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事局关于徐州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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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正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根据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就进一步推进全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政策意见如下。

一、本政策意见适用在本市依法设立的软件开发、国际服务外包、现代物流、文化动漫、旅游服务和商务中介等重点现代服务业的法人企业。

二、加快培育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鼓励、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加快向集聚区集中发展,并对进入集聚区发展的企业优先给予本政策意见的扶持。

三、凡适用本政策意见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其工商注册、生产经营、投资建设项目、引进和培育经营管理人才、缴纳各种税费等方面,可享受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还可享受以下政策:(一)对在我市新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三年全额、后二年按50%奖励给企业。

本政策意见施行之前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后以2009年为基数进行测算,新增部分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鼓励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规模,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进入全国行业百强或全省行业10强、且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奖励扶持,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三)对在我市投资建设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经认定后优先给予用地指标,并按照市及县(市)区重大项目由同级政府给予优惠扶持;对获得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由所在地同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给予资金配套。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精神,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一)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

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

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法制化建设。

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建立和完善江苏终身学习学分银行,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互通,构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及业绩成果互认的制度体系。

(二)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

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补贴政策,将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的通知各县(市)、贾汪区人事局、宣传部,市各部委办局人事(组织)处:为切实做好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宣发〔2003〕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工作通知如下:一、各事业单位应在确定的机构、编制和业务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充分考虑保持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基本平衡。

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各单位特点和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和档次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各档次的比例限额是:(一)党委建制的事业单位,在组织、宣传、党办等思想政治工作主要部门,高级岗的比例控制在单位政工人员总数的25%-30%;中级岗的比例控制在单位政工人员总数的45%-55%。

(二)党总支建制的事业单位,高级岗的比例控制在单位政工人员总数的15%-25%;中级岗的比例控制在单位政工人员总数的40%-50%。

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

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

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顺应当今教育发展的需要,树立终身学习观,自觉的参加到学习中来,用以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接下来,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欢迎大家借鉴参考!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1作为20**年新录用公务员中的一员,我光荣的参加了公务员的初任培训。

虽然培训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一路走来,却收获颇多,不仅自己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而且自己的认识能力和对工作的态度也有了质的提高,最终达到了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的培训目标。

培训班的课程设置独具匠心,既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基础理论知识方面的讲座,又有公务员制度,依法行政,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方面的讲座,还有很多实用的讲座,如公务员工作方法,公务员礼仪等。

授课的老师们水平高,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他们的讲课内容详实,形式多样,使我受益匪浅。

通过学习,我了解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概括和我国机构编制与运行的程序,掌握了许多工作中急需的业务知识,公务员常用的工作方法及技巧;明白了保守国家秘密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公务员是一个最具正统意识和最具现代意识的精英群体,思维最活跃,要求最规整。

职业的特殊性对我们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因此,我们在加强自身思想品德、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方面建设的同时,重点要加强我们自身能力的提高和行为意识的培养。

在生活中要不断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开拓创新。

在处理日常工作时要遵守程序,讲究规则,科学定位,把握方法。

同时,还要注意协调好人际关系,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我相信,每一个参加过这次培训的学员,都会在自己的一生中留下美好的回忆,受到的教诲将会终生受益。

作为其中的一员,根据老师的授课内容我浅谈新时期公务员应具备的三种重要素质。

首先公务员需要才气。

目前的社会复杂多变,对各种知识和能力要求甚高,而我们大部分公务员都是刚从校门出来的大学生,知识上、能力上会有很大不足。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级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级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地方岗位(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发文字号】徐委办[2004]26号【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04.16【实施日期】2004.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地方岗位(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办[2004]26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地方岗位(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为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稳定增资机制,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现就我市实施地方岗位补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市级党政群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市直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2004年1月1 日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和200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到达退休年龄暂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视单位经济情况,可在不超过市定标准和范围的基础上,制定发放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部门审批。

二、发放办法和标准实施地方岗位补贴按照人均每月220元的标准。

(一)在职人员按月发放地方岗位补贴(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二)离休人员按月发放地方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按其离休时的职务或离休后享受的职级(待遇)比照在职机关工。

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范例(3篇)

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范例(3篇)

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范例一、培训目的根据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省市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__通知》(人社厅[____]___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职业道德与政务礼仪培训__通知》的要求,使公务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知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我中心将从____年起,用___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

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我市___周岁以下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____年___月起相应集中培训。

四、培训形式和考试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为解决工学矛盾,在培训实施过程中,采取集中调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时间安排上,可以根据单位的需求灵活掌握。

市人事局将组织统一闭卷考试。

五、培训内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内容:应急管理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及管理运行机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处理及案例分析。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应对突发事件读本》。

六、培训师资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等院校中聘请相关老师担任教学工作,每门课程配备3—___名左右的老师。

七、培训方式集中培训时间四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

八、组织管理1.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员的培训、考试、验证工作。

2.参训人员考试合格后,将培训考试情况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调动、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5篇

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5篇

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5篇公务员培训自我鉴定1五十三天的军队转业干部初任培训,让我迈开了转变角色,调整心态,提升能力,争做一名合格的步伐。

给这五十三天的学习培训作一个自我,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是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

我深知知识的“折旧”让学历只能代表过去,军转干部要从抓部队建设和管理,转变到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中的一名合格,参加此类以适应性训练、公共行政能力、电子政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非常必要,同时也是为自己的素质训练经历又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因而,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做到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仔细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消化吸收。

牢记记忆最好的方法是专心和重复这一法则,定期回顾、复习所学内容,下载讲课课件进行整理归类,加深印象,寻找新的体会和感悟。

二是仔细揣摩,学习卓有成效。

五十多天的培训,既有讲语言艺术和心理调试,又有讲政策法规和电子政务,还有讲宏观经济和微观管理,使我收获颇丰。

从机关工作语言一课中我体会到了中国特色的竞争上岗艺术—说我行!不说别人不行,尽可能利用一切机会展示自己;从社会角色转换中的心理调试一课中,我明白了如何保持一颗自信心、上进心和平常心,正确面对角色、岗位、职务和地位的转换;《公共行政》、《依法行政》和《公共政策》等课程的学习,让我掌握了政府职能、法治政府、行政程序和政策执行等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提高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日后做一名合格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学以致用,提升行政能力。

依法依规用权,服务人民,这是对一名最起码的要求。

此次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对一次性告知、相同行为平等对待、一事不再罚等一系列基本工作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这只是一个开始,要想在工作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做出出色的业绩,必须在不断更新知识水平和结构的同时,以“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做人做事态度,博览群书,审慎考问,缜密思考,正确分辨,忠实执行,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修身养性,在学以致用和提升能力上下功夫,做__。

徐州市财政局、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财政局,中共徐州市委员会,徐州市公务员局•【公布日期】2014.09.16•【字号】徐财规[2014]4号•【施行日期】2014.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财政局、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规〔2014〕4号)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徐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徐州市财政局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公务员局2014年9月16日徐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四条各市级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公务员制度(答案)

公务员制度(答案)

公务员制度单项选择题A1.(B .职务设置)是其他公务员管理换届的前提和基础。

2.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聘任合同期限最长有( D.5年)3.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男性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最大不超过( D.65周岁)。

4.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可以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是(D.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初任培训的对象是(A .新录用的处于试用期的公务员)D1.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其行政职务定为( b.科员)。

2.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补偿称为(C.津贴)。

3.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奖励,其首要作用在于(A.引导示范)。

4.对西方文官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国古代官员选拔制度是(B.科举制)。

5.对于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务员给予的奖励是(C.记二等功)F1.反映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的是( C.交流)2.符合公务员自愿申请退休的条件是(A. 工作年限满 30 年)。

3.负责国家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的机关是(A. 政府人事部门)。

G1.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应实行地区回避的公务员是(A.县长)。

2.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辞退条件的是(A. 一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3.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公务员的人员是(B. 法院院长)。

4.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属于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是(d.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人员)5.公务员被辞退后的辞退费发放,工作年限满两年的,发放期限为( B.4个月)6.公务员的范围仅包括中央政府行政系统中非选任和非委任的事务官员的国家是(A. 英国)。

7.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被辞退的条件之一是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C.15天)。

8.公务员复核的受理机关是(A.原做出处理决定的机关)。

9.公务员高素质的首位要求是(A .政治素质)。

10.公务员工资的平衡比较原则所比较的对象是(C.企业单位相当人员)11.公务员奖励制度规定的最低奖励等次是(B. 嘉奖)。

工匠人才培养方案

工匠人才培养方案

工匠人才培养方案目录一、内容概括 (2)1.1 背景与意义 (2)1.2 目标与要求 (3)二、工匠人才培养理论基础 (4)2.1 工匠精神的内涵 (5)2.2 工匠人才培养的理论框架 (6)三、工匠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8)3.1 专业课程设置 (9)3.2 实践技能培训 (10)3.3 职业素养提升 (11)四、工匠人才培养教学方法与手段 (13)4.1 项目式教学 (14)4.2 混合式教学 (15)4.3 翻转课堂 (16)五、工匠人才培养师资队伍 (17)5.1 师资选拔标准 (18)5.2 师资培养途径 (19)5.3 师资激励机制 (20)六、工匠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21)6.1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23)6.2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25)6.3 师资与基地的协同发展 (26)七、工匠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 (27)7.1 评价体系构建 (28)7.2 激励措施实施 (29)7.3 人才成长路径规划 (29)八、工匠人才培养方案的持续改进 (30)8.1 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32)8.2 问题与反馈机制 (33)8.3 改进措施与建议 (33)九、结语 (35)9.1 成果总结 (35)9.2 未来展望 (36)一、内容概括本方案旨在构建一套全面、系统的工匠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提升工匠人才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方案涵盖了对工匠人才认知、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培养以及评价与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详细规划,旨在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出具备高度职业精神和精湛技艺的工匠人才,为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贡献力量。

1.1 背景与意义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制造业的不断升级,工匠精神逐渐成为了推动产业转型与升级的关键因素。

在当前的教育体系中,工匠精神的培养往往被忽视,导致具备高超技艺和精湛工艺的人才出现断层。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提升我国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国家层面提出了大力培养工匠人才的战略方针。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4.10•【字号】徐人社发[2012]118号•【施行日期】2012.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的通知(徐人社发〔2012〕118号)市各部委办局人事(组织)处:根据徐政人发〔2003〕50号文件精神,今年拟组织两批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康休养的对象和范围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获得市级以上系统与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记三等功以上人员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公务员(科级及科级以下且近三年未参加健康休养者)。

二、健康休养的报名方法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健康休养的对象和范围审核健康休养人员,并严格按《徐州市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名额分配表》(附后)选派参加人员,经单位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注明受表彰的类别和级别,附相关证明材料(表彰证书和近三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考核登记表),认真填写《2012年度全市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申报表》(附后),加盖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申报表上),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送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如无符合条件者,名额自动作废。

三、健康休养的时间和线路线路一:徐州—南宁(休养时间8天左右),10月份。

线路二:徐州—台湾(休养时间8天左右),11月份。

四、健康休养的费用所需费用按徐政人发〔2003〕50号文件规定执行,市直单位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期间的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标准报销,其余经费由市财政专项拨款支付。

组织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是市委、市政府关心机关工作人员、激励先进的具体措施,也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奖励的一项重要内容。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徐政办发[201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108号2010年6月7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1.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 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 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将制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1. 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2. 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3. 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4. 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22•【字号】徐委发[2003]30号•【施行日期】2003.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03]30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人才工作力度,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适应我市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发展目标的需要,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苏发[2003]1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我市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营造一个人才智力自由流动、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人才竞争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2.总体目标。

到200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1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1.79万人;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总数达到25%以上;全市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4%左右;人才素质全面提升,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和地区的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初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新体制。

到2010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5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达到2.88万人;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总数达到30%以上;全市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6%左右;人才的拥有量、分布结构、总体水平、使用效益以及整体素质等方面有明显提高,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相适应,人才国际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以“环境一流、机制灵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产出高效”为标志的人才强市。

信息“653工程”市区联动 虹口区推进公务员协同办公能力培训

信息“653工程”市区联动 虹口区推进公务员协同办公能力培训
市信息人才 队伍建设做 出贡献 。
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有利时机 , 与市信息 。 5 工程 ” 63 办 公室合作 , 把虹 口区公务 员协 同办公培 训纳入全市信息
领域 。5 工程”之中 ,以市区联动的模式 ,整体推进 63 全 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开展 。 20 年 l 月 1 0 7 1 3日,虹 口区政 府举 行 了虹 口区实施
分肯定 ,并提 出了希望和要求 。
公室负责人郭中朝 ,市信息委区县处处长林艺 , 市信息 。 5 工程 ” 公室 负责人张胡 , 63 办 市信息化培训协会秘书 长童陵枫 , 以及虹 口区组织 部、 人事局 、政府 协同办公 ( ( 机 理与应用) ) 教材开发单位
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出席 了会 议。 会议 由虹 口区信息委主
任卞学敏主持 。
市信 息 委郑 惠 强副 主 任在讲话 中说: 口区对信 虹 息领域 。 5 工程”非常重 63 视, 把本 区全员干部协 同办 公 培 训 纳 入 市 信 息 领 域 。 5 工程” 63 是一个 非常好 的
举动 , 工作扎实 、 方式有效 ,
对其他区也有示范作用; 希
用。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处长凌永铭 、 市信息
委科技处处长郭 中朝 、区县处处 长林艺 及市信息 。5 63
长、 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副组长
凌永铭 ,市信息委科技处处长 、市信息 。 5 工程”办 63
工程” 办公室负责人张胡 , 也都分 别在会上 发言 , ( 对( 政 府协同办公机理 与应用》 教材 的开发和试 点培 训给予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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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

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

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机构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our organization.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After the document is downloaded, i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正文内容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通过种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下面本机构给大家整理的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希望大家喜欢!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范文1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出台,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人事干部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象征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入了新征程。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通过仔细学习对比,我感受到了中央对各级干部工作的关心、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和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信心。

抓细抓小,严在日常经常。

新修订草案更注重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用全方位的监督规范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行为,并根据监督发现问题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置,让管理视角更广更细。

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业务知识培训

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业务知识培训

四、非领导职务的审批程序
1.公布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
2.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初定人选;
3.对初定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领导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人选;
4.在本单位对拟定人选进行公示;
5.填报《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上
“拟确定非领导职务的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 事部门审批。
五、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区级党政机关必须按规定设置非领导职务名
称序列,不得擅自更改。
2.区级党政机关必须按规定核定的非领导职务 职数进行配备,不得擅自变动职数。
3.下列人员可不占职数:
• 西藏、四川“三州”内调处、科级干部,对应确定为调研
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的;
• 军队转业干部按转业时军队行政职务对应确定相应非领导
调研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处级职务四年以上;
助理调研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正科级职务四年以上;
主任科员: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副主任科员: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 科员: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办事员职务三年以上; 办事员: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试用期满。 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可不受上述资格条件的限制。
职务的; • 担任正副处、科级领导职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因工 作需要,平职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 • 新录用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主任科员;录用工作年限满四
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确定为助理
调研员的。
4.按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的规定,每位公务员 均应明确相应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但不得同 时交叉担任。 5.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企、事业单位调入区级 党政机关的在原单位已评聘了职称的人员,以及军 队转业的技术干部,参照本单位现有人员的职级确 定非领导职务,有职数限额的仍要占职数,而不能 直接将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级别与非领导职务对应 确定。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关百名处级干部包挂服务企业的通知-徐政发[2009]57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关百名处级干部包挂服务企业的通知-徐政发[2009]57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关百名处级干部包挂服务企业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关百名处级干部包挂服务企业的通知(徐政发[2009]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级干部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深入企业,发挥作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当前形势下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实现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良好开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首批从市级机关选派119名现职处级干部,对市区127家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年出口额超1000万美元的工业企业,以及市区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开展包挂服务,通过“部门负责、干部包挂、任务到人、定向服务”,建立起优质、高效的服务企业新机制,努力为全市各类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促进现有企业提速增效、在建项目投产达效、困难行业降本保效,为我市企业保市场、保增长、求稳定、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可靠的保障。

全体选派干部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主动扑下身子,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服务,全面做好包挂服务各项工作:一、深入细致了解企业情况。

包挂服务干部要确保每一个月到企业了解情况、提供服务不少于1次。

要密切关注企业运行情况,深入了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摸实情、谋实策、出实招、求实效,以前所未有的靠前位置,增进对企业的了解,深化对企业的感情,引导企业正确面对困难,树立发展信心,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外部环境的优化。

徐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

徐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

徐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徐州市委员会,徐州市人事局,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3.12.12•【字号】徐组通[2003]57号•【施行日期】2003.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徐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徐组通[2003]57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03)30号)的精神,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储备人才,本着积极鼓励、合理引导的原则,经研究,对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特作如下规定:一、建立工作人员入学申报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参加各类高校、省级以上党校学历(学位)学习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格式的《徐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申报表》(表式附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市管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报市人事局备案,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单位不给安排脱产学习时间,不予报销学费。

2003年度毕业和目前正在学习尚未报批的须补办审批手续。

二、工作人员学习费用报销规定按照集体和个人分别承担部分学习费用的原则,凡经批准参加学历(学位)学习的,书籍费由本人自理,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票据,到所在单位按下列标准报销:1、取得各类高校、省级以上党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报销学费的60%。

2、取得各类高校、省级以上党校本科学历(学位)和专科学历的,报销学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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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事局关于徐州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布部门】徐州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5.11.30
【实施日期】2005.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徐州市人事局关于徐州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组织(人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精神,以及人事部关于“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和“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根据人事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实施江苏省“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实施意见。

一、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意义
国家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行政能力和
水平决定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是培养一支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提供人才保障和构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徐州的需要。

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是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创新培训内容的新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公务员能力培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主要内容
“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基本含义:用五年的时间,在全市县处级以下公务员中,广泛开展5门必修课和X门选修课的学习培训工作。

其主要培训内容为:(一)“5”指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5门必修课。

包括公务员能力建设和公共管理核心内容。

(二)“X”指多种选修课,包括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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