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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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立案及量刑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立案及量刑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立案及量刑标准)(版)版权信息•出版说明•修订说明•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节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刑法适用范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海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三、犯罪•1.刑事责任•2.共同犯罪•3.单位犯罪•四、刑罚•1.刑罚的种类•2.量刑•3.累犯•4.自首和立功•5.数罪并罚•6.缓刑•7.减刑、假释•五、立案标准与其他•1.立案标准•2.其他•六、危害公共安全罪•1.危险行为犯罪•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3.违反特定物品管理的犯罪•4.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走私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节录)•九、侵犯财产罪•1.抢劫罪、抢夺罪•2.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3.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8.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罪•十一、贪污贿赂罪•1.贪污罪、挪用公款罪•2.贿赂犯罪•十二、渎职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属工人编制的乡(镇)工商所所长能否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行为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海事局工作人员如何使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何认定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追溯期限等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十三、其他各罪•1.危害罪•2.危害国防利益罪•3.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法释〔1997〕9号(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2月16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法条文罪名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8条投敌叛变罪第109条叛逃罪第110条间谍罪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2条资敌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第2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4条第1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2款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5条第1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2款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7条第1款、第2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2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2款、第3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9条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公共安全罪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7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8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151条第1款走私武器、弹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内容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内容全文1.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律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全面评估和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内容,深入了解其法律体系的深度和广度,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高质量的文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大陆目前有效的刑法,于1979年3月14日通过并自1980年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司法体系的基础。

该刑法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出发点,包括了一系列涉及犯罪和刑事处罚的规定,针对多种犯罪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处罚标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深度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深度评估时,首先需要关注其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程度。

该刑法包含了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刑事责任的追究、刑罚的执行等一系列内容,这些内容体现了我国刑法制度对于刑事犯罪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全面规划。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广度在广度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涵盖了盗窃、抢劫、杀人、贪污、受贿等各种犯罪行为。

该刑法还对未成年犯罪、网络犯罪、跨境犯罪等现代社会面临的各种犯罪问题进行了规范,体现了其对社会发展变化的顾及和应对能力。

5. 总结与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一部具有深度和广度的法律文书,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于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为维护社会安宁、促进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刑法内容,提高法律意识,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6.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法律写手,我深切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社会的重要性。

通过撰写本文,我对刑法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对其深度和广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我认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只有全民的法治意识才能真正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7. 结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内容全文的全面评估和探讨,我们对该刑法的深度和广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也加深了对法律体系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提供毒品的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提供毒品的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提供毒品的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的毒品包括哪些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新刑法规定贩毒要判什么刑?我国刑法第347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luo 因或者甲ji 苯bing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罚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财产权和其
他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章罪刑法定
第二条刑法应当适用法律,严格限定罪行和刑罚。

第三条刑法的任务,是通过刑罚的应用,尽可能地依法制裁
罪犯,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达到防止犯罪、维护国家秩序,以及教育、感化罪犯的目的。


第四百八十三条妨害司法活动罪的处罚,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以暴力、胁迫方法妨害司法活动罪共同变更为:妨害诉讼活动罪。

以暴力、胁迫方法阻止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或者殴打、侮辱诉讼活动中的诉讼参与人员,干扰法庭秩序,妨害诉讼活动的其他严重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百八十四条 (旧条仍然有效;罪)妨害司法活动的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刑法室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 出版时间:2011.3.1 ISBN:9787802198296 字数:770000 页数:696 开本:16 定价:78 元
内容简介 该书详尽阐述了刑法修订的背景,对于刑法条文进行了逐条释义, 并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执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希望该书的出版 为大家学习、研究刑法提供有益的帮助和参考。
▼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试题一、判断题(40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视情况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视情况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法条逐条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法条逐条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刑法解释:第一条【制定刑法的目的和根据】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解释】本条是关于制定刑法的目的和根据的规定。

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样,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的刑法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有着本质的不同。

在制定刑法的目的和立法根据的规定中明确地体现了我国刑法的本质特征。

本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两方面内容:一、制定刑法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我国刑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因此,它决定了我国的刑法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刑法是根本不同的,它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有力工具,是掌握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手中的法律武器,因而也就决定了制定我国刑法的目的只能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其中“惩罚犯罪”,就是通过刑法,规定什么是犯罪,哪些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的方式,对任何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分子,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惩罚犯罪提供法律武器,这是制定刑法的目的之一。

“保护人民”是制定刑法的根本目的,这里所说的“保护人民”,不仅是指保护人民个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也包括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安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遭到破坏。

二、制定刑法的依据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我国刑法的依据有两个:一是宪法;二是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

宪法关于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的规定,关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的基本制度的规定,关于保护公共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规定,关于保护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规定等等,都是制定刑法的依据。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PT课件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PT课件
犯罪终止
在犯罪过程中,因出现某种法定情形或者基于某种法定事由而使犯罪停 止下来所呈现的状态。如行为人死亡、被抓获、自动放弃等。
03
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区别
主要在于前者是自动放弃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后者则是因某种原因
而被迫停止。
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
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 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PT课 件
目录
• 刑法概述 • 犯罪论 • 刑罚论 • 犯罪形态论 • 刑法分则概述 • 常见罪名解析
01
刑法概述
刑法的定义与作用
刑法的定义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作用
保护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制 裁犯罪行为,预防犯罪。
刑法的体系结构
01
01 03
故意伤害罪
02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侵犯财产罪
盗窃罪
抢夺罪
抢劫罪
诈骗罪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 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01
03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危害公共卫生罪
05
妨害司法罪
02
妨害文物管理罪
04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数罪并罚
先减后并、先并后减。
量刑情节
法定情节、酌定情节。
累犯与自首
累犯从重处罚,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罚的消灭与赦免
01
刑罚消灭的原因
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 免除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
02
赦免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民主专政秩序,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本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本法所称罪,是指符合本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即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事实。

第四条本法所称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员应当依法受到的法律制裁。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一、预防犯罪,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私财产;二、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三、教育改造犯罪人员,预防再犯。

第六条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认定及其刑事责任的大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对于心神失常的犯罪人,适用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没收其犯罪所得,排除国家有关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刑法应当适用适用于犯罪行为时有效的刑法,不适用于犯罪行为时无效的刑法。

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Article 1 In order to punish crimes, protect the people's democraticdictatorship, safeguard the socialist system, protect citizens' personal rights, property rights, and other rights, this Law is ena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itution.Article 2 The term "crime"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behavior that harms society and is designated as a crime according to law.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purs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Law. Article 3 The term "offense"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an act that meets the legal facts established by this Law and for which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pursu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Article 4 The term "criminal liability"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the legal sanction that shall be imposed on a criminal off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law.Article 5 The tasks of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1. Preventing crimes, protecting national security, public security, and public and private property; 2. Punishing crimes and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3. Educating and rehabilitating criminal offenders, preventing recidivism.Article 6 The determination of individuals without criminal capacity, individuals with limited criminal capacity, and individuals with full criminal capacity, as well as the degree of their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rticle 7 For criminally insane offenders, relevant provisions of criminal laws shall be applied, their criminal proceeds shall be confiscated, and the state shall be exempt from any liability for compensation.Article 8 Criminal law shall be applied to crimes according to the effective criminal law at the time of the offense and shall not be applied retroactively to invalidate laws at the time of the offense.。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黄的罪名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黄的罪名有哪些

A man is not old until regrets take the place of dream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黄的罪名有哪些导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关于涉黄的罪名主要是聚众淫乱罪,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容留,胁迫,介绍卖淫罪。

不过,涉黄罪名的最高量刑标准不会超过5年有期徒刑,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最高量刑是两年有期徒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黄的罪名有哪些?1、聚众淫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涉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介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介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介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中国的基本刑事法律,于1979年
通过并实施。

该法共计十五章,分为总则、犯罪、刑罚、刑事责任、刑事诉讼、缓刑、保险、特种犯罪、前科累犯、渎职犯罪、侵犯人权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附则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立了中国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包括罪刑法定、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关系、犯罪的构成和刑罚的量刑准则等。

它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刑事责任,并对不同犯罪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刑罚。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证据的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多次修订之后,不断完善和加强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同时也注重对刑事诉讼权利保护的规定。

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总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中国刑事法律的基础和核心,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在9月份参加___增强法制建设读书研究活动中,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系统研究。

通过研究,我认识到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研究,提高法律意识和修养,成为一名知法、懂法、遵法的员工。

作为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以下是我对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心得体会: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它具有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刑罚的作用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因此,我们必须了解刑法的内容,才能在法制社会中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保护他人权利。

二、我应该如何1.学会自律、自护研究法律,首先要了解法律的规定,知道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哪些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哪些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研究法律还要懂得知其不能而约己,也就是知法守法。

学了法律,还要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予相应的惩罚。

2.加强法律意识作为一名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加强法律意识。

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鉴定,不得有偏见和私心。

同时,我们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在工作中违反法律规定。

3.研究法律知识研究法律知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研究。

我们可以通过参加各种法律培训班、读书研究、观看法律节目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通过这次研究,我认识到了研究法律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了作为一名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意识和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读后感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读后感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读后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后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对社会规则底线全方位认识的旅程。

读到关于抢劫罪的部分时,我感觉心头一紧。

法律条文清楚地界定了什么行为构成抢劫罪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

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社会新闻上看到的一个案例,几个年轻人因为一时的贪欲,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上对一位行人实施抢劫。

他们不仅抢走了受害人的财物,还因为慌乱中使用暴力致使受害人受伤。

当时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些人很坏,经过学习刑法之后,我更加清楚地知道他们这种行为的严重性是在挑战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

还有关于诈骗犯罪部分,现在网络诈骗越发猖獗。

刑法对诈骗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是维护民众财产安全的有力武器。

特别触动我的是那些利用老人对新事物不了解,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例。

许多老人一辈子的积蓄被骗子轻易骗走,家庭陷入困境。

这体现出刑法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去惩戒这些诈骗者,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的生活会被彻底毁掉。

不过在学习中也有一些让我不是很理解的地方。

在某些复杂的罪名界定上,比如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我觉得有些混淆。

有时候感觉一个犯罪行为可能既符合这种情况又像是另外一种情况。

但是后来我明白了,法律本来就是一个严谨复杂的体系,虽然理解起来有难度,但这正体现了它的公正性。

每一个细致的规定都是为了在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案件中做到精确量刑和定罪。

我觉得刑法像一位威严的守护者,默默地维护着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

不仅让有罪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更是在社会大众心中树立一道安全的防线。

对未来来说,学习刑法启发我要更加尊重法律界限,在生活和工作中做到知法守法,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学习刑法,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在关于一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文学习中,我联想到如今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现在抄袭、盗用他人创意的情况时有发生。

如果没有刑法的保护,那些创作者的心血就得不到保障。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读后感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读后感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读后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后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充满新奇与挑战的探索之旅。

当我开始阅读这部法律条文时,最先感受到的是它的严谨和庄重。

每一条规定都是那么的清晰、明确,容不得一丝含糊。

读到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章节时,我感觉法律真的是在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闻有打架斗殴事件,如果因一时之气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这就得接受刑法的惩处。

我就在想,这其实在警示人们千万不要冲动行事,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非常重要。

这让我想起曾经在街头看到的一次小冲突,两个年轻人因为一点小摩擦就拳脚相向,虽然当时没有造成很严重的伤害,但是如果事态进一步发展,那就极有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

当时我还不太明白如果真的打伤了人要承担多严重的后果,通过学习刑法才深刻认识到那绝不是简单的赔偿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再者,关于贪污受贿罪的规定特别触动我的是,刑法对贪污受贿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我觉得国家制定这样的法律,是想表达对公正廉洁的强烈追求。

看新闻报道的那些贪污官员案例,他们贪婪地挪用国家资产或者收受他人贿赂来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法律对这些行为的严惩意在告诫为官者必须清正廉洁,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然而,在学习过程中我也有疑惑的地方。

比如在某些具体犯罪情节上,要如何准确界定是故意还是过失,感觉这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像有些意外事故引发的伤亡案件,要判断犯罪嫌疑人到底是出于哪种主观心态,就十分复杂。

后来我明白了这也是刑法严谨性的一个体现,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到行为手段,再到行为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

对于这部刑法,随着学习的深入,我越来越认识到它对社会秩序维持的重要性。

它像一个无形的大网,严密地保护着社会上每个人、每个团体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在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环境里生活。

它也让大家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在未来的生活中,我深知我们既要自觉遵守刑法的规定,也要善于用刑法来保护自己,在遇到违法行为侵害自己权益时,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刑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属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保护原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普遍管辖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消极承认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部分名词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部分名词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论部分,部分名词解释1.刑法:a) 广义: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b) 狭义: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刑法体系: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刑法的解释: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4.立法解释:就是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5.司法解释:就是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6.学理解释:就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7.文理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8.论理解释:就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9.扩张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

10.限制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

11.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12.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1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1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典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综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15.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山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用书

山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用书

山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用书
作为山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是一些推荐的书籍:
1. 《中国法律大辞典》:这本辞典汇集了大量的法律术语和解释,可以帮助你理解和解释法律条文。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务手册》:这本书介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方法,包括案件受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中国最新的民法典,对民间纠纷提供了指导和规范,了解法典内容可以帮助你正确处理案件。

4. 《刑法学》:这本书介绍了刑法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5. 《诉讼法学》:这本书讲解了诉讼程序和基本原则,可以帮助你更好地处理案件,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实践中,你还应该不断学习法律新法规和法律实践,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和相关政策,以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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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群抢红包玩“微赌场” 法院: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பைடு நூலகம்文 陆烨波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早已不是新鲜事。可有人 却把这种娱乐活动变成了圈钱的游戏,利用微信红 包功能玩起了“微赌场”。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开设赌 场罪判处孙杰有期徒刑 7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7000 元。 【案情回放】 2017 年 2 月,孙杰被朋友拉进一个微信红包赌博群。刚 开始,孙杰还有点懵,对游戏规则一知半解,可半个月后他已 是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熟悉了微信红包赌博群运作手法后,孙杰开始琢磨:何 不自己当“群主”?他暗想:“微信群抢红包,自己手气再好也 赚不了多少,可作为群主就不同了,他拥有‘免死’特权,只管 抢红包而不需发红包,一天至少也有千元进账。” 2017 年 3 月 16 日,孙杰用微信建立了一个“20-60 七包 1.5 倍扫雷群”,开始了自己的赌博组局。孙杰制定了相关规 则张贴在群公告里,群成员大多是他原来在其他红包群认识 的群友,也有朋友介绍加群的,第一批群成员有 40 余人。 为了吸引人气,激发大家的“扫雷”热情,在红包游戏开 始前,孙杰会分发一些福利包。此外,孙杰又借用了他人的微 信号,取名“免死”,专门在群里抢红包,享受群主免死权利。 在孙杰的管理下,群内成员不断壮大,短短两天就积累到 70 余人。由于微信群发红包有系统设置,群内红包总数达到一 定的上限,该群消息就会显示迟缓。每到这时,孙杰就会重新 建立一个新的扫雷群,把“原住民”集体搬迁到新群,有时一 天需要组建 10 个群组。 6 天以后,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孙杰在微信涉嫌开设赌 场的行为,便对其刑事拘留。 【以案说法】 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杰以营利为目的 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孙杰曾因故意 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 孙杰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金山区人民法院根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 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 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 外。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 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 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 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 自行处理。
42 上海人大 2018 年第 9 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在微信平台开设抢红包群,通过拉人进群、制定发抢红
包“扫雷”规则、设置“免死”角色,有别于一般朋友之间没有 营利性质的红包赠与支付,其行为实质上就是以营利为目的 的一种赌博行为。群主“免死”角色的设定,专门参与抢红包 且只赢不输,即为抽头渔利,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群 主的行为系刑法意义上的开设赌场行为。
2017 年,国家网信办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 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 行为和信息发布行为,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 权益的行为,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承担法律 责任。(文中孙杰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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