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之欧阳家百创编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保障医院外聘专家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外聘的所有专家人员。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是指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临床、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服务对象为医院及其患者。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聘用资格和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服从医院的组织管理和领导。
第七条医院外聘专家不得与医院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损害医院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聘用专家应经过医院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依据聘用专家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其聘用级别和待遇。
第十一条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职责、待遇、考核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院外聘专家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专家的提供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及效果要求等内容,并经专家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外聘专家在服务期间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应按时履行其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积极配合医院内部人员的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外聘专家应以患者利益为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十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安排。
第十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工作中如发现医院管理上的不足或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解决问题。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服务态度等。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五、外聘专家的程序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临床质量,确保医院的正常运作,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聘请的外聘专家,包括医学领域的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制度,保护医院的声誉和利益。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聘期根据需要确定,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延期或终止。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享有自主独立的学术研究权,有权对医院内的临床工作和科研进行指导和评审。
第七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待遇调整的依据。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积极参与医院的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供学术报告和交流经验。
第二章外聘专家的聘任和解聘第九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聘任需要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聘任通常为劳务合同形式,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解聘需要科学合法,应提前告知,并给予相应的解聘补偿。
第十二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合同到期前自愿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并与医院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第三章外聘专家的权益保障和待遇第十三条医院外聘专家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和待遇。
第十四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项目申报,享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医院外聘专家享有科研成果的权益,有权申请专利和发表论文。
第十六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参与医院内的决策和管理,对医院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获得医院相关文件和信息的共享,并对其进行保密处理。
第四章外聘专家的考核和绩效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考核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并结合各科室的工作需要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考核主要包括临床技术水平、学术研究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十条医院外聘专家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待遇调整的依据,并作为医院聘任外聘专家的参考。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外聘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医院整体业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聘请的各类外聘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知名学者、资深专家、行业领军人物等。
第三条外聘专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理利用、注重实效原则;(三)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原则。
第二章外聘专家的聘请第四条外聘专家的聘请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科室提出聘请需求,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二)人事部门对外聘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学术水平;(三)签订聘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外聘专家的聘请条件:(一)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显著成就,享有较高声誉;(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外聘专家的管理第六条外聘专家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外聘专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二)建立外聘专家信息库,记录专家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工作成果等;(三)组织外聘专家参加我院的学术活动、科研课题、人才培养等工作;(四)定期对外聘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七条外聘专家的工作职责:(一)指导科室业务发展,提升科室诊疗水平;(二)参与科室科研课题研究,推动学科创新;(三)培养年轻医师,提高我院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参与医院管理,为医院发展建言献策。
第四章外聘专家的待遇第八条外聘专家的待遇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工作量和贡献,给予一定的津贴;(二)提供工作场所、交通工具等必要条件;(三)保障外聘专家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规定由我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而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五、外聘专家的程序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
医院外请专家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请专家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请专家的聘请、管理、使用、考核和待遇等方面。
第三条外请专家是指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聘请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丰富临床经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
第二章聘请与使用第四条外请专家的聘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推荐、邀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请专家的聘请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研等科室,具体包括:(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二)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教授;(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家。
第六条外请专家的聘请程序:(一)科室提出聘请申请,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批;(二)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聘请人选;(三)签订聘请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外请专家的使用:(一)外请专家应按照协议约定,定期来院进行学术交流、指导工作、会诊等;(二)外请专家应参与医院重大医疗技术项目的实施;(三)外请专家应协助医院培养年轻医师、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外请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外请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请专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外请专家的聘请、签订协议、考核等工作;(二)协调外请专家与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关系;(三)对外请专家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十条外请专家的考核:(一)考核内容:外请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效等;(二)考核方式: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科室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三)考核结果:作为外请专家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四章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请专家的待遇:(一)外请专家的津贴、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二)外请专家在院期间,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二条外请专家的保障:(一)医院为外请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二)医院协助外请专家解决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XXXXXX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外部专家的管理,有效利用“外脑”资源,加快提升院在新兴、薄弱领域的研究实力,按照集中管理、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专家是指我院因科研工作需要,正式聘请的院外具有学术造诣深厚、学术影响广泛、有突出成就的专家或业内权威人士。
外聘专家统一纳入院《外聘专家库》集中管理。
第二章外聘专家分类和职责第三条外聘专家分为外聘特级专家、外聘高级专家、外聘专家。
外聘特级专家是指:在学术研究领域具有国际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一般应为国家两院院士或享有一定学术声誉的外籍专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外聘高级专家是指:在学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或享有相应学术声誉的专家、或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科研机构、高等院1 / 5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能够指导和促进我院开展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
外聘专家是指:在某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或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参与我院科研项目的专家。
第四条外聘专家工作职责。
(一)对我院重大科技发展、管理变革提供指导性建议和意见;(二)牵头、指导或参与我院重大科研项目实施以及科研机构组建;(三)参与我院科研项目的评审、论证及其他科研活动;(四)作为我院外聘专家,出席我院组织的重要会议和科研活动;(五)其它需要外聘专家参加的情况。
第三章聘用和解聘第五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并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向院科技发展部提交拟聘专家人选,填写《院外聘专家推荐表》,由科技发展部统一提交主管院领导审批。
外聘特级专家,须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审议。
2 / 5第六条部门在结识了符合高级专家以上条件的,且对我院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外部专家,有义务及时将专家推荐到科技发展部进行申请聘任。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外聘专家名单,负责外聘专家信息备案和聘书的制作、签发工作,推荐部门负责聘书的发放。
第八条外聘专家聘期为三年,期满后如需续聘,推荐部门须重新提交申请,办理聘任手续。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在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外聘专家的资格要求
外聘专家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证书,并且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科研成果。
此外,外聘专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院内部团队紧密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外聘专家的聘用程序
医院在聘用外聘专家时,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流程。
首先,医院需要对外聘专家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核和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品行操守。
然后,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医院还需要对外聘专家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确保其在医院工作期间能够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和效果。
三、外聘专家的管理办法
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外聘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外聘专家的工作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明确外聘专家在医院工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医院还需要为外聘专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以提升其在临床工作中的水平和能力。
四、外聘专家的待遇保障
医院需要为外聘专家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保障其在医院工作期间的生活和工作质量。
此外,医院还可以为外聘专家提供专业发展机会和学术交流平台,以激励其在医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好的业绩和成就。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规范和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和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和声誉。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医院制定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外聘专家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包括临床专家、技术专家、学术研究专家、管理专家等。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依规合理,依循诚信为本的宗旨。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由医院聘任,签订聘任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医院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该具备国家颁发的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医院外聘专家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临床诊疗工作、科研项目、教学工作等。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熟悉并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范,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第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医院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
第二章聘用流程第十条医院拟聘用外聘专家应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聘。
第十一条医院根据专业需求制定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材料提交要求等,并在医院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
第十二条医院对符合条件的外聘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经过考核后确定聘用。
第十三条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工作任务及薪酬待遇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医院制定外聘专家考勤制度,外聘专家应按时履行工作任务,并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录。
第十六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十七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医院规定外聘专家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医院建立外聘专家绩效评价制度,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
第二十条医院对外聘专家的服务行为进行督导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业务指导第二十一条医院建立外聘专家指导制度,为外聘专家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之欧阳索引创编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欧阳家百(2021.03.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家管理,明确外聘专家责任、权利、义务和管理要求,引导外聘专家正确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提供顾问服务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专家,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依照既定程序选聘、参与公司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纳入公司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外聘专家管理库,统筹外聘专家资源。
第二章专家资格条件第四条外聘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二)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工程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PPP项目、工程设计、BIM经营开发等领域发展趋势;(四)管理咨询专家应当是所在领域的资深专家,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六)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专家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外聘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 本着科学、客观、中立的原则,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决策等工作,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外聘专家的主要任务如下:(一)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建议;(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技术攻关;(三)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指导建议;(四)接受公司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审议;(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最新行业信息,开拓员工视野;(六)可协助公司承接或依托公司资源承接业务,进行项目开发管理;(七)利用本人社会威望和资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八)协助公司领导开展其他临时性任务。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为不断加强我院与国内外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和互助合作,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教研整体实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条件(一)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着眼于高新技术的引进与创新,有利于培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
(二)外聘专家是指被我院聘用的,在国内外医学界享有名望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卓著的高级专家。
(三)外聘专家应当具有献身医疗卫生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医德高尚,为人表率,热心育人,遵纪守法,并愿意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外聘专家分为顾问专家、兼职专家两种。
顾问专家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能够承担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我院完成某些重点科研项目等工作,能在医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提出积极的建议并开展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工作。
兼职专家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能定期到我院阶段性开展具体临床医疗工作,进行讲学并开展学术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五)外聘专家应当在国内外知名或重点医学高等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在国内医学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2.在国家级专业学会、协会中担任委员的;3.在省级专业学会、协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职务的;4.在国内外某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能填补我院技术空白的;5.硕士研究生导师;6.其他成绩显著的高级专家。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七)下列情况的优先考虑:1.能在我院亲自组织实施国内高水平科研课题攻关的;2.能亲自为我院带教高层次科技人才的;3.能为我院争取到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或基金的;4.能帮助我院开展填补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的;5.能带有科研项目或科研经费并与医院共同开展的。
二、选聘程序(一)科室将选聘候选人有关材料和聘用意向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或专家,对选聘候选人的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准备开展的工作进行可行性论证;(二)人事科根据医务科对选聘人选的综合评价结果,提出拟外聘专家人选意见;(三)院长办公会研究聘用意见;(四)人事科办理院方与外聘专家签订协议事宜;(五)院长颁发聘书。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家管理,明确外聘专家责任、权利、义务和管理要求,引导外聘专家正确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提供顾问服务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专家,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依照既定程序选聘、参与公司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纳入公司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外聘专家管理库,统筹外聘专家资源。
第二章专家资格条件第四条外聘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二)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工程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PPP项目、工程设计、BIM经营开发等领域发展趋势;(四)管理咨询专家应当是所在领域的资深专家,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六)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专家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外聘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本着科学、客观、中立的原则,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决策等工作,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外聘专家的主要任务如下:(一)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建议;(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技术攻关;(三)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指导建议;(四)接受公司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审议;(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最新行业信息,开拓员工视野;(六)可协助公司承接或依托公司资源承接业务,进行项目开发管理;(七)利用本人社会威望和资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八)协助公司领导开展其他临时性任务。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家管理,明确外聘专家责任、权利、义务和管理要求,引导外聘专家正确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提供顾问服务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专家,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依照既定程序选聘、参与公司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纳入公司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外聘专家管理库,统筹外聘专家资源。
第二章专家资格条件第四条外聘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二)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工程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PPP项目、工程设计、BIM经营开发等领域发展趋势;(四)管理咨询专家应当是所在领域的资深专家,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六)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第三章专家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外聘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本着科学、客观、中立的原则,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决策等工作,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第六条外聘专家的主要任务如下:(一)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建议;(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技术攻关;(三)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指导建议;(四)接受公司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审议;(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最新行业信息,开拓员工视野;(六)可协助公司承接或依托公司资源承接业务,进行项目开发管理;(七)利用本人社会威望和资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八)协助公司领导开展其他临时性任务。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为做好我院外聘专家管理工作,发挥专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中的作用,快速提高医院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聘任条件(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以及在相关学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知名专家、教授。
(二)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资历的专家.(三)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能对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等方面发挥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工作内容(一)围绕医疗、教学、科研,提出工作思路、引进工作方法、开展学术讲座并进行有效实施。
(二)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申报合作科学研究和课题。
(三)研究生培养和青年骨干培养。
(四)协议约定的相关工作内容。
三、聘请程序(一)拟聘专家科室填写《外聘专家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引进计划,包括引进对象背景、研究方向、工作内容、年度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报医务部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
(二)分管人事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三)批准后签订《外聘专家协议书》,明确双方责权利,发放聘书。
(四)报经管办备案。
四、聘期内管理(一)外聘专家聘期原则上1—3年,可根据工作情况续聘.(二)外聘专家由医院和科室共同负责管理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引进专家所在科室根据《外聘专家协议书》条款规定的工作内容对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详细的考核报告递交医务部.医务部对考核情况进行评估并报分管副院长审核,形成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聘期届满,引进科室提交聘期评价报告,报医务部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外聘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所在科室应即时报医务部、人力资源部、经分管院长审核,院办公会批准同意后办理外聘专家的解聘手续。
五、待遇外聘专家待遇按协议确定金额及发放形式,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人力资源部2018年5月15日。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家管理,明确外聘专家责任、权利、义务和管理要求,引导外聘专家正确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提供顾问服务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专家,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依照既定程序选聘、参与公司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纳入公司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外聘专家管理库,统筹外聘专家资源。
第二章专家资格条件第四条外聘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二)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工程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PPP项目、工程设计、BIM经营开发等领域发展趋势;(四)管理咨询专家应当是所在领域的资深专家,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六)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专家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外聘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本着科学、客观、中立的原则,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决策等工作,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外聘专家的主要任务如下:(一)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建议;(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技术攻关;(三)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指导建议;(四)接受公司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审议;(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最新行业信息,开拓员工视野;(六)可协助公司承接或依托公司资源承接业务,进行项目开发管理;(七)利用本人社会威望和资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八)协助公司领导开展其他临时性任务。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篇:外聘专家管理办法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家管理,明确外聘专家责任、权利、义务和管理要求,引导外聘专家正确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提供顾问服务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专家,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依照既定程序选聘、参与公司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纳入公司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的外聘专家管理库,统筹外聘专家资源。
第二章专家资格条件第四条外聘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二)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工程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PPP项目、工程设计、BIM 经营开发等领域发展趋势;(四)管理咨询专家应当是所在领域的资深专家,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六)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专家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外聘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本着科学、客观、中立的原则,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论证、咨询、决策等工作,为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外聘专家的主要任务如下:(一)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建议;(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技术攻关;(三)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指导建议;(四)接受公司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审议;(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最新行业信息,开拓员工视野;(六)可协助公司承接或依托公司资源承接业务,进行项目开发管理;(七)利用本人社会威望和资源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八)协助公司领导开展其他临时性任务。
岗位聘任实施办法之欧阳语创编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健全医院合理的用工制度,促进各学科梯队优化组合。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聘任合同制是全员聘用合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聘任合同是医院各科室或部门通过规范的组织程序依法与职工确立岗位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岗位聘任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岗位聘任必须根据医院确定的编制和岗位职数,坚持双向选择,平等竞争,公开任用,择优上岗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院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全体聘用制职工。
第三章岗位聘任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岗位聘任程序及权限1、各行政、党务的处、室、科的正副职,根据岗位设置需要,精简高效原则,经党委考察,院务会讨论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聘任。
2、各研究所、临床科室、教研室和医技科室的正副职及科护士长、正副护士长经人事部门考察后,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实行逐级聘任。
3、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听取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意见后,经院务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聘任。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业务科室正职聘任。
4、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各科室应成立由科主任、党支部、职代表和工会成员参加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后,由所在科室正职主持,副职、党支部书记共同参加讨论决定,由科室正职聘任。
护士在听取科主任意见后,由护理部与正护士长共同聘任。
5、院长对人员的聘任有行政否决权。
第六条对中层行政领导干部,岗位聘任方式可采取直接聘任、推荐聘任、选举聘任。
对某些空缺岗位也可按一定程序进行院内外招标聘任。
中层行政干部正式聘任前必须公示两周。
第七条岗位聘任条件和形式1、聘任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②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③持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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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
1、外聘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临时邀请来院进行会诊、手术、学术交流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3、应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
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
1、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
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医联体医院。
2、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3、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4、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5、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
3、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五、外聘专家的程序
1、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附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
2、医务科与符合条件的专家取得联系,审核并留存拟聘专家的资质材料,了解拟聘专家个人的详细情况。
3、医务科报请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初步确定拟聘专家。
4、医务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科室拟聘专家事宜,汇报拟聘专家的个人情况及聘请理由。
5、院长办公会研究是否聘用,如同意聘用,研究确定拟聘专家待遇及聘用后的工作安排。
6、医务科为外聘专家办理处方及手术授权,并将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及专家个人资质材料复印件交人事科备案。
7、属第一类外聘专家的,由人事科负责与外聘专家签订协议并发放聘书;外聘专家原则上聘期为1-3年。
属第二类外聘专家的,由医务科负责给外聘专家发放聘书,按照《外来短期的卫生专业人员技术资质管理的规定与程序》进行管理。
8、人事科通知经济管理科、财务科落实外聘专家薪酬待遇。
9、医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对外聘专家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续聘事宜。
考核不合格者,聘期期满后不再续聘。
六、外聘专家的待遇
外聘专家薪酬待遇由院长办公会根据所聘专业、专家职称、完成工作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
薪酬待遇应明确税前税后、发放方式等。
科室应尽最大努力为专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七、聘用专家的管理
1、外聘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医院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聘用条件和待遇,不得私自外聘专家来院工作。
如由违反,医院将对科室主任进行问责。
2、外聘专家的考勤及常规工作由科室负责管理。
在充分尊重专家的前提下,要切实发挥专家在业务指导、职工培训、疑难重症会诊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科室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不得浪费专家资源。
3、外聘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科室及时报医务科,经院长办公会或主管院长同意后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八、本管理办法由医院人事科、医务科负责解释,之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