名单九、依托单位意见十、省教育厅审批意见附件2: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年度报告(年度)(封面格式)社科基地名称:学科领域:是否为强化建设:基地主任及联系电话:依托单位(盖章):职能部门及联系电话:山东省教育厅制2011年9月内容提纲一、基地工作进展(一)人才队伍建设(二)科研工作(科研项目、发表论著、成果获奖、研究生培养等)(三)支撑条件建设(四)其他二、管理运行情况(学术交流、开放课题、制度建设等)三、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四、依托单位给予的支持五、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六、问题及建议七、依托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